三七四 谕嗣后每次总校均照例不必积算如此欲各令心知愧勉
    三七四 谕嗣后每次总校均照例不必积算如此欲各令心知愧勉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初六日奉旨:此次总核三月以来讹错三次以上之总裁程景伊,两次之纂修黄寿龄,黎溢海,覆校汪镛,分校袁文邵,俱着交吏部、都察院分别察议。其余未及次数者,俱着加恩无庸察议。嗣后每次总校,均照此例不必积算。上次总裁等校勘书籍,经朕偶尔抽阅,卽有讹舛,可见校勘时原未尽心,今量予察议,亦不过罚俸而止,非重处分也。所以如此者,欲各令心知愧勉,若此番加恩后尚不细心校阅,仍前错误,试舍伊等抚心自问,不益滋愧乎?钦此。
    (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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