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七一 湖广总督三宝奏三次查获应毁违碍书籍情形折
四七一 湖广总督三宝奏三次查获应毁违碍书籍情形折
    乾隆四十三年二月初三日
    湖广总督 暂署湖北巡抚臣三宝谨奏,为三次查获逆书并应毁违碍各书,恭折具奏事。
    窃照江西逆犯王锡侯妄作《字贯》等书,臣抵任后,卽经督饬各属设法查缴,计二次共查获二百四十一部,臣经先后奏明并同查获应毁违碍各书,共八十七部,业已委员解送军机处,查明销毁在案。
    嗣陆续又据各属印委各员查获逆犯王锡侯所作《国朝试帖详解》二部、《字贯》三部、《唐诗分类详解》一百四十六部,又查获应毁违碍各书计一百一十一种,共三百七十三部。计此次连逆犯王锡侯各书,通共五百二十四部,现在委员一并解送军机处查办销毁。
    臣仍督率各州县及所委教职人员,再行设法劝缴,务期搜罗净尽,以除邪说而正人心外;所有臣三次续获各书缘由,理合另缮清单,恭呈御览,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宫中朱批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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