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一 质郡王永瑢等奏《河源纪略》底本告成所有纂修等请旨议叙折
一○四一 质郡王永瑢等奏《河源纪略》底本告成所有纂修等请旨议叙折
    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臣永瑢等谨奏,为《河源纪略》全书底本告成,恭候钦定,赶缮正本事。
    臣等于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内钦奉谕旨,同总纂官纪昀、陆锡熊等纂辑《河源纪略》一书,经臣等酌拟凡例,并请派纂修官六员公同检查,详按舆图,徧稽经史,分门区目,节次缮写恭进。仰蒙我皇上睿裁指示,宸翰昭垂,得以考证异同,凡汉唐以来足迹所不能至者,无不星罗眉列,缕晰分派源流,从此永彰定论。是由圣朝版章式廓,一订向来耳食之讹,勒为成编,传信万世。兹臣等将今书七门,冠以原谕旨及御制诗文,共编成二十六卷,缮写清本,装为四函,恭呈御览。俟命下,卽赶缮正本四分,归入四库全书,并移交武英殿刊刻颁行。
    窃查此书办理甫至年余,全行告竣,较为迅速,除总纂、提调等官不敢仰邀议叙外,所有纂修官 编修吴省兰等六员及收掌官二员,可否仰恳皇恩,交部照例议叙。至原经奏派之誊录十名、供事五名,系由四库馆、翰林院两处拨补,虽俱自备资斧効力,而此书卷帙少,未便援照四库馆例议叙。惟现在四库全书正本四分、副本三分,仍交该誊录、供事等捐费接办,可否酌照翰林院功臣馆乾隆四十四年汉传告成之例,量予议叙之处,出自皇上天恩。如蒙俞允,臣等卽分别等第,移咨吏部办理。仍俟全书通行完竣,再行咨部铨选。
    是否如此,伏候训示。乾隆四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谨奏。
    二十六日奉旨:准其议叙。钦此。(录自《办理四库全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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