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二十二:大观园在南京不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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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园在南京不在北京 Anonymous 于 2005-04-27 发表在 百家争鸣
大观园是虚构还是实有?笔认为是实有不是虚构.而且无论是实有还是虚构,大观园都只能在南京而不是在北京.因为修建大观园的目的是为了迎接元春的省亲,而元春省亲只能发生在曹家被抄家前,不可能发生在抄家之后.曹家被抄家前,一直住在南京,被抄家后,才迁居北京,这有史料可查.<石头记>写的是石头城发生的故事,<金陵十二钗>更是明喻书中记述的是金陵(南京)十二位女子的传奇故事.作者书中说的"都中",不一定是指北京.因为,南京是六朝古都,更是明朝的"京都".何况,贾元春省亲如在北京就没有必要建大观园,她回娘家很方便,由娘家回宫中也很方便,用不着兴师动众建那么大的省亲别墅.俺有一文专论元春省亲,题目是<由贾元春的年龄说起>,现转发如下:贾元春是十二钗中的重要人物,其判词中有"二十年来辩是非,榴花开处照宫帷。"一句,说明其在宫中生活约有二十多年。红楼梦后四十回写元妃去世时是43岁。元春省亲时,宝玉年龄约为13岁,距元春去世仅三年左右,可知元春比宝玉大27岁左右,与王夫人年龄相当,不可能是王夫人女儿。《金玉缘》中吴渊妃(对应元妃)是权太君(对应贾母)的女儿,是麒麟(对应宝玉)的姑母,比较可信。再看史料,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曹寅于八月初四有一奏折:"......,今年正月太监梁九功传旨,著臣妻于八月上船奉女北上,.....窃思王子婚礼,已蒙恩命尚之杰备办,.......",同年十二月初五,曹寅又有一折:"前月二十六日,王子已经迎娶福金过门,上赖皇恩,诸事平顺,并无缺误......."可知,曹寅有一女叫曹福金的嫁给了王子,曹家由此而成为皇亲国戚,此王子就是后来的平郡王,曹福金就是后来的王妃曹佳氏。曹福金既然是曹寅之女,当然是曹雪芹的姑母。因此,所谓的贾贵妃其实就是指曹王妃,平郡王是雍正初年封王,对曹家而言,是真正意义上成为王候之家,(不再是包衣身份),故是很大的喜事,而曹王妃的省亲是一种很大的荣耀,故曹雪芹会在书中留下重重的一笔。本人已考证雪芹生于北京(见《曹雪芹出生于北京》一文 ),5岁左右随父母到南京,我觉得曹雪芹幼时得其姑母曹福金亲教的可能性很大,(这是脂批中说确有其事的原因所在),因为曹雪芹在北京时,肯定会去见他的姑母,四五岁的小孩最是可爱,其姑母教其认字完全在情理之中。书中元春省亲时,特地要见宝玉,检查宝玉的诗文,给宝玉很多关爱,很可能是实录不是虚构。因此,我认为贾元妃的原型是曹福金,是曹寅之妻李氏(贾母原型)的亲生女儿。红楼梦中贾母,贾政,王夫人,贾宝玉等,均能找到对应的对象,说明书中的故事既有虚构,也有实录,同时也说明《金玉缘》正是《风月宝鉴》的底本,红楼梦后四十回确是由〈风月宝鉴〉改写而成。
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写元春去世是在甲寅年十二月,甲寅年应是雍正十二年(1734年),书中写明元春去世时年龄为43岁,则上推43年1691年是元春的生年,史料中曹寅之女曹福金出嫁是在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从1706年进宫到1734年去世,曹福金在宫中生活共有28年,这与元春判词恰能相合.有人认为,"二十年来辨是非"这句判词是指元春只活了二十岁,这肯定是误判.因为初生的婴儿是谈不上"辨是非"的,这句判词只能是指元春在宫中生活了二十多年.而如果曹福金是元春的原型,那么,曹福金出嫁时年龄正好是16岁(虚岁),这正是当时女子出嫁的最佳年龄(何况曹福金是嫁给王子,年龄当然不会太大),这说明后四十回中记述的故事有实录的一面。特别要指出的是,写元春去世,不仅写出年,月,还写出日期和时辰,并指明"已交卯年寅月",说明作者有意要在书中为曹王妃的忌日作传,元春判词中有"虎兔相逢大梦归"一句,暗示元春死于寅年与卯年之交,说明后四十回确实是曹雪芹原作。而如果元春的身世是实录,那么,红楼梦故事中实录的事就有很多很多。过去批评自叙说的人均以史料中无曹贵妃的记载作为批评的证据,现在当我们知道贾元妃就是指曹王妃,则曹王妃于雍正二年封为王妃后回南京省亲不仅有可能,而且属必然,大观园的修建也就势在必行,故大观园也不是虚构,在大观园中发生的故事也不会全是虚构,对红楼梦我们就有了新的视角,可以有新的有价值的评论,彻底摆脱以往的困惑与混乱。
曹家的西园很有名,在史料中也可以查到修西园的记载。笔者认为,大观园就是在西园基础上进行的扩建。大观园中成立的诗社,可能确有其事,像曹家这样的家庭,以及当时女子尚诗的风气,出现以家庭为特征的诗社很正常,十二钗基本上都是诗社中人,曹雪芹晚年回忆往事,对诗社的活动当然会重笔描写,何况正如脂批所说"雪芹著此书也有传诗之意"。因此笔者认为,不仅大观园不是虚构,大观园中的诗社活动也不是虚构。脂批中说风姐确有其人,确有其事。可能诗社的活动确曾得到过风姐的支持和帮助。
从脂批来看,脂砚当年曾在西园居住。在早期石头记抄本中,元春省亲时曾到妙玉庵中题字(其实是为了探视妙玉)。妙玉到贾府"带发修行",很可能是元春的安排。在元春省亲这一回,脂砚有几处提到"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说明脂砚与元春(曹福金)在过去有交往。对脂砚的身世,笔者曾作过考证。脂砚之父何焯与皇室关系密切。同是江南人,脂砚在北京时与曹福金有交往完全可能。请看<红楼梦>第十八回中写元春省亲时的两条脂批:当日这贾妃未入宫时,自幼亦系贾母教养。后来添了宝玉,贾妃乃长姊,宝玉为弱弟,贾妃之心上念母年将迈,始得此弟,是以怜爱宝玉,与诸弟待之不同。且同随贾母,刻未离。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庚辰侧批:批书人领过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姊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贾政又启:"园中所有亭台轩馆,皆系宝玉所题;如果有一二稍可寓目者,请别赐名为幸。"元妃听了宝玉能题,便含笑说:"果进益了。"贾政退出。贾妃见宝、林二人亦发比别姊妹不同,真是姣花软玉一般。因问:"宝玉为何不进见?"【庚辰双行夹批:至此方出宝玉。】贾母乃启:"无谕,外男不敢擅入。"元妃命快引进来。小太监出去引宝玉进来,先行国礼毕,元妃命他进前,携手拦揽于怀内,又抚其头颈,【庚辰侧批: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笑道:"比先竟长了好些……"一语未终,泪如雨下。
从这两条批语中,可以看出,脂砚与元春(曹福金)在京城有交往,并以姐妹相称.从史料看,何焯入狱的那一年(1715年),其女(脂砚)只有五六岁,被曹福金收留并教以识字.由于何焯与曹寅是平辈知交,曹福金是曹寅之女,作为何焯之女的脂砚称曹福金为"姐",很正常,脂砚批点石头记时,曹福金已去世,故脂批中会有"俺先姐"三字.妙玉进贾府后,受到贾母关爱,更重要的是,在早期石头记抄本中,有元春省亲时亲到时妙玉庵中看望妙玉并题字的描写。说明妙玉进贾府很可能是元春(曹福金)的安排。笔者提出的脂砚是何焯之女是书中妙玉的解说,处处能与脂批相合。特别是在"有命无运,累及爹娘"八字下的批语,与何焯之女的不幸身世太相合了。不仅年龄上相合,事件上相合,而且各处批语都能相合,象这样能做到多重相合的情况,不可能是巧合。故笔者能认定脂砚就是何焯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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