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十七回 李瓶儿私语翡翠轩 潘金莲醉闹葡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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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批:此回是金莲、玉楼、瓶儿、春梅四人相聚后,同时加一番描写也。玉楼为作者特地矜许之人,故写其冷,而不写其淫。春梅又为作者特地留为后半部之主脑,故写其宠,而亦不写其淫。至于瓶儿、金莲,固为同类,又发深浅,故翡翠轩尚有温柔浓艳之雅,而葡萄架则极妖淫污辱之怨。甚矣,金莲之见恶于作者也!
内以一月琴贯“翡翠”、“葡萄”二事,信乎玉楼之一人又为金、瓶二人之针线也。
必特写四人一番,盖四人皆作者用意特写之人。且四人者,一部之骨子也,故用描写一番。
内必用西门恼金莲一段,已伏后妒宠之根,几番怒骂之由,见瓶儿之独宠也。
凡各回内清曲小调,皆有深意,切合一回之意。惟此回内“赤帝当权”则关系全部,言其炎热无多,而煞尾二句,已明明说出矣。
人知此回伏生子,不知其于“扫雪”一回已伏生子之根矣。此处又明照出,亦如大丫头已出春梅,叉子薛 媒婆口中再明说出。此是笔法暗对处。
内写西门,心知金莲妒宠争妍,而不能化之,乃以色欲奈何之,如放李子不即入等情。自是引之入地狱,己亦随之败亡出丑,真小人之家法也。
《梁州序》上半截写玉楼、瓶儿,下半写春梅、金莲。然玉楼自有一腔心事寄在月琴,是身与会而心不然者。春梅又有一种心高志大,不肯抱阮作穷途之哭者,然则比日翡翠轩、葡萄架,惟李潘二人各立门户,将来不复合矣。】
词曰:锦帐鸳鸯,绣衾鸾凤。一种风流千种态:看香肌双莹,玉箫暗品,鹦
舌偷尝。屏掩犹斜香冷,回娇眼,盼檀郎。道千金一刻须怜惜,早漏
催银箭,星沉网户,月转回廊。
——右调《好女儿》
(一)按:前评写于光绪五年(1879)十月十七日。
【文龙批:看完此本而不生气者,非丈夫也。一群狠毒人物,一片奸险心肠,一个淫乱人家,致使朗朗乾坤变作昏昏世界,所恃者多有几个铜钱耳。钱之来处本不正,钱之用处更不端,是钱之为害甚于色之为灾。不能打破此二关,反又从而欣羡之、思慕之,尤而则效之,其人之心术尚可问乎?其人之闱簿尚可道乎?我非故作此迂腐语也。天下事不慎之于始,必至鲜克有终,不及早回头,必至无所底止。
看书要会看,莫但看面子,要看到骨髓里去,莫但看眼前,要看往脊背后去,斯为会看书者矣。虽日置此书于其侧,亦何害哉?否则烧之,便(可)】
(二)按:后评写于光绪六年(1880)正月十三日。
【文禹门云:《金瓶梅》“醉闹葡萄架”一回,久已脍炙人口。谓此书为淫书者以此,谓此书不宜看者亦因此。在省有人抽留此本,盖亦注意在此一回也。去岁又将此本寄来,匆匆看过,不甚经心。兹值封印之期,拣得此种;信手加批,借以消遣。
阅至此回,详细追究,不觉哑然失笑。年少之人,欲火正盛,方有出焉,不可令其见之。闻声而喜,见影而思;当时刻防闲,原不可使看此书也。即佳人才子小说,内有云雨一回,交欢一次云云,亦不宜使之寓目。只有四书五经、古文、《史记》,详为讲贯,以定其性情。迨至中年,娶妻生子,其有一琴一瑟,不敢二色终身者,此书本可不看,即看亦未必入魔。
若夫花柳场中曾经翻过筋头,脂粉队里亦颇得过便宜,浪子回头,英雄自负,看亦可,不看亦可。至于阅历既深,见解不俗,亦是统前后而观之,固不专在此一处也,不看亦好,看亦好。果能不随俗见,自具心思,局外不啻局中,事前已知事后,正不妨一看再看。看其不可看者,直如不看,并能指出不可看之处,以唤醒迷人,斯乃不负此一看。见不贤而内自省,见不善如探汤,此《诗》之所以不删淫奔之词也。
即此一回而论,亦不过言其淫,充其量而实写出耳。然尚不如《绿野仙踪》温如玉之与金钟儿、周莲之与蕙娘,更写得慵趣如绘,不似此一味淫滥也。昔人云:数见不鲜。又云:见怪不怪。夫不鲜不怪,久视生厌矣。彼目光如豆,言之津津者,能勿贻笑于大雅之林乎?】
“在省有人抽留此本”,系指友人邵少泉购求此书相赠,“惜被邹隽之大令抽去三本,不成全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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