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回 王杏庵义恤贫儿 金道士娈淫少弟
【张批:此回写敬济浮浪之报,不必言矣。然而作者之意不在敬济,犹在玉楼也。失此回文字,乃在玉楼,谁其信之哉?然而非予好为奇论也,请看“王杏庵”三字何居。
    夫上回顿住玉楼,接写大姐死等情,总言敬济之败。此回又接写我若得志,因不与炎凉市井较量,亦不敢以富贵骄人,亦不敢以名心为累,然而尤不肯作自了汉,贪位慕禄,不做好事,见义不为也。故又写杏庵义恤一回,又自恐为义不终,故必至送敬济作任道士徒弟而止盖言我恤人,必当使之复全人道,以扬其祖宗之美而后已也,故又名敬济为宗美也。此作者一片大经纶。真是看天地伦物,皆吾一体,不肯使一夫一妇不得其所,不化于道者也。是故晏者,安也,入晏公庙,遇欲安其身,为任道士徒,则欲收其心。我之所以为古道者如此。而无如今之为道则不然,一味贪淫好色,我费多少心力,安插其身,收束其心,不勾他一夜酒杯,遂使金莲之三章约,复出于残茎芰荷之口。甚矣,今道之移人如是也。
    今道者,即所谓金道士也。盖后二十回内,总是作者寓 已之学问经济以立言,又不特文章之妙绝今古也。
    晏公庙任道作徒,可为安其身心矣。无端今道引入,又致旧性复散。夫“陈”者,旧性也。“三者”,“散”之别音也。是名陈三。故有陈三而冯金宝又来矣。
    此回不特写敬济浮浪之报,竟注写玉楼之失,妙绝千古。

    
    诗曰:阶前潜制泪,众里自嫌身。
    气味如中酒,情怀似别人。
    暖风张乐席,晴日看花尘。
    尽是添愁处,深居乞过春。
    文禹门云:此一回直是为陈敬济作传,似非本书正文。不
    知敬济非他,乃西门庆嫡嫡亲亲女婿,西门庆在日,固尝欲以为子者也。西门庆有子而无子,无子而有子,官哥与孝哥,均在恍兮悔兮之间,终非西门庆之所有。惟此一女,为酉门庆与前妻陈氏所生,配嫁于陈敬济。半子之称,实西门庆之至亲,而秽乱西门庆之家庭厂实始于此半子之陈敬济,金,瓶、梅,西门庆有其三,敬济乃得其二,且旁及玉楼,雪娥,亦几为敬济之所拢,要并受其害,虽月娘亦不能免,则敬济固西门庆克肖其亲之令子也。所以详写之,以为西门庆作收场欤?
    此等昏庸谬妄之,少年小于,吾实见过不少。其究竟终归于败落困穷、糊里糊涂而死,亦有不知其下落,想亦不能久留于人世间也。此等小子,由于禀赋,成于遇合,乃两间之戾气,一时之蟊贼。王杏庵徒费一番苦心,一番善举,究不能挽回造化小儿之定数。斯亦无可奈何,我尽我心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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