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
    二十四章
    企者不久,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跂者不立」,王弼作「企者不立」。
    罗振玉曰:「企」,释文:「河上作『豉』。」案「豉」殆「跂」字之讹。御注、广明二本亦作「跂」。广明本此上有「喘者不久」句。
    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校广明本云:诸本皆无「喘者不久」四字。
    魏稼孙曰:此幢存字无几,中惟「喘者不文」句(谦之案「文」字为「久」字之误),为今世所传板本及他石刻所无。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全句正作「喘者不久」。「喘」,说文云:「疾息也。」又「企」与「跂」古通用。庄子秋水篇「掇而不跂」,释文:「跂,一作企。」庚桑楚「人见其跂」,古钞卷子本作「企」。又文选江赋李善注:「企与跂同。」是河上本作「跂」,即「企」也。汉书高帝纪颜注曰:「企谓举足而竦身。」玉篇:「跂,○豉切。有跂踵国,其人行,脚跟不着地。」字林:「企,举踵也。」二字义亦同。
    ○者不行,
    严可均曰:「○者」,各本作「○者」。按当是「○者」。
    魏稼孙曰:「○者」,「○」原刻偏右,疑是「○」字失刻左半。严作「○」,谓当是「○」,甚误。
    谦之案:「○」与「跨」同。玉篇部出「○」字:口化、口瓦二切,跨步也,与跨同。」说文「跨,渡也」,段玉裁曰:「谓大其两股间,以有所越也。」又室町本上二句作「跂者不立,跂者不行」,「跂」字重,有误。
    自见不明,自是不彰,自伐无功,自矜不长。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自见」下有「者」字,下四句皆然。
    魏稼孙曰:御注「见」下有「者」字,下三句无。
    谦之案:文选奏弹王源文注引无二「者」字。又馆本、遂州本「自伐」作「自饶」。
    其在道,曰余食赘行,
    严可均曰:「其在道」,王弼作「其在道也」,御注、河上作「其于道也」。
    谦之案:「赘」字,馆本、遂州本作「啜」,非。方言十二:「啜,馈也。」字林:「啜,以酒沃也,祭也。」「啜行」无义,盖音近而误。
    王道曰:「行」当作「形」。「赘形」,形之附赘者,骈拇之类。
    易顺鼎曰:「行」疑通作「形」,「赘形」即王注所云「赘」。赘可言形,不可言行也。列子汤问篇「太形、王屋二山」,张湛注:「形当作行。」是古书「行」「形」固有通用者。
    庄锡昌曰:按唐李约道德真经新注:「如食之残,如形之剩肉也。」宋林希逸道德真经口义曰:「食之余弃,形之赘疣,人必恶之。」宋陈景元道德真经藏室纂微篇:「犹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是三书皆以「行」为「形」。
    谦之案:「行」读作「形」,是也。庄子骈拇篇:「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赘」,广雅云:「疣也。」释名云「横生一肉,属着体也。一云瘤结也。」「县」字,一切经音义二十、文选陈孔彰为袁绍檄豫州文注并引作「悬」。附赘悬疣出乎形,故曰赘形。「赘行」当读作「赘形」,古字通。
    高亨曰:余疑「行」当作「衣」,古文「衣」作○,「行」作○,形近而讹。法言问道篇「智用不用,益不益则不赘亏矣」,司马光注:「有余曰赘,不足曰亏。」是赘亦余也。余食、赘衣犹言余食、余衣。食有余则饥者恶之,衣有余则寒者恶之,故曰「物或恶之」,此今谚所谓「一家饱暖千家怨」也。
    谦之案:高说甚辨,但改字解经,难以使人致信,且以「赘衣」连文,非即余衣义。广韵霁部「赘」下云:「赘衣,官名也。」其不可与「余食」对文也甚明。
    物或有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物或有恶之」,各本无「有」字。「故有道不处」,御注、王弼「道」下有「者」字,河上有「者」字,句末有「也」字。
    谦之案:「或」下「有」字,各本无。馆本、遂州本「有」下无「或」字。广雅释诂一:「或,有也。」知「或」、「有」古通,其中必有一字衍,疑此「有」字乃「丑」字一音之转。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有「丑」字,作○。又案司马光注:「是皆外竞而内亡者也。如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丑」「恶」对。疑司马所见本正作「物或丑恶之」为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行、明、彰、功、长、行韵(阳、东通韵,功协音光),恶、处韵(鱼部,处,去声)。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功」字。案行、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二字,馆本注云「卅一字」,按卅乃○之误。河上本、傅本四十八字,王、范本四十七字。河上题「苦恩第二十四」,王本题「二十四章」,范本题「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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