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内篇.养生主第三
    《庄子.内篇.养生主第三》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已而为知者,殆而已矣!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夫生以养存,则养生者理之极也。若乃养过其极,以养伤生,非养生之主也。
    所禀之分各有极也。
    夫举重携轻而(一)神气自若,此力之所限也。而尚名好胜者,虽复绝膂,犹未足以慊其愿,此知之无涯也。故知之为名,生于失当而灭于冥极。冥极者,任其至分而无毫铢之加。是故虽负万钧,苟当其所能,则忽然不知重之在身;虽应万机,泯然不觉事之在己。此养生之主也。
    以有限之性寻无极之知,安得而不困哉!
    已困于知而不知止,又为知以救之,斯养而伤之者,真大殆也。
    忘善恶而居中,任万物之自为,闷然与至当为一,故刑名远己而全理在身也。
    顺中以为常也。
    养亲以适。
    苟得中而冥度,则事事无不可也。夫养生非求过分,盖全理尽年而已矣。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踦,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
    言其因便施巧,无不闲解,尽理之甚,既适牛理,又合音节。
    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全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却,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微碍,而况大軱乎!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闲,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闲,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謋然已解,牛不知其死也,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而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直寄道理于技耳,所好者非技也。
    未能见其理闲(三)。
    但见其理闲也。
    司察之官废,纵心而(顺)理〔顺〕(四)。
    不横截也。
    有际之处,因而批之令离。
    节解窾空,就导令殊。
    刀不妄加。
    技之妙也,常游刃于空,未尝经概于微碍也。
    軱,戾大骨,衄刀刃也。
    不中其理闲也。
    中骨而折刀也。
    硎,砥石也。
    交错聚结为族。
    不复属目于他物也。
    徐其手也。
    得其宜则用力少。
    理解而无刀迹,若聚土也。
    逸足容豫自得之谓。
    拭刀而弢之也。
    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以刀可养,故知生亦可养。
    公文轩见右师而惊曰:「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曰:「天也,非人也。天之生是使独也,人之貌有与也。以是知其天也,非人也。」
    介,偏刖之名。
    知之所无柰何,天也。犯其所知,人也。
    偏刖曰独。夫师一家之知而不能两存其足,则是知之(无)所〔无〕(一)柰何。若以右师之知而必求两全,则心神内困而形骸外弊矣,岂直偏刖而已哉!
    两足共行曰有与。有与之貌,未有疑其非命也。
    以有与者命也,故知独者亦非我也。是以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达命之情者不务命之所无柰何也,全其自然而已。
    泽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饮,不蕲畜乎樊中。神虽王,不善也。
    蕲,求也。樊,所以笼雉也。夫俯仰乎天地之间,逍遥乎自得之场,固养生之妙处也。又何求于入笼而服养哉!
    夫始乎适而未尝不适者,忘适也。雉心神长王,志气盈豫,而自放于清旷之地,忽然不觉善(为)之〔为〕(一)善也。
    老聃死,秦失吊之,三号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邪?」曰:「然。」「然则吊焉若此,可乎?」
    人吊亦吊,人号亦号。
    怪其不倚户观化,乃至三号也。
    曰:「然。始也吾以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吊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会之,必有不蕲言而言,不蕲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
    至人无情,与众号耳,故若斯可也。
    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
    夫逃遁天理,倍加俗情,哀乐经怀,心灵困苦,有同捶楚,宁非刑戮!古之达人,有如此议。
    时自生也。
    理当死也。
    夫哀乐生于失得者也。今玄通合变之士,无时而不安,无顺而不处,冥然与造化为一,则无往而非我矣,将何得何失,孰死孰生哉!故任其所受,而哀乐无所错其闲矣。
    以有系者为县,则无系者县解也,县解而性命之情得矣。此养生之要也。
    指穷于为薪,火传也,不知其尽也。
    穷,尽也;为薪,犹前薪也。前薪以指,指尽前薪之理,故火传而不灭;心得纳养之中,故命续而不绝;明夫养生乃生之所以生也。
    夫时不再来,今不一停,故人之生也,一息一得耳。向息非今息,故纳养而命续;前火非后火,故为薪而火传,火传(一)而命续,由夫养得其极也,世岂知其尽而更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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