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本
    大乘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卷上本
    总料简章
    沙门 智周 撰
    章。总辨诸教业宗体名者。
    教业宗体名之五字如次。是下所列五门。时利差别有利之业名为业也。余四可知。
    章。故世友说非如来语皆为转法轮者。
    此世友菩萨说婆沙论。於此论中所说非如来语皆转法轮。
    章。诠八正道教至名轮境者。
    问。此宗何故不取此教以为其因。而以为境。答。见道已前有漏之智名为因。故彼宗不取以为法轮。言教为因即滥彼智。所以彼说教为轮境。苦谛等法即是教也。
    章。大众部等说者。
    问。此等部法轮与大乘何别。答。亦有别。彼部等说一切佛语皆正轮体。大乘所说唯八圣道名正法轮。余非正故。与彼别。如文自悉。
    章。唯八圣道是正法轮等者。
    谓正见.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轮辐。正语.正业.正命似毂。正定似辋。
    章。有取识为王者。
    取是烦恼之总名。烦恼体漏。即有漏识名为有取。
    章。三转法轮於至是正法轮者。
    此引彼文证除八圣道所有佛教并名法轮。助正虽别。总得名轮。即法华经观十二支亦名法轮。又法华言转四谛轮。四谛岂总名八圣道。故所引证得通助正。若尔。何故结云故八圣道是正法轮。答。此意结云。由观四谛无漏慧眼等正能断惑。故八圣道名正法轮。非总结前无垢称等。
    章。佛转三周至甚深法轮等者。
    谓见.修.无学三位名曰三周。如其次第。示相配见道。劝修配修道。作证配无学。又观於四圣谛境生圣慧眼等者。其圣慧眼是总三世。余三别配三世可知。问。云何名为十二行相而配三周。答。谓观四谛。四谛之下皆能生圣慧眼智明觉。且如苦谛之下眼智明觉配前三周。即成十二。余三谛下各配三周。总成四十八行相也。又示相等三配於四谛。亦成十二。言示相者。此是苦乃至此是道。余劝修.作证可知。
    章。此生此处此时者。
    生简过未。即生时也。处谓此处。时彼处时也。与前异也。
    章。自证谛理不信他言者。
    谓解前难引证之文。如入见道自证谛理。知非染故不信他也。又解有随法行有随信行。随法行者自寻教法即便信解。随信行者要信他言教方能信解。今言自证谛理。即随法行。二解俱得。
    章。能知圆寂知非恩故者。
    如真见道。能证智圆寂。平等平等。无恩无报。名不知恩。
    章。永弃后业名为断密者。
    业力难知名之为密。断此业已更无生处。名无容处。
    章。犹如食吐者。
    如有病人患吐。为药而食之。时但希除病。不食其味。受资具等亦复如是。但欲资身而求圣道。不生贪着。如维摩经。为不食故所以受食。
    章。然瑜伽论至一向澄净者。
    谓诸菩萨。一深植正信。二深植清净。三一向澄净。四依如来了义经典。前三配前资粮.加行及以见道。即其一信分三种别加行之位。信转强胜与清净名资粮。不尔但名正信。
    章。淫欲即是道者。
    淫欲贪爱义。爱彼十二分教名之为道。问。论言彼法起爱恚等着皆名法执。如何今说贪为道耶。答。法执名宽。於诸法中。以名属义。以义属名。此作此分别而生爱着。即法执收。令彼恶道不生分别。而以相属。故非法执。
    章。谓契经.应颂.记别等者。
    意明此三经名不了义也。
    章。又说殟波陀悭贝戎尼等者。
    殟波陀悭者。此云生起义。戎戒尼者。此云离间语。此据正翻也。今密将生起义自拔悭足。密以离间语诠常胜空。问。此密意有何所以。答。若生善法便能得拔悭之足。言离间者非是。两相离间。但能离彼恶即是常胜空也。
    章。设有圣教至名非了义者。
    此据第一法印。非法印门。外道之教。诸法是常。不言诸行无常。外道涅盘时止息。亦非寂静。外道执我。不云诸法无我。违三法印。故外道教名不了义。
    章。诠常非常门中言诸小乘教名不了义者。
    问。小乘中岂无法身常佛。何非了义。答。小乘戒定等为法身。偏以王宫.双树为报身。以猨猴鹿马为化身。故此三身皆无常。
    章。然是有上是未了义者。
    意云。佛初说四谛轮。虽是希希。然亦有上。是以后所说法轮更胜於前上谓胜也。故四谛轮是未了义。
    章。依种种门辨本性义者。
    言本性义深难解。故以种种门辨之言隐密。
    章。除契经等余自说等语具广者。
    此据言略语广门。契经等三部言略。故名不了义。余之九部自说等语广。即是了义。
    章。佛得自在都不起心者。
    佛自在故。於一时中顿说三时法。都不起心而分别言我说此教不说彼教。但为感不同故也。如唯有声闻种姓者。唯闻声闻之教。不闻缘觉.菩萨之教。非佛其时不说菩萨教也。譬如天乐末尼此等无分别。但自有情各自随识而自感得。
    章。或有恐怖或欢喜者。
    谓不随意即生恐怖。若顺心者即生欢喜。
    章。三兽渡河浅深成别者。
    问。二乘证理即齐。如何浅深成别。答。独觉伏定障多。显理明净。故云深。
    章。莫问声闻.菩萨等者。
    问。此说渐者与次前渐如何别耶。答。亦有别。前据说法。而五时教中有其次第。名之为渐。此约修行。各自乘中从初修行乃至於果。名为浅深。名为渐。
    章。顿者如来至顿说一切法者。
    今时此师说顿者。与自前说一时教。同如来於一时中说一切法。顿能得被三种根机。故言一时顿说一切法。
    章。所执法无我后由余教入者。
    言法无我是人无我之余也。能入二空殊胜名为半满。
    章。即提谓等五戒本行经是者。
    此本行经非是佛本行经也。此经但说持五戒之行得人天果。本行经。
    章。三十年中至同行空教者。
    此有二释。一云。人天中定有三乘根性。此人闻此空教而不能行。此名曰三乘同行空教。二云。此教虽是空教。亦可通被三乘。以彼根性各各别故。若尔。即与解深密相违。深密经言。初时有教。唯为发趣声闻乘者。第二时空教。唯为发趣入大乘者。第三时教。普为发趣一切乘者。若言空教三乘同行。即应第二空教名。普为发趣一切者。此意难解。不难前前前前非。必刘虬本言同行空教者。故知只是刘虬自言。无典据。
    章。菩提流支法师唯立一时教者。
    所引经中有五别。一。譬如天鼓。此摄诸文。谈其本一。名为一时。二。如华严.维摩者。依教说一。名为一时。教自说言於一音故。三。无量义者。据相无异。名为一时。四。法华约一雨故名为一时。五。优婆塞经。证理是一。名为一时。此据正义作如此释。非是流支作此言也。彼但言一时。不说差别。故有异也。
    章。若唯被大如胜鬘经者。
    问。如胜鬘说。有四机不同。如何说唯被於大。答。为菩萨说有四机而行化利。或非为声闻说彼经也。权实准知。
    章。遗教经唯被小者。
    问。准大周十四卷经目录。此经乃是大乘所收。一何乖返。答。夫论大小。约对机理。今遗教中唯明四谛。但对声闻。如何得言是大乘耶。故章为正。
    章。岂无一会至入大乘者者。
    此意难云。既有一会顿发三乘。一会渐入大乘。发心既复不同。如何总名一时。
    章。又舍利弗至正等觉心者。
    问。此华严会。其舍利弗已发大心。何故乃言法华会中方发大心。答。有三解。一云。舍利弗之中。有是声闻。有是菩萨。华严会者乃是菩萨舍利弗。非声闻也。一云。华严会中化舍利弗。非实声闻也。一云。在华严会舍利弗即是法华会者。在华严会但发信向。无道心生。至法华会方始趣向。故无违也。今依后解为正。若依第一解。既是菩萨。华严即是顿。如何破他。
    章。胜鬘经说至不定性故者。
    此摄论文中既引胜鬘云。引摄一类不定性故。明知胜鬘非是顿教。问。前破觉爱即言胜鬘唯被大。今引摄论复胜鬘亦说渐悟。岂不前后自相矛楯耶。答。前据胜鬘。会无声闻。今据一乘而能可被。言不定性亦不相违。
    章。定说五时至后当叙非者。
    上来且破顿讫。彼渐教与刘虬义意相似。故指如后破五时虽不分明。次第义意如刘虬。捡之可悉。
    章。不定依至以明半满者。
    问。经中自云。为声闻人而说半字。为菩萨人而说满字。如何今言不约逗机。答。遮正为机。不障兼也。
    章。四大本净至五戒本净者。
    不执五蕴为我。名为我净。问。若是尔者。五蕴本净者不执四大为我。应四无我。答。五蕴唯内。四大通外。不於执我故。所以不说四无我。虽作此解。然捡彼疏及经文。言无我即无过失。
    章。五戒本净者。
    准觉爱章为吾我。而自释云。言吾我净者。即我空也。五字谬矣。今改从正。
    章。柔顺者。
    柔是调。顺是随顺也。如唯识论爱自他配位次。未见圣教释柔之名。
    章。灭三界苦得不起法忍者。
    提谓既得不起法忍。受变易生。更不被三界分段苦果之身。又无生忍通在初地及八地。今提谓者应是八地。所以然者。以得记是。章家作此释。
    章。五百价人至名曰齐成者。
    齐谓齐等。五百价人俱得授记。齐得成佛。名曰齐成。或曰蜜成。由施麨蜜得成佛故。问。五百价人得初果时。佛皆授记而得成佛。明法华已前有授声闻记意。如何得言法华会时方与声闻而授记耶。答。此中总也。但言与记。不言五百中无不得记。复无等言亦不违也。
    章。虽作此破至未名法轮者。
    言觉爱虽作此破刘虬义。亦难知以不名转法轮。故由来分明下乃是助觉爱叙语。未同所观谛。未於鹿苑转四谛轮已来。三乘各各自缘四谛。不可名为转法轮也。即鹿苑中转四谛轮已后。方始三乘同观四谛。
    章。次第二时至唯说有教者。
    问。虽言第二。即深密第一时教。何故今破。答。解深密意为不定性初正说有。兼亦说彼非空非有。及於空教。今此即举总判为有。故为不可临文应悉。
    章。又提谓普曜至已说大乘者。
    准大周目录而言。小乘既明菩萨所行之行。辨佛记事说为大乘。於理为胜。复更捡本经。
    章。又成道竟至唯说有教者。
    谓十地经第二七日即说明於十地菩萨之位。即是大乘。云何得唯说有。
    章。弥沙塞至增爱敬故者。
    律及经中。皆不说法入定七日。及自受法乐令众知见。於如来所生增敬故。
    章。十二由经者。
    此是经之名字。
    章。依依他起至生无自性性者。
    唯自然生。举方隅言。理实而谈。亦别说言无遍计执。梵天王计余外道类。准此可知。
    章。生无自性性者。
    上之性字是遍计性。下之性字三性体。
    章。及即依此至无自性性者。
    此有二义。一。依他起形遍计。故名胜义。此即四重胜义。四重世俗。有漏无漏二种依他。皆得名胜义无性。此胜义上无遍计故。名胜义无性。二。真法界名为胜义。今依他上无彼遍计。胜义之性故言胜义无性。言一分者胜义之言。含依他圆成。今说依他胜义。故言一分圆成胜义。言一分者准此而知。
    章。胜义无性者。
    无我法性也。初胜义也。又解於依他上无圆成实义。故云胜义无自性。是即无之义。又释若约胜义释依他。但是因缘假有。故非有实自性。故云胜义无自性性。非谓依他中无圆成实胜义。故名胜义无性。
    章。毗湿缚药者。
    梵言此意说云於诸药中而置於此有功能药言有功能如是若以了义经药置於不了义经中义即显了余喻准知。
    章。婆罗泥斯者何名仙人堕处者。
    婆沙说有诸仙人以乘神通过鹿园王诸彩女。五百仙人得见彩女。遂失神通。堕於园中。故名堕处。
    章。有上有容者。
    更有过故。名为有上。而义有余。理犹未尽。名曰有容。
    章。邬婆尼杀昙分者。
    相传云名因缘也。或云因果数名。
    章。一百五十千声闻永尽诸漏者。
    问。此与次前得法眼净有何别耶。答。亦有别。言得法眼净者。乃於远尘初果即得。此约罗汉。故有不同。
    章。谓转照持者。
    第一时皆名转法轮。从前未有初转劝故。第二时名照法轮。说空教时照破有故。第三时名持法轮者。离空离有一向任持故。
    章。若以偏圆机宜渐次者。
    谓以三乘之中各有机宜。皆如来说。各自渐次自果圆证。名曰偏圆。初二三果等皆有偏圆机次。
    章。四阿笈摩等是初时教者。
    谓四阿含是。
    章。须菩提等回心趣大者。
    问。闻大般若既已回心。何故法华复云会三归一。善现自言於菩萨法心不希乐。答。今言回心。因闻般若悔修於小。为趣大因名回趣也。非趣大已名回趣也。穷子偈中。须菩提等。我自思惟欲出小之方便。捡彼应知。
    章。言有而有亦可言无等者。
    若执依他而是实有。亦名为无。又言有者是言诠。有言而有者即寻其而执有也。如执唯识是实有者亦是遍计。下言无等者亦准此知。
    章。迷情四句者。
    迷四句。一言有者增益谤。遍计是增说为有。二言无者损减谤。依他.圆成亦说欲无。三亦有亦无相违谤。不可一法双说有无。犹如水火不同体故。四非有非无成戏论谤。准第三句可知。悟情四句者。言无约遍计说。言有据依他.圆成。亦有亦无合说。第四句可知。
    章。约理及机渐入道者。
    理为道理。机谓机器。
    章。约其多分等者。
    约多分言。言华严经被顿悟。据少分说。亦被於渐。言法华唯被渐者。亦据多分。初时说教具被三乘。中说空教亦具顿渐。后三准知。约多分言得有如是。约少分言。初说有。次说空。后双说。
    章。有八世界微尘数众生等者。
    此中众生能发心者。是顿悟大乘人也。故知法华不可唯渐。问。此微尘数众生岂声闻人耶。
    章。若据众生至顿渐之教者。
    若有一机。初悟生空后悟法空。教被於彼名为渐教。若有一机顿悟二空。教被於彼即名顿教。时亦准此。要望机理方名顿渐。
    章。若不约机理至顿渐不成者。
    或立一时至五时等。名时增减不约理教时顿渐不成。
    章。故唯识至及定性故者。
    此即释成一教被机得为顿渐。唯识说阿陀那之教不为凡愚演之。不遮定性声闻。今者教不被此不定性等。即得为顿渐教也。言定性者。定性声闻。问。论自说愚即趣寂。如何今取趣寂耶。答。趣寂之中有愚不愚。遮愚法之趣寂者不遮不愚者。若不尔者。愚不愚二类何别。疏解愚即趣寂。亦同於此。若言定性是大乘定性者。理为不可。所以然者。陀那等教本为彼说。事极成。何处所说不遮等耶。此亦不然。定性大乘亦是正也。何故如是。意明一教有渐顿。定性大乘即是顿故。
    章。此依证果至即有四时者。
    今立三时。但约得圣不约人天。若说人天。即有四时教。
    章。其二乘至略不说者。
    此释人天时也。问。何故得知人天乘是声闻方便。答。信解品云以冷水洒面等。即其事也。
    章。诠宗各异等者。
    问。雨众即是数论宗摄。如何二计而有差别。答。数论宗中有十八部之计不同。如小乘等。或可二宗取义有别。雨众偏谈有宗。数论举胜显理。是同互举也。
    章。由起五觉知有我者。
    谓我见色我闻声等是。
    章。五诸法皆常者。
    此宗但应是全常计。若偏一分常。如何得言皆或相从。说若不成尔者。十八部异论摄外道不尽。此一分常何宗所摄。
    章。六诸因宿作者。
    由现在时能引苦行。即舍宿业不更常屈。由今作以为因故。害彼宿业不令感果。文言吐者。弃舍之义。以其宿业有多种故。故现在行能修治故。
    章。世间丈夫等者。
    执有丈夫能与一切为因。与大自在天等相似。
    章。诤竞劫起等者。
    成劫之末。住劫之初。名为诤竞也。又彼意说此之大地名福场。欲以吐檀。由依此场为祀祠故。故能所害及助伴等能生天等故。
    章。不死矫乱等者。
    有不死净天。若能善答他之问者。死得生彼不死净天。如下自知。
    章。七断灭者。
    欲界人天为二。色界为一。无色为四。除地狱等者。彼等是粗。更容可余。七余数必应自悉。
    章。十三因果皆空者。
    非彼宗中总无因果。但言不由善根善等名无因果。又言爱养等者。此师执云。我身不由父母等之所爱养。
    章。十五妄计清净宗等者。
    谓此外道得宿命智。曾见有人溺河水。牛食於草。狗食不净等。以宿命智观见此等死后皆得生天。遂於水中死。为上真专持以为戒定。
    章。薄蚀者。
    韦昭曰。气往迫之曰薄。亏毁曰蚀。释名云。日月即亏曰蚀。稍毁很也。如虫食草木等。
    章。体毗履十一者。
    体毗履者。此云上座。
    章。一说部者。
    一切诸法但有假名而无实体。名一说部。从其所计以立其名。
    章。说出世部者。
    此师云。世间之法可破坏故。皆非实有。出世间法不可破坏。是实非假。从此立名。名说出世。
    章。道与烦恼容俱现前者。
    此有二释。一现无间种解脱道断。故无间道与种得俱。二道与未断烦恼种类俱非正断之义者。是故言俱。问。道俱烦恼依何而住。或依色根。明暗有殊。不得依道。广如宗轮说。
    章。三说假部宗说苦非蕴等。
    苦义非蕴义。名苦非蕴。之中不摄苦受。名苦非蕴。又此师计一切诸法有实有假。界.处摄者。缘积聚是假蕴中摄者。我积聚故便是实有。处虽是缘等。计今是实。从多分言。为假无失。
    章。十二处非真实者。
    问。蕴据义积得名实。诸处虽复言缘。然但义积。何得名假。又心无为并是实故。答。依缘多分假故。数多分为诸。亦无有失。问。界与蕴.处义既不同。为假为实。答。捡宗轮论。
    章。说一切菩萨不脱恶趣者。
    此之三部所计。菩萨烦恼未能断尽。故不脱恶趣。
    章。五说一切有宗等者。
    问。名谓非色。四蕴无为。如何名色摄一切法。答。虽有四蕴名。名不摄无为。寄名显诠无为。亦得在名中摄。
    章。谓诸菩萨犹是异生者。
    此计菩萨唯是有漏。故是异生。
    章。七犊子部等者。
    犊子可知。言法上者。此师计云。我部所行一切诸法更无过者。名法上部。言贤胄者。胄。子胤之义。上古有仙大贤德。此是贤人之苗裔。故言贤胄部。言正量者。揩定之义。此部主所行。每能正揩定。名正量部。密林山者。谓此部主所居之山树林茂密。名密林山部。
    章。十二心顷说名行向等者。
    谓初断欲界惑。起法智.类智。观上二界。断上二界惑已。下智欲惑断尽未尽并更重印。更起苦智忍。上二界惑一时合断。更起苦法智。此有三心四谛成其十二。总名为四。道谛之后更起一心。名住果内。有此二种。一云此心唯印道谛。一云道印四谛。问。何故先起法智不起法忍。答。部计如是。不可责。
    章。八化地部至一时观者。
    不以次第历观诸谛。名一时观。问。如何四谛一时能观。答。约苦相说。四谛之下有苦.空.无常等共相。观此共相名遍观。
    章。有世间正见者。
    是决断之智。世间之见亦能决断。故有世间正见。
    章。善非有因者。
    如彼论明。又如大乘胜义。不善虽有摄善。而於胜义总名不善。
    章。预流有退者。
    此师意云。此预流初得此果。始断分别。俱生一分未能之。所以有退。若萨婆多。后三住退。预流不退。坚固故。此等言退但法乐。不退果。
    章。九法藏部宗等者。
    谓计我部。能含一切法名法藏部。又言佛在僧摄者。有经言。佛为上首。故知佛在僧。问。此宗佛既在僧。如何得有三宝。答。佛为僧中上首。故开之名为佛宝。佛为上首。亦有三宝。具事理。故知摄僧。
    章。十饮光部者。
    上古有仙。身有金光弊於日。即名饮光。
    章。十一经量者。
    此部以经为其定量。名经量部。
    章。有根边蕴者。
    是粗意识也。其一味蕴即是细意识。是牒宗计。
    章。边主者。
    问。此师何故说胜义为空。世俗为有。答。彼胜义空顺般若教。世俗有者随世间故。若不尔者。即违世间.圣教二种过失。
    章。虽一切法体或有或无者。
    四胜义中前二胜义谛。三科四谛摄不相应。第三胜义生.法二空。此等名无。若尔。何名胜义。答。不相应法形遍计。故得胜义名。生.法二空。胜之义故。亦名胜义。第四胜义无遍计。故亦为无。此通余三科有可知。
    章。虚妄分别有等者。
    八识心.心所名。分别有。於八识中无我.法二名。二都无。八识中有圆成实名。唯有空。彼圆成中亦有八识名。亦有此有者。分别。无者。遍计。及有者圆成三。故字贯通有无及有之上。思之可解。
    章。数论教体者。
    本即自性。如似大乘摄相归性。末即声者。亦如大乘性用别论。又彼宗中不立名等故。但以声而为教体。胜论准此。
    章。灭坏之时即归本者。
    即归本故名为灭坏。非灭无灭。
    章。其胜论师至声为教体者。
    问。数论声量依於自性。教体分二。胜论声依於实。教何但一。答。数论声量本体自性。故教分二。胜论声德虽依於实。体非实摄。故教但一。问。胜论同异既是声性。教体何不兼同异耶。答。教必能诠。不取同异。
    章。其明论等者。
    问。明论声常。云何常耶。答。有两释。一云恒揩定故名之为常。非体常住名为常也。二云体常住故名为常也。若尔。云何而不恒闻。答。但缘阙故隐而不闻。非体灭已。若尔。已起声之体。何所止。答。散处尽也。下声论计常声准此。后释为胜。
    章。以寻伺等至此音无常者。
    问。此师音响与声何差别。答。音响者如无情之声不能诠。声能诠表。故二有别。由此音响形能诠之声。
    章。其声生论等者。
    问。所诠之法体既成多。新生能诠随彼所诠亦合是多。如何计一。答。彼说云。声若生已总成为一。如似众流归渤海已总名为海。问。计一之师既言一切法上共一常声。如何於此法中更分常之计。答。此偏说一切内声之上共一常声。犹如真如宽狭虽得不同。许一常不别。
    章。大众部教体者。
    问。佛一切时不说名等。如何复言以名句等而为教体。答。言佛不说名句等者。但如来不起思惟。名不说也。又言以无漏体实有声名句等为体者。据任运说。如天鼓等。亦不相违。
    章。说教体者。
    如文自显。又绎名等同前声是真实。如说假部非一切假。此师亦尔。此解非正。
    章。说一切有部说教体者。
    谓彼部中自有二计。一唯取名句。一唯取有漏声。问。小乘师难般若经言。汝授持无记名等得期大果。般若论答云。汝法无记。我法是善。准此问答。彼宗即以无记名以为体性。如何言善。答。彼部救云。二十部内知汝於谁独言我。故以善声为体亦不违。又彼亦难。即是婆娑以名而为体者。非是此师。故世亲言。汝唯无记。若尔。此问即无违妨。
    章。此翻为迹者。
    如寻象迹。所见迹处即见其象。若寻其句即见其义。梵云幡陀。此翻为足。短长声殊。迹足有别。又云故当中道所说名也。中道诠法上自性边。句亦尔。
    章。文是所依义是能依者。
    约能所依。义为所依文是能依。据能所诠。文为能诠义为所诠。文为所依义为能依。今依能所诠。
    章。随堕八时者。
    问。今者通论一切教体。华严八会名为八时者。岂非有违。答。日夜时是遍诸教。华严八会时得名八时。义便而说。非以华严绎诸教也。又荐福三藏和上云。乐欲时二。说不同会。如演秘。若要乐欲教方起者。且天授闻佛。何是自欲。如来责答。由自贪爱以为尊胜。每於佛所起陵蔑心。故闻佛责。生不由乐欲起耶。余准此释。
    章。直非直说者。
    略有三释。一约教明长行名直。颂名非直。二据十二分说。最初契经名为直说。据初略说未委细明。余十一部说子细具陈说名为非直。三从所诠名诠自性称为直说。句诠差别言非直说。
    章。彼增上生等者。
    有云。菩萨所现本性之教为增上缘。而生闻者心上所现影像之教。此影像从增上缘。言菩萨之说约实自变。今观此释理稍难解。所以者何。若菩萨说问答及喻。不相顺彼论。问。云何菩萨说经。答云。彼增上缘生。若其菩萨实不说法。可言增上。证前闻者自识聚集以为教体。菩萨既说。云何证前自识聚集。又以喻中言如梦得咒亦不相似。梦中天等实不说咒。今者菩萨而实说法。与不说别。何得为喻。若言菩萨不说法者。云何得言菩萨所现本性之教为增上缘已。不说何有本教。然此师谈无性师佛说法也。今助释者谈实菩萨实不说法。闻者自言菩萨为说。约此故言增上生也。即与同喻不相违。更思。
    章。若尔云何至故作是说者。
    此无性自假云。若佛不说法。云何菩萨能说法也。此即阿毗达磨经中摄大乘品。即菩萨说彼自云。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萨为显大乘体大。故说摄大乘品。故知菩萨亦约说。无性自答云。彼增上生故作是说。意云亦是增上。非是菩萨真实说法。问。佛不说法略有二致。一云法是戏论者不说法。二为如来唯有无漏大定智悲。实无声等。所以不说。菩萨有漏。未离戏论。非唯大定智悲。如何不说法耶。答。不许说经。说论无失。
    章。譬如天等至得论咒等者。
    谓有婆罗门事天等自求聪明。以专心恭敬。梦中见天与咒论等。彼天实非将咒论等而与此人。但为增上。彼人梦中自得咒论。
    章。若离识者佛如何说者。
    此无性为经部等执心外佛之名以为教体。故今难云。佛如何说令他得解。云何不解佛现名等非听者识之所现起。如非所缘。云何亲能生。闻者解言为教体。
    章。有漏心现至以为教体者。
    问。如来既不说法。闻者如何有似无漏。答。佛有无漏大定智悲。故得言似。准此亦得言似。无漏不可言声名句文。又解。设无所似声名句文。闻者识上亦得似彼。犹如似我既无所似故。又解。佛增上力令闻法者谓佛实说。故似现也。
    章。理行果法同佛宝故者。
    同彼佛宝有本质。佛不说者无有实我而为能说。世亲云。我不说。汝亦不闻。约此义边名为不说。更有别释如唯识抄。
    章。无垢称言等者。
    定经其法非是所求。明非说法。
    章。如圣教说至教体亦成等者。
    此中所明聚集之义。七心十二心合离而作行。言三心依七心无。二心依十二作。思惟可知。问。准十二心连前而说无字。合有七心聚集。何但言二心。答。且举当体字生二心。不言前者。若尔。行字三心亦尔。如何许是七心有。答。理实行字据十二心。又复不违。然无七心十二心两种别明。故此总中含七.十二。於理无违。
    章。又一剎那至必意识生等者。
    证卒尔后必有寻求。又五同时虽有意识。今言无间意识生者。寻求识生。
    章。新新解等者。
    新新闻说而生解也。一一字别名为新新。非要隔越多时闻。故名新新。
    章。既於初字有卒尔者。
    虽余三。一一而闻其声。以初有故。复更不立。思之。问。此明聚集唯约其心。下明聚集即名字句声等耶。互相影显而令学者生巧智。
    章。故大般若等者。
    谓大般若经中有理趣分。犹如瑜伽摄释分也。於此文中说一切有情皆如来藏。明此意。证摄相归性。
    章。譬如海水等者。
    问。如波依水。相异体同。同滋润故。如色等法而望於如。体相俱异何得为喻。答。有二释。一。且取不离一边为喻。若约体相可为喻者。如草木等依於地是。二。相虽异。波中湿性不异於海。色等相若异。色中如性而亦不异。无障碍处。真如性也。后释为胜。
    章。一切诸法至然不离如等者。
    一切诸法犹如波浪。四缘会者。犹水风成其体。相即同於水。言四缘者。谓因缘.增上等缘。如此等法皆不离如。
    章。性用别论至十处界等者。
    此有二义。一。既言色蕴摄十处界。此即根境而各别论。二。但言摄十。不摄余二。此即色心而别说也。所以而言五蕴。即是性用别论中收。又有二释。一云。五根境各各别处。即是别论。一云。色者心家之用。今色蕴摄十处。今不言於识。即是性用别论。
    章。一真如二无相者。
    此之二种如何别耶。
    章。又有四重等者。
    此诸现行出法体也。
    章。升摄波叶瑜经等者。
    经中所明有升摄波叶喻事。名升摄经。一切经中别无此经。今助释者或西方有。未流至此。或复西方而今散灭。不流至此。谈实别有。
    章。佛皆教置如是我闻等者。
    言如是闻已亲从佛闻。若言佛不说法。如何得如是我闻。既是得闻。明知佛说。
    章。推功归本仍言应化非说法等者。
    此中意云。推功归本法身说法。应化非说。推功归本无法可说。意在於是。
    章。金刚般若至我法是记者。
    此论破外人难云。若持名句文以为教体者。此名句文既唯无记。如何受持无记名等而得无量百千功德耶。天亲答云。我法是善。汝唯无记。此意欲证云声名句文俱是教体。
    章。佛地论说至二善。
    字之与声俱非能诠。是能诠依故。又下所引经唯声名等体者。此并能诠语之体是声名等。反证是善而成善故。可知。
    章。若十地菩萨至唯是有漏者。
    自所发声。第八变故。是第八相分。故是有漏。问。二乘有漏理即无疑。菩萨唯有漏。於理难悉。十地菩萨妙观等智。能变化身为他说法。化身所发声名句文岂非无漏。答。化有即质。离质不同。即质有漏。理亦应悉。离质之者。由妙观等击发。自第八亦起化身。化身声等。故亦有漏。故佛地论云。平等性智击发圆镜起化身故。非妙观等变为化身。问。何故菩萨变金酪等即是无漏第八。变作所变化身即是无漏第八。变作所变化身即是第八有漏。答。佛意难知。圣教自说。不可征诘也。问。能说之心既是无漏第六意识。如何所说亦以第八有漏声等而为体。答。如彼弦管声由心而发。虽非即心又内外异。然成音韵得有诠表。故无漏识发有漏声。理亦何违。或为增上缘击第八识而起於声。不违唯识。虽第八识不缘名等。由意识故。今於声上而有名等。屈曲之相理亦无违。如彼声等有屈曲相。一切说法皆亦尔也。准此相例。妙观亦变化声等而是无漏。
    章。言有漏者。
    且佛地论约第八说。若尔如何会佛地文。答。今且言者。佛地本言第八变不障妙观亦能变也。道理甚难应用。因论菩萨无漏第六识。通果等类自第八识。亦变彼不。答。杖自六变以为本质而又变之。然他受用第六所变之者。论实变通果等。亦但说彼第六变者。以其本心以第六变令他用故。以此知妙观变身於理应好。更思。
    章。若一切二乘至皆唯无漏者。
    问。二乘无漏后得之智功用既微。何得听法。若能听法。羊鹿车体何故不许。答。但许听法而不说彼功用有多。故羊鹿车而无体。
    章。然同所教至无漏三宝等者。
    问。菩萨说经既是有漏。应非法宝。答。由佛加被故亦名法宝。若尔。无性云。我亦如是。何故难我无法本质。答。不例。我许佛说。汝即不许。复同菩萨。佛即有别。
    章。依前第四至义用殊故者。
    谓即第四相别论出体之者。唯取如来能说法者等。何以故。是根本故。如来识上声与名等。假实异故。名义用殊也。若是菩萨等名能说者。此论中不取。非根本故。
    章。即一一法各各有四种体等者。
    此之四种。释一切法。思之可知。
    章。故说名等非小乘义者。
    此名句字等。彼非不立。依声上屈曲义。说名等熏习聚集。此盖大乘宗。非彼知见闻。
    章。聚集显现者。
    总有五翻。第一翻中字一名一。第二翻中字三名四。第三翻中字六名十。第四翻中字十名二十。第五翻中字十五名三十五。相续为数。第一翻。身及多身合说。思之。
    章。论虽二说。今取三字。名多名身多者。
    章。梵云阿耨瑟多掣陀即八字成句等者。
    此阿耨瑟多掣陀用八字。句非此句。非此即八个字也。依梵但有六个字。故此方言八字偏句。
    章。此中且依至不可为难者。
    不可难前所作之法义。或有聚集得为教故。前难云如何说者。识上聚集等者。句故不可为难。显结前难理。
    章。字名句声都合总有五十二聚集者。
    问。字名及句即五十一。更有五声即五十六。何故今言五十一体。答。虽有五声。意在名等。聚集显声不诠义。故不说之。所以但有五十一也。又解。合五为一念。并有句合五十二。恐文错也。或有本言五十者。亦是错也。或复除彼句之与声。且约字名结数也。
    章。及诸听法者亦在因中者。
    问佛岂听法。
    章。若是佛说至亦聚集生者。
    问。凡夫等有熏习。可於识上连带解生。佛无熏习。如何聚集显现耶。答。佛智如镜。任运自现。一切文义不假熏习连带方生。
    章。摄论若说至即圆成实者。
    此文意证无漏之智皆圆成实。四清净者。谓常乐我净。或可。一。自性清净。谓真如等。二。离垢清净。谓真如离垢故。三。得此道清净。即菩提分法.波罗蜜等。四。生此境清净大乘教。由此教清净缘故。非法自性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如是四法。总摄一切清净尽也。应捡彼文。
    章。谈古德说等者。
    问。古之所释与今所释。名目虽别。义即无差别。何故非之。答。虽偶相当而无凭据。或於一法名就义释。乃至亦名相违。为无明准故。今非之也。问。古之所释当今何释。答。当体彰名。六释不摄。如言质碍而名为色。不成六释。就义自当持业释。从能依者亦可持业。或是有财。所依立名即当依主。从数可知。相应为号即当邻近。相应可知。
    章。皆依别论者。
    西方相传别有三论释此释。名六合释论。杀三摩婆者。梵具云杀婆。以文略故但言杀也。
    章。以义释之等者。
    此中意说西方但以言六合释。今准义解。亦可得言六离合释。
    章。初持业释亦名同依释者。
    同依释。二法同依一体。持业释。一业依一体。此二不同。如何体一。答。有二法俱是业用。是体所持。亦名持业。
    章。其体大法至名持业释者。
    大是其体。乘是其用。名为大乘。问。如言藏识。先说於用后说於体。何故今言大乘先体后用。答。但体能持用之义。即名持业。不名先后。此未必然。若尔。何名同依。应更解云。如说经为大乘。大乘体即是经。大之与乘同依此经。名同依也。
    章。此以本经至论名为摄者。
    问。大乘之名既非论言。摄大乘论何非依主。答。论能摄彼大乘纲要。即能摄论。名摄大乘。故是持业。
    章。唯识之成名成唯识者。
    虽释唯识等。先言唯识后合言成。准西方说云识唯成。今顺方言云成唯识。故今言识唯成也。由此道理。乘之大性亦依此释。
    章。如论名中至阿毗达磨集者。
    问。阿毗达磨以为所依。依主释亦有何过。答。理实亦得。俱舍颂摄彼胜义。依彼故故立对法俱舍名。摄彼胜义者。有财释。依彼者即依主释。即指法亦无妨矣。问。若尔。依主.有财二种何别。答。以己依他而立自称。名为依主。以他属己用标自名。即有财释。又有财全取他以标名。依主释者自他两义立号。更捡俱舍疏。又全取他名名全分有财释。自他兼取名一分有财。
    章。如摄决择等者。
    若本地分。五识意识各自立名。其决择分乃合为号。如因明颂。但是一句非标法。今名取及归德为证。盖以相违释者也。然诸圣教相违名者。时非时经.不增不减经等是也。义思可知。
    章。如说有寻及有伺等者。
    问。如言念住体即是慧。全隐己称从他立名。今者寻伺及相应法名寻伺地。相应之法名为寻伺地。邻近可成全从他故。寻伺如何名邻近释。答。寻伺名为寻伺地者。持业释也。今言邻近。相应法具。如欲界及初静虑心及心所。总得名为有寻有伺。有伺无寻亦准此知。
    章。意业等者。
    思是业体。隐思之名。从相应意以立称也。亦通依主。即唯意识立。意相应故。邻近释。动作意故。依主释。
    五心章
    章。不串习者。
    未曾受境。设虽曾受未得解者。皆名不串。
    章。未知何境至起决定者。
    既言未知善恶次起寻求决定。理应知善知恶。若尔。应名染净心。何名决定。答。此但知染净而心未起染净。故亦无失。
    章。境有新旧至可具足故者。
    由於三界生前后别。总合而言具足四心。初生界时有卒尔故。约剎那说。但有三心。於境无疑。名为决定。是无记性。名为染净。是前类故。即名等流。第七亦尔。
    章。二念义合说有四心者。
    初无漏一念分三。前三后一。合成四心。
    章。或第二时至心等流故者。
    此约初念即具四心。是前有漏等流故。问。漏无漏别。何名等流。答。同缘於事。所观亦同。名等流也。问。初地入心。唯缘於理。有漏无漏不同。何名为流。答。约修道中第六法空后得之智。能引第七缘於事故。据容有说。非是一切。或复初念尚微劣故不名净识。第二念已方名净识。所以初念是前有漏之等流也。此即说心体类相似。稍难。思之。又今助释章意说云。无漏第七至第二念。二念中自具四心。不须两念合方成四。言初念即有此四心者。第二中初起之者名为初念。言等流是初一念之等流。今创随境者。第二念心创起缘境亦得名初。非是於前总未缘境适起名初。望义别也。思之。
    章。卒尔一念决定未生者。
    此意说云。卒尔过去。决定未来。五与意俱现在前时。若非寻求。是何心摄。
    章。因中五无第四染净者。
    唯寻求等即合有之。且约一边。此义非正。下文正义具有五心。此师意说第六染净唯一剎那。由此不能引五染净寻求等相续。不为例。
    章。八地已上至成染净者。
    举极成处证已前位。
    章。於一中容至易识境者。
    此意说中容易脱之境可唯二别。
    章。何因不许至数数寻求者。
    此前师证有寻求。寻求不了。数数寻求立理也。次引唯识云。任运决定不假寻求者。此证得有决定染净等流也。说相续故。
    章。说卒尔通多念起者。
    数数观境不涉五识。不与欲俱。故唯卒尔。得许多念。问。瑜伽所说如何。答。彼言一念据间断境。然理难悉。
    章。寻求未知者。
    此说未知已成许多寻求也。言虽知未起染净心者。虽知谓决定也。未起染净已成证有多也。
    章。多念相续以难生故者。
    谓五识染净必由他引。故曰难生。生既许难。灭应非易。故多相续也。恐明余识。故次释云。此依五识。
    章。乱不乱至复有三心者。
    问。何故不有自乱他不乱句。答。与第三名。字有异。义无别。所以合说。今助一释立亦无伤。又为五句。一他乱自不乱。二自乱他不乱。三自他俱乱。四自他俱不乱。五自他心不乱等。思准可知。更知自心相望为句。得成四否。
    章。自他俱不乱者。
    说五识自他五心皆不相乱。不说意识。以必有故。
    章。三自乱心不乱者。
    境名为自。又言或起寻求者。观前众色未能熟故。又云或起决定。由前寻求。寻求解已他境现前。引识别缘。所以不得起於决定。故复起也。故有二差。
    章。初多境现有后少境现故者。
    后等流但有一二等心。
    章。等流心多者。
    初卒尔心。据境名多。后等流心。多心相续名多。
    章。若在果位至皆得俱起者。
    有佛无寻求等。余有之者。约识而言皆得俱起。菩萨准知。
    章。非所余识者。
    非一切识有卒尔已即有寻求。第七.八虽有卒尔无寻求故。即第七.八等名之为余。
    章。成唯识说至故但有四者。
    此据缘理。名为任运於药病等。八地已上犹未善故。可起寻求。
    章。三乘通论无漏具五者。
    菩萨有四。二乘无漏后得听法有寻思作此说。然理实者。唯依大乘亦得具五。七地已前识得听法亦有寻求。八地已上未善药病亦有寻求。
    章。义别说有者。
    非於一境得有五心寻求决定。两相违故。於剎那灭多境决定不决定。别合而言之可有五。或云但总了境义分寻求境以解。故名决定也。
    章。中容无乱境者。
    谓如眼识境非强盛。无四识间杂生。名中容无乱。非遮第六许续生故。
    章。及得自在一切多善者。
    第八唯无记。第七不定。非总是善。故言多。
    章。既许识至为无间生等者。
    说自他识能互相引自他心无间而生。非自他识为无间缘名为无间。
    章。本质境至非世境转者。
    今言行相。非谓见相。当情执我之相名非世故。
    章。缘非世者。
    即是无为。彼缘龟毛亦名非世。本无体故。
    章。瑜伽论说至多分缘故者。
    前言独头缘三世者。约长时言。此瑜伽文据剎那说。但缘前念五识境故。
    章。坚执比度既许五俱者。
    执诸处有许此义。非是前师许执五俱。
    章。五俱意至及非量摄者。
    与五同时缘十八界。同缘五境。现量所收。於眼等比量所摄。非称境知。非量所摄。即一剎那意通三量。量谓能缘识之功能。如一眼识尚有多能。此亦何失。然由其境明昧等致差。令意识有三量起。设五识中五识俱起。意识虽五缘於当可名现量。若唯意识缘余尘。为现比量。答。为二释。一余四尘等非与余之四识同缘。皆比量得。二者余四亦现量得。由与眼等一现量识。依眼根门。明取境故。且依初释。或云据无我观名一剎那缘十八界。此理不然。一违章文。二无我观但缘於一无我为境。云何得言缘十八界。问。言一剎那缘十八界者。据何等教。答。捡。
    章。剎那论之缘过去境者。
    一行之事虽究。有为之法剎那过去。今约缘。此名缘过去。言缘现者。据究竟也。问。独头意识如何得有缘现在义。与未复有何别。答。不作过未行解之心。直於所缘而作行解。名现在。作过未解等。更思。
    章。极小有一非圆满故者。
    但言於一。非具五心。缘境不足。
    章。一一心中亦缘三界者。
    既五一一缘三界。故三界有。
    章。别识类者。
    随其论识通三界五心。依彼阙具不定。思之可知。问。此五心以何为体。答。未见教文出此体性。然理言之。即八识总聚心.心所法而为其体。诸心.心所初随於境。总有卒尔俱於境。即有决定。随於何性得有染净等流可知。问。若有於欲名为寻求。若欲同殊寻求可成。余所非欲。如何依总立五心耶。答。总聚但得有欲即成五心差别。非一一皆令有欲。思之。又此五心通三界有。不可唯依寻伺等立。
    法苑义林章决择记卷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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