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四(师子吼品第廿三)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五十四(师子吼品第廿三)
    举十一事释师子吼义 师子吼六问问佛性 答第一问 答第二问 答第三问 答第四问 显众生不见佛性无明[雨/復]故又未能度十二缘河犹如菟马 辨十二因缘因重果义 辨十二因缘甚深不断不常非二乘所见 辨见十二缘智有四种 辨十二缘则是中道佛性
    师子吼品第二十三
    案。僧亮曰。答第三十四问。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唯愿大仙尊。为我分别说。上长寿金刚因果五行十功德。义有多涂。大而言之。不离涅槃。因果佛性。今明性名虽同。因果相异。识之则不违。如师子吼问是也。不识则违。后迦叶问是也。说法既久。人情已怠。故命众令问。而师子吼好问佛性。即以问者。为品名也。僧宗曰。自前以来。第一明经理教。是经之正经也。既教圆理满。能灭恶生善。力用弥旷。胜于余典。故第二广叹也。既如此胜益。岂可不依经修行。故第三广明五行十功德也。夫行之所生。专在照境。境中之妙。唯佛性。自此下答第三十四问。一切诸法中。悉有安乐性也。夫圣人互相影响。知答时在此。因机致问发言。虽复对师子吼。而其旨所指。实答迦叶问也。宝亮曰。师子吼迦叶。同答第三十四问。上已明行体。今次明所发行之缘。若当不识因果之性。则不成中道。故次就缘中。以问行也。今者广明因果性体。使物识而行成。早出于生死。智秀曰。经之大段第三。重明佛性义也。大判有八段。第一设六问。并答论佛性。第二明中道。第三明缚解。第四辩修道。第五明转障。第六劝。第七辨不退。第八广叹也。明骏案。前五行十功德广行。此下两品广境也。大判八段。不异此释。
    尔时佛告一切大众(至)有来问我不能答者。
    案。僧亮曰。上说因果。皆名佛性。若不说识其异。则因果俱昧。昧则生疑。疑则有无未判。故命令决疑也。僧宗曰。将明因果佛性之境故。先广列所疑。劝令问也。僧亮曰。发悟不同。机缘不一。今宜须缦。告为众人之道故。历举法问以为。宝亮曰。大判师子吼所论。不过十段。第一师子吼有六问。佛有六答。先往复辨彰。定因果性体。夫修道若心无所据。则行亦难进。故先明因果性。令指南有在。第二劝信。若于因果性中。信心未决者。劝依十二部经。约应佛观因观果。观如来身口二业。所以而现。若为于物。不为己身。而现世者。得知天下有至极妙果。其理必然。令可得相与修因往趣也。第三明缚解。若于此因果性。信心不立者。则名为缚。若能安于大理。深生决信。则谓为解。第四辨修道。若欲从缚得解。要因修道。故次缚解后。明有道可修。第五明转障。但群生闻此玄言。难为心用。若不以近事来诱。则无容入理。故云。应修身戒心慧。能转重业。人天中轻受。如其不尔。轻业重受。故第六因明劝修。欲得速离重障。要须修道。若不如此。难得离障。第七出能修道人。众生既闻有修道。未知修之方法。故今广明其相。第八叹修道人德。凡夫心志狭劣。谓言日一麻一米。苦难可忍。是以次辨此人之德。明行法得味。不觉为劳。居苦接化。如三禅乐。第九叹经。自不此经中觉。则无由行成。有不思之德。第十叹佛经句。佛居化主。而能便苍生。蒙法得乐。恩德如此。那可不叹。
    尔时会中有一菩萨(至)如来大慈复垂听许。
    案。僧亮曰。纵佛不命问。次已至慈旨爰降。即闻命矣。宝亮曰。众时得悟。宜在于师子吼故。所以应机而出。
    尔时佛告诸大众言(至)是故今于我前欲师子吼。
    案。僧亮曰。不谈问者之德。则听者不至。故厚加赞叹也。欲师子吼者。师子是无畏之号。唯佛乃具。十地菩萨具三行。能学佛吼。德亦不浅也。宝亮曰。所以先赞叹劝大众。设敬供养者。欲使受悟者。发殷重心故也。
    善男子如师子王自知身力(至)能师子吼真师子王。
    案。僧亮曰。叙佛吼之义。初身力智是果也。三行是其本。佛具此众德。故能吼也。四足是戒。三行譬岩穴。振尾出声者。出大悲之事。宝亮曰。身者法身也。力者十力也。牙齿者。一切种智用也。四足者。四如意足也。安住岩穴者。四禅深寂也。振尾出声者。大慈悲也。
    晨朝出穴频申欠呿四向顾望发声震吼。
    案。僧亮曰。此四德者。头捋吼益之相也。宝亮曰。此下正述如来。应三界化众生也。晨朝者。众生机发开悟之谓也。赴彼之感。出四禅之穴也。频申者。放光动地也。欠呿者说法也。四向顾望者。譬四无碍智也。
    为十一事何等十一(至)诸大香象怖走失粪。
    案。僧亮曰。说为益事也。
    诸善男子如彼野干(至)终不能作师子吼也。
    案。僧亮曰。举声闻无师子吼也。
    若师子子始满三年则能哮吼如师子王。
    案。僧亮曰。举菩萨有师子吼也。
    善男子如来正觉智慧牙抓(至)安住四禅清净窟宅。
    案。僧亮曰。合前穴中事也。
    为诸众生而师子吼摧破魔军。
    案。僧亮曰。合第一现作师子也。
    示众十力。
    案。僧亮曰。合第二试自身力故也。
    开佛行处。
    案。僧亮曰。合第三为令住处净故也。
    为诸耶见作归依所。
    案。僧亮曰。合第四为令诸子知处所故也。
    安抚生死怖畏之众。
    案。僧亮曰。合第五为群辈。无怖心故也。
    觉悟无明睡眠众生。
    案。僧亮曰。合第六为令眠者。得觉悟也。
    行恶法者为作悔心。
    案。僧亮曰。合第七放逸诸兽不放逸。
    开示耶见一切众生令知六师非师子吼故。
    案。僧亮曰。合第八为令诸兽来依付故也。
    破富兰那等憍慢心故。
    案。僧亮曰。合第九调香象故也。
    为令二乘生悔心故(至)诸菩萨等生大力心故。
    案。僧亮曰。合第十也。
    为令正见四部之众(至)四部徒党不生怖畏故。
    案。僧亮曰。合十一。
    从圣行梵行天行窟宅(至)如来常住无有变易。
    案。僧亮曰。合后四譬。说所吼之法。互说令义尽。
    善男子声闻缘觉虽复随逐(至)而亦不能作师子吼。
    案。僧亮曰。合野干也。
    十住菩萨若能修行是三行处当知是则能师子吼。
    案。僧亮曰。合师子子。三年必能吼也。
    诸善男子是师子菩萨(至)供养恭敬尊重赞叹。
    案。僧亮曰。举譬总结劝恭敬也。
    尔时世尊告师子吼(至)汝欲问者今可随意。
    案。僧亮曰。赞叹既毕。重劝问也。
    师子吼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云何为佛性。
    案。道生曰。问佛性体也。僧亮曰。第二问佛性体也。僧宗曰。凡六问。前三问。问因果性。后三问。问见义以证有也。此问果性也。果是宗极。所以命言先问也。下答以觉了神慧。体相下改为性也。本有天真之理。在乎万化之表。行满照周。始会此理。不离神慧。而说性也。宝亮曰。举因果两体为问也。为者言作也。谓作若为名果性体。作若为名二因性体耶。
    以何义故名为佛性。
    案。僧亮曰。第二问性义也。僧宗曰。此问因性也。谓不改之义。可得在果。而因中。以何理而称性耶。宝亮曰。责所以因果性体。有何所以。得受性名耶。
    何故复名常乐我净。
    案。道生曰。从以何义故至此。第二问也。既问佛性。以种生为义。以若生灭。故云何故复名常乐我净耶。僧亮曰。第三问所以得称常等四义也。僧宗曰。通因果问也。宝亮曰。偏问果性。何故独称常乐我净耶。
    若一切众生有佛性者(至)一切众生所有佛性。
    案。道生曰。若佛性不可得断。便已有力用。而亲在人体。理应可见。何故不见耶。僧亮曰。第四问若身中必有。何故不自见耶。僧宗曰。举见以辨有无义也。宝亮曰。此问障法也。若必有者。何故不见。
    十住菩萨住何等法不了了见佛住何法而了了见。
    案。道生曰。不疑菩萨不了了。仍嫌得见耳。佛性妙绝。备众善乃见。菩萨住何等法。而得见耶。僧亮曰。第五问也。僧宗曰。下有二难。同显见义。而此问据行也。宝亮曰。此问除障法也。
    十住菩萨以何等眼不了了见佛以何眼而了了见。
    案。道生曰。既云得见。以何眼见耶。乃以佛对之耳。僧亮曰。第六问也。僧宗曰。前据行以辨见。此据眼者。正以因之异也。宝亮曰。问所以不了。十地何眼故不了。佛五眼之中。用何眼。而独了了耶。
    佛告善哉善哉善男子(至)诸佛世尊以何眼见。
    案。僧亮曰。福德智慧。义有短长也。何者。夫作罪则从情为易。修福则逆心为难。难则自策乃成。易则不课自起。以苦灭乐兴。谓福以得不丧谓德也。是则一切众善。无非福德。于中了真者。别名为慧耳。是以无学之地。皆得具其二也。僧宗曰。前后致叹。盖发时人之心耳。宝亮曰。明具此庄严。乃识此因果之理也。
    师子吼菩萨言世尊(至)云何名为福德庄严。
    案。僧亮曰。将辨其相。发问以起予。僧宗曰。请释其旨。欲兴后问。
    善男子慧庄严者(至)乃至般若非般若波罗蜜。
    案。僧亮曰。目地为行。皆以理解为称。悉是慧也。凡夫取相之福。不能度生死。非福乃至非般若也。僧宗曰。下有三重释也。此第一以住下为福。上住为智慧也。宝亮曰。第一从初地至十地。取缘中忘相正观无漏空解。为慧庄严也。取十地观智。为福德庄严也。乃是双要。是从义取判也。
    复次善男子慧庄严者(至)声闻缘觉九住菩萨。
    案。僧亮曰。声闻至九地。有重到未尽。不能少见佛性。不得称慧。上说凡夫。此说圣人。
    复次善男子福德庄严(至)无有无果报无碍常住。
    案。僧亮曰。学法为福德。无学为智慧也。
    善男子汝今具足是二庄严(至)是二庄严能答是义。
    案。僧亮曰。结二庄严。兴问答也。
    师子吼菩萨摩诃萨言(至)一种二种者是凡夫相。
    案。僧亮曰。上说缘有名福德。凡夫法。若尔者。诸法中无二。具二者。不应问。况能答耶。
    佛言善男子若有菩萨(至)则能解知一种二种。
    案。僧亮曰。能知一种二种者。一是涅槃。二是生死。皆就有中差别具二。乃见不应言有皆是到。
    若言诸法无一二者(至)一切诸法无一无二。
    案。僧亮曰。谓说有无。皆是世谛差别者也。
    善男子若言一二(至)具二庄严者能问能答。
    案。僧亮曰。凡夫不见常。不见无常也。
    善男子汝问云何为佛性者(至)吾当为汝分别解说。
    案。僧亮曰。将欲答问。先举问而诫令善听。
    善男子佛性者名第一义空。
    道生曰。答问佛性体也。要当先见不空。然后见空乃第一义。第一义空。已有不空矣。佛始见之。故唯佛是佛性也。十住菩萨。亦得名见。下至大乘学者。又得名焉。所以举第一义空。为佛性者。良以义类是同。而该下学。用进后徒。不拘常义。而无非是。必可以答无畏问也。僧亮曰。佛智之境。是因性也。僧宗曰。答初问也。初问果。今答云。以觉了为佛。下改名性。为第一义空。举境以辨果智之用也。境下不过常以无常。常是理中之极。故称第一义也。空者金刚。以是体是苦集。不免坏败。故可空也。宝亮曰。第一问有两意。今答亦二别。且先出果性。佛果如如。以法性为体。无一切相。出百非之表。故名第一义空也。
    第一义空名为智慧。
    案。道生曰。不兼见不名智慧也。僧亮曰。佛照境之智。是果性也。所以境智双举者。智以照境为能。境若不深。无以显智之能。若智照不明。无以表境之深。要以境智相发。智功乃显也。第一义者是涅槃。涅槃真俗皆实。总名第一义也。空者是生死。生死是俗皆虚。总名为空也。僧宗曰。向已举境。今明善识第一之与空者。即名佛果能照之智慧也。宝亮曰。既解果性。今先举体以取智。若不据用以辨体。无以表因果性异。故明佛果众德。唯以第一义空。为体也。
    所言空者不见空与不空。
    案。道生曰。单取前句。非第一义也。僧亮曰。释境空也。生死以痴为本。无所见故也。僧宗曰。简二乘人也。二乘人在无生平等之时。亦称第一。佛果居生死之表。亦称第一人情疑是相滥。是故简之。谓二乘皆不见空不空也。宝亮曰。佛果体圆。中道之解究竟。于时不复见空与不空为异。但一相无相。空与不空。无可为异。故云。唯有智者。能见空不空。六行之解。悉尔也。
    智者见空及与不空常与无常苦之与乐我与无我。
    案。道生曰。明兼见者也。僧亮曰。释境第一义也。涅槃以智为主。除颠倒故。不空也。僧宗曰。双识二理。谓佛菩萨也。
    空者一切生死。
    案。僧亮曰。重释空也。生死真则无性。俗则无常。故名空也。
    不空者谓大涅槃(至)我者谓大涅槃。
    案。僧亮曰。重释第一义也。涅槃真亦无性。俗则常住。故名不空也。宝亮曰。昔明世谛为有。以第一义谛为无。今明生死虚假。空无自体。故名为空。涅槃真实妙有。故名不空。是以一家所解。生死二时是不有。涅槃亦有二时不无也。何者。构因之日。即体虚伪。及至观解。照无一实。故两时推求。并无自性。悉是颠倒妄有。今众生神解。因时已有。修道所除。俗尽真现。两时不空也。所以称涅槃不空。生死为空矣。
    见一切空不见不空(至)不见我者不名中道。
    案。道生曰。不偏见者。佛性体也。僧亮曰。释佛智也。先辨偏见者。非佛以非是显是也。僧宗曰。理而为论。岂有不识耶。就教而言。但一向唯作空解。解偏故。不名中道也。
    中道者名为佛性。
    案。僧亮曰。举不偏之见。以显照无不周。所以称佛也。僧宗曰。指果地性也。宝亮曰。佛果佛性。方是解中道之理耳。
    以是义故佛性常恒无有变易。
    案。道生曰。不偏则无不真矣。僧亮曰。结智所以是佛也。照周则惑尽。惑尽则无变易也。宝亮曰。遂果性体也。向言见一切空。不见不空。不名中道。下举二乘不见。以对明。
    无明[雨/復]故令诸众生不能得见。
    案。道生曰。不可以不见为无常也。僧亮曰。答第三问也。境界常有。而[雨/復]故不见。
    声闻缘觉见一切空(至)无中道故不见佛性。
    案。僧亮曰。显不见之人也。不见境故。智亦俱亡也。宝亮曰。三乘观道。偏不见第一义空。故不行中道。中道之行既不成。云何能得见佛性耶。
    善男子不见中道者(至)二定苦行三苦乐行。
    案。道生曰。三种皆与见中道名也。有真见者。居然自别也。僧亮曰。辨正因缘因性也。凡夫二乘。即情为见非见也。明因有耶正。亦有远近。以三种别之也。僧宗曰。从此下答第二问也。答中凡有三种。初明正因。第二明缘因。第三明境界因。其前问云。生死无常。复以何理。亦称性耶。今先收因地三种人。神明斯尽。以其有正因之义。必有成佛之理。非木石也。因中说果。亦称为性耳。宝亮曰。第二重辨出缘因正因二因性之体也。佛今出三种中道。一定乐行。二定苦行。三苦乐行。云此三人。尽称见中道。故菩萨居定乐行者。解称真俗二谛。终归除苦得乐。津济六道。缘因行成就。可为正位。而凡夫居在苦中。心无厌背。云何见中道耶。故一家解云。夫中道有二途。自有谛二中中道。自有理中中道。二谛中中道解。即是缘因性也。理中中道。即是一切众生。避苦求乐。解正因佛性。夫中道之义。本是称理之心。然有神识者。无一刹那心中无有此解。天下苦实可避。乐实可求。既用心得所。岂非中道。若苦不可避。而欲强厌。乐不可得。而欲强求。此便乖理。然今此心。既不乖大理。云何非解。但此解是境中之用。非造缘之知。亦非善恶因之所生。若善因所生耶。唯应人天中有。三涂应无。若恶因所生耶。则应三涂独有。人天应无。而今莫问人天六道。无一刹那。无此解故。故知此解。乃是妙本之异用。无变改之心也。是以胜鬘经说。出如来藏。与自性清净心。冥会此旨。然则经经微据。理自彰矣。苦乐行。谓声闻缘觉者。二乘人非不厌背求出世之意。故名为乐。封执居心。不免生死。故名为苦。但二谛中中道解不成。非不是善。故属缘因。摄正因性故。自宜有然。今者出三种中道。以为二因之体。二因乃同用真如为体。今唯得据用来辨。
    定乐行者所谓菩萨摩诃萨(至)阿鼻地狱如三禅乐。
    案。僧亮曰。见涅槃常乐。知生死幻伪。安之为化。以为苦也。僧宗曰。从初地乃至十地菩萨。致苦众生。其心甘乐。如三禅也。
    定苦行者谓诸凡夫。
    案。僧亮曰。不识真乐。不觉惑苦。常行颠倒。谬以道也。
    苦乐行者谓声闻缘觉(至)行于苦乐作中道想。
    案。僧亮曰。二乘比之。于凡为乐。方之菩萨为苦。于此二间。情以为足。故云作中道想也。僧宗曰。从苦法忍。至缘一觉。以其不能安生死。以化物说之为苦。以其解苦性空。于凡夫为胜。亦小小化物。故谓苦乐行也。
    以是义故虽有佛性而不能见。
    案。僧亮曰。结二乘凡夫。虽有而不见。
    善男子如汝所言以何义故(至)三菩提中道种子。
    案。道生曰。一切诸佛。莫不由佛而生。是以前佛。是后佛之种类也。僧亮曰。已说因果二性。今通释二性得名之所由。答第二问也。性有二义。一谓种类相生。二谓守分不改。今言种子者。通说因性。亦通是种矣。僧宗曰。举其问而答也。向三种心。能生菩提之功。故称为性耳。非是果故。称性也。宝亮曰。答第二问。有两重。初直答因果性之所以。次更明上三人。释所以有三异之意也。此第一重。先明果。佛性中道解。见理周悉也。中道种子者。次答正因因缘。明子能得果也。先明果性所以。今明缘正二因所以也。
    复次善男子道有三种谓上下中。
    案。道生曰。前言三种中道。但取兼见。为佛性体。而中必能通故。故云道耳。今明三道。取其能通。明真道有在也。僧亮曰。通辨二因二果也。下者正因。上者缘因。中者后身菩萨。及佛果也。僧宗曰。上明正因竟。今收因地之善。明缘因也。凡夫为下。二乘为上。菩萨为中也。宝亮曰。此第二重也。次开因果两厢。明上见中道者。若计梵天是常。是则向者定苦行人也。计三宝无常者。是向苦乐行人也。中者是向定乐行人。
    下者梵天无常谬见是常。
    案。道生曰。背道非实。名为凡夫。凡夫故为下也。僧亮曰。以其沉沦之义。沿流为下也。僧宗曰。既言谬计。何得言善。今取为缘因者。以其伏结。修六行。摄心于禅道耳。此乃非胜道。要有善义。故不得不取也。宝亮曰。凡夫一向居苦。但有正因也。
    上者生死无常(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
    案。道生曰。与真反也。苟是实者。生死为无上。是以义称为上矣。僧亮曰。二乘不见佛果常故。于生死无常。不可为谬也。了非为是。谓之计生死为常也。僧宗曰。此释二乘人也。谬见常者。其倾正使已尽。唯余习气。约教而言。二乘犹有八倒之习。如三修所明也。今不取习义为缘因。正取无漏善为缘因。上者凡圣二位。彼凡既下。此圣宜言上也。宝亮曰。二乘行不得中道。然非不是缘因性。若能改于固执。必得上果。
    中者名第一义空无常见无常常见于常。
    案。道生曰。无有得第一义空者。故不名下也。僧亮曰。见三界过。见涅槃常。以不到故。逆流为上也。僧宗曰。菩萨识第一义空。所以言中也。以离凡夫之下。非二乘之上也。宝亮曰。释上定乐行人也。菩萨称而解终归。用此第一义空为体也。
    第一义空不名为下何以故一切凡夫所不得故。
    案。僧亮曰。凡夫以沿流为下。以不得故。于凡不名为上。证非下也。宝亮曰。明二乘不能会此第一义空。故不名中道。若发真解。乃得无上菩提也。凡夫不能得故。所以不名为者。是下也。
    不名为上何以故即是上故。
    案。道生曰。上道非上。从意为上耳。宝亮曰。反流尽源。故即上也。僧宗曰。既出二重之上。与佛不殊。亦义得为上。中道解故。称为中耳。宝亮曰。初地以上。有当分之解。与佛解不殊。但未满足为异耳。二乘人未有此解。岂得同称为上耳。
    诸佛菩萨所修之道不上不下以是义故名为中道。
    案。僧亮曰。第一义空。唯佛乃见。今该取菩萨者。以后身少见佛性。方之九地。名见中道者也。
    复次善男子生死本际(至)生老病死之苦是名中道。
    案。道生曰。即生死为中道者。明本有也。僧亮曰。说境界因也。但说生死。不说涅槃为异耳。无明是现在苦本。爱是未来苦本也。明二世之苦。以惑为本。具一切空也。是名中道者。三种是中道也。僧宗曰。此下释境界性也。就此中有八翻明义。此下第一翻。即是答第三问也。略举二世之因。而过去世中。但取无明。现世中。但取有爱也。无明为现在本际。有爱为未来本际。此之因果。即为中道也。宝亮曰。答第三问也。先释众生。所以不能见中道之意。正以无明有爱。生死不绝故也。是名中道者。名十二因缘也。
    如是中道能破生死故名为中。
    案。僧亮曰。道偏则不能破病。不偏者。则能破病。以破病故。名之为中也。僧宗曰。此境生智。智能破故。所以称为破也。宝亮曰。若能观十二因缘生。称理之解。必能破生死也。
    以是义故中道之法名为佛性。
    案。僧亮曰。中道智是佛也。道为智因故。说因为性耳。宝亮曰。既如因缘理而照。生中道之解。得名缘因佛性也。
    是故佛性常乐我净。
    案。道生曰。本有种生。非起灭之谓。是以常乐无为耳。僧亮曰。以中道常故。佛性常也。僧宗曰。言性理是常。众生以惑覆故。不得常用。虽未得常用。要是常因。承此句。可以义合第三问也。宝亮曰。照既穷源。生死苦尽。所以言常也。
    以诸众生不能见故(至)无常无乐无我无净。
    案。僧亮曰。不见三种中道。故无常也。
    善男子譬如贫人家有宝藏(至)是人即得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有而不见者为譬也。
    佛性亦尔众生不见(至)众生即得常乐我净。
    案。僧亮曰。合譬也义与善业喻同也。宝亮曰。释旨亦不异上佛性品中意也。答第三问竟此也。
    复次善男子众生起见(至)如是观智是名佛性。
    案。道生曰。十二因缘为中道。明众生是本有也。若常则不应有苦。若断则无成佛之理。如是中道观者。则见佛性也。僧亮曰。上说境界。今说智者缘因也。智能断除断常之惑。无谬断常之过也。僧宗曰。第二翻也。谓失解则断常。得解则不断不常。故借惑以辨观体也。宝亮曰。上已答三问竟。此文复何意来。故一家所解。凡为二义。一则通论众生不识因缘之病。二为定因果性有所在。其意云何。众生既即身有佛性。而所以不得用者。正由不体有为无为故起。常等病。谬解在心。故不能得此常乐我净。向来明此因果性。即不离十二因缘。使物情识理。不此外觅法。正有斯二意。故次辨此理。其大旨乃尔。复就此文中。略分有九意。第一先明观十二因缘得所不得所。若先安法性无为理。离断离常。称境。而知成缘因佛性。若当缘境不称境。不安无为。执断执常。乖中道行。第二正开重因重果。定因果性。明此因果俱不离十二因缘。第三正辨出因果性体相。第四判因果性位。第五叹十二因缘。因果性理之甚深。第六明众生虽与此十二因缘共俱。而不觉不知。唯十住菩萨与佛。能穷鉴此深理。故见因缘之始终。第七明行人既观智穷深。断生死因缘相续虚伪果尽。便彻见法性。即用此深法为体。得成灵觉。第八辨观因缘之智有阶级。生解有浅深。第九总收结句。今从众生起见下。为第一意之始。凡夫正起断起常。乖生灭道。不识法相。理外行心。故不名中道也。无常无断。乃名中道者。若就生死边为论。据识生灭道为语。恐此意不然。何以故。世谛虚妄有。即体如幻。终归灭无。岂不断不常。唯神明妙体。法性无为。始可得称不断不常。能心缘此理。不取有无相。方得名中道。既称此理解。便识因缘虚。观照智生。即名缘因佛性。若能如此解。名为得法。
    二乘之人虽观因缘犹亦不得名为佛性。
    案。道生曰。灭于死者。乃曰涅槃。苟日不见。岂能得乎无。有得义故。以不得为名。况不观者耶。僧亮曰。明二乘空观。未除断常。不得胜因之名也。僧宗曰。第三翻以二乘人。得理不深。所以不见也。宝亮曰。二谛中中道之解既不成。云何见佛性耶。
    佛性虽常以诸众生无明[雨/復]故不能得见。
    案。宝亮曰。因果性常。无明[雨/復]故。所以不见。
    又未能渡十二缘河犹如菟马何以故不见佛性故。
    案。道生曰。如菟马者。二乘观也。菟马度河。不得河底。以况众生无明所[雨/復]。不见理也。僧亮曰。明观浅也。不见因缘始故。不断常见。不见因缘终故。不断断见也。宝亮曰。第二说三乘同观无生。但见理不同。有深浅之异。借菟马度河。为譬也。
    善男子是观十二因缘智慧(至)十二因缘名为佛性。
    案。僧宗曰。十二因缘生之性也。宝亮曰。此智慧于有为无为两理上。生是缘因性也。取观因缘之智。名缘因性。而体是避苦求乐之解。名正因性。二种双显也。
    善男子譬如胡菰名为热病(至)十二因缘亦复如是。
    案。道生曰。向明十二因缘观智。该取因时。名为佛性。故以胡菰为譬。真见因缘。然后果成者。非其譬矣。僧亮曰。上说因为种子。是谓种性相生也。今说种子为性。是因中说果。所以为异耳。宝亮曰。为上二因作譬也。虽复非佛。以能得佛果。故名佛性。
    善男子佛性者有因有因因有果有果果。
    案。道生曰。向佛性名中。有因有果。故今明因果有属也。僧亮曰。上说因果事已周。悉是会上宗也。分空为两因。分第一义为两果。明因果相承。不离因缘。皆无自性也。僧宗曰。第四翻也。有因者十二因缘。为智作因也。因因者。即是智慧。此智为菩提作因。菩提为涅槃作因。是为因家之因。故言因因也。有果有果果者。菩提是果。而涅槃又是菩提家果也。宝亮曰。第二意。正定因果性也。明此因果性。即用十二因缘为体也。有因者正因也。论理应以正因为因因。以正是因缘之因故也。今但正因性。至佛不改。当因位而言因也。因因者。缘因性。有移动不定。故有重因之号也。果者。谓菩提也。种智是万行果。故受果名也。涅槃对生死得称。是为果上立果。故云果果也。
    有因者即十二因缘。
    案。僧亮曰。十二因缘。能生观智。故名因也。
    因因者即是智慧。
    安。道生曰。智解十二因缘。是因佛性也。今分为二。以理由解得。从理故成佛果。理为佛因也。解既得理。解为理因。是谓因之因也。僧亮曰。观智于涅槃为因因也。以菩提智是涅槃观智。是菩提故。所以不于菩提为因因者。欲周历四法故耳。
    有果者即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菩提于观智为果也。
    果果者即是无上大般涅槃。
    案。道生曰。成佛得大涅槃。是佛性也。今亦分为二。成佛从理。而至是果也。既成得大涅槃。义在于后。是谓果之果也。僧亮曰。涅槃是菩提之果。望观智而言是果果义也。
    善男子譬如无明为因(至)识亦果亦果果佛性亦尔。
    案。道生曰。因果同为譬耳。作因果不同。前二分为四。此乃为三。此为异也。僧亮曰。举十二因缘。相生为类也。僧宗曰。无明为行作因。故言因也。此行复为识作因。若类前句。还以行为因因也。一以从前因而生。二以与识作因。故言因因也。而文句言无明为因因。亦应以十二因缘为因因。如似不类也。消息取耳。宝亮曰。为因果立譬也。就三法上。互望之。有因因果义也。
    善男子以是义故十二因缘(至)不来不去非因非果。
    案。道生曰。缘生非实。故不出。缘散必灭。故不常。前后故不一。不离故不二也。来去之义类生灭也。非作因故非因。非因故非果也。僧亮曰。不出不灭者。从缘故空无涅槃。是不出。无生死故不灭。下类尔。非因非果者。无前者为因。无后者为果也。僧宗曰。第五翻。举理以成中道观智之用也。不出者。不出至现在也。不灭者。不一向断灭。其有续生于后义也。不常者。即是不出。不断者即不灭也。非一者。因果异故也。非异者。始终相续为一。不来不去者。不从未来来至。现在亦无一物入过去也。非因非果者。非异因家之果。非异果家之因也。宝亮曰。第三意。上明因果性。不离十二因缘。今次出其体相。明十二因缘。正用此真如法性无相无为为体。若如昔教一向谈空。恐圣旨不在。若一向是空。何须赞叹。因缘甚深。故知为显今教也。
    善男子是因非果如佛性。
    案。道生曰。佛性是种生义。故是因非果也。僧亮曰。正因性。于四法最是。僧宗曰。此下第六因果门也。谓十二因缘境界性也。
    是果非因如大涅槃。
    案。道生曰。涅槃是究竟义故。唯果而非因也。僧亮曰。无复果也。僧宗曰。极果报也。
    是因是果如十二因缘所生之法。
    案。道生曰。乖理为作有。皆因缘生也。无不因无不果也。僧亮曰。观智也。于正因为果。于菩提为因也。僧宗曰。取观照之智。通因果也。
    非因非果名为佛性。
    案。道生曰。不从因有。又非更造也。
    非因果故常恒无变。
    案。道生曰。作有故起灭。得本自然。无起灭矣。僧亮曰。菩提果性。非因所作。所以名第一义也。僧宗曰。谓三菩提也。非因故非因。不为生所生故非果也。以非生因所得故。所以常恒也。宝亮曰。第四意。明判因果性位也。是因者正因也。正因唯得居因位。不得称果也。是果非因者。涅槃也。唯得名果。不得称因也。是因是果者。缘因性有。即因即果义也。非因非果者。还遣向言涅槃名果。万行是因。物情执言。谓是生因生果。今遣言。涅槃之体。百非所不得。非生因之因。复非生因之果。无名无相。岂是因是果耶。
    以是义故我经中说(至)非诸声闻缘觉所及。
    案。道生曰。因果之义。备于十二因缘中矣。十住菩萨。其犹病诸。况二乘乎。僧亮曰。以上空有二门辨义。皆非二乘所测也。举昔所说三事。证因缘理甚深。一叹理甚深。二众生不知。三唯佛能了。下别释也。僧宗曰。第七翻。非二乘所智。故曰无知无见也。
    以何义故甚深甚深(至)无有虑知和合而有。
    案。僧亮曰。第一证甚深也。僧宗曰。释甚深也。续故不断。灭故不常。故能辨果也。虽念念灭者。以相似种类。遂有一用也。宝亮曰。第五意。赞叹十二因缘理深。本叹此理深者。乃意在神明体真。不论生死。生死虚构。有何甚深。而所以独叹十二因缘。不叹五阴十二入十八界等者。是等因成假名法门。非始终相续。十二因缘是始终法门。故就此为叹也。无知无见者。理既深远。岂易可知见。唯佛行满。得具足见。十住仿佛见也。不可思惟者。法性理幽。唯佛境界。非是二乘下地可思忖也。以何义故。名甚深者。此下去正释因缘之体。所以甚深之意。明众生行业。不常不断。而果报不忘。众生若造业。直以虚伪神明为体。应逐三相无常。若逐三相所作善恶业。云何得在。而起业后。经百千万劫。由自得报故。知有法性。为神解主。常继真不灭。其体既无兴废。用那得灭。若得解以后。痴用乃可无。后未有解来常痴。故是业。业即是痴。障智之义。呼为烦恼。招生感果。因之为业。即一体而义分也。虽念念灭。无所失者。既真俗共为神明。俗边乃可三相灭。就真边往取。痴义常存。故无所失也。虽无作者。虽无有如神我作者。而不无作业也。虽无受者。虽无有如十六知见神我受者。而有因必得果也。无有虑知和合有者。亦无有如外道所计神我和合知者。然有因故牵果。理数相感召。如其无此法性为体。起业之后。寄致何处。昔经乃唱。有成就之语。定若为成就耶。
    一切众生虽与十二(至)不见知故无有始终。
    案。道生曰。不从作有。岂有始乎。既不见知。何有终也。
    十住菩萨唯见其终不见其始。
    案。道生曰。十住几见仿佛其终也。始既无际。穷理乃睹也。僧亮曰。证不见者也。僧宗曰。十二因缘。至金刚时断故。其终易了。寻其本源。不可而知也。
    诸佛世尊见始见终以是义故诸佛了了得见佛性。
    案。僧亮曰。证唯佛能见也。僧宗曰。始无源而照。正以始于无始。如净名言从痴有爱。岂知始乎。胜鬘亦云。无始无明也。
    善男子一切众生不能见于十二因缘是故轮转。
    案。僧亮曰。举不见之损以结也。
    善男子如蚕作茧自生死(至)流转生死犹如拍鞠。
    案。僧亮曰。为不见者。为譬也。宝亮曰。第六意。众生虽与此理共俱。而不觉知故。作因得苦。无穷无已。唯诸佛菩萨。觉知此理。修因感果。穷此因缘。故知始知终。今言十住菩萨。知终不知始者。恐此非实论。何以知。然佛既始终但见。何容十住指知终不知始。亦应彿仿知始。而今但言知终不知始者。此正为课不行道者。云十住菩萨。三阿僧祇行道。尚不知始。况不行者而知。若约事作行。有终可据。始既微末难寻。故但言知终。理而为语。则始终俱仿佛。知唯佛一人。独了了穷。鉴此十二因缘。得见佛性。
    善男子是故我于诸经中说(至)十二缘者即是见法。
    案。道生曰。法者理实之名也。见十二缘。始见常无常。为见法也。僧亮曰。举昔经证见者之益也。灭苦是佛。故云即是见佛也。
    见法者即是见佛。
    案。道生曰。体法为佛。法即佛矣。
    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诸佛以此为性。
    案。道生曰。夫体法者。冥合自然一切诸佛。莫不皆然。所以法为佛性也。僧亮曰。举今说以会昔旨也。宝亮曰。第七意。明解穷达源。若生死顿尽。即名见真法。以见此真法故。即名见佛。大觉现前。无复闇障。即用此真如法性为体。成一切种智也。若神明不以此法性为源。经那得言见十二缘。即名见法。若是见生死法。常住佛果。复那得云。用此法为体。若当是生死空。如于昔教。应同灰身灭智。复不得称常。常法复无始生义。故知神解用此为本。直除灭虚伪。显出此真常之旨。其事如下富那外道之说譬也。
    善男子观十二缘智(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道。
    案。僧亮曰。凡夫不见所以令受苦也。而见有深浅。苦灭不同。不见佛性者。中道是佛性。二乘偏见。不见中道也。僧宗曰。第八翻。谓四种人。浅深观之。唯上上观。乃穷故知深也。宝亮曰。第八意。次明观十二缘智。阶级定相。向言十二因缘理深。无知无见。唯佛能穷。鉴其始终。今故次明降佛以还。亦得观此理。但观而未达。故发解有深浅。阶级有四异。下智得声闻道。中智得缘觉道。上智得住十住地。唯上上智者。见因缘穷。故成无上道。此言得声闻道。恐非是实行者。若寄言诱愚。故宜无嫌也。
    以是义故十二因缘名为佛性(至)佛者名为涅槃。
    案。僧亮曰。第一义空。名为中道。还结上宗也。此二总涅槃生死。不偏境智。皆名中道也。僧宗曰。谓境界性也。第一义空者。谓照境之智也。名中道者。谓智照不偏也。中道名佛性者。解圆成极果也。即涅槃者。果之果也。宝亮曰。第九意。总收结会。明四种佛性。皆不离十二因缘。既言穷此理得成佛。因果佛性。岂得离于十二缘。故言十二因缘。名为佛性。佛性即第一义空者。乃远结于上佛果。佛性中道解满。万德皆备。唯用此第一义空为体。若通欲取结四种佛性尽。同用此第一义空为体。然今结意。恐据果性为言也。
    尔时师子吼菩萨(至)一切众生何用修道。
    案。僧亮曰。问意。谓若因亦佛性。果亦佛性。名义无差者。何用修道。以求成佛耶。僧宗曰。此难之生。由佛上说见。法即是佛。佛即佛性。人情于此言中。新生此疑。若佛与佛性不异者。是则有性。则有佛。何假修道耶。宝亮曰。此下去为释疑。而生问。此疑藉何而起。因上答三问。后定因果性。物便生疑。若因果佛性。俱不离十二因缘。是则因性与果性。竟自无差别。何用修道。既致疑有两。故下答亦二无有差别。以为一问。何用修道。为第二问。故佛下答去开为三问答。两问即为二段。第二劝令忘怀。今言是义不然者。先遣也。
    佛言善男子如汝所问(至)然诸众生悉未具足。
    案。僧亮曰。夫一豪知见。皆是佛理未足者名因性。具足者名果性。性名虽同具不具异也。僧宗曰。就答中有五重。又明虽复当性。然要须修道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恶心害母(至)三十二相八十种好。
    案。僧亮曰。释言有者。以未来定得故名有。非今有也。僧宗曰。第一重。寄现有业故。必招当果。佛性亦尔。云何不须修道耶。
    以是义故我于此经(至)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
    案。僧亮曰。举昔偈为证也。僧宗曰。第二重举偈。以况因果不并也。有烦恼则无涅槃。岂得不须修道耶。
    善男子譬如有人家有乳酪(至)一切众生悉有佛性。
    案。僧亮曰。凡有心者。向言定得。今明有心求乐。求者皆得。但迟速为论耳。僧宗曰。第三重。乳必生酪。所以须醪。暖等必生。所以须修道也。宝亮曰。先答初问。明佛与佛性。虽无差别。要自悉未具是。至于得佛之时。乃可无差。而今未得。云何无别。故下即寄譬。来明未来有义。现在时中。无有当果。故言有非己有之有也。众生亦尔。悉皆有心者。下文言。正因者。谓诸众生。而此中云。心是若用避苦求乐。解为正因者。若为会此文耶。各自有对。此云心。是对果地种智为语。言众生是者。对佛时行人为语。若论其正位。由取避苦求乐。解用为位也。
    善男子毕竟有二种(至)诸结覆故众生不见。
    案。僧亮曰。上言定得菩提。毕竟得。今说不但得果。亦得因也。庄严是因。亦是世间也。一乘者。佛智是乘之究竟。说乘名也。僧宗曰。第四重。借因以况果也。庄严毕竟。犹在因中。众生成就因理。岂况果性。在生死之外。而当不须修道耶。宝亮曰。答第二问。明应须修道。庄严毕竟者。谓金刚心也。究竟毕竟者。无学果也。世间毕竟者。还是金刚心时。体由未免苦无常。故言世间也。出世毕竟者。还是无学果。体免离三相。故言出世也。庄严毕竟。据万行为言。究竟毕竟。道众生所得佛果一乘。但众生有此佛果一乘。正由无明障覆故。不能得见理。若如此急应修道。那得难言不须修道耶。
    复次善男子佛性者(至)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案。道生曰。佛性义现。莫先于此。故即以为名乌。
    善男子首楞严三昧者(至)首楞严定名为佛性。
    案。僧亮曰。果性名随果有能为名不一也。依文而言。此五名并是无学也。宝亮曰。明首楞严。是三世诸佛之母。能生一切种智。明众生亦有。但不修集故。不能得成无上菩提。首楞严有五种名者。随义为五位。第一以坚固为名。二以智慧为目。三以能摧得称。四以仗物为况。五以觉察为旨。正是一金刚心。逐义异故。有多种名。
    善男子我于一时(至)为众生故说名为我。
    案。道生曰。我名本出常存不断。佛性不断。则是其义。故以名之。非实是也。
    善男子如来有因缘故(至)而说无我得自在故。
    案。道生曰。常故自在。是我义也。应感无端。此之自在。从彼而出。本非我故。复名无我也。僧亮曰。上说因非性说性。今明非我说我。乐净亦尔。佛性实非我者。因无自在非我。有因缘至非虚妄。前除断灭之惑。后去计常之倒。皆非虚也。为世界故者。为除世人麻米之我也。宝亮曰。第五证当有之义也。于时梵志。闻当有之义。悉发道心。岂得不修道耶。僧宗曰。我于一时。住尼连禅河下。第三文劝时众。应忘怀取法。佛语无方。不可闻此一边而执著也。如昔佛一时为梵志。说正因佛性为我。佛性实非我。正以善巧方便。应众生根。令物悟道。岂可闻说此正因性为我。而生执耶。若尔我所言。众生当得佛。故言有不得。便执言。众生有佛性。不须修道也。
    大般涅槃经集解卷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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