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7卷 卷十七 橫渠學案(上)
    橫渠學案(上)  (黃宗羲原本  黃百家纂輯  全祖望次定)
    橫渠學案表
    張載                呂大忠
    (父迪。)          呂大鈞
    (附焦寅)          呂大臨
    (高平門人。)      范育(並為《呂范諸儒學案》。)          
    (又九人並見《呂范諸儒學案》。)
    (私淑)晁說之(別為《景迂學案》。)
    蔡發(附見《西山蔡氏學案》。)
    (橫渠續傳。)
    張戩
    程顥(別為《明道學案》。)
    程頤(別為《伊川學案》。)
    呂希哲(別為《滎陽學案》。)
    (並橫渠學侶。)
    呂大防(別見《范呂諸儒學案》。)
    (橫渠同調。)
    橫渠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橫渠先生勇于造道,其門戶雖微有殊于伊洛,而大本則一也。其言天人之故,間有未當者,洲稍疏證焉,亦橫渠之忠臣哉!述《橫渠學案》。(梓材案:是卷慈谿鄭氏二老閣亦有刊本,特其體例有未協處,為校正。)
    ◆高平門人
    獻公張橫渠先生載(父迪。附焦寅)
    張載,字子厚,世居大梁。父迪,仕仁宗朝,殿中丞、知涪州,卒官。諸孤皆幼,不克歸,以僑寓為鳳翔郿縣橫渠鎮人。先生少孤自立,志氣不群,喜談兵,因與邠人焦寅遊。當康定用兵時,年十八,慨然以功名自許,欲結客取洮西之地,上書謁范文正公。公知其遠器,責之曰:「儒者自有名教可樂,何事于兵!」手《中庸》一編授焉,遂翻然志于道。已求諸釋、老、乃反求之《六經》。嘉祐初,至京師,見二程子。二程于先生為外兄弟之子,卑行也。先生與語道學之要,厭服之,因渙然曰:「吾道自足,何事旁求!」于是盡棄異學,淳如也。當是時,先生已擁比,講《易》京邸,聽從者甚眾,先生謂之曰:「今見二程至,深明《易》道,吾不及也,可往師之。」即日輟講。文潞公以使相判長安,聘延先生于學宮,命士子矜式焉。舉進士,仕為雲巖令,以敦本善俗為先。月吉具酒食,召父老高年者,親與勸酬為禮,使人知養老事長之義,因問民所苦。每鄉長受事至,輒諄諄與語,令歸諭其里閭。民因事至庭,或行遇于道,必問:「某時命某告若曹某事,若豈聞之乎﹖」聞則已,否則詰責其受命者。故教命出,雖僻壤婦人孺子畢與聞,俗用丕變。熙寧初,遷著作佐郎,簽書渭州軍事判官。用中丞呂正獻公薦,召對問治道,對曰:「為治不法三代,終苟道也。」神宗方勵精于大有為,悅之,曰:「卿宜日與兩府議政,朕且大用卿。」謝曰:「臣自外官赴召,未測新政所安。願徐觀旬月後,當有所獻替。」上然之。除崇文院校書。時王安石執政,謂先生曰:「新政之更,懼不能任,求助于子,何如﹖」先生曰:「公與人為善,孰敢不盡!若教玉人琢玉,則固有不能者矣。」安石不悅,以按獄浙東出之。程純公時官御史,爭之曰:「張載以道德進,不宜使治獄。」安石曰:「淑問如陶,然且讞囚,庸何傷﹖」獄成還朝,會弟御史戩爭新法,為安石所怒,遂託疾歸橫渠。終日危坐一室,左右簡編,俯讀仰思。冥心妙契,雖中夜必取燭疾書,曰:「吾學既得諸心,乃修其辭命。命辭無失,然後斷事。斷事無失,吾乃沛然。」蓋其志道精思,未始須臾息也。告諸生以學必如聖人而後已,以為知人而不知天,求為賢人而不求為聖人,此秦、漢以來學者之大蔽也。故其學以《易》為宗,以《中庸》為的,以《禮》為體,,以孔、孟為極。患近世喪祭無法,期功以下未有衰麻之變,祀先之禮襲用流俗,于是一循古禮為倡、教童子以灑埽應對;女子未嫁者,使觀祭祀,納酒漿,以養遜弟,就成德。嘗曰:「事親奉祭,豈可使人為之!」于是關中風俗一變而至于古。熙寧九年,呂汲公薦,召同知太常禮院。會言者欲講行冠婚喪祭之禮以善俗,禮官持不可,先生力爭之。適三年郊,禮官不致,嚴疏正之。俱不能得,復謁告歸。中道疾作,抵臨潼,沐浴更衣而寢,旦視之,逝矣。時十年十二月也,年五十八。囊笥蕭然。明日,門人在長安者咸奔哭,致賻襚,乃克斂。詔賜館職賻,奉喪還葬于涪州。先生氣質剛毅,望之儼然。與之居,久而日親。居恆以天下為念。道見饑殍,輒咨嗟,對案不食者終日。雖貧不能自給,而門人無貲者,輒麤糲與共。慨然有志于三代之法,以為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即貧富不均,教養無法,雖欲言治,牽架而已。與學者將買田一方,畫為數井,以推明先王之遺法,未就而卒。所著曰《東銘》、《西銘》、《正蒙》。(雲濠案:謝山《學案劄記》有云:《橫渠易說》十卷。)嘉定中,賜諡。淳祐初,追封郿伯,從祀學宮。(太常初擬曰達,眾論未。再擬曰誠,又擬曰明,俱未用。最後定諡曰獻。)
    百家謹案:先生少喜談兵,本跅弛豪縱士也。初受裁于范文正,遂翻然知性命之求,又出入于佛、老者累年。繼切磋于二程子,得歸吾道之正。其精思力踐,毅然以聖人之詣為必可至,三代之治為必可復。嘗語云:「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自任之重如此。始不輕與人言學,大程曰:「道之不明久矣,人各善其所習,自謂至足。必欲如孔門不憤不啟,則師資勢隔,道幾息矣。隨其資而誘之,雖識有明暗,志有淺深,亦皆各有得焉。」先生用其言,所至搜訪入才,惟恐失其成就,故關中學者鬱興,得與洛學爭光。猗與盛哉!但先生覃測陰陽造化,其極深至精處,固多先儒所未言,而其憑心臆度處,亦頗有後學所難安者。至于好古之切,謂《周禮》必可行于後世,此亦不能使人無疑。夫《周禮》之的為偽書,姑置無論。聖人之治,要不在制度之細。竊恐《周官》雖善,亦不過隨時立制,豈有不度世變之推移,可一一泥其成哉!況乎《周官》之繁瑣,黷擾異常。先生法三代,宜不在《周禮》。是又不可不知也。
    西銘
    百家謹案:先生嘗銘其書室之兩牖,東曰《砭愚》,西曰《訂頑》。伊川曰:「是起爭端,不若曰《東銘》、《西銘》。」二銘雖同作于一時,而《西銘》旨意更純粹廣大。程子曰:「《訂頑》之言,極純無雜,秦、漢以來學者所未到。意極完備,乃仁之體也。」又曰:「《訂頑》立心,便可達天德。」朱子曰:「程門專以《西銘》開示學者。」
    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渾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尊高年,所以長其長;慈孤弱,所以幼其幼。聖其合德,賢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殘疾、惸獨鰥寡,皆吾兄弟之顛連而無告者也。于時保之,子之翼也。樂且不憂,純乎孝者也。違曰悖德,害仁曰賊。濟惡者不才,其踐形唯肖者也。知化則善述其事,窮神則善繼其志。不愧屋漏為無忝,存心養性為匪懈。惡旨酒,崇伯子之顧養;育英才,潁封人之錫類。不弛勞而底豫,舜其功也;無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體其受而歸全者,參乎﹖勇于從而順令者,伯奇也。富貴福澤,將厚吾之生也;貧賤憂戚,庸玉女于成也。存吾順事,沒吾寧也。
    張橫浦曰:乾吾父,坤吾母。吾乃乾坤之子,與人物渾然處于中間者也。吾之體不止吾形骸,塞天地間如人、如物、如山川、如草木、如禽獸昆蟲,皆吾體也。吾之性不止于視聽言貌,凡天地之間若動作、若流峙、若生植飛翔潛泳,必有造之者,皆吾之性也。既為天地生成,則凡與我同生于天地者,皆同胞也。既同處于天地間,則凡林林而生,蠢蠢而植者,皆吾黨與也。吾為天地之子,大君主天地之家事,是吾父母宗子也。大臣相天子以繼天地之業,是宗  子之家相也。高年先我生于天地間,有若吾兄,吾能尊之,是長天地之長也。孤兒幼子後吾生于天地間,有若吾弟,吾能慈之,是幼天地之幼也。聖人合天地之德,賢人特天地之秀也。人之有疲癃殘疾,惸獨鰥寡,是乃吾兄弟顛連而無告訴者也。于時保恤之,是子之能翼天以代養此窮民也。吾能樂天地之命,雖患難而不憂,此天地純孝之子也。達天地之心,是不愛其親者,故謂之悖德。害天地之仁,是父母之賊也。世濟其惡,是天地不才之子。踐履天地之形,以貌言視聽思之形,為恭從聰明睿之用,是克肖天地之德也。天地之事不過乎化,天地之志不過乎神,知化窮神,則善述善繼天地之事志者也。天地之心無幽明之間,不愧屋漏之隱者,乃無忝于天地。心性即天地,夙夜存心養性,是夙夜匪懈以事天地也。崇伯之子,禹也;酒能亂德,惡旨酒,乃顧天地父母之養也。潁谷封人請遺羹于母,以起鄭莊公之孝;今我育天地所生之英才,則是以孝心與其類也。舜夔夔齊慄,不弛勞而致父母之悅豫:吾能竭力為善,以致天地之喜,是舜之功也。大舜逢父怒,大杖則走,小杖則受。申生不明乎道,以死為恭,成父之惡,不可為訓。橫渠之意,以為遭遇讒邪,此命也;順受其死以恭順乎天地,如申生之恭,可也。曾子得正而斃;吾能處其正,順受而全歸于天地,是有曾參之孝也。伯奇,尹吉甫之子;吉甫惑于後妻,虐其子,無衣無履而使踐霜挽車,伯奇順父之令,無怨尤于天地,是乃若伯奇之孝也。富貴福澤,固天地之厚吾生;貧賤憂戚,亦天地之愛汝,玉成于我也。吾存則順事天地而不逆,沒則安其心志而不亂,是乃始終聽命于天地,而為天地至孝之子焉。
    劉蕺山曰:「訂頑」云者,醫書以手足痿痺為不仁,視人之但知有己而不知有人,其病亦猶是,則此篇乃求仁之學也。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真如一頭兩足合之百體然。蓋原其付畀之初,吾體吾性,即是天地;吾胞吾與,本同父母。而君相任家督之責,聖賢表合德之選,皆吾一體中人也。然則當是時而苟有一夫不得其所,其能自已于一體之痛乎﹖于時保之,畏天以保國也。樂且不憂,樂天以保天下也。反是而違天,則自賊其仁甚焉。濟惡,亦天之戮民而已。然則吾子宜何如以求其所為一體之脈而通于民物乎﹖必也反求諸身,即天地之所以與我者,一一而踐之。踐之心即是窮神,踐之事即是知化,而工夫則在不愧屋漏始。于是有存養之功焉,繼之有省察之要焉,進之有推己及人以及天下萬世者焉。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如是而已矣,庶幾以之稱天地之肖子不虛耳!若夫所遇之窮通順逆,君子有弗暇問者。功足以格天地,贊化育,尚矣!其或際之屯,亦無所逃焉。道足以守身而令終,幸也;其或瀕之辱,亦惟所命焉。凡以善承天心之仁愛,而死生兩無所憾焉,斯已矣!此之謂立命之學。至此而君子真能通天地萬物以為一體矣。此求仁之極則也。歷引崇伯子以下言之,皆以孝子例仁人云。
    東銘
    戲言出于思也,戲動作于謀也。發乎聲,見乎四支,謂非己心,不明也;欲人無己疑,不能也。過言非心也,過動非誠也。失于聲,繆迷其四體,謂己當然,自誣也;欲他人己從,誣人也。或者以出于心者歸咎為己戲,失于思者自誣為己誠,不知戒其出汝者,歸咎其不出汝者,長傲且遂非,不知孰甚焉!
    劉蕺山曰:此張子精言心學也。戲言戲動,人以為非心,而不知其出于心。思與謀,心之本乎人者也。過言過動,人以為是心,而不知其非心。誠者,心之本乎天者也。心之本乎人者當如何以省察之,而其不本乎天者當如何以克治之,則學問之能事畢矣。今也指其本乎心者曰「吾戲耳」,而不知戒,又指其不本乎心者曰「是亦吾心也」,而不知咎,則戲而不已,必長  其傲,過而不已,必遂其非,適以自欺其本心之明,不智孰甚焉!夫學,因明至誠而已矣。然則《西銘》之道,天道也;《東銘》,其盡人者與!
    正蒙
    太和篇第一
    太和所謂道,中涵浮沉升降,動靜相感之性,是生絪縕相盪、勝負屈伸之始。其來也幾微易簡,其究也廣大堅固。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簡者坤乎!散殊而可象為氣,清通而不可象為神。不如野馬絪縕,不足謂之太和。語道者知此,謂之知道。學《易》者見此,謂之見易。不如是,雖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稱也已。
    高忠憲曰:太和,陰陽會合沖和之氣也。《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張子本《易》,以明器即是道,故指太和以名道。蓋理之與氣,一而二、二而一者也。理無形而難窺,氣有象而可見。假有象者,而無形者可默識矣。浮沈、升降、動靜者,陰陽二氣自然相感之理,是其體也。絪縕,交密之狀。二氣摩盪,勝負屈伸,如日月寒暑之往來,是其用也。始猶「資始」之始,變化皆從此始也。幾微易簡,謂此氣流行,始則潛孚默運而已。廣大堅固,謂如亨利之時,則富有日新,雖金石無間也。起,猶始也;知,猶主也。效,猶呈也;法,謂造化之詳密可見者。此氣一鼓,初無形,而萬物化生,不見其難者,為乾之易。及庶物露生,洪纖畢達,有可見,亦不覺其勞者,為坤之簡。乾以此始物,坤以此成物,明非有他也。散殊可象,有彷彿之謂;清通不可象,明其不可測之意。明非有二也。「野馬」出《莊子》,喻氣之浮沈升降如野馬飛騰,無所羈絡而往來不息。言太和之盛大流行,充塞無間也。太和即陰陽也,易即道也,故知此謂之知道,見此謂之見易,明非陰陽之外別有所謂道也。
    太虛無形,氣之本體。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至靜無感,性之淵源;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惟盡性者一之。
    百家謹案:此則最為諦當。盡性者能一之,合性與命,體用一源,不落有無之見也。
    天地之氣,雖聚散攻取百塗,然其為理也,順而不妄。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聚為有象,不失吾常。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則聖人盡道其間,兼體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彼語寂滅者,往而不反;徇生執有者,物而不化。二者雖有間矣,以言乎失道則均焉。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之不亡者,可與言性矣!
    百家謹案:天地之間,只一氣之循環而已。著于物而有聚散,而理無聚散,性無聚散也。順而不妄,實理之自然也。散入無形,本非有減;聚為有象,本非有增。故曰「適得吾體」、「不失吾常」焉。高忠憲公曰:「聖人原始反終,知夭壽不二,故樂天安土,存順沒寧,所以為存神之至。彼二氏之失道則均焉。」又曰:「性無生死也,何亡之有!」
    知虛空即氣,則有無隱顯,神化性命,通一無二,顧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從來,則深于《易》者也。若謂虛能生氣,則虛無窮,氣有限,體用殊絕,入老氏「有生于無」自然之論,不識所謂有無混一之常。若謂萬象為太虛中所見之物,則物與虛不相資,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于浮屠以山河大地為見病之說。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體虛空為性,不知本天道為用,反以人見之小,因緣天地。明有不盡,則誣世界乾坤為幻化;幽明不能舉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不悟一陰一陽,范圍天地,通乎晝夜,三極大中之矩,遂使儒、佛、老、莊混然一途。語天道性命者不罔于恍惚夢幻,則定以「有生于無」為窮高極微之論。入德之途,不知擇術而求,多見其蔽于詖而陷于淫矣。
    百家謹案:先生以「虛能生氣」、「有生于無」為詖淫,足見先生之學粹然,可為吾道大中之準。
    蓋虛空即氣,為物不二者也。若謂虛能生氣,則有無自相隔礙,凡夫理氣、心性、體用、動靜,無之非二矣。此二氏以無為真,常有為幻妄之根本也。《大傳》曰「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迭運者氣也。兩間無無氣之處。
    氣坱然太虛,升降飛揚,未嘗止息。《易》所謂「絪縕」,莊生所謂「生物以息相吹」、「野馬」者與!此虛實動靜之機,陰陽剛柔之始。浮而上者陽之清,降而下者陰之濁。其感遇聚散,為風雨,為霜雪,萬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結,糟粕煨燼,無非教也。
    百家謹案:坱,《說文》謂「霧昧塵埃也」,狀氣絪縕盛大之象。朱子曰:「『坱然太虛』,此張子所謂『虛空即氣』也。」
    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氣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方其聚也,安得不謂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謂之無!故聖人仰觀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無之故」。盈天地之間者,法象而已!文理之察,非離不相也。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百家謹案:「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無之故』」一語,使人豁然。
    氣之聚散于太虛,猶冰凝釋于水。知太虛即氣,則無無。故聖人語性與天道之極,盡于參伍之神變易而已。諸子淺妄,有有無之分,非窮理之學也。
    太虛為清,清則無礙,無礙故神。反清為濁,濁則礙,礙則形。
    程子曰:一氣相涵,周而無餘。謂氣外有神,神外有氣,是兩之也。清者為神,濁者何獨非神乎﹖
    凡氣,清則通,昏則壅,清極則神。故聚而有間,則風行而聲聞具達,清之驗與!不行而至,通之極與!
    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朱子曰:本只是一箇太虛,漸細分得密耳。且太虛便是四者之總體,而不離乎四者而言。「由氣化,有道之名」,氣化是陰陽造化。寒暑晝夜,雨露霜雪,山川木石,金水火土,皆是。只此便是太虛,但雜卻氣化說。雖雜氣化說,而實不離乎太虛。未說到人物各具當然之理處。「合虛與氣,有性之名」,有這氣,道理便隨在裏面;無此氣,則道理無安頓處。心之知覺又是那氣之虛靈底。聰明視聽,作為運用,皆是。有這知覺,方運用得這道理。所以張子說「人能弘道」,是心能盡性;「非道弘人」,是性不知檢其心。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聖者,至誠得天之謂;神者,太虛妙應之目。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爾!
    天道不窮,寒暑也;眾動不窮,屈伸也。鬼神之實,不越二端而已矣。
    兩不立,則一不可見;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兩體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
    高忠憲曰:本一氣而已,而有消長,故有陰陽。有陰陽,而後有虛實、動靜、聚散、清濁之別也。
    感而後有通,不有兩則無一,故聖人以剛柔立本。乾坤毀,則無以見易。
    游氣紛擾,合而成質者,生人物之萬殊。其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神易無方體,一陰一陽,陰陽不測,皆所謂「通乎晝夜之道」也。
    晝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晝夜乎!天道春秋分而氣易,猶人一寤寐而魂交。魂交成夢,百感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交為春,萬物糅錯,對秋而言,天之晝夜也。
    氣本之虛則湛一無形,感而生則聚而有象。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故愛惡之情同出于太虛,而卒歸于物欲。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髮之間,其神矣夫!
    百家謹案:《列子》曰:「神遇為夢,形接為事。」所謂魂交,即神遇也。蓋魄交魂而為寤,魂交魄而為寐。猶日出地而為晝,日入地而為夜;陽氣發生而為春夏,陽氣收藏而為秋冬也。
    造化所成,無一物相肖者,以是知萬物雖多,其實一物;無無陰陽者,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萬物形色,神之糟粕。「性與天道」云者,易而已矣。心所以萬殊者,感外物為不一也。天大無外,其為感者,絪縕二端而已。
    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鄉,一萬物之妙者與!
    氣與志,天與人,有交勝之理。聖人在上而下民咨,氣壹之動志也。鳳凰儀,志壹之動氣也。
    參兩篇第二
    地所以兩,分剛柔男女而效之,法也。天所以參,一太極兩儀而象之,性也。
    高忠憲曰:天輕清,故理氣屬之;地重濁,故形質屬之。剛柔男女皆以兩而成形,太地數兩者,效其法而兩之。太極兩儀本乎一而為二,故天數三者,象其性而三之。男女兼人、物言。
    一物兩體,氣也。一故神,(兩在故不測。)兩故化,(推行于一。)此天之所以參也。
    高忠憲曰:一物兩體,即太極兩儀也。太極,理也;而曰氣者,氣以載理,理不離氣也。氣惟一物,故無在無不在而神,是兩者以一而神妙也。氣惟兩體,故一陰一陽而化,是一者以兩而變化也。
    地純陰,凝聚于中,天浮陽,(雲濠案:「浮陽」一作「純陽」。)運旋于外,此天地之常體也。恆星不動,純繫乎天,與浮陽運旋而不窮者也。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地在氣中,雖順天左旋,其所繫辰象隨之稍遲,則反移徙而右爾。間有緩速不齊者,七政之性殊也。月陰精,反乎陽者也,故其右行最速。日為陽精,然其質本陰,故其右行雖緩,亦不純繫  乎天,如恆星不動。金水附日前後進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鎮星地類,然根本五行,雖其行最緩,亦不純繫乎地也。火者亦陰質,為陽萃焉,然其氣比日而微,故其遲倍日。惟木乃歲一盛衰,故歲歷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歲之象也
    百家謹案:恆星不動,純繫乎天,此舊說也。後曆悟恆星亦動,但極微耳,此歲差之所由生。一歲右行五十秒,二萬五千餘年一周天。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先生本自不錯。黃瑞節解日月五星亦順天左旋,但其行稍遲,反移徙而右,若逆天而行者,此言大謬矣!蓋天左旋,以北極為樞;恆星與七政右旋,皆以黃道極為樞。日月五星各有其道,每日所行各有度次,如蟻行磨盤,所謂「日月麗乎天,宿離不忒」。若果皆順天左旋,則無所謂黃道白道,躔離次舍,日日滉漾游移,將日月亦不麗乎天,而宿離焉能不忒哉!且惟天左旋,諸曜右旋,左右勢力相抵,而地得渾然中凝。若俱左旋,則地亦隨偏,顛倒宇宙,亦不得成世界矣。種種諸繆,詳百家所作《天旋篇》。蓋諸曜右旋是曆家從來本論,儒者未得以臆見強奪之。右行日遲月速之說,日月之高下懸殊,則旋轉之路有遠近,此遲速之由也。月精反陽,日質本陰,與五星之說,俱屬未然。
    圜轉之物,動必有機。既謂之機,則動非自外也。古今謂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論爾,不考日月出沒、恆星昏曉之變。愚謂在天而運者,惟七曜而已。恆星所以為晝夜者,直以地氣乘機左旋于中,故使恆星、河漢因北為南,日月因天隱見,太虛無體,則無以驗其遷動于外也。
    百家謹案:地轉之說,西人歌白泥立法最奇:太陽居天地之正中,永古不動,地球循環轉旋,太陰又附地球而行。依法以推,薄食陵犯,不爽纖毫。蓋彼國曆有三家,一多祿茂,一歌白泥,一第谷。三家立法,迥然不異,而所推之驗不異。究竟地轉之法難信。
    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
    百家謹案:先生前既言日月五星  逆天而行,又曰日月右行最速,今此言無乃自相矛盾乎!
    地,物也;天,神也。物無踰神之理,顧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爾。
    朱子曰:天包乎地,天之氣又行乎地之中,故橫渠云地對天不過。
    地有升降,日有修短。地雖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氣升降其間,相從而不已也。陽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虛也;陽日降,地日進而上者,盈也。此一歲寒暑之候也。至于一晝夜之盈虛升降,則以海水潮汐驗之為信然。間有小大之差,則繫日月朔望,其精相感。
    百家謹案:地有升降,固是「四游」荒唐之說,即余襄公《圖序》云潮之消息係于月,亦非定論。惟朱有中之《潮賾》,其說最精:「潮之升降大小,應乎節氣。節氣輪轉,潮汎隨之。」然以之論淞、浙之潮則合,而他方之潮有一日一長者,有一日四長者,有一月兩長者,有一年一長者,有潛滋暗長者,有來如排山電者,此又何以例之﹖百家私忖,造物凡創設一種類,必極盡其變化。假觀木類,松葉細如針,桄葉大如蓋,種種奇形異狀,不可勝數。飛潛動植土石之類皆然,何于水獨不然﹖海之有潮,猶婦人之行經,以一月為期而有信,然亦有逾月者,有不及月者,有四季者,有暗轉者,種種不一,可無疑于潮矣。
    日質本陰,月質本陽,故于朔望之際精魄反交,則光為之食矣。
    吳臨川曰:由北直南而從分之,謂之度;由東至西而橫截之,謂之道。月二十九日半有奇而與日同度,是為朔;十四日九時有奇而與日對度,是為望。合朔之時,從雖同度,橫不同道。若橫亦同道,則月掩日而日蝕。對望之時,從雖對度,橫不對道。若橫亦對道,則日射月而月蝕。其蝕之分數,由同道對道所交之多寡。
    百家謹案:鮑雲龍《天原發微》比日月于離、坎卦中畫之陰陽。先生所云「日質本陰,月質本陽」,即此說也。至于日食,則由日高月卑,朔日月行密近于黃白交道,日體為月魄所掩,故光為之食。月食,則由日大月小,地球小于日輪大于月輪,當望時,地球間于日月之中,有影在天,是名闇虛。此時月行交道內外,遠于黃道,則地影不能及月體,則不食;若當望時,月行交道,近黃白相交之處,經由地影之中,日光不照,則月食。疑者以為,《春秋》二分食于酉之正,日月相望,其平如衡,地猶在下,烏有影能蔽月乎﹖不知此由清蒙氣之能使物象升卑為高也。其詳在百家所纂《明史曆志》中。
    虧盈法:月于人為近,日遠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于外。人視其終初,如鉤之曲;及其中天也,如半壁然。此虧盈之驗也。
    百家謹案:古今皆言月有闕,惟沈存中云無闕。蓋月受日光,其一面常圓。但人從下視之,月與日相近時,日在上,則其光所見如鉤;月與日對照時,則其光滿如璧耳。
    月所位者陽,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則光為之食,精之不可以二也。
    日月雖以形相物,考其道,則有施受健順之差焉。星月金水受光于火日,陰受而陽施也。
    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則各得其所安,故日月之形萬古不變。若陰陽之氣,則循環迭至,聚散相盪,升降相求,絪縕相糅,蓋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此其所以屈伸無方,運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謂之何哉﹖
    「日月得天」,得自然之理也,非蒼蒼之形也。
    閏餘生于朔不盡周天之氣。而世傳交食法,與閏異術,蓋有不知而作者爾!
    劉近山曰:日之行,三十日五時而歷一辰,則為一月之氣。月之行,二十九日六時有奇而與日會,則為一月之朔。每月氣盈五時有奇,朔虛六時不滿。積十二氣盈凡五日三時不滿,積十二朔虛凡五日七時有奇,一歲氣盈朔虛共十日十一時有奇。將及三歲,則積之三十日而置閏。日行所多為氣盈,又曰陽贏;月行所少為朔虛,又曰陰縮。氣盈朔虛之積,是為閏餘。氣之分與朔之分至十九年而皆齊,所謂氣朔分齊而為一章。此但云朔不盡者,就周天二十四氣言之,月有大小,朔不得盡其氣而置閏也。雖言朔虛,而氣盈在其中矣。然此置閏之法。其日月交食之法,亦當類此而推,非與閏異術也。
    百家謹案:推置閏術易,推交食法難,此由先生不諳曆法,臆度言之,上數節大略皆然。
    陽之德主于遂,陰之德主于閉。
    陰性凝聚,陽性發散。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雲而升。故雲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驅,斂聚而未散者也。凡陰氣凝聚,陽在內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雷風有大小暴緩。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不和而散則為戾氣曀霾。陰常散緩,受交于陽,則風雨調,寒暑正。
    百家謹案:此先生以陰陽之氣測想風雨露雷之由也。近代西人之說甚詳,略述大旨:自地而上二百六十里有奇,為氣域。氣域分為三際,近地者為和際,中為冷際,上為熱際。種種變化,悉在此氣中。下地水火土為天行所吸,則騰聚于氣中,鬱然成雲,散而為雨。當其未散,火在于中,為氣水所束,不得出走,則殷殷有聲,破裂而出,遂成大響,而電正其光之奔飛者也。火既破氣而出,成為雷霆,若火已盡,則不復風;或火勢盛,未得及土,橫而行地上,則風雷交作。其有風而不雨者,火之升也,不受水迫,即返下土,為氣遏抑,未獲遽達,遂橫奔動氣而為風。水上升而火不上,則有雨而無風。火上升而水不上,則有風而無雨。火土並蒸,則或風止而繼之以雨,或甚而風以散之,或甚而風雨並作,總視其勢之先後盛衰焉。水土並上,土多于水,則為霧。土自獨上,奔散之際,則成霾。水升僅達氣之和際,則為雨為露。入于冷際,遂成霜雪。入冷再深,則為雹。然霜雪在冬而雹在夏者,夏時炎烈,上升之勢銳,能直入冷之最深處,故結而為雹;冬則上升之勢緩,僅及冷際,遂為霜雪也。然夏時何以無霜雪﹖蓋夏時和際之氣暖,能為冷際之氣解,惟入最冷處,凝而為雹,始不能為之解也。且夏時之雨狹而速,雲興即雨,不待至冷際而已降矣。其直上不降,至最冷際而為雹者,偶然也。冬雲需緩而廣,非經數日,雲氣不成,故至冷際而結為霜雪者,常然也。種種變化,悉出于自然。而其所從,咸因日月星辰往來運動,能吸引下地之火氣水土四行,不特月離于箕則多風,離于畢則多雨也。經緯星辰,性情不齊,各能施效。故精于天文及分野者,推此年之躔度,即可知此年之水旱也。
    天象者,陽中之陰。風霆者,陰中之陽。
    雷霆感動雖速,然其所由來亦漸爾。能窮神化所從來,德之盛者與!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內光,能闢而受。受者隨材各得,施者所應無窮。神與形,天與地之道與!
    百家謹案:日火外景,金水內景,說本《淮南》。天以陽神為用,故直而施,能照萬物而不可犯;地以陰形為質,故闢而受,隨物肖形而可親狎。是火日神之屬,有天之道;金水形之屬,有地之道。道家謂日火揚光于外,故有食有滅,金水潛光于內,故無窮,以為收視返聽,潛神不曜,養生之法。
    「木曰曲直」,能既曲而反申也。「金曰從革」,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木金者,土之華實也,其性有水火之雜。故木之為物,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離也,蓋得土之浮華于水火之交也。金之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土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鑠之反流而不耗,蓋得土之精實于水火之際也。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地之質也,化之終也,水火之所以升降,物兼體而不遺者也。
    高忠憲曰:曲直、從革,《書傳》本謂曲而又直,從而又革,張子則作一義說。「水之濡」當作「土之濡」。朱子曰:「五行之說,《正蒙》說得最好,不輕下一字」
    冰者,陰凝而陽未勝也。火者,陽麗而陰未盡也。火之炎,水之蒸,有影無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氣陽也。
    陽陷于陰為水,附于陰為火。
    百家謹案:《參兩篇》,尤先生之極深思索,以談造化者也。但曆法一道,至今愈加精密,凡各曜之遠近大小行度,薄食陵犯,灼然可見可推,非可將虛話臆度也。伊川云《正蒙》中說得有病處,殆此類與!
    天道四時行,百物生,無非至教。聖人之動,無非至德。夫何言哉!
    天體物不遺,猶仁體事無不在也。「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無一物而非仁也。「昊天曰明,及爾出王;昊天曰旦,及爾游衍」,無一物之不體也。
    朱子曰:此數句從赤心片片說出來,荀、楊豈能到!
    劉蕺山曰:天無一物不體處,即是仁無一事不在處。
    上天之載,有感必通。聖人之為,得為而為之也。
    高忠憲曰:上天之載,寂然不動而感則必通。聖人之心,寂然無為而得為則為。明其順應而無所矯強也。
    天不言而四時行,聖人神道設教而天下服。誠于此,動于彼,神之道與!
    天不言而信,神不怒而威。誠故信,無私故威。
    天之不測謂神,神而有常謂天。
    孫鍾元曰:天與神非二,見聖人即天。
    運于無形之謂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
    高忠憲曰:即有形之中而指言其無形之道,曰「運于無形」。非外形而別有運于無形之道也。
    「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天道也,聖不可知也,無心之妙非有心所及也。
    「不見而章」,已誠而明也。「不動而變」,神而化也。「無為而成」,為物不貳也
    已誠而明,故能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
    「富有」,廣大不禦之盛與!「日新」,悠久無疆之道與!
    天之知物,不以耳目心思,然知之之理,過于耳目心思。天視聽以民,明威以民,故《詩》、《書》所謂帝天之命,主于民心而已焉。
    「化而裁之存乎變。」存四時之變,則周歲之化可裁;存晝夜之變,則百刻之化可裁。「推而行之存乎通。」推四時而行,則能存周歲之通;推晝夜而行,則能存百刻之通。
    高忠憲曰:此借《易》語,言人之存心。蓋吾心之神,即天地之一闔一闢之變,往來不窮之通。存之而四時晝夜之變通不外于是也。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知上天之載,當存文王。「默而成之,存乎德行。」學者常存德性,則自然默成而信矣。存文王,則知天載之神;存眾人,則知物性之神。
    高忠憲曰:此亦欲人之存心。文王「純亦不已」,即上天之載也。故存文王所存,則知天載之神。
    德性者,眾人所受于天之正理。常存德性,所謂「存眾人」也,故知物性之神。
    谷之神也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聲。聖人之神唯天,故能周萬物而知。
    高忠憲曰:「谷神」本《老子》語、谷而謂之神者,言谷之虛也,故聲達焉則響應之。然其神有限,故不能通天下之聲。聖人之神即天也,故知周萬物。
    聖人有感無隱,正猶天道之神。
    形而上者,得意斯得名,得名斯得象。不得名,非得象者也。故語道至于不能象,則名言亡矣。
    高忠憲曰:象者,猶言性情情狀。凡有實得者,必可名言。可名斯可象。如實見天道,斯得其「元亨利貞」之名。得其名,斯得其生長收藏之象。苟恍惚不可為象,豈復有可名言哉!
    世人知道之自然,未始識自然之為體爾!
    有天德,然後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
    第111筆
    貞明不為日月所眩,貞觀不為天地所遷。
    神化篇第四
    神天德,化天道。德其體,道其用。一于氣而已。
    高忠憲曰:不外乎陰陽,故曰一于氣而已。
    「神無方,易無體」,大且一而已爾。
    高忠憲曰:既大且一,故無方所、無形體之可求也。
    虛明照鑒,神之明也。無遠近幽深,利用出入,神之充塞無間也。
    天下之動,神鼓之也。辭不鼓舞,則不足以盡神。
    鬼神,往來屈伸之義。故天曰神,地曰示,人曰鬼。(神示者,歸之始。歸往者,來之終。)
    百家謹案:往來屈伸之義,與天神人鬼地示何相關合﹖昔嘗思之:一陰一陽,一氣之往來。時屈而歸謂之鬼,時伸而來謂之神。總之,陰陽之靈氣也。太虛生人生物,知氣變化,靈爽不測。無處無靈爽,即無處非鬼神。在天為化育,時行物生是也。在人為精神,聰明靈爽是也。在人為魂魄,生死聚散是也。在事為動靜,起居作息是也。在墠尖壝宗廟為天祖日星嶽瀆,下而至于門行井,皆是也。所以《中庸》言:「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夫體物而不可遺,明以兩間之氣化言鬼神矣。而下忽接言祭祀,又曰「誠之不可揜如此」,此言鬼神之至精也。蓋鬼神既為陰陽之靈氣,無處非鬼神,而人尤為鬼神之會。蓋物之靈者莫過于人心,而人心之與鬼神相接者,尤在祭祀。當其愾然肅然,不見者如或見之,不聞者如或聞之。是祭祀者,正所以通幽明,洽人神。以吾心之精誠,對鬼神之靈爽,焄蒿悽愴,洋洋如在,為物為變,情狀畢露矣。此先生具是意于言中而未發者也。
    形而上者,得辭斯得象矣。神為不測,故緩辭不足以盡神;化為難知,故急辭不足以體化。
    朱子曰:神自是急底物事,緩辭如何形容之!如「陰陽不測之謂神」,「神方,易無體」,皆是急辭。化是漸漸而化,若急辭以形容之,則不可也。
    氣有陰陽,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其在人也,知義用利,則神化之事備矣。德盛者窮神,則知不足道;知化,則義不足云。天之化也運諸氣,人之化也順夫時。非氣非時,則化之名何有!化之實何施!《中庸》曰「至誠為能化」,孟子曰「大而化之」皆以其德合陰陽,與天地同流而無不通也。所謂氣也者,非待其蒸鬱凝聚,接于目而後知之。苟健順動止、浩然湛然之得言,皆可名之象爾。然則象若非氣,指何為象﹖時若非象,指何為時﹖世人取釋氏「銷礙入空」、學者「舍惡趨善」以為化,此直可為始學遣累者薄乎云爾,豈天道神化所同日語哉!
    朱子曰:「神化」二字,雖程子說得亦不甚分明,惟是橫渠推出來,曰「推行有漸為化,合一不測為神」,又曰「一故神,兩在故不測」。言「兩在」者,或在陰,或在陽,在陰時全體都是陰,在陽時全體都是陽。化是逐一挨將去底。一日復一日,一月復一月,節節挨將去,便成一年,這是化。
    高忠憲曰:天地有陰陽,在人有知義。知藏于中,為事之斡者,神也;義形于外,制事之宜者,化也。「知義用利」者,知與義,用之利也。至德盛而窮神知化,則知義皆下學之事,而不足言矣。時,即氣之推行者。
    「變則化」,由粗入精也。「化而裁之謂之變」,以著顯微也。谷神不死,故能微顯而不揜。
    高忠憲曰:變有形,化無,故曰由粗入精。化而裁之者,如一歲之化裁作四時之變,以變顯化也。皆神之所為,故至微至顯,昭著而不可揜。前言谷神有限,此又借谷神以明神也。
    鬼神常不死,故誠不可揜。人有是心在隱微,必乘間而見,故君子雖處幽獨,防亦不懈。
    百家謹案:鬼神體物不遺,散在兩間,而其所聚則尤在人心。蓋人心之靈,即鬼神之靈也,本渾合無間,二之不得。故人心纔動,氣即感通,無隱不見。「相在爾室」,君子之慄慄危懼,雖欲不慎獨,不可得也。
    神化者,天之良能,非人能。故大而位天德,然後能窮神知化。
    大,可為也;大而化,不可為也,在熟而已。《易》謂「窮神知化」,乃德盛仁熟之致,非智力能強也。
    大而化之,能不勉而大也。不已而天,則不測而神矣。
    先後天而不違,順至理以推行,知無不合也。雖然,得聖人之任者皆可勉而至,猶不害于未化爾。大幾聖矣,化則位乎天德矣。
    大則不驕,化則不吝。
    無我而後大,大成性而後聖,聖位天德、不可致知謂神。故神也者,聖而不可知。
    見幾則義明,動而不括則用利,屈伸順理則身安而德滋。窮神知化,與天為一,豈有我所能勉哉﹖乃德盛而自致爾!
    「精義入神」,事豫吾內,求利吾外也。「利用安身」,素利吾外,致養吾內也。「窮神知化」,乃養盛自致,非思勉之能強,故崇德而外,君子未或致知也。
    高忠憲曰:括,結礙也。見事之幾微,則事得其宜,動而不括矣,故能屈伸順理,身安而德崇。《易》曰:「知幾,其神乎!」「精義入神」者,知幾而已。精義入神妙處,使事理素定于內而用乃利,豫利吾外而內乃安,蓋內外交相養,皆崇德之事。若夫「窮神知化」,乃德盛自致,君子無容心焉,「先難後獲」也。
    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化不可助長,順焉可也。存虛明,久至德,順變化,達時中,仁之至、義之盡也。知微知彰,不舍而繼其善,然後可以成人性矣。
    葉六桐曰:陰陽不測之謂神,故不可致思。推行有漸之謂化,故不可助長。存此心之虛明則成至德,所以存神而為仁之至也。順天理之變化而達時中,所以順化而為義之盡也。微者神之妙,彰者化之著。知微知彰,不舍而繼善成性,與一陰一陽之天道無殊矣。
    聖不可知者,乃天德良能,立心求之,則不可得而知之。聖不可知謂神。莊生繆妄,又謂「有神人焉」。
    惟神為能變化,以其一天下之動也。人能知變化之道,其必知神之為也。
    翁祖石曰:群動萬殊,神妙萬物,故曰「一天下之動」。變化即神也。聖人存神而達化。人果知變化之道,則上文「聖不可知謂神」,神亦奚不可知!
    見易,則神其幾矣!
    知幾其神,由經正以貫之,則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幾者,象見而未形也。形則涉乎明,不待神而後知也。「吉之先見」云者,順性命則所先皆吉也。
    百家謹案:《易》「知幾其神」之幾,即「異于禽獸幾希」之幾。此所謂天良,人之所以為人者全在此。靜則中存,動則先見,不容蓋藏。孩提愛敬,乍見惻隱,與不為不欲之心,凡聖之所同也,何有不貫!何有不知!但此先見之幾,無有不吉,而一轉念,則惡聲、納交、要譽等心,紛然並至。惟能奉此先心而無違,如「無為其所不為,無欲其所不欲,此即聖人順性命之理,故所先皆吉也。
    知神而後能饗帝饗親,見易而後能知神。是故不聞性與天道而能制禮作樂者,末矣。
    精義入神,豫之至也。
    徇物喪心,人化物而滅天理者乎!存神過化,忘物累而順性命者乎!
    高忠憲曰:徇物欲即滅天理,忘物累即順性命,問不容髮者乎!
    敦厚而不化,有體而無用也。化而自失焉,徇物而喪己也。大德敦化,然後仁智一而聖人之事備。性性為能存神,物物為能過化。
    無我然後得正己之盡,存神然後妙應物之感。「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過則溺于空,淪于靜,既不能存夫神,又不能知夫化矣。
    「旁行不流」圓神不倚也。「百姓日用而不知」,溺于流也。
    義以反經為本,經正則精。仁以敦化為深,化行則顯。義入神,動一靜也。仁敦化,靜一動也。仁敦化則無體,義入神則無方。
    葉六桐曰:處事之謂義,存心之謂仁,義入神,仁敦化,即《易》「顯諸仁,藏諸用」意也。
    動物篇第五
    動物本諸天,以呼吸為聚散之漸。植物本諸地,以陰陽升降為聚散之漸。物之初生,氣日至而滋息。物生既盈,氣日反而游散。至之為神,以其伸也;反之為鬼,以其歸也。
    氣于人,生而不離,死而游散者,謂魂;聚成形質,雖死而不散者,謂魄。
    海水凝則冰,浮則漚。然冰之才,漚之性,其存其亡,海不得而與焉。推是,足以究死生之說。(伊川程子改「與」為「有」。)
    有息者根于天,不息者根于地。根于天者不滯于用,根于地者滯于方,此動植之分也。
    生有先後,所以為天序。小大高下,相並而相形焉,是為天秩。天之生物也有序,物之既形也有秩。知序然後經正,知秩然後禮行。
    凡物能相感者,鬼神施受之性也。不能感者,鬼神亦體之而化矣。
    高忠憲曰:凡物能交感者,固鬼神施受之性,如草木之不能感者,鬼神亦體之而變化,見鬼神之體物不遺也。
    物無孤立之理,非同異、屈伸、終始以發明之,則雖物非物也。事有始卒乃成,非同異、有無相感,則不見其成;不見其成,則雖物非物。故一屈伸相感而利生焉。
    獨見獨聞,雖小異,怪也,出于疾與妄也。共見共聞,雖大異,誠也,出陰陽之正也。
    賢才出,國將昌。子孫才,族將大。
    人之有息,蓋剛柔相摩、乾坤闔闢之象也。
    寤,形開而志交諸外也。夢,形閉而氣專乎內也。寤所以知新于耳目,夢所以緣舊于習心。醫謂饑夢取,飽夢與,凡寤夢所感,專語氣于五藏之變,容有取焉爾!
    聲者,形氣相軋而成。兩氣者,谷響、雷聲之類;兩形者,桴鼓、叩擊之類;形軋氣,羽扇、敲矢之類;氣軋形,人聲、笙簧之類。是皆物感之良能,人皆習之而不察者爾。
    林鬳齋曰:敲,《莊子》作嚆,即鳴鏑,今響箭也。
    形也,聲也,臭也,味也,溫涼也,動靜也,六者莫不有五行之別,同異之變,皆帝則之必察者歟!
    誠明篇第六
    誠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聞見小知而已。
    天人異用,不足以言誠;天人異知,不足以盡明。所謂誠明者,性與天道,不見乎小大之別也。
    義命合一存乎理,仁知合一存乎聖,動靜合一存乎神,陰陽合一存乎道,性與天道合一存乎誠。
    百家謹案:「義命合一存乎理」一語,此先生破荒之名言,先儒多忽略看過,不得其解。百家讀《明儒學案》孫《文介淇澳傳》而有悟于先生斯語之精。世儒說天命,義理之外,別有一種氣運之命,雜糅不齊。文介謂:「孟子曰:『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苟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是在天氣運之行,無不齊也。而獨命人于氣運之際,顧有不齊乎哉﹖蓋氣之流行往來,必有過有不及,故寒暑不能不錯雜,治亂不能不循環。以世人畔援歆羨之心,當死生得喪之際,無可奈何而歸之運命,寧有可齊之理。然天惟福善禍淫。其所以福善禍淫,全是一段至善,一息如是,千古如是。不然,則生理滅息矣。此萬有不齊中一點真主宰。」此即先生「義命合一存乎理」之真詮也。
    天所以長久不已之道,乃所謂誠。仁人孝子所以事天誠身,不過不已于仁孝而已。故君子誠之為貴。
    誠有是物,則有終有始。偽實不有,何終始之有!故曰:「不誠無物。」
    「自明誠」,由窮理而盡性也;「自誠明」,由盡性而窮理也。
    性者萬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惟大人為能盡其道,是故立膜俱立,知必周知,愛必兼愛,成不獨成。彼自蔽塞而不知順吾理者,則亦末如之何矣。
    天能為性,人謀為能。大人盡性,不以天能為能,而以人謀為能,故曰:「天地設位,聖人成能。」
    高忠憲曰:性雖有自然之天能,大人必循其當然之理以盡之。今世之語自然而諱言思勉者,其亦不知聖人成能之旨矣。
    葉雨垓曰:人能者,大人裁成輔相,以補天地之所不能,以自成其能。
    盡性,然後知生無所得,則死無所喪。
    高忠憲曰:生死者,形也,性豈有生死哉!是以君子夭壽不貳,實見其無二也。
    孫鍾元曰:生順沒寧,無得亦無喪。
    未嘗無之謂體,體之謂性。
    天所性者通極于道,氣之昏明不足以蔽之。天所命者通極于性,遇之吉凶不足以戕之。不免乎蔽之戕之者,未之學也。性通乎氣之外,命行乎氣之內。氣無內外,假有形而言爾。故思知人,不可不知天;盡其性,然後能至于命。
    高忠憲曰:人受為性,天賦為命。受者受于天,故亦為天所性。通者通達無間,極者推致其極。天所性者囿于氣中,有昏明之不同矣,然通極于道,則雖愚必明也,氣之昏明何足以蔽之!天所命者各有分限,有吉凶之不同矣,然通極于性,雖殺身亦以成仁,遇之吉凶何足以戕之!通極處皆學也,不學則未免于蔽之戕之矣。性通氣之外,命行氣之內,內外者以人之成形而言。天人一也,更不分別。人不知天,則塊然形骸而已,知則可以盡性而至于命也。
    知性知天,則陰陽鬼神皆吾分內爾!
    葉六桐曰:世人妄談陰陽鬼神,而不知即在吾身,初非有二。
    天性在人,正猶水性之在冰,凝釋雖異,為物一也。受光有小大昏明,其照納不二也。
    高忠憲曰:以水喻天,以冰喻人,以凝釋喻生死。以受光喻氣稟之不同,以照納喻性之不二。
    天良能本吾良能,顧為有我所喪爾!
    上達反天理,下達徇人欲者與!
    性其總,合兩也;命其受,有則也。不極總之要,則不至受之分。盡性窮理而不可變,乃吾則也。天所自不能已者謂命,不能無感者謂性。雖然,聖人猶不以所可憂而同其無憂者,有相之道存乎我也。
    百家謹案:此節講性命語頗艱澀難解,朱子亦謂其語未親切。然細案之,亦可咀味。性無有二,字宙以來只此一物,故云「性其總」,以其為總會處也。人人各得,有合兩之象。人受命于天,夭壽窮達不齊,各有一定之則。不窮理盡性,推極其總之要,則不能致于命而得其所受之分。逮窮理盡性,而所受之命不可變,蓋知吾受分之有則也。然此命也,天亦莫知其所以然而自不能已者。至于性之在人,則為天下古今之所總,通極于道,有感必應,上文所謂「氣之昏  明不足以蔽之」,何不可知人知天,盡性以至命也﹖下言聖人之憂,蓋天與聖人一也,而聖人有憂者,欲盡其輔相之道,而不能同天地之無憂也。
    湛一氣之本,攻取氣之欲。口腹于飲食,鼻舌于臭味,皆攻取之性也。知德者屬厭而已,不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喪本焉爾!
    心能盡性,「人能弘道」也;性不知檢其心,「非道弘人」也。
    盡其性,能盡人物之性;至于命者,亦能至人物之命。莫不性諸道,命諸天。我體物未嘗遺,物體我知其不遺也。至于物,然後能成己成物而不失其道。
    以生為性,既不通晝夜之道,且人與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詆。
    百家謹案:生者,氣也;生之理,性也。人有人之生,物有物之生,則人有人之性,物有物之性。
    「生之謂性」,未嘗不是。惟是告子渾羽雪玉于白,同牛犬于人,入于儱侗,開後世禪門之路徑,所以可詆。
    性于人無不善,繫其善反不善反而已。過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命于人無不正,繫其順與不順而已。行險以僥倖,不順命者也。
    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程子曰:學至氣質變化,方是有功。
    朱子曰:氣質之說,起于張,程,極有功于聖門,有補于後學。前此未曾說道,故張、程之說立,則諸子之說泯矣。
    黃勉齋曰:自孟子言性善,而荀卿言性惡,揚雄言善惡混,韓文公言三品。及至橫渠,分為天地之性、氣質之性,然後諸子之說始定。蓋自其理而言之,不雜乎氣質而為宗,則是天地賦與萬物之本然者,而寓乎氣質之中也。故其言曰:「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蓋謂天地之性未嘗離乎氣之中也。其以天地為言,特指其純粹至善,乃天地賦予之本然也。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其所以有善惡之不同者,何也﹖」曰:氣有偏正,則所受之理隨而偏正;氣有昏明,則所受之理隨而昏明。木之氣盛,則金之氣衰,故仁常多而義常少。金之氣盛,則木之氣衰,故義常多而仁常少。若此者,氣質之性有善惡也。曰:「既言氣質之性有善惡,則不復有天地之性矣,子思子又有未發之中,何也﹖」曰:性固為氣質所雜矣,然方其未發也,此心湛然,物欲不生,則氣雖偏而理自正,氣雖昏而理自明,氣雖有贏乏而理則無勝負。及其感物而動,則或氣動而理隨之,或理動而氣挾之,由是至善之理聽命于氣,善惡由之而判矣。此未發之前,天地之性純粹至善,而子思之所謂中也。《記》曰:「人生而靜,天之性也。」程子曰:「其本也真而靜,其未發也五性具焉。」則理固有寂感,而靜則其本也,動則有萬變之不同焉。嘗以是質之先師,答曰:「未發之前,氣不用事,所以有善而無惡。」至哉此言也!
    真西山曰:張子有言:「為學大益,在自求變化氣質。」此即所謂「善反之」者也。
    百家謹案:先生雖言有氣質之性,下即言「君子有弗性焉」,是仍不以氣質之性為性也,柰何後之言性者,竟分天命、氣質為性乎﹖楊  晉庵東明曰:「氣質之外無性。盈宇宙只是渾淪元氣,生天生地,生人物萬殊,都是此氣為之。而此氣靈妙,自有條理,便謂之理。夫惟理氣一也,則得氣清者理自昭著,得氣濁者理自昏暗。蓋氣分陰陽,中含五行,不得不雜糅,不得不偏勝,此人性所以不皆善也。然太極本體立二五根宗,雖雜糅而本質自在,縱偏勝而善根自存,此人所以無不善也。」先遺獻謂晉庵之言,可謂一洗理氣為二之謬,而其間有未瑩者,則以不皆善者之認為性也。夫不皆善者是氣之雜糅,而非氣之本然;其本然者可指之為性,其雜糅者不可以言性也。天地之氣,寒暑往來。寒必于冬,暑必于夏,其本然也。有時冬而暑,夏而寒,是為愆陽伏陰,失其本然之理矣。失其本然,便不可名之為理也。然天地不能無愆陽伏陰之寒暑,而萬古此冬夏寒暑之常道,則一定之理也。人生之雜糅偏勝,即愆陽伏陰也。而人皆有不忍人之必,所謂「厥有恆性」,豈可以雜糅偏勝者當之﹖雜糅偏勝,不恆者也。是故氣質之外無性,氣質即性也。第氣質之本然者是性,失其本然者非性。此毫釐之辨。
    百家又案:先生言「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此則所謂變化氣質也。夫湯、武之反,不遠之復,由違乎性,故須反復乎性也。若既以氣質之外無性,則性又何須變化乎﹖呂巾石懷先生之說,專以變化氣質為宗旨,以為:「氣質由身而有,不能無偏,猶水火木金,各以偏氣相勝。偏氣勝,則心不能統之矣。皆因心同形異,是生等差。故學者求端于天,不為氣質所局矣。」此言似是而有辨。先遺獻曰:「氣之流行,不能無過不及;故人之所稟,不能無偏。氣質雖偏,而中正者未嘗不在也。猶天之寒暑雖有過不及,而盈虛消息,卒歸于太和。以此證氣質之善,無待于變化。理不能離氣以為理,心不能離身以為心。若氣質必待變化,是心亦須變化也。今曰心之本來無病,由身之氣質而病,則身與心判然為二物矣。孟子言陷溺其心者為歲,未聞氣質之陷溺其心也。蓋橫渠之失,渾氣質于性;巾石之失,離性于氣質。總由看習不清楚耳!」
    百家又案:氣質之性與變化氣質之說,先遺獻辨之明矣。猶有疑:「氣質即性,又不須變化,然則人皆聖人、無不善之人與﹖」百家曰:惡!是何言也!夫所謂氣質即性者,謂因氣質而有天命之性,離氣質無所謂性也。性既在此氣質,性無二性,又安所分為義理之性、氣質之性乎﹖然氣質實有清濁厚薄之不同,而君子不以為性者,以性是就氣質中之指其一定而有條不紊,乃天下古今之所同然無異者而言,故別立一性之名。不然,只云氣質足矣,又何必添造,別設一性之名乎﹖子劉子曰:「氣質還他是氣質,如何扯著性!性是氣質中指點義理者,非氣質即為性也。清濁厚薄不同,是氣質一定之分,為習所從出者。氣質就習上看,不就性上看。以氣質言性,是以習言性也。」可謂明切矣!所謂氣質無待于變化者,以氣質之本然即人之恆性,無可變化。若氣質之雜糅偏勝者,非氣質之本然矣。故曰:氣質無待變化。非謂高明可無柔克,沈潛可無剛克也。
    人之剛柔、緩急、有才與不才,氣之偏也。天本參和不偏,養其氣,反之本而不偏,則盡性而天矣。性未成則善惡混,故亹亹而繼善者,斯為善矣。惡盡去則善因以成,故舍曰「善」,而曰「成之者性」。
    百家謹案:先生之言才,就人有氣質之偏,故有才有不才。言性亦因有氣質之偏之混,故必待盡性而後成性。若論其本然,孟子言性善,又曰「若夫為不善,非才之罪」,則性固不待人為而後成,才亦無有才不才之別。何以言之﹖氣質者,天地生人之本,宇宙聖愚之所同也。因氣質而指其有性,是性者即從氣質之本然者而名之,非氣質之外別有性也。性既是氣質,則氣質之偏者,非惟不可言性,并不可言氣質也,柰何將氣質之偏者混擾于性中乎!蓋氣質之偏者,習也。習不因墮地後而始有。五方土地之風俗,父母胎中之習養,此即麥之肥磽、人事、雨露也,豈得謂麰麥之才有殊乎﹖先遺獻曰:「氣質即是情才。由情才之善而見性善,不可言性善而後而後情才善也。若氣質有不善,便是情才不善;情才不善,則荀子之性惡可謂非矣。至于成性與盡性,則大有分別。盡性屬人力,成性則本成之性,是天之所生,人力絲毫不得而與,故但有知性,而無為性之理。先生之言性,由人而成,失《大易》之旨矣!」
    楊開沅謹案:成性之說,始于董子天人策。張子未能擺脫其說,亦氣質之性誤之也。氣質自氣質,如何云性﹖況氣質本無不善哉!
    德不勝氣,性命于氣;德勝其氣,性命于德。窮理盡性,則性天德,命天理。氣之不可變者,獨死生修夭而已。故論死生則曰「有命」,以言其氣也;語富貴則曰「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簡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所謂天理也者,能悅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能使天下悅且通,則天下必歸焉。不歸焉者,所乘所遇之不同,如仲尼與繼世之君也。舜、禹「有天下而不與焉」者,正謂天理馴致,非氣稟當然,非志意所與也。必曰「舜、禹」云者,餘非乘勢,則求焉者也。
    高忠憲曰:性者天所命,德者己所成。氣,血氣也。德不勝氣,則性命皆由于氣;德勝其氣,則性命皆由于德。窮理盡性,則德勝其氣,故性能全天德,命能順天理,而氣變矣。其不可變者,獨死生修夭,故曰「有命」,言其氣之一定也。若富貴則曰「在天」,言有當得之理也。故有易簡之大德,必受命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以天理能悅心通志,為天下所必歸。有不歸者,如仲民、益、伊尹、周公,有繼世之君,所乘所遇之不同也。舜、禹正由天理馴致天下之歸,非氣稟當然,非志意所與,故曰「有天下而不與」。其餘有天下者,非乘勢,則求焉,不可謂其「不與」矣。
    利者為神,滯者為物。是故風雷有象,不速于心;心禦見聞,不弘于性。
    高忠憲曰:禦,止也,為見聞所梏也。風雷猶有象,故不如心之速;心禦見聞,故不如性之弘。然則人心無物,則不滯而神矣。
    上智下愚,習與性相遠,既甚而不可變者也。
    楊開沅謹案:先生解「上智下愚」句,以習言,蒙上「相遠」句,不以性言也,故曰「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與程子解殊別。
    纖惡必除,善斯成性矣。察惡未盡,雖善必粗矣。
    「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有思慮知識,則喪其天矣。君子所性,與天地同流異行而已焉。
    「在帝左右」,察天理而左右也。天理者,時義而已。君子教人,舉天理以示之而已;其行己也,述天理而時措之也。
    第222筆
    高忠憲曰:《大雅文王》之詩,本謂文王之神無時不在上帝之左右。張子借在為察,謂察天理而左右不違也。時義者,隨時之義,時中之謂也。舉此以教人,述此以行己,所謂「在帝左右」也。
    和樂,道之端乎!和則可大,樂則可久。天地之性,久大而已矣。
    莫非天也,陽明勝則德性用,陰濁勝則物欲行。領惡而全好者,其必由學乎!
    黃文潔曰:按《誠明篇》語性之廣大,無如「萬物一源」之語;論性之精切,無如「氣質弗性」之語。此「陽明」、「陰濁」,分剔尤淨。
    劉蕺山曰:若領好以用惡,手勢更捷。然在學者分上,只得倒做  。
    不誠不莊,可謂之盡性窮理乎﹖性之德也,未嘗偽且慢,故知不免乎偽慢者,未嘗知其性也。
    勉而後誠莊,非性也。不勉而誠莊,所謂「有言而信,不怒而威」者與!
    生直理順,則吉凶莫非正也。不直其生者,非幸福于回,則免難于苟也。
    「屈伸相感而利生」,感以誠也。「情偽相感而利害生」,雜之偽也。至誠則順理而利,偽則不循理而害。順性命之理,則所謂吉凶,莫非正也;逆理,則凶為自取,吉其險幸也。
    高忠憲曰:情,實也。天以屈伸相感,則萬物生生而無不利。人以情偽相感,則有利有害,以雜之偽焉耳。
    「莫非命也,順受其正。」順性命之理,則得性命之正。滅理窮欲,人為之招也。
    高忠憲曰:滅理窮欲以取禍,則人為之招,而非命之正矣。
    大心篇第七
    大其心,則能體天下之物。物有未體,則心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聞見之狹。聖人盡性,不以見聞梏其心,其視天下,無一物非我。孟子謂盡心則知性知天,以此。天大無外,故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見聞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見聞。
    朱子曰:性理流行,脈絡貫通,無有不到。苟一物有未體,則便有不到處,包括不盡,是心為有外。蓋私意間隔,而物我對立,則雖至親,且未必能無外矣。又曰:今人理會學,先于見聞上做,工夫到,然後脫然貫通。蓋尋常見聞一事,只知得一箇道理,若到貫通,便都是一理。
    高忠憲曰:心與天,一而已矣。心大無外,天大無外。天體物而不遺。故物有未體,則心為有外。有外之心,不足以合天心也。世人之心梏于見聞之狹,聖人窮理以盡其心之全體,則知性知天,而無有外之心矣。不萌于見聞,不因見聞而萌也。
    百家謹案:心處身中,纔方寸耳,而能彌六合而無外者,由其虛竅為氣之橐籥而最靈也。蓋盈天地間惟此於穆乾知,其氣流行不已,其凝聚者在人身,而身之氣又朝宗于心,故此人人各具之一心,實具天地萬物之全氣。氣全而理即全,非謂我一人之心僅為分得之家當也。是故論斯心之本體,聖不加多,愚不加少,箇箇人心有仲尼,原不待體物而始無外也。由一心以措天地萬物,則無不貫;由天地萬物以補湊此心,則眼中之金屑矣。先生之云「物有未體,則心為有外」,正言聖人盡性,天下無一物非我,所謂德性之知,非世人見聞之知也。若恃見聞以體物,物可勝體乎﹖適足以梏其心而已!
    由象識心,徇象喪心。知象者心;存象之心,亦象而已,謂之心,可乎!
    百家謹案:天下之物皆象也。由耳目口鼻、父子君臣以至云為事物,皆是也。格物致知,則由象可以悟心。玩物喪志,則徇象適以喪心。存象之心,心滯于象而自失其虛明矣。
    人謂己有知,由耳目有受也。人之有受,由內外之合也。知合內外于耳目之外,則其知也,過人遠  矣。
    天之明莫大于日,故有目接之,不知其幾萬里之高也。天之聲莫大于雷霆,故有耳屬之,莫知其幾萬里之遠也。天之不禦莫大于太虛,故心知廓之,莫究其極也。人病其以耳目見聞累其心而不務盡其心,故思盡其心者,必知心所從來而後能。
    耳目雖為性累,然合內外之德,知其為啟之之要也。
    百家謹案:耳目之為性累,人自累  之耳。若言人之自累  ,則心亦足為性累,不特耳目。原天之生是耳目,耳司聽,目司視,固以通導天下之萬物于我心,如此始可見萬物之皆備于我。欲以合內外之德,能舍聰明之用乎﹖高忠憲公曰:「徇于物則為性累,通乎理則為啟之之要。聖人由聞見以窮理盡性,合內外之德也。」
    成吾身者,天之神也。不知以性成身,而自謂因身發智,貪天功為己力,吾不知其知也。民何知哉!因物同異相形,萬變相感,耳目內外之合,貪天功而自謂己知爾!
    體物體身,道之本也。身而體道,其為人也大矣。道能物身,故大。不能物身而累于身,則藐乎其卑矣!
    能以天體身,則能體物也不疑。
    成心忘,然後可與進于道。(成心者,私意也。)
    化則無成心矣。成心者,意之謂與!
    無成心者,時中而已矣。
    心存無盡性之理,故聖不可知謂神。(此章言心者,亦指私心為言也。)
    以我視物,則我大;以道體物我,則道大。故君子之大也,大于道。大于我者,容不免狂而已。
    燭天理如向明,萬象無所隱。窮人欲如專顧影間,區區于一物之中爾!
    釋氏不知天命,而以心法起滅天地,以小緣大,以末緣本,其不能窮而謂之幻妄,所謂「疑冰」者與!(夏蟲疑冰,以其不識。)
    百家謹案:「維天之命,於穆不已」,此道之大原也。釋氏以理能生氣,天道之運行氣也,求道于未有天地之先,而曰「有物先天地,無形本寂寥」,以真空為宗,反以其心法之所謂空者而起滅天地,遂謂山河大地皆覺迷所生。緣心起滅,悉屬幻妄,于是造三十六諸天種種譸張之說,是以小緣大,以末緣本。總由其不知天命,不識理即是氣之本然,離氣無所謂理,妄認氣上一層別有理在,理無窮而氣有盡,視天地乃理之所生,轉覺其運行覆載之多事。真所謂夏蟲之疑冰者與!
    釋氏妄意天性,而不知范圍天用,反以六根之微因緣天地。明不能盡,則誣天地日月為幻妄。蔽其用于一身之小,溺其志于虛空之大,此所以語大語小,流遁失中。其過于大也,塵芥六合;其蔽于小也,夢幻人世。謂之窮理,可乎﹖不知窮理而謂盡性,可乎﹖謂之無不知,可乎﹖塵芥六合,謂天地為有窮也;夢幻人世,明不能究所從也。
    百家謹案:高忠憲公曰:「釋氏之失,在不能窮理。」一言以蔽之矣。蓋聖人窮理盡性,故能範圍天地之化。釋氏以理為障,以性為空,凡諸所有,悉屬緣生,故以無任運,聽六根交于六塵,謂思慮一萌,即是識神。無心之眼不視而無不見,無心之耳不聽而無不聞,無心之鼻舌手足不臭味持行而無不臭味持行。苟動視聽臭味持行之念,則眼耳有視聽即有不視聽,鼻舌手足有臭味持行即有不臭味持行矣。既無是心,豈有人我,豈有天地虛空,豈有世間一切法,故以天地、日月、六合、人世為幻妄塵夢。譸張其說,小者大之,大者小之。總由無理以為之主宰,遂成無星之稱,無界之尺,誕漫流蕩,不可準用也。
    中正篇第八
    百家謹案:自《中正篇》至《王褅篇》九篇中,雜說《論語》、《孟子》、《易》、《書》、《詩》、《禮》,雖間有精語,然不得經旨者亦甚多。昔伊川嘗有書答先生曰:「所論大概有竭力苦心之象,而無寬裕溫柔之氣,非明睿所照,而考索至此,故意屢偏而言多窒。」黃東發曰:「橫渠所說經,間與近世諸儒未合  ,以有思之太遠者,此非後學一人之所敢妄議也。」以後間發明其有關係者,餘僅存正文,不復一一詳註。
    中正然後貫天下之道,此君子之所以大居正也。蓋得正則得所止,得所止則可以弘而致于大。樂正子、顏淵,知欲仁矣。樂正子不致其學,足以為善人信人,志于仁無惡而已。顏子好學不倦,合仁與知,具體聖人,獨未至聖人之止爾。
    學者中道而立,則有位以弘之。無中道而弘,則窮大而失其居,失其居則無地以崇其德,與不及者同,此顏子所以克己研幾,必欲用其極也。朱至聖而不已,故仲尼賢其進;未得中而不居,故惜夫未見其止也。
    大中至正之極,文必能致其用,約必能感其通。未至于此,其視聖人,恍惚前後,不可為像,此顏子之歎乎!
    高忠憲曰:文必能致其用,則非汗漫之博;約必能感其通,則非枯槁之約。
    可欲之謂善,志仁則無惡也。誠善于心之謂信,充內形外之謂美,塞乎天地之謂大,大能成性之謂聖,天地同流、陰陽不測之謂神。
    高明不可窮,博厚不可極,則中道不可識,蓋顏子之歎也。
    高忠憲曰:高明不可窮,仰彌高也。博厚不可極,鑽彌堅也。中道不可識,瞻之在前,忽焉在後也。
    君子之道,成身成性以為功者也。未至于聖,皆行而未成之地爾。
    百家謹案:讀此,益知學者當立為聖之志,知至至之,知終終之。蓋盡人道而能踐其形者,成身也;成身,則成性矣。未至于聖,皆行而未成,是未成其為人也。凡有身性者,俱當猛省!
    大而未化,未能有其大。化而後能有其大。
    知德以大中為極,可謂知至矣。擇中庸而固執之,乃至之之漸也。惟知學然後能勉,能勉然後日進而不息可期矣。
    體正則不待矯而弘。未正必矯,矯而得中,然後可大。故致曲于誠者,必變而後化。
    極其大而後中可求,止其中而後大可有。
    大亦聖之任,雖非清、和一體之偏,猶未忘于勉而大爾。若聖人,則性與天道,無所勉焉。
    無所雜者清之極,無所異者和之極。勉而清,非聖人之清;勉而和,非聖人之和。所謂聖者,不勉不思而至焉者也。
    勉蓋未能安也,思蓋未能有也。
    葉雨垓曰:讀《正蒙》,至「思蓋未能有也」一句,不知何以使我恍然。旨哉此言!
    不尊德性,則問學從而不道;不致廣大,則精微無所立其誠;不極高明,則擇乎中庸失時措之宜矣。
    百家謹案:學不求諸心,則無所歸宿。道問學者,所以尊德性也。然不能尊德性,問學如何去道﹖譬如先有一粒穀種,而後可施栽培灌溉之功;先有一星真火,而後可用傳薪繼明之法;先得一泓原泉,而後可加導引疏決之方。今漫然求理于天地萬物,而不知反求諸己,是猶無種望歲,沿門乞火,就燥掘泉,不卻枉費勞勞乎﹖是故不能尊德性,則不能道問學;不致廣大,則不能立誠以窮理;不極高明,則雖擇中庸而失時措之宜也。先生此則有關于學術,足為後學發矇。
    絕四之外,心可存處,蓋「必有事焉」,而聖不可知也。
    不得已,當為而為之,雖殺人皆義也;有心為之,雖善皆意也。正己而物正,大人也;正己而正物,猶不免有意之累也。有意為善,利之也,假之也。無意為善,性之也,由之也。有意在善,且為未盡,況有意于未善邪﹖仲尼絕四,自始學至成德,竭兩端之教也。
    不得已而後為,至于不得為而止,斯智矣夫!
    意,有思也;必,有待也;固,不化也;我,有方也。四者有一焉,則與天地為不相似。
    天理一貫,則無意、必、固、我之鑿。意、必、固、我,一物存焉,非誠也。四者盡去,則直養而無害矣。
    妄去,然後得所止;得所止,然後得所養而進于大矣。無所感而起,妄也;感而通,誠也;計度而知,昏也;不思而得,素也。
    百家謹案:「無所感而起,妄也;不思而得,素也」;二語精透。凡游思妄想,俱不待有感而憧憧。我本然之素知,無事于旁搜冥索之擾擾。
    事豫則立,必有教以先之。盡教之善,必精義以研之。精義入神,然後立斯立,動斯和矣。
    志道則進據者不止矣,依仁則小者可游而不失和矣。
    志學然後可與適道,強禮然後可與立,不惑然後可與權。
    博文以集義,集義以正經,正經然後一以貫天下之道。
    將窮理而不順理,將精義而不徙義,欲資深且習察,吾不知其智也。
    高忠憲曰:無實踐之功,而望資深習察,不智甚矣!
    智、仁、勇,天下之達德,雖本之有差,及所以知之成之則一也。蓋謂仁者以生知,以安行此五者;智者以學知,以利行此五者;勇者以困知,以勉行此五者。
    中心安仁,無欲而好仁,無畏而惡不仁,天下一人而已,惟責己一身當然爾。
    行之篤者,敦篤云乎哉!如天道不已而然,篤之至也。
    君子于天下,達善達不善,無物我之私。循理者共悅之,不循理者共改之。改之者,過雖在人,如在己,不忘自訟;共悅者,善雖在己,蓋取諸人而為,必以與人焉。善以天下,不善以天下,是謂達善達不善。
    「善人」云者,志于仁而未致其學,能無惡而已。君子名之必可言也如是。
    善人,欲仁而未致其學者也。欲仁,故雖不踐成法,亦不陷于惡,有諸己也。「不入于室」,由不學,故無自而入聖人之室也。
    惡不仁,故不善未嘗不知。徒好仁而不惡不仁,則習不察,行不著。是故徒善未必盡義,徒是未必盡仁;好仁而惡不仁,然後盡仁義之道。
    「篤信好學。」篤信不好學,不越為善人信士而已。好德如好色,好仁為甚矣。見過而內自訟,惡不仁而不使加乎其身,惡不仁為甚矣。學者不如是,不足以成身,故孔子未見其人,必嘆曰「已矣乎」,思之甚也。
    高忠憲曰:篤信只是志仁,未能造好惡之甚也。仁不仁之介甚微,惟明足以察其幾,惟健足以致其決。非好學,孰能之!
    孫其志于仁,則得仁;孫其志于義,則得義。惟其敏而已。
    博文約禮,由至著入至簡,故可使不得叛而去。溫故知新,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德,繹舊業而知新益,思昔未至而今至,緣舊所見聞而察來,皆其義也。
    責己者,當知天下國家無皆非之理。故學至于不尤人,學之至也。
    百家謹案:怨尤之生,只是在人之非,而不知反求諸已。君子惟見在己者未盡,自治不暇,何暇責人。又曰:「無皆非」一語,直可佩服終身!
    聞而不疑則傳言之,見而不殆則學行之,中人之德也。聞斯行,好學之徒也。見而識其善,而未果于行,愈于不知者耳。世有不知而作者,蓋鑿也,妄也,夫子所不敢也,故曰「我無是也」。
    以能問不能,以多問寡,私淑艾以教人,隱而未見之仁也。
    「為山」、「平地」,此仲尼所以惜顏回未至,蓋與互鄉之進也。
    高忠憲曰:為山未成一簣,顏子未見其止也。平地方覆一簣,互鄉方與其進也。
    學者四失;為人則失多,好高則失寡,不察則易,苦難則止。
    高忠憲曰:為人,則有徇外之多;好高,則寡取善之益;不察,則忽易妄行;苦難,則逡巡自畫。釋《學記》之意。
    學者捨禮義,則飽食終日,無所猷為,與下民一致,所事不踰衣食之間,燕游之樂爾!
    高忠憲曰:循此而之,去禽獸不遠矣。學者所宜省!
    百家謹案:子劉子曰:「『小人閒居為不善』,閒居時有何不善可為﹖只是一種懶散精神,漫無著落處,便是萬惡淵藪,正是小人無忌憚處。」可畏哉!
    以心求道,正猶以己知人,終不若彼自立彼,為不思而得也。
    考求合以  免罪戾者,畏罪之人也,故曰「考道以為無失」。
    儒者窮理,故率性可以謂之道。浮屠不知窮理,而自謂之性,故其說不可推而行
    百家謹案:程子「性即理也」之言,乃有功于聖學之最大者。儒者以理為性,故窮理盡性,率循其性之自然,即無適而非道,不待求之于日用彝倫之外也。佛氏以性為空,故以理為障,惟恐去之不盡,故其視天地萬物,人世一切,皆是空中起滅,俱屬幻妄,所以背棄人倫,廢離生事。其說之不可推行者,皆由乎無理以為主宰也。是故有理與無理,此是吾儒與釋氏之分別,遠若天淵。奈何絕不知儒、釋根柢,紛紛妄扯瞎誣乎!
    致曲不貳,則德有定體。體象誠定,則節文著見。一曲致文,則餘善兼照。明能兼照,則必將徙義。誠能徙義,則德自通變。能通其變,則圓神無滯。
    有不知則有知,無不知則無知,是以鄙夫有問,仲尼竭兩端而空空。《易》無思無為,受命乃如響。  聖人一言盡天下之道,雖鄙夫有問,必竭兩端而告之。然問者隨才分各足,未必能兩端之盡也。
    教人者必知至學之難易,知人之美惡,當知誰可先傳此,誰將後倦此。若灑掃應對,乃幼而孫弟之事,長後教之,人必倦弊。惟聖人于大德有始有卒,故事無大小,莫不處極。今始學之人,未必能繼,妄以大道教之,是誣也。
    知至學之難易,知德也。知其美惡,知人也。知其人,且知德,故能教人使入德。仲尼所以問同而答異,以此。
    「蒙以養正。」使蒙者不失其正,教人者之功也。盡其道,其惟聖人乎!
    洪鐘未嘗有聲,由叩乃有聲;聖人未嘗有知,由問乃有知。「有如時雨之化」者,當其可、乘其間而施之,不待彼有求有為而後教之也。
    志常繼,則罕譬而喻。言易入,則微而臧。
    黃文潔曰:人能繼其志者,少所譬曉,已默喻矣。言易入者,雖微言,而已中心藏之不忘也。釋《學記》之意。
    「凡學,官先事,士先志」,謂有官者先教之事,未官者使正其志焉。志者,教之大倫而言也。
    高忠憲曰:言釋《學記》。大倫,猶言大節。
    道以德者,運于物外,使自化也。故諭人者,先其意而孫其志可也。蓋志意兩言,則志公而意私爾。
    朱子曰:志者,心之所之,是一直去底。意又是志之經營往來底,凡營為謀度皆意也  。
    能使不仁者仁,仁之施厚矣,故聖人并答仁智以「舉直錯諸枉」。
    以責人之心責己,則盡道,所謂「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者也。以愛己之心愛人,則盡仁,所謂「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于人」,者也。以眾人望人,則易從,所謂「以人治人,改而止」者也。此君子所以責己,責人、愛人之三術也。
    有受教之心,雖蠻貊可教。為道既異,雖黨類難相為謀。
    大人所存,蓋必以天下為度,故孟子教人,雖貨色之欲,親長之私,達諸天下而後已。
    子而孚化之,眾好者翼飛之,則吾道行矣。
    第333筆
    百家謹案:以鳥喻民,弱者孚育,善者升舉之。孚,蒲標切,從爪,從子,鳥之抱卵也。眾好,謂善人。翼飛,謂升舉。其旨甚明,何從來解未及!
    至當篇第九
    至當之謂德,百順之謂福。德者福之基,福者德之致,無入而非百順,故君子樂得其道。
    循天下之理之謂道,得天下之理之謂德,故曰「易簡之善配至德」。
    「大德敦化」,仁智合一,厚且化也。「小德川流」,淵泉時出之也。
    「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大者器,則小者不器矣。
    德者,得也,凡有性質而可有者也。
    「日新之謂盛德」,過而不有,不凝滯于心知之細也。
    百家謹案:不有、不滯,無宿物于心,所以謂日新之盛,非「不二過」之解也。「知之細」句頗無謂。先生意謂:心既浩然太虛,而又須周知文理,密察日新,方兼富有。
    浩然無害,則天地合德;照無繫,則日月合明;天地同流,則四時合序;酬酢不倚,則鬼神合吉凶。天地合德,日月合明,然後能無方體;能無方體,然後能無我。
    禮器則藏諸身,用無不利。「禮運」云者,語其達也;「禮器」云者,語其成也。達與成,體與用之道;合體與用,大人之事備矣。禮器不泥于小者,則無非禮之禮,非義之義。蓋大者器,則出入小者,莫非時中也。子夏謂「大德不踰閑,小德出入可也」,斯之謂爾。
    高忠憲曰:《禮器》皆言修身謹禮之事,故曰「藏諸身」。『《禮運》則言禮樂因革,移風俗,和天人,運而無積,故曰「語其達」。
    禮,器則大矣,修性而小成者與!運則化矣,達順而樂亦至焉爾。
    「萬物皆備于我」,言萬物皆有素于我也。「反身而誠」,謂行無不慊于心,則樂莫大焉。
    未能如玉,不足以成德;未能成德,不足以孚天下。修己以安人;修己而不安人,不行乎妻子,況可愾于天下!
    高忠憲曰:愾,至也。《禮記》:「愾乎天下矣。」
    正己而不求于人,不願乎外之盛者與!
    仁道有本,近譬諸身,推以及人,乃其方也。必欲博施濟眾,擴之天下,施之無窮,必有聖人之才,能弘其道。
    制行以己,非所以同乎人。
    百家謹案:《表記》曰:「聖人之制行也,不制以己,使民有所勸勉愧恥,以行其言。」此則反《禮》之意,謂制行當本己,非所徇人也。
    必物之同者,己則異矣。必物之是者,己則非矣。
    高忠憲曰:天下之理出于至當,則人心大同,有不知其所以然而然者,而可必物之同,必物之是乎﹖此所謂「制行以己」者也。
    能通天下之志者為能感人心,聖人同乎人而無我,故和平天下,莫盛于感人心。
    道遠人,則不仁。
    百家謹案:道本人心,人心即天理。凡天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故先生直以「不仁斥。大哉斯言!」
    易簡理得則知幾,知幾然後經可正。天下達道五,其生民之大經乎!經正則道前定,事豫立,不疑其所行。利用安身之要,莫先焉。
    性天經,然後仁義行,故曰「有父子君臣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仁通極其性,故能致養而靜以安。義致行其知,故能盡文而動以變。
    義,仁之動也,流于義者于仁或傷。仁,體之常也,過于仁者于義或害。
    高忠憲曰:斷制太過,則傷于仁;惻怛太過,則害于義。仁義相為體用而不可偏也。
    立不易方,安于仁而已乎!
    安所遇而敦仁,故其愛有常心。有常心,則物被常愛也。
    大海無潤,因喝者有潤;至仁無恩,因不足者有恩。樂天安土,所居而安,不累于物也。
    孫鍾元曰:天地父母之恩,予、受兩忘也。若求人德我而為仁,則累于物多矣!
    愛人然後能保其身,(寡助則親戚畔之。)能保其身則不擇地而安。(不能有其身,則資安處以置之。)不擇地而安,蓋所達者大矣。大達于天,則成性成身矣。
    高忠憲曰:君子不以保身而愛人。物我一體,天理自合當愛也。
    上達則樂天,樂天則不怨。下學則治己,治己則無尤。
    不知來物,不足以利用;不通晝夜,未足以樂天。聖人成其德,不私其身,故乾乾自強,所以成之于天爾。
    高忠憲曰:吉凶悔吝,皆來物也,知之則不疑所行而足以利用矣。死生鬼神,皆晝夜也,通之則夭壽不二而足以樂天矣。聖人無我,乾乾自強,以成其天德而已。
    君子于仁聖,為不厭,誨不倦,然且自謂不能,蓋所以為能也。能不過人,故與人爭能,以能病人。大則天地合德,自不見其能也。
    君子之道達諸天,故聖人有所不能。夫婦之智淆諸物,故大人有所不與。
    匹夫匹婦,非天之聰明不成其為人。聖人,天聰明之盡者爾。
    大人者,有容物,無去物,有愛物,無徇物,天之道然。天以直養萬物,代天而理物者,曲成而不害其直,期盡道矣。
    志大則才大,事業大,故曰「可大」,又曰「富有」。志久則氣久,德性久,故曰「可久」,又曰「日新」。
    清為異物,和為徇物。
    金和而玉節之,則不過;知運而貞一之,則不流。
    道所以可久可大,以其肖天地而不離也。與天地不相似,其違道也遠矣!
    久者一之純,大者兼之富。
    大則直不絞,方不劌,故不習而無不利。
    易簡然後能知險阻,易簡理得然後一以貫天下之道。易簡故能悅諸心,知險阻故能研諸慮,知幾為能以屈為伸。
    君子無所爭。彼伸則我屈,知也。彼屈則吾不伸而伸之矣,又何爭!
    無不容,然後盡屈伸之道。至虛,則無所不伸矣。君子無所爭,知幾于屈伸之感而已。精義入神,交伸于不爭之地,順莫甚焉,利莫大焉。
    「天下何思何慮」,明屈伸之變,斯盡之矣。
    百家謹案:天下之思慮擾擾,止在計較屈伸之途。今能明屈伸之變,伸固伸也,屈亦伸也,至虛無所不伸,無入不自得,則又何思慮乎﹖
    勝兵之勝,勝在至柔,明屈伸之神爾。
    敬斯有立,有立斯有為。
    「敬,禮之輿也。」不敬則禮不行。
    「恭敬撙節退讓以明禮」,仁之至也,愛道之極也。
    己不勉明,則人無從倡,道無從弘,教無從成矣。
    熊勿軒曰:明,明禮也。人必以禮倡率,道必以禮弘大,教必以禮成就。
    禮,直斯清,撓斯昏,和斯利,樂斯安。
    將致用者,幾不可緩;思進德者,徙義必精。此君子所以立多凶多懼之地,乾乾德業,不少懈于趨時也。
    「動靜不失其時」,義之極也。義極則光明著見。唯其時,物前定而不疚。
    有吉凶利害,然後人謀作,大業生。若無施不宜,則何業之有!
    百家謹案:吉凶利害雖無定,應之對當,則能反凶為吉,轉害為利。《說苑》亦謂:「力勝貧,謹勝禍,慎勝害,戒勝炎。」此人謀、大業之所由起也。若聖人,則大公無我,順應萬事,並無大業之可言也。
    「天下何思何慮」,行其所無事,斯可矣。
    知崇,天也,形而上也。通晝夜而知,其知崇矣。
    知及之,而不以禮性之,非已有也。故知禮成性而道義出,如天地位而易行。
    知德之難言,知之至也。孟子謂「我于辭命則不能」,又謂浩然之氣「難言」,《易》謂「不言而信,存乎德行」,又以尚辭為聖人之道,非知德,達乎是哉﹖「闇然」,修于隱也;「的然」,著于外也。
    (梓材謹案:二老閣刊本第十七卷止此,以下為第十八卷,僅刻數版。今以《正蒙》統歸十七卷,所以防斷簡也。)
    作者篇第十
    「作者七人」,伏羲、神農、黃帝、堯、舜、禹、湯。制法興王之道,非有述于人者也。
    高忠憲曰:制法興王,謂八卦、書契、稼穡、醫藥、宮室、衣裳、曆象、律呂、畫野、分州、井田、封建、治水、革命等事,皆非有述于前也。
    以知人為難,故不輕去未彰之罪;以安民為難,故不輕變未厭之君。及舜而去之。堯君德,故得以厚吾終;舜臣德,故不敢不虔其始。
    高忠憲曰:未彰之罪,四凶也。未厭之君,三苗也。君德則于人無不容,臣德則于分有不敢也。
    稽眾舍己,堯也;與人為善,舜也;聞善言則拜,禹也;用人惟己,改過不吝,湯也;不聞亦式,不諫亦入,文王也。
    「別生分類」,孟子所謂明庶物、察人倫者與﹖
    高忠憲曰:生,姓也。別其姓,分其族類,皆聖人明庶物,察人倫處也。
    象憂喜,舜亦憂喜,所過者化也,與人為善也,隱惡也,所覺者先也。
    好問,好察邇言,隱惡揚善,與人為善,象憂亦憂,象喜亦喜,皆行其所無事也,過化也,不藏怒也,不宿怨也。
    舜之孝,湯、武之武,雖順逆不同,其為不幸均矣。明庶物,察人倫,然後能精義致用,性其仁而行。湯放桀,有慚德而不敢赦,執中之難也如是。天下,有道而已,在人在已,不見其間也,立賢無方也如是。
    立賢無方,此湯所以公天下而不疑,周公所以于其身望道而必吾見也。(舊註:周公上疑有「坐以待旦」四字。)
    「帝臣不蔽」,言桀有罪,己不敢違天縱赦,既已克之,今天下莫非上帝之臣,善惡皆不可揜,惟帝擇而命之,己不敢不聽。
    「虞、芮質厥成」,訟獄者不之紂而之文王。文王之生,所以縻縶于天下,由多助于四友之臣爾。
    「以包瓜」,文王事紂之道也。厚下以防中潰,盡人謀而聽天命者與!
    上天之載,無聲臭可象,正惟儀刑文王,當冥契天德而萬邦信悅,故《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以聲色為政,不革命而有中國,默順帝則而天下自歸者,其惟文王乎!
    高忠憲曰:《詩》:「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刑文王,萬邦作孚。」蓋聖人者,有形之天道:求天道于天,則微而難見,求天道于聖人,則有體而可法也。故《易》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謂能冥契也。《皇矣》之詩曰:「不大聲以色,不長夏以革,不識不知,順帝之則。」正冥契天德而萬邦自然信悅,不求革命而有天下也。
    可願可欲,雖聖人之知,不越盡其才以勉焉而已。故君子之道四,雖孔子自謂未能;博施濟眾,修己安百姓,堯、舜病諸。是知人能有願有欲,不能窮其願欲。
    「周有八士」,記善人之富也。
    重耳婉而不直,小白直而不婉。
    魯政之弊,馭法者非其人而已。齊因管仲,遂併壞其法,故必再變而後至于道。
    孟子以智之于賢者為有命,如晏嬰智矣,而獨不智于仲尼,非天命邪!
    山楶藻梲為藏龜之室,祀爰居之義,則歸于不智,宜矣。
    使民義不害不能教愛,猶眾人之母不害使之義。禮樂不興,僑之病與!
    獻子者忘其勢,五人者忘人之勢。不資其勢而利其有,然後能忘人之勢。若五人者有獻子之勢,則反為獻子之所賤矣。
    顓叟主祀東蒙,既魯地,則是已在邦域之中矣,雖非魯臣,乃吾事社稷之臣也。
    三十篇第十一
    三十器于禮,非強立之謂也。四十精義致用,時措而不疑。五十窮理盡性,至天之命;然不可自謂之「至」,故曰「知」。六十盡人物之性,聲入心通。七十與天同德,不思不勉,從容中道。
    常人之學,日益而不自知也。仲尼學行習察,異于他人,故自十五至于七十,化而知裁,其德進之盛者與!
    窮理盡性,然後至于命。盡人物之性,然後耳順。與天地參,無意、必、固、我,然後範圍天地之化,從心而不踰矩。老而安死,然後不夢周公。
    從心莫如夢。夢見周公,志也。不夢,欲不踰矩也,不願乎外也,順之至也,老而安死也,故曰「吾衰也久矣」。
    困而不知變,民斯為下矣。不待困而喻,賢者之常也。困之進人也,為德辨,為感速,孟子謂「人有德慧術知者,存乎疢疾」以此。自古困于內,無如舜;困于外,無如孔子。以孔子之聖而下學于困,則其蒙難正志,聖德日躋,必有人所不及知而天獨知之者矣,故曰「莫我知也夫」,知我者其天乎。
    立斯立,道斯行,綏斯來,動斯和,從欲風動,神而化也。
    仲尼生于周,從周禮,故公旦法壞,夢寐不忘「為東周」之意。使其繼周而王,則其損益可知矣。
    滔滔忘反者,天下莫不然,如何變易之﹖「天下有道,丘不與易。」知天下無道而不隱者,道不遠人;且聖人之仁,不以無道必天下而棄之也。
    仁者先事後得,先難後獲,故君子事事則得食。不以事事,「雖有粟,吾得而食諸」﹖仲尼少也,國人不知,委吏、乘田得而食之矣。及德備道尊,至是邦必聞其政,雖欲仕貧,無從以得之。「今召我者,而豈徒哉,」庶幾得以事事矣,而又絕之,是誠繫滯如匏瓜不食之物也。
    不待備而勉于禮樂,先進于禮樂者也;備而後至于禮樂,後進于禮樂者也。仲尼以貧賤者必待文備而後進,則于禮樂終不可得而行矣,故自謂「野人」而必為,所謂「不願乎其外」也。
    功業不試,則人所見者藝而已。
    鳳至《圖》出,文明之祥,伏羲、舜、文之瑞。不至,則夫子之文章知其已矣。
    魯禮文闕失,不以仲尼正之,如有馬者不借人以乘習。不曰「禮文」而曰「史之闕文」者,祝史所任,儀章器數而已,舉近者而言約也。
    師摯之始,樂失其次,徒洋洋盈耳而已焉。夫子自衛反魯,一嘗治之,其後伶人賤工識樂之正。及魯益下衰,三桓僭妄,自太師以下皆知散之四方,逾河蹈海以去亂。聖人俄頃之助,功化如此,「用我者,期月而可」,豈虛語哉!
    「與與如也」,君或在朝在廟,容色不忘向君也。「君召使擯,趨進,翼如」,此翼如,左右在君也。「沒階趨進,翼如」,張拱而翔。「賓不顧矣」,相君送賓,賓去則白曰賓不顧而去矣,紓君敬也。上堂如揖,恭也;下堂如授,其容紓也。
    冉子請粟與原思為宰,見聖人之用財也。
    聖人于物無畔援,雖佛肸,南子,苟以是心至,教之在我爾。不為已甚也如是!
    第444筆
    「子欲居九夷。」不遇于中國,庶遇于九夷,中國之陋為可知。欲居九夷,言忠信,行篤敬,雖蠻貊之邦可行,何陋之有!
    栖栖者,依依其君而不能忘也。固,猶不回也。
    仲尼應問,雖叩兩端而竭,然言必因人為變化。所貴乎聖人之詞者,以其知變化也。
    「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為之。」不憚卑以求富,求之有可致之道也。然得乃有命,是求無益于得也。
    愛人以德,喻于義者常多,故罕及于利。盡性者方能至命,未達之人,告之無益,故不以亟言。仁大難名,人未易及,故言之亦鮮。
    顏子于天下,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故怒于人者不使加乎其身,愧于己者不輒貳之于後也。
    顏子之徒,隱而未見,行而未成,故曰:「吾聞其語,而未見其人也。」
    「用則行,舍則藏,惟我與爾有是夫!」顏子龍德而隱,故遯世不見知而不悔,與聖者同。
    龍德,聖修之極也。顏子之進,則欲一朝而至焉,可謂好學也已矣。
    「回非助我者」,無疑問也,有疑問,則吾得以感通其故,而達夫異同者矣。
    「放鄭聲,遠佞人。」顏回為邦,禮樂法度不必教之,惟損益三代,蓋所以告之也。法立而能守,則德可久,業可大。鄭聲、佞人能使為邦者喪所以守,故放遠之。
    「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蓋士而懷居,不可以為士,必也去無道,就有道。遇有道而貧且賤,君子恥之。舉天下無道,然後窮居獨善,不見知而不悔。《中庸》所謂「唯聖者能之」,仲尼所以獨許顏回「惟我與爾為有是」也。
    廬中庵曰:懷隱居之志者,雖有道不見,至沒世而名不稱,非士君子本心。必至天下皆無道,然後安于隱也。此則聖人之事,在孔門惟顏子是耳。
    仲由樂善,故車馬衣裘,喜與賢者共敝。顏子樂進,故願無伐善施勞。聖人樂天,故合內外而成其仁。
    高忠憲曰:樂善,故重義輕利。樂進,故不自滿足。樂天,故因物成就,合萬物為一己,故曰「合內外成其仁」。
    子路禮樂文章未足盡為政之道,以其重然諾,言為眾信,故片言可以折獄。如《易》所謂「利用折獄」,「利用刑人」,皆非爻卦盛德,適能是而已焉。
    顏淵從師,進德于孔子之門;孟子命世,修業于戰國之際。此所以潛見之不同。
    牛之子雖無全純,然使其色騂且角,縱不為大祀所取,次祀、小祀終必取之。言大者苟立,人所不棄也。
    有德篇第十二
    「有德者必有言」,「能為有」也;「志于仁而無惡」,「能為無」也?

    行修言道,則當為人取,不務徇物強施以引取乎人。故往教、妄說,皆取人之弊也。
    「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志正深遠,不務硜硜信其小者。
    辭取意達則止,多或反害也。
    君子寧言之不顧,不規規于非義之信;寧身被困辱,不徇人以非禮之恭;寧孤立無助,不失親于可賤之人。三者,知和而能以禮節之者也,與上有子之言,文相屬而不相蒙者。凡《論語》、《孟子》發明前文,義各未盡者,皆挈之。他皆放此。
    德主天下之善,善原天下之一。善同歸治,故王心一;言必主德,故王言大。
    言有教,動有法;晝有為,宵有得;息有養,瞬有存。
    朱子曰:此語極好!君子終日乾乾,不可食息間,亦不必終日讀書。或靜坐存養,亦是學者。長喚令此心不死,則日有進。
    君子于民,導使為德而禁其為非,不大望于愚者之道與!《禮》謂「道民以言,禁民以行」斯之謂耳。
    無徵而言,取不信,啟詐妄之道也。、宋不足徵吾言,則不言;周足徵,則從之。故無徵不信,君子不言。
    「便辟」,足恭;「善柔」,令色;「便佞」,巧言。
    節禮樂,不使流離相勝,能進反以為文也。
    「驕樂」,侈靡;「宴樂」,宴安。
    言形則卜如響,以是知蔽固之私心,不能默然以達于性與天道。
    人道知所先後,則恭不勞,慎不葸,勇不亂,直不絞,民化而歸厚矣。
    膚受,陽也;其行,陰也。象生法必效,故君子重夫剛者。
    歸罪為尤,罪己為悔。「言寡尤」者,不以言得罪于人也。
    「己所不欲,勿施于欲,」,能恕己以仁人也。「在邦無怨,在家無怨」,己雖不施不欲于人,然人施于己能無怨也。
    「敬而無失」,與人接而當也。「恭而有禮」,不為非禮之恭也。
    聚百順以事君親,故曰「孝者,畜也」,又曰「畜君者,好君也」。
    事父母「先意承志」,故能辨志意之異,然後能教人。
    藝者,日為之分義,涉而不有,過而不存,故曰「游」。
    高忠憲曰:分義,職分所宜也。有之存之,則玩物喪志矣。
    天下有道,道隨身出;天下無道,身隨道屈。
    「安土」,不懷居也。有為而重遷,無為而輕遷,皆懷居也。
    「老而不死,是為賊。」幼不率教,長無循述,老不安死,三者皆賊生之道也。
    樂驕樂則佚欲,樂宴樂則不能徙義。
    「不僭不賊」,其不忮不求之謂乎!
    不穿窬,義也;謂非其有而取之曰盜,亦義也。惻隱,仁也;如天;亦仁也。故擴而充之,不可勝用。
    自養薄于人,私也;厚于人,私也。稱其財,隨其等,無驕吝之弊,斯得之矣!
    罪己則無尤。
    困辱非憂,取困辱為憂。榮利非樂,忘榮利為樂。
    勇者不懼。死且不避,而反不安貧,則其勇將何施邪﹖不足稱也!仁者愛人。彼不仁而疾之深,其仁不足稱也!皆迷謬不思之甚,故仲尼率歸諸「亂」云。
    擠人者人擠之,侮人者人侮之,出乎爾者反乎爾,理也。勢不得反,亦理也。
    鄭眉軒曰:以出爾反爾為理,所以警擠人侮人者也。以勢不得反為理,所以教受擠侮者也,「橫逆不報」是也。
    克己行法為賢,樂己可法為聖。聖與賢相近,而心之所至有差焉。辟世者依乎中庸,沒世不遇而無嫌,辟地者不懷居以害仁,辟色者遠恥于將形,辟言者免害于禍辱,此為士清濁淹速之殊也。辟世辟地,雖聖人亦同,然憂樂于中,與賢者、其次者為異,故曰相近而心之所至者不同。
    「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踰尊,疏踰戚」之意,與《表記》所謂「事君難進而易退則位有序,易進而難退則亂也」相表裏。
    弓調而後求勁焉,馬服而後求良焉,士必而後智能焉。不而多能,譬之豺狼,不可近。
    高忠憲曰:調者,木心正,脈理直,制作如法也。服,馴也。良,善走也。見《荀子》。
    谷神能象其聲而應之,非謂能報以律呂之變也。猶卜筮叩以是言則報以是物而已,《易》所謂「同聲相應」是也。王弼謂「命呂者律」,語聲之變,非此之謂也。
    「行前定而不疚」,光明也。大人虎變,夫何疚之有!
    言從作乂,名正,其言易知,人易從。聖人不患為政難,患民難喻。
    有司篇第十三
    有司,政之綱紀也。始為政者,未暇論其賢否,必先正之,求得賢才而後舉之。
    為政不以德,人不附,且勞。
    「子之不欲,雖賞之不竊。」欲生于不足,則民盜;能使無欲,則民不為盜。假設以子不欲之物賞子,使竊其所不欲,子必不竊。故為政者在乎足民,使無所不足,不見可欲,而盜必息矣。
    為政必身倡之,且不愛其勞,又益之以不倦。
    「天子討而不伐,諸候伐而不討。」雖湯、武之舉,不謂之討而謂之伐。陳恆弒君,孔子請討之,此必因周制,鄰有殺逆,諸侯當不請而討。孟子又謂「征者上伐下,敵國不相征」,然湯十一征,非賜鈇鉞,則征討之名,至周始定乎﹖
    「野九一而助」,郊之外助也。「國中什一使自賦」,郊門之內通謂之國中,田不井授,故使什而自賦其一也。
    道千乘之國,不及禮樂刑政,而云「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言能如是則法行,不能如是則法不徒行,禮樂刑政亦制數而已爾。
    富而不治,不若貧而治;大而不察,不若小而察。
    報者,天下之利,率德而致,善有勸,不善有沮,皆天下之利也。小人私己,利于不治;君子公物,利于治。
    大易篇第十四
    《大易》不言有無。言有無,諸子之陋也。
    張南軒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易》之論道器,特以一形上下言之也。然道雖非器,而道必託于器。如禮樂刑賞,是治天下之道也。禮雖非玉帛,而禮不可以虛拘;樂雖非鐘鼓,而樂不可以徒作。刑本遏惡也,必託于甲兵,必寓于鞭扑;賞本揚善也,必表之以旂常,銘之以鐘鼎。故形而上者之道,託于器而後行;形而下者之器,得其道而無弊。故聖人悟《易》于心,覺《易》于性,在道不溺于無,在器不墮于有。是《大易》不言有無,明矣。言有無,如「有生于無」,則分而為二矣,又如「自無而有,自有而無」,皆老,莊之陋也。
    《易》語天地陰陽情偽,至隱賾而不可惡也。諸子馳騁說辭,窮高極幽,而知德者厭其言。故言為非難,使君子樂取之為貴。
    《易》一物而三才:陰陽,氣也,而謂之天;剛柔,質也,而謂之地;仁義,德也,而謂之人。
    高忠憲曰:一物而三才,其實一物而已矣。
    《易》為君子謀,不為小人謀,故撰德于卦。雖爻有小大,及繫辭其爻,必諭之以君子之義。
    一物而兩體,其太極之謂與!陰陽天道,象之成也;剛柔地道,法之效也;仁義人道,性之立也。三才兩之,莫不有乾坤之道。
    陰陽,剛柔、仁義之本立,而後知趨時應變,故「乾坤毀,則無以見易。」
    六爻各盡利而動,所以順陰陽、剛柔、仁義、性命之理也,故曰「六爻之動,三極之道也」。
    陽體眾陰,眾陰共事一陽,理也。是故二君共一民,一民事二君,上與下皆小人之道也;一君而體二民,二民而宗一君,上與下皆君子之道也。
    吉凶、變化、悔吝、剛柔,《易》之四象與!悔吝由贏不足而生,亦兩而已!
    尚辭則言無所苟,尚變則動必精義,尚象則法必致用,尚占則謀必知來。四者非知神之所為,孰能與于此!
    《易》非天下之至精,則辭不足待天下之問;非深,不足通天下之志;非通變極數,則文不足以成物,象不足以制器,幾不足以成務;非周知兼體,則其神不能通天下之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示人吉凶,其道顯矣;知來藏往,其德行神矣。語蓍龜之用也。
    顯道者,危使平,易使傾,「懼以終始,其要無咎」之道也。神德行者,寂然不動,冥會于萬化之感而莫知為之者也。受命如響,故可與酬酢;曲盡鬼謀,故可以佑神。
    開物于幾先,故曰「知來」;明患而弭其故,故曰「藏往」。極數知來,前知也。前知其變,有道術以通之,君子所以措于民者遠矣!
    潔淨精微,不累其,知足而不賊,則于《易》深矣。
    天下之理得,元也;會而通,亨也;說諸心,利也;一天下之動,貞也。
    乾之四德,終始萬物,迎之隨之,不見其首尾,然後推本而言,當父母萬物。
    《彖》明「萬物資始」,故不得不以「元」配「乾」;坤其偶也,故不得不以「元」配「坤」。
    仁統天下之善,禮嘉天下之會,義公天下之利,信一天下之動。
    六爻擬議,各正性命,故乾道旁通,不失太和而利且貞也。
    顏氏求龍德正中而未見其止,故擇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膚,歎夫子之忽焉前後也。
    《乾》三、四,位過中,重剛,庸言庸行不足以濟之,雖大人之盛,有所不安,外趨變化,內正性命,故其危其疑,艱于見德者,時不得舍也。九五,大人化矣,天德位矣,成性聖矣,故既曰「利見大人」,又曰「聖人作而萬物」。亢龍,以位畫為言。若聖人,則不失其正,何亢之有!
    聖人用中之極,不勉而中;有大之極,不為其大。大人望之,所謂絕塵而奔,峻極于天,不可階而升者也。
    廬中庵曰:聖人之用其中,有其大,皆自然而然,初非勉而為者。大人則猶待于勉為,此所以望之不可及也。
    《乾》之九五曰:「飛龍在天,利見大人。」乃大人造位天德,成性躋聖者爾。若夫受命首出,則所性不存焉,故不曰「位乎君位」而曰「位乎天德」,不曰「大人君矣」而曰「大人造也」。
    陳潛室曰:橫渠此說,不作得時位大人看,要作孔子看。所謂君有君用,臣有臣用,聖人有聖人用,學者有學者用,此善學《易》者,若專指為堯、舜、湯、武,則不識《易》矣。
    庸言庸行,蓋天下經德達道,大人之德施于是溥矣,天下之文明于是著矣。然非窮變化之神以時措之宜,則或陷于非禮之禮,非義之義。此顏子所以求龍德正中,乾乾進德,思處其極,未敢以方體之常,安吾止也。
    高忠憲曰:庸言庸行,此守經也,方體之常也。德施溥者,即此庸言庸行之德及于庶物也。天下文明者,即此庸言庸行之化被于天下也。然非窮變化之神以時措之宜,亦未為達權之聖人,安知不陷于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哉﹖此顏子所以乾乾進德,未敢以守經之道自安而止之也。
    惟君子為能與時消息,順性命、躬天德而誠行之也。精義時措,故能保合太和,健利且貞,孟子所謂始終條理,集大成于聖智者與!《易》曰:「大明終始,六位時成,時乘六龍以御天。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其此之謂乎!
    成性,則躋聖而位天德。《乾》九二正位于內卦之中,有君德矣,而非上治也。九五言「上治」者,言乎天之德,聖人之性,故舍曰「君」而謂之「天」,見大人德與位之皆造也。
    大而得易簡之理,當成位乎天地之中,時舍而不受命,《乾》九二有焉。及夫化而聖矣,造而位天德矣,則富貴不足以言之。
    「樂則行之,憂則違之」,主于求吾志而已,無所求于外、故善世博化,龍德而見者也;若潛而未見,則為己而已,未暇及人者也。
    「成德為行」,德成自信則不疑所行,日見乎外可也。
    《乾》九三修辭立誠,非繼日待旦如周公,不足以終其業。九四以陽居陰,故曰「在淵」,能不忘于躍。乃可以免咎。非為邪也,終其義也。
    至健而易,至順而簡,故其險其阻,不可階而升,不可勉而至。仲尼猶天,九五飛龍在天,其致一也。
    坤至柔而動也剛,乃積大勢成而然也。
    乾至健無體,為感速,故易知。坤至順不煩,其施普,故簡能。
    盧中庵曰:無體者圓神不滯,感速者一氣所感,頃刻不留,故曰「乾知大始」,「乾以易知」。不煩者無造始之勞,施普者承天之施,隨物成就,故曰「坤作成物」,「坤以簡能」。
    坤先迷,不知所從,故失道。後能順聽,則得其常矣。
    造化之功,發乎動,畢達乎順,形諸明,養諸容載,遂乎說潤,勝乎健,不匱乎勞,終始乎止。
    健,動,陷、止,剛之象;順、麗、入、說,柔之體。
    巽為木,萌于下,滋于上也;為繩直,順以達也;為工,巧且順也;為白,所遇而從也;為長、為高,木之性也;為臭,風也,入也;于人為寡髮廣顙,躁人之象也。
    坎為血卦,周流而勞,血之象也。為赤,其色也。
    離為乾卦,于木為科上槁,附且燥也。
    艮為小石,堅難入也;為徑路,通或寡也。
    兌為附決,內實則外附必決也;為毀折,物成則上柔者必折也。
    坤為文,眾色也;為眾,容載廣也。
    乾為大赤,其正色也;為冰,健極而寒甚也。
    震為萑葦,為蒼莨竹,為,皆蕃鮮也。
    一陷溺而不得出為坎,一附麗而不能去為離。
    艮一陽為主于兩陰之上,各得其位而其勢止也。《易》言「光明」者,多艮之象,著則明之義也。
    《蒙》無遽亨之理,由九二循循行時中之亨也。
    「不終日,貞吉」,言疾正則吉也。仲尼以六二以陰居陰,獨無累于四,故其介如石,雖體柔順,以其在中而靜,何俟終日,必知幾而正矣。
    《坎》「維心亨」,故「行有尚」。外雖積險,苟處之心亨不疑,則雖難必濟而往有功也。
    《中孚》上巽施之,下說承之,其中必有感化而出焉者。蓋孚者覆乳之象,有必生之理。
    物因雷動,雷動不妄,則物亦不妄,故曰「物與妄」。
    靜之動也,無休息之期,故地雷為卦,言「反」又言「復」,終則有始,循環無窮。入,指其化而裁之爾。深,其反也。幾,其復也。故曰「反復其道」,又曰「出入無疾」。
    《益》長裕而不設,益以實也。妄加以不誠之益,非益也。
    井渫而不食,強施行惻,然用不售,作《易》者之歎與!
    闔戶,靜密也;闢戶,動達也。形開而目耳聞,受于陽也。
    高忠憲曰:人身一乾坤也,寤寐一闔闢也。形閉則藏于陰,形開則受于陽。
    辭各指其所之,聖人之情也;指之以趨時盡利,順性命之理,臻三極之道也。能從之,則不陷于凶悔矣,所謂「變動以利言」者也。然爻有攻取愛惡,本情素動,因生吉凶悔吝而不可變者,乃所謂「吉凶以情遷」者也。能深存繫辭所命,則二者之動見矣。又有義命,當吉當凶,當否當亨者,聖人不使避凶趨吉,一以貞勝而不顧,如「大人否亨」,「有隕自天」,「過涉滅頂,凶無咎」,《損》、《益》「龜不克違」,及「其命亂也」,之類。三者情異,不可不察。
    高忠憲曰:《易傳》曰「聖人之情見乎辭。辭也者,各指其所之。」蓋聖人之繫辭,無非指人趨避之方,順天理之正,使不陷于凶悔而已,所謂「變動以利言」者也。因聖人之指,變動以從之,則盡利矣。本情者,本爻之情。近而不相得則惡而攻,相得則愛而取,本情素動,而生吉凶悔吝,所謂「吉凶以情遷」,者也。爻情如是,不可得而變,凡繫辭所命,不過二者之動而已。又有義命,當吉當凶,當否當亨,聖人使人一以正勝,而不當顧其吉凶者。如《否》之六二日「大人否亨」,則必否而後道亨也;《姤》之九五曰「有隕自天」,則休命自天而降也;《大過》上六日「過涉滅頂,凶無咎」,則殺身成仁,于義無咎也;《損》之六五、《益》之六二皆曰「或益之十朋之龜,不克違」,則義所當得,不能違也;《泰》之上六曰「城復于隍」,則其命當亂,不可逃也。皆命之所定,義之當安,不使人趨避者也。故曰:三者情異,不可不察。
    因爻象之既動,明吉凶于未形,故曰「爻象動乎內,吉凶見乎外」。
    「富有」者,大無外也;「日新」者;久無窮也。
    顯,其聚也;隱,其散也。顯且隱,幽明所以存象;聚且散,推盪所以妙乎神。
    高忠憲曰:氣聚而有象則顯,氣散而無形則隱。顯則明,隱則幽。幽明一存乎象之聚散,聚散一妙于神之推盪也。
    「變化進退之象」云者,進退之動也微,必驗之于變化之著。故察進退之理為難,察變化之象為易。
    「憂悔吝者存乎介」,欲觀《易》象之小疵,宜存志靜,知所動之幾微也。
    「往」之為義,有已往,有方往,臨文者不可不察。
    樂器篇第十五
    樂器有相,周、召之治與!其有雅,太公之志乎!雅者,正也,直己而行正也。故訊疾蹈厲者,太公之事邪!《詩》亦有《雅》,亦正言而歌之,無隱諷譎諫之巧也。
    高忠憲曰:《樂記》曰:「始奏以文,復亂以武;治亂以相,訊疾以雅。」文謂拊鼓,武謂金鐃。樂之始奏,先擊鼓,故曰「始奏以文,亂,卒章之節。欲退則擊金鐃,故曰「復亂以武」。相即拊也,以其節樂而治其亂,有相之道,故謂之相。訊,亦治也。過而失節謂之疾。雅亦樂器,以其訊樂之節奏而不失于雅,是以謂之雅。《樂記》本言「《武》亂皆坐」為「周、召之治」,張子以相為周、召之治,所謂「治亂以相而周、召似之」;本言「發揚蹈厲」為「太公之志」,而張子以雅為太公之志,所謂「訊疾以雅而太公似之」。《詩》亦有《雅》,即今《大》、《小雅》也。
    《象武》,武王初有天下象文王武功之舞,歌《維清》以奏之。《大武》,武王沒,嗣王象武王之功之舞,歌《武》以奏之。《酌》,周公沒,嗣王以武功之成由周公,告其成于宗廟之歌也。
    興己之善,觀人之志,群而思無邪,怨而止禮義,入可事親,出可事君。但言君父,舉其重者也。志至詩至,有象必可名。有名斯有體,故禮亦至焉。
    高忠憲曰:《孔子閒居》曰:「志之所至,詩亦至焉,詩之所至,禮亦至焉。」詩言志,故志至而詩至。志既發為詩,則有象之名;及其見諸踐履,則體實具焉,故禮亦至也。如象雎鳩之物,則有雎鳩之名;情摯有別,雎鳩之體,亦雎鳩之禮也。
    幽贊天地之道,非聖人而能哉!詩人謂「后稷之穡,有相之道」,贊化育之一端也。
    禮矯實求稱,或文或質,居物後而不可常也。他人才未美,故絢飾之以文;莊姜才甚美,乃更絢之用質素。下文「繪事後素」,素謂其材,字雖同而義施各異。故設色之工,材黃白者必繪以青赤,材赤黑者必絢以粉素。
    「陟降庭止」上下無常,非為邪也,進德修業,欲及時也。「在帝左右」,所謂欲及時也與!
    江、沱之媵以類行而欲喪朋,故無怨。嫡以類行而不能喪其朋,故不以媵備數。卒能自悔,得安貞之吉,乃終有慶而「其嘯也歌」。
    釆卷耳,議酒食,女子所以奉賓祭,厚君親者足矣,又思酌使臣之勞,推及求賢審官。王季、文王之心,豈是過與!
    《甘棠》初能使民不忍去,中能使民不忍傷,卒能使民知心敬而不瀆之以拜。非善教寖明,能取是于民哉!
    「振振」,勸使勉也。「歸哉歸哉」,序其情也。
    《卷耳》念臣下,小勞則思小飲之,大勞則思大飲之,甚則知其怨苦吁歎。婦人能此,則險詖險私謁害政之心,知其無也。
    「綢直如髮」,貧者紒縱無餘,順其髮而直韜之耳。
    《蓼蕭》、《裳華》「有譽處兮」皆謂君接己溫厚,則下情得伸,讒毀不入,而美名可保也。
    《商頌》「顧予烝嘗湯孫之將」,言祖考來顧,以助湯孫也。
    「鄂不韡韡」,兄弟之見不致文于初,本諸誠也。
    《釆苓》之詩,舍旃則無然,為言則求所得,所譽必有所試,厚之至也。
    簡,略也,無所難也,甚則不恭焉。賢者仕祿,非迫于饑寒,不恭莫其焉。「簡兮簡兮」,雖刺時君不用,然為士者不能無太簡之譏,故詩人陳其容色之盛,善御之強,與夫君子由房由敖、不語其材武者異矣。
    「破我斧」,「缺我斨」,言四國首亂,烏能有為,徒破缺我斧斨而已。周公征而安之,愛人之至也。
    《伐柯》,言正當加禮于周公,取人以身也,其終見《書》「予小子其新逆」。
    《九罭》,言王見周公當大其禮命,則大人可致也。
    《狼跋》,美周公不失其聖,卒能感人心于和平也。
    《甫田》「歲取十千」,一成之田九萬畝,公取十千畝,九一之法也。
    后稷之生,當在堯、舜之中年,而《詩》云「上帝不寧」,疑在堯時高辛子孫為二王後,而詩人稱帝爾。
    唐棣枝類棘枝,隨節屈曲,則其華一偏一反,左右相矯,因得全體均正。偏喻管、蔡失道,反喻周公誅殛。言我豈不思兄弟之愛,以權宜合義,主在遠者爾。《唐棣》本文王之詩,此一章周公制作,序己情而加之,仲尼以不必常存而去之。
    日出而陰升自西,日迎而會之,雨之候也,喻婚姻之得禮者也。日西矣,而陰生于東,喻婚姻之失道者也。
    鶴鳴而子和,言出之善者與!鶴鳴魚潛,畏聲聞之不臧者與!
    「鴥彼晨風,鬱隆北林」,晨風雖摯擊之鳥,猶時得退而依深林而止也。
    《漸漸之石》言「有豕白蹢,烝涉波矣」。豕之負塗曳泥,其常性也;今豕足皆白,眾與涉波而去,水患之多為可知也。
    「君子所貴乎道者三」,猶「王天下有三重焉」:言也,動也,行也。
    苟造德降,則民誠和而鳳可致,故鳴鳥聞,所以為和氣之應也。
    百家謹案:苟當作。《書君奭》:「造德不降,我則鳴鳥不聞。」言老成人之德,下及于民也,則鳴鳥有聲。此周公留召公之意。
    九疇次敘:民資以生,莫先天材,故首曰五行;君天下必先正己,故次五事;己正然後邦得而治,故次八政;政不時舉必昏,故次五紀;五紀明然後時措得中,故次建皇極;求大中不可不知權,故次三德;權必有疑,故次稽疑;可徵然後疑決,故次庶徵;福極徵然後可不勞而治,故九以嚮勸終焉。五為數中,故皇極處之;權過中而合義者也,故三德處六。
    「親親尊尊」,又曰「親親尊賢」,義雖各施,然而親均則尊其尊,尊均則親其親,為可矣。若親均尊均,則齒不可以不先。此施于有親者不疑。若尊賢之等,則于親尊之殺,必有權而後行。急親賢為堯、舜之道,然則親之賢者先得之于疏之賢者為必然。堯明俊德于九族而九族睦,章俊德于百姓而萬邦協,黎民雍,陶亦以惇敘九族、庶明勵翼為邇可遠之道,則九族勉敬之人固先明之,然後遠者可次序而及。《大學》謂「克明峻德」為自明其德,不若孔氏之註愈。
    義民,安分之良民而已;俊民,俊德之民也。官能則準牧無義民,治昏則俊民用微。
    五言樂語,歌詠五德之言也。
    「卜不習吉」,言卜官將占,先決問人心,有疑乃卜,無疑則否。「朕志無疑,人謀僉同」,故無所用卜。鬼神必依,龜筮必從,故不必卜筮玩習其吉以瀆神也。
    衍忒未分,有悔吝之防,此卜筮之所由作也。
    王褅篇第十六
    《禮》「不王不褅」,則知諸侯歲闕一祭,為不褅明矣。至周以祠為春,以禴為夏,宗廟歲六享。則二享四祭為六矣。諸侯不褅,其四享與!夏、商諸侯,夏特一祫。《王制》謂「礿則不褅,褅則不嘗」,假其名以見時祀之數爾。作《記》者不知文之害意,過矣!
    高忠憲曰:「不王不褅」,《喪小記》及《大傳》之言。諸侯歲闕一祭者,諸侯歲朝,南方諸侯春祭畢則夏來朝,故闕褅祭;西方諸侯夏祭畢則秋來朝,故闕嘗祭;四方皆然,重王事也。夏、商之祭,春礿、夏禘、秋嘗、冬烝,禘列于四者之中。周則改為春祠、夏礿,而嘗、烝仍其舊,袷、褅二享不與四祭之內,故為六享。諸侯有祫不褅,又歲闕一祭,故為四享。蓋夏、商諸侯夏當褅而不褅,而特一祫,此所以有祫不褅。《王制》謂「礿則不褅,褅則不嘗」,假褅之名以見時祀之數耳,遂使人以不褅為由于礿,而非由于不王,則文之害意甚矣!礿與禴同,薄也;春物未成,祭品鮮薄也。禘者,次第也;夏時物雖成,宜依時次第而祭之。嘗者,新穀熟而嘗也。烝,眾也;冬時物成者眾也。祠,食也。褅,天子宗廟之大祭。凡廟皆有主,皆居室中東面之位,為獨尊。褅則獨于始祖廟中特設所自出之主于東面,而始祖之主退居南面以配之。祫,合也;合祭祖考也,時祭之祫,則群廟之主皆升而合食于太祖之廟,毀廟之主不與;三年大祫,則毀廟之主亦與也。
    褅于夏、周為春夏,嘗于夏、商為秋冬。作《記》者交舉,以二氣對互而言爾。
    高忠憲曰:褅祭夏行于夏,周行于春;嘗祭夏行于秋,商行于冬。蓋礿褅用物薄,主于灌獻,順乎陽,春夏之用也;嘗烝用物多,主于饋食,順乎陰,秋冬之用也。故郊社以褅嘗對言,二氣之義也。
    「享嘗」云者,享為追享,朝享,褅亦其一爾。嘗以配享,亦對舉秋冬而言也。夏、商以褅為時祭,知追享之必在夏也。然則夏、商天子歲乃五享:褅列四祭,并祫而五也。周改褅為禴,則天子享六;諸侯不褅,又歲闕一祭,則亦四而已矣。《王制》所謂「天子犆礿、祫褅、褅、祫嘗、祫烝」,既以褅為時祭,則祫可同時而舉。「諸侯礿犆,褅一犆一祫」,言于夏褅之時,正為一祭,特一祫而已。然則不王不褅,又著見于此矣。下又云「嘗祫、烝袷」,則嘗烝且祫無疑矣。若周制亦當闕一時之祭,則當云「諸侯祠則不禴,禴則不嘗」。
    高忠憲曰:《禮記祭法》「王立七廟,遠廟為祧,有二祧,享嘗乃止」,謂四時之常祀。《周禮司尊彝》「追享、朝享」,謂四時之間祀。蓋五年之夏有褅,謂之追享;三年之冬有祫,謂之朝享。張子以享為追享、廟享,兼常祀、間祀言也。嘗乃秋祭,享當在夏,故嘗以配享,亦春夏對舉秋冬而言。特礿者,天子春祭,時物不備,故每廟特祭。夏物稍成,秋物大成,冬物畢成,故褅、嘗、烝皆合祭群主于祖廟也。礿植,即特礿也。「一犆一祫」,本謂今歲犆則來歲袷,袷之明年又犆,張子主「不王不褅」而言,故謂一祭特一祫而已。嘗祫、烝祫,則皆如天子之合祭。此夏。、殷之制也。
    庶子不祭祖,(不止言王考而已。)明其宗也;(明宗子當祭也。)不祭禰,(以父為親之極甚者,故又發此文。)明其宗也。庶子不為長子斬,不繼祖與禰故也。(此以服言,不以祭言,故又發此條。)
    高忠憲曰:適士立二廟,祭禰及祖。若兄弟二人,一嫡一庶,而俱為適士,其庶子止得立禰廟,不得立祖廟而祭祖者,明其宗有所在也。若庶子非適士,或未仕,則雖禰廟亦不得立,故不得祭禰,明其宗之有所在也。有事則具牲物,稟宗子而祭之。庶子不為己之長子服斬者,以己非繼祖之宗,又非繼禰之宗,則長子非祖父之正統,不敢如宗子斬其長也。
    「庶子不祭殤與無後者,」註:「不祭殤者,父之庶。蓋以殤未足語世數,特以己不祭禰,故不祭之。」「不祭無後者,祖之庶也」,雖無後,以其成人,備世數,當祔祖以祭之,己不祭祖,故不得而祭之也。「祖庶之殤,則自祭之也,」言庶孫則得祭其子之殤者,以己為其祖矣,無所祔之也。「凡所祭殤者惟適子」,此據《禮》天子下祭殤五,皆適子適孫之類。故知凡殤非適,皆不當特祭,惟當從祖祔食。無後者,,謂昆弟諸父殤與無後者,如祖廟在小宗之家,祭之如在大宗。(見《曾子問》註。)
    高忠憲曰:殤與無後,皆從祖祔食者也。己為父子庶子,不得立父廟,故不得自祭其殤子,己為祖之庶孫,不得立祖廟,故不得祭無後之兄弟,皆具牲物而宗子主其禮者也。祭祖庶之殤者,以己為祖庶孫,而或庶子之所生之殤,則己亦為祖矣,無所祔食,故自祭之。祭殤惟適子者,適子有廟,得特祭也。《祭法》曰:「天子下祭殤五,諸侯三,大夫二。」以尊祭卑,故曰下祭。五,謂適子、適孫、適曾孫、適玄孫、適來孫。《曾子問》曰:「凡殤與無後者,祭于宗子之家。」鄭氏註曰:「凡祖廟在小宗之家,祭之亦然。」小宗者,別子之庶子,以庶子所生之長子乃小宗子也;大宗者,次適為別子,別子所生之子為大宗子也。
    殷而上七廟,自祖考而下五,并遠廟為祧者二,無不遷之太祖廟。至周有百世不毀之祖,則三昭三穆。四為親廟,二為文、武二世室,并始祖而七。諸侯無二祧,故五;大夫無不遷之祖,則一昭一穆,與祖考而三,故以祖考通謂為太祖。若祫,則請于其君,,并高祖干祫之,(干祫之,不當祫而特祫之也。)孔註「王制謂周制」,亦粗及之而不詳爾。
    劉近山曰:殷而上,謂成湯以前為天子者,其廟制則七也。祖考,始祖也;而下為高、曾、祖、禰四親廟也。遠廟為祧者二,則高祖之父祖當遞遷者,其生所藏之廟也。皆無不遷之太祖廟。至周始有百世不毀之祖禰,四為親廟,二為文、武世室,并后稷始封之祖而七。曰世室者,不毀之名。其祧,則先公之遷主藏于太祖后稷之廟,先王之遷主藏于文、武世室,群穆于文,群昭于武也。諸侯無二祧,無高祖以上之祧廟也。五,謂高、曾、祖、禰及始祖也。祫,謂合祭。請于其君,并高祖干祫之者,諸侯五廟,其祫固及其始祖矣;大夫三廟,有大事不敢私自舉行,必省問于君而君賜之,乃得行焉。而其合也,亦上及于高祖。干者,自下干上之義,以卑行尊者之禮也。
    「鋪筵設同几」,疑左右几一云。交鬼神異于人,故夫婦而同几,求之或于室,或于祊也。
    高忠憲曰:《祭統》曰:「鋪筵設同几,為依神也。詔祝于室而出于祊,此交神明之道也。」筵,席也;几,所憑以為安。同几,夫婦共一几。蓋人生則形體異,故夫婦之倫在有別;死則精氣無間,故曰交鬼神異于人。廟門謂之祊,設祭在門外之西旁,故因名為祊。言不知神于彼饗之乎,于此饗之乎,無方以求之也。
    祭社稷、五祀、百神者,以百神之功報天之德爾。故以天事鬼神,事之至也,理之盡也。
    劉近山曰:社,土神;稷,穀神。五祀,門、行、戶、、中霤。百神,如日月、星辰、山川、丘陵之類。祭雖以百神之功,而實報天之德。百神而曰天,以見百神無非天也。故以事天之道事鬼神,則事之極而理之盡也。
    「天子因生以賜姓,諸侯以字為諡」,蓋以尊統上、卑統下之義。
    朱子曰:姓是大總腦處,氏是後來分別處。如魯本姬姓,其後有孟氏、季氏,同本姬姓而氏不同。「諸侯以字為諡」,竊恐「諡」本「氏」字,傳寫之訛。如舜生媯汭,武王遂賜胡公滿為媯姓,即因生賜姓也。鄭之國氏本子國之後,駟氏本子駟之後,即以字為氏,因以為族也。「尊統上」者,天子以生賜姓,統諸侯;「卑統下」者,諸侯以字分族,統大夫也。
    天子因生以賜姓,難以命于下之人,亦尊統上之道也。
    據《玉藻》,疑天子聽朔于明堂,諸侯則于太廟,就藏朔之處告祖而行。
    方氏曰:天子聽朔于南門,示受之于天;諸侯聽朔于太廟,示受之于祖。原其所自也。
    「受命祖廟,作龜禰官」,次序之宜。
    高忠憲曰:《郊特牲》言卜郊之事也。告于祖廟而行事,尊祖也;用龜以卜而于禰宮,親考也。
    「公之士及大夫之眾臣為眾臣,公之卿大夫、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為貴臣。」上言公士,所以別士于公者也;下言室老、士,所以別士于家者也。眾臣不以杖即位,疑義與庶子同。
    高忠憲曰:《儀禮喪服》謂公士、大夫之眾臣為其君布帶繩履。公之士為公之眾臣,公之卿大夫為公之貴臣;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為卿大夫之貴臣,其餘為卿大夫之眾臣。室老,家相之老;家邑之士,即家相。眾臣之與貴臣,猶庶子之于嫡子。《禮》「庶子不以杖即位」,謂父母之喪,嫡子則執杖進阼階哭位,庶子至中門外則去之矣。眾臣之不以杖即位,其義疑與此同也。
    適士,疑諸侯薦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蓋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一命再命受職受服者,疑官長自辟除,未有位于王朝,故謂之官師而己。
    劉近山曰:適士,諸侯之上士也。蓋諸侯薦于天子,三命方受位于王朝。若一命受職、再命受服者,皆諸侯之官長自辟除,未有位王朝,故謂之官師而已。謂但為一官之長,非若適士為王朝爵命之通名也。
    「小事則專達」,蓋得自達于其君,不俟聞于長者,《禮》所謂達官者也。所謂達官之長者,得自達之長也;所謂官師者,次其長者也。然則達官之長必三命而上者,官師則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則一命為可知。
    賜官,使臣其屬也。
    高忠憲曰:《周禮》九儀之命,六命賜官,使得以臣其屬也。
    祖廟未毀,教于公宮,則知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親之如家人焉。
    「下而飲」者,不勝者自下堂而受飲也。其爭也,爭為謙讓而已。
    百家憶姜定庵先生問「君子無所爭」章,先遺獻曰:「《射義》云:『事之盡禮樂而可數為,以立德行者,莫如射,故聖王務焉。』是射者,所以教讓者也。『君子無所爭』無從而見,而見之于射。『揖讓而升,下而飲』,皆無爭之事也。凡所以為此者,盡爭欲為君子耳!若謂『惟于射而後有爭』,在射既不見有爭之事,豈兩耦心競,各不相下與﹖如是何以觀德﹖」與此「爭為謙讓」意合。
    君子之射,以中為勝,不必以貫革為勝。侯以布,鵠以革,、其不貫革而墜于地者,中鵠為可知矣,此「為力不同科」之一也。
    「知死而不知生,傷而不弔。」畏、壓、溺可傷尤甚,故特致哀死者、不弔生者以異之,且「如何不淑」之詞無所施焉。
    博依,善依永而歌樂之也;雜服,雜習于制數服近之文也。
    《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
    「苗而不秀者」,與下文「不足畏也」為一說。
    乾稱篇第十七
    凡可狀,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氣也。氣之性本虛而神,則神與性乃氣所固有,此鬼神所以體物而不可遺也。(舍氣,有象否﹖非象,有意否﹖)
    沈毅齋曰:天地附于氣,則由地以上皆天氣也。蒼蒼者,極遠之色耳。然人涵育于天地之中,其呼吸假天氣以為消息,猶魚之在水而不知也。吾之氣即天之氣爾,寧有不相為流通者乎!
    至誠,天性也;不息,天命也。人能至誠,則性盡而神可窮矣;不息,則命行而化可知矣。學未至知化,非真得也。
    高忠憲曰:天性無妄,天命不已。性即神,命即化。故至誠無息,而性命、神化一以貫之矣。何以能誠﹖妄復于無妄而已!
    有無虛實通為一物者,性也。不能為一,非盡性也。飲食男女皆性也,是烏可滅!然則有無皆性也,是豈無對﹖莊、老、浮屠為此說久矣,果暢真理乎﹖
    天包載萬物于內,所感所性,乾坤、陰陽二端而已。無內外之合,無耳目之引取,與人物蕞然異矣。人能盡性知天,不為蕞然起見,則幾矣。
    高忠憲曰:所感,氣也、化也;所性,理也、神也。無內外之合,無心也;無耳目之引取,無形也;與人物蕞然之小者異矣。不為蕞然起見,無我也。
    有無一,內外合,(庸聖同。)此人心之所自來也。若聖人,則不專以聞見為心,故能不專以聞見為用。無所不感者虛也,感即合也,咸也。以萬物本一,故一能合異;以其能合異,故謂之感。若非有異,則無合。天性,乾坤、陰陽也。二端,故有感;本一,故能合。天地生萬物,所受雖不同,皆無須臾之不感,所謂性即天道也。
    高忠憲曰:有無一,內外合,此人之所自來,蓋太虛之□□也。人病其以耳目見聞累其心,故思盡其心者,必知心所自來而後能。聖人惟不專以聞見為心,故能不專以聞見為用,所謂「德性所知,不萌于見聞」也。不以耳目見聞累其心,虛之極也。虛,故無所不感。所以有感者,以其合異;所以能合者,以其本一。乾坤、陰陽,一物而兩體。兩體,故有感;一物,故能合。天地無須臾之不感,萬物亦然。在萬物為性,在造化為天道,性即天道也。
    感者性之神,性者感之體。(在天在人,其究一也。)惟屈伸、動靜、終始之能一也,故所以妙萬物而謂之神,通萬物而謂之道,、體萬物而謂之性。
    高忠憲曰:感者性之妙用,性者感之本體。屈伸、動靜、終始之能一,兩體而一物也。神也,道也,性也,一而已矣。
    至虛之實,實而不固?至靜之動,動而不窮。實而不固,則一而散;動而不窮,則往且來。
    性通極于無,氣其一物爾;命稟同于性,遇乃適然焉。人一己百,人十己千,然有不至,猶難語性,可以言氣。行同報異,猶難語命,可以言遇。
    高忠憲曰:通極,猶言究極。性超乎氣,氣其一物耳;命同于性,遇乃氣數之適然。稟者,人物所稟。曰「猶難語性」、「猶難語命」,則人不可以氣與遇之異,而不求性命之同也。
    浮屠明鬼,謂有識之死,受生循環,遂厭苦求免,可謂知鬼乎﹖以人生為妄,可謂知人乎﹖天人一物,輒生取舍,可謂知天乎﹖孔、孟所謂天,彼所謂道。惑者指「游魂為變」為輪迴,未之思也。大學當先知天德,知天德則知聖人,知鬼神。今浮屠極論要歸,必謂死生轉流,非得道不免,謂之悟道,可乎﹖自其說熾傳中國,儒者未容窺聖學門牆,已為引取,淪胥其間,指為大道。其俗達之天下,致善惡智愚,男女臧獲,人人著信;使英才間氣,生則溺耳目恬習之事,長則師世儒宗尚之言,遂冥然被驅,因謂聖人可不修而至,大道可不學而知。故未識聖人心,已謂不必求其;未見君子志,已謂不必事其文。此人倫所以不察,庶物所以不明,治所以忽,德所以亂。異言滿耳,上無禮以防其偽,下無學以稽其弊。自古詖淫邪遁之詞,翕然並興,一出于佛氏之門者千五百年。自非獨立不懼,精一自信,有大過人之才,何以正立其間,與之較是非,計得失!
    高忠憲曰:有識之死,謂人死而識神復循環受生也。天人取舍者,棄人事以求天性也。孔、孟所謂天,彼則謂之道;《易》所謂「游魂為變」,彼則謂之輪迴;似是而實非,皆以不知天德。不知天德,則以未嘗格物窮理,而徒欲得道以免生死輪轉。即此發本要歸,尚可謂之悟道乎﹖求其,考其行也。事其文,讀其書也。趙伯循曰:「此條學者當日誦一通,庶幾知崇正學,而可與明道。」
    釋氏語實際,乃知道者所謂誠也,天德也。其語到實際,則以人生為幻妄,有為為疣贅,以世界為蔭濁,遂厭而不有,遺而弗存。就使得之,乃誠而惡明者也。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學而可以成聖,得天而未始遺人,《易》所謂「不遺」、「不流」、「不過」者也。彼語雖似是,觀其發本要歸,與吾儒二本殊歸矣。道一而已,此是則彼非,此非則彼是,固不當同日而語。其言流遁失守,窮大則淫,推行則詖,致曲則邪,求之一卷之中,此弊數數有之。大率知晝夜陰陽則能知性命,能知性命則能知聖人,知鬼神。彼欲直語太虛,不以晝夜陰陽累其心,則是未始見易。未始見易,則雖欲免陰陽晝夜之累,末由也已。易且不見,又烏能更語真際!舍真際而談鬼神,妄也。所謂實際,彼徒能語之而已,未始心解也。
    《易》謂「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者,謂原始而知生,則求其終而知死必矣。此夫子所以直季路之問而不隱也。
    體不偏滯,乃可謂無方無體。偏滯于晝夜陰陽者,物也;若道,則兼體而無累也。以其兼體,故曰「一陰一陽」,又曰「陰陽不測」,又曰「一闔一闢」,又曰「通乎晝夜」。語其推行故曰道,語其不測故曰神,語其生生故曰易,其實一物,指事異名爾。
    大率天之為德,虛而善應;其應非思慮聰明可求,故謂之神。老氏況諸谷,以此。
    太虛者,氣之體。氣有陰陽,屈伸相感之無窮,故神之應也無窮;其散無數,故神之應也無數。雖無窮,其實湛然;雖無數,其實一而已。陰陽之氣,散則萬殊,人莫知其一也;合則混然,人不見其殊也。形聚為物,形潰反原。反原者,其「游魂為變」與!所謂變者,對聚散存亡為文,非如螢雀之化,指前後身而為說也。
    高忠憲曰:天地之間,一氣而已。氣,湛然太虛而已。雖屈伸聚散,無窮無數,而其體不易,其為物不貳,此所以為神也。湛合,謂萬物散歸太虛。潰,散也;反原,即合也。游魂為變者,有聚散存亡之變,而非如螢雀前後之變。
    益物必誠,如天之生物,日進日息。自益必誠,如川之方至,日增日得。施之妄,學之不勤,俗自益且益人,難矣哉!《易》曰:「益長裕而不設。」信夫!
    將修己,必先厚重以自持;厚重知學,德乃進而不固矣。忠信進德,惟尚友而急賢;欲勝己者親,無如改過之不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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