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别集类 >台湾文献丛刊 >臺灣番事物產與商務
書籍簡介
    本書(一冊一二一面七二、六○○字)不分卷,據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所藏抄本「臺灣番事」(未題作者姓氏)一書編印。蓋書中所述並不止於「番事」,並論及臺灣各種物產與通商事務,因改稱今名。按諸此事內容,實為清同治間美國駐廈門領事官李讓禮(LeGendre,或譯李仙得或李善德)寄其本國駐華公使關於廈門、臺灣地方事務一八六九年度報告書之改譯;不但章節有所移動,敘述順序亦有許多與原文不同。課文第一部分所述「番事」,為同治六年在臺灣南部琅■〈王喬〉洋面發生遭風沈沒之美船「羅妹」(Rover)號事件後李讓禮於次年二月間再往琅■〈王喬〉地區與頭目卓@篤會晤所見所聞及對「番事」之若干意見,洵屬研究十九世紀中葉臺灣「番地」風土人情之大好資料。第二部分記載物產,如臺灣煤礦分布地區、採煤方法與費用以及產煤數量與價值等,均有詳述與論說。第三部分敘述商務,除論及臺、廈兩海口應設燈塔與釐金稅則應減輕外,以記載兩地各口商務最詳。後兩部分,尤為研究臺灣經濟史之珍貴史料。此外,今並於同治朝「籌辦夷務始末」抄出「羅妹」號事件有關奏摺,作為「附錄一」;又由曹永和先生詳撰「譯文考證」,作為「附錄二」。
    至本書原本,另由周學普先生譯成中文,以「廈門與臺灣」為題刊入「臺灣經濟史九集」(「臺灣研究叢刊」第七六種),可供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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