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方豪先生的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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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五月,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刊行胡適之先生的父親鐵花先生有關臺灣的兩種遺著:一種是臺灣日記,一種是臺灣稟啟存稿,彙刊為「臺灣紀錄兩種」。在光緒二十年正月初二日、初五、初六日和三月初一日的日記中,我發現鐵花先生還寫過「臺東州採訪修志冊,」而這本採訪冊就列在當時纂修的臺灣通志(稿本)卷十九和卷二十。於是我在八月十日公論報的臺灣風土第一四一期發表了一篇「胡鐵花先生與臺東州採訪修志冊」,並寄給胡先生一份。在那篇文中我糾正了伊能嘉矩臺灣文化志中對這本採訪冊撰人推測的錯誤;我介紹了採訪冊的內容;我也列舉了冊中關於鐵花先生本人的事蹟;我又認定通志卷二十七臺東昭忠祠所附「文武員弁勇丁名冊」也是鐵花先生所擬的;最後我說明在通志其他卷內,還有轉載臺東州採訪冊的地方。稍後,我又託學生鈔了一份「臺東州採訪修志冊」和「文武員弁勇丁名冊」,一併寄給胡先生。胡先生讀到我的短文,收到採訪冊鈔本,非常高興,他寫信告訴我他身邊還有他父親的文集鈔本,不過不是自己編的,內有「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表地方情形並書後」一篇,共二千五百餘字,其中書後佔七百五十字,和採訪冊的建置沿革相同,更足證明採訪冊是他父親的遺稿。胡先生把他父親的那篇遺文鈔了一份,用採訪冊仔細校了一遍,然後寄給我,要我作一序或跋,送大陸雜誌發表。可是我收到後,發現有些疑問,同時我又參考了光緒五年夏獻綸的臺灣輿圖並說,於是我把鐵花先生的遺文和胡先生的校語,重鈔一份,再寄到紐約;胡先生又校改了幾處,再寄回給我。因著航空事業的進步,為這篇文字,我們信件來回了六、七次,這篇文稿也在中美間飛行了幾次,然後才決定付印。付印前我又不放心臺大所藏的傳鈔本臺灣通志,再借省立臺北圖書館的鈔本來校閱,結果又發現採訪冊原本有兩處和集本相同,而是臺大傳鈔本鈔錯了。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刊印「臺灣紀錄兩種」時,如把稟啟存稿依照日子,印在當天的日記後,豈不更便於稽考?我曾舉一例告訴胡先生。日記卷一、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五日日記,有一句說:「城中及城外無安靶處」,羅爾綱先生在「及」字下註說:「綱按及字疑為云字」,大約羅先生以為城中不能安靶,所以有此註;但若一查同年同月初九日的申報文件,記初五日巡閱鳳山軍營說:「因城內外無空地可作操場,是以點名而未校靶。」此處所說「城內外」和日記所說「城中及城外」完全符合。胡先生第一次回信,對於把稟啟存稿依照日子印在當天的日記後,說:「此意我完全贊同。」又說:「先生所舉『及』字一例最確。」第二次回信說:「先人臺灣紀錄,我依照先生指示,用印本剪貼,重編為臺灣日記與稟啟三卷。」因為鐵花先生自編年譜,到四十一歲為止,胡先生近來正在替他父親續編年譜,主要的步驟,是先把他父親的詩文稟啟編入日記。所以在給我的信中說:「最近我校讀先父臺灣遺著兩種,即將日記所記稟啟各件的月日,注在稟啟無月日各件之下。」又說:「可惜稟啟存稿不完全,詩文又多無月日,當先考訂詩文各件的年月日,然後儘可能選擇材料為年譜之用。」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流寓海外的胡先生,是怎樣的不忘他已故的父親、不忘臺灣和他一貫的治史方法;我們也可以看到他父親是怎樣的能在五、六十年前,便很詳細的注意到臺灣東部的地理情形和它的重要性。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方豪謹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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