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别集类 >台湾文献丛刊 >澎湖紀略(清)胡建偉纂輯
卷之六
    武備紀
    營制
    俸餉
    營署
    調補
    班兵
    哨船
    汛防
    巡哨
    恤賞
    題名
    列傳
    ·營制
    澎湖一營,乃海中之孤島也。論其地,則風多雨少,斥鹵鹹鹼,不產稻麥,種植維艱,夙稱磽确無用之地也。若據形勢而論,則大山嶼居中(營署、廳署在焉),東則有香爐諸嶼之險,南則有八罩船路礁之險,西則有西嶼吼門之險,北則有吉貝嶼藏沙之險;外而五十五嶼周環布列,水口礁線犬牙交錯,實乃閩、浙、江、廣、燕、遼、山左七省之藩維,而為臺、廈居中之咽喉也。故備澎正所以備邊,澎固而腹心之地未有不固者也。向為荒裔海氛出沒,元時雖設巡檢經理斯土,而營制亦缺如不可考矣。明洪武初,信國公湯和經略海疆,棄如敝屣。以致寇盜跳梁,倭子、紅夷接踵窺伺,御亦疏矣。至萬曆初,倭寇猖獗,始分銅山、浯嶼二遊兵,分班輪戍;亦僅春秋巡警,有名無實,迨勢不可支。萬曆二十五年,乃增設澎湖遊兵,甚至料羅、東湧、大小甘山亦設遠哨,實欲其緩急攸資,互為應援。然而海外孤軍,兵力單弱。萬曆三十七年紅夷突至,澎湖遊兵一鬨星散,遂為所據;久之乃去。天啟二年,高文律又復竊踞;遂因山為城、環海為池,破浪長驅,肆毒漳、泉。都督俞大猷乃克復澎湖,議於文澳山築城,用大石壘砌,高丈有七尺、厚丈有八尺、設東、西、南三門,北設銃臺一座,內蓋衙宇營房,以資控制。然道旁築室,議寢不行;以致鄭芝龍盤踞,延至三世,屢為邊患,內郡遷界以避之,禍亦慘矣。
    康熙二十二年,荷廟謨神算,討平鄭逆,澎湖遂列版圖;東南半壁,始安衽席。乃設官兵駐劄,控制外洋,而營制興焉。協以統將、將以統備、備以率弁兵,一呼百諾,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瀚海無波,則畫方以守;戈船下瀨,則合力以攻。如康熙六十年臺匪朱一貴作逆,竊有全臺,七日之內,渠兇芟沒,此何莫非澎湖一營固若金湯、得以駐兵進剿之所致也哉!
    ·俸餉
    澎湖水師協鎮一員,階副將,秩從二品。每月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等三十一兩四錢五分四釐八毫;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三十一兩二錢五分四釐八毫。每月支養廉三十分,該銀四十五兩;內除朋扣銀一兩五錢,實支銀四十三兩五錢。每月支坐馬一十二匹草乾銀一十二兩。每月支米三十票。
    左營遊擊一員,秩從三品。每月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等銀一十九兩二錢七分八釐三毫;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錢一十九兩零七分八釐三毫。每月支養廉一十五分,該銀二十二兩五錢;內除朋扣銀七錢五分,實支銀二十一兩七錢五分。每月支坐馬六疋草乾銀六兩。每月支米一十五票。
    左營守備一員,秩五品。每月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等銀七兩五錢五分八釐八毫;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七兩三錢五分八釐八毫。每月支養廉八分,該銀一十二兩;內除朋扣銀四錢,實支銀一十一兩六錢。每月支坐馬四疋草乾銀四兩。每月支米八票。
    左營千總二員,秩六品。每月各支俸薪銀四兩;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三兩八錢。每月各支養廉五分,該銀七兩五錢;內除朋扣銀二錢五分,實支銀七兩二錢五分。每月各支坐馬二疋草乾銀二兩。每月各支米五票。
    左營把總四員,秩七品。每月各支俸薪銀三兩;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二兩八錢。每月各支養廉四分,該銀六兩;內除朋扣銀二錢,實支銀五兩八錢。每月各支坐馬二疋草乾銀二兩。每月各支米四票。
    左營外委千總二員、外委把總五員,每月各支餉銀一兩五錢;內除朋扣五分,實支銀一兩四錢五分。每月各支米一票。
    左營額外外委把總三員,每月各支餉銀一兩五錢,內除朋扣銀五分,實支銀一兩四錢五分。每月各支米一票。
    左營步戰兵五百名,內除各官養廉八十一名,實在戰兵四百一十九名,每月每名支餉銀一兩五錢;內除朋扣銀四分,實支餉銀一兩四錢五分。每月每名支米一票。
    左營守兵五百名,內除舵工、炊糧一十七名,實在守兵四百八十三名。每月每名各支餉銀一兩;內除朋扣銀三分,實支餉銀九錢七分。每月每名各支米一票。
    右營遊擊一員,秩從三品。每月應支俸廉、馬乾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遊擊同。
    右營守備一員,秩五品。每月應支俸廉、馬乾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守備同。
    右營千總二員,秩從六品。每月每員應支俸廉、馬乾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千總同。
    右營把總四員,秩七品。每月每員應支俸廉、馬乾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把總同。
    右營外委千總二員、外委把總五員,每月每員應支餉廉銀兩並月支米票與左營外委同。
    右營額外外委把總三員,每月每員應支餉銀、米票與左營額外外委同。
    右營步戰兵五百名,內除各官養廉八十一名,實在戰兵四百一十九名。每月每名應支餉銀、米票與左營戰兵同。
    右營守兵五百名,內除舵工、炊糧一十六名,實在守兵四百八十四名。每名每月應支餉銀、米票與左營守兵同。
    ·營署
    協鎮署:大堂一座三間,大堂前為頭門,頭門前周圍木柵,東西轅門各一。轅門內豎旗杆二枝,東西鼓吹亭各一間。大堂後為後堂七間,一廳、二房、護房四間。又東西案房共七間,左右兩邊護房共八間。署之西邊箭道一所,箭亭一座兩進。署之東邊花廳一所,中廳一座三間、花廳頭門三間、花廳後廳三間。廳東為旗廳房,廳西為管班房。又東邊馬房一座二進,西邊廚房一連三間。官廳在花廳之東,一連三進。乾隆三十二年五月內,協鎮許同左右兩營公建。
    左營遊擊署:頭門一座三間,大堂一座三間,川堂一座三間,後堂一座三間。署西客廳一連兩進,後一進三間。東邊廚房小屋七間,土地祠一座二間;西邊案房六間,旗廳房三間。乾隆三十年五月內,遊府林雲詳請在營中截隨銀兩項下修蓋。現在通署一律堅固新潔。
    右營遊擊署:頭門一座,大堂一座三間,川堂一座,後堂一座三間。東邊廚房二間,西邊旗廳房一連三間。署西客廳一座三間,外有照牆。乾隆三十二年,現任遊府吳勇捐建。
    左營守備署:頭門一座三間,大堂一座三間,川堂一座三間,後堂一座三間。東邊廚房一連三間,西邊護屋三間、案房一座三間。
    右營守備署:頭門一座,大堂一座三間,川堂一座,後堂一座三間。大堂後護房小屋三間。東邊廚房二間、案房六間、旗廳房二間。
    軍裝局:在右營遊府署後街。頭門一座;局內二進,共房六門。
    火藥局:在新城內。一座三間。官廳一座三間,砲房一座三間。
    大教場(一所):在協署之西偏。演武廳二進,前一進三間(系舊有的)、後一進三間。則乾隆三十三年協鎮許同兩營詳請增修者。
    ·調補
    澎營自協鎮、遊、守以及千、把總各官,俱由內地水師營分揀選調補。查定例:副將三年俸滿,給咨赴部引見;遊擊、守備二年俸滿,咨部推陞;千總、把總三年俸滿,赴省候文推補。此向來之定例也。
    乾隆二十六年二月內,兵部為酌定臺澎武職等事,議得閩浙總督楊廷璋題前事:查臺灣澎湖文武各官,向系三年俸滿,該督提會核保題陞用。嗣於雍正八年十一月內,前任福建臺灣總兵王郡,因臺灣文職於雍正七年定議,改為一年俸滿,再協辦半年,調回內地補用;隨援引奏請,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等官,應比照臺灣文職之例,二年俸滿,即行調回內地陞用,經大學士會同臣部奏准在案。迨至乾隆八年,臺地文職照原例改為三年俸滿,而武職參、遊、都、守仍循二年之例辦理。今該督既稱臺澎參、遊、都、守等官職雖遜於鎮協,然亦同受主恩;且各員於俸滿調回後,即得仰邀首先陞用之恩。若靳此一年之瓜期,於心亦覺難安。況臺灣武職年過四十無子者,准照文員之例,奏明攜眷過臺。設遇事故,原有給假回籍之條。請嗣後臺澎參、遊、都、守等官應照鎮協大員及文職之例,仍定為三年俸滿保題,調回內地候陞,庶各員不致以任事不久,草率塞責,於海疆營伍既多裨益,而定例亦昭畫一等語。應如所請。嗣後臺灣澎湖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均仍改為三年報滿,該督提等會核保題,調回內地陞用。恭候命下臣部,載入例冊,並行文該督等遵照辦理等因。奉旨依議。又定例:調臺武職年逾四十無子者,亦准照文職之例,奏明挈眷過臺。又咨准部覆:凡調臺官員及差使渡海乘坐船隻,臺鎮免船三隻,副將免船二隻,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各免船一隻,千、把總每員減穀四十石,軍裝器械等項每百斤減穀二石,遞解人犯計差犯每名減穀五石。
    ·班兵
    有文事必有武備,故兵可百年而不用,不可一日而不備。凡以固疆圉、輯人民,有備而無患也。閩中兵制,始於漢有南部之兵,晉則有典船之兵,唐則有泉山府兵。至宋,則置福建三軍:曰水軍、曰保節軍、曰崇節軍。元則以兵增戍,有萬戶翼、萬戶府之制。明初,置衛於閩,命江夏侯周德興入閩防倭。後又設立南日、烽火、浯嶼、小埕、銅山五寨遊巡。萬曆年間,始增設澎湖遊巡。然兵力單弱,不足以守也。至國朝,革明代戍卒之弊,置綠營以重鎮守,分營協鎮,碁布星羅,馬步如云,舟師集鷁,五寨、七遊之制,聯千萬人為一身,兵制實為大備矣。然兵有水、有陸;夫防水之兵,難於防陸也。陸地雖極山川之險,猶有徑可入、有力可通;至於水則風潮水勢,有非人力之所得而施者矣。然水兵亦有別焉。內河之水易防,而外洋之水難防也。何也?外海一片汪洋,水天一色,颱颶之風、鯨鯢之浪,與內河洶湧之勢迥不相同。故凡外海之兵,必須熟悉風期潮信、港道水口、礁石沙線而後可以勝厥任也;故曰難也。澎湖自康熙二十三年平臺之後設立營制,原召募土著以充卒伍,以其人民生於斯、長於斯,熟習水性故也。至康熙六十年臺變之後,於一件「恭陳臺灣事宜等事」案內,始定以內地水師營分兵丁輪班戍守,三年一換,以均勞逸,而兵制定焉。所有應撥澎協兩營內地水師營分戰守兵丁名數,開列於後。
    廈門水師提標前營應撥班兵戰兵九十五名、守兵九十七名。
    廈門水師提標後營應撥班兵戰兵九十二名、守兵九十五名。
    海壇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五十二名、守兵七十一名。
    海壇鎮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二十二名、守兵二十七名。
    南澳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三十一名、守兵三十七名。
    閩安協鎮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三十四名、守兵五十六名。
    烽火門營應撥班兵戰兵一十六名、守兵二十名。
    銅山營應撥班兵戰兵五十四名、守兵五十八名。
    金門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一十二名、守兵十一名。
    金門鎮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一十一名、守兵十一名。
    ——以上十營,共撥戰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八十三名撥換澎協左營操防戍守(軍裝器械俱全)。
    金門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一百三十五名、守兵一百四十六名。
    金門鎮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一百二十二名、守兵一百四十八名。
    海壇鎮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三十三名、守兵四十六名。
    南澳鎮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三十五名、守兵三十四名。
    閩安協標左營應撥班兵戰兵四十七名、守兵六十名。
    閩安協標右營應撥班兵戰兵九名、守兵九名。
    烽火門營應撥班兵戰兵二十八名、守兵二十八名。
    銅山營應撥班兵戰兵一十名、守兵一十三名。
    ——以上八營,共撥戰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八十四名,撥換澎協右營操防戍守(軍裝器械俱全)。
    雍正二年,奉上諭:前往臺灣換班之兵丁,守戍海外巖疆,糧餉在臺灣支給;伊等所留家口若無力養贍,則當差之兵丁必致分心苦累,朕甚為軫恤。每月著戶給米一斗,以資養贍。內地米少,則動支臺灣所貯米石。合計船價,僱募運至廈門,交與地方官躬親接戶給發,務使均沾實惠。
    雍正五年,奉上諭:臺灣防汛兵丁,例由內地派往更換,而該營將弁往往不肯將勤慎、誠實營伍中得力之人派往;是以兵丁到彼,不遵約束,多放肆生事。此乃歷來積弊,朕知之甚悉。嗣後臺灣換班兵丁,著該管官弁將勤慎可用之人挑選派往。倘兵丁到彼有生事不法者,或經發覺、或被駐臺官員參出,將派往之該管官一並該處。如此,則各派撥兵丁,不敢苟且塞責,而海疆得防汛之益矣。
    雍正六年,奉上諭:駐臺兵丁軍器,誠為緊要。但此項軍器,悉系各營自行制備,是以易於破壞。然將內地精良之器給與臺軍,亦非善策。嗣後換臺兵丁軍器,著該督撫於存公銀內動支製造,務必堅利精良,該督撫驗看給發。俟兵丁至臺之日,該巡視御史會同該鎮查驗點收。倘有不堪使用者,巡視御史等即據實題參,將該督撫及承辦官交部議處。三年之內,有應更造者,亦令該督撫製造給送。
    雍正七年,奉上諭:福建臺灣戍守之兵丁,其父母妻子留在內地,前已加恩每月給與米糧,以為養贍之資。聞臺兵向例,每月將所領錢糧扣留五錢於內地,為養贍家口之用。朕思兵丁遠涉海洋,所得餉銀又復扣除以養家口,恐本身用度或有不敷;今沛特恩,於駐臺之兵丁每年賞銀四萬兩為內地養贍家口之用,著總督等均勻分派,按期給發;俾兵丁本身食用既得寬舒,而父母妻子之在內地又得養贍,以示朕恤兵賞勞之至意。
    乾隆五年,奉上諭:福建臺灣換班兵丁遠戍重洋,而蒙皇考聖心軫念,於本身應領月餉外,添賞伊家口留住內地者每月米一斗、銀二錢八分零,以資養贍,誠為格外之恩。今朕聞得班兵更換之時,一切行李衣裝不能無費,甚為拮据,每於本營私派幫貼而後啟行。是行者、居者,均有未便。可寄信與總督德沛,令其將閩省生息銀兩查算餘剩之數,每年共計若干?即於此項內,分別班兵路途遠近,賞給往來盤費,示禁營中幫貼之弊,庶於內外兵丁均有裨益。
    ·哨船
    澎營孤懸海外,居臺、廈之中,藏岸七百餘里;南北則汪洋一片,茫無際涯。且一十三澳汛守,海■〈氵义〉港道處處間斷,非船莫濟。是澎營之戰艦,視別營之水汛為獨重也。自康熙二十三年建置營制,額設大趕繒船十隻、中趕繒船十隻、雙帆艍船一十六隻,共哨船三十六隻,以資巡防。左營綏字一號至綏字十八號,共船一十八隻;右營寧字一號至寧字十八號,共船一十八隻。乾隆二十五年,於「欽奉上諭事」案內,奉文將寧字十三號、寧字十七號、寧字十八號三船裁汰;是右營僅止一十五隻;後奉文將左營綏字十八號之船撥入右營補額。現在左營哨船實一十七隻,右營哨船實一十六隻,實存哨船三十三隻。就中撥派防守媽宮汛,左營例撥船八隻、右營例撥船九只,兩營汛地一十三處例撥船十隻,每歲護餉例撥船六隻;此必不可已者,已足三十三只之額矣。此外,尚有大換班兵之年必須船八隻,小換班兵之年亦須船四隻,以及副將總巡船四隻、兩營將備分巡船共八隻,又每歲大小修赴廠之船亦約有十隻,在在需船,實不足以抽撥。夫水兵之有船,與陸兵之有汛一也。少一船即少一汛矣,船可少而汛不可少也。況淼茫大海,非船莫渡,更關緊要。船顧可少乎哉!
    至於哨船製造,固在於材料堅固,而把哨駕駛之人,尤須諳練熟習,方可保其無虞。其中舵工、繚手、斗手、碇手四項兵丁,實為一船緊要之人,而舵工一項更為緊要也。使舵工非二(?)十分熟練,於水性、風潮、港道、砂線稍一差失,磕響一聲,船即虀粉。是一船數十人之性命,系於舵工一人之手;不可不慎也。雍正六年,遵旨議准臺灣鎮總兵官王郡所奏:嗣後臺灣各水師營碇、繚、斗三項,揀選兵丁,學習更換,以六年為期,著為定例。如各營將弁不勤加查管訓練以致操駕生疏及仍有隱瞞不換者,一經察出,將該管將、備、千、把照溺職例革職,總督、提督、總兵官交部嚴加議處。其舵工尤關緊要,各船正舵準以九年為滿,令其更換。再有杉板工一項,專管駕駛杉板小船,亦照碇、繚、斗一例教習更換。
    理臺末議云:陸師重馬力,水師重舟力。戰陣之時,務爭上風。而運轉不靈,不能占居上風;壓持不重,或反退居下風。此雖人力,全在良舟。然匠人為舟,固守繩尺,及駕至中流而快利遲鈍之用乃見。同時發棹,而前後入港之日頓殊者何也?蓋木之本質不類(如鹽木為舵,遇波濤乃不搖動;餘則否),輕重亦異(木老則堅而重;否則輕);必得良材,輕重配合,如人一身筋骨相配,然後善於運動也。故水師必講於造舟者,此其一也。水師之灣泊,猶陸師之安營。凡水師不能於外洋覓戰,皆於近港交鋒;所以灣泊之處,即是戰爭之場。我舟先至,利在居要以爭上風。然風信難憑,透發之後,往往轉變,先要泊穩;倘一澳中有南風澳、北風澳不同,則寧泊南風以待。此又老將之持重,不可執一而論也。故水師必明於灣泊者,此其一也。水師之入港,猶陸師之克城。凡港門為賊所守而險隘尤為賊所持,兵法有挾制其險、而攻其虛之說。以險處多虛,故險可制而虛可攻耳。故水師必詳於入港者,此其一也。此水師之大概也。要而言之,師之用在舟,舟之用在水,水之用在風;舟與師相習、風與水相遭,其在於變而通之以盡利。至於神而明之,則又存乎其人焉。
    ·汛防
    劃汛而守,固無失伍之虞;按季而防,又有及瓜之代。凡以專責成而均勞逸者,制甚周也。身厥任者,自當嚴卒伍、勤巡警,務使四境安寧,家無夜吠之犬;重洋清晏,海無鼓浪之鯨。斯細柳森嚴,遠殊於棘門灞上者矣。當今海宇陞平,邊陲清肅,其為戍守也易易矣。但使兵有衛民之心、弁無縱兵之弊,則兵輯民安,更何有鞭長莫及之慮。
    今澎湖兩營戰守之兵二千名,分駐汛防共十有三處,度地勢之險要、定口岸之衝要,守望之聲援可接,遠近之呼吸相通。斯真島嶼之干城而瀚海之保障也哉!媽宮汛乃澎營居中最要之地也,為本標營署駐劄之所,密邇文澳,澎糧廳署、倉庫、錢糧與夫兩營軍裝火藥局,皆在於此。且鋪舍民居,星羅雲集,又為臺、廈商艘出入口岸,在在均關緊要;稽查防守,責任綦重。左營例派戰守兵二百五十名、戰船八隻駐防,右營例派戰守兵三百三十二名、戰船九隻駐防,兩營各派千把總一員以為專汛之官,按季輪流更替。此則兩營互為巡防者也。
    左營
    媽宮澳新城東汛:營房七間。東港口砲臺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港口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系媽宮專汛之官管轄。
    嵵裏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三間。煙墩一座。砲臺一座。汛兵一十五名。按季派撥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六十名駐防,統轄文良港、風櫃尾二汛。東至陰、陽諸嶼,西至雞籠、桶盤諸嶼,南至虎井嶼,北則陸路距媽宮汛二十五里。
    文良港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三間。煙墩一座。屬嵵裏汛兼轄。按季派撥外委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協防。東至陰、陽諸嶼,西則陸路距媽宮三十里,南至鎖管港,北至雞膳諸嶼。
    風櫃尾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三間。煙墩一座。砲臺一座。屬嵵裏汛管轄。按季派撥目兵防守,駐汛兵丁一十名。四至與嵵裏汛同。
    八罩將軍澳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一座。砲臺一座。駐汛兵二十八名。按季派撥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八十名駐防,統轄挽門、水垵二汛。東至東、西吉嶼,西至金雞嶼,南至半坪、頭巾諸嶼,北至虎井嶼。
    挽門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一座。砲臺一座。駐汛兵二十八名。屬將軍澳兼轄。按季派撥外委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六十名協防。東至金雞嶼,西至草嶼,南至大嶼,北至桶盤嶼。
    水垵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一座。砲臺一座。屬挽門汛管轄。按季派撥目兵防守,駐汛兵丁二十八名。四至與挽門汛同。
    右營
    媽宮澳新城西汛:營房七門,兩港口砲臺一座。汛兵二十八名。港口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系媽宮專汛之官管轄。
    西嶼內塹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砲臺一座。駐汛兵二十八名。按季派撥千把總一員、戰船二隻,配兵一百名駐防,統轄外塹、小門二汛。東至師公礁,西至外塹山鼻尾,南至桶盤嶼,北至大倉仔嶼。
    外塹汛:系外洋最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砲臺一座。屬內塹汛兼轄。按季派撥外委千把總一員,汛兵一十五名協防。兼轄小門汛。東至本汛山鼻尾,西至清水垵,南至花嶼、貓嶼諸嶼,北至吼門。
    小門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三座。砲臺一座。屬外塹汛管轄。按季派撥目兵防守,駐汛兵丁三十名。東至吼門,西至鼎灣嶼,南、北則一片汪洋大海,渺無涯際。
    北山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一十間。煙墩三座。按季派撥千把總一員、戰船二隻,配兵一百名駐防。兼轄吉貝澳汛。東至鳥嶼,西至姑婆嶼,南至中墩、灣貝諸嶼,北至北礁嶼。外則汪洋大海,渺無涯際。
    吉貝汛:系外洋次衝要口。營房五間。煙墩一座。屬北山汛管轄。按季派撥外委千把總一員、戰船一隻,配兵五十名協防。東至藍笨嶼,西至目嶼,南至險礁諸嶼,北則一片汪洋大海,渺無涯際。
    ·巡哨
    巡哨者,以時巡歷,所以消患於未萌,靖邊圉而衛人民也。然而往來駕駛,則習練自熟;是於巡防之中,並寓有操兵演武之法。故凡遠近島嶼、礁石、砂線之險隘,與夫港道、水口之廣狹、紆迴,無一不悉。用能於風濤淜湃之中,奔馳矯捷如履平地;無事之日則解節制之師,有事之時則為精銳之旅,將勤兵勇,此道得也。澎營每歲於二月起、至九月底止,副將坐駕兵船四隻出洋,在於左、右兩營所轄洋面總巡;自二月起、至五月底止,兩營遊擊各帶兵船四隻出洋,在於本轄洋面分巡;自六月起、至九月底止,兩營守備各帶兵船四隻出洋,在於所轄各洋面梭織哨捕。又十一月、正月系單月分,兩營遊擊各帶兵船四隻出洋輪巡;十月、十二月系雙月分,兩營守備各帶兵船四隻出洋輪巡。定例:凡將備出洋巡哨,每月於初二日在南勢左右兩營交界之花嶼洋面兌旗會哨,十六日在北勢左右兩營交界之鳥嶼洋面兌旗會哨。此營制也。誠能按期而往,善其舟楫器械,習其行陣擊刺、定其遊巡往來,毋潛伏內港而空文申報,不致有名無實,則在乎為主將者以身率人,先之、勞之而已,豈有他術也哉!
    水巡,由媽宮澳開駕,向西至西嶼頭,巡內塹、外塹,復收回西嶼頭。從大果葉登岸,二里,左為緝馬灣、右為小果葉。八里至小池角,四里至大池角,十五里至小門汛,四里至合界頭橫礁,三里至竹篙灣,仍回至大果葉登舟。由內港駕至北山瓦硐港,寄椗登岸。四里至通梁,三里至後寮,二里至大北山之頂瞭望。北為吉貝嶼,欲赴吉貝,須出吼門往北。但吼門水道窄而且險,在大烈、小烈二嶼之中,舟行過此,舵工非十分熟練者不能;若逆流、逆風,則未可駕駛。瓦硐港四里至大赤嵌,一里至小赤嵌,三里至港仔東,二里即崎頭、東南二里至鎮海澳,三里至港尾,二里至城前,仍回至瓦硐港登舟。從吼門出洋,收入內塹寄泊,駕回媽宮港。又由媽宮港開船出四角仔嶼,往南經雞籠嶼、桶盤嶼、虎井嶼,順風兩潮水可以直抵八罩金雞嶼,入挽門汛;往西南一里許,至網垵澳,南為半坪等嶼,西南為大嶼,西北為花嶼、草嶼、貓嶼、網垵,半里許至甕菜堀,北四里至花宅,四里至水垵,復回挽門汛。汛東隔小港,一里許為將軍澳,澳與挽門東西對峙,臨海有石山頗高,可以望船,因名為船篷嶼。向北為金雞嶼,在將軍澳後有馬鞭嶼。由挽門登舟出船路礁嶼,往東南大洋,至東吉、西吉等嶼,回轉向北,直往文良港;經鎖管港、豬母落水、嵵裏汛,復經雞籠嶼、八四角仔嶼港口,回至媽宮港。
    陸巡,由媽宮澳起行,五里至文澳,經澎湖廳署;三里至東衛,五里至大城。北三里至隘門仔,一里至林投仔,四里至尖山仔,一里至文良港;東鼻頭烽臺可望香爐嶼、陰陽二嶼。北五里至果葉仔,二里至奎璧澳,三里至白灣坑,二里至湖東,二里至湖西,五里至紅羅罩。北三里至青螺仔、紅羅罩,半里許至西溪,三里至大武。西三里至港底。北一里至東石,六里至沙港頭。南三里至鼎灣澳。北三里至中墩嶼(潮退,陸路可通),二里至潭邊。南二里至港仔尾,三里至蚱腳嶼,二里回至東衛;五里至西衛,二里至後堀潭,回至媽宮澳。又陸巡由媽宮港用大杉板往南,到嵵裏後山登岸,至嵵裏汛。五里至風櫃尾汛。東二里至井仔垵,東南四里至豬母落水,東北二里至鎖管港,西北一里許至雞母塢,五里至鐵線尾,六里至烏嵌,五里至雙頭跨,與大城北相對。三里至菜園仔,三里回至文澳,五里即回至媽宮澳。
    ·恤賞
    臺、澎恤賞之典,雍正八年臺灣鎮總兵官王郡奏准恩給營中恤賞銀兩,臺、澎二處領到本銀概就臺郡購置田園、糖廍、魚塭等業,各協營遴員經理,於冬成徵收租穀、糖觔稅銀;其應納各縣正課,仍依民間則例交納。所獲租息以六分存留營中,賞給兵丁遊巡及有病革退並兵弁拾骸扶襯等盤費,以四分解交臺灣府劃兌藩庫,備賞戍兵眷屬吉凶事件。所截六分租息,每年除賞卹外,所有盈餘存貯賞給期滿換回班兵盤費。其出入數目,按年造冊送督撫、提督、藩司查核在案。澎湖協標左、右兩營兵丁共二千名,領帑銀四千兩,在於臺灣購置莊場:左營置買北路頭橋路南莊、又草地尾莊共二處,右營置買北路黃吉崙莊、又南路東寧莊亦共二處。兩營莊場歲收租息,視歲之豐歉,原無定額,每年兩營各派撥妥當千、把總一員赴莊經理。歲獲租息,遵照奏准之例辦理。所有恤賞則例,開列於後。
    一、兵丁娶妻及子女婚嫁,各賞銀三兩。
    一、兵丁父母本身及妻亡故,各賞銀四兩。
    一、故弁扶柩回籍,照依每員名下支食養廉名糧計算,每名賞銀四兩。
    一、故兵遺骸班滿隊目拾運回籍安葬,分上下游給賞運費:上游賞銀三兩、下游賞銀一兩五錢。如同標營一起運拾三名以上者,各減賞銀三錢。水師有營船可以帶運,每名止賞銀一兩。
    一、病兵辭退革伍回籍者,照站給賞盤費:每站賞銀四分,計站核算。
    一、遊巡兵丁,每名每日賞銀一分五釐。
    一、期滿班兵換回內地,分上、中、下游賞給盤費:上游賞銀二兩、中游賞銀一兩五錢、下游賞銀一兩。
    ·題名
    澎湖水師協鎮
    詹六奇,海澄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陞江西贛南鎮總兵官。
    張旺,山西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陞江西贛南鎮總兵官。
    王國興,寧夏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三十三年陞臺灣鎮總兵官。
    陳國任,陝西長安人,行伍。康熙三十七年任(陳之上缺一位,然不可考矣)。
    王三元,甘州人,行伍。康熙三十九年任。
    尚宣,騰驤衛人,兵部效力。康熙四十三年任。四十五年調三屯協。
    趙呈烜,安定人。康熙四十五年任。
    葉國鼎,閩縣人,功加左都督。康熙四十六年任。
    張進,漳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年任。
    朱杰,順天人,武舉。康熙五十三年任。
    許云,海澄人。康熙五十六年任。五十七年調臺灣安平協(有傳)。
    藍廷珍,漳浦人。康熙五十七年任。本年陞南澳鎮總兵官(有傳)。
    羅光乾,天成衛人。康熙五十八年任。
    戴憲宗,浙江太平衛人。康熙六十一年任。
    陳倫炯,同安人,侍衛出身。雍正元年任。
    董方,同安人。雍正三年任。
    呂瑞麟,晉江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陳勇,海澄人。雍正六年任。
    章隆,福州人,行伍。雍正十年任。十二年陞福寧鎮總兵官。
    顧元亮,字明甫,號松菴;廣東番禺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
    李維揚,廣東陽春人,武榜眼。乾隆三年任。四年休致。
    高得志,江南崇明人,行伍。乾隆五年四月任。
    楊瑞,廣東潮州人,行伍。乾降九年五月任。
    邱有章,晉江人,行伍。乾隆十三年任。
    林洛,同安人,行伍。乾隆十七年任。十八年陞浙江溫州鎮總兵官。
    林貴,晉江人,行伍。乾隆十九年任。二十一年陞浙江溫州鎮總兵官。
    葉相德,浙江歸安人,武進士出身。乾隆二十二年任。
    談秀,廣東新會人,行伍。乾隆二十五年任。
    魏宗聖,浙江溫州人,行伍。乾隆二十六年任。
    龔宣,江南通州人,武進士出身。乾隆二十七年任。
    江起蛟,浙江鎮海人,行伍。乾隆二十九年任,卒於官。
    許德,字聿修,號懋亭;廣東陽江人,由侍衛出身。乾隆三十一年任。三十二年軍政大計卓薦,三十三年陞授總兵官。
    顏鳴皋,號丹崖;廣東嘉應州人,武進士出身。乾隆三十四年八月任。
    左營遊府
    陳簡,福清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李大訓,河南人,四川籍。康熙二十四年任。
    康運昌,陝西廣陽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
    楊明錦,直隸天津人,功加。康熙三十六年任。
    高天位,陝西西寧衛人,武進士出身。康熙三十九年任。陞廈門水師提標參將。
    王貴,浙江西安人,功加。康熙四十五年任。陞江西吉安營參將。
    鞏廷瑞,陝西盩厔人,武進士出身。康熙四十九年任。
    陳國璸,晉江人,行伍。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八年告休。
    陳國星,同安人,行伍。康熙五十八年任。
    謝希賢,詔安人。雍正元年任。
    蔡高,龍溪人。雍正二年任。
    任文龍,浙江溫州人。雍正六年任。
    黃曉,漳浦人。雍正十年任。
    柳圓,山東登州蓬萊人。雍正十三年任。
    楊瑞,字旭舉;廣東潮州海陽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高省,安溪人。乾隆六年任。
    鄭李嘉,廣東揭陽人,行伍。乾隆十年任。
    陳洪建,同安人,行伍。乾隆十四年任。
    陳吳燦,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年任,卒於官。
    楊添,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一年任。
    魏文偉,同安人,廕生。乾隆二十五年任。
    林士雄,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八年任。為特參玩視戰艦等事革任。
    林云,字五堂;古田人,武舉。乾隆二十八年任。
    尤用,羅源人,行伍。乾隆三十二年任。是年陞廣東大鵬營參將。
    葉凱,字捷南,號若■〈含香〉;閩縣人,行伍。乾隆三十二年任。
    右營遊府
    胡愷,順天宛平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方冰,福清人,行伍。康熙二十六年任。
    張錦,陝西榆林衛人,行伍。康熙二十九年任,以病去。
    薛奎,奉天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薛之下至翁相距一十四年,應尚有三、四位,然不可考矣。闕疑可也)。
    翁國楨,詔安人,行伍。康熙四十八年任。陞臺灣北路營參將。
    林秀,漳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年任。
    王之印,陝西寧夏衛人。康熙五十四年任,卒於官。
    葉紀,浙江人。康熙五十六年任。五十八年以病去。
    張駴,江南江都人,行伍。康熙五十八年任。
    洪平,泉州人。雍正元年任。
    楊恩,同安人。雍正四年任。
    李燕,漳浦人。雍正六年任。
    高得志,江南崇明人。雍正八年任。
    邱有章,晉江人,行伍。雍正十一年任。
    張吉,惠安人,行伍。乾隆二年任。
    林如錦,廣東饒平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吳昭,廣東高州人,行伍。乾隆八年任。
    鄭李信,閩縣人,行伍。乾隆十一年任。
    官玉田,浙江黃巖人,行伍。乾隆十四年任。
    謝玉福,晉江人,行伍。乾隆十七年任。
    吳志忠,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年任。二十三年為特參玩誤戰艦等事革任。
    陳應鐘,長汀人,行伍。乾隆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陞銅山營參將。
    林呂韜,詔安人,行伍。乾隆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陞廣東大鵬營參將。
    許廷佐,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六年任。
    戴福,字文煒;浙江仁和人,行伍。乾隆二十九年任。三十二年陞本省督標水師營參將。
    吳勇,字利仁,龍溪人。乾隆三十二年任。
    左營守府
    王祖,興化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趙廣,河南商邱人,武進士出身。康熙二十七年任。
    褚國柱,直隸宣化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
    葉得祿,江南霍邱人,將材。康熙三十四年任。
    張成準,陝西渭南人,武舉。康熙三十九年任。
    張得勝,山東濟寧人,行伍。康熙四十三年任。
    譚士瑍,湖廣江陵人,武進士出身。康熙四十七年任。
    洪文,晉江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
    陳本昭,長樂人,行伍。康熙五十六年任。
    朱文,南安人,行伍。康熙五十七年任。
    邱延祚,浙江人,行伍。康熙五十九年任。
    劉使,泉州人,行伍。雍正二年任。
    林如錦,廣東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姚德,龍溪人,行伍。雍正十年任。
    薛存忠,莆田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聶國賢,莆田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張勇,泉州人,行伍。乾隆七年任。
    曾志忠,海澄人,行伍。乾隆十年任。
    陳陸卿,同安人,行伍。乾隆十四年任,卒於官。
    吳志忠,同安人,行伍。乾隆十六年任。十九年陞廈門水師提標後營遊擊。
    洪福,同安人,行伍。乾隆十九年任。二十年陞閩安協標右營都司。
    許朝耀,同安人,行伍。乾隆二十二年任。二十三年陞廈門水師提標右營遊擊。
    黃居正,閩縣人,行伍。乾隆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陞廈門水師提標後營遊擊。
    顏鳴皋,廣東嘉應州人,武進士出身。乾隆二十七年任。二十九年陞金門鎮標右營遊擊。
    卓其祥,漳浦人,行伍。乾隆三十年任。
    右營守府
    原爾懷,連江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劉奇,山西平陽人,行伍。康熙二十六年任。
    陳蛟,山西陽曲人,行伍。康熙三十年任。
    沈鶴,陝西寧夏人,行伍。康熙三十五年任。
    達養棟,陝西涼州衛人,行伍。康熙三十九年任。
    鄭璸,河南祥符人,武舉。康熙四十三年任。
    喻義,陝西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鮑世倫,江南人,武生。康熙五十一年任。
    陳國星,同安人,行伍。康熙五十五年任。
    林亮,漳浦人,行伍。康熙五十七年任(有傳)。
    尹日和,福州人,行伍。雍正二年任。
    張標,福建人,行伍。雍正五年任。
    蔡啟,漳浦人,行伍。雍正六年任。
    施必功,晉江人,行伍。雍正十年任。
    李嘉,廣東揭陽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施鳳來,晉江人,行伍。乾隆四年任。
    蔡忠,漳州人,行伍。乾隆八年任、
    鄭捷,龍溪人,行伍。乾隆十一年任。
    顏得慶,同安籍,澎湖人,功加。乾隆十四年任,卒於官。
    陳德,閩縣人,行伍。乾隆十六年任。
    蔡從,晉江人,行伍。乾隆十九年任。
    蕭英,晉江人,行伍。乾隆二十二年任。
    戴福,浙江仁和人,行伍。乾隆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陞廈門水師提標右營遊擊。
    吳科,晉江人,行伍。乾隆二十七年任。
    楊元,字仁長,晉江人,行伍。乾隆三十年六月任。三十二年預行保舉,赴部引見,回任候陞。
    ·列傳
    藍廷珍,漳浦人;澎湖副將,陞南澳鎮總兵官。朱一貴倡亂,總督覺羅滿保飛檄調赴廈門,商略機務。廷珍以海外豕突殘魂,必須重臣坐鎮,以安人心、消反側;乃遣人陳請滿公駐廈門,就近督師。滿公得所指陳,喜曰:藍總兵事事與吾吻合,吾無憂矣。遂自會城兼程疾趨至廈門,而廷珍亦單騎率所部舟師繼至。滿公令總統征臺水陸大軍赴澎湖,會提督施世驃進剿。六月朔,出廈門港。二日至清水溝。時颶風驟起,軍士相顧失色。廷珍親自操舟馭風,漂至銅山。風定,由銅山至澎湖。世驃大喜,與議進兵。廷珍慷慨言曰:群盜烏合,一攻即靡。但其眾至三十萬,不可勝誅;以某所見,殲厥渠魁,餘令自新,且安反側。乃戒將弁無得妄殺。翼日進兵,廷珍親率諸將奮擊,賊眾敗走,克復安平。賊復率二萬眾列牛車、夾牌盾為陣,蜂擁蟻附,攻安平。廷珍發大砲四面環擊,賊大潰,退保府治。越數日,廷珍督大兵南下,復敗賊眾,追殺至蔦松溪,一貴遁去。遂復府治,駐萬壽亭;提督世驃屯北教場、分遣大兵廓清南北二路,以除殘孽。一貴及餘黨先後就俘,臺郡悉平(臺灣郡志)。
    許云,漳州海澄人;澎湖副將,調任臺協水師副將。朱一貴倡亂,南路被陷,逆賊環攻府治;雲不以水陸分岐,於四月三十日率次子方度、家丁吳國珍等,赴春牛埔援總兵歐陽凱。時鎮標官兵俱陷,雲衝突血戰,殺賊數千人,賊退走。翌日,賊眾十餘萬擁至,雲率游擊遊崇功、千總林文煌、趙奇奉、把總李茂吉,自黎明戰至日中,矢窮砲盡。雲重傷遍體,墜馬步戰,猶手刃數十賊。勢孤無援,賊眾愈甚,弁兵俱沒;厲聲命次子方度曰:賊勢猖獗,我分當捐軀報國。爾速突圍出,將安平、鹿耳門各砲位封釘,無遺賊用;即齎印信,赴提督乞師復仇。方度號泣,奔突出圍。雲左臂被賊砍,猶奮勇血戰。厲聲曰:吾生不能盡殺爾等,死必來殲滅爾。賊怒,寸磔之。事聞,贈拜他拉布勒哈番世職,予恤、賜祭葬,廕子弟一人以守備用;崇祀忠義祠。安平百姓,憫其捐軀殉國,為立五忠祠以祀焉。次子方度,隨參將王萬化征剿朱逆,攻入鹿耳門,克復安平鎮,殺賊七鯤身、西港仔、蘇厝甲,底定臺灣。以軍功,補臺灣鎮標中營遊擊(臺灣郡志)。
    林亮,漳浦人;澎湖右營守備。為人平日膽略過人,遇事有決斷。康熙六十年臺匪朱一貴作亂,臺廈道梁文煊、知府王珍、同知王禮、臺灣縣吳觀域、縣丞馮迪、典史王國定、諸羅縣朱夔、典史張青遠並臺協中營遊擊張彥賢、右營遊擊王鼎、守備千把各官率兵丁千餘人,於五月初二、初三兩日逃遁到澎湖。澎協將弁倉皇不知所措,見群情洶洶,亦各出家屬登舟,將度廈門;百姓婦女爭舟雜沓,哀聲震海岸。亮聞之,請協營主將製回登舟各家屬,死守澎湖。諸將猶豫不決,亮厲聲曰:朝廷以海外封疆付我等,正為緩急倚賴,非徒昇平食廩祿、肥身家已也。今鋒刃未血,而相率委去,他日駢首市曹,寧能免乎?大丈夫不死則已,死則死忠義耳。請整兵配船,守禦要害;俟賊至,決一死戰。戰不捷而亮死,公等歸亦未遲!皆諾,願死守。亮馳出江干,徑申主將號令,拔所佩刀驅官民家屬盡各登岸,眾心始固。六月初十日,大師至澎湖。十三日發澎湖,以林亮、董方為前鋒,抵鹿耳門,賊目蘇天威率眾疊發大砲,又以小船扼要迎敵;林亮、董方亦以六船冒死直進,亦施大砲攻擊。遙望砲臺火藥堆積,亮命專攻;火藥桶中之火起,燔斃賊眾無算。賊潰,遂入鹿耳門。亮乘勝掩殺,奪取鹿耳門砲臺,焚其營壘。賊目蘇天威遁入安平城,列兵迎敵;亮奮勇先登,復陷賊陣,遂復安平城。又敗賊於七鯤身瀨口,又於木柵仔追殺賊眾至蔦松溪,直搗臺郡,收復府治。七日而克復全臺,時以亮為首功云。後以功,累官至臺灣鎮;戢兵安民,至今人猶思慕焉。亮真名將材也哉(纂平臺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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