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草部第十三卷 草之二
吉利草
    (《纲目》)
    【集解】时珍曰∶按嵇含《南方草木状》云∶此草生交广,茎如金钗股,形类石斛,根类芍药。吴黄武中,江夏李俣徙合浦遇毒,其奴吉利偶得此草与服,遂解,而吉利即遁去。
    俣以此济人,不知其数也。又高凉郡产良耀草,枝叶如麻黄,花白似牛李,秋结子如小粟,煨食解毒,功亚于吉利草。始因梁耀得之,因以为名,转梁为良耳。
    根 【气味】苦,平,无毒。
    【主治】解蛊毒,极验(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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