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草部第十八卷 草之七
省藤
    (《拾遗》)
    【校正】自木部移入此。
    【释名】赤藤(《纲目》)、红藤(《纲目》)
    【集解】藏器曰∶生南地深山。皮赤,大如指,堪缚物,片片自解也。
    【气味】苦,平,无毒。
    【主治】蛔虫,煮汁服之。齿痛,打碎含之。煮粥饲狗,去 (藏器)。治诸风,通五淋 【发明】时珍曰∶赤藤,善杀虫,利小便。洪迈《夷坚志》云∶赵子山苦寸白虫病。医令戒酒,而素性耽之。一日寓居邵武天王寺,夜半醉归,口渴甚。见庑间瓮水,映月莹然,即连酌饮之,其甘如饴。迨晓虫出盈席,心腹顿宽,宿疾遂愈。皆惊异之,视所饮水,乃寺仆织草履,浸红藤根水也。
    【附方】新一。
    五淋涩痛∶赤藤(即做草鞋者)、白茯苓、苎麻根等分,为末。百沸汤下,每服一钱,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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