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木部第三十五卷 木之二
    ( ,良刃切。《拾遗》)
    【释名】 木(音潭)。
    【集解】藏器曰∶ 木生江南深山大树。树有数种,取叶浓大白花者入药,自余灰入染家用。
    时珍曰∶此木最硬,梓人谓之 筋木是也。木入染绛用,叶亦可酿酒。
    木灰 【气味】甘,温,小毒。
    【主治】猝心腹症瘕,坚满 癖。淋汁八升,酿米一斗,待酒熟,每温饮半合,渐增至一、二盏,即愈(藏器。出《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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