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兽部第五十一卷 兽之三
貂鼠
    (《纲目》)
    【释名】栗鼠(《尔雅翼》)、松狗。
    及松皮,夷人呼为栗鼠、松狗。
    【集解】时珍曰∶按许慎《说文》云∶貂,鼠属,大而黄黑色,出丁零国。今辽东、高丽及女 直、鞑靼诸胡皆有之。其鼠大如獭而尾粗。其毛深寸许,紫黑色,蔚而不耀。用皮为裘、帽、风领,寒月服之,得风更暖,着水不濡,得雪即消,拂面如焰,拭眯即出,亦奇物也。惟近火则毛易脱。汉制侍中冠,金 饰首,前插貂尾,加以附蝉,取其内劲而外温。毛带黄色者,为黄貂;白色者,为银貂。
    肉 【气味】甘,平,无毒。
    毛皮 【主治】尘沙眯目,以裘袖 之,即去(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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