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禽部第四十九卷 禽之四
驼鸟
    (《拾遗》)
    【释名】驼蹄鸡(《纲目》)、食火鸡(同上)、骨托禽。
    时珍曰∶驼,象形。托亦驼字之讹。
    【集解】藏器曰∶驼鸟如驼,生西戎。高宗永徽中,吐火罗献之。高七尺,足如橐驼,鼓翅而行,日三百里,食铜铁也。
    时珍曰∶此亦是鸟也,能食物所不能食者。按李延寿《后魏书》云∶波斯国有鸟,形如驼,能飞不高,食草与肉,亦啖火,日行七百里。郭义恭《广志》云∶安息国贡大雀,雁身驼蹄,苍色,举头高七八尺,张翅丈余,食大麦,其卵如瓮,其名驼鸟。刘郁《西使记》云∶富浪有大鸟,驼蹄,高丈余,食火炭,卵大如升。费信《星槎胜览》云∶竹步国、阿丹国俱出驼蹄鸡,高者六七尺,其蹄如驼。彭乘《墨客挥犀》云∶骨托禽出河州,状如雕,高三尺余,其名自呼,能食铁石。宋祁《唐书》云∶开元初,康国贡驼鸟卵。郑晓《吾学编》云∶洪武初,三佛齐国贡火鸡,大于鹤,长三四尺,颈、足亦似鹤,锐嘴软红冠,毛色如青羊,足二指,利爪,能伤人腹致死,食火炭。诸书所记稍有不同,实皆一物也。
    屎 【气味】无毒。
    【主治】人误吞铁石入腹,食之立消(藏器)。


用手机扫一下二维码,在手机上阅读或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图书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