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总集类 >古文观止 >卷十二 明文
凶人
陈皋谟

一翁好施,天大雪,见一人避雪于门,怜而延入,暖酒与敌寒,遂留一宿。次日雪又大下,不可行,又留之,如是三日。天晴,此人将别去,因向翁借刀一用,翁取刀出,持以谓公曰:“素不相识,承此厚款,无可以答,唯有杀此身以报耳。”遂欲自刃,翁惊止之曰:“如此则害我矣!”其人曰:“何也?”翁曰:“家中死了一个人,零碎吃官司不必说,一些无事,烧埋钱也要十二两。”其人曰:“承翁好意,不好算得许多零碎,竟拿烧埋钱十二两与我去罢。”翁大怒,遂喧嚷惊动邻里,为之劝解,减其半以六两与之。临去,翁叹息曰:“谁想遇此凶人!”其人曰:“不说你凶,倒说我凶。”翁曰:“如何是我凶处?”其人曰:“既不凶,如何留得我三夜,就扣除我二两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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