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九十九 嘉祐八年(癸卯,1063)

    起仁宗嘉祐八年七月盡是年十二月
    秋七月乙巳,侍御史呂誨為起居舍人、同知諫院。
    辛亥,詔:「諸道押即位進奉人各與官,有官者與推恩,勿試。」以乾興押進奉人皆試詩於學士院,已而不合格者,例與官,故有是詔。
    知諫院司馬光奏:「竊見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知州軍等,各遣親屬進奉賀登極表至京師,朝廷不問官職高下、親屬遠近,一例推恩,乃至班行幕職、權知州軍,或所遣之人非親屬者,亦除齋郎及差使、殿侍。此蓋國初承五代姑息藩鎮之弊,故有此例。後來人主嗣位之初,大臣因循故事,不能革正。國家爵祿,本待天下賢才及有功效之人,今使此等無故受官,誠為太濫。況近年官吏繁冗,十倍於國初之時,朝廷深知其弊,所以數年前別定制條,減省諸色奏蔭之數。若進表之人皆得一官,則又併增數百入仕之人,自鄉來減省悉為虛設【一】。今縱不能盡罷此等恩澤,其進表人若五服內親者,或乞等第受一官,其無服非親屬者,並量賜金帛罷去,庶幾少救濫官之失。」
    同修起居注鄭獬亦以為言,且曰:「昔真宗初即位,有事於南郊,舊例羣臣皆得遷職,而真宗以為僥倖太甚,遂命止加勳階。真宗已常革濫賞於南郊之初,則陛下亦宜絕繆恩於登極之後也。」執政謂已行之詔,難於復改,遂寢其議。
    壬子,初御紫宸殿,退御垂拱殿,中書、樞密奏事。帝自六月癸酉不御殿,至是始見百官,感慟者久之。其後隻日御前殿,雙日御後殿,惟朔望則前後殿皆不御,至祔廟,如故。
    丙辰,夏國主諒祚遣使來弔慰,見于皇儀殿門外。其使者固求入對,弗許。諒祚所上表輒改姓李,賜詔詰之,令守舊約。詔書見王珪集,司馬光日記亦具載之。
    司馬光言:「伏聞夏國所遣使人,前日不肯門見,固求入對,朝廷不許,勒歸館舍。臣愚竊以陛下繼統之初,四夷皆欲瞻望天表,竊覘聖德,又聞向曾不安,意謂未能視朝,所以戎人之心,敢爾桀黠。今若深閉固拒,不聽入見,則必疑有所隱避,益足使之驕慢。況即日陛下已御正殿,臣謂何惜紫庭數步之地,使之稽首拜伏,瞻仰清光,庶幾得識陛下神武之姿,知必能鎮服四夷,歸至其國,轉相告語,使其蜂螘之眾心服氣沮,不敢窺邊。此所謂上兵伐謀,不待戰而屈敵者也。」
    丁巳,契丹使祭大行皇帝于皇儀殿,遂見上于東廂。上慟哭久之,使人言及大行,輒出涕。
    庚申,詔:前敕有司,自四月壬午,放羣臣正衙見,謝、辭宜如故。
    癸亥,契丹使辭於紫宸殿,命坐賜茶。故事,當賜酒五行,自是終諒闇,皆賜茶而已。
    丁卯,詔羣臣當上殿者,今如故。
    戊辰,百官請大行皇帝諡於南郊,用王珪議也。
    初,契丹主宗真母蕭氏愛少子宗元,欲以為嗣。宗真之重熙二十三年,王拱辰報聘,宗真常為拱辰言之。其明年,宗真死,洪基嗣立,以宗元為皇太叔。洪基之清寧三年,蕭氏卒,宗元怙寵,益驕恣,與其相某謀作亂。及相某以貪暴黜,宗元懼,謀愈急。洪基知其謀,陰為之備。是月戊午,宗元從洪基獵於涼淀。洪基讓宗元先行,宗元不可,洪基先行,依山而左。宗元之子楚王洪孝以百餘騎直前,射洪基,傷臂,又傷洪基馬。馬仆,其太師某下馬掖洪基,使乘己馬。殿前都點檢蕭福美引兵遮洪基,與洪孝戰,射殺之。洪基兵與宗元戰,宗元不勝而遁,南趣幽州,一日行五百里,明日自殺。燕京留守耶律明與宗元通謀,聞其敗,領奚兵入城,授甲欲應之,副留守某將漢兵距焉。會使者以金牌至,遂擒斬明。洪基尋亦至。陳王蕭孝友等皆坐誅。先遣來使者數人,悉宗元之黨也,過白溝,並以檻車載去誅之,獨蕭福延以兄福美有功得免。時清寧九年也。此據司馬光日記,其稱相某及太師某、副留守某,皆不得其名故也,當考。
    八月庚辰,王珪議上大行皇帝諡曰神文聖武明孝,廟號仁宗。
    辛巳,詔軍頭司引見公事如故。
    司馬光言:「人君之職,有三而已:量材而授官,一也;度功而加賞,二也;審罪而刑罰,三也。材有短長,故官有能否;功有高下,故賞有厚薄;罪有小大,故罰有輕重。此三者,人君所當用心,其餘皆不足言也。臣伏見國家舊制,百司細事,如三司鞭一胥吏,開封府補一廂鎮之類,往往皆須奏聞。崇政殿所引公事,有軍人武藝、國馬芻秣之類,皆躬親閱視。此蓋國初艱難,權時之制,施于今日,頗傷煩碎。陛下龍興撫運,聖政惟新,臣愚以為宜令中書、樞密院,檢詳中外百司自來公事須申奏取旨及後殿所引公事,其間不繫大體,非人君所宜躬親者,悉從簡省,委之有司。陛下養性安身,專念人君之三職,足以法天地之易簡【二】,致虞舜之無為,誠天下幸甚!」
    光又言:「陛下踐祚以來,於今五月,深執謙巽,端拱淵默,羣臣奏事,一無可否,中外之情,深為鬱鬱。向者猶謂聖體不安,今御殿聽政,已遵舊式,出入起居,皆復常度,而獨於萬機,未加裁決,臣竊惑之。臣愚伏望陛下凡兩府及羣臣奏事,稍留神省察,詢訪利害,議論是非,可則行之,否則卻之,使四方翕然瞻仰聖德。億兆羣生【三】,不任大慶!」光上殿劄子二道,不得其日,今附見軍頭司引見公事之後。
    是月,司馬光言:「伏見醫官宋安道等四人,昨以侍先帝醫藥無狀,降授諸州散官,尋以陛下聖體不安,大臣憂恐,權留安道等診候御脈。今已及百餘日,聖體終未平復,安道等方術無驗,較然可知。且其人皆得罪於先帝,臣謂陛下不宜赦其罪戾,留在京師,並乞發遣,令赴貶所。僧智緣本不曉醫,但以妖妄惑眾於江、淮間,自云診脈能知災福,今亦出入禁庭,叨忝章服,察其療疾,實無所益,伏乞奪去紫衣,放歸本州。凡用醫之道,在謹擇其人而專任之,然後良工得盡其術而功效可見。今聞診御脈者常以十數,工拙相雜,是非混淆,發言進藥,更相倚伏,雖有俞、扁之術,將安所施?於是強者自專,弱者附會,雷同比周,共為誑罔。不顧聖體,務為身謀,但云脈氣平和,臟腑無疾。然而傍側之人,竊觀形證,豈得為安寧復舊,如醫官所言哉!日月益深,根底益固,四海憂畏,焦心墜膽。臣愚伏望陛下思一身之安危,繫羣生之禍福,深自重惜,不可因循,博訪京邑四方通醫術者,精擇一人,使之專診御脈,聽用其言,服食其藥。若旬日之間,全無應效,則斥去不用,別更擇人。如此必遇良醫,痊復有日。臣不勝區區,惟聖慈少加采察。」
    九月庚戌,詔以皇子位為興慶宮。既而知諫院呂誨言唐有此宮名,改曰慶寧。
    辛亥,皇子、光國公仲鍼為忠武軍節度使、同平章事、淮陽郡王,改賜名頊;樂安郡公仲糾為明州觀察使、祁國公賜名顥【四】;大寧郡公仲恪【五】為耀州觀察使、鄠國公,賜名頵。
    己未,永昌郡夫人翁氏削一資。翁氏位有私身韓蟲兒者,自言常汲水,仁宗見小龍纒其汲綆而出【六】,左右皆莫見,因召幸焉。留其金釧以為驗,仍遺之物,蟲兒遂有娠。於是,踰十月不產,按問乃蟲兒之詐,得金釧於佛閣土中,乃蟲兒自埋之也。太后以諭輔臣,命杖蟲兒,配尼寺為長髮,而翁氏坐貶。輔臣皆請誅蟲兒,太后曰:「置蟲兒於尼寺,所以釋中外之疑也。若誅蟲兒,則不知者必謂蟲兒實生子矣。」歐陽修私記載此事尤詳,獨以蟲兒乃宮正柳搖真【七】之私身,與司馬光記不同,今從日記。
    壬戌,皇子【八】位伴讀王陶為淮陽郡王府翊善,皇子位說書孫思恭為侍講,太子中允、集賢校理兼史館檢討韓維為太常丞,充記室參軍。陶等請王受拜,不許。呂誨言:「王今未出閣,當且設師友,不宜遂置僚屬。臣欲乞朝廷先正陶等名位【九】,名位既正,則禮分自安。況王年以長,當早令出閣,開府建官。翊善、侍講,自為僚屬,於事體即無不順。」此據呂誨奏議。
    帝既視朝前後殿,而於聽事,拱默謙抑。御史中丞王疇上疏曰:「廟社擁佑陛下起居平安,臨朝以時,僅踰半載,而未聞開發聽斷。德音遏塞,人情缺然。臣嘗論奏,願陛下釋去疑貳,日與二府講評國論,明示可否。而迄今言動寂寥,中外未有所傳。此蓋議論之臣辭情淺狹,不能仰悟君聽。伏望思太祖、太宗艱難取天下之勞,真宗、仁宗憂勤守太平之力,勉於聽決大政,以慰母后之慈,毋疑貳謙抑,自使聖德闇然不光。」
    未幾,又上疏曰:「董仲舒為武帝言天人之際,曰『事在勉強而已』。勉強學問,則聞見廣而智益明;勉強行道,則德日起而大有功。陛下起自列邸,光有天命,然而祖宗基業之重,天人顧享之際【一○】,所以操心治身,正家保國者,尤在勉強力行也。陛下昔在宗藩,已能務德好學,語言舉動,未嘗越禮,是天性有聖賢之資。自疾平以來,于茲半載,而臨朝高拱,無所可否。羣臣關白軍國之政者日益至,其請人主裁決者日益多,然猶聖心盤桓,無所是非者,何也?得非以初繼大統,或慮未究朝廷之事,故謙抑而未皇耶?或者聖躬尚未寧,而不欲自煩耶?抑有所畏忌而不言耶?苟為謙抑而未皇,則國家萬務,日曠月廢,其勢將趨于禍亂無疑也。若聖躬未寧,則天下之名醫良工,日可召於前,而方技不試,藥石不進,養疾於身,坐俟歲月,非求全之道。苟有畏忌而不言,則又過計之甚也。今中外之事,無一可疑,無一可畏,臣嘗為陛下力言之矣。陛下何不坦心布誠,廓開大明,以照天下?外則與執政大臣講求治體,內則於母后請所未至,延禮賢俊,咨訪忠直,廣所未見,達所未聞。若陛下朝行之,則眾心夕安矣。況陛下向居藩邸,日夕於側者,惟一二講學之師與左右給使之人爾,雖修身行己,賢業日新,而知者無幾,則是為善多而得名常少也。然而終能德成行尊,美名遠聞,此先帝之所以屬心也。今處億兆之上,有一言動,則天下知之,簡冊書之,比之於昔,是善行易顯而美名易成也。然而尚莫之聞者,是不為耳,非不能也。有始有終者,聖賢之能事,在陛下勉強而已。」
    冬十月癸未,左司郎中、知制誥張瓌為左諫議大夫。瓌在先朝,常建言密定儲副,特錄其功也。此據瓌本傳。
    中書奏:「舊制,堂後官至員外郎依舊供職【一一】。至景祐初,令至員外郎與外任,緣堂後官未至提點皆不願出,遂以所當轉官為子孫求恩澤,至今沿以為例。今欲轉至員外郎者,令依舊供職,更不許求恩澤,所有五房提點,例雖次補,亦合擇材。今後如任內職事修舉【一二】,年滿日即依舊供職,推恩任用;如弛慢不職,即不俟年滿,止與堂除知州。」從之。
    東上閤門使、眉州防禦使李端慤奏:「近歲閤門祗候以上,領在京差遣,不理資任,是以各圖外任。請令通事舍人、閤門祗候一任在京,一任在外。」從之。仍令常選留十二人在京。
    甲午,葬仁宗神文聖武明孝皇帝于永昭陵。
    皇城使、果州團練使張茂則為內侍省押班。
    司馬光、呂誨言:「祖宗舊制,內臣年未五十,不得為內侍省押班。茂則年方四十八。陛下踐祚之初,尤宜謹守祖宗法度,以御左右之臣,示天下至公。若茂則果有才幹可用,雖更留此闕二年,俟其年及,然後授之,又何晚也?臣恐茂則一開此例,內臣攀援求進者多,畫一之法,從此隳壞,人人相效,不可禁止,不若正之於事初也。」
    十一月己亥,虞主至自山陵,皇太后迎奠于瓊林苑。太后乘大安輿輦,如肩輿而差大,無扇筤,不鳴鞭,侍衛皆減章獻明肅皇太后之半,所過起居者或呼萬歲。
    庚子,虞于集英殿。先是,五虞皆在途,及是六虞猶用在途之禮,上不親祭。知制誥祖無擇、知諫院司馬光奏請親虞,御史中丞王疇亦以為言。下禮院詳議,謂宜如無擇等奏,乃詔翊日親虞。既而上不豫,卒令宗正卿攝事。光即奏:「臣昨言虞祭者孝子之事,非臣下所得攝,乞陛下親行其禮。陛下幸聽臣,命有司設親祭之禮也,而陛下今復不出,在列之臣,無不愕然自失。且昨有司不為陛下設親祭之禮,猶可謂有司之失,若今日之事,則咎將誰歸?此皆由臣蠢愚,以彰陛下之過,臣之罪重,惟陛下裁之!臣聞易曰:『不遠復,無祗悔,元吉。』孔子曰:『過而不改,是謂過矣。』伏望陛下來日雖聖體小有不康,亦當勉強親祭,以解中外之惑。」然上竟以疾故,訖九虞不能出也。
    司馬光言:「臣先以醫官宋安道等診候御脈日久,方術無驗,乞行降黜,別擇良醫,使專其事,考其功效,以行賞罰。自後寂然不聞朝廷施行,臣以為聖體已安,不敢復言。今睹陛下不親虞祭,乃知疾疹殊未痊平,臣子之心,何敢寧處!竊聞宋安道等每奏皇太后及語大臣,皆云陛下六脈平和,體中無疾。今乃疾狀如此【一三】,安道等不惟方術無效,論其面慢之罪,亦宜誅殛矣。且安道等侍先帝疾至於今日,而猶免于貶竄,宜其無所懲戒,不肯盡心也【一四】。臣不知朝廷何意再三惜此數人,不為國家正賞罰之法,快天下之心也。夫以四海之廣,舍此數人之外,豈無良醫?患在上之人不求,求而不得,得而不使,使而不專故也。臣又聞病人能自知其病者,未甚病也;憎良藥而不受者【一五】,病在內拒之也。今竊聞陛下不安如此,而常自謂無疾,則病已深矣。醫有良藥,而陛下不服,則已為病所拒矣。若陛下不早覺悟,而更求名醫,強進良藥,縱陛下不自惜,奈宗廟社稷何!此臣所以痛心疾首,前有鼎鑊而不敢避者也。伏望陛下察臣兩次所奏,罷斥醫人之無功者,召募四方名醫【一六】,委大臣精選一名,使之專診御脈,聽用其言,服食其藥,以旬月之期,察其能否如前所云,以保養聖神,為天下生民之福。」呂誨言:「恭惟聖體違豫日久,太醫雖眾,傳聞療治調護,俱未得宜。又聞所進湯藥,聖意頗倦服餌,致醫者不得盡其術。臣竊疑醫官倡是言以為自全之計,又慮人眾相倚,依違度日,中外之心,徒益憂紊。臣欲乞皇太后宸旨,委兩府選擇善方脈者一二人,俾專其事;所進湯藥,輪大臣一員,淮陽王同內臣、御醫供侍。如此開悟上意,服餌精專,必見功效,其醫官當重加賞。或又無驗,即嚴加責罰。賞罰既明,孰不用心?所貴中外知治療調護之宜,人心自安。」呂誨疏不得其時,附見司馬光後。
    甲辰,上親祭虞主而不哭,名曰卒哭。舊無卒哭之禮,於是用呂夏卿議,始行之。
    丙午,祔仁宗神主于太廟,樂曰大仁之舞【一七】,以王曾、呂夷簡、曹瑋配享廟庭。配享議實錄載八月癸酉,今附此。
    庚戌,詔州軍長吏舉精於醫術者令赴闕。
    甲寅,賜太常少卿孔叔詹金紫。叔詹監裁造務,以勞當遷,上不欲以卿監賞管庫之勞,故有是賜。自是以為例。
    是月司馬光上皇太后疏曰:臣聞聖人之德,使四海之外,編戶之民,皆輻湊而歸之,如孝子之奉父母,其故何哉?推仁愛惻怛之誠以加之也【一八】。故詩曰:「豈弟君子,民之父母。」夫四海至遠也,編戶至微也,誠之至也,猶可以為父母,況閨門之內,血氣之親乎!昔漢明德馬皇后無子,明帝使養賈貴人之子炟【一九】以為太子,且謂之曰:「人不必生子【二○】,但患愛養不至爾。」后於是盡心撫育,勞瘁過于所生。及明帝崩,太子即位,是為章帝。章帝亦孝性淳篤【二一】,恩性天至,母子慈愛,終始無纖芥之間,前史載之,以為美談。臣恭惟仁宗皇帝憂繼嗣之不立,念宗廟之至重,以皇帝仁孝聰明,選擢宗室之中,使承大統。不幸踐祚數日,遽嬰疾疹,雖殿下撫視之慈,無所不至,然醫工不精,藥石未效。竊聞鄉日疾勢稍增,舉措語言不能自擇,左右之人一一上聞,致殿下以此之故,不能堪忍,兩宮之間,微相猜望【二二】,羣心憂駭,不寒而慄。方今仁宗新棄四海,皇帝久疾未平,天下之勢,危於累卵【二三】,惟恃兩宮和睦以自安,如天覆而地載也,豈可效常人之家,爭語言細故,使有絲毫之隙【二四】,以為宗廟社稷之憂哉!臣是用日夜焦心隕涕,側足累息,寧前死而盡言,不敢幸生而塞默也。
    伏以皇帝內則仁宗同堂兄之子,外則殿下之外甥壻,自童幼之歲,殿下鞠育於宮中,天下至親,何以過此!又仁宗立為皇子,殿下豈可不以仁宗之故,特加愛念,包容其過失耶!況皇帝在藩邸之時,以至踐祚之初,孝謹溫仁,動由禮法,此殿下所親見而明知也。苟非疾疢亂其本性,安得有此過失哉!夫心者,神明之主也。若其有疾【二五】,則精爽迷亂,冥然無知,言語動作,不自省記,不識親疏,不擇貴賤,此乃有疾者之常,不足怪也。殿下聰明睿智,天下之禮,無所不通,豈可責有疾之人以無疾之禮也?今殿下雖日夕憂勞,徒自困苦,終何所益?以臣愚見,莫若精擇醫工一二人【二六】,以治皇帝之疾,旬月之間,察其進退,有效則加之以重賞,無效則威之以嚴刑。未愈之間,但宜深戒左右,謹於侍衛,其舉措言語有不合常度者,皆不得以聞,庶幾不增殿下之憂憤。殿下惟寬釋聖慮,和神養氣,以安靖國家,紀綱海內。俟天地垂佑,聖躬痊復,然後舉治平之業以授之,不亦美乎!古之慈母,有不孝之子,猶能以至誠惻隱,撫存愛養,使之內媿知非,革心為善,況皇帝至孝之性,稟之于天,一旦疾愈,清明復初,其所以報答盛德,豈云細哉!臣之愚慮苦言盡此而已。光又以疏諫帝曰:
    臣兩曾上疏,以陛下受仁宗之天下,欲報之德,當奉侍皇太后孝謹,撫諸公主慈愛,勿使姦邪之人有所離間,致兩宮有隙,以上貽宗廟之憂,下為羣生之禍。叩心瀝膽,極其懇惻,未審臣言得達聖聽,或萬機之繁,未嘗奏御也。此乃成敗之端,安危之本,不可不察。
    臣聞漢章帝【二七】乃賈貴人之子,明帝使明德馬皇后母養之,后盡心撫育,勞瘁過于所生。章帝亦孝性淳篤,恩性天至,母子慈愛,終始無纖芥之間。馬氏三舅,皆為卿、校、列侯;賈貴人終不加尊號,賈氏親族【二八】,無受寵榮者。此前世美事,今日所當法也。
    詩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長我育我,顧我復我,出入腹我【二九】。欲報之德,昊天罔極!」然則父母之恩,不獨以其生己也,拊畜長育,居其大半也。陛下自齠齔之年,為太后所鞠育,恩亦至矣,又況今日為仁宗皇帝之嗣,承海內之大業乎!臣謂陛下宜夙興夜寐,昏定晨省,親奉甘旨,承順顏色,無異于事濮王與夫人之時也。
    近者道路之言,頗異于是,紛紛藉藉,深可駭愕。臣竊惟陛下孝恭之性,著于平昔,豈一旦遽肯變更?蓋鄉者聖躬未安之時,舉動言語,或有差失,不能自省,而外人訛傳,妄為增飾,必無事實。雖然,此等議論,豈可使天下聞之也!周書曰:「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欽德。」古人有言曰:「禦寒莫如重裘,彌謗莫如自修。」陛下疾疹未平,固無如之何。若既愈之後,臣愚伏望陛下親詣皇太后閣,克己自責,以謝前失,溫恭朝夕,侍養左右,先意承志,動無違禮,使大孝之美純粹光顯,過于未登大位之時。如此則上下感悅,宗社永安,今日道路妄傳之言,何能為損也!古之至孝者,雖有不慈之母,猶能使之感悟驩悅,回心易慮,況皇太后聖善之德,著聞四方,自陛下有疾以來,日夜泣涕,禱於神祇,憂勞困瘁,以冀陛下之安寧,如耕者之望收,涉者之求濟。陛下豈不思有以慰安之也?呂誨上皇太后書曰:
    臣竊以兩漢而後,諸侯王入繼聖統者甚眾,或以功,或以賢,或以親,或以黨。四者之繼【三○】,隆替所繫。以功與親賢者,何嘗不興隆於寶緒;由黨附而至者,未有不基乎禍亂。哀、平、桓、靈之類是也,千百載而下,為之監戒。
    今上生而敏睿,天資英哲。先帝知其歷數在躬,又當近屬,實以親而賢授之寶器。及誕告于外,歡聲翕然。殿下以積勳之後,配德仁宗,主宣陰教【三一】,天下蒙福。自上潛德之初,殿下鞠育保護者三十年矣。先皇厭代,宣導遺旨,掌握機柄,佐佑聖嗣,克安天步,永我帝業,丕功茂實,固不待愚臣一二而談也。上違豫以來,重煩聽斷,庶務允輯,中外賴焉。
    比聞流議喧傳,上疾未間,言或荒忽,承顏之禮,時有所闕,殿下幾至不能容覆。外臣罔測,謂之然矣。然竊慮小人乘間,幸兩宮如是,陰為交鬥,以生他事。殿下察其素履,知其有疾,故當責中臣之輔助【三二】,擇太醫之調理。又聞上意自倦服藥,以致醫工久無效驗,或者苦其瞑眩【三三】,斯亦常情。誠恐奉御之人,但能備禮,不敢強之以服餌,積日之深,其誤不細。惟殿下廣乎容納之度【三四】,忘其惰慢之禮,親閱湯劑,力為調治【三五】,強之以嚴威,照之以恩愛,如此人神和悅,得不降祐!上之起居,必遂安適。不然恩禮中闋,慈孝兩失,人言不已,天下何觀?其如先帝何!三十年保育之功,一朝而棄,臣竊為殿下惜之。臣重思療治之法,即如是言,萬世之計,敢不為殿下陳論!
    漢馬皇后畢明帝世,克全美德,以至鞠養章帝,勞瘁過於所生,母子慈愛,始終無纖芥之隙,章帝終為賢聖之主,其保助亦已明矣。史冊書美,世遠益光。臣伏願殿下循修以為法度,念先帝之顧託,體聖躬之憂危【三六】,宮中間言,不可不察。方四海顒顒,日期振治,萬機取決,不可遲疑。雖神宇暫勞,而宋祚安矣。俟上躬和平還居,清淨燕間,和洽壽考,豈不休哉!況淮陽王及諸孫天資純篤,宜均撫育,以盡愛慈。繼繼承承,本根為重,儲副之位,安可暫虛!殿下宜上承天意,下順人心,謀及輔臣,助成君德,早議建立,旁絕闚〈門俞〉,則廟社之福,天下之幸也!
    并以書勸帝盡孝道,親藥物,開陳切至,多人所難言。又乞蚤建東宮,其書曰:「陛下踐祚以來,聖體違豫,雖天光臨下,而德音鮮聞,萬機之事,未嘗可否,悉付中書、密院,皇太后關決於中。自非輔臣承旨,兩制、近侍亦不得造簾箔之下,況缙遠之臣耶!如是爵賞刑威一歸于政府,使政府盡公則已,脫有差繆,何由取正?下情所以壅閉,中外所以慊然不安也。為陛下謀者,莫若早建元良內輔,號令威福,自中而出,人知所歸,而下無異心,此當今之速效也。漢文帝即位之初,有司請預建太子。以文帝英睿之君,景帝賢明之嗣,尚以不豫建為憂,誠有謂也。況淮陽王天資穎悟,法當寵嫡,宜豫建立,以固本根,旁絕闚〈門俞〉,慰安人心,斯萬世之利也。伏望陛下廓開聰聽,俯納愚忠,審權柄不可移于下,思機會不可失其時,法漢文豫建之策,為廟社長久之計,上有聖后之翊輔,下有元良之倚賴。陛下高拱巖廊,仰成庶政,泰山之安,何以喻此!如此則游心清淨,不言而化,人神胥悅,天意昭輔,勿藥之喜,計日而可期矣!」方帝疾甚時,云為多乖錯,往往觸忤太后,太后不能堪。
    左右讒間者,或陰有廢立之議。昭陵既復土,韓琦歸自陵下,太后遣中使持一封文書付琦,琦啟之,則帝所寫歌詞并宮中過失事,琦即對使者焚毀,令復奏曰:「太后每說官家心神未寧,則語言舉動不中節,何足怪也!」及進對簾前,太后嗚咽流涕,具言之,且曰:「老身殆無所容,須相公作主!」琦曰:「此病故耳,病已,必不然。子病,母可不容之乎?」太后不懌。歐陽修繼言曰:「太后事仁宗數十年,仁聖之德,著於天下。婦人之性,鮮不妬忌。昔溫成驕恣,太后處之裕如,何所不容。今母子之間而反不能忍耶?」太后曰:「得諸君如此,善矣。」修曰:「此事何獨臣等知之,中外莫不知也。」太后意稍和。修又言曰:「仁宗在位歲久,德澤在人,人所信服。故一日晏駕,天下稟承遺命,奉戴嗣君,無一人敢異同者。今太后深居房帷,臣等五六措大爾,舉動若非仁宗遺意,天下誰肯聽從!」太后默然。
    他日琦等見帝【三七】,帝曰:「太后待我無恩。」對曰:「自古聖帝明王,不為少矣,然獨稱舜為大孝。豈其餘盡不孝也?父母慈愛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惟父母不慈愛而子不失孝,乃可稱爾。政恐陛下事太后未至,父母豈有不慈愛者!」帝大悟,自是亦不復言太后短矣【三八】。焚歌詞,據韓琦家傳,謂焚歌詞時琦在陵下【三九】,恐不然。別錄稱在中書,今略加刪潤,其他則據蘇轍龍川別志。但別志云【四○】:大臣有不預立皇子者【四一】,陰進廢立之計。既不出主名【四二】,深恐必無之,或當時宦官輩私有此議,非大臣也。如家傳所載太后問昌邑王,亦竟不知何人為太后言此,今輒改為左右讒間者【四三】,庶不失事實。別志【四四】又云歐陽修獨見帝。按家傳則云韓琦獨見,其勸帝盡禮於太后,語意略同。今改為琦等共云云,或得其事之實也。案:續通鑑綱目及琦、修本傳,俱以進諫兩宮為七月間事,當以此書為確。
    先是,十月,輔臣請如乾興故事,隻日召侍臣講讀,上曰:「當俟祔廟畢,擇日開經筵。」尋有詔,直須來春。司馬光以為學者帝王首務,不宜因寒暑廢,上納其言。
    十二月己巳,始御延英閣,案:宋時無延英閤,當從宋史作邇英。召侍讀、侍講講論語,讀史記。呂公著講「學而時習之」,曰:「說命:『王人求多聞,時惟建事,學於古訓,乃有獲。』然則人君之學,當觀自古聖賢之君如堯、舜、禹、湯、文、武之所用心,以求治天下國家之要道,非若博士諸生治章句、解訓詁而已。」又講「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公著言:「自天子至於庶人,皆須朋友講習。然士之學者,以得朋為難,故有朋自遠方來,則以為樂。至於王人之學【四五】,則力可以致當世之賢者,使之日夕燕見,講勸於左右;又以左右之賢為未足,於是乎訪諸巖穴,求諸滯淹,則懷道抱德之士,皆不遠千里而至。此天子之朋友自遠方來者也,其樂亦大矣。」又講「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公著言:「在下而不見知於上者,多矣。然在上者,亦有未見知於下者也。故古之人君,令有未孚,心有未服,則反身修德,而不以慍怒加之。如舜之誕敷文德,文王之皇自敬德也。」劉敞讀史記至「堯授舜以天下」,因陳說曰:「舜至側微也,堯越四岳禪之以位,天地享之,百姓戴之,非有他道,惟其孝友之德,光於上下。何謂孝友?善事父母為孝,善事兄弟為友。」辭氣明暢,上竦然改容,知其以諷諫也。左右屬聽者皆動色,即日傳其語於外。既退,王珪謂敞曰:「公直言至此乎!」太后聞之,亦大喜。劉敞事據行狀附見。
    乙亥,淮陽王頊出閣。王辭兩宮,悲泣不自勝,太后亦泣,慰諭遣之。自是日再入朝。
    以仁宗御書藏寶文閣,命翰林學士王珪撰記立石。
    己卯,詔以國子博士陳舜俞制科第四等,著作佐郎安燾常中進士科第三人,與免遠官,自今著為例。燾,開封人也。
    庚辰,命翰林學士王珪、賈黯、范鎮撰仁宗實錄,集賢校理宋敏求、直祕閣呂夏卿、祕閣校理韓維兼充檢討官,入內都知任守忠管勾。敏求時知亳州,召用之。
    辛巳,詔審官院:「應京朝官有親戚妨倽合迴避,如到任未及一年,即與對移;本縣官相妨礙,本州別縣對移;本州官相妨礙,於鄰路對移。及一年以上者,除祖孫及期已上親依此對移外,其他親戚即候成資放罷。令樞密院、三班院並準此施行。」
    庚寅,詔:「京師老疾孤窮匄者,雖有東、西福田院,給錢米者才二十四人。可別置南、北福田院,并東、西各蓋屋五十間,所養各以三百人為額。歲出內藏五千貫給之。」其後又賜以泗洲大聖塔施利錢,增為八千貫。(龍川別志云:英宗母曰仙遊縣君任氏,典匄者。治平中置福田院,由此故也。)
    是歲,天下戶一千二百四十六萬二千三百一十,丁二千六百四十二萬一千六百五十一,夏、秋稅一千九百二十八萬四千二百六十五石,以災害放七十二萬四千六百三十三石。
    斷大辟千六十六人。
    注  釋
    【一】自鄉來減省悉為虛設按司馬光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六論進賀表恩澤劄子無「自」字,「鄉」作「曏」,疑「自」字為「曏」字頭「日」之形誤。
    【二】足以法天地之易簡「地」原作「下」,「易簡」原倒,據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同卷上殿劄子二道改乙。
    【三】億兆羣生「生」原作「臣」,據同上書改。
    【四】祁國公賜名顥「賜名顥」三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六訓導皇子補。「祁國公」下原有清人所加案語「案仲糾同時改賜名顥」,現刪去。
    【五】大寧郡公仲恪「大寧郡公」四字原脫,據同上二本及同上書補。
    【六】仁宗見小龍纏其汲綆而出「綆」字原脫,據歐陽修歐陽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九奏事錄補。
    【七】柳搖真「柳」原作「仰」,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八】皇子「皇」原作「王」,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長編紀事本末卷五六訓導皇子改。
    【九】臣欲乞朝廷先正陶等名位「乞」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一○】天人顧享之際「顧」原作「願」,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一一】堂後官至員外郎「至」字原脫,據宋會要職官三之二五補。
    【一二】今後如任內職事修舉「修」原作「條」,據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一三】今乃疾狀如此「今乃疾」三字原脫,據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七醫官第二劄子補。
    【一四】不肯盡心也「肯」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補。
    【一五】憎良藥而不受者「藥」原作「醫」,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一六】召募四方名醫「名」原作「明」,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一七】樂曰大仁之舞「大」原作「太」,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下改。
    【一八】推仁愛惻怛之誠以加之也「推」原作「惟」,「仁愛惻怛」原倒作「惻怛仁愛」,「誠」下原有一「有」字,據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七上皇太后疏改、乙、刪。
    【一九】賈貴人之子炟「炟」原作「烜」,據同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及後漢書卷三肅宗孝章帝紀改。
    【二○】人不必生子同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作「人不必自生子」,後漢書卷一○上皇后紀作「人未必當自生子」。
    【二一】章帝亦孝性淳篤「章帝」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七上皇太后疏補。
    【二二】微相猜望「猜」,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俱作「責」。
    【二三】危於累卵「累卵」原倒,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乙正。
    【二四】使有絲毫之隙「使」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五】若其有疾「其」字原脫,據同上書補。
    【二六】莫若精擇醫工一二人「工」原作「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書改。
    【二七】漢章帝「章」下原有「皇」字,據宋本、宋撮要本及溫國文正司馬公文集卷二七上皇帝疏刪。
    【二八】賈氏親族「親」原作「宗」,據宋撮要本、閣本及同上書改。
    【二九】出入腹我「腹」原作「復」,據宋撮要本及同上書、詩經小雅蓼莪改。
    【三○】四者之繼「者」原作「海」,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三一】主宣陰教「主」原作「應」,據同上三本改。
    【三二】故當責中臣之輔助「當」原作「常」,據同上三本改。
    【三三】或者苦其瞑眩按宋本、宋撮要本作「然病者苦其瞑眩」。
    【三四】惟殿下廣乎容納之度「殿」原作「陛」,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三五】力為調治「力」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補。
    【三六】體聖躬之憂危「躬」原作「功」,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三七】他日琦等見帝「他日」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編年綱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補。
    【三八】自是亦不復言太后短矣「短」原作「事」,據同上二本、二書及蘇轍龍川別志卷下改。
    【三九】謂焚歌詞時琦在陵下「時」字原脫,據宋撮要本補。
    【四○】但別志云「但別志」三字原脫,據同上本補。
    【四一】大臣有不預立皇子者「不」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龍川別志卷下補。
    【四二】既不出主名「名」原作「命」,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四三】今輒改為左右讒間者「輒」原作「轍」,據宋撮要本改。
    【四四】別志「別」字原脫,據宋本、宋撮要本及上文補。
    【四五】至於王人之學「人」原作「者」,據宋本、宋撮要本、閣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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