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國策卷二十 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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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惠文王三十年
趙惠文王三十年,相都平君田單〔一〕問趙奢曰:「吾非不說將軍之兵法也,所以不服者,獨將軍之用眾。用眾者,使民不得耕作,糧食輓賃〔二〕不可給也。此坐而自破之道也,非單之所為也。單聞之,帝王之兵,所用者不過三萬,而天下服矣。今將軍必負十萬、二十萬之眾乃用之,此單之所不服也。」
〔一〕 鮑本「都平」作「平都」,下同。○ 按史,單無都平之稱。魏策三言平都,今從之。又按,孝成元年,單將趙師攻燕,二年為相。蓋相平都而將之,實自惠文。至孝成,乃攻燕復相也。正曰:史趙世家,惠文王三十三年卒,孝成王元年,田單將趙師攻燕及韓,二年,田單為相。此稱都平君,是仍齊相之稱。都平,即安平也,故大事記俱作安平君。魏策長平之役,平都君云云,不言是田單也。惠文三十年,正趙奢破秦軍閼與後一歲,單未至趙也。疑三十年下有缺文。
〔二〕 鮑本賃,所稅於民者。
馬服曰〔一〕:「君非徒不達於兵也〔二〕,又不明其時勢〔三〕。夫吳干之劍〔四〕,肉試則斷牛馬,金試則截盤匜〔五〕;薄之柱上而擊之〔六〕,則折為三,質〔七〕之石上而擊之,則碎為百。今以三萬之眾而應強國之兵,是薄柱擊石之類也〔八〕。且夫吳干之劍材,難〔九〕夫毋〔一0〕脊之厚,而鋒不入;無脾〔十一〕之薄,而刃不斷。兼有是兩〔一二〕者,無釣〈咢,中"亏改干"〉鐔蒙須〔一三〕之便,操其刃而刺,則未入而手斷。君無十餘〔一四〕、二十萬之眾,而為此釣咢鐔蒙須之便,而徒以三萬行於天下,君焉能乎?且古者,四海之內,分為萬國。城雖大,無過三百丈〔一五〕者;人雖眾,無過三千家者。而以集〔一六〕兵三萬,距此奚難哉!今取古之為萬國者,分以為戰國七,能〔一七〕具數十萬之兵,曠日持久,數歲,即君之齊已〔一八〕。齊以二十萬之眾攻荊,五年乃罷。趙以二十萬之眾攻中山,五年乃歸〔一九〕。今者,齊、韓相方〔二0〕,而國圍攻焉,〔二一〕豈有敢曰,我其以三萬救是者乎哉?今千丈之城,萬家之邑相望也,而索〔二二〕以三萬之眾,圍千丈之城,不存其一角〔二三〕,而野戰不足用也〔二四〕,君將以此何之?」都平君喟然太息曰:「單不至也〔二五〕!」
〔一〕 鮑本「曰」上有「君」字。○ 補曰:馬服,注見秦策。張華曰,趙奢家在邯鄲西山上,謂之馬服山。 札記丕烈案:馬服,即馬服君也。后有。
〔二〕 鮑本兵,則吳干之喻。
〔三〕 鮑本時勢,則萬國、七國之異。
〔四〕 姚本續云:荀子注引作「吳干將之劍」。 鮑本吳王使干將鑄之,故云。
〔五〕 鮑本匜,盥器。補曰:荀子作「劙盤盂」。注,銅器,引策文。
〔六〕 鮑本薄,猶迫。補曰:薄,音搏。
〔七〕 鮑本質,以石為鑕。
〔八〕 鮑本「類」作「謂」。○ 補曰:言劍雖利,然薄之於柱,質之於石而擊之,則不敵於柱石之堅,必折且碎。一本,「之謂」作「之類」。荀子注引「吳干將」。
〔九〕 鮑本材,謂脊脾之類,不易得也。
〔一0〕鮑本「毋」作「無」○ 補曰:「無」通。 札記丕烈案:吳補亦未是也。下句乃以「無」為「毋」。「難」字屬此句讀,連上者非。
〔一一〕鮑本脾,近刃處。
〔一二〕鮑本「兩」作「二」。○
〔一三〕姚本曾作「頃」,下同。 鮑本「釣」作「鉤」。「〈咢,中"亏改干"〉」作「罕」,又改作「竿」。○ 鉤,劍頭鐶。竿,與「〈木竿〉」同。集韻,柄也。鐔,珥鼻也。蒙須,疑為劍繩,猶蒯緱也。爾雅,「草有夫須」,蓋以草為繩。正曰:鉤,亦劍屬。一本作「〈咢,中"亏改干"〉」,是,下同。「咢」與「鍔」同,刃鋒也。姚云,曾本「須」作「頃」,亦未詳。補曰:鐔,徐心反。 札記今本「釣」作「鉤」。
〔一四〕鮑本正曰:恐即上文「萬」字。 札記丕烈案:吳說非是也,此不當改。
〔一五〕姚本集作「三丈」。
〔一六〕鮑本集,言平時團集,非烏合也。
〔一七〕鮑本「能」上補「不」字。○
〔一八〕鮑本言以三萬拒數十萬,必敗亡也。齊嘗為燕昭所破,故云。正曰:「能具」云云,即下云齊以二十萬眾攻荊五年之事。
〔一九〕鮑本此言雖眾猶不亟得志,況三萬乎?
〔二0〕鮑本方,猶比,猶敵。
〔二一〕鮑本兩國或圍或攻。
〔二二〕鮑本索,猶求。
〔二三〕鮑本言城大兵少,曾不處城之一角,豈能合圍?
〔二四〕鮑本既不能圍,亦不可戰。
〔二五〕鮑本至,猶及也,言慮不及此。彪謂:兵不期少多,商敵為數耳。單也以少擊眾,奇兵也。奢也以眾敵眾,正兵也。論兵者當以正為常,而用之則務出奇。奇不可論也。單也狃於即墨之勝,欲以奇為常而廢正,此其論所以屈也。補曰:兵不期少多,商敵為數,此論是矣。而有所未盡,以其論兵而不論將也。單之破燕,蓋乘眾之憤懈,而設奇駭之。奢之救閼與,曰道遠險狹,猶兩鼠鬥穴中,將勇者勝。其後卒以計敗秦。而長平之役,括以四十五萬之眾,而不免於白起。將善則能以少而勝,不善則雖多而亦敗爾。雖然,人知少之害而未知多之累。曹操以八十萬而敗于赤壁,將非不善也。故韓信之論高帝曰,「不過能將十萬」,而多多益辦,獨信能之。論兵者可以不知將哉?
趙使机郝之秦
趙使机郝〔一〕之秦,請相魏冉。宋突〔二〕謂机郝曰:「秦不聽,樓緩必怨公〔三〕。公不若陰辭〔四〕樓子曰:『請無急秦王。〔五〕』秦王見趙之相魏冉之不急也〔六〕,且不聽公言也〔七〕,是事而不成〔八〕,魏冉固德公矣。」〔九〕
〔一〕 鮑本「机郝」作「仇赫」。○ 下同。史作「仇液」。補曰:「仇」訛。 札記丕烈案:東周策有「仇赫之相宋」,鮑所據也。此文史記作「仇液」。索隱曰,戰國策作「朹郝」。蓋一人而記別也。考後策有「齊人戎郭、宋突謂仇郝曰」,又有「令仇郝相宋」,即此。「机」者,「朹」之別體,於「仇」為同字。「郝」、「赫」、「液」,聲之轉也。
〔二〕 鮑本齊人,郝客。正曰:無據。史作「宋公」,索隱引策云「宋交」。
〔三〕 鮑本秦時已相緩。
〔四〕 鮑本辭,告之也。
〔五〕 鮑本昭王。言為緩故,請之不力。
〔六〕 鮑本無「也」字。○
〔七〕 鮑本公,謂郝。
〔八〕 鮑本「成」下補「以德樓子事成」六字。○ 以史補此六字。補曰:史此下有「以德樓子事成」六字,恐策有缺文。
〔九〕 鮑本穰侯傳有,云秦昭七年。此二十六年。補曰:史,趙人樓緩來相秦,數不利,乃使仇液云云。於是仇液從之,而秦果免樓緩,而魏冉相。
齊破燕趙欲存之
齊破燕〔一〕,趙欲存之。樂毅謂趙王曰:「今無約而攻齊,齊必讎趙〔二〕。不如請以河東易燕地於齊〔三〕。趙有河北,齊有河東〔四〕,燕、趙必不爭矣。是二國親也。以河東之地強齊〔五〕,以燕以〔六〕趙輔之〔七〕,天下憎之〔八〕,必皆事王以伐齊。是因天下以破齊也。」王曰:「善。」乃以河東易齊,楚、魏憎之,令淖滑、惠施之趙,請伐齊而存燕。〔九〕
〔一〕 鮑本之、噲之亂。燕七年,此十二年。
〔二〕 鮑本不約與國而獨攻齊,故齊怨。若有與同攻,則怨有所分矣。
〔三〕 鮑本齊破燕,所謂地近趙,趙以河東易之。
〔四〕 鮑本此二非郡。
〔五〕 鮑本言齊得河東則益強。
〔六〕 姚本劉去「以」字。
〔七〕 鮑本與之易地,是助之也。
〔八〕 鮑本害其強。
〔九〕 鮑本補曰:大事記,按樂毅傳,毅賢好兵,趙人舉之。及武靈王有沙丘之亂,乃去趙適魏。毅嘗事趙也。又云,趙納公子職于燕,世家不書其立,蓋燕人不受也。
秦攻趙藺離石祁拔
秦攻趙,藺、離石、祁拔。趙以公子郚〔一〕為質於秦,而請內焦〔二〕、黎〔三〕、牛狐之城〔四〕,以易藺、離石、祁於趙〔五〕。趙背秦,不予焦、黎、牛狐。秦王〔六〕怒,令公子繒請地。趙王乃令鄭朱對曰:「夫藺、離石、祁之地,曠遠於趙,而近於大國。有先王之明與先臣之力,故能有之。今寡人不逮〔七〕,其社稷之不能恤,安能收恤藺、離石、祁乎?寡人有不令之臣,實為此事也,非寡人之所敢知。」〔八〕卒倍秦。
〔一〕 鮑本補曰:音吾。
〔二〕 姚本一作「應」。 鮑本弘農郡有焦城。正曰:大事記據此。愚疑非此地。
〔三〕 鮑本東郡有黎,即黎陽。
〔四〕 鮑本地缺。
〔五〕 鮑本「趙」作「秦」。○ 札記今本「趙」作「秦」,乃誤涉鮑也。
〔六〕 鮑本昭。
〔七〕 鮑本不及先王。
〔八〕 鮑本補曰:鄭朱之對,辭氣類左氏。
秦王大怒,令衛胡易〔一〕伐趙,攻閼與〔二〕。趙奢將救之。〔三〕魏令公子咎以銳師居安邑,以挾秦〔四〕。秦敗於閼與,反攻魏幾〔五〕,廉頗救幾,大敗秦師。〔六〕
〔一〕 鮑本史無「易」字。補曰:秦紀,「中更胡傷」,說見後。 札記丕烈案:「易」當作「昜」,「昜」「傷」同字。
〔二〕 鮑本後志,上黨涅有閼與。補曰:大事記,潞州絧鞮縣西北,閼與震。閼,阿葛切。與,音預。
〔三〕 鮑本此二十九年,破趙閼與下。
〔四〕 鮑本挾,牽制之。正曰:夾持之。
〔五〕 鮑本魏將。正曰:幾,邑名。正義云,或屬齊,或屬魏,當在相、潞之間。幾音機,一音祈。
〔六〕 鮑本補曰:按西周策,蘇厲謂周君曰,敗韓、魏,殺犀武,攻趙,取藺、離石、祁者,皆白起。則此舉乃起將也。按顯王四十一年,秦敗趙,殺趙相,取離石。赧王二年,秦拔趙藺,虜趙莊藺引。而此言取二城,在伊闕戰後,史載於赧王三十四年。豈戰國地里不常,後復屬趙,而今為秦所拔歟?赧之三十四年,當惠文十八年。前一年秦拔我兩城,是年秦拔我石城。豈即此三邑,而石城即離石邪?末言戰閼與攻幾事,皆因此。按史,趙奢攻秦閼與,在惠文二十九年,廉頗攻幾,在惠文二十三年。今策戰閼與而後攻幾,前後不同。大事記謂,幾本屬魏,廉頗取之,自是遂屬趙。秦師既為趙奢所敗,師還,因擊幾,故下文稱救幾也。又按,秦紀,中更胡傷攻趙閼與,在趙奢破秦次年。年表,秦擊我閼與,城不拔,是再攻閼與也。與策亦舛。大事記從史書之而不辨,當詳之。
富丁欲以趙合齊魏
富丁〔一〕欲以趙合齊、魏,樓緩欲以趙合秦、楚。富丁恐主父之聽樓緩而合秦、楚也。
〔一〕 鮑本趙人。
司馬淺〔一〕為富丁謂主父曰:「不如以順齊〔二〕。今我不順齊伐秦,秦、楚必合而攻韓、魏〔三〕。韓、魏告急於齊,齊不欲伐秦〔四〕,必以趙為辭〔五〕,則〔六〕伐秦者趙也,韓、魏必怨趙。齊之兵不西〔七〕,韓必聽秦違齊〔八〕。違齊而親〔九〕,兵必歸於趙矣。今我順而齊不西,韓、魏必絕齊,絕齊則皆事我。且我順齊,齊無而西〔一0〕。日者〔一一〕,樓緩坐魏〔一二〕三月,不能散齊、魏之交〔一三〕。今我順而齊、魏果西,是罷〔一四〕齊敝秦也,趙必為天下重國。」主父曰:「我與三國攻秦〔一五〕,是俱敝也」。曰:「不然。我約三國而告之秦〔一六〕,以未構〔一七〕中山也〔一八〕。三國欲伐秦之果也,必聽我,欲和我〔一九〕。中山聽之,是我以王因〔二0〕饒中山而取地也〔二一〕。中山不聽,三國必絕之,是中山孤也。三國不能和我,雖少出兵可也。我分兵而孤樂〔二二〕中山,中山必亡〔二三〕。我已亡中山,而以餘兵與三國攻秦,是我一舉而兩取地於秦、中山也。」〔二四〕
〔一〕 鮑本趙人。
〔二〕 鮑本齊本欲伐秦,今順之。
〔三〕 鮑本無齊之難,因得取其鄰也。
〔四〕 鮑本上言順齊伐秦,此又言齊不欲伐者,前時秦、楚未合,今合故也。
〔五〕 鮑本以趙不順齊伐秦告二國。
〔六〕 鮑本「則」下補「不」字。○ 補曰:「則」下宜有「不」字。
〔七〕 鮑本不伐秦。
〔八〕 鮑本畏秦故。
〔九〕 鮑本秦親韓。
〔一0〕鮑本「而」作「不」。○ 補曰:字訛,或上文有誤。 札記今本「而」作「不」,乃誤涉鮑也。
〔一一〕鮑本言昔日。
〔一二〕鮑本時欲離齊、魏。坐,言有所待。
〔一三〕鮑本言二國本親,宜與之伐秦。
〔一四〕鮑本「罷」,「疲」同。
〔一五〕鮑本韓、魏、齊為三。
〔一六〕鮑本衍「秦」字。補曰:恐衍。
〔一七〕鮑本「構」作「講」。○ 元作御名。
〔一八〕鮑本此言可以少出兵也。此二十七年,趙破中山,未滅也,趙宜自備。
〔一九〕鮑本使趙與中山講。
〔二0〕鮑本「王因」作「三國」。○ 補曰:當作「三國」,字訛。
〔二一〕鮑本饒,猶益也。以三國欲和我,故益得取地於中山。
〔二二〕鮑本衍「樂」字。補曰:字誤,或衍。
〔二三〕鮑本「亡」作「之」。○ 之,猶去。補曰:一本「之」作「亡」,是。
〔二四〕鮑本補曰:中山,說見齊策。此策當在上章之前,多誤字。「為富」之「為」,去聲。
魏因富丁且合於秦〔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富丁欲以趙合齊魏》連篇,鮑本另列一篇,據文義,從鮑本。
魏因富丁且合於秦〔一〕,趙恐,請效地於魏而聽薛公〔二〕。教子欬〔三〕謂李兌曰:「趙畏橫之合也〔四〕,故欲效地於魏而聽薛公。公不如令主父以地資周最,而請相之於魏。周最以天下辱〔五〕秦者也,今相魏,魏、秦必虛矣〔六〕。齊、魏雖勁,無秦不能傷趙。魏王〔七〕聽,是輕齊也〔八〕。秦、魏雖勁,無齊不能得趙。此利於趙而便於周最也。」
〔一〕 鮑本丁本欲以趙合齊、魏,今魏欲因以合秦,趙不聽故。
〔二〕 鮑本文,時合齊、魏。
〔三〕 鮑本或者「教之欬」,趙人。正曰:無考。
〔四〕 鮑本合秦,故言橫。
〔五〕 鮑本「辱」作「厚」。○ 札記丕烈案:「厚」字誤。
〔六〕 鮑本厚秦而舍之相魏,秦必惡之,故二國不合。虛,言其不合也。
〔七〕 鮑本哀。正曰:襄。
〔八〕 鮑本齊亦重最故。正曰:最於齊厚,語見周策。魏用齊所厚以為相,是輕齊也。
魏使人因平原君請從於趙
魏使人因平原君請從於趙。三言之,趙王不聽。出遇虞卿曰:「為〔一〕入必語從。」虞卿入,王曰:「今者平原君為魏請從,寡人不聽。其於子何如?」虞卿曰:「魏過矣。」王曰:「然,故寡人不聽。」虞卿曰:「王亦過矣。」王曰:「何也?」曰:「凡強弱之舉事,強受其利,弱受其害。今魏求從,而王不聽,是魏求害,而王辭利也。臣故曰,魏過,王亦過矣〔二〕。」
〔一〕 鮑本為,為我。
〔二〕 鮑本「過」下無「矣」字。○ 虞卿傳有。彪謂:虞卿之言,為皆不倍道,非反覆揣摩為人緩頰人也。從之利害正爾。雖微平原之說,卿亦必云爾。終之趙利魏亦利矣。惟不能必趙聽己,從而先有輕發,則是有受害之形也。
平原君請馮忌
平原君請〔一〕馮忌〔二〕曰:「吾欲北伐上黨,出兵攻燕,何如?」馮忌對曰:「不可。夫以秦將武安君公孫起〔三〕乘七勝之威〔四〕,而與馬服之子戰於長平之下,大敗趙師,因以其餘兵,圍邯鄲之城。趙以亡敗之餘眾,收破軍之敝守〔五〕,而秦罷於邯鄲之下,趙守而不可拔者〔六〕,以〔七〕攻難而守者易也。今趙非有七克之威也,而燕非有長平之禍也。今七敗之禍未復,而欲以罷〔八〕趙攻強燕,是使弱趙為強秦之所以攻,而使強燕為弱趙之所以守。而強秦以休兵〔九〕承趙之敝,此乃強吳之所以亡,而弱越之所以霸。故臣未見燕之可攻也。」平原君曰:「善哉!」
〔一〕 姚本劉本,「請」作「謂」。 鮑本「請」作「謂」。○
〔二〕 鮑本後稱「外臣」,知非趙人。
〔三〕 鮑本補曰:即白起,前有。
〔四〕 鮑本勝趙。
〔五〕 鮑本敝守,守邯鄲。
〔六〕 鮑本「者」上有「然」字。○ 言所以然。 札記丕烈案:「然者」,上有。
〔七〕 鮑本無「以」字。○
〔八〕 鮑本罷,音疲。
〔九〕 鮑本休息之兵。
平原君謂平陽君
平原君謂平陽君曰:「公子牟〔一〕游於秦,且東〔二〕,而辭應侯〔三〕。應侯曰:『公子將行矣,獨無以教之乎?』曰:『且微君之命命之也,臣固且有效於君。夫貴不與富期,而富至;富不與粱肉期,而粱肉至;粱肉不與驕奢期,而驕奢至;驕奢不與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應侯曰:『公子之所以教之者厚矣。』僕〔四〕得聞此,不忘於心。願君之亦勿忘也。」平陽君曰:「敬諾。」〔五〕
〔一〕 鮑本魏公子。即下魏牟。若莊子所稱中山者,不與應侯同時。正曰:按莊子,「中山公子牟謂瞻子」下云,「魏牟,萬乘之公子也」。是中山公子牟,即魏牟,非二人也。又云「公孫龍問於魏牟」。公孫龍,平原君之門,正應侯同時也。史,赧王四十九年,范睢為相,封應侯。赧王之元年,之、噲死,莊子書及稱之、噲。則魏牟之上及莊子,下及應侯,無疑。
〔二〕 鮑本東歸魏。
〔三〕 鮑本正曰:說苑載此,以為公子牟謂穰侯。
〔四〕 鮑本僕,平原自稱。
〔五〕 鮑本彪謂:此言者,富貴之金石也。有能書諸紳,銘之几杖,勒之盤盂,則何亡國敗家之有?補曰:魏牟嘗言身居江海,心在魏闕。瞻子告以重生則利輕,則曰雖知而未能自勝,於是又得夫重傷之說焉。故莊子許其雖未至道,可謂有其意,其人可知矣。所以告范睢者,亦以富貴驕奢警之。是時,睢方擅秦權,廣身封,快意恩讎,沉於富貴。公子特自其所急者言之,其微旨固非睢所得聞也。正曰:此五章平原君,皆當與平原君不受封諸章相次,舊策所載是矣。
秦攻趙於長平
秦攻趙於長平,大破之,引兵而歸。因使人索六城於趙而講〔一〕。趙計未定。樓緩新從秦來,趙王與樓緩計之曰:「與秦城何如?不與何如?」樓緩辭讓曰:「此非人〔二〕臣之所能知也。」王曰:「雖然,試言公之私。」樓緩曰:「王亦聞夫公甫文伯母乎?公甫文伯官於魯,病死。婦人為之自殺於房中者二八。其母聞之,不肯哭也。相室曰:『焉有子死而不哭者乎?』其母曰:『孔子,賢人也,逐於魯,是人〔三〕不隨。今死,而婦人為死者十六人〔四〕。若是者,其於長者薄,而於婦人厚?』故從母言之,之〔五〕為賢母也;從婦言之,必不免為妒婦也。故其言一也,言者異,則人心變矣。今臣新從秦來,而言勿與,則非計也;言與之,則恐王以臣之為秦也。故不敢對。使臣得為王計之,不如予之。」王曰:「諾。」
〔一〕 鮑本「講」作「媾」,又改作「講」。○ 史書此事在邯鄲圍解後。按邯鄲之圍,非秦德趙而解也,趙賴魏之力爾。何事朝秦而講以六城?此策以長平破,懼而賂之,是也。
〔二〕 鮑本衍「人」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新序無。
〔三〕 鮑本稱是人,不子之也。
〔四〕 鮑本補曰:正義云,相室、傅姆之類。愚按,檀弓文伯之喪,敬姜據其床而不哭曰云云,與樓緩之言相出入。辯士之言或過。史及新序並作「二人」,是。上文「八」字,乃「人」字之訛。 札記丕烈案:吳說非也。史記、新序「二人」,皆「二八」之訛。
〔五〕 鮑本「之」字不重。○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故從母言之,是為賢母;從妻言之,是必不免為「妒妻」。新序有兩「是」字,無兩「之」字。此當「必」上脫一「之」字。
虞卿聞之,入見王,王以樓緩言告之。虞卿曰:「此飾說也〔一〕。」秦既解邯鄲之圍,而趙王入朝,使趙郝〔二〕約事於秦,割六縣而講〔三〕。王曰:「何謂也?」虞卿曰:「秦之攻趙也,倦而歸乎?王以〔四〕其力尚能進,愛王而不攻乎?」王曰:「秦之攻我也〔五〕,不遺餘力矣,必以倦而歸也。」虞卿曰:「秦以其力攻其所不能取,倦而歸。王又以其力之所不能攻以資之,是助秦自攻也。來年秦復攻王,王無以救矣。」
〔一〕 鮑本猶飾辯。
〔二〕 姚本音釋,作「赦」。
〔三〕 鮑本原注衍「秦既解邯鄲之圍而趙王入朝使趙郝約事於秦割六縣而講」二十四字。○ 補曰:此二十四字脫簡誤在此,史以為章首者。此策實非邯鄲圍解後事也。 札記丕烈案:史記以此篇列後秦趙戰長平趙不勝篇之下,首有此二十四字。此下至「其勢必無趙矣」,「樓緩」盡為「趙郝」,列於前;下接「趙計未定」,至「此飾說也」;下接「王必無與」,至末。新序亦如此。考此,乃策文先後,本不與史記同,或就此間標史記文而誤入正文,遂致與「趙計未定」上文複出。吳氏以為脫簡者,非是。當刪此二十四字。其餘次序仍策文之舊。
〔四〕 姚本錢、劉去「王以」字,添「亡」字。
〔五〕 札記今本「攻」誤「伐」。
王又以虞卿之言告樓緩〔一〕。樓緩曰:「虞卿能盡知秦力之所至乎〔二〕?誠知秦力之不至〔三〕,此彈丸之地,猶不予也,令秦來年復攻王,得無割其內而媾乎?」王曰:「誠聽子割矣,子能必來年秦之不復攻我乎?」樓緩對曰:「此非臣之所敢任也。昔者三晉之交於秦,相善也。今秦釋韓、魏而獨攻王,王之所以事秦必不如韓、魏也。今臣為足下解負親之攻〔四〕,啟關通敝〔五〕,齊交韓、魏〔六〕。至來年而王獨不取於秦〔七〕,王之所以事秦者,必在韓、魏之後也。此非臣之所敢任也。」
〔一〕 鮑本史云樓緩事。正曰:史云趙郝,新序同,止「其勢必無趙矣」。 札記丕烈案:此策文與史記不同,策無趙郝。新序出史記,說見上。
〔二〕 鮑本至,猶及也。虞卿言秦力倦而歸,謂秦力所及止是耳。秦力豈止是而已乎?
〔三〕 鮑本「誠」下補「不」字,「之」下「不」作「所」。○ 札記今本「誠」下有「不」字,「之」下有「所」字,乃誤涉鮑也。丕烈案:史記、新序作「誠知秦力之所不至」。
〔四〕 鮑本趙嘗親秦而復負之,故秦攻之,今為媾所以解也。
〔五〕 鮑本「敝」作「弊」。○ 正曰:當作「幣」。 札記今本「敝」作「幣」,乃誤涉鮑也。丕烈案:新序作「幣」,史記作「弊」。
〔六〕 鮑本使其交秦與韓、魏等。
〔七〕 鮑本不為秦所取。
王以樓緩之言告。虞卿曰〔一〕:「樓緩言不媾,來年秦復攻王,得無更割其內而媾。今媾,樓緩又不能必秦之不復攻也,雖割何益?來年復攻,又割其力之所不能取而媾也,此自盡之術也。不如無媾。秦雖善攻,不能取六城;趙雖不能守,而不至失六城〔二〕。秦倦而歸,兵必罷〔三〕。我以五城〔四〕收天下以攻罷秦,是我失之於天下,而取償於秦也。吾國尚利,孰與坐而割地,自弱以強秦?今樓緩曰:『秦善韓、魏而攻趙者,必王之事秦不如韓、魏也。』是使王歲以六城事秦也,即坐而地盡矣。來年秦復求割地,王將予之乎?不與,則是棄前貴〔五〕而挑秦禍也〔六〕;與之,則無地而給之。語曰:『強者善攻,而弱者不能自守。』今坐而聽秦,秦兵不敝而多得地,是強秦而弱趙也。以益愈〔七〕強之秦,而割愈弱之趙,其計固不止矣〔八〕。且秦虎狼之國也,無禮義之心。其求無已,而王之地有盡。以有盡之地,給無已之求,其勢必無趙矣。故曰:此飾說〔九〕也。王必勿與。」王曰:「諾。」
〔一〕 鮑本「虞卿」下補「虞卿」二字。○ 補曰:史此下復有「虞卿」二字。 札記丕烈案:新序有。
〔二〕 鮑本上「媾」皆作「講」,「而」作「亦」。○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終不失」,新序作「亦不失」。
〔三〕 鮑本並音疲。
〔四〕 鮑本「五」作「六」。○ 下同。正曰:此五城,與後「五城賂齊」、「得王五城」之「五」,且當從本文。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六城」,新序作「五縣」。考此,當策文作「城」,史記作「縣」,新序出史記。今本史記「城」「縣」錯出。新序後二處亦作「六城」。皆有誤。
〔五〕 鮑本「貴」作「資」。○ 補曰:恐作「資」。史作「功」。 札記今本「貴」作「資」,乃誤涉鮑也。丕烈案:新序作「功」。
〔六〕 鮑本史注「挑戰」為「致師」,則此言禍自我致也。
〔七〕 鮑本衍「愈」字。正曰:新序同,史作「益強」,然有「愈」字亦通。益,謂增益之也。
〔八〕 鮑本言割不止。
〔九〕 鮑本補曰:按此「飾說」二字,與前相應,則文有亂脫無疑。 札記丕烈案:說見上。
樓緩聞之,入見於王,王又以虞卿言告之。樓緩曰:「不然,虞卿得其一,未知其二也。夫秦、趙構難,而天下皆說,何也?曰『我將因強而乘〔一〕弱』。今趙兵困於秦,天下之賀戰者〔二〕,則必盡〔三〕在於秦矣。故不若亟割地求和,以疑天下,慰秦心。不然,天下將因秦之怒,秦〔四〕趙之敝而瓜分之〔五〕。趙且亡,何秦之圖?王以此斷之,勿復計也。」
〔一〕 鮑本乘,猶陵。
〔二〕 鮑本「者」上補「勝」字。○ 正曰:史有「勝」字。 札記丕烈案:新序有。
〔三〕 鮑本無「盡」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新序有。
〔四〕 姚本一作「乘」。 鮑本「秦」作「乘」。○
〔五〕 鮑本分其地如破瓜然。
虞卿聞之,又入見王曰:「危矣,樓子之為秦也〔一〕!夫趙兵困於秦,又割地為和,是愈疑天下,而何慰秦心哉?是不亦大示天下弱乎?且臣曰勿予者,非固勿予而已也。秦索六城於王,王以五城賂齊。齊,秦之深讎也〔二〕,得王五城,并力而西擊秦也〔三〕,齊之聽王,不待辭之畢也。是王失於齊而取償於秦〔四〕,一舉結三國之親〔五〕,而與秦易道也。」趙王曰:「善。」因發虞卿東見齊王〔六〕,與之謀秦。
〔一〕 鮑本為秦計深,而趙勢危。
〔二〕 鮑本嘗爭為帝。正曰:不特此。
〔三〕 姚本劉本去「也」字。
〔四〕 姚本孫本抹去此十字。
〔五〕 鮑本韓、魏本趙與國,與齊為三。
〔六〕 鮑本王建。
虞卿未反,秦之使者已在趙矣。樓緩聞之,逃去。〔一〕
〔一〕 鮑本虞卿傳有,次第不同。先云「秦既解邯鄲」,與今所衍二十四字同。次「虞卿謂趙王曰,秦之攻王也倦而歸乎」止「勢必無趙矣」。次「趙王計未定,樓緩從秦來」止「此飾說也」。次「王必勿與,樓緩聞之」止「緩聞之逃去」。彪謂:虞卿可謂見善明者矣。當趙以四十萬覆於長平之下,凡在趙庭之臣,孰不魄奪氣喪,顧講秦以偷須臾之寧?卿獨為之延慮卻顧,折樓緩之口,挫強秦之心,反使秦人先趙而講。於此亦足以見從者,天下之勢。七國辯士,策必中,計必得,而不失其正,唯卿與陳軫有焉。賢矣哉!正曰:大事記引蘇氏云,虞卿終始事趙,專持從說,非說客也。鮑以卿與陳軫並稱,軫料事明切,不下於卿,其勸懷王賂秦而取償於齊,意亦類此。他雖辯給可善,而言稍浮。至其往來秦、楚,爭寵張儀,徼貴犀首,未離說客之習也!豈卿比哉?
秦攻趙平原君使人請救於魏
秦攻趙,平原君使人請救於魏。信陵君發兵至邯鄲城下,秦兵罷。虞卿為平原君請益地,謂趙王曰:「夫不鬥一卒,不頓〔一〕一戟,而解二國患者,平原君之力也〔二〕。用人之力,而忘人之功,不可。」趙王曰:「善。」將益之地。公孫龍〔三〕聞之〔四〕,見平原君曰:「君無覆軍殺將之功〔五〕,而封以東武城。趙國豪傑之士,多在君之右〔六〕,而君為相國者以親故〔七〕。夫君封以東武城不讓無功〔八〕,佩趙國相印不辭無能,一解國患,欲求益地,是親戚受封,而國人計功也〔九〕。為君計者,不如勿受便。」平原君曰:「謹受令。」乃不受封。〔一0〕
〔一〕 鮑本頓劍之頓。正曰:頓,義見秦策。
〔二〕 鮑本無「也」字。○ 補曰:一本有「也」字。
〔三〕 鮑本趙人,著守白論,莊子稱之。距是遠甚,豈同姓名如公孫弘者乎?正曰:莊子稱公孫龍之學「合同異,離堅白」。而史平原傳,稱公孫龍善為堅白同異之辨。荀卿傳末以為趙人。又見列子等書,同此人也。史稱莊子與梁惠、齊宣同時,楚威王欲以為相。威王元年,當顯王三十年,故大事記以楚相之事附見。下至赧王十七年,趙勝封平原君,則周距平原未遠也。莊子書稱之、噲。之、噲事當宣王末年,赧王元年也。下至魏破秦軍邯鄲時,以為赧王五十八年。則周之稱公孫龍,龍之在平原君門,皆相及也。惟以為仲尼弟子公孫龍者,則誤。蓋相去遠爾。
〔四〕 姚本劉添「聞」字。 鮑本原無「聞」字,補「聞」字。○ 補曰:史有。
〔五〕 鮑本言初封時以公子耳。
〔六〕 鮑本右者,人道所尊。補曰:秦、漢以前,用右為上,如云「位在廉頗右」。
〔七〕 鮑本「親」下補「也」字。○ 正曰:「故」句。史作「親戚故也」。
〔八〕 鮑本不以無功辭之。
〔九〕 鮑本國人受封,必計其功,與平原異。補曰:勝本無功,向之受封也,已不當得,今又欲益地。是在親戚,則無功受封,國人則計功乃受賞,輕重不倫也。漢光武封陰識,識引此語。
〔一0〕鮑本彪謂:平原失計於馮亭,以挑秦禍,幾喪趙國之半,馴致邯鄲之圍,何功之足論哉?然因人成事,亦有桑榆之收,不可忘也。虞卿之請,帝王懋賞之舉;公孫龍之辭,明哲讓功之誼。皆君子之善言也。正曰:趙勝功不贖罪,虞卿此為失言。
秦趙戰於長平
秦、趙戰於長平,趙不勝〔一〕,亡一都尉〔二〕。趙王召樓昌與虞卿曰:「軍戰不勝,尉復死〔三〕,寡人使卷甲而趍之〔四〕,何如?」樓昌曰:「無益也,不如發重使而為媾〔五〕。」虞卿曰:「夫言媾者,以為不媾者軍必破,而制媾者在秦〔六〕。且王之論秦也,欲破王之軍乎?其不邪?」王曰:「秦不遺餘力矣,必且破趙軍。」虞卿曰:「王聊聽臣,發使出重寶以附楚、魏。楚、魏欲得王之重寶,必入吾使。趙使入楚、魏,秦必疑天下合從也,且必恐。如此,則媾乃可為也。」
〔一〕 鮑本無「不勝」二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新序有。
〔二〕 鮑本軍尉也。
〔三〕 鮑本「復」作「係」。○ 係,尉名。正曰:史同。 札記新序作「係」。徐廣注史記云,「復」一作「係」。
〔四〕 鮑本「趍」作「趨」。○ 襲之也。
〔五〕 鮑本「媾」作「講」。○ 從女從冓,求和也,與「講」無異義。而此書兩字互用。今以御名,並作「講」。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媾」,新序作「構」。
〔六〕 鮑本制,言聽否由之。
趙王不聽,與〔一〕平陽君為媾,發鄭朱入秦,秦內之。趙王召虞卿曰:「寡人使平陽君媾秦,秦已內鄭朱矣,子以為奚如?」虞卿曰:「王必不得媾,軍必破矣,天下之賀戰勝者皆在秦矣。鄭朱,趙之貴人也,而入於秦,秦王〔二〕與應侯必顯重以示天下。楚、魏以趙為媾,必不救王。秦知〔三〕天下不救王,則媾不可得成也〔四〕。」趙卒不得媾,軍果大敗。王入秦,秦留趙王而后許之媾。〔五〕
〔一〕 鮑本與,從之也。
〔二〕 鮑本昭。
〔三〕 姚本一本去「秦知」字。
〔四〕 姚本一無「成」字。
〔五〕 鮑本虞卿傳有。
秦圍趙之邯鄲
秦圍趙之邯鄲〔一〕。魏安釐王使將軍晉鄙救趙。畏秦,止於蕩陰〔二〕,不進。魏王使客將軍新〔三〕垣衍〔四〕間〔五〕入邯鄲,因平原君謂趙王曰:「秦所以急圍趙者,前與齊湣王〔六〕爭強為帝,已而復歸帝,以齊故〔七〕。今齊湣王已益弱〔八〕。方今唯秦雄天下,此非必貪邯鄲,其意欲求為帝。趙誠發使尊秦昭王為帝〔九〕,秦必喜,罷兵去。」平原君猶豫未有所決。
〔一〕 鮑本此九年。
〔二〕 姚本錢、劉改「蕩」作「湯」。 鮑本屬河內。補曰:正義云,蕩,天郎反。相州縣。
〔三〕 鮑本「新」作「辛」。○ 札記史記作「新」。此涉之而誤也。下文盡作「辛」。
〔四〕 鮑本稱客,則衍他國人仕魏也。補曰:元和姓纂,衍,畢公高之後。
〔五〕 鮑本間,謂微行。
〔六〕 鮑本「湣」作「閔」。○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湣」。此涉之而誤也。齊策作「閔」。
〔七〕 鮑本由齊不稱,秦亦失之。
〔八〕 鮑本無「已」字,原注衍「閔王」二字。○ 今乃襄王爾,史亦誤。正曰:謂今之齊,視閔王已益弱。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今齊湣王已益弱」。
〔九〕 鮑本稱謚,非當時語。補曰:追書之辭。
此時魯仲連適游趙,會秦圍趙。聞魏將欲令趙尊秦為帝,乃見平原君曰:「事將奈何矣?」平原君曰:「勝也何敢言事?百萬之眾折於外,今又內圍邯鄲而不能〔一〕去。魏王使〔二〕將軍辛垣衍令趙帝秦。今其人在是,勝也何敢言事?」魯連曰:「始吾以君為天下之賢公子也,吾乃今然后知君非天下之賢公子也。梁客辛垣衍安在?吾請為君責而歸之。」平原君曰:「勝請召而見之於先生〔三〕。」平原君遂見辛垣衍曰:「東國有魯連先生〔四〕,其人在此,勝請為紹介〔五〕而見之於將軍〔六〕。」辛垣衍曰:「吾聞魯連先生,齊國之高士也。衍,人臣也,使事有職。吾不願見魯連先生也。」平原君曰:「勝已泄之矣〔七〕。」辛垣衍許諾。
〔一〕 姚本曾本添「能」字。 鮑本無「能」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二〕 鮑本「使」下有「客」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三〕 姚本錢、劉作「為召而見之」。 鮑本「召」上有「為」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請為紹介」。
〔四〕 鮑本東國,謂齊。補曰:一本「先生者」。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五〕 鮑本郭璞曰,紹介,相佑助也。補曰:索隱曰,禮,賓至,必因介以傳辭。紹者,繼也。故禮云,介紹而傳命。
〔六〕 姚本錢、劉作「請為紹交之於將軍」。
〔七〕 鮑本泄,言已白之。
魯連見辛垣衍而無言。辛垣衍曰:「吾視居北〔一〕圍城之中者,皆有求於平原君者也。今吾視先生之玉貌,非有求於平原君者,曷為久居此〔二〕圍城之中而不去也?」魯連曰:「世以鮑焦〔三〕無從容而死者,皆非也〔四〕。今眾人不知,則為一身〔五〕。彼秦者〔六〕,棄禮義而上首功之國也〔七〕。權使其士,虜使其民〔八〕。彼則肆然而為帝,過而遂正於天下〔九〕,則連有赴東海而死矣。〔一0〕吾不忍為之民也!所為見將軍者,欲以助趙也。」辛垣衍曰:「先生助之奈何?」魯連曰:「吾將使梁及燕助之。齊、楚則〔一一〕固助之矣。」辛垣衍曰:「燕則吾請以從矣。若乃梁,則吾乃梁人也,先生惡能使梁助之耶?」魯連曰:「梁未睹秦稱帝之害故也,使梁睹秦稱帝之害,則必助趙矣。」辛垣衍曰:「秦稱帝之害將奈何?」魯仲連曰:「昔齊威王嘗為仁義矣,率天下諸侯而朝周。周貧且微,諸侯莫朝,而齊獨朝之。居歲餘,周烈王崩,諸侯皆弔,齊後往。周怒,赴於齊曰:『天崩地坼,天子下席。東藩之臣田嬰齊後至,則斮之。』威王勃然怒曰:『叱嗟〔一二〕,而母婢也〔一三〕。』卒為天下笑。故生則朝周,死則叱之,誠不忍其求也。彼天子固然,〔一四〕其無足怪。」辛垣衍曰:「先生獨未見夫僕乎?十人而從一人者,寧力不勝,智不若耶?畏之也。」魯仲連曰:「然梁之比於秦若僕耶?」辛垣衍曰:「然。」魯仲連曰:「然吾將使秦王烹醢梁王〔一五〕。」辛垣衍怏然不悅曰:「嘻,亦太甚矣,先生之言也〔一六〕!先生又惡能使秦王烹醢梁王?」
〔一〕 鮑本「北」作「此」。○ 札記今本「北」作「此」。丕烈案:「此」字是也。史記作「此」。
〔二〕 鮑本「此」原作「若」,又改作「此」。○ 補曰:「若」疑「居」字訛衍。史作「此」,無亦可。
〔三〕 鮑本鮑焦,周之介士,見莊子。補曰:韓詩外傳云,周時隱者,無子胤,不臣天子,不友諸侯。
〔四〕 鮑本其人介,故人謂之然。
〔五〕 鮑本不知者,以其抱木死為無以自養,不知其非世也。明己今亦然。
〔六〕 鮑本無「者」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七〕 鮑本秦制爵二十等,戰獲首級者,計功受爵,時所尊上也。
〔八〕 鮑本視民如所虜獲。
〔九〕 鮑本過,猶不幸。補曰:正義云,舊讀「帝過」句,謂遍行天子之禮。過,失也。愚按,此句亦難通。過,即過甚之義。史作「過而為政」。
〔一0〕鮑本「矣」作「耳」。○ 補曰:史作「耳」。
〔一一〕鮑本無「則」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一二〕鮑本嗟,咨也。
〔一三〕鮑本補曰:正義云,赴,告也。今文作「訃」。索隱云,下席,言其寢苫居廬,謂烈王太子安王驕也。正義云,「而母婢」,罵烈王后也。
〔一四〕鮑本固,猶必。
〔一五〕鮑本「然」下補「則」字。○ 醢,肉醬也。 札記丕烈案:史記無「然」字。凡古言「然」,與今言「然則」同。鮑本誤。
〔一六〕鮑本補曰:嘻,嘆;言也,句。
魯仲連曰:「固也,待吾言之。昔者,鬼侯〔一〕之〔二〕鄂侯〔三〕、文王,紂之三公也。鬼侯有子而好,故入之於紂,紂以為惡,醢鬼侯。鄂侯爭之急,辨之疾,故脯鄂侯。文王聞之,喟然而歎,故拘之於牖里〔四〕之車〔五〕,百日而欲舍〔六〕之死。曷為與人俱稱帝王,卒就脯醢之地也?齊閔王將之魯,夷維子執策而從〔七〕,謂魯人曰:『子將何以待吾君?』魯人曰:『吾將以十太牢待子之君。』維子〔八〕曰:『子安取禮而來待吾君?彼吾君者,天子也。天子巡狩,諸侯辟舍,納於〔九〕筦鍵〔一0〕,攝衽抱几〔一一〕,視膳於堂下,天子已食,退而聽朝也〔一二〕。』魯人投其籥〔一三〕,不果納。不得入於魯,將之薛,假塗於鄒。當是時,鄒君死,閔王欲入弔。夷維子謂鄒之孤曰:『天子弔,主人必將倍殯柩〔一四〕,設北面於南方,然后天子南面弔也。』鄒之群臣曰:『必若此,吾將伏劍而死。』故不敢入於鄒。鄒、魯之臣,生則不得事養〔一五〕,死則不得飯含〔一六〕。然且欲行天子之禮於鄒、魯之臣,不果納。今秦萬乘之國,梁亦萬乘之國。俱據萬乘之國〔一七〕,交有稱王之名,賭〔一八〕其一戰而勝,欲從而帝之,是使三晉之大臣不如鄒、魯之僕妾也。且秦無已而帝〔一九〕,則且變易諸侯之大臣。彼將奪其所謂不肖,而予其所謂〔二0〕賢;奪其所憎,而與其所愛。彼又將使其子女讒妾為諸侯妃姬,處梁之宮,梁王安得晏然而已乎?而將軍又何以得故寵乎?」
〔一〕 鮑本徐曰,鄴縣有九侯城,「九」一作「鬼」。
〔二〕 鮑本「鬼侯」下無「之」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無。
〔三〕 鮑本鄂,屬江夏。正曰:左傳隱六年「納諸鄂」注,晉別邑。路史云,在大夏。世本云,叔虞居鄂。未知即此否?
〔四〕 鮑本牖里,在蕩陰。
〔五〕 鮑本「車」作「庫」。○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庫」。
〔六〕 姚本錢本添「舍」字。 鮑本「舍」作「令」。○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令」。
〔七〕 鮑本策,馬策也。補曰:索隱云,維,東萊之邑。其居夷也,號夷維子。故晏子為萊之夷維人。愚按,維即維地。志,維水出密州莒縣東北維山,北至今維州昌邑入海。萊夷,即今萊州也。
〔八〕 鮑本「維」上有「夷」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九〕 鮑本衍「於」字。補曰:疑衍,史無。
〔一0〕鮑本筦,鑰也。鍵,其牡。避納者,示不敢有其國。
〔一一〕鮑本几,所據也。
〔一二〕鮑本「退」在「聽」下。○ 補曰:一本「天子已食,退而聽朝也」。史同,「退」上有「乃」字。
〔一三〕鮑本「籥」,「鑰」同,關下牡也。投者,下其牡。
〔一四〕鮑本倍,言背之去。正曰:索隱云,主人不在殯東,將背其殯棺,立西階上,北面哭,是倍也。天子乃於阼階上,南面弔之也。
〔一五〕鮑本齊時強,二國不納,必見伐,國人不得養老事幼。正曰:索隱云,謂時君弱臣強,鄒、魯君生時,臣不得盡事養,死不得行賻襚之禮。然齊欲行天子禮於鄒、魯,其臣皆不果納之,是猶秉禮而有大體也。
〔一六〕鮑本以珠玉實死者之口曰含。此謂鄒。補曰:飯,扶晚反。含,胡紺反。
〔一七〕鮑本無「俱據萬乘之國」六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一八〕鮑本「賭」作「睹」。○ 札記今本「賭」作「睹」。丕烈案:「睹」字是也。
〔一九〕鮑本無已,言無止之者。正曰:無已,必欲為之而不止也。
〔二0〕鮑本補曰:史無兩「謂」字。
於是,辛垣衍起,再拜謝曰:「始以先生為庸人,吾乃今日而〔一〕知先生為天下之士也。吾請去,不敢復言帝秦。」秦將聞之,為郤軍五十里。
〔一〕 姚本曾本無「而」字。
適會魏公子無忌〔一〕奪晉鄙軍以救趙擊秦,秦軍引而去〔二〕。於是平原君欲封魯仲連。魯仲連辭讓者三,終不肯受。平原君乃置酒,酒酣,起前以千金為魯連壽。魯連笑曰:「所〔三〕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即有所取者,是商賈之人也,仲連不忍為也。」遂辭平原君而去,終身不復見。〔四〕
〔一〕 鮑本無「魏」字。○ 札記丕烈案:史記有。
〔二〕 鮑本補曰:秦將聞仲連之言,為卻軍五十里。說者以為辯士夸辭,愚竊以為信。蓋仲連毅然不肯帝秦,則魏救必至。聲天下之大義,以作三軍之氣,不戰而自倍矣。是時公子無忌且至,連之智,足以知其事之克濟。不然,則且有俶儻非常之畫,以佐趙之急,彼秦將者,必聞其言而憚其謀故爾。不然,豈為虛言卻哉?
〔三〕 鮑本「所」作「此」。○ 補曰:史作「所」。
〔四〕 鮑本仲連傳有。彪謂:仲連,孔子之所謂逸民,非周衰辯者之囿也。太史公贊之貶矣。夫說人者不可一概,或委而順之若觸讋,或折而服之若仲連,然後濟天下之務。不然,諛且愎矣。正曰:史遷論仲連,謂指意不合大義,固未當。鮑以為孔子所謂逸民,連雖貧賤肆志,然時出而救時,亦非逸也。大事記引蘇氏曰,辯過儀、秦,氣凌髡、衍,從橫之利,不入於口,因事放言,切中機會,排難解紛,不終日而成功,逃避爵賞,脫屣而去,戰國一人而已。斯言蔑以加矣。愚謂,仲連事皆可稱,而不肯帝秦一節尤偉。戰國之士,皆以勢為強弱,而連獨以義為重輕,此其所以異爾。補曰:「請為」、「所為」、「為卻」之「為」,去聲。
說張相國
說張相國〔一〕曰:「君安能少趙人,而令趙人多君〔二〕?君安能憎趙人,而令趙人愛君乎?夫膠漆,至〈黍刃〉也〔三〕,而不能合遠;鴻毛,至輕也,而不能自舉。夫飄於清風〔四〕,則橫行四海。故事有簡而功成者,因也。今趙萬乘之強國也,前漳、滏〔五〕,右常山,左河間,北有代,帶甲百萬,嘗抑強齊〔六〕,四十餘年而秦不能得所欲〔七〕。由是觀之,趙之於天下也不輕。今君易萬乘之強趙,而慕思不可得之小梁〔八〕,臣竊為君不取也。」君〔九〕曰:「善。」自是之後,眾人廣坐之中,未嘗不言趙人之長者也,未嘗不言趙俗之善者也。
〔一〕 鮑本蓋梁人相趙,嘗懷梁而鄙趙者。正曰:無考。
〔二〕 鮑本少多,猶薄厚。
〔三〕 鮑本「〈黍刃〉」作「黏」。○ 補曰:「黏」,一本作「〈黍刃〉」,女乙反。周禮注,〈黍刃〉,黏也。
〔四〕 鮑本舉鴻毛以見膠漆。
〔五〕 鮑本後志,滏水,在鄴。 札記今本「滏」作「釜」。丕烈案:此誤涉魏策「釜」字耳。
〔六〕 鮑本「齊」作「秦」。○ 此言蘇秦從時也。
〔七〕 鮑本正曰:此不可知為何時。考之史,自慎靚王四年,齊敗魏、趙觀津軍二事,在武靈九年。是後,趙伐齊則有之,惠文之世,而不聞齊伐趙也。所謂強齊,當是指閔王。蘇秦約從擯秦,不久而解。趙雖強,非秦敵。不得所欲,亦大言耳。然與抑強齊之言,不能無輕重矣。
〔八〕 鮑本不可復得歸也。意者相國以罪亡梁歟?正曰:無考。
〔九〕 鮑本「君」字誤。正曰:相國稱君。
鄭同北見趙王
鄭同〔一〕北見趙王。趙王曰:「子南方之傳士也〔二〕,何以教之?」鄭同曰:「臣南方草鄙之人也〔三〕,何足問〔四〕?雖然,王致之於前,安敢不對乎?臣少之時,親嘗教以兵。」趙王曰:「寡人不好兵〔五〕。」鄭同因撫手〔六〕仰天而笑之曰:「兵固天下之狙喜也〔七〕,臣故〔八〕意大王不好也。臣亦嘗以兵說魏昭王,〔九〕昭王亦曰:『寡人不喜。』臣曰:『王之行能如許由乎?許由無天下之累,故不受也〔一0〕。今王既受先王之傳,欲宗廟之安,壤地不削,社稷之血食乎?』王曰:『然。』今〔一一〕有人操隨侯之珠,持丘之環〔一二〕,萬金之財,時〔一三〕宿於野,內無孟賁之威,荊慶之斷〔一四〕,外無弓弩之禦,不出宿夕〔一五〕,人必危之矣。今有強貪之國,臨王之境,索王之地,告以理則不可,說以義則不聽。王非戰國守圉之具〔一六〕,其將〔一七〕何以當之?王若無兵,鄰國得志矣。」趙王曰:「寡人請奉教。」〔一八〕
〔一〕 鮑本同,鄭人。鄭在趙之南。
〔二〕 姚本「傳」,一作「博」。 鮑本「傳」作「博」。○ 博士,辯博之士。補曰:秦官有博士。或戰國儒士有此稱。
〔三〕 鮑本鄙,猶野。
〔四〕 札記今本「問」誤「間」。
〔五〕 鮑本補曰:故為反辭也。
〔六〕 鮑本撫,摩也。
〔七〕 鮑本狙,玃屬而狡黠,言兵家如之而可喜。正曰:狙,猶楊雄所謂狙詐也。言此固詐者之所喜。
〔八〕 姚本「故」,一作「固」。 鮑本補曰:「故」,「固」通。
〔九〕 鮑本昔日。
〔一0〕鮑本「受」作「愛」。○ 札記丕烈案:受堯天下也。鮑改誤甚。
〔一一〕鮑本此下同對。
〔一二〕鮑本「持」下脫一字。「丘之環」,未詳。 札記鮑「持」下云脫一字。丕烈案:非也。「持丘」不可考,二字與上「隋侯」為對文。
〔一三〕鮑本補曰:一本標作「特」。 札記丕烈案:「特」字當是。特宿,謂獨宿。
〔一四〕鮑本荊,成荊。范睢傳注,古勇士。又「慶」、「卿」,古字通。道應訓,荊有佽非斬蛟,孔子聞之。博物志以為荊軻,非也。又或是成荊、慶忌二人。說林訓曰,王子慶忌,足躡麋鹿,手博兕虎。補曰:吳越春秋,慶忌,吳王僚子。
〔一五〕鮑本一宿一夕。夕,初夜。
〔一六〕鮑本「圉」作「圄」。○ 圄,亦守。
〔一七〕鮑本無「將」字。○
〔一八〕鮑本彪謂:鄭同陳喻甚高,然自春秋至是,天下未嘗無兵。故孔、孟皆以兵為諱。今舍俎豆之事,仁義之說,而專談兵,此益多之論也。
建信君貴於趙〔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下篇《衛靈公近雍疸彌子瑕》連篇,列在《趙策》。鮑本分列兩篇,此篇在《趙策》,《衛靈公近雍疸彌子瑕》在《衛策》。今據鮑本分成兩篇,據姚本皆列在《趙策》。
建信君貴於趙。公子魏牟過趙,趙王迎之,顧反至坐〔一〕,前有尺帛,且令工以為冠。工見客來也,因辟〔二〕。趙王曰:「公子乃驅後車,幸以臨寡人,願聞所以為天下。」魏牟曰:「王能重王之國若此尺帛,則王之國大治矣。」趙王不說,形於顏色,曰:「先生〔三〕不知寡人不肖,使奉社稷,豈敢輕國若此?」魏牟曰:「王無怒,請為王說之。」曰:「王有此尺帛,何不令前郎中以為冠?」王曰:「郎中不知為冠〔四〕。」魏牟曰:「為冠而敗之,奚虧〔五〕於王之國?而王必待工而后乃使之。今為天下之工〔六〕,或非也,社稷為虛戾〔七〕,先王不血食,而王不以予工,乃與幼艾〔八〕。且王之先帝〔九〕,駕犀首而驂馬服〔一0〕,以與秦角逐〔一一〕。秦當時適其鋒〔一二〕。今王憧憧〔一三〕,乃輦建信以與強秦角逐,臣恐秦折王之椅〔一四〕也。」〔一五〕
〔一〕 鮑本迎客面之,有顧則反。
〔二〕 鮑本「辟」作「避」。○ 補曰:句。
〔三〕 姚本一作「王」。 鮑本「生」作「王」。○
〔四〕 鮑本補曰:郎中,官,不獨秦。
〔五〕 鮑本虧,猶損。
〔六〕 鮑本所與治國之人。
〔七〕 鮑本補曰:虛戾,見秦策。
〔八〕 鮑本趙岐曰,艾,美好。
〔九〕 鮑本帝、王、皇,人君之尊稱,此與稱秦孝公為先王者同也。
〔一0〕鮑本駕、驂,以御馬喻也。陳軫傳言衍與燕、趙之王有故,蓋衍雖相魏,實趙任之為外相也。
〔一一〕鮑本角,有鬥爭意。
〔一二〕鮑本「適」作「避」。○ 補曰:「適」,恐當作「避」。 札記丕烈案:鮑改吳補皆非也。「適」即「敵」字。此以車為喻,或「鋒」字有誤。
〔一三〕鮑本往來不絕貌。
〔一四〕鮑本「椅」作「輢」。○ 輢,車旁也。以輦喻,故云。補曰:詩「猗重較兮」。猗,隱綺反。注,依也。此「椅」字雖不同,然義亦當與「輢」通。餘見齊策王斗章。 札記丕烈案:此以「椅」為「輢」字耳。
〔一五〕鮑本正曰:舊本衛靈公近癰疽彌子瑕章,在此章之後,下章之前。今按二臣皆衛幸臣,亦建信之類,宜屬上下章,不應自為章也。鮑以其章置之衛,非是。
衛靈公近雍疸彌子瑕〔校一〕
〔校一〕此篇姚本與上篇《建信君貴於趙》連篇,列在《趙策》。鮑本分列兩篇,此篇在《衛策》。
衛靈公近雍疸〔一〕、彌子瑕〔二〕。二人者,專君之勢以蔽左右。復塗偵〔三〕謂君曰:「昔日臣夢見君。」君曰:「子何夢?」曰:「夢見灶君。」君忿然作色曰:「吾聞夢見人君者,夢見日。今子曰夢見灶君而言君也,有說則可,無說則死。」對曰:「日,并燭天下者也,一物不能蔽也。若灶則不然,前之人煬〔四〕,則後之人無從見也。今臣疑人之有煬於君者也,是以夢見灶君。」君曰:「善。」於是,因廢雍疸、彌子瑕,而立司空狗。〔五〕
〔一〕 鮑本「雍」作「癰」,「疸」作「疽」。○ 孟子有其人,蓋醫之幸者。補曰:癰疽,瘍醫。 札記吳氏補曰,宜屬上下章。丕烈案:此公子牟引衛事以告王,宜連上。衛靈公未入戰國也。
〔二〕 鮑本補曰:靈公幸臣,其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亦見孟子。
〔三〕 鮑本衛人。補曰:韓非子亦有此文而稍異,云侏儒善假夢以見主道。恐此「復塗偵」字,或「侏儒」之訛。然彼以「癰疽」為「雍鉏」,則誤也。 札記丕烈案:「雍鉏」即「雍疸」,吳以為誤,未是。
〔四〕 鮑本煬,炙燥也。補曰:煬,餘亮反。莊子,煬者避灶。釋文,炊也,蓋炊而向灶者。
〔五〕 鮑本元在趙策。正曰:宜從舊,說見趙策。
或謂建信君之所以事王者
或謂建信〔一〕:「君之所以事王者,色也。葺〔二〕之所以事王者,知也。色老而衰,知老而多。以日多之知,而逐衰惡之色,君必困矣。」建信君曰:「奈何?」曰:「並驥而走者,五里而罷〔三〕;乘驥而御之,不倦而取道多。君令葺乘獨斷之車〔四〕,御獨斷之勢,以居邯鄲;令之內治國事,外刺諸侯〔五〕,則葺之事有不言者矣〔六〕。君因言王而重責之,葺之軸今折矣〔七〕。」建信君再拜受命,入言於王,厚任葺以事能〔八〕,重責之。未期年而葺亡走矣。〔九〕
〔一〕 鮑本「建信」下補「君」字。○ 正曰:當有缺字。或曰「君」下有「曰」字。 札記丕烈案:鮑補、吳正皆非也。此「謂建信」句絕,「君」下屬。建信即建信君也。上有「建信者,安能以無功惡秦哉」可證。
〔二〕 姚本一作「蓇」。 鮑本葺,趙人名。補曰:字書解「葺」字。蓋「葺」,儀禮注,「{艹{口乚月}}」,俗作「〈女咠〉」。晉、唐人書「咠」多作「{口乚月}」。前章「盛氣胥之」,一本「揖之」。魏策「{口乚月}中」,一本「咠中」,一「咠亡」,一本「咠云」。韓策「咠夫」,一本「{口乚月}臣」。蓋「月」、「耳」字易混也。
〔三〕 鮑本罷,音疲。
〔四〕 鮑本不與之分治。
〔五〕 鮑本刺,言探候其事。
〔六〕 鮑本所治者多,不暇悉言於上。
〔七〕 鮑本不勝多事之任。
〔八〕 鮑本「能」作「而」。○ 正曰:「能」字句,猶言為。
〔九〕 鮑本彪謂:奸人之不可知,甚矣!智知所無奈何。彼厚任以事,{艹{口乚月}}以為不世之遇矣,殫力畢慮,恐不給焉,而不知建信之困之也。故國有奸人,賢智之得全者寡矣!
苦成常謂建信君
苦〔一〕成常〔二〕謂建信君曰:「天下合從〔三〕,而獨以趙惡秦〔四〕,何也?魏殺呂遺〔五〕,而天下交之〔六〕。今收河間〔七〕,於〔八〕是與殺呂遺何以異〔九〕?君唯釋〔一0〕虛〔一一〕偽疾〔一二〕,文信〔一三〕猶且知之也〔一四〕。從而有功乎,何患不得收河間?從而無功乎,收河間何益也?」〔一五〕
〔一〕 鮑本「苦」作「晉」。○
〔二〕 鮑本未詳。
〔三〕 鮑本「合」作「公」。○ 公,猶同。補曰:一本「公」作「合」。
〔四〕 鮑本言從者皆惡秦也,而世獨言趙。
〔五〕 鮑本「遺」作「遼」。○ 元作「遺」,從上文。正曰:上章作「遼」。未知孰是? 札記今本「遺」作「遼」,乃誤涉鮑也。
〔六〕 鮑本天下惡秦,秦重遼,故殺遼而諸國交之。然則秦惡魏深矣。補曰:「交」下當有缺字,即上章衛兵之事。
〔七〕 鮑本不封文信。正曰:不韋欲攻趙以廣河間,趙欲收河間。
〔八〕 姚本一無「於」字。
〔九〕 鮑本文信亦秦所重,今不與地,秦必惡趙。
〔一0〕鮑本「釋」作「飾」。○
〔一一〕鮑本懼秦覺也。
〔一二〕鮑本「疾」作「侯」。○ 正曰:一本「侯」作「疾」,亦難通。疑「侯」字當在「文信」下,殽亂。上文從「偽」字句,意明。 札記今本「信」下有「侯」字。丕烈案:吳說未是,此以「疾」字句。文信,即文信侯也,上有「文信不得志」可證。
〔一三〕鮑本虛與之河間。
〔一四〕鮑本如是秦猶知其不善己,況收河間乎?
〔一五〕鮑本正曰:「君唯釋虛偽」,謂合從之國,虛偽難信,君獨釋而不合,則文信侯猶且知之也。上言天下合從,獨以趙惡秦,故此言文信侯知趙之不合,猶可以免攻也。補曰:從,皆七恭反。
希寫見建信君
希寫〔一〕見建信君。建信君曰:「文信侯之於僕也,甚無禮。秦使人來仕,僕官之丞相〔二〕,爵五大夫〔三〕。文信侯之於僕也,甚矣其無禮也〔四〕。」希寫曰:「臣以為今世用事者,不如商賈。」建信君悖然曰:「足下卑用事者而高商賈乎?」曰:「不然。夫良商不與人爭買賣之賈,而謹司時〔五〕。時賤而買,雖貴已賤矣;時貴而賣,雖賤已貴矣。昔者,文王之〔六〕拘於牖里,而武王羈於玉門〔七〕,卒斷〔八〕紂之頭而縣於太白者〔九〕,是武王之功也。今君不能與文信侯相伉以權,而責文信侯少禮,臣竊為君不取也。」
〔一〕 鮑本趙人。
〔二〕 鮑本使為丞相官屬。
〔三〕 鮑本補曰:秦武王二年,初置丞相。秦爵,五大夫第九。劉昭曰,軍吏也。據此策,則不特秦官,趙亦有之。戰國改制,遞相效也。
〔四〕 鮑本言己待之厚,彼不宜無禮。
〔五〕 鮑本「司」,「伺」同。
〔六〕 鮑本衍「之」字。
〔七〕 鮑本項羽紀注,成皋北門名玉門。此事不經見。
〔八〕 鮑本「斷」作「斬」。○
〔九〕 鮑本太白,旗名。
魏〈鬼介〉謂建信君
魏〈鬼介〉〔一〕謂建信君曰:「人有置係蹄者〔二〕而得虎。虎怒,決蹯而去〔三〕。虎之情,非不愛其蹯也。然而不以環寸之蹯,害七尺之軀者,權也。今有國,非直七尺軀也。而君之身於王,非環寸之蹯也〔四〕。願公之熟圖之也。」
〔一〕 鮑本「〈鬼介〉」作「〈允介〉」。或作鬿。 〈鬼介〉,音介,字書無之。補曰:一本標或作「〈鬼介〉」。楚辭「九〈鬼介〉」,北斗星名。說文「〈允介〉」,〈允兼〉尬,行不正貌。公介、公鎋二反,字亦不從允。
〔二〕 鮑本用繩以繫獸蹄。
〔三〕 鮑本蹯,獸足。補曰:蹯,音煩。
〔四〕 鮑本言王且以愛國,故去之。
秦攻趙鼓鐸之音聞於北堂
秦攻趙,鼓鐸之音聞於北堂。希卑〔一〕曰:「夫秦之攻趙,不宜急如此。此召兵也〔二〕。必有大臣欲衡者耳〔三〕。王欲知其人,旦日贊〔四〕群臣而訪之,先言橫者,則其人也。」建信君果先言橫。〔五〕
〔一〕 鮑本趙人。
〔二〕 鮑本兵,趙兵,內應者,蓋以鼓鐸為信。
〔三〕 鮑本衡即橫。
〔四〕 鮑本贊者,美其事以開說者。
〔五〕 鮑本補曰:魏牟謂趙王曰,王之先帝,駕犀首,驂馬服,今王乃輦建信君。則在孝成之時明矣。建信始欲合從,今先言橫,為國召兵,罪不容誅。然以嬖幸小人,委國聽之,罪在王爾。大事記謂,孝成雖有上黨將趙括之失,猶能用頗、牧以持國。李伯之事,猶能駕御豪傑。愚觀其時,秦兵日至,疆宇日蹙,客所謂賊在內者,切中其病。未有內治而國不強者也。
齊人李伯見孝成王
齊人李伯見孝成王。成王說之,以為代郡守。而居無幾何,人告之反。孝成王方饋〔一〕,不墮食〔二〕。無幾何,告者復至,孝成王不應。已,乃使使者〔三〕言:「齊舉兵擊燕,恐其以擊燕為名,而以兵襲趙,故發兵自備。今燕、齊已合,臣請要其敝〔四〕,而地可多割。」自是之後,為孝成王從事於外者,無自疑於中者。
〔一〕 鮑本「饋」,「餽」同。
〔二〕 鮑本方食而祭,不墮失匕筯,異矣。正曰:大事記,不驚,故食不墮也。愚謂,墮祭食,猶放下也,見儀禮。墮,許規反。
〔三〕 鮑本伯之使。
〔四〕 鮑本兩國戰,必有一疲,因以兵邀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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