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國志卷之七

    聖宗天輔皇帝
    聖宗諱隆緒,景宗之長子。年十二即位,改元統和。尊母蕭氏為承天太后,臨朝稱制凡二十七年,乃歸政于帝。宋楊業之陷,康保裔、王繼忠之敗,與夫澶淵之役,皆統和二十五年前事。是時三、四大戰,帝雖親履行陣,力戰深入,而太后實未歸政也。
    癸未統和元年。宋太平興國八年。帝即位,復號大契丹。
    春二月朔,日食。
    甲申統和二年。宋太宗雍熙元年。
    乙酉統和三年。宋雍熙二年。冬十二月朔,日食。
    丙戌統和四年。宋雍熙三年。春正月,宋曹彬等分三道攻契丹。曹彬克涿州;田重進克飛狐、靈邱二縣及蔚州;潘美克雲、寰、朔、應四州。宋尋命潘美、楊業遷雲、寰、朔、應四州之民于許、汝間。時西南面招安使大鵬翼、監軍馬頵[一]、副將何萬通為其所擒。曹彬等亦連收新城、固安,取涿州。以糧食不繼,退師至岐溝關北。契丹兵大至,追及,宋師大敗。
    六月朔,日食。
    秋八月,蕭太后與大臣耶律漢寧、南北皮室、五押惕隱領衆十餘萬[二],復取寰州,擒宋楊業。
    先是,宋克雲、朔、寰、應四州,命潘美、楊業遷四州之民于許、汝,以所部護送,契丹邀擊之。楊業力戰,自日中至暮,手刃數百人,馬重傷不能進,遂為契丹所擒。業太息曰:「主上遇我甚厚,何面目求活於虜中?」乃不食,三日而死。其麾下尚百餘人,業慰遣之,皆感泣不肯去。遂俱死,無生還者。
    十二月,契丹因獲楊業之勝,乃遣耶律遜寧號于越者,以數萬騎取瀛州。宋部署劉廷讓來禦[三],戰于君子館,會天大寒,宋師不能彀弓弩,契丹兵圍廷讓數重。無救,全軍敗沒,廷讓以身免。平州團練使賀令圖、高陽關部署楊重進俱陷。契丹勢益振,長驅深入深、祁,陷易州,魏、博之北,咸被其禍。
    契丹攻代州,為守臣張齊賢伏兵掩擊,敗走。
    丁亥統和五年。宋雍熙四年。春正月,契丹攻陷深、祁、德、易四州[四]。
    戊子統和六年。宋太宗端拱改元。冬十一月,契丹騎大至唐河北,將攻于宋,為定州都部署李繼隆與監軍袁繼忠拒戰[五],敗績。
    己丑統和七年。宋端拱二年。秋七月,彗出東井,凡三十日。
    契丹攻威虜軍,為宋尹繼倫、李繼隆敗于唐、徐河間,殺契丹相皮室,其大將于越被傷遁走,俘獲甚衆。自是契丹不復大入。契丹之人以繼倫面黑,相戒曰:「當回避黑面大王。」
    九月,鎮星熒惑入南斗。
    庚寅統和八年。宋太宗淳化改元。
    辛卯統和九年。宋淳化二年。春閏月朔,日食。
    冬十二月,女真以契丹兵隔其貢宋之路,請宋攻之,不許。自是遂屬契丹。
    壬辰統和十年。宋淳化三年。春二月朔,日食。
    癸巳統和十一年。宋淳化四年。秋八月朔,日食。
    甲午統和十二年。宋淳化五年。冬十二月朔,日食,陰雪不見[六]。
    乙未統和十三年。宋太宗至道改元。。#春正月,契丹自振武入攻,為府州折御卿敗于子河汊。契丹兵死亡甚
    夏四月,契丹攻雄州,為守臣何承矩所敗。
    丙申統和十四年。宋至道二年。
    丁酉統和十五年。宋至道三年。春三月,宋太宗崩。
    戊戌統和十六年。宋真宗即位。咸平改元。春二月,彗出營室北。
    夏五月朔,日食。
    冬十月朔,日食。
    己亥統和十七年。宋咸平二年。秋九月朔,日食。
    冬十二月,契丹入攻宋,宋真宗親征,次于澶州。為知冀州張旻敗於城南;次大名府,為知府州折惟昌敗于五合川。
    庚子統和十八年。宋咸平三年。春正月,宋真宗次大名府。
    是年,宋定州都部署范廷召自中山來侵,求援於高陽關都部署、彰國節度使康保裔,保裔即領兵赴之。至瀛州西南裴村,而廷召後陣已與契丹師遇,保裔選精銳與廷召。會日暮,廷召潛師以遁。保裔不之覺,遲明,契丹師圍之數重,保裔凡戰數十合,兵盡矢窮而死。契丹遂自德、棣濟河,掠淄、齊而歸[七]。
    辛丑統和十九年。宋咸平四年。冬十月,契丹攻宋,為張斌敗于長城口,尋又為李繼宣敗于牟山谷[八]。
    壬寅統和二十年。宋咸平五年。秋七月朔,日食。
    癸卯統和二十一年。宋咸平六年。春三月,契丹攻宋,宋定州行營都部署王超[九]、鎮州桑贊、高陽關周瑩逆戰于望都縣。翌日,至縣南六里,副部署王繼忠率麾下死戰。繼忠素衒儀服,契丹識之,圍數十重,且戰且行,旁西山而北,至白城,繼忠為契丹擒。
    冬十一月,有星孛於井、鬼。
    甲辰統和二十二年。宋真宗景德元年。春三月,契丹侵宋,為魏能敗于長城口。
    秋閏九月[一○],帝同母蕭太后大舉攻邊,遣統軍順國王撻覽引兵掠威虜軍、安順軍,前鋒為魏能敗。又攻北平寨,為田敏等擊走。遂東趨保州,攻城不克。帝與蕭太后合兵攻定州[一一],宋將王超按兵不出,陣于唐河拒之,契丹兵東駐陽城淀。又分兵圍岢嵐軍[一二],為守臣賈宗擊走。
    冬十月,攻瀛州,為守臣李延渥敗,死者三萬餘人,傷者倍之,乃解去。
    契丹往宋議和,宋遣崇儀副使曹利用使軍前定約。先是望都戰時,契丹獲去王繼忠,後稍親用,授之以官。繼忠乘間言和好之利。時太后年老,頗有厭兵意,雖大舉深入,亦納其說,復遣小校李興等四人持信箭以繼忠書詣宋,莫州部署石普奏諸宋朝,真宗遂手詔諭繼忠。繼忠欲朝廷先遣使命,至是,始遣曹利用來。
    契丹自瀛州率衆三十萬[一三],復欲乘虛抵貝、冀、天雄。宋之天雄軍聞契丹師將至,闔城遑遽。伏發,天雄兵不能進退,得還者什三四。契丹師遂陷德清,知軍、尚食使張旦及胡福等死者十四人。
    契丹既陷德清,率衆抵澶州北,直犯大陣,圍合三面。宋李繼隆等整軍成列出禦。統軍順國王撻覽為床子弩所傷,中額而殞。契丹師大挫,退却不敢動。
    十一月,宋真宗親駕澶淵。是時曹利用之書已通契丹,尋遣左飛龍使韓杞持國書偕至南朝,跪授書函,復以關南為請。宋帝曰:「所言歸地事極無名,若必邀求[一四],朕當決戰耳!實念河北居人重有勞擾,歲以金帛濟其不足,朝廷之體固亦無傷。誓書不必具言,但令曹利用與韓杞口述茲事可也。」利用一再往返,乃許歲遺絹二十萬疋,銀一十萬兩,兩議遂定。契丹且請以兄禮事之。乃命李繼昌齎國書與姚柬之俱往[一五]。契丹遣丁振奉誓書之宋。遂退師。自是不復侵邊矣。
    宋真宗車駕至澶州,將止,寇準固請渡河,高瓊遂麾衞士進輦,至浮橋,瓊執撾築輦夫背[一六],令亟行。既至,登北城門樓,張黃龍旗,諸軍皆呼萬歲,聲聞數十里,契丹相視怖駭。初,曹利用議和,面請宋帝歲賂金帛之數。宋帝曰:「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寇準召語之曰:「雖有勅旨,汝所許不得過三十萬。過三十萬,將斬汝矣!」利用至契丹,果亦如數成約而還。兩議既定,尋即退師。
    十二月朔,日食。
    宋真宗至自澶州。
    乙巳統和二十三年。宋景德二年。春二月,宋遣孫僅使契丹,賀國母生辰。
    秋八月,有星孛于紫微。
    丙午統和二十四年。宋景德三年。
    丁未統和二十五年。宋景德四年。夏五月朔,日食。
    戊申統和二十六年。宋真宗大中祥符改元。
    己酉統和二十七年。宋大中祥符二年。
    庚戌統和二十八年。宋大中祥符三年。夏六月,契丹遣使往宋告糴。宋詔雄州出粟二萬石,賤價賑之[一七]。
    冬十一月,契丹伐高麗國。高麗與女真合兵拒之,契丹兵敗。
    辛亥統和二十九年。宋大中祥符四年。
    壬子統和三十年。宋大中祥符五年。秋八月朔,日食。
    癸丑開泰元年。統和三十一年,改元開泰,宋大中祥符六年。是年,契丹以幽州為析津府。
    冬十二月朔,日食。
    甲寅開泰二年。宋大中祥符七年。
    乙卯開泰三年。宋大中祥符八年。夏六月朔,日食。
    丙辰開泰四年。宋大中祥符九年。
    丁巳開泰五年。宋真宗天禧改元。
    戊午開泰六年。宋天禧二年。夏六月,彗出北斗。
    己未開泰七年。宋天禧三年。春三月朔,日食。
    庚申開泰八年。宋天禧四年。
    辛酉開泰九年。宋天禧五年。秋七月朔,日食。
    壬戌太平元年。開泰盡九年,改元太平。宋乾興元年。春二月,宋真宗崩,子仁宗立。
    癸亥太平二年。宋仁宗天聖改元。
    甲子太平三年。宋天聖二年。
    乙丑太平四年。宋天聖三年。
    丙寅太平五年。宋天聖四年。冬十月朔,日食。
    丁卯太平六年。宋天聖五年。冬十二月,宋龍圖待制孔道輔使契丹,有優人以文宣為戲,道輔艴然徑出,契丹主使主客者邀道輔還坐[一八],且令謝。道輔曰:「中國與北朝通好,以禮文相接。今俳優之徒侮慢先聖而不之禁,北朝之過也。道輔何謝?」契丹君臣嘿然。又酌大巵謂曰:「方天寒,飲此可以致和氣。」道輔曰:「不和,固無害。」自是中國使至,不敢侮之。道輔,孔子四十五代孫也。
    戊辰太平七年。宋天聖六年。春三月朔,日食。
    夏四月,有星大如斗,聲如雷,自北流於西南,光燭天下,尾長數丈,久之,散為蒼白雲。
    己巳太平八年。宋天聖七年。春三月,契丹饑,流民之宋境上。宋仁宗曰:「皆吾赤子也,可不賑救之!」詔給以唐、鄧州間田,仍令所過州縣給食。
    秋八月朔,日食。
    庚午太平九年。宋天聖八年。
    辛未太平十年。宋天聖九年。先是,后未歸政前,帝已長立,每事拱手。或府庫中需一物,必詰其所用,賜及文武僚庶者,允之,不然不與。
    帝既不預朝政,縱心弋獵,左右狎邪與帝為笑謔者,太后知之,重行杖責,帝亦不免詬問。御服、御馬皆太后檢校焉。或宮嬪讒帝,太后信之,必庭辱帝。每承順,略無怨辭。好讀唐貞觀事要,至太宗、明皇實錄則欽伏,故御名連明皇諱上一字;又親以契丹字譯白居易諷諫集,召番臣等讀之。嘗云:「五百年來中國之英主,遠則唐太宗,次則後唐明宗,近則今宋太祖、太宗也。」或諸道貢進珍奇,一無所取,皆讓其弟。親政後方一月,太后暴崩,帝哀毀骨立,哭必嘔血。番漢羣臣上言山陵已畢,宜改元。帝曰:「改元吉禮也。居喪行吉禮,乃不孝子也。」羣臣曰:「古之帝王,以日易月,宜法古制。」帝曰:「吾契丹主也,寧違古制,不為不孝之人。」終制三年。
    丞相耶律隆運,本漢人,姓韓,名德讓,太后有辟陽侯之幸,賜姓耶律,改名隆運。尋拜大丞相,封晉王。景宗崩,太后臨朝,隆運私事之。是時,太后年方三十,諸子尚幼,外無親援[一九],雄傑角立,帝登大寶,皆隆運力也。帝念其功,父事之。隆運薨,帝為制,服其終始,眷遇如此。帝性英辨多謀,神武冠絕。遊獵時,曾遇二虎方逸,帝策馬馳之,發矢,連殪其二虎。又曾一箭貫三鹿。時幽州試舉人,以一箭貫三鹿為賦題,駙馬劉三嘏獻射二虎頌。至於道釋二教,皆洞其旨。律呂音聲,特所精徹。承平日久,羣方無事,縱酒作樂,無有虛日。與番漢臣下飲會,皆連晝夕,復盡去巾幘,促席造膝而坐。或自歌舞,或命后妃已下彈琵琶送酒。又喜吟詩,出題詔宰相已下賦詩,詩成進御,一一讀之,優者賜金帶。又御製曲百餘首。幸諸臣私第為會,時謂之「迎駕」,盡懽而罷。刑賞信必,無有僭差。撫柔諸番,咸有恩信。修睦宋朝,人使饋送,躬親檢校。時黃河暴漲,溺會同驛。帝親擇夷坦地,復創一驛。每年信使入境,先取宋朝登科記,驗其等甲高低、及第年月。其賜賚物,則密令人體探。
    宋真宗上仙,薛貽廓報哀入境,幽州急遞先聞。帝不俟貽廓至闕,集番漢大臣舉哀,后妃已下皆為沾涕,因謂宰臣呂德懋曰:「吾與兄皇未結好前,征伐各有勝負,洎約兄弟二十餘年,兄皇昇遐,況與吾同月生,年大兩歲,吾又得幾多時也?」因又泣。復曰:「吾聞姪帝即仁宗皇帝。聖年尚幼,必不知兄皇分義,恐為臣下所間,與吾違約矣。」後貽廓至闕,達宋帝聖意,喜謂后曰:「吾觀姪帝來意,必不失兄皇之誓。」復謂呂德懋曰:「晉高祖承嗣聖爺爺嗣聖,太宗也。爺爺,翁呼也。之力深矣!少主登位,便背盟約,皆臣下所惑。今姪帝必敦篤悠久矣。」又謂后曰:「汝可先貽書與南朝太后,備述妯娌之媛,人使往來,名傳南朝。」
    又詔燕京憫忠寺特置真宗御靈,建資福道場,百日而罷。復詔沿邊州軍不得作樂。後因御宴,有教坊都知格守樂名格子眼,轉充色長,因取新譜宣讀,帝欲更遷一官,見本名正犯真宗諱,因怒曰:「汝充教坊首領,豈不知我兄皇諱字?」遂以筆抹其宣而止。燕京僧錄亦犯真宗諱,勅更名圓融。尋下令國中應內外文武百僚、僧道、軍人、百姓等犯真宗諱者,悉令改之。
    詔漢兒公事皆須體問南朝法度行事,不得造次舉止,其欽重宋朝百餘事,皆此類也。末年染消渴病,多忌諱稱說死亡之人,雖帝之父母尊號,亦不得言之。病亟,乃驛召東平王蕭孝穆、上京留守蕭孝先赴闕,始以輔立之事而委之;次以不得失宋朝之信誓而屬之。又屬子宗真曰:「皇后事我四十年,以其無子,故命汝為嗣,我死,汝子母切毋殺之。」
    六月三日,崩於上京東北三百里大斧河之行帳,年六十一,在位通太后臨朝凡四十九年。葬上京西北二百里赤山。諡曰天輔皇帝,廟號聖宗。
    論曰:聖宗挺寬仁之姿,表夙成之質。年方幼沖,母后侵政。事歸當璧,元輔專功。澶淵之深入,蓋其母后與權臣之謀,非聖宗本意也。眷遇功臣,終始如一;慈孝之性,本自天然,亦守成之令主云。
    校勘記
    [一]馬頵原作「馬碩」,據長編卷二十七改。
    [二]五押惕隱領衆十餘萬「押」原作「神」,據長編卷二十七改。
    [三]宋部署劉廷讓來禦「廷」原作「延」,據長編卷二十七、二十八改。
    [四]統和五年宋雍熙四年春正月契丹攻陷深祁德易四州與上文「契丹勢益振,長驅深入深、祁,陷易州」一事重出。長編卷二十八同年同月條載,契丹兵「長驅入深、祁,陷易州」,與德州不相干。
    [五]為定州都部署李繼隆與監軍袁繼忠拒戰「袁」原作「李」,據長編卷二十九改。
    [六]陰雪不見「雪」原作「雲」,據長編卷三十六校記[三二]改。
    [七]契丹遂自德棣濟河掠淄齊而歸「棣」原作「隸」,「掠」字原闕,均據長編卷四十六改補。
    [八]尋又為李繼宣敗于牟山谷「牟」字原闕,據長編卷五十補。
    [九]宋定州行營都部署王超原作「定宋二州行營都部署王超」,據長編卷五十四咸平六年(統和二十一年)四月丙子、辛卯紀事改。
    [一○]秋閏九月「九」字原闕,據長編卷五十七補。
    [一一]帝與蕭太后合兵攻定州「太」字原闕,據席本及長編卷五十七補。
    [一二]又分兵圍岢嵐軍「岢嵐」原作「嵐岢」,據席本及長編卷五十七、五十八改。
    [一三]契丹自瀛州率衆三十萬「三十萬」,長編卷五十八作「二十萬」。
    [一四]若必邀求「若必」,長編卷五十八作「必若」。
    [一五]乃命李繼昌齎國書與姚柬之俱往「柬」原作「東」,據長編卷五十八並參攷遼史卷十四聖宗紀五改。
    [一六]瓊執撾築輦夫背「背」原作「輩」,據席本及長編卷五十八改。
    [一七]宋詔雄州出粟二萬石賤價賑之「雄」原作「雍」,據明抄本及長編卷七十三改。
    [一八]契丹主使主客者邀道輔還坐「主使」二字原闕,據長編卷一百五補。
    [一九]外無親援「無」原作「兵」,據席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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