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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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宗皇帝
追复元祐党人
崇宁四年九月,九鼎成。己亥,御笔手诏:『元祐奸党诋讪先帝,罪在不赦。曩屈常宪,贷与之生,屏之远方,固无还理,弃死贬所,岂不为宜?今先烈绍兴,年谷丰稔,铸鼎以安庙社,作乐以协神民。嘉祥荐臻,和气浃洽,肆颁赦宥,覃及万方。兴造邦诬,久责遐裔,一夫失所,朕尚侧然,用示至仁,稍从内徙,服我宽德,其革尔心。应岭南移荆湖,荆湖移江淮,江淮移近地,惟不得至四辅畿甸。除上书已经量移及近乡人外,依下项州:一、今来朝廷宽恩,所移州军不见得地里远近。窃虑所移,却有远近妨碍去处不同。限指挥到五日内,许经州自陈乞去处,本州入急递申尚书省,即不得陈乞非合移路分及拘碍去处。如愿依旧者亦听。一、今来系特降诏许量移,今后有司不得用例检举量移,违者以违制论。一、量移诸州人离州日,并免伴送,具起离及到日申尚书省。邹浩,昭州移汉阳军。陈次升,循州移鄂州。余爽,封州移潭州。范正平,龚州移岳州。范柔中,雷州移全州。黄庭坚,宜州移永州。陈瓘,廉州移郴州。任伯雨,昌化军移道州。张庭坚,象州移复州(二年八月一日自鼎移象,三年四月一日,却移桂州)。龚夬,化州移桂阳监(二年八月一日自象移化)。李祉,英州移汝州。王道,韶州移郴州。梁弼,琼州移归州。陈恂,南恩州移峡州。马谂,南恩州移岳州。王履,新州移归州。郭子旂,宾州移峡州。赵希德,宾州移荆门军。王长民,循州移江宁府。张林,白州移衡州。范纯粹,鄂州移宣州。阎守勤,全州移涟水军。王化基,高州移全州。曾布,衡州移舒州(廉口舒任)。刘安世,光州移江州。孙琮,荊门军移海州。马涓,澧州移荆门军[1]。李深,复州移建昌军。曾纾,永州移和州。蔡克明,桂阳监移饶州。郑居简,邵州移滁州(三年四旦一日编管信州)。韩忠彦,济州移相州(磁副济置。)范纯礼,徐州移单州(静江使副。)安焘,建昌军移襄州。王古,温州移徐州。曾肇,汀州移台州(明年正月十七复官。其置汀州在二年七月十五日)。朱师服,兴国军移秀州。张耒,黄州移兖州。吕希纯,汝州移河阳。王觌,临江军移润州。丰稷,建州移婺州。张舜民,房州移虢州。谢文瓘,邵武军移处州。龚原,和州移湖州。吴安逊,汉州移汝州。冯说,徐州移汝州。梁安国,齐州移泽州。王箴,通州移陕州。曾焘,歙州移单州。裴彦臣,池州移广德军。朱绂,福州移睦州。李穆,金州移邓州。邓世昌,密州移唐州。王化臣,青州移济州。李之仪,太平州移唐州。江公望,南安军移衢州。陈棺,归州移光州。
吕本中《杂记》:崇宁间,蔡京每谓人:『如刘安世,更雄捣硙磨,亦只说元祐是也。』京执政久,亦时有长者之言。尝有乞将元祐臣僚编置远恶州郡者,京曰:『元祐人本无大罪,止是不合改先帝法度耳。』其后蔡京得保首领以没,未必不缘其有长者之语也。
崇宁五年正月戊戌,是夕,彗星出西方,由奎贯胃、昴、毕,至戊,没。乙巳,诏以星文变见,避正殿,损常膳。中外臣僚等,并许直言朝廷阙失(实有)。又诏:『应元祐及元符末系籍人等人,合既迁谪,累年已足惩戒,可复仕籍,许其自新。朝堂石刻,已令除毁。如外处有奸党石刻,亦令除毁,今后更不许以前事弹纠,常令御史台觉察,违者劾奏(实无)。』
诏旨有此,《实录》乃削去,不知何意也。
丁未,大赦天下,应合叙用人,依该非次赦恩与叙;应见贬责命官未量移者,与量移;应官员犯徒罪以下,依条不以赦降去官原减者,许于刑部投状,本部具元犯因依闻奏,未断者并仰依令赦原减。诏:『已降指挥,除毁元棺奸党石刻及与系籍人叙复注拟差遣,深虑鄙浅愚人妄意臆度,窥伺间隙,驰骛抵巇,觊欲更张。熙、丰善政,苟害继述,必置典刑。宜喻迩遐,咸知朕意。』(实有)中书省勘会崇宁二年三月六日已后所降元祐奸党指挥共二十二项,诏除冲罢外,其逐项指挥并罢。
二年三月乙酉(六日)、七月乙巳(二十九)、九月壬午(六日)、癸巳(十七)、辛丑(二十五)、乙巳(二十九)、十月庚午(五日)、十一月辛巳(五日)、十二月己未(十四)、庚申(十五)、壬戌(十七)、己巳(二十四)、三年六月甲辰(三日)、戊午(十七)、七月壬申(一日)、戊寅(七日)、丙申(二十五)、四年二月己酉(十日)、五月戊申(十二)。已上共十九项,余三项当考。今检讨得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八月二十八日、十二月三十日诏凡三项,不知即是此否,姑附见,更详考(上二十五项并见《元祐党籍》)。
庚戌,三省同奉圣旨,依下项收复:
曾任宰臣执政官:
刘挚,追复朝请大夫。
梁焘,追复朝请大夫。李清臣,追复左中散大夫(故雷户)。王岩叟,追复宣义郎。
轻第二等:
责授磁州团练副使韩忠彦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责授廉州司户参军、舒州居住曾布叙复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
静江军节度副使、单州安置范纯礼叙复左朝议大夫[3]、提举鸿庆宫。
责授祁州团练副使安焘叙复中大夫、提举鸿庆宫。
中大夫、衮州居住刘奉世提举明道宫(四年九月五日自沂徙兖)。
左朝议大夫章惇追复太中大夫。轻第三等:
追贬祁州团练副使黄履追复中大夫。曾任待制以上官:
苏轼追复宣义郎。
刘安世叙复承议郎。
曾肇叙复朝散郎。
邹浩叙复承奉郎,归常州。
朱光庭追复宣德郎。轻第二等:
孔文仲追复奉议郎。
范纯粹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宫。
丰稷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清官。
王古叙复朝请郎、管勾明道宫。
勒停人:张舜民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朱师服叙复朝散郎、管勾洞霄宫(师服安置兴国军在元年八月二十七日)。除名勒停人:
谢文瓘叙复承议郎、管勾太极宫。
贾易叙复朝奉郎、管勾玉局观。
吕希纯叙复朝请郎、管勾太极观。
杨畏叙复朝散郎、管勾崇禧观。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陈次升,复朝奉大夫、知漳州。降授朝奉大夫、提举崇福宫郭知章知虔州。朱绂特授朝散大夫、知福州。朝请大夫叶祖洽知建州。(祖洽未行,丁家艰。上官均志墓云:『大观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知洪州。』)文臣官重第一等勒停人:
任伯雨,特授承务郎。
范柔中、邓考甫、龚夬、陈瓘并叙承务郎。考甫依旧致仕(邓考甫叙复承务郎,依旧致仕。元本无之。今自后掇取增入。四年十二月三十日,与范柔中俱不许放还,却不见其致仕月日)。
张庭坚,叙复承务郎,与监庙差遣。
马涓,叙复承事郎。
封觉民,追复承事郎。文臣余官轻第一等除名勒停人:
黄庭坚,叙复奉议郎。
陈祐、李祉、并叙复宣德郎。
责授黄州别驾张耒,叙复承议郎。
李深,叙复承议郎。
李之仪,叙复朝奉大夫。
周谊,叙复朝散郎。
孙琮,叙复承事郎。
胡端修,叙复宣德郎。
赵令畴,叙复朝奉郎。
吴安逊、梁安国,并叙复宣义郎。
王箴,叙复奉议郎。曾纡,叙复承事郎。文臣余官勒停人:
江公望,叙复宣德郎、监东岳庙。
李积中,叙复宣德郎。
汪衍,叙复承议郎。
梁宽,叙复朝奉大夫。
沈千、曹兴宗,并叙复承议郎。
王极,叙复宣德郎。
陈师锡,叙复朝请郎。
杨瑰宝,叙复朝请郎。
陈弁、洪刍、周锷,并叙复宣德郎。
黄安期,叙复奉议郎。
高渐,叙复承事郎。
萧利,叙复承议郎。
赵越,叙复右朝议大夫。
滕友,叙复朝奉郎。
陈唐,叙复宣德郎。
李昭玘,叙复朝散郎。
倪直孺、王巩,并叙复承议郎。
高茂华,叙复承事郎。
欧阳棐,叙复朝奉大夫。陈察,叙复朝请郎、提举崇福宫。廖正一,叙复奉议郎、监西岳庙。刘唐老,叙复朝请郎。杨彦璋,叙复朝散大夫。张恕,叙复朝奉郎、管勾灵仙观。梁士能,叙复左朝议大夫。钱景祥,叙复承议郎。李夷行,叙复朝请郎。
黄庭坚以下至李夷行,并吕希哲、张保源、毕仲游、常安民、晁补之、李格非、朱光裔、黄隐、苏嘉、种师极、吴安诗,并令吏部与监庙差遣。内见任宫观、岳庙差遣人依旧。程颐,叙复宣义郎,依旧致仕。吴处厚,追复朝奉郎。张夙,追复承事郎。文臣余官轻第二等[3]:秦希甫,叙复朝散大夫。降授宣德郎都贶,叙复朝散郎。朝散郎钟正甫[4],叙复朝奉大夫。许端卿,叙复承议郎。向级,叙复左朝议大夫。秦希甫以下并韩治,令吏部与知州差遣。
选人轻第二等:
吕谅卿 郑 侠 余 爽 范正平 杨 琳 苏 眪
葛茂宗 刘 渭 柴 衮 洪 羽 赵天祐 李 新
冯百药 赵 峋 李 杰 李 贲 郭执中 石 芳
金 极 高公应 安信之 张 集 黄 策 周永徽
鲜于绰 王 贯 苏 迥 檀 固 何大受
以上并于旧资上降两资收叙,送吏部与合入差遣,內无资可降人,依条注远小处。
于 肇 黄 迁 万俟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
梅君俞 寇宗颜 张居厚 李 修 黄 才 曹 盥
侯显道 周遵道 林 肤 宋寿岳 王 交 张 溥
许安修 胡 潜 董 庠 蒋 津 王 守 邓允中
梁俊民 王 阳 张 裕 陆表民 江 洵 王公彦
方 适 鹿敏求
以上并令吏部注在外合入差遣。
叶世英,复假承务郎,不理选限。吕彦祖、何大正,并许入学。衡钧、衮公适,并与追复旧官资任。王察,于旧资上降两资追复。
以上见在人并在外任便居住,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内身亡者,据今来追复官品合得遗表恩泽,三分减一零数比类施行。一名者不减。十七日庚戌叙复刘挚等官,《实录》并削去,甚无谓也。今用诏旨及《宣和录》追书,或须稍删之。
癸丑,诏:『元祐系籍人等,石本已令除毁讫。所有省部元镂印板并颁降出外名籍册,并令所在除毁,付刑部疾速施行。』丁巳,诏曰:『日者符祐邪臣,乘间擅权,变乱政事,奸朋并兴,肆为诬讟,诬诋宗庙。乖父子之恩,隳君臣之义。推原用心,罪在不赦。朕既承祖宗用德为治,明示好恶,止从窜斥,以为天下万世臣子之戒。累年于兹,不忍终弃,是用差次,蠲叙复,畀禄秩,惟些不恩,顾岂复用?尚虑奸朋,妄意私议害国,士大夫狃于邪说,胥沦溺以败类,朕甚悼焉。布告天下,明谕朕意,毋惑。』戊午,御笔:『元祐系籍人,石本已令除毁讫。所有从初降黜子孙、亲属职名,拘碍差注、荐举并脚色保状,立项声说,及不得取应者,并量等第与宽释,可速立法闻奏。』是日,随龙官郝随令任便居住,谢仅与知州差遣,陈彦修、卢逢原、吴珪、范致明并与知军差遣,陈羔、李熙载、元书、费恕、李景夏、慕容将美、石悈、卢君佐、田望、曾谠、李琰[5]、蔡肇、霍汉英,并令吏部与合人差遣。
郝随以下十八人并诏旨当考。谢仅二月十六日知光州。
己未,中书省言:『近降恩霈,除石刻责降人已别降指挥外,余未经检举叙复人数不少。』诏落职及曾任京职事官监察御史已上,并开封推、判官及监司人,令刑部限半月类聚,一并申尚书省取旨外,其未复官并未复旧差遣人,并令刑、吏部不候投状,各限两月,内赃罪及私罪情重人,与依条叙复。其公罪不以轻重,私罪情轻人,并复旧官,及与未责降已前本等差遣,如叙至两官以上者取旨。
三月戊戌,诏: 『应旧系石刻人,除第三等许到阙外,余并不得到阙下。其前降重者不得至四辅、轻者不得至畿县指挥更不施行。』勘会除第二等张士良今年二月十六日奉御宝批,为系哲宗皇帝随龙人,持许任便居住外,曾任宰臣执政等官:
第一等
司马光 吕公著 吕大防 刘 挚 梁 焘
王岩叟 苏 辙 李清臣
第二等:
文彦博 章 惇 范纯仁 王 珪 韩忠彦
曾 布 王 存 郑 雍 傅尧俞 赵 瞻
韩 维 孙 固 范百禄 胡宗愈 范纯礼
刘奉世 安 焘
第三等:
张商英 蒋之奇 黄 履 陆 佃
曾任待制以上官
第一等:
苏 轼
刘安世 范祖禹 孙 升 曾 肇
邹 浩 朱光庭
第二等:
姚 勔 赵君锡 马 默 孔武仲 孔文仲
吴安持 钱 勰 李之纯 孙 觉 鲜于侁
赵彦若 赵 卨 王钦臣 李 周 王 汾
韩 川 顾 临 贾 易 吕希纯 王 觌
范纯粹 吕 陶 王 古 丰 稷 张 问
杨 畏 谢文瓘 岑象求 上官均 叶 涛
杨康国 朱师服
第三等:
陈次升 周 鼎 徐 勣 路昌衡 董敦逸
郭知章 龚 原 朱 绂 叶祖洽
余官
第一等:
孔平仲 任伯雨 尹 材 陈 瓘 范柔中
邓考甫 封觉民 张庭坚 龚 夬 汤 馘
马 涓
第二等:
黄庭坚 欧阳棐 刘唐老 秦 观 王 巩
吕希哲 杜 纯 吴安诗 张保源 司马康
张 耒 宋保国 黄 隐 毕仲游 常安民
余 度 郑 侠 晁补之 常 立 程 颐
唐义问 余 卞 李格非 孙 谔 陈 郛
朱光裔 苏 嘉 王 回 李希绩 欧阳中立
吕 俦 叶 伸 李茂直 吴处厚 李积中
商 倚 陈 祐 虞 防 李 祉 李 深
李之仪 范正平 曹 盖 杨 琳 赵 昞
葛茂宗 刘 渭 柴 衮 洪 羽 赵天佐
李 新 衡 钧 衮公适 冯百药 周 谊
孙 琮 王 察 汪 衍 赵 峋 胡端修
李 杰 李 贲 赵令畴 郭孰中 石 芳
金 极 高公应 安信之 张 集 黄 策
吴安逊 周永徽 高 渐 张 夙 鲜于绰
吕谅卿 王 贯 朱 统 吴 明 梁安国
王 古 苏 迥 檀 固 何大受 王 箴
鹿敏求 江公望 曾 纡 高士育 邓忠臣
种师极 钱景祥 周 綍 何大正 吕彦祖
梁 宽 沈 千 曹兴宗 罗鼎臣 刘 勃
王 拯 黄安期 陈师锡 于 肇 黄 迁
万俟正 许尧辅 杨 朏 胡 良 梅君俞
寇宗颜 张 居 李 修 逢纯熙 南遵裕
黄 才 曹 盥 侯固道 周遵道 林 肤
葛 辉 宋寿岳 王公彦 王 交 张 溥
许安修 刘吉甫 湖 潜 董 祥 杨瑰宝
倪直孺 蒋 津 王 守 邓允中 梁俊民
王 阳 张 裕 陆表民 叶世英 谢 潜
陈 唐 刘经国 扈 充 张 恕 陈 并
洪 刍 周 锷 萧 利 赵 越 滕 友
江 洵 方 适 李昭玘 陈 察 高茂华
杨彦璋 廖正一 李夷行 彭 醇 梁士龙
第三等:
韩 治 都 贶 秦希甫 许端卿 向 级
钟正甫
内臣
第一等:
张茂则 梁惟简 陈 衍 王化基
第二等:
梁如新 裴彦臣 李 倬 谭 康 窦 钺
王 道 赵 约 黄卿从 冯 说 曾 焘
苏舜民 杨 偁 梁 弼 陈 恂 张 珠
李 偁 阎守勤 王 绂 李 穆 蔡克明
邓世昌 郑居简 王化臣
第三等:
张 祐
武臣
第一等:
郭子旂 马 谂 王长民
第二等:
王 履 任 濬 李 永 张 巽 李 备
王献可 胡 田 赵希德 王庭臣 吉师雄
钱 盛 吴休复 高士权 李 遇 潘 滋
李 珫 崔昌符 李嘉亮 刘延肇 李 基
第三等:
姚 雄
二月十六日诏,当考。二月十四日,除高阳副总管。
四月丁丑,臣僚言: 『伏睹知江宁府徐勣、知虔州郭知章、新知漳州陈次升、知福州朱绂,是四人者,皆元佑奸党,诋诬宗庙,附会邪党。今任以牧守,尚典方面,岂能奉行法令,体朝廷继述之意哉?舆论纷然,咸以谓典刑若此,恐非所以明是非、示好恶于天下。若行放罢,予以宫祠,尚为优幸。』诏朝请大夫、知江宁徐勣提举崇福宫,朝奉大夫、知虔州郭知章提举鸿庆宫,朝奉大夫、新知漳州陈次升提举明道宫,朝散大夫、知福州朱绂提举洞霄宫。
七月壬辰,诏:『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到阙者已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集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仍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一、系旧籍人子弟,曾任监司以上职事而身无显罪者,令本部特与升一等资任差注。一、系旧籍人子弟,不许注授在京差遣,其余亲属,不得注在京应奏官司差遣。一、应旧系石刻人,并不许到阙。』先是,臣僚上言:『自正月十四日降指挥,后来系籍人亲属并上书邪等人稍辐凑阙下,守候差遣,或就吏部注拟在京官司。当时朝廷应天以实,内修政事,理固当然。窃恐浸久,有害绍述,宜略为防限,以示好恶。』故有是诏。
十一月癸丑,臣僚上言:『伏睹崇宁五年七月三日敕:「应旧系籍人子弟不得到阙。而今许到阙者见讫赴部,令预集注三次,籍满不授差遣者,特与直差。又选人限一季,若在外指射差遣者,听免直差,朝辞讫,限三日出门。」陛下恢至仁之德,开自新之路,不忍终弃,复列仕途,兹诚尧、舜之用心也。又虑浸久,有害绍述,故略为防限,以示好恶。然到阙而见讫赴部,初无日限。臣愚伏望圣慈特降睿旨[6],应系旧籍人子弟许到阙者,若到阙三日,即令投下文字,朝见讫,三日即令赴部。所有集注、直差、朝辞、出门,自从旧条,则异趣之徒,不得倚法之脱略,而害绍述之圣政。若乃上书邪等人公肆狂妄,非上之所建立,所谓躬自蹈之,殆与系籍子弟连坐者异矣。是宜得罪,重于子弟。陛下纵以仁心,矜贷此曹,亦当固为防限。臣愚以为宜于七月三日敕内添入「上书邪等」,庶几继志述事,明示四海,仁心义政,并用不废。天下幸甚!』从之。
大观二年三月戊辰,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检会今年正月一日赦书,元祐之初,奸臣乘间得罪放废,言念岁月之久,屡更赦宥,怀奸睥睨,报怨不已,公肆诬诋,罪在宗庙,朕不敢贷。其尚及贬所,或情轻法重,例被放弃,或非身自犯,因人得罪,止缘贪冒,附会朋比,或志匪诬谤,言有近似,或缘辨理,语涉讥讪,或止因职事,偶涉更改。凡此之类,可据元贬责罪犯审量其情,分轻重等第,取情理轻者与落罪籍,特与甄叙差遣。今将元编类册内,依详赦文,先次看详到孙固、陆佃、王存、蒋之奇、赵瞻、安焘、顾临、张问、朱师服、钱勰、王钦臣、杨畏、李之纯、王纷、马默、周鼎、向级、李昭玘、欧阳棐、陈察、梁士能、杨彦章、李贲、钟正甫、许端卿、赵彦若、贾易、姚勔、吕希绩、欧阳中立、叶伸、陈郛、朱光裔、苏嘉、吴俦、常立、李茂直、司马康、都贶、邓忠臣、廖正一、吕希哲、秦希甫、张耒、杜纯四十五人。』诏除孙固、安焘、贾易外,余并出籍。寻又看详到叶祖洽、郭知章、上官均、朱绂、种师极、钱景祥等六人。诏并出籍。
诏旨六月十九日可考。初草王珪、孙固出籍在四月十三日,今不取。《实录》并不载党人出籍事,甚无谓也。
六月戊戌,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言[7]:『除节次看详中纳孙固等六十人外,今依赦看详到韩维、杨康国、赵卨、鲜于侁、龚原、董敦逸、吕希纯、岑象求、孔武仲、叶涛、唐义问、余卞、宋保国、李深、陈祐、商倚、李之仪、范正平、李祉、韩治、曾纡、黄隐、马谂、王履、任濬、赵希德、郭子旂、刘延肇、钱盛、吴休复、崔昌符、李遇、李珫、吉师雄、赵希夷、王庭臣、高士权、李永、王献可、李嘉亮、姚雄、潘滋、高茂华、滕友、张溥、梅君俞、杨瑰宝、林肤、彭醇、吕彦祖、陈唐、曹盥、王守、曹兴宗、高公应、黄才、江公望、黄安期、梁俊民、王贯、张集、鹿敏求、李贲、高士育、逢纯熙、赵令畴、倪直孺、沈千、宋寿岳、侯顾、赵越、周锷、萧利、高遵裕、刘渭、杨琳、邓允中、董祥、王交、杨朏、于肇、刘勃、许尧辅、谢潜、张夙、何大正、张裕、洪刍、鲜于绰、李积中、冯百药、衮公适、李新、许安修等九十五人。』诏并出籍。
诏旨故事三月二十八日可考。《实录》无党籍事。
戊申,三省检会大观二年正月一日赦书内一项,应元祐党人,不以存亡及在籍,可特与叙官。勘会前任宰臣执政官见存人韩忠彦、苏辙、安焘。
安焘此月十四日已卒,三省检会盖在此前。
身亡人文彦博、吕公著、吕大防、刘挚、曾布、章惇、梁焘、王岩叟、李清臣、范纯礼、黄履。诏见存人与复一官。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韩忠彦特授通直大夫,降授朝散大夫苏辙可特授朝散大夫,中奉大夫、提举鸿庆宫安焘可特授中大夫,故降授太子太保、潞国公文彦博可追复太子太保,故追复左光禄大夫吕公著可追复右银青光禄大夫,故追复太中大夫吕大防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请大夫刘挚可追复朝议大夫,故太中大夫曾布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左中大夫章惇可追复通议大夫,故追复朝散大夫梁焘可追朝请大夫,故追复宣义郎王岩叟可追复宣德郎,故追复左中散大夫李清臣可追复中大夫,故追复左朝议大夫范纯礼可追复左中散大夫,故追复中大夫黄履可追复太中大夫。
初草六月二十九日敕。
校勘记
[1]澧州 原本作『浓州』,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五改。
[2]单州 原本作『军州』,据《宋史·范纯礼传》改。
[3]轻第二等 原本作『轻第三等』,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改。
[4]钟正甫 原本脱『钟』字,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5]李琰 原本『琰』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6]睿旨 原本『睿』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六补。
[7]言 原本无此字,据文意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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