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范卷上

    睦亲性格不可强求一致
    【原文】人之至亲,莫过于父子兄弟。而父子兄弟有不和者,父子或因于责善,兄弟或因于争财。有不因责善、争财而不和者,世人见其不和,或就其中分别是非而莫名其由。盖人之性,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检,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拏,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所禀自是不同。父必欲子之强合于己,子之性未必然;兄必欲弟之性合于己,弟之性未必然。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和之根源也。况凡临事之际,一以为是,一以为非,一以为当先,一以为当后,一以为宜急,一以为宜缓,其不齐如此。若互欲同于己,必致于争论,争论不胜,至于再三,至于十数,则不和之情自兹而启,或至于终身失欢。若悉悟此理,为父兄者通情于子弟,而不责子弟之同于己;为子弟者,仰承于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听,则处事之际,必相和协,无乖争之患。孔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无怨。"此圣人教人和家之要术也,宜孰思之。
    【译述】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最亲的莫过于父子和兄弟。然而,父子与兄弟有相处不融洽,不和睦的。父与子之间,或者因为父亲对孩子求全责备,要求太过苛刻,兄与弟之间,或者因为相互争夺家产财物。有的父子之间、兄弟之间并没有求全责备、争夺财产,却很不和睦,周围的人看见他们不和,有的便从这种不和中分辩是非,最终仍找不到任何有说服力的理由。大概人的性情,有的宽容缓和,有的偏颇急躁,有的刚戾粗暴,有的柔弱儒雅,有的严肃庄重,有的轻糜浮薄,有的克制检点,有的放肆纵情,有的喜欢闲雅恬静,有的喜欢纷纷扰扰,有的人识见短浅,有的人识见广博,各自的禀性气质各有不同。父亲如果一定要强迫自己的子女合于自己的脾性,而子女的脾性未必是那个样子;兄长如果一定要强迫自己的弟弟合于自己的性格,而弟弟的性格也未必如此。他们的性格不可能做到相合,那么他们的言语与行动也不可能相合。这就是父与子,兄与弟不和睦的最根本的原因。况且大凡面临一件事情的时候,一方认为是正确的,一方认为是错误的;一方认为应当先做,一方认为应当后做,一方以为应该急,一方以为应该缓,观点不同竟然是这个样子。如果彼此都想要对方和自己的性格、脾气、观点相同,必然会导致争吵与论辩,争吵、论辩不分胜负,以至于三番五次,更至于十次八次,那么不和自此就会产生,有的竟到了终其一生失去和睦的地步。
    如果大家都能领悟到这个道理,做父亲和兄长的对子女与弟弟通情达理,并且不苛责子女与弟弟与自己相同;做子女和弟弟的,恭敬地追随着父兄,却并不期望父兄只听取自己的意见,那么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必定相互和协,没有乖离争论的祸患。孔子说:"对待父母,屡次婉言劝谏,看到自己的意见不被采纳,还必须恭恭敬敬,不违背父母,仍然在做事的时候无怨无悔。"这就是圣人教给人们和家的最重要的方法,我们应该认真地思考。
    【评析】性不可以强合,在现代人看来是一个极其平常的观点。任何人都不可以将自己的看法强加于他人,即使是父之于子,兄之于弟,也同样不可如此。然而,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父父,子子,君君,臣臣"都有严格的界限,父为子纲,君为臣纲,不可越雷池一步。
    如此开明的观点出现在宋代,足见袁采在父子兄弟观念上的超前意识。这种超前意识在魏晋南北朝思想活跃的时代里曾经有过表现。《世说新语·言语篇》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钟毓兄弟俩小时候,一次正碰上父亲白天睡觉,于是他俩一块儿偷药酒喝。他父亲当时已睡醒了,姑且假装睡着了,来看他们怎么做。钟毓行过礼才喝,钟会只顾喝,不行礼。过了一会儿,他父亲起来问钟毓为什么行礼,钟毓说:"酒是完成礼仪用的,我不敢不行礼。"又问钟会为什么不行礼,钟会说:"偷酒喝本来就不合于礼,因此我不行礼。"钟毓、钟会两兄弟从小时候起,便有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看法。行礼与不行礼,本是截然相反的观点,兄弟二人各有自己的理由。其父分别询问了各自的理由,足见他也并不是希望二人观点相同,性不可以强合,恐怕钟氏兄弟之父认识已比较清晰了。
    然而可悲的是,当历史发展到清代时,《红楼梦》中的贾政依然固守着迂腐的君臣父子观念,充当了一个切切实实不折不扣的封建卫道士。他在儿子贾宝玉身上贯彻了可怕的封建法西斯主义。宝玉本来"顽愚怕读文章",最讨厌沽名钓誉的国士禄蠹之流。当薛宝钗劝谏他走仕途时,他便道:"林妹妹若是这样,我早和她生分了。"从小喜欢在脂粉堆里混,谈到功名便萎糜不振的贾宝玉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父亲的所作所为。而贾政从他自身出发,怎么也理解不了宝玉为何这般"没有出息"。性不可以强合,可惜的是贾政与贾宝玉都没理解到这一点。父子本是两代人,上一代的固有思想在下一代看来无法理解,下一代的叛逆在上一代看来简直是大逆不道。思想冲突的直接后果便是:宝玉越来越对自已的生存环境感到厌倦,贾政越来越对儿子的不求上进求全责备,最终结果是儿子纵然按照父亲的意愿,考取了功名,却并没有"接续香火",重振家业,而是遁入空门,以求得真性的复苏,灵魂的止泊。人性是复杂的。刘再复《性格组合论》对这个问题作了深刻的阐释,即便是同一个人,其身上的几种性格特征也会发生矛盾,而况不同的人,不同年代的父子兄弟之间呢?倘若贾政真能用客观的眼光打量一下宝玉的话,说不定对他心灵深处的纯洁会欣赏不已,倘若宝玉能对父亲的苦心做一番刨根问底儿的话,也不至于对父亲视若仇敌。至少能增添一丝怜悯,唤醒真切的父子亲情,或许结果也不至于太惨。
    人宜将心比心
    【原文】人之父子,或不思各尽其道,而互相责备者,尤启不和之渐也。若各能反思,则无事矣。为父者曰:"吾今日为人之父,盖前日尝为人之子矣。凡吾前日事亲之道,每事尽善,则为子者得于见闻,不待教诏而知效。倘吾前日事亲之道有所未善,将以责其子,得不有愧于心!"为子者曰:"吾今日为人之子,则他日亦当为人之父。今父之抚育我者如此,畀付我者如此,亦云厚矣。他日吾之待其子,不异于吾之父,则可以俯仰无愧。若或不及,非惟有负于其子,亦何颜以见其父?"然世之善为人子者,常善为人父,不能孝其亲者,常欲虐其子。此无他,贤者能自反,则无往而不善;不贤者不能自反,为人子则多怨,为人父则多暴。然则自反之说,惟贤者可以语此。
    【译述】在社会生活中,父与子之间,有的彼此不思虑自己的职责,却责备对方,这是导致父子不和的最重要的原因。如果父与子各各都能反思一下自己,那么就会相安无事。做父亲的应该这样说:"我现在做人的父亲,从前曾经是别人的子女。大凡我原来奉事父母的原则是每事求尽善尽美,那么做子女的就会有所闻见,不等做父亲的去教导他们,他们就会明白怎样去对待父母了。倘若我过去侍奉父母未能尽善尽美,却去责备孩子不能做到这些,难道不是有愧于自己的良心吗?"做儿子的应该这样说:"我今天做为别人的儿子,日后肯定会成为他人的父亲。今日我的父亲这样尽心尽力地抚养培育我,并且为我付出许多心血,可以称得上是厚爱了。日后我对待自己的子女,只有做到与我父亲待我的程度一样,才可以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如果做不到这些,不仅仅有负于子女,更无颜面去见父亲。"世上的人善于做儿子的,常常也很善于当别人的父亲,不能够孝事其父母双亲的,也常常想虐待其子女。这其中没有别的道理,贤达的人能够自己反省自己,那么就会做事稳当少出差错。不贤达的人不能够反省自己,做儿子多怨恨,做父亲多暴戾。那么自己反省自己的道理,只有贤达的人才可以谈论。
    【评析】"上有老,下有小"是中年人对于生活劳累的感慨。大凡有头脑,有德行的人总是尽自己最大的所能,让父母在有生之年生活得幸福,总是想方设法抚育培养自己的子女,希冀他们有所成就。这种人生来就懂得反思,作为人子,能切身体会到父母抚养孩子的呕心沥血,因此他待父母尽心,待子女尽力。他的这种尽心尽力的做法,上得之于父母的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对下又成为子女的楷模与榜样。
    《世说新语·德行篇》:"谢公夫人教儿,问太傅:'那得初不见君教儿?'答曰:'我自教儿。'"这个故事是说谢公的夫人在教导儿子时,追问太傅谢安为什么从来不见他教导儿子,谢安回答说他是以自身言行来教导儿子的。
    谢安的作法就是促使儿子反思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的。儿子从父亲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揣摩出为人之子应怎样做,为人之父应怎样做。日常生活中,父子不和甚而至于分崩离析,仇敌相对。这其实是一种极为不明智的举动。父亲不明白自身当以身示范,儿子也不能够从父亲身上得到一丝一毫的启示。
    处家多想别人长处
    【原文】慈父固多败子,子孝而父或不察。盖中人之性,遇强则避,遇弱则肆。父严而子知所畏,则不敢为非;父宽则子玩易,而恣其所行矣。子之不肖,父多优容;子之愿悫,父或责备之无已。惟贤智之人即无此患。至于兄友而弟或不恭,弟恭而兄不友;夫正而妇或不顺,妇顺而夫或不正,亦由此强即彼弱,此弱即彼强,积渐而致之。为人父者,能以他人之不肖子喻己子;为人子者,能以他人之不贤父喻己父,则父慈爱而子愈孝,子孝而父亦慈,无偏胜之患矣。至如兄弟、夫妇,亦各能以他人之不及者喻之,则何患不友、恭、正、顺者哉!
    【译述】过于慈祥的父亲容易造就败家子,儿子的孝顺有时却并不被父亲所觉察。大概依平常人之性情来说,碰到强大的事物就会回避,遇到软弱的事物就会大肆放纵。父亲严肃,儿子知道自己该畏惧什么,那么就不敢胡作非为;父亲宽缓,儿子对一切事物都持轻视态度,因而放纵自己的行为。对于儿子的不肖,父亲多宽容;对于儿子的谨慎诚实,为父的有时责备不已。只有贤达充满智慧的人才没有此种祸患。至于那些兄长友爱弟弟,弟弟却不敬重兄长的,弟弟尊敬兄长,兄长却并不爱惜弟弟的;丈夫正派,妻子却不和顺,妻子和顺而丈夫不正派的,也是由于一方强大了,另一方就很弱小;一方弱小,另一方就会强大,这是由逐渐积累而形成的。做父亲的,如果能将他人的不肖子与自己的儿子作比较;做儿子的,如果能将他人不贤达的父亲与自己的父亲相比,那么父亲慈祥和顺,儿子就会愈加孝顺;儿子孝顺父亲就会更加慈爱,这样就避免了偏颇的隐患。至于兄弟、夫妇之间,如果也各各都能以他人的缺点与自己亲人的优点去比较,那么还怕自己的亲人对自己不友爱,不恭敬,不正派,不和顺吗?
    【评析】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妻顺,恐怕是从孔子时代便开始的关于家庭伦理的最高境界。然而有所谓父慈子不孝,兄友弟不恭,妻顺夫不正,或者相反。在袁采看来,出现这种事与愿违的不平衡现象,实是由于父与子、兄与弟、夫与妻之间没有真正理解到彼此的价值与优点所导致的。
    如果双方都能从彼此的言行中发现值得赞许的一面,意识里便有了尊重人性的平等观念。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正妻顺便也顺理成章了。当然棍棒底下也会出孝子,可在严父的棍棒下,儿子"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这种孝子很大程度上是表面上的"孝",形式上的"孝",并没有发自内心的对父亲的尊敬。贾宝玉在父亲贾政的威逼之下,不得不学习"四书五经",不得不去应考,内心的反叛很少敢与父亲发生面对面的冲突,但他却根本不是孝子,甚至连父子之间最纯洁的父子亲情在宝玉身上也无明显表露。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并没有多少威严令司马迁战战兢兢,但父亲没有棍棒并不等于父亲纵容他。早年,父亲支持他学习,支持他漫游,使他变得见多识广。临终之际,父亲留下遗言,一定要司马迁完成《史记》。司马迁对于父亲的遗愿从不敢懈怠,"李陵之祸"使他遭受了不应有的官刑,这对司马迁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比死还难以忍受。然而,他没有死,他不能辜负父亲的一片丹心,他希冀"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他活了下来,为了父亲,也为了事业。这种孝是有沉重的历史内容包含在其中的。
    居家贵宽容
    【原文】自古人伦,贤否相杂。或父子不能皆贤,或兄弟不能皆令,或夫流荡,或妻悍暴,少有一家之中无此患者,虽圣贤亦无如之何。譬如身有疮痍疣赘,虽甚可恶,不可决去,惟当宽怀处之。能知此理,则胸中泰然矣。古人所以谓父子、兄弟、夫妇之间人所难言者如此。
    【译述】自古以来的人伦关系,贤达和不肖相杂。有的父子不能够都做到贤达,有的兄弟不能够都做到美好,有的丈夫随便放荡,有的妻子悍厉粗暴,很少有一家中能免此患。即使圣贤之人也无可奈何。正如身上生有创伤和脓疽疮痛,虽然甚为可恶,却不能够除去,只应该以宽怀之心来对待。如果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那么对待此事就会非常坦然。古人所谓父子、兄弟、夫妇之间难以言说的就是这些。
    【评析】"大度能容,容天下之事。"这是弥勒佛的风度。人们往往对他羡慕不已。那似乎有点"傻"气的笑容,令无数人拜倒。人伦关系最难处理,俗语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于家庭问题的处理上,最好学学弥勒佛的精神。处家确实需要宽容。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的缺点有如生长于身上的附赘悬疣一样,无法除掉,却又深恶而痛绝之。家庭中,如果彼此不能够容忍互相的缺点,就会使家庭不和。退一步海阔天空,凡事以宽容之心对待之,其实什么事都很简单。陶渊明生活在东晋时代,尽管那个时代是思想活跃的时代,各种思想允许并存。然而,在陶渊明身上所体现出的主导思想依然是儒家思想,很注重子继父业,有所成就。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虽有五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可以值得称道的,都不喜欢读书。大儿子十六岁,懒惰无可匹敌;二儿子虽已是"志学"的年龄,却也并不爱好文术;三儿子十三岁,只懂得寻找梨与栗去吃,毫无一点喜欢读书的意思。小儿子不知怎样,渊明没有说,恐怕除了吃以外,也不会对读书感兴趣。在这样的情况下,渊明确实痛苦过,但是对无可奈何之事一味痛苦下去,非但是徒劳的,且是有害的。他便以宽容之心对待之:"天运苟如此,且进杯中物。"既然上苍让我这样,我只能喝酒聊以自慰。结果渊明的家庭生活还是很和谐的。
    曹氏兄弟却没有认识到"宽容"的重要性。曹操死后,曹丕极力诸杀同门兄弟,尤其对曹操生前较偏爱的曹植迫害尤深。曹植在一首诗里抒发了自己的忧愤:"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相互猜忌,迫害,实是人生中极为难奈之事。
    夫妻关系更是需要彼此的宽容,才能使整个家庭机器正常运转。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里,有一首叫《氓》的弃妇诗,其中所反映的一切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开始时一个叫"氓"的男子,以买丝为由,向女子传达了自己的爱情。氓着急得连良辰吉日都等不到,信誓旦旦,骗取了女子的感情。然而,女子嫁过去之后,受尽劳累,为维持家庭生活日夜操劳,以至于面容再也没有从前那样娇嫩了,此时氓开始嫌弃女子,不能以大男子的精神宽容地对待自己的妻子。最终导致了家庭的破裂。中国古代社会以男权为中心,男子将女子看作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很少能以平等的态度审视一下身边妻子的喜怒哀乐。即便这样,遭抛弃的女子依然大有人在。宽容哪里去了?
    现实社会中,离婚日渐成为"时代潮流",以至于使每一个人在这扇大门面前都诚惶诚恐。很难想象昔日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的情侣有朝一日大打出手,分崩离析,视同路人。这是情感悲剧,也是人生中最难以忍受的精神危机。因为这种危机任何东西都无法补救。黄金有价,情义无价,一旦付出之后,便应小心谨慎地去维系它,这就需彼此的宽容之心。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从对方的角度出发去看待他所做的一切,不易发生误会,坦诚相待,也不易出现情感危机。
    父兄之间莫辩曲直
    【原文】子之于父,弟之于兄,犹卒伍之于将帅,胥吏之于官曹,奴婢之于雇主,不可相视如朋辈,事事欲论曲直。若父兄言行之失,显然不可掩,子弟止可和颜几谏。若以曲理而加之,子弟尤当顺受,而不当辩。为父兄者又当自省。
    【译述】儿子对于父亲,弟弟对于兄长,犹如军队里的小兵对于将帅,官府中的小吏对于官长,奴仆婢女对于雇主一样,不可以相互对待如朋友,每件事都想争论出是非对错。如果父亲、兄长的言论行动失误明显得几乎不可掩饰,儿子、弟弟仅而止于和颜悦色地多次规劝。如果父兄把歪曲之理加在子弟身上,子弟也应该顺从地承受,却不能当面争辩。同时,做父兄的又当自己反省自己。
    【评析】家庭需要和睦,这就要求人们在人伦关系的处理上采取宽容的态度。
    生活是现实的,同时也是琐碎的,有时并不需要是非曲直被分辩得清清楚楚。因为家庭关系是靠血缘关系来维系的,这就给此种社会关系平添了几许特殊的意味。
    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家庭和睦,确实没有必要事事都争个高下曲直。父兄错了,屡次规劝,若仍不奏效,做子弟的也不用面红耳赤,争个是非,只顺从忍受就可以了。事后,贵于反思的父兄发现自己错了,就会改掉。
    袁采将父之于子、兄之于弟的关系比作士兵之于将帅、差役之于官长、奴婢之于雇主总不大妥当,可在封建社会里,这确实是一种不被人所怀疑的事实,父是一家之长,是家庭最高权力的执行者,他既然给了儿子生命,也就有权利来支配他。因此,贾政就可以狠心地把宝玉往死里打。可以不分清红皂白,不分事非曲直。在这种情况之下,宝玉也不容分辩,根本不用分辩,分辩只能带来更加沉重的棍棒。
    不管父亲强加给儿子的是什么,父亲的出发点终归是好的,"可怜天下父母心",父亲绝对不会去伤害儿子,贾政的暴怒也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体现。这样看来,儿子的争辩纯粹是一种徒劳。
    今天,父兄不可论是非的观点被人们看作"愚孝",儿子可以不听从父亲的意旨选择自己的婚姻,选择自己的职业。
    时代不同,思想观念不同,曾经在某个历史阶段是真理的东西,时过境迁之后,变得没有人能够理解与接受。正如妇女缠小脚,在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美的象征,然而今天的我们谁也不会赞同,也欣赏不了这种摧残身心的美。
    莫大之祸,起于须臾之不忍
    【原文】人言居家久和者,本于能忍。然知忍而不知处忍之道,其失尤多。
    盖忍或有藏蓄之意。人之犯我,藏蓄而不发,不过一再而已。积之既多,其发也,如洪流之决,不可遏矣。不若随而解之,不置胸次。曰:此其不思尔。曰:此其无知尔。曰:此其失误尔。曰:此其所见者小尔。曰:此其利害宁几何。不使之入于吾心,虽日犯我者十数,亦不至形于言而见于色,然后见忍之功效为甚大,此所谓善处忍者。
    【译述】人们常说为人家能经常和睦的原因,本于能够忍耐,然而徒知忍耐而不明白如何去忍耐,其中的失误会更多。大概忍耐中有的具有隐藏蓄积的意思在内。别人冒犯了我,我埋藏隐蔽而不发露,这种做法仅适用于一两次罢了。积蓄的越多,发泄之时,越象洪流决口,不可穷尽。不如将愤懑随时发泄,随时调解,不存留于胸中为好。并且自己安慰自己,不妨对自己说:他这样做是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他这样做是愚昧无知的表现;他这样做是失误所导致的;他这样做是目光短浅,见识狭窄的原因;他这样做对我来说又有多大的利害关系呢?不使这种干扰进入我的心中,即使每天冒犯我数十次之多,也不至于在言语表情上表现出任何的愤怒之色,这样才能看出忍耐的功效是多么巨大啊,这才是善于忍耐的人。
    【评析】"忍"字在现代人看来是一个时髦的字眼,你可以在某个人的脖子上发现带有"忍"字的吉祥物,你可以在某些人的钥匙链上看到刻有"忍"字的装饰品,"忍"字如此受青睬,反映了现代人在处世哲学上对"忍"之境界的追求。可以随时提醒人们--"忍"。一时之忍,可以成就一个人,也许,一时之不忍,会使一个人从此失去历经千辛万苦所碰到的机遇。世界就是这般乖谬,世事就是如此易变,每一个人须谨慎从事。
    小到家庭关系的处理,大到国家问题的解决,其中人为的因素便会涉及到怎样处事,怎样待人,怎样接物。处事,待人,接物,有的人能左右逢源,使彼此相安无事,且乐意更进一步合作,有的人却在某些环节上一时不能克制,使整个形势急转直下,一发而不可收拾。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几乎可以说是家喻户晓的。人们只理解他怎样历经磨难而苦尽甘来,然而,做为一个封建帝王,能屈身为臣,是"忍"了多大的"不能忍"之事啊。越国被吴国打败之后,越王勾践派大夫文种请求投降,声称自已亲自充任吴王的臣下,而自己的妻子为吴王的妾,并把国中所有宝器一并献给吴国。此时,不听子胥良言劝谏的吴王夫差,一意孤行,竟然美滋滋地接受了投降的越国、越王以及所有金银财物,其实是养虎为患。勾践反国,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便仰视苦胆,饮食时亦尝胆,说:"你难道忘记会稽之耻了吗?"
    他亲身下地耕作,夫人自己织布,食不加肉,衣不重采,礼遇贤人,厚遇宾客,赈济贫民,吊丧问死,与百姓同劳作。终于一举灭吴,雪洗国耻,"忍"了苦之后,必然会有"甜"。
    古语中有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一时之愤怒,却延误了大事。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魏其曾为吴相,因太子事得罪窦太后,太后除魏其门籍,不得入朝请。武安侯田蚡是外戚,因王太后的原故,日渐显耀,魏其失势,宾客日益疏远他,独独灌夫与他交好。武安侯暗中不满魏其侯与灌夫,只是自己仍有小辫子被他们纠着,无法构陷。正在这时,武安侯取燕王女为夫人,太后有令,列侯宗室都得前去庆贺。魏其与灌夫同去,饮酒酣,武安起身敬酒,在座的宾客都避席,等到魏其起身敬酒之时,只故旧朋友避席,剩下的一半都半膝席。灌夫在这件事上极不高兴,也起身敬酒为寿,行酒至临汝侯,临汝侯正与程不识耳语,又不避席,于是他在愤怒之极的情况下骂了临汝侯:"生平毁程不识不直一钱,今日为长者寿,乃效女儿呫嗫自语!"这就是有名的"使酒骂座",这样一来,使坏人得逞,武安有了陷害二人的得力证据,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败了自己的政敌。呜呼哀哉!由于一时之不忍,则铸就了永不可挽回的大错!
    苏秦在游说秦王连横失败之后,"妻不下红,嫂不为炊,父母不与言。"境况非常凄凉。他闭门读书,"投悬梁,锥刺骨"终于在合纵的计策上取得了成功,由布衣一跃而为卿相,这也同样经历了一个"忍"
    的困苦过程。
    司马迁在受宫刑之后,隐忍苟活,历经千辛万苦,完成了伟大的著作《史记》。倘若他不能忍这种"奇耻大辱",而自杀解脱的话,我们今天就不会看到这部以血写成的奇书了。
    现代人的日常生活,喧嚣而又繁杂,更显出了"忍"的重要性。"忍"
    可以使现代人浮躁的心态趋于平和。就拿交友来说吧,大家都承认"人无完人",但在朋友的缺点一个接一个暴露之时,你可能会在某一关键时刻控制不了自己的愤怒,而大发雷霆。然而,当你的余愤还没有消失殆尽之时,你们之间多少次苦心经营的友谊之门已被冲跨,纵有回天之力也无补于事。心灵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
    "心底无私无地宽",当你对周围的世事怀着一颗宽容的心的时候,当你在千钧一发之时克制了自己的愤怒之时,你就会觉得自己真正地走向了成熟。
    亲戚之间莫记仇
    【原文】骨肉之失欢,有本于至微而终至不可解者。止由失欢之后,各自负气,不肯先下尔。朝夕群居,不能无相失。相失之后,有一人能先下气,与之话言,则彼此酬复,遂如平时矣。宜深思之。
    【译述】亲身骨肉之间不和睦,往往是本源于细小琐碎之事,却最终导致了终身失和。终身失和的原因恐怕是失和之后,彼此各怀气愤,谁也不肯先提出和解,谁也不肯认输。人与人朝夕相处在一起,不可能没有相互失礼之处,倘若其中的一人能够先主动讲和,与对方平心静气地把话说开,那么彼此的关系就会恢复,达到和好如初的目的。
    【评析】朝夕相处的骨肉至亲,由于一些小事日渐积累,导致失和,这是极为正常的。关键在于失和之后,努力加以恢复。
    《左传·郑伯克段于鄢》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当初之时,郑武公从申国娶妻,称为武姜。生庄公和公叔段。庄公出生之时为难产,惊吓了姜氏,所以给他命名为"寤生",于是姜氏极为厌恶庄公,喜欢公叔段,想把公叔段立为太子。屡次奏请武公,武公都不答应。等到庄公即位,姜氏为公叔段请求制这个地方,庄公则说,制这个地方,非常险要,虢叔死在那里,那里的人民只听从虢叔的命令。于是让公叔段居住在那里,称为京城大叔。祭仲劝谏道:"国家的都城超过百雉,是国家的祸患。先王定制,大都城不超过国家的三分之一,中级都城不超过五分之一,小型的不超过九分之一。今天京城这个地方不合先王法度,也不是先生的制度,您将无法控制这个地方。庄公说:"这是姜氏的意思,哪里能够违背呢?"并且告诉臣下,不用着急,不义之事做得多了,不待别人收拾,自己就会倒下。你们等着瞧吧。此时公叔段不断扩充自己的实力,将西鄙北鄙收为己邑,修缮甲兵袭击庄公,姜氏作为内应。然而,正是应了庄公的"多行不义,必自毙"的话,公叔段大败并出奔。
    庄公于是将姜氏放逐于城颍。并且发誓说:"不到黄泉,永不相见。"
    说完之后,就有了悔意。颍考叔闻知此事,拜见庄公,庄公赐给他食物,他吃的时候,故意把肉留下了,公问原因,颍考叔则说:"我有母亲,我的食物她老人家都吃过了,但没品尝过您的食物,请求赐给她老人家。"庄公叹息道:"你有食物可以给母亲,我却不能。"庄公把悔意告诉了颍考叔,颍考叔则道:"您有什么顾虑呢?如果挖地及泉,在隧道中相见,谁敢说不是这样呢?"庄公听从了他的话。结局母子和好,"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大隧之外,其乐也泄泄"。庄公与母亲姜氏的关系由于公叔段而日渐恶化,以至于失和。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说庄公固执地不谅解母亲,母亲也固执地不请求儿子的原谅,就会导致终身失和。倘若母亲有朝一日,撒手人寰,庄公和母亲岂不是永无和好的机会?此时,庄公流露出悔意,做儿子的先主动要讲和了。结局皆大欢喜,令每一位看过这个故事的读者都潸然泪下。
    当家需要理解
    【原文】兴盛之家,长幼多和协,盖所求皆遂,无所争也。破荡之家,妻孥未尝有过,而家长每多责骂者,衣食不给,触事不谐,积忿无所发,惟可施于妻孥之前而已。妻孥能知此,则尤当奉承。
    【译述】兴旺发达处于鼎盛时期的家庭,长幼之间相处多和谐美满,大凡所希望得到的都能满足,没有什么值得争论的东西。破败落拓之家,妻子儿女未曾有过失误,但是一家之长每每多责骂之声,连衣服食物都不能供给,遇事处理不妥,积累的怨愤无处发泄,只能在妻子儿女面前倾泄。妻子儿女如果能理解家长的这种不快与尴尬处境,最好的方法是顺从他,使他重新树立起自信心。
    【评析】漫长的封建社会史也是一部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家长制发展的历史。家长在对待妻子儿女时,可以不考虑他们的人格,也不关注他们的心理。家长如若遇到不顺心之事,回家之后就可以随便发泄。封建家长制多少有些灭绝人性。
    舜是历史上有名的孝子。舜父瞽瞍盲,而舜母死,瞽瞍更取妻生象,象是一个很傲气的人。瞽瞍很爱自己的后妻及儿子,常常想杀舜,舜极力逃避;舜如果有小小的过失,常受到惩罚。尧非常看重舜,将自己的两个女儿都嫁给了舜,并赐给舜夏天穿的衣服,为他建筑仓廪,给他牛羊。即使这样,其父仍然想杀他。让舜修缮粮仓,瞽瞍从下纵火焚烧,舜则从旁边的竿子上滑下,没有死。后来瞽瞍又让舜下井,他与象一起往井里填土,舜从旁而出,仍未死。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舜待自己的父亲和弟弟却更加恭谨,舜登上帝位,拿着天子旗,亲自拜望自己的父亲瞽瞍,夔夔唯谨,如子道。
    历史上有名的戏曲《琵琶记》,塑造了有情有义,忠贞不渝的是艺术典型--赵五娘。在蔡伯喈进京赶考之后,家里发生灾荒,公婆几乎饿死,她向县令借粮养活公婆,自己却吃糠咽菜,她这种"偷偷摸摸"
    的举动,被公婆发觉后将她痛打了一顿。即便是这样,五娘自己也没有交代实情,还是公婆最终发现了"秘密",才知冤枉了这位好媳妇。顺从的媳妇以手掊土,淹埋了公婆的尸体之后,一路卖唱去寻找负义丈夫蔡伯喈,谁料蔡伯喈根本不肯与她相认,还是牛小姐识大体,才使赵五娘有了一个可喜的结局。赵五娘畏缩在公婆与丈夫的权威之下,从来就没有想到过自己,没有想到过自己要反叛,一味顺从是她一贯的个性。
    其中的深味恐怕每一个现代妇女都无法体味。
    顺适老人意
    【原文】年高之人,作事有如婴孺,喜得钱财微利,喜受饮食、果实小惠,喜与孩童玩狎。为子弟者,能知此而顺适其意,则尽其欢矣。
    【译述】年事已高的人,做事好象孩子一样,喜欢得到钱财上的小小利益,喜欢接受饮食、果实等好吃的东西,并且很愿意和孩子一块儿玩耍。为人子弟者,如若能明白这个道理而顺应满足老人的意愿,那么就会尽其所欢,使老人晚年过得幸福。
    【评析】老人是一面镜子,照见了几乎一个世纪的风风雨雨;老人是一部厚厚的哲学史,记载着人生怎样历经春、夏、秋之后进入冬的荒凉与落莫。然而,不管怎样,老人已老,他已退出左右势态发展的权力中心。我国又是一个儒家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在如何面对老人的问题上,形成了近乎没有争议的观点:顺乎老人意。
    《红楼梦》中的贾母,是贾府中年事最高,资格最老的人物。她是贾政的母亲,贾宝玉的祖母。在她身上体现出的便是怎样聚集儿孙们吃喝玩乐,儿孙们也是变着法儿哄老太太高兴。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金鸳鸯三宣牙牌令》恐怕是王熙凤精心策划的哄老太太高兴的乐子。刘老老是一介贫穷的村妇,是贾府的穷亲戚,她来到贾府也是为沾点儿明光。她何尝不知道她那样做只是制造一点儿笑料罢了,她并不傻。然而,她却装得傻里傻气,正是她精明过人之处,她明白玉熙凤的心思。其中有这样的描写:只见一个媳妇端了一个盒子站在当地,一个丫环上来揭去盒盖,里面盛着两碗菜,李纨端了一碗放在贾母桌上,凤姐偏捡了一碗鸽子蛋放在刘姥姥桌上。贾母这边说声"请",刘姥姥便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老母猪不抬头。"众人先都发怔,后来一听都哈哈大笑起来。
    刘姥姥演出了一场滑稽戏。这场戏的幕后策划是王凤姐。假如史老太君明白幕后的一切,她肯定会再也笑不出来。大家都在敷衍她,装着逗她开心,哄着使她高兴,她却在笑声中无比惬意起来,孰不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不管怎样说,让老人在惬意中走进坟墓要比在失望中走进好得多。
    笃孝感动天地
    【原文】人之孝行,根于诚笃,虽繁文末节不至,亦可以动天地、感鬼神。
    尝见世人有事亲不务诚笃,乃以声音笑貌缪为恭敬者,其不为天地鬼神所诛则幸矣,况望其世世笃孝而门户昌隆者乎!苟能知此,则自此而往,凡与物接,皆不可不诚,有识君子,试以诚与不诚较其久远,效验孰多?【译述】人们的孝行,如果根源于真诚笃信的情感,即使有某些繁文缛节没有做到,也可以感动天地鬼神。曾经看到世上的人很多侍奉父母双亲不真诚笃信,却以声音笑貌假装非常恭敬,他们的行为不被天地鬼神所诛杀就算是幸事了,又怎么能期望世代子孙都能做到至孝,并且使家族昌盛兴隆呢?人们如果真能明白这个道理,那么从此以后,待人接物,侍奉双亲,切不可不真诚,有见识的君子们,试着将真诚的行为与不真诚的行为相比较,看怎样更久远一些,看一看哪种做法的效果更好一些?
    【评析】对待父母,必须诚心诚意,这样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孝行。
    拿《水浒传》中的李逵来说,他性子急,脾气暴躁,有时不问青红皂白,杀人都不眨眼睛。然而,他对待自己的母亲,却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当他在外,稍微混出了点儿人样子的时候,便想到了在家受苦的老母亲,立志将母亲接出来享福。背着双目失明的老母走在人迹罕至的大山之中,这时,母亲感到口渴,李逵便毅然去给母亲找水喝。至此,诚笃的孝行已表现得极为明显。没想到,李逵把母亲放进了虎口。回来之后,发觉老母已被老虎当作了午餐,他怒火中烧,根本没有考虑到自己的安危,便冲进了虎穴,喊到:"你吃爷一个,爷杀你一窝。"李逵真的杀了一窝老虎,令他遗憾的是,母亲终究没能享受人间的清福,撒手而去。
    干宝的《搜神记》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王祥性至孝,早年丧母,他的继母朱氏经常虐待他,并不断挑拨他和父亲的关系。就是这样,王祥在继母生病的时候仍极其孝顺。一次,王祥的继母要吃活鱼,正逢天寒地冻的隆冬,王祥便脱掉衣服,要剖冰得鱼,冰忽然自动融开了,一对鲤鱼从水中跃出,王祥拿上回到了家中。这便是有名的"卧冰求鲤"
    的故事。虽有点荒诞不经,但在荒诞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个至理:笃孝可以感动天地。
    更有一则关于老莱子娱亲的故事,显出了孝的诚笃。
    春秋末年楚国隐士老莱子,年已七十,经常穿着五色斑澜的衣服像婴儿一样嬉戏在老迈的父母身边,又常常故意摔倒在他上,发出像婴儿一样的啼哭之声。
    我们提倡"至孝",赞同"孝"的笃诚,但反对"愚孝"。有这样一个故事真是令人触目惊心:汉代的郭巨家里非常贫穷,有一个三岁的儿子。郭巨的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那份食物分给孙子一半,郭巨对妻子说:"贫穷到了不能供养母亲的地步,儿子又分母亲仅有的一点儿吃的,为什么不把儿子活埋了?"于是郭巨便挖坑准备活埋儿子。等到把坑挖到二尺深的时候,忽然挖到了一罐金子,罐上面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结局自然是皆大欢喜。但其中杀儿子以供养母亲的孝,实属一种"愚孝",我们很难对此种孝给予赞赏。为人岂可不孝
    【原文】人当婴孺之时,爱恋父母至切。父母于其子婴孺之时,爱念尤厚,抚育无所不至。盖由气血初分,相去未远,而婴孺之声音笑貌自能取爱于人。亦造物者设为自然之理,使之生生不穷。虽飞走微物亦然,方其子初脱胎卵之际,乳饮哺啄必极其爱。有伤其子,则护之不顾其身。然人于既长之后,分稍严而情稍疏。父母方求尽其慈,子方求尽其孝。飞走之属稍长则母子不相识认,此人之所以异于飞走也。然父母于其子幼之时,爱念抚育,有不可以言尽者。子虽终身承颜致养,极尽孝道,终不能报其少小爱念抚育之恩,况孝道有不尽者。凡人之不能尽孝道者,请观人之抚育婴孺,其情爱如何,终当自悟。亦由天地生育之道,所以及人者至广至大,而人之报天地者何在?有对虚空焚香跪拜,或召羽流斋醮上帝,则以为能报天地,果足以报其万分之一乎?况又有怨咨于天地者,皆不能反思之罪也。
    【译述】人当处在婴孩时代,对于父母的爱戴和依恋是极为深切的。而父母对于处在婴孩时代的儿女,爱护怜惜之情也很深厚,抚养培育几乎到了无所不至其极的地步。大概由于父母和孩子相连的气血刚刚分离,相去还不算遥远,并且婴孩的声音笑貌本身便能取悦于人,得到人的疼爱的缘故吧!这也是造物者特意安排的自然而然的道理,使人类,使这个世界能生生不止,繁衍不息。即使是飞禽走兽、微生物等也是这个道理,当它们的子女刚刚脱离母体的时候,哺乳喂养极其关心。如果有意外的伤害降临到它们孩子身上之时,它们就会奋不顾身,挺身而出去保护孩子。然而,当孩子渐渐地长大之后,名分稍稍严格起来,感情也日渐疏远起来。此时父母极力要求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到慈祥,子女们也力求做到至孝。飞禽走兽之类渐渐长大之后,母与子不相识认,这是人之所以与飞禽走兽不相同的地方。但是,父母在孩子幼小之际,对他们爱念抚育之情,简直不可以用言语表达得尽。子女们即使终其一生承颜致养,孝顺父母,极尽孝道,也不能报答父母从小爱念抚育的恩情,况对有些人来说,根本不能尽孝道。凡是不能尽孝道的人,请他注意一下人类是怎样抚育婴孩的,其中的情爱的分量有多重,最终就会自己醒悟。正如天地孕育万物的至理,这种至理涉及到人类的又是那样广大,而人类怎样去报答天地呢?有的对着空中焚香跪拜,有的请道士做道场以祭祀上帝,认为这样就能报答天地至爱,果然能报答其万分之一吗?更何况那些对天地有埋怨责怪的人,这些都是不进行反思所造成的错啊!
    【评析】"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这是古人一句颇为激昂慷慨的至理名言。每一个人从"呱呱坠地"的一刹那起,便开始沐浴在父母的爱抚之下,那么这种源源不断的亲情之爱,当以什么来作为报答呢?只有至孝。即使至孝也只能报答得一部分恩情!对于父母,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孝,人不可不孝。孟郊有诗云:"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是啊,寸草能够报答得了三春的阳光吗?好在我们的父母不求你是否能报答得完完全全,彻彻底底,他们所希望的是,当你在飞黄腾达之时还时时记挂着他们,不时传来你异地的音讯,不时地听到你事业成功、家庭幸福、爱情甜密的捷报。我们的父母是伟大的,他们的爱是无私的,奉献得无怨无悔、淋漓尽致而又辛辛苦苦,你千万别辜负他们的心。
    《红楼梦》中的呆霸王薛蟠,吃喝嫖赌无恶不作,不务正业,混入三教九流之中,毫无一点儿诗书气。在他的意识里,似乎只知道怎样胡吃海喝,怎样贪图美色并为此不辞辛劳。最典型的就是为了得到英连,竟然打死了人,吃了官司,惹得薛姨妈为他担惊受怕,薛宝钗为他伤心落泪。就是这样一个人,也有孝心,在薛姨妈面前仍然表现出一个孝子的样子。
    在古人的意识里,忠与孝是密切相联的两个因子,他们始终克守的规矩就是"在外尽忠,在家尽孝",忠孝不能两全的时候,他们往往痛不欲生。不管其功名心有多重,一旦父母亡故,总要回家守孝三年,这已经成为多少千年封建社会一个颠扑不破的"至理",没有人提出过怀疑。
    即便是在思想极为活跃的魏晋时代,人们在追求玄远超脱的神韵之际,仍然没有忘记"孝"这个字眼。陈仲弓任太丘长,当时有个小官吏假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陈仲弓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主簿请求交给诉讼机关查究他其他犯罪事实,陈仲弓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事吗?"
    不忠不孝已构得上处死之罪,可见古人是极注重孝的。
    父母爱子应适当
    【原文】人之有子,多于婴孺之时爱忘其丑。恣其所求,恣其所为,无故叫号,不知禁止,而以罪保母。陵轹同辈,不知戒约,而以咎他人。或言其不然,则曰小未可责。日渐月渍,养成其恶,此父母曲爱之过也。及其年齿渐长,爱心渐疏,微有疵失,遂成憎怒,抚其小疵以为大恶。如遇亲故,装饰巧辞,历历陈数,断然以大不孝之名加之。而其子实无他罪,此父母妄憎之过也。爱僧之私,多先于母氏,其父若不知此理,则徇其母氏之说,牢不可解。为父者须详察之。子幼必待以严,子壮无薄其爱。
    【译述】对于一般人来说,有了孩子,大多在孩子处在婴孩之时由于过分溺爱而忽略了孩子的坏毛病。放纵他们提出的各种要求,也放纵他们的各种各样的行为,他们无缘无故叫喊胡闹,不知道加以制止,却以此怪怨看护孩子的人。孩子欺侮了其他小孩,大人不懂得管教约束自己的孩子,却怪罪被欺侮的孩子。有的父母即便是承认孩子的所作所为是不对的,但又说孩子小没有必要责备。日积月累,养成了孩子的恶习,这就是父母过于溺爱孩子造成的过错。等到孩子渐渐长大,父母的溺爱之心渐渐淡化,孩子稍稍有过失,便会使父母感到极其厌恶进而大发雷霆,挑拣孩子小小的过错认为是很大的错误。如若遇到亲朋故旧,极尽装饰之能事,设立机巧之辞,历历陈数孩子的过失,并坚决地把大不孝之名加在孩子的身上。但是孩子着实没有其他的罪过,这是父母妄加憎恶的过错。极端的爱憎感情大多首先来自于母亲,父亲如果不懂得这个道理,仍然听信孩子母亲的话,认为她说的是不能改变、牢不可破的真理,那么也会犯同样的错误。做父亲的必须详细了解并观察儿子的言行,当孩子小的时候一定要严格地要求他,长大后也不应减少对他的爱。
    【评析】婴儿以一声啼哭预示了他的降临,但他却简单得犹如一张白纸,等待着周围的人为他描绘,而那只七彩的笔却大多操纵在了父母的手中。
    父母供给他吃穿的同时也教会他如何在这个世界上生存,哪些事情应该去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去做,婴儿在接受不断的教育中走向成熟,有朝一日,推开父母的双手,大胆地投入到生活的洪流中去,从此,他也承担起了孕育下一代的光荣使命。在不断的轮回与发展中,历史给了我们经验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教训: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俗语说得好,"小时不管,到大上房揭瓦"。意即当小孩子处于可塑性阶级,大人纵容他的一切,不懂得教育他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那么长大成人之后,他会干出令父母吃惊又无耐的事情,这时父母毫无办法,后悔当初不该溺爱他。
    我们并不是说,要象贾政那样,对待儿子象对待奴婢一样,任意打骂,不允许儿子有自己的想法,法西斯般地为孩子设计一切。我们是说,在保持父子亲情的同时,要肩负起教育的责任。
    一代名医黄传贵,祖上世代行医。传至他已是"黄家医圈"的第七代。祖上立有规矩,医术传儿不传女,更不传给外人。黄传贵的父亲是一个勤劳俭仆的乡村医生,医术高明却并不以行医为生,不向父老收取医药费。他有很多儿子,独传贵聪明伶俐,便决定把"黄家医圈"的祖传秘方传给他。一经决定之后,小小的传贵便没有了自由的生活。开始时,父亲背他上山采药,教给他辨认草药的方法,规定他一天背多少药方,到后来父子二人可以同行于山间。这期间,父亲极为疼爱儿子,却也要求严格,倘若当天的药方子没有记熟,就会遭到呵斥甚至遭到棍棒之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黄传贵在父亲的辛勤培育下,有了扎实的中医学基础,以后他依靠自己的努力读了中学、大学,在祖国丰富的中医学领域里勤学苦练,终于在"癌症"这一医学领域的顽症中有了突破。海内外慕名而来的就诊病人不计其数。
    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功,他仍然没有忘记父亲儿时的教导,虽然父亲没能活到儿子扬眉吐气的那一天,但传贵的母亲等上了这一天。传贵在百忙之中,背着老母亲观看了人民大会堂,游览了长城这一独特景观,引起了不少外国游人的观注。
    孩子的未来掌握在父母的手中,从小给他一个权衡利弊的砝码,给他一个为人处世的工具,给他一种待人接物的方法,让他感受到父母爱他的同时也在他身上寄托了某种希望。
    爱子莫若使其立业
    【原文】人之有子,须使有业。贫贱而有业,则不至于饥寒;富贵而有业,则不至于为非。凡富贵之子弟,耽酒色,好博弈,异衣服,饰舆马,与群小为伍,以至破家者,非其本心之不肖,由无业以度日,遂起为非之心。小人赞其为非,则有啜钱财之利,常乘间而翼成之。子弟痛宜省悟。
    【译述】人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必须使孩子有某种职业,贫穷的家庭使孩子有职业,那么就不至于受饥寒之苦;富贵之家,使孩子有职业,那么孩子就不至于由于无所事事而胡作非为。大凡富贵之家的孩子,沉湎于酒色,喜好赌博下棋,喜欢穿华丽的衣服,爱好装饰自己的车马,并且总是与不务正业的群小为伍,甚而至于使家庭破败,这并不是由于他们的本心不好,而是由于他们没有职业找不到事情可做,便容易生胡作非为之心。心术不正的小人对他们这种胡作非为大加赞扬,是为了得到美食和钱财的好处,常常趁虚而人,推波助澜,使他们坏事做得更多。孩子们应该对此有痛定思痛之后的清醒认识。
    【评析】闲极无聊,就会惹事生非。贫穷人家的子弟,从小就没有奢望拿着父母的钱去游游荡荡,在他眼中,父母唯一的企盼就是孩子能早日自谋生计,贴补家用,以减轻家庭的负担。因此,"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穷人的孩子很少能成为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相反,富贵之家倒是爱好声色犬马,喜欢大肆享受的"花花公子"的发源地。他们的孩子出生后面对的是锦衣玉食,面对的是父母倾其所有所提供的各种享受。在他们眼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忍饥挨饿受冻的凄惨场面,生活对他们来说,似乎不存在任何压力,只要肚子感到饿了,就会有食物呈现于前;只要天凉了,就会有温暖的衣服加之于身。他们整天无所事事,于是便出去结交狐朋狗友,任意放纵。然而,儿时的享受,青年时期的放纵种下的却是脱离父母后的悲哀、落拓与凄惨。
    "薛蟠,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于老大无成。"这是《红楼梦》对于薛蟠这个花花公子的描述。薛蟠从五岁开始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个字,因家有百万巨资,母亲可怜他幼年丧父,也不怎么管教他。他终日惟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旧日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家人等办理。
    薛蟠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由于终身无事可干,又有百万巨资可以任意挥霍,身边聚集着一些不三不四的吃客,怂恿他奢侈,纵容他堕落,终至于一事无成。进贾府住梨香院,不到一月的光景,贾宅族中凡有的子侄,便已认熟了一半。凡是那些纨袴气习者,莫不喜与他来往,今日会酒,明日观花,甚至聚众赌博嫖娼,渐渐无所不为,引诱的薛蟠比当日更坏了十倍。
    薛蟠的典型事例,告诫人们,要让孩子有事可做,让他过得充实,否则就会使各种恶习有了可趁之机。
    教子莫若使其有所学
    【原文】大抵富贵之家教子弟读书,固欲其取科第及深究圣贤言行之精微。
    然命有穷达,性有昏明,不可责其必到,尤不可因其不到而使之废学。
    盖子弟知书,自有所谓无用之用者存焉。史传载故事,文集妙词章,与夫阴阳、卜筮、方技、小说,亦有可喜之谈,篇卷浩博,非岁月可竟。
    子弟朝夕于其间,自有资益,不暇他务。又必有朋旧业儒者,相与往还谈论,何至饱食终日,无所用心,而与小人为非也。
    【译述】大概富贵子家教育子弟读书,本来想让他们在科举中取得功名,并且更深一层探究圣贤言论行为中的精微之处。然而,人的命运注定有的仕途不顺,有的却仕途畅达,各人的性情资质也不同,有的昏暗迟钝,有的明朗灵活,不能苛责每一个人都能达到预定的目标。尤其不能因为他们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而让他们放弃学业。大凡子弟读书,本来就有所谓的没有用处的用处存在。子弟们读的书中也有许多看似无用其实有大用的书籍存在。史传中所记载的故事,文集中收集的奇妙的辞章,与那些阴阳、占卜、方技、小说之类的书籍收集在一起,其中也有许多可以谈论的好内容,篇章书卷浩浩荡荡,广博精深,并非一年半载或几个月所能浏览得完。子弟们早晚沉醉在书籍中,自会有所收益,且来不及干其他行为不轨之事。又一定会有朋旧故交以儒学为业的,时常往来谈论学问,这样,子弟们就没有时间饱食终日,无所事事,而与小人为伍,为非作歹了。
    【评析】令子弟致学,在现代人的眼里,几乎是被全社会所认同的至理,但在古代封建社会里,人们读书是为了求取功名。倘若没有得到功名,在大人们的眼里,他们的书白读了,也就没有再读下去的必要了。穷人家的孩子不得不去帮着养家活口,富人家的孩子逍遥终日,都荒废了学业。殊不知,"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读多了,人自然而然有了修养,无暇也不屑去干那些鸡鸣狗盗之事,从而也不会惹事生非了。
    一代明君唐太宗,深晓教育子弟的重要性,为自己的儿子选择良师,并时时加以教诲,严肃地告诉他们:"君子小人本没有严格的限界,做善事就成为君子,做恶事便成为小人,应当自己克制自己,使自己经常听到一些善事,切记不要放纵自己,从而使自己陷入被刑戮的境地。"
    "如果不遵纪守法、接受教诲,忘掉礼法,必然导致被杀伐的悲惨结局,父母虽然极为怜悯,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可见,唐太宗深刻地认识到了不使子弟接受教诲,任其放纵的严重后果。
    司马遹是晋惠帝的长子,少年聪颖,后被立为太子。但他既不喜欢学习,又不尊重师长,只喜欢和身边的人嬉戏。贾皇后平素就很忌恨太子,于是暗地里指使宦官对太子进行教唆,劝他不必拘束,不想学习就别去学,要为所欲为,劝他动用严刑惩罚对自己进行劝谏的人。于是他一天天怠慢松懈,只在园中游戏,荒废学业的同时变得日渐暴戾,有敢冒犯者,他便用棍子击打。又让小商小贩到西园卖各种杂物,他坐收其利。他将用于众人的钱供他宠幸的人使用。舍人杜锡苦心劝谏,换来的是针刺的严酷惩罚。贾皇后趁机向晋惠帝进谗言,最终,司马遹被废为庶人,并被贾皇后害死,年仅二十三岁。不仅自毁了前程,也把性命葬送了。
    从小荒废学业,沉溺于享乐之中,为所欲为,岂有不败之理?
    薛蟠自小不爱学习,母亲纵容了他的傲慢与奢糜,终至一事无成,只以浪荡度日。
    伤仲永本为神童,由于废学,终至沦为普通人。不胜枚举的事例给了我们多少深刻的启示。
    教子勿待长成之后
    【原文】人有数子,饮食、衣服之爱不可不均一;长幼尊卑之分,不可不严谨;贤否是非之迹,不可不分别。幼而示之以均一,则长无争财之患;幼而教之以严谨,则长无悖慢之患;幼而有所分别,则长无为恶之患、今人之于子,喜者其爱厚,而恶者其爱薄。初不均平,何以保其他日无争?少或犯长,而长或陵少,初不训责,何以保其他日不悖?贤者或见恶,而不肖者或见爱,初不允当,何以保其他日不为恶?
    【译述】一个人如果有好几个孩子,饮食、衣服的供给不能不平均如一;长幼尊卑的名分,不能不严谨;好坏事非之事,不能不分别。孩子小的时候让他看到这种平均如一的做法,那么长大后就不会有相互争夺财物的祸患;小的时候严格要求他们要严谨,长大之后就没有违背怠慢长辈之患;小的时候教给孩子是非好坏如何分辨,长大后就没有必要担心他们会做恶。现在的人们对待孩子,喜欢的,给予关心也多,不喜欢的,给予的爱怜很少。开始就没有平均如一的观念,怎么能保证日后他们不相互争夺呢?小辈冒犯长辈,长辈凌侮小辈,开始不加以训斥,怎么能保证日后孩子们不违背怠慢长辈呢?品行端庄贤达的孩子被厌弃,不肖子却被疼爱,怎么能保证日后孩子们不做坏事呢?
    【评析】辨别贤愚,分清是非,平等待人,不冒犯长辈,这些都是一个人的美德。然而,美德的养成是要从小开始,逐步进行的。这是古人经验的总结与积累,对今人依然有极为深刻的借鉴意义。
    古代贤良方正之士,往往对其子孙们的要求从小便极为严格。
    贞观年中,皇子年幼的多数授给都督、刺史的官职,建议大夫褚遂良上书劝谏唐太宗,认为陛下儿子当中,年龄尚小还不能胜任治理百姓的,请暂且留在京城,用经学教育他们:一是让他们畏惧上天之威,不敢违反禁令;二是让他们观看朝廷的礼仪,自然而然懂得各种礼节规矩。这样时间长了,他们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审察他们确实有做刺史的能力,再派遣他们去也不晚。
    北周宣帝宇文赟是武帝宇文邕的长子,在做东宫太子的时候,武帝担心他不能继承帝业,严厉管教。在朝廷进见时,要求他在礼节方面和其他大臣完全一样,不能有特殊。即使是隆冬酷暑,也不能休息。他喜欢喝酒,武帝却不允许有酒送入东宫。每次犯了错误,武帝就用棍棒来惩罚他。并吩咐东宫的官吏记录他的一言一行,每个月向武帝汇服。
    皇帝重视自小对子弟的教育,普通百姓也同样懂这个道理。孟子的母亲,为了使儿子有一个好的生长环境,竟然搬家三次,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因为她懂得,孩子小的时候,可塑性很强,且易受环境的影响,必须在这一阶段上把好关,当他形成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之后就不存在这方面的危险了。
    王安石曾经写过《伤仲永》,仲永自小是一个神童,不经师长点化,便能写出好诗。因此,其父整天带着儿子出席富人的宴会,儿子仲永整天给富人做诗,结局是仲永"江郎才尽",再也做不出一首好诗。我们为仲永惋惜的同时,也接受了深刻的教育:后天教育非常重要,即便是从小时候起,这个孩子就有超出常人的天赋。
    父母爱子不可偏
    【原文】人之兄弟不和而至于破家者,或由于父母憎爱之偏,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
    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谓爱之,适所以害之也。苟父母均其所爱,兄弟自相和睦,可以两全,岂不甚善!
    【译述】对于人来说,兄弟不和睦导致家庭破坏的原因有的是因为父母对孩子们的偏爱造成的。衣服饮食言语行动必然表现出对于所偏爱的人极为丰厚、和颜悦色,而对于所憎恶的人极为寡薄冷淡。被厚爱的孩子日益变得意气骄横,被憎恶的孩子心中日益不能平衡,积累久长之后,逐渐结成深仇。所谓的爱,正是害了他们,倘若父母把自己的爱平均地分给每一个孩子,兄弟可以自相和睦,这种两全齐美的作法,难道不是很好的吗?
    【评析】父母应当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子女,不能有所偏爱。否则,被偏爱的孩子,以为接受别人多余的爱是理所当然的,而对于不被偏爱的孩子来说,心中愤愤不平,甚至使孩子的心理发展不健全,造成某种心理疾病。曹操是三国时期有名的大政治家,大军事家,甚至也是一位大诗人,在用人上注重"唯才是举"的原则。然而,在对待儿子们这个问题上,做得极不民主。拿曹丕和曹植来说,他喜欢曹植,曹植的气质更象一个诗人,他"骨气奇高,辞采华茂",对曹植的偏爱,无形中给有点儿政治头脑的曹丕以极大的压力与不平。就是因为父亲的态度导致了二人的不和,直至最后曹丕登上君主之位以后,大肆迫害曹植及其党羽,杀戮兄弟。曹植几次在诗中谈到这种迫害:《野田黄雀行》这样写道:"少年见雀悲,罗家得雀喜。""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明显地是在影射曹丕对他的残酷迫害。更有一首被周恩来用来比喻"皖南事变"的诗,几乎是脍炙人口,家喻户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曹植被迫害至死。
    宝玉挨打,有时就是由于父母对孩子偏爱不均,造成兄弟不和所导致的。贾环与宝玉同出于一个父亲,只是由于贾环乃妾赵姨娘所生,生性又恶劣,不讨人喜欢。宝玉是贾府上下的命根子,又生得眉清目秀,众人对待他自是极为偏爱。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不仅贾环自觉不平,连母亲赵姨娘的肺都要气炸了,然而,气归气,这毕竟是无可奈何之事。
    正巧由于琪琯之事,忠顺亲王府里有人来找宝玉对质,气坏了贾政。此时贾环带着几个小厮一阵乱跑,贾政赶快喊打,贾环忙上前说道:"井里淹死了一个丫头,我看见人头这样大,身子这样粗,泡得实在可怕。
    所以才跑。"贾政听了惊疑,问道:"好端端的,谁去跳井?"贾环拉住父亲的袍襟,贴膝跪下道:"父亲不用生气,此事除太太房里的人,别人一点儿也不知道,听母亲说--"说到这里,便回头四顾,贾政知意,将眼一看众小厮,小厮们明白,都往两边后面退去。贾环便悄悄说道:"我母亲告诉我,宝玉哥哥前日往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强奸不遂,打了一顿,那金钏儿便赌气投井死了。"其实,根本不是宝玉逼死了金钏儿,而是太太有成见,看到金钏儿长得漂亮,认为必定不是个好东西,才借机训斥了一顿,不想金钏儿性子烈,自尊心强,酿出了这等惨剧。贾环趁机进谗言,使贾政火上浇油,终于使宝玉着着实实挨了一顿打,要不是老太太出面,打死也未可知。
    父母多念贫子
    【原文】父母见诸子中有独贫者,往往念之,常加怜恤,饮食衣服之分或有所偏私,子之富者或有所献,则转以与之。此乃父母均一之心。而子之富者或以为怨,此殆未之思也,若使我贫,父母必移此心于我矣。
    【译述】父母看到几个孩子中有一个独独生活过得很贫穷,往往就会多挂念他,常常对他加以贴补,在分配衣服饮食之时,对他就会有所偏爱。孩子中富裕的有时给他们东西,他们会转而把这些东西给了贫子。这是父母均一之心使之然也。但是富裕的孩子们对父母的此种做法抱以怨恨。
    这实在是不仔细思考啊,假若是你自己很贫穷,父母一定会把这份多余的爱加在你身上的。
    【评析】"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是天下之常道。尤其是做父母的,看到自己有的孩子过得凄凄惨惨,有的孩子过得风风光光,自然对穷孩子投去更多的关注,他并不是不疼爱富裕的孩子,而是对他们更放心的缘故。
    当然,这里的"贫"也不光指物质生活上的贫穷,还指肉体上的贫病。一家之中,健康的孩子,父母对他寄予了很高的期望,要求也极为严格;而对于有生理疾病的孩子,父母总觉得他生活得不容易,怜子之心促使他们对贫病的孩子给予太多的关心,而忘却或忽略了对他们的期望。
    贾母对孙子辈中的黛玉很疼爱,除了宝玉之外,对黛玉的关心最体贴入微。因为她认为,黛玉幼年丧母,比起元春、探春、惜春、迎春姐妹来说,更有人生中极是无奈的缺憾。同时,黛玉又体弱多病,比起宝钗来说,也缺少精力充沛的青春活力。
    待子孙不可有厚薄
    【原文】人于子孙,虽见其作事多拂己意,亦不可深憎之。大抵所爱之子孙未必孝,或早夭,而暮年依托及身后葬祭,多是所憎之子孙。其他骨肉皆然。请以他人已验之事观之。
    【译述】大凡人对于子孙,虽然有的子孙办事经常违背自己的意愿,但你也不要太憎恨他。有时候,你所喜欢、疼爱的子孙长大了未必就孝顺你,或者年纪不大就夭折了。这样,你晚年所依靠的与能够为你料理身后事的,往往是你不喜欢的子孙。对待其他亲戚也都是这个道理。请你看看先前已经有过的例子。
    【评析】世界上的事情最是易变,与你关系好的人,不一定处处能帮你的忙。
    而有时候,有些事,也许正好需要一个与你平时有隔阂的人帮忙,如果生活中真的出现这样的情况,岂不尴尬?鉴于此,我们还是平时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过多地与人结怨。
    爱幼子,人之常情
    【原文】同母之子,而长者或为父母所憎,幼者或为父母所爱,此理殆不可晓。窃尝细思其由,盖人生一二岁,举动笑语自得人怜,虽他人犹爱之,况父母乎?才三四岁至五六岁,恣性啼号,多端乖劣,或损动器用,冒犯危险,凡举动言语皆人之所恶。又多痴顽,不受训诫,故虽父母亦深恶之。方其长者可恶之时,正值幼者可爱之日,父母移其爱长者之心而更爱幼者,其憎爱之心从此而分,遂成迤逦。最幼者当可恶之时,下无可爱之者,父母爱无所移,遂终爱之,其势或如此。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爱之所在,长者宜少让,幼者宜自抑。为父母者又须觉悟,稍稍回转,不可任意而行,使长者怀怨,而幼者纵欲,以致破家。
    【译述】出于同母之子,年龄大的孩子大多被父母所憎恶,年龄小的孩子却大多为父母所厚爱,这个道理几乎没有人能够清清楚楚地懂得它。我曾经私下里一个人仔细思考其中的原因,大概对人来说,一二岁时,举止行动自然而然惹人喜爱,即使外人看了,也会产生怜爱之心,况且父母呢?长至三四岁到五六岁,放纵地大声哭叫,在很多方面乖违恶劣,不听父母的话,有时破坏器物,常常触动一些危险的东西,大凡是他的言语行动人们都很厌恶。又多淘气顽皮的痴性,不听训斥规劝,虽然是父母也仍然深深地厌恶他。当大孩子正处于使人讨厌的时候,小孩子却恰恰是惹人喜爱之时。父母把连同厚爱大孩子的心一同都移到了小孩子的身上,那么憎爱之情感从此便分得明明白白,于是一直沿续下来。当最小的孩子处于可厌恶之时,在下已没有可以移爱的孩子了,父母之爱自然也没有转移的地方,因此就会自始至终一直喜爱他,其中的大体趋势就是这个样子。做为人子,应当懂得父母的那份爱止泊在何处,大孩子应当稍稍让着小孩子,小孩子也应当自己控制自己。做父母的,又应当自觉地体悟其中的道理,稍稍使自己执拗的爱心回转一下,不能纵任自己的情感而做事。如果那样,就会使大孩子心存怨恨,而小孩子放纵自己的各种欲望,这样是可导致家庭破败的。
    【评析】舜的父亲瞽瞍,另娶妻之后生一子,名象,夫妻二人都开始不喜欢舜,千方百计,想尽各种办法要把舜杀掉。这是典型的父母爱幼子的事例。
    然而,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大师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却极不喜欢自己的幼子--与偓伦斯基相恋的结晶,她所爱的是与丈夫所生的儿子--阿辽莎。阿辽莎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在他还没有碰到偓伦斯基的那些岁月里,她所有的希望都在儿子身上,担负起了儿子的日常起居,家庭教育的全部重任,但她从未有过沉重的感觉。在离开丈夫的日子里,虽有着与偓伦斯基如火如荼的爱情,但她仍然无法忘掉阿辽莎那星星般的眼睛,"他会想我的"。安娜总会这样自言自语。她为不能见到儿子而痛苦,她因不能得到儿子的监护权而无法与丈夫离婚。可以这样说,没有偓伦斯基,她会崩溃而无生活下去的勇气与力量,没有阿辽莎也同样如此。她极不喜欢自己的第二个孩子,"那个丑陋的小家伙",安娜每当看到或想起自己的小女儿时总这样说。虽然这个小女孩来到这个世界的全部过程是那样的艰难,但安娜从来没有产生过要珍惜她的念头。在她下定决心要离开这个世界之际,在她卧轨自杀的一刹那,她想到的是丈夫,是那个对她有着太多牵挂的儿子,还有那个使她生命复活的情人--偓伦斯基。而女儿对她来说,简直是一个如同过眼烟云的怪物。她不喜欢她,甚至对她来到这个世界抱有一种嘲讽的态度。
    有人会说,安娜·卡列尼娜的生活基础在俄国,然而父母之爱是没有国籍之分的。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都有伟大的母爱,都有诚挚的父爱,因为这种爱是人类普遍的天性。
    祖父母多疼爱长孙
    【原文】父母于长子多不之爱,而祖父母于长孙常极其爱。此理亦不可晓,岂亦由爱少子而迁及之耶?
    【译述】父母亲对于长子来说,感情并不怎么深厚,而祖父母却大多喜欢长孙。这其中的道理仍然不能深刻地明白,难道也是由于喜欢幼子而将爱移于长孙的缘故吗?
    【评析】人类的感情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极为奇怪的现象。疼爱孩子是其天性,而当自己的孩子有了孩子之后,他对孙子的爱依然有增无减。捧着娇弱婴儿,老泪纵横,布满皱纹的脸颊,流露出天真的微笑,有人名之为"天伦之乐"。老人之于孩子,是一对相互背离的组合,而其中的情感浓度谁又能真正测量出来?
    《红楼梦》中的贾母对于宝玉之爱是无与伦比的。宝玉的哥哥贾珠不幸早逝,他就算贾政的长子,贾母的长孙。最能体现这种深厚情感的事件就是宝玉挨打之后,贾母对儿子的不满。书中道:。。只听窗外颤巍巍的声气说道:"先打死我,再打死他,岂不干净了!"贾政见他母亲来了,又急又痛,连忙迎接出来,只见贾母扶着丫头,喘吁吁地走来,贾政上前躬身赔笑道:"大暑热天,母亲有何生气亲自走来?有话只该叫了儿子进去吩咐。"贾母听说,便止住步喘息一回,厉声说道:"你原来是和我说话!我倒有话吩咐,只是可怜我一生没养个好儿子,却教我和谁说去!"贾政听这话不象,忙跪下含泪说道:"为娘的教训儿子,也为的是光宗耀祖,母亲这话,我做儿的如何禁得起?"母亲听说,便啐了一口,说道:"我说这句话,你就禁不起,你那样下死手的板子,难道宝玉就禁得起了?你说教训儿子是光宗耀祖,当初你父亲怎么教训你来!"说着,不觉滚下泪来。
    直至后来,贾政赔了千般不是,万般不孝,才使贾母气平。
    巴金的《家》、《春》、《秋》写了一个家族的日常生活,悲欢离合。高老太爷唯一满意的只有大孙子高觉新,正如老舍《四世同堂》中的祁老太爷唯一信任的只是祁家老大一样,他们对长孙充满期望,充满关怀,充满信任,也充满了爱。
    对公婆当一意承顺
    【原文】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于私爱,然为子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天理久而自协。凡人之妇,性行不相远,而有小姑者独不为舅姑所喜。此固舅姑之爱偏,然为儿妇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尊长久而自悟。或父或舅始终于不察,则为子为妇无可奈何,加敬之外,任之而已。
    【译述】大凡人之子,性格品行相去不会遥远。而有了后母之后,就开始不被父亲所喜爱,父亲没有续娶正室,有宠妾的也是这样。这固然是由于父亲过于宠爱自己的后妻或妾氏所造成的,然做子女的要顺承父亲的意思,那么时间长了,父亲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之后,父子关系就会走向和谐。大凡为人妇,性格品行相去并不太遥远,然而,有小姑子的媳妇往往得不到公婆的喜爱。这当然是由于公婆偏爱小姑子造成的,但是做媳妇的一定要顺从公婆的意思。那么公婆在经过长时间之后,就会理解媳妇对他们的尊敬而省悟过来。或者父亲与公婆自始至终不能明白过来,做儿子和媳妇的除了无可奈何和更加尊敬之外,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评析】"多年的媳妇熬成婆",人们往往用这句话来形容最终的成功是多么来之不易。这句俗语,从本义上来讲,立刻就会使人想到做媳妇难,而当婆婆要快意得多。这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普遍现象。一家之中,公婆的话就是"真理",做媳妇的没有权力反驳。
    南北朝时期流传着一首长篇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主人公刘兰芝与焦仲卿是经过"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而结合的。刘兰芝是按传统媳妇的标准来行事的,既会织布,也学诗书。然而,就是这样,焦母不知怎么,越来越对媳妇不满意,几次三番逼着仲卿将兰芝休回娘家。做为媳妇,兰芝认为只要顺着她老人家的意也不至于把她逼到哪儿去,没想到"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焦母却依然对兰芝咬牙切齿,最后仲卿无可奈何,只得将兰芝暂时送回娘家,等待母亲气消,再把她接回来。
    兰芝被休回去之后,残酷的哥哥要她嫁给太守,当迎娶的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兰芝、仲卿"自挂东南枝",双双殉情而死。
    高明《琵琶记》,塑造了"有情有义,有贞有烈"的赵五娘的形象。
    她鼓励丈夫进京赶考,丈夫走后,再也没有音讯,孝事公婆的职责落在了她一个人那稚嫩的双肩上。乡里又发生灾荒,家中已是"瓶无储粟",一贫如洗,无可奈何之际厚着脸皮,忍着耻辱去借粮。平时,公婆吃米,她吃皮,"糟糠自厌"的苦况恐怕是难以忍受的。当公婆看到她偷偷摸摸吃东西时,以为她一个人吃"独食",对她大打出手,就是这样她依然没有辩白,直等公婆最后发觉。在她的意识里,除一味孝敬公婆之外,不存有对自己的任何尊重意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从来不怀疑什么,也不辩解什么。
    在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区,长期流传着一出民间戏曲二人传《十二月忙》,描写了一个农家媳妇一年十二个月都不得闲的生活实际。看过此戏的许多人都会一洒同情之泪。
    以上的故事,告诉了人们这样一个事实,妇女需要找回自我。几千年的封建意识在她们身上已积淀太深,如何觉醒是第一步,醒了之后,路怎样走,是第二步。
    对待家人宜公心
    【原文】兄弟子侄同居至于不和,本非大有所争。由其中有一人设心不公,为己稍重,虽是毫末,必独取于众,或众有所分,在己必欲多得。其他心不能平,遂启争端,破荡家产。驯小得而致大患。若知此理,各怀公心,取于私则皆取于私,取于公则皆取于公。众有所分,虽果实之属,直不数十金,亦必均平,则亦何争之有!
    【译述】兄弟子侄生活在一起,产生不和睦的原因,本来就不是因为有什么大的争论和意见分歧。大概是由于其中的一两个人私心太重,缺乏公允,总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即便是蝇头小利,也一定要自己单独摄取,或者有时大家一起分配,他自己一定要比别人多拿一点儿才心理平衡。这样一来,其他的人心中产生了愤愤不平的感觉。于是会引起争端,甚而至于倾家荡产。贪图小便宜而导致了大的祸患。假如人们都知道这个道理,各能持有一颗公允之心,该私人出钱的就从私人那里支取,该公家出钱的就从大家的财物中支取。每个人都能分到相同的东西,即便是果实之类的小东西,价值不过数十文钱,也同样公平分配,那么有什么值得争论的呢?
    【评析】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丈夫当从修养身心开始,以天下为己任而完成自已的使命。兄弟子侄同居,贵在持有一颗公允之心,这既是个人修养的一部分,也是用以"齐家"的重要策略,更是展现自己宏才大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在古人眼里,只有做到"修身"、"齐家",也才能做到"治国"、"平天下",因而也有一句名谚流传:"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凡大有作为的人都懂得公平的重要性。魏征是唐太宗手下一名敢于直言进谏的能臣。长乐公主是文德皇后所生,贞观六年要出嫁,太宗诏令有关部门备办嫁妆,要超过长公主一倍。魏征进言说:"从前汉明帝想封赏自己的儿子,他说:'我的儿子哪能等同于先帝的儿子呢?封赏可以是楚王、淮阳王的一半。'前代史书把它做为美谈。天子的妹妹是长公主,天子的女儿是公主,既然有'长'字加于前,实在也是因为地位比公主尊贵,感情虽然有不同,礼仪上却不应该有差别。如果让公主的聘礼超过长公主,在道理上恐怕说不过去,希望陛下考虑。"太宗以为说得对。公平对于一般普通百姓来说是和家的一种手段。对于堂堂一国之君来说,依然极为重要。因为他要把持的是一国之大家的政局,公平形象的塑造对他日后的权威有直接的影响力。长乐公主与长公主同是太宗的亲人,只是太宗对女儿的感情要比对妹妹的感情深,但在礼仪上却不能感情用事,须持有一颗公允之心。
    长幼同居贵和睦
    【原文】兄弟子侄同居,长者或恃其长,陵轹卑幼。专用其财,自取温饱,因而成私。簿书出入不令幼者预知,幼者至不免饥寒,必启争端。或长者处事至公,幼者不能承烦,盗取其财,以为不肖之资,尤不能和。若长者总提大纲,幼者分干细务,长必幼谋,幼必长听,各尽公心,自然无争。
    【译述】兄弟子侄生活在一起,年长的依靠他们年长的优势,欺凌年少之人。
    独自专横地使用大家的财物,自求温暖饱足,不顾虑他人,因而长期养成自私的习性。家中帐目的收入和支出不让年少之人有清楚的了解,年少的到了饥寒的地步,心然引发争端。有时,年长之人处理家庭事务极为公正,年少之人却不去顺从,暗中偷盗家中财物,干一些鸡鸣狗盗的坏事,这样一来,家庭就不可能和睦了。如果年长之人能够在总体上把握家庭的大方向,年少之人分担着干一些细小烦琐的家务,年长之人一定要为年少之人打算,年少之人一定得尊从长者的分配,各人都能尽量持有一份公允之心,自然而然就没有了争论和意见分歧。
    【评析】过去时代,一个大家族总是共同生活在一起,哪个人敢提出分家,就被视为不孝子。这种几代人生活在一起的社会现象一直沿续到解放前,甚至在当今的农村依然有此种现象存在,但毕竟为数已不多了。
    家族大了,大父未死,已有曾孙,整个家庭实质上是一个种族繁衍的大舞台。鱼龙混杂,有德行有修养的肯为维护家族利益而牺牲自己,那些本质恶劣,又计较蝇头小利之人,为了个人利益而闹得整个家庭鸡犬不宁。这就有必要提倡同居的长幼以"和"来处家。长者有长者之风,幼者有幼者之态,各司其职,使日常生活杂而不乱,维护家庭机器的正常运转。
    《孤儿行》是一首悲惨凄切的叙事诗。一个孤儿,由于父母早死,跟着哥嫂过日子,本来父母下世时,给兄弟二人都留了遗产,老大依仗自己是哥,与媳妇合计着侵吞了弟弟的大部分财物,只给他留下了一头老牛,一辆破车。无可奈何的弟弟用老牛拉着破车外出打工。衣服破了,无人给修补,冬天来了,脚上没有一双象样的棉鞋。孤儿在外无法生存,只好再次回到家中。一进家门,哥嫂不问弟弟在外日子过得如何,弟弟也没来得及走入正堂,就被喝去做饭,去喂牛,去做家务。弟弟腹中空空,又去地里拉庄稼,没想到不争气的车翻了,许多人围拢来抢东西,孤儿泪流呼天,希望寄尺素书给地下父母,让他们在九泉之下也明白这个家庭是怎样对待他的。
    韩愈的父母下世很早,他是由寡嫂抚养成人的。他与侄儿韩老成亲密无间,在日后为官的日子里,他依然没有忘记寡嫂对他的照料与关怀,忘不了韩老成如何与他朝夕相处。在韩老成去世的噩耗传来之时,韩愈几乎不能自抑地写了一篇哀悼文,感情真挚,凄婉动人。此文名曰《祭十二郎文》,其中有几句话接近于痛哭流涕:"呜呼!吾少孤,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中年,兄殁南方,吾与汝俱幼,从嫂归葬河阳,既又与汝就食江南,零丁孤苦,未尝一日相离也。吾上有三兄,皆不幸早逝,承先人后者,在孙惟汝,在子惟吾,两世一身,形单影只。"这段话是说自己从小就成为孤儿,等到稍长之后并不记得父亲是谁,依兄嫂过活,没想到兄长也早逝,只留寡嫂与韩老成,三人相依为命。
    兄弟各安贫富
    【原文】兄弟子侄贫富厚薄不同,富者既怀独善之心,又多骄傲,贫者不生自勉之心,又多妒嫉,此所以不和。若富者时分惠其余,不恤其不知恩;贫者知自有定分,不望其必分惠,则亦何争之有!
    【译述】兄弟子侄贫富厚薄的实际状况各有不同,富裕的人不仅怀有一颗自己顾自己的"独善"之心,且非常骄横傲慢,贫穷的人不想着自己勉励自己,从而自力更生,还喜欢妒嫉,这样不和睦就会产生。如果富裕的人不时地给穷亲戚分一点儿多余的东西,而不巴望着知恩图报。贫穷的人懂得贫富乃命中注定,也不期望别人一定会给他分一些财物,那么还有什么可以争论的呢?
    【评析】梁王和赵王是皇帝的近亲,贵极一时。中书令裴楷请求他们两个封国每年拨出租税钱几百万来周济皇亲国戚中那些贫穷的人。有人指责他说:"为什么向人讨钱来做好事?"裴楷说:"破费有余的来补助欠缺的,这是天理。"
    刘姥姥是贾府的一个穷亲戚,贾府的一顿随茶便饭就可能吃掉庄稼人几年的收成。小小的螃蟹宴,在贾府看来只是逗个乐子,算不上真正的宴会,刘姥姥着实给算了一笔帐:"这样螃蟹,今年就值五分一斤,十斤五钱,五五二两五,三五一十五,再搭上酒菜,一共倒有二十多两银子。阿弥陀佛!这一顿的钱够我们庄稼人过一年的了。"这样富裕的一个家族并没有嫌弃这个赤贫的村姥姥,让她在府上逗留了两三日,没吃过的也吃了,没见过的也见了,临走时还带了许多东西回去。平儿做了一一清点:"这是昨日你要的青纱一匹,奶奶另外送你一个实地子月白纱作里子。这是两个茧绸,作袄儿裙子都好。这包袱里是两匹绸子,年下做件衣裳穿。这是一盒子各样内造点心,也有你吃过的,也有没吃过的,拿去摆碟子请客,比你们买的强些。这两条口袋是你昨日装果子来的,如今这一个里头装了两斗御田梗米,熬粥是难得的;这一条里头是园子里果子和各样干果子。这一包是八两银子。这都是我们奶奶的。
    这两包每包里头五十两,共一百两,是太太给的,叫你拿去或者做个小本买卖,或者置几亩地。以后别再求亲靠友的。"这单单是王凤姐一人为村姥姥打点的行装,王夫人还为她想了更长远的一种谋生之路。临别时贾母、鸳鸯、宝玉等都送了东西,大观园之行,着实让一个村姥姥满载而归。富人没有骄横地看不起穷人的意思,穷人也无嫉妒之嫌,双方相处得是那样和谐。一方财有余,可以发发善心赈济另一方的不足,那么另一方会从这种坦诚的帮助中体会到某种真情。倘若没有这样的礼尚往来,当贾府败落之际,刘姥姥就不会上门把巧姐接走,帮她脱离虎口。处家贵在一个"和"字,和睦相处,坦诚相待,是每一个现代家庭都不可缺少的准则。
    分财产贵公允
    【原文】朝廷立法,于分析一事非不委曲详悉,然有果是窃众营私,却于典卖契中,称系妻财置到,或诡名置产,官中不能尽行根究。又有果是起于贫寒,不因祖父资产自能奋立,营置财业。或虽有祖宗财产,不因于众,别自殖立私财,其同宗之人必求分析。至于经县、经州、经所在官府累十数年,各至破荡而后已。若富者能反思,果是因众成私,不分与贫者,于心岂无所慊!果是自置财产,分与贫者,明则为高义,幽则为阴德,又岂不胜如连年争讼,妨废家务,必资备裹粮,与嘱托吏胥,贿赂官员之徒废耶?贫者亦宜自思,彼实窃众,亦由辛苦营运以至增置,岂可悉分有之?况实彼之私财,而吾欲受之,宁不自愧?苟能知此,则所分虽微,必无争讼之费也。
    【译述】朝廷官府对于家庭财产分割方面的立法并不是不详尽周全,然而仍有人明明是在损公肥私,却在家庭财产的典卖契约中把家族的公有财产说成是妻子陪嫁的私产,有的竟然用一个讹谬的化名来购置田产,对于这类现象,官府不可能全部追查清楚。还有人确实是发迹于贫寒的岁月,不依靠祖辈父辈的遗产,自己能够勤奋立业,购置田产财物。还有的即使有祖辈、父辈遗留下来的产业,而不象别人那样因循守旧,守住祖宗的产业不变,而是自己另外购置属于自己的财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同宗族的其他人一定要求分割其财产,直闹到县、州等各级官府所在地,甚至告状诉讼数十年,彼此到了倾家荡产方才罢休。如果富裕起来的人能够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果然是由于损公肥私,不把多余的财物分给贫者,那么你的良心,就毫无一点儿抱歉之意吗?果然是自己呕心沥血置办起来的家产,把它们分一部分给贫穷的亲戚、同宗之人,大面上是一种高明的义举,暗地里在积累自己的阴德。难道不比常年争着告状,妨碍、荒废家业,出资准备干粮,准备证据,与胥吏周旋,并用钱物去贿赂官吏强得多吗?贫穷之人也应该自己反省自己,就算他当初确实干了损公肥私的勾当,也要经过多年的辛苦经营才使财富逐渐积累到这个程度,怎么可以把他的财产全部分给别人呢?况且实在是人家自己置办起来的私财,而我却想得到它,难道不感到很羞愧吗?假如能懂得其中的道理,即便是自己所分到的财物很少,也一定没有为打官司而乱花钱的现象出现了。
    【评析】曾经有一首诗这样写道:"紫荆枝下还家日,花萼楼中合被时,同气从来兄与弟,千秋羞咏《豆萁诗》。"这首诗是为劝人兄弟和顺而作。意在告诉人们兄弟之间要和睦,不要为了财产的分割、利益的争斗而伤了手足之情。
    明代会稽郡阳羡县,有一人,姓许,名武,字长文。十五岁时父母双亡,虽然遗下些田产,无奈门户单微,无人帮助。更兼有两个兄弟,一名许晏,年方九岁,一名许普,年方七岁,都幼小无知,终日跟着哥哥啼哭。许武白天领着童仆耕作,夜间挑灯夜读,让两兄弟坐于案旁,亲口传授。教以礼让之节,成人之道,稍不听话,辄让二人跪于家庙之前,痛自督责,说自己德行不足,兄弟三人夜间同睡一铺,如此数年,二弟俱已长成。乡里传出个大名,都称为"孝悌许武"。当时州牧郡守,俱闻其名,朝廷征为议郎。许武迫于君命,安顿好家事之后,只带一个童儿往长安进发。朝中大臣探得许武尚未娶妻,多欲以女妻之。许武考虑二弟尚未婚娶,倘若日后他们娶了贫贱之家女子,自己若娶大臣之女,定不好相处,便以自己已定下糟糠之妻为名推托婚事。忽然一天,想到二弟在家多年不见州郡荐举,意欲回家省视。
    回家之后见二弟管理家业悉如过去,并且比过去大有增益,极为高兴,便为二弟遍访良家女子,自己也娶了妻。三兄弟娶妻之后过得美满和睦。一天他将二弟招至前道:"今天,我与你们都已婚配,而且咱家的田产不薄,理应分割开来,各立门户。"二弟唯唯从命,择日治酒,遍召里中父老。
    分家之时,许武首取宽大的屋子,说道:"我贵为朝廷官员,体面不可不顾,你们二人力田耕种,得竹庐茅舍足矣。"又浏览了田地之籍,凡是良田都归了自己,将那些贫瘠的土地给了二弟,说道:"我宾客盛众,交游日广,非此不足以供吾用,你们几口人,如果努力耕作的话,也会没有冻馁之患。"又把奴仆中壮健伶俐之人挑选出来归自己所有,道:"我出入需要有人跟随,非此不足以供我使用,你们合力耕作,正须此愚蠢者作伴,不须人多浪费你们的衣食。"众父老见他所分之财多于二弟之和,大有欺凌两个弟弟之意,但他们毕竟是外人,谁也没有说什么。两个弟弟自从哥哥教诲,知书达礼,全以孝悌为重,见哥哥如此分财以为是理之当然。绝无不平之意流露出来。里中父老,人人薄许武之所为,都可怜他两个兄弟。而许晏、许普则每日率领家中奴仆,下地耕作,闲暇时读点儿书自娱,不时地带着疑问扣门向哥哥请教。妯娌之间也相处融洽。人们私下里议论,许武这样做是个假孝廉,许晏、许普才是真孝廉。他们看在父母的面上,与哥哥相处和谐,听哥哥教诲,重义轻财,不管分多分少全不争论。这样一来,兄弟二人倒有了大名,明帝即位,下诏求贤,就把兄弟二人召了去,得到皇帝的旌表并委以重任。最后,他们才发现哥哥这样做是为了他们出名,以便有被朝廷召见的机会。
    倘若当时许晏、许普为了和哥哥争财,闹到州、县告状,甚至为了各自的利益,大打出手的话,不仅自己得不到乡里给予的美名,更得不到朝廷的征召,同时也委曲了哥哥的一片苦心。
    财富的积累是靠自己苦心经营挣来的,光靠分取别人的财物是不可能发家的。所以,争财争物是一种极不明智的选择,在争夺的过程中不仅自己在物质上受损失而且名誉也不好听,基于这种观点,自力更生,艰苦创业是最好的选择。
    居家不必私藏金宝
    【原文】人有兄弟子侄同居,而私财独厚,虑有分析之患者,则置金银之属而深藏之,此为大愚。若以百千金银计之,用以买产,岁收必十千。十余年后,所谓百千者,我已取之,其分与者皆其息也,况百千又有息焉!用以典质营运,三年而其息一倍,则所谓百千者吾已取之,其分与者皆其息也,况又二年再倍,不知其多少,何为而藏之箧笥,不假此收息以利众也!余见世人有将私财假于众,使之营家久而止取其本者,其家富厚,均及兄弟子侄,绵绵不绝,此善处心之报也。亦有窃盗众财,或寄妻家,或寄内外姻亲之家,终为其人用过,不敢取索及取索而不得者多矣。亦有作妻家、姻亲之家置产,为其人所掩有者多矣。亦有作妻名置产,身死而妻改嫁,举以自随者亦多矣。凡百君子,幸详鉴此,止须存心。
    【译述】兄弟子侄共同生活在一起,而自己独独私下拥有很多财物,考虑到有分割财产的后顾之忧,就购置金银之类的东西而私家收藏,这其实是一种极为愚蠢的做法。如果用成百上千的金银计算,用来购置田产,一年的收入定能达到十千,十多年之后,称得上百千的财物,我早已拿到了,也就是说我已收回了成本。分给家人的都是所购置田产的利息。何况百千金银购置的田产仍然还有利息。如果用成千的金银去经营典当行业的话,三年之后其利润就增加一倍,可以说百千的财物我又拿到了,分给家人的只能是其中的利息,而况再三年之后,赢得的利润不知有多少,为什么要把这些金银藏在箱子里,不借此机会既收取利息又对大家有利呢?我曾经看见有人将自己的私人财物借给家人,家人用这些钱来经营生意,而只取其本金却不拿利息,使家人逐渐富裕起来,延及兄弟子侄,绵绵不绝,这是善于处事的人得到的报答。也有私下偷窃家中的财物或者寄存在妻子的娘家,或寄存在有内外姻亲的亲戚家,最终被别人挪用,挪用之后不敢索取,或索要之后不能归还的很多。也有以妻家或姻亲之家的名义购置田产的,田产又被别人占有,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还有以妻子的名义购置田产的,自己去逝之后妻子改嫁,把全部财物都带走,这样的情况也很多。凡是正人君子,对此事应详细识鉴,存有一份戒心,而不要重蹈覆辙。
    【评析】王熙凤是贾府里一个使权弄术的女性。她管理着荣国府的一切内务,因而也把持着财政大权。她精明能干,她早就明白贾府已是入不敷出,寅吃卯粮。"外面的空架子虽未倒,内囊却尽上来了。"经济的破败,不可避免地要导致整个家族的破落,王熙凤虽然懂不了这么多,但她似乎早就预感到情形的不妙。
    聚集财富几乎成了她最大的爱好。她私放高利贷,重利盘剥,朝廷查抄出了大批借券。当时贾政束手无策,他确实不知道府内竟然有人干出此种勾当,他也确实没有想到干这件事儿的人竟是他极为信任的聪明伶俐的侄儿媳妇--王凤姐。
    她以为自己很精明,"未雨绸缪"地积累一大笔,好在日后依然过自己的舒服日子。放高利贷,重利盘剥他人,家中私藏金宝达七八万金,惹祸之后,似有所悟。她说了这样的话:"他们虽没有来说我,他必抱怨我。虽说事是外头闹的,我若不贪财,如今也没有我的事,不但是枉费心计,挣了一辈子的强,如今落在人后头,我只恨用人不当。。"。
    不必把金宝藏在箱子里,而要购置田产或创办实业,可见,在我国古代人的意识里,不仅仅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观念,也同样具备一定的经济头脑。人们通过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盛赞太史公的务实与深刻,殊不知这种务实与深刻在封建士大夫身上并不难找,袁采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
    葛朗台是一个吝啬鬼,但他的发家史却令每一个经济学家惋叹。他曾是一个箍桶匠,依靠妻子的陪嫁和一门远方亲戚的遗产起步,投资于酿酒业,使财富日渐积累,他还发放高利贷,每年大笔的收入源源地流入葛朗台的金库。
    兄弟之间勿争财
    【原文】兄弟同居,甲者富厚,常虑为乙所扰。十数年间,或甲被破坏,而乙乃增进;或甲亡而其子不能自立,乙反为甲所扰者有矣。兄弟分析,有幸应分人典卖,而己欲执赎,则将所分田产丘丘段段平分,或以两旁分与应分人,而己分处中,往往应分人未卖而己先卖,反为应分人执邻取赎者多矣。有诸父俱亡,作诸子均分,而无兄弟者分后独昌,多兄弟者分后浸微者;有多兄弟之人不愿作诸子均分而兄弟各自昌盛,胜于独据全分者;有以兄弟累众而己累独少,力求分析而后浸微,反不若累众之人昌盛如故者;有以分析不平,屡经官求再分,而分到财产随即破坏,反不若被论之人昌盛如故者。世人若知智术不胜天理,必不起争讼之心。【译述】兄弟生活在一起,甲方富裕,常常害怕被乙方扰乱。十数年之间,或者甲方被破坏,而乙方日渐有所增益;或者甲方亡故,他的儿子却不能自立门户、勤奋创业,乙方反而又被甲方所扰乱,这种现象也是有的。兄弟在分割财产之时,有人把别人典卖财产看作幸事,自己趁机购置赎买。将父辈遗留下来的田产按丘丘段段平均分配,有的人把两旁的地分给兄弟,而自己的那一份居于当中,常常是兄弟的田产还没有卖而自己已先卖出,反被兄弟们就近赎买,这是常有的事。有的人家父辈们纷纷都去世了,兄弟子侄们便开始均分财产,其中没有兄弟、只单独一人的家庭,分到遗产之后,独独过得昌盛繁荣,兄弟多的家庭,将财产平均分割之后却越过越惨,直至衰微;有兄弟多的家庭不愿意把财产平均分配,但是兄弟们各自过得都很兴旺发达,远远胜于独自占有财产的。有的看到家中兄弟们人口众多,而自己家人口少,拖累轻,吵嚷着尽力分割财产,日子却越过越冷清,最终衰落下去,反倒不如人口多、拖累重的人过得仍像从前一样兴旺。有的人因为感到财产分割不均,屡次打官司要求官府进行重新分配,分到财产之后随即破坏,反倒不如被告发的兄弟们过得好。生存于世间的人如果都能明白权谋智术是胜不过天理的,那么一定不会起争财诉讼之心了。
    【评析】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可见"业"是靠自己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之后创造出来的,如果谁梦想着天上掉陷饼,谁就不配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拿父辈的遗产来说,有则好,无也并不影响一个人日后的发展。所以,兄弟之间为了父辈留下来的遗产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实在是不值得。
    兄弟争财,一则伤了和气,二则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件极不光彩体面的事。换言之,有失尊言。何况,你若是一个不成器的败家子,纵有家财万贯,也架不住挥霍,到头来,依然一无所有。反之,自己若是精明强干,即便没有给你分到任何东西,你同样可以挣得万贯家财。
    元代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老头叫赵国噐,东平府人氏。因做商贾,到扬州东门里牌楼巷居住。老伴不幸下世得早,留下一儿名唤作扬州奴。老头想他自小做买卖,早起晚睡,挣了一份可观的家业,良田千顷,城中有油磨坊、解典库,指望这孩子经营。不想他成人以来,与他娶妻之后,只伴着一帮酒肉朋友,饮酒为非,吃穿讲究,就是不理家业。老头非常忧虑,他明白,只要他一闭上眼睛,所有的家业很快就会被这个不孝子吃喝掉。便想了个主意,把这个儿子托给相邻居住三十年的老友李实,让他在儿子执迷不悟时给予一定的教导。
    果然不出老头所料,他死之后,扬州奴日夜与一些酒肉朋友饮酒作乐。其中有兄弟二人柳隆卿和胡子传。这二人不会做什么营生买卖,全凭那张嘴过日子,把扬州奴哄骗得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自从和他俩拜为兄弟之后,扬州奴的一切行动都听着这两个人的。没有这二人,他觉也睡不着,饭也吃不下,而这二人的吃喝穿戴包括家中妻儿的日用全由扬州奴一个人供养。隔壁邻居老儿李实想了个主意,自己开了一个典当铺,他料想扬州奴花光所有的银钱之后,就会典当东西,不久,果然整天有扬州奴的东西拿进来典当,扬州奴很快将家业全部花费尽净。
    东堂老李实在扬州奴一无所有之后,对他进行了教育,又让他重新经营田产,扬州奴最终悔过自新。
    扬州奴倒是一个继承万贯家私的子弟,然而,他的日子过得兴旺发达了吗?所以,分多分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有能力去挣,去经营。坐吃就会山空,再大的家业也经不起花天酒地的折腾。
    兄弟失和,不如早分家
    【原文】兄弟义居,固世之美事。然其间有一人早亡,诸父与子侄其爱稍疏,其心未必均齐。为长而欺瞒其幼者有之,为幼而悖慢其长者有之。顾见义居而交争者,其相疾有甚于路人。前日之美事,乃甚不美矣。故兄弟当分,宜早有所定。兄弟相爱,虽异居异财,亦不害为孝义。一有交争,则孝义何在?
    【译述】兄弟以孝义而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这固然是一件好事。然而其中有一人早早去世,叔伯与侄儿之间的情感逐渐疏远,各怀心事,他们之间的志向也未必是一致的。作为长者,欺瞒晚辈,作为晚辈,违悖轻慢长者。看到那些因为孝义而居住在一起的家庭,一旦发生争论,他们互相忌恨的程度比陌生的路人更为严重。原来的好事就变得不那么美了。
    所以,兄弟应当分家另过的早做出决定。兄弟之间有感情,即使是分家另过,也不妨碍孝义。否则,因为照顾孝义的虚名而居住在一起,一旦发生争吵,那么孝义又在哪里呢?
    【评析】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一个大家族居住在一起,如果谁想提出分家另过,那他就被视为不孝子。所以,在一个吵吵闹闹的大家庭里,大家都觉得过得不舒服,但都不愿意承担"不孝"的恶名而不提出分家,直至利益冲突日渐明显,矛盾激化不可收拾,到那时大家都撕破了面皮,真正的孝义从何谈起?贾府是大家族的典型,守着祖上的基业,每个人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表面上一团和气,尊老爱幼,逢年过节,拜祭祖宗,每有庆典,全家出动。可骨子里,大家都憋着一口气。兄弟不同心,父子不同心,妯娌不和睦,没有谁为了这个家族的利益而多想一点儿。有的只是极尽贪权之能事,为自己私藏金宝,积累财富;有的只是勾心斗角,妒贤争宠,不把他人损害得体无完肤绝不罢手;有的只是贪图美色,斗棋争酒,混混日子。。有谁为贾府的将来考虑过?最后,"树倒猕猴散",谁可曾体会到有真正的"孝义"包含在其中?
    历史的车轮发展到今天,这种家族同居观念依然留有残余。农村三部曲:《篱笆、女人和狗》、《辘辘、女人和井》、《古船、女人和网》为人们展现的便是新老观念交织下的农村社会现实。茂元老汉统帅着自己的四个儿子:金锁、银锁、铜锁、铁锁,三个儿子已经娶妻,依然吃着大锅饭,二儿子有经济头脑,在二媳妇的怂恿下,向爹提出分家,这在茂元老汉看来是极大的不孝。没等他闭上眼睛,走进坟墓,竟然要吵着分家。无论如何,茂元老汉是不能理解的,也是绝对不允许的。闹归闹,在老汉的固执下,家依然是个大家。然而,时代不同了,表面上为了"孝"而合拢起来的家庭,骨子里四分五裂。儿女们认为这样维持下去已没有了任何实质性内容,茂元老汉在现实面前终于低下了他那固执的头颅。他屈服了。只要兄弟情深,分开过也无伤大雅。分开了,大家反而会更亲。
    对待家事要热心
    【原文】兄弟子侄有同门异户而居者,于众事宜各尽心,不可令小儿、婢仆有扰于众。虽是细微,皆起争之渐。且众之庭宇,一人勤于扫洒,一人全不知顾,勤扫洒者已不能平,况不知顾者又纵其小儿婢仆,常常狼藉,且不容他人禁止,则怒詈失欢多起于此。
    【译述】兄弟子侄有同门户而异居的情况,即分开另过,但居住在一个院子里。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每件共同之事时,大家都应各自尽心。不能让小孩子、佣人等去扰乱大家的生活。即使是非常细微之事,也可能成为弘起大争论的端倪。况且,大家的院子,一个人总是很勤快地去洒扫另一些人则全然不顾,勤于洒扫的渐渐开始心理不平衡,表示愤愤然。有时不勤于洒扫的又纵容小孩子或佣人把院子搞得乱七八糟,还不容许他人去禁止。这样愤怒之极,吵架骂人之事就会发生。
    【评析】"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正如这首歌唱的那样,对于共同的事业,大家若都能尽心尽力的话,前景将是很光明的。
    "对待家事要热心",袁采虽然只针对家庭琐事,如洒扫庭院作了阐发,但这个观点适用的范围却宽泛得多,小至孝事父母,大至发展事业。
    李逵是个办事鲁莽、性子急、脾气暴的人物。给宋江曾经惹了不少麻烦,但他是一个重义气,又懂得孝事母亲的孝子。他自知从前的自己不务正业,没能在老母面前尽孝,只有哥哥在家,承担了侍奉母亲的全部责任。当他在梁山混出了个人样之后,便首先想要老母享享清福,即刻与宋江商量过后,接母亲上山。在他看来,孝事母亲是每个做儿子的责任,不能只让哥哥一人承担。
    梁山兄弟的事业能发展到高峰,不是一人之功,而是全部梁山好汉以自己的侠肝义胆,"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在"梁山水泊"这块宝地上,流淌着他们每个人辛勤的汗水,为了共同的事业,他们各自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浓墨重彩地为"杏黄旗"下的英雄们创造了共同的辉煌。
    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保师父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磨难。在照料师父这一点上,各自都做到了尽心尽力。猪八戒偶尔爱耍点儿小脾气,但在紧要关头并不给大家丢脸。八十一难之后,终于取得真经,师徒四人修成正果。
    居家相处贵宽容
    【原文】同居之人,有不贤者非理相扰,若间或一再,尚可与辩。至于百无一是,且朝夕以此相临,极为难处。同乡及同官亦或有此,当宽其怀抱,以无可奈何处之。
    【译述】居住在一起,对于有些品质恶劣总是以无理取闹来扰乱他人的人,如果是一次两次,尚可与他争辩。如果他已经到了一无是处的地步,并且早晚总这样无理取闹,那就很难与他相处了。同乡居住或一同做官也有时会遇到这种无理取闹的人,应当以宽阔的胸怀,以无可奈何的方式与他相处。
    【评析】夏金桂是薛蟠名媒正娶的妻子。生得颇有姿色,亦颇识得几个字。
    若论心中的丘壑经纬,颇步熙凤之后尘,只是从小父亲便去世了,又无同胞兄弟,寡母独守此女,娇养溺爱,不啻珍宝,女儿的一举一动,母亲皆百依百顺,未免骄纵过甚,竟养成个盗跖的性气。爱自己尊若菩萨,视他人臭若粪土。在家中时常和丫环们使性弄气,轻骂重打。嫁给薛蟠之后,自认为要做当家的奶奶,又见薛蟠气质刚硬,举止骄奢,以为必须拿出点儿威风来,才能煞得住人。
    薛蟠本是个喜新弃旧之人,且是有酒胆无饭力,得了这样一个妻子,正在新鲜劲儿上,凡事未免让她些。这一让不要紧,夏金桂越发张狂,一日与薛蟠吵嘴,装起病来,茶汤不进,闹得薛姨妈骂了薛蟠才罢休。
    夏金桂挟制了薛蟠,后来又倚娇作媚,将及薛姨妈。
    一日闲着无事,夏金桂为了香菱的名字一事而与香菱寻事,让宝蟾假意勾引薛蟠被香菱撞见,薛蟠将香菱痛打了一顿。夏金桂并且诬陷香菱在她枕头下放纸人来诅咒她,哭哭啼啼,大吵大闹,薛姨妈无奈,只好让香菱收拾东西,派人送出去卖掉。夏金桂大肆撒泼,一面哭喊,一面滚揉,自己拍打,薛蟠急得说又不好,打又不好,央告又不好,只得出入咳声叹气,抱怨说运气不好。最后,香菱只得跟着宝钗过。寻完香菱的事,夏金桂便开始在宝蟾身上找岔子。哪知宝蟾丝毫不让她,虽不敢还言还手,却大撒泼性,寻死觅活,昼则刀剪,夜则绳索,薛蟠无耐,徘徊于两者之间。夏金桂脾气不发作时,纠集人来斗纸牌,每日杀鸡炖鸭,赏肉给人吃。吃够了便开始骂。薛家母女无可奈何,也不去理她,一时大家都没了主意。
    象夏金桂这样一再无理取闹的人,无法与她论理,最好的方法便是以无可奈何处之。
    叔侄如父子
    【原文】父之兄弟,谓之伯父、叔父;其妻,谓之伯母、叔母。服制减于父母一等者,盖谓其抚字教育有父母之道,与亲父母不相远。而兄弟之子谓之犹子,亦谓其奉承报孝,有子之道,与亲子不相远。故幼而无父母者,苟有伯叔父母,则不至无所养;老而无子孙者,苟有犹子,则不至于无所归。此圣王制礼立法之本意。今人或不然,自爱其子,而不顾兄弟之子。又有因其无父母,欲兼其财,百端以扰害之,何以责其犹子之孝!故犹子亦视其伯叔父母如仇仇矣。
    【译述】父亲的兄弟被称为伯父、叔父;父亲兄弟的妻子被称作伯母、叔母。
    叔父、叔母死后,侄儿为他们服丧略低于父母一等,说明伯父(叔父)、伯母(叔父)对侄儿的抚养教育也基本接近于父母,与亲生父母相差不太远。把兄弟的孩子称作犹子,也是因为他们侍奉孝顺伯父、伯母象儿子一样,接近儿子的孝道。所以从小失去父母,若有伯父、叔父,伯母、叔母,那么就不至于无人抚养;老了之后没有子孙的,倘若有侄子在,那么也不至于无人赡养。这是当初贤圣之王制定礼法的本意。现在的人中有的并不如此,只爱惜自己的孩子,而不顾惜兄弟的孩子。有的甚至因为他没了父母,就想兼并夺取他的财物,千方百计扰乱迫害侄儿,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侄儿对他尽孝呢?这就是有些侄子把伯父、伯母,叔父、叔母看作仇人的原因。
    【评析】在我国这个注重伦理的国度里,总是教诲人们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般人都能做到这些,更何况有血缘关系的叔侄呢?
    贾政与贾琏是典型的叔侄关系。按理说,贾琏是贾赦的儿子,应归属宁国府,但贾琏夫妇二人却常年住在荣国府里,担负起管理荣国府的重大使命。叔侄之间的关系犹如父子,贾琏对叔父贾政唯唯诺诺,贾政对侄儿贾琏毫无外心,放心大胆地交给他许多要处理的事情,一如对宝玉的严加训斥与管教。
    当查抄荣国府之后,发现有重利盘剥的借票,贾政心存畏惧,又极为迷惑,含泪与贾琏倾心交谈,一如父子真情:"我因官事在身,不大理家,故叫你们夫妇总理家事。你父亲所为固难劝谏,那重利盘剥究竟是谁干的?况且非咱们这样人家所为。如今入了官,在银钱是不打紧的,这种声名出去还了得吗?"贾琏听了之后,跪下说道:"侄儿办家事不敢存一点私心,所有出入的帐目自有赖大等人登记。。"贾政在关键时刻,只有琏儿还可共同想些主意,而宝玉虽是他的儿子,竟是无用之人。身教重于言传
    【原文】人有数子,无所不爱,而为兄弟则相视如仇仇,往往其子因父之意遂不礼于伯父、叔父者。殊不知己之兄弟即父之诸子,己之诸子,即他日之兄弟。我于兄弟不和,则己之诸子更相视效,能禁其不乖戾否?子不礼于伯叔父,则不幸于父亦其渐也。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
    【译述】一个人不管有几个儿子,对每一个儿都无限厚爱,但往往对自己的兄弟却相视如仇敌,他的儿子们往往由于父亲的态度,也对伯父、叔父不加礼遇。孰不知自己的兄弟就是自己父亲的几个儿子,自己的几个儿子在日后也会成为兄弟。我和亲身同胞兄弟不和睦,那么我的几个儿子则争相仿效,怎么能阻止他们彼此乖违不和呢?儿子们对伯父、叔父不加以礼遇,那么不孝顺父亲是他们日后逐渐要干的事。所以想要使我的几个儿子和睦相处,必须以我和自己的兄弟和睦相处的例子给他们看。
    如果想要使我的儿子们日后能孝顺我,就必须首先让他们做到善待叔父、伯父们。
    【评析】"有其父必有其子",典型地概括了父亲对儿子的影响力。言传不如身教,在教育孩子这个问题上,以身作则是一剂良药。
    曹操是一个"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他有英雄的义举,但也有许多不为人称道之处,他与刘备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刘备能宽以待人,并且极为信任自己的兄弟,自己的部下。曹操则不然,他似乎谁都不相信,夜间睡觉都睁一只眼提防着他人。他逃难至一个父亲的老友家中,听到"磨刀霍霍"之声,便以为要对他行凶,他先下手为强斩杀了老者的家人,后来他才弄明白磨刀是为了杀猪款待他。他虽有愧色,但仍对自己的警惕之心抱有某种程度的得意与满足。在这样一个父亲的影响之下,儿子曹丕也很少信任别人,将自己的兄弟们大肆杀戮。曹操生前最喜欢曹植,因曹植聪明绝世,几次欲立为继承人,却没有成功。曹丕篡汉称帝之后,对曹植一直怀有旧恨,总想寻找点"莫须有"的罪名,将曹植杀掉。一日,曹丕招曹植问:"先帝在世时,总夸你诗才敏捷,我未曾亲眼目睹,今天限你在七步之内,成诗一首。如若做不成,当判你一个欺诳国君之罪。曹植未及七步,其诗已成,中寓明显的规讽之意,这首诗便是有名的《豆萁诗》。
    背后之言不可听
    【原文】凡人之家,有子弟及妇女好传递言语,则虽谓舅姑、伯父、妯娌皆假合,强为之称呼,非自然天属。故轻于割恩,易于修怨。非丈夫有远识,则为其役而不自觉,一家之中乖变生矣。于是有亲兄弟子侄隔屋连墙,至死不相往来者;有无子而不肯以犹子为后,有多子而不以与其兄弟者;有不恤兄弟之贫,养亲必欲如一,宁弃亲而不顾者;有不恤兄弟之贫,葬亲必欲均费,宁留丧而不葬者。其事多端,不可概述。亦尝见有远识之人,知妇女之不可谏诲,而外与兄弟相爱常不失欢,私救其所急,私周其所乏,不使妇女知之。彼兄弟之贫者,虽深怨其妇女,而重爱其兄弟。至于当分析之际,不敢以贫故而贫爱其兄弟之财者,盖由见识高远之人不听妇女之言,而先施之厚,因以得兄弟之心也。妇女之易生言语者,又多出于婢妾之间。婢妾愚贱,尤无见识,以言他人之短失为忠于主母。若妇女有见识,能一切勿听,则虚佞之言不复敢进;若听之信之,从而爱之,则必再言之,又言之。使主母与人遂成深仇,为婢妾者方洋洋得志。非特婢妾为然,仆隶亦多如此。若主翁听信,则房族、亲戚、故旧皆大失欢,而善良之仆佃皆翻致诛责矣。
    【译述】大凡人之家中,如若有子弟或者妇女喜欢搬弄是非的话,那么她们所叫的公爹、公婆、伯父、叔父、妯娌之属都是因嫁后丈夫的缘由而来,虽然竭力地显示其亲近在称呼之上,却并非天然的血亲,没有血缘关系。所以能够很轻易地割舍恩义,随随便便就结下仇怨。除非其丈夫有远见卓识,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其牵着鼻子走,玩弄于股掌之上,一家之中的变故,也将要发生了。于是有些亲兄弟亲子侄隔屋而居,连墙为邻,却到死不相往来;有些人没有子嗣却不肯过继其兄弟的儿子为后;又有自己有许多儿子而不愿给一个与他兄弟的;有不体恤他兄弟家境窘迫,在奉养双亲时坚持一切用度绝对平摊,否则宁愿舍弃父母恩义而不复赡养的;有不体恤他兄弟经济拮据,在归葬父母时一定要均摊费用,不然宁可停棺于厅而不让父母入土为安的。似此之事,犹有许多,不可一一列举。我也曾经闻见过一些有见识的人,知道妇道之人不可能用言语道理说转他们,因而在外与兄弟们交往时,常私下里救济些财物,使兄弟度过急困,或私下里施送些东西,使他们得到帮衬。兄弟间相互爱护不失和睦而相安无事,却又不让自己的妻子知道。这样一来,那位较困难的兄弟,虽然内心怨恨兄弟之妻,却因为敬重爱戴自己的兄弟,到了该分家分财物的时候,也不敢借口自己贫困而去贪求图谋他兄弟的财产了。内里原由,怕是那位见识高远之人不听信妻子的挑拨离间之辞,而能够预先厚待自己的兄弟,从而赢得了兄弟的敬重之心吧。妇女当中爱说闲话的,又往往是那些奴婢和妾。奴婢和妾一般都愚笨没有修养,又没有见识,喜欢用背后说别人坏话的方式来讨主母的欢心。如果主母有见识,能够做到不听信闲言碎语,那么奴婢和妾以后也就不敢再在主母的耳边说别人的坏话了;如果主母听信这些话,并因此而宠爱进谗言的婢妾,那么这些婢妾日后必定还会嘀嘀咕咕,说个不停。终于使主母与别人结了仇怨,那些婢妾才感到洋洋得意。不仅仅奴婢和妾这样,其他佣人也是这样的。如果主人听信这些谗言,那么就会与本族、亲戚、朋友都闹出矛盾来,那些善良正直的仆人和佃农反而会因为主人听信谗言而受到惩罚。
    【评析】如果你想把一件事情办好,办成功,告诉你一个良方:"近贤才,远小人。"近贤才,你就听不到"小人之言"。自古及今,无数的帝王由于邪佞之人的"献谗"而终于身死国灭,当然也有好多的帝王,其高明之处正在于不听信小人的背后之言而使国家昌盛。
    斛律明月,是北齐的优秀将领,威震敌国。北周每年都要凿碎汾河上的冰,就是担心齐兵西渡,等到斛律明月被祖孝徵谗言构罪杀害,北周才有了吞并北齐的意图。
    高颎有治理国家的卓越才能,辅佐隋文帝完成了霸业,做隋朝丞相二十余年,隋朝依赖他使天下安宁。隋文帝听信妇人的巧言,一味排斥他,后来他被隋炀帝杀害,隋朝的法制政令从此衰败。
    隋太子杨勇统帅军队,代理朝政前后二十年,本来早已确定了名分,宰相杨素欺骗皇上,残害忠良,使他们父子间的正常关系遭到破坏,逆乱的源头由此而开。隋文帝最终祸及自身,国家很快灭亡了。
    唐太宗是一个明君,对这种谗言误国的现象感慨颇多。贞观初年,太宗对侍臣说:"朕看前代进谗言的奸佞小人,都是国家的害虫。他们花言巧语,结党营私;昏庸的国君,没有不被迷惑的,忠臣孝子因此泣血含冤。所以兰花正要茂盛,秋风却来摧折;君王想要明察,谗巧之人来遮蔽。这类事情都载于史书,不能一一例举。"贞观十年,太宗对侍臣又说:"太子的老师,自古以来就难以挑选,成王幼小的时候,周公、召公做他的老师。成王左右都是贤德之人,天天聆听良好的教诲,能够不断增加仁义道德,成王于是成了圣贤之君。秦朝的胡亥就不是这样了,用奸佞之人赵高做了老师,教他严苛的刑法。等到胡亥即位,便诛灭功臣,杀戮亲族,酷烈暴虐不止,不久国亡身死。由此看来,人的善恶,确实会受到左右亲近之人的影响。"
    亲戚不宜多借贷
    【原文】房族、亲戚、邻居,其贫者才有所阙,必请假焉。虽米、盐、酒、醋,计钱不多,然朝夕频频,令人厌烦。如假借衣服、器用,既为损污,又因以质钱。借之者历历在心,日望其偿;其借者非惟不偿,以行行常自若,且语人曰:"我未尝有纤毫假贷于他。"此言一达,岂不招怨怒。【译述】一个大家族中、众亲戚中,或众邻居中,必然有些经济拮据、生活窘迫、日用不够的人。一旦有所缺,一定会向富裕家庭求借。虽然米面、盐酒酱醋之类,值钱不多,但如果频繁地求借,也会令人感到厌烦。如果求借衣服器皿等物事,既容易被污损,又容易被拿出去换钱。所以一旦东西借出之后,主家便会时常记挂在心上,每天盼望求借者快快归还;如果求借东西的人不但不快快归还,反而看上去象是若无其事、毫不挂怀。并且对人说:"我从来没有向他借过一针一线。"这话如果传到物主耳朵里,岂能不招来物主的怨恨之情!
    【评析】亲者,近也。戚者,忧也。亲戚便是能与自己一起同甘共苦的亲近之人。而远亲不如近临,邻居则有时比亲戚还重要。邻居以其近便的原因,经常互相帮衬扶持。然而如果自己恒贫,而常假借求助于他人,及至他人有事,自己无钱无力,则此种交情,绝不可持久。袁氏此段议论,深契常人之性,可谓中肯之至。如此说,则贫者亦分两种,一种恒贫之人,一种暂贫之人,则又不可不辩之。暂贫之人,其所图者远,所以,这种人当然应该得到大家的赞助。而恒贫者,也得区别对待,不能者与不为者应为两种人。不能的人,则因其不能而应得到大家的关怀与帮助,不为的人,即能干而不干的人,则应当以"送奶"不如"助其产奶"的原则来指导帮助。一如我们现在的扶贫工作,免得越扶越贫。
    借贷不如周济
    【原文】应亲戚故旧有所假贷,不若随力给与之。言借,则我望其还,不免有所索。索之既频,而负偿冤主反怒曰:"我欲偿之,以其不当频索。"则姑已之。方其不索,则又曰:"彼不下气问我,我何为而强还之?"
    故索而不偿,不索亦不偿,终于交怨而后已。盖贫人之假贷,初无肯偿之意,纵有肯偿之意,亦何由得偿?或假贷作经营,又多以命穷计绌而折阅。方其始借之时,礼甚恭,言甚逊,其感恩之心可指日以为誓。至他日责偿之时,恨不以兵刃相加。凡亲戚故旧,因财成怨者多矣。俗谓"不孝怨父母,欠债怨财主"。不其念其贫,随吾力之厚薄,举以与之。则我无责偿之念,彼亦无怨于我。
    【译述】碰上亲戚朋友向你求借钱财器物,你不如估计自己的富裕程度后,无偿地送给他些。如果说借给他,那么你便存有期望他偿还的心思,免不了日后向他索要。可索要的次数一多,求借者反而会心生恼怒,说:"我本来就想还你的,可是你不应当频频索要啊!"如此你也只好按下不提,如果你不去索要,他又会说:"人家又不透露一点要的意思,我又为什么一定要忙着还呢!"因此你索要他不会偿还,不索要他同样不会还,到底会闹到双方结下怨恨而不可收拾。大凡生活窘迫的人来求借,一开始便没有要偿还的意思,即使有肯偿还的意思,又用什么来偿还?
    有人借钱是作为做生意之类的资本,可大多数会因为命中注定要受穷,再加上经营不善,必使血本无归。当初他求借之时,礼貌恭敬,言辞谦逊,感恩戴德之心使他可以信誓旦旦,如何如何,到了以后该要偿还之时,心里恨不得把债主的头砍下来。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钱财上的勾当而结怨成仇的是很多的。俗语说:"儿子不孝顺父母,那是父母教育的过错。借债人久借不还,则要怪债主。"与其这样,倒不如体恤他家境贫寒,依据自己的财力大小,无偿地送给他些钱物。这样,我心里不存什么要他归还的念头,他也不会有什么反复的想法而与我结怨了。
    【评析】管仲有言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此话是唯物的,是说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后,才能顾及礼、荣辱。但孔子曰:"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又有说:士穷乃现节义。可见人贫至不得食,到绝境之时,仍有保持自己品性与节义的人在。所以袁氏在分析借后索还与不索还两种情况时,心理描写确是合人情合道理。其中求借者之所想虽甚无赖,可因恼羞成怒终归是实际情况。袁氏提出"不若念其贫,随吾力之厚薄,举以与之。则我无责偿之心,彼亦无怨于我。"诚是应付亲戚故旧中借贷人的好方法。
    人皆是父母所养,具含温情,谁无良善之心。况且乌鸦知反哺,人如何能知恩而不报。所说恒贫之人,他也非不愿报答,只是没有什么可以报而已。有以报则必定会报答。如韩信、伍子胥得漂母一饭之施而终于报答者,例数则不能胜记。秦昭王时应侯范睢,只因感念须贾一念之慈,在自己贫穷时赠与绨袍一件,而原宏他三大冒犯自己的死罪。此则是因周济而不但消怨并且复得性命的明证。又有如苏秦之嫂的人,在兄弟敝衣履、黄面皮归来后,不但不假一物,为一炊,并且施以讥讽之辞色。等到苏秦挂相印、载黄金归来,又恭而有礼,谦卑相迎。如此之时,悔不该当初了。其实,即使无能回报之人,施恩之时,也不要存偿报的心思,而日夜揣摩什么时候得到回报。司马迁在《白起王翦列传》中借客口评王翦之孙王离攻赵王张耳必败曰:"其所杀伐多矣,其后受其不祥。"于此我们应想到杀伐多,其后代代他受不祥。而施恩多,则其后代必定福祚绵长。
    子孙勿得败祖德
    【原文】子孙有过,为父祖者多不自知,贵宦尤甚。盖子孙有过,多掩蔽父祖之耳目。外人知之,窃笑而已,不使其父祖知之。至于乡曲贵宦,人之进见有时,称道盛德之不暇,岂敢言其子孙之非!况又自以子孙为贤,而以人言为诬,故子孙有弥天之过而父祖不知也。间有家训稍严,而母氏犹有庇其子之恶,不使其父知之。富家之子孙不肖,不过耽酒、好色、赌博、近小人,破家之事而已。贵宦之子孙不止此也。其居乡也。强索人之酒食,强贷人之钱财,强借人之物而不还,强买人之物而不偿。亲近群小,则使之假势以凌人;侵害善良,则多致饰词以妄讼。乡人有曲理犯法事,认为己事,名曰担当;乡人有争讼,则伪作父祖之简,干恳州县,求以曲为直;差夫借船,放税免罪,以其所得为酒色之娱。殆非一端也。其随侍也,私令市贾买物,私令吏人买物,私托场人买物,皆不偿其直;吏人补名,吏人免罪,吏人有优润,皆必责其报;典卖婢妾,限以低价,而使他人填赔;或同院子游狎,或干场务放税。其他妄有求觅亦非一端,不恤误其父祖陷于刑辟也。凡为人父祖者,宜知此事,常关防,更常询访,或庶几焉。
    【译述】子孙在外面有了什么过错,作为他的父亲、祖父的大都自己不知道,这种现象在达官显贵之家更显得普遍。大凡子孙们都有了过错,总会想方设法地隐瞒住父亲和祖父,不让他们知道。而外面的乡邻等众即使知道或听说了,仅只私底里讥弹讽笑罢了,并不让他们的父亲和祖父得到什么消息。更何况他们的父亲和祖父如是乡里的权贵豪富时,人们平时相见都难得,一旦相见,相互吹棒恭维尚且来不及,又哪里有空或敢说些其子孙是是非非的言语。兼且作为父亲祖父的人都自以为自己的子孙比别家的好,反会把别人间或的指责当作诬蔑而内心感到嫌恶。故而就算子孙有了滔天大罪,其父亲祖父也会被蒙在鼓里。其中有些家庭可能家教稍微严厉些,但又有母亲祖母为子孙作庇荫而坦护他们的恶行,不让他们的父亲祖父有所察觉。富豪财主家的不肖之子,不过是酗酒,沉湎于女色,赌博耍钱,结交些谗佞轻薄的小人,最多导致家业破败而已。权贵官宦的子孙,做起坏事来其危害就远不止于此了。他们生活在乡里,强行索要人家的酒食,强行借贷人家的钱财,强行租借人家的物品不还,强行购买人家的商品而不给钱。他们还亲近那些不学无术、毫无德行的小人,使得这些小人恃宠而骄,狗仗人势,凌辱他人。他们还欺压侵犯善良百姓,并且矫饰言辞打赢一些实属荒谬的官司。乡里的人触犯法律而且理屈词穷,他们便出面担待,说是自己的事,乡里的人到州县打官司,他们便盗用父亲或祖父的名誉,伪作信函,干谒恳求于州官县官,使得黑白颠倒循私枉法;至于差遣劳役,征调民船,收放税款,赦免人罪,他们都趁机干预以捞取钱财,以这样所得来的钱满足他们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如此这样的恶习还有许多。如果他们随从父亲祖父在任,就私下里托商贾之人,或吏役之人或市场管理人员买物品,而所付的钱仅是象征,绝对不够本钱。或当官职有缺,吏员补位,或当吏人犯法而求得免罪,或当职权落实,利益优厚之时,他们都要暗求贿赂,月夜催促其偿报。又在典买奴婢仆人的时候,自作主张,限定极低的价格,而不足的部分却让别人填补。平日不是成天与妓女们调情骂俏,就是挖空心思干预正常的借贷事物而发放高利,还有其他五花八门的专营手段来求财纳贿,非是如此这般所能够举全。他们从来不顾念如此作为会连累到父祖遭刑受罪。凡是做长辈的都应深悉这种事情的危害,时时防备着子孙做些邪行恶事,更要时时向乡邻询问访察他们是否在外作奸犯科。
    这样才能勉强能保证子孙们不会走上邪路。
    【评析】《三国演义》中有段特精彩的折子,说曹操青梅煮酒论英雄的事情。
    曹操说:"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又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此"使君"就是一代枭雄刘备。刘备从一织席卖履之徒,无尺寸之地立家,趁东汉黄巾军闹事起兵,在诸葛孔明、关公、张飞、赵云一般文臣武将协助下,挣下好大一片天地,至华夏大地,三足鼎立,更有一统江山之势。然而就是此位有"吞吐天地之志"的英雄,其子刘禅刘阿斗,为后人留下了千古奇谈。
    刘备死后,将匡扶汉室、辅助幼子之事托付与军师诸葛亮,诸葛亮亦竭尽心智,焚脑燃髓,为刘氏尽忠,先后六出祁山,为挫败曹氏而奋斗。然而均功败垂成。一次孔明正要大获全胜,却被刘禅星夜诏书召回,孔明仰天长叹:"主上年幼,必存佞臣在侧;吾正欲建功,何故取回。。若奉命而退,日后再难得此机会也。"及回,禅竟说:"联久不见丞相之面,心甚思慕。"亮知必是刘禅听信小人谗言,归后尽斩小人。诸葛亮为相父,可历言以诲之,再斩小人。姜维就不能了,诸葛亮死后,全权委托给了姜维,姜维亦不负所望,屡出祁山,数建大功。然而刘禅亲近宦官黄皓,疏远贤良忠正。黄皓欲使小人建立军功,唆使刘禅又星夜召回了正在前线的姜维。此次,当姜维要杀黄皓时,刘禅说话了:"'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卿便不容一宦官耶?"姜维恨恨而去,反不得已向人讨避祸之方。又因刘禅耽于酒色,竟将一亲王之妇留滞宫中一月有余。亲王怒责妻子,竟被刘禅杀死。自此大臣尽皆颤慄,埋下亡国之根。
    刘禅被司马昭封为安乐公后,亲自到昭府中拜谢,昭设宴款待。使歌舞于前,蜀国官员都倍感伤怀而堕泪,后主却嬉笑自若。昭问后主说:"颇思蜀否?"后主竟答:"此间乐,不思蜀也。"连司马昭都叹息说:"人之无情,乃至于此,虽使诸葛孔明在,亦不能辅之久全。何况姜维乎?"烈士闻之,无不扼腕。
    袁采说,豪富之不肖子孙,终不过导致家事败落,达贵之不肖子孙,便会导致父祖遭刑辟,然而帝王之不肖子孙,则会丧国,使祖宗之大好江山拱手送人,使祖宗之脸面丢失殆尽,贻羞百代,后人能不警醒吗?
    子弟贪愚勿使仕宦
    【原文】子弟有愚缪贪污者,自不可使之仕宦。古人谓治狱多阴德,子孙当有兴者,谓利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福。今其愚缪,必以狱讼事悉委胥辈,改易事情,庇恶陷善,岂不与阴德相反?古人又谓我多阴谋,道家所忌,谓害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祸。今其贪污,必与胥辈同谋,货鬻公事,以曲为直,人受其冤无所告诉,岂不谓之阴谋!士大夫试历数乡曲三十年前宦族,今能存者仅有几家?皆前事所致也。有远识者必信此言。
    【译述】子弟中如有愚顽笨谬而又贪财纳贿的,决不可以让他们走上仕宦之途。古人说办理案件是能够积阴德的事情,子孙后代之中必定有兴旺发达的,这就是行善积德。做了好事,别人虽不知道,暗地里福祥如意却降临到自己头上。如果让那些愚顽笨谬的子弟为官并执掌刑罚,他定会把公事全部交给幕僚或下属去办理。这些人扭曲事实,保护恶人而诬陷忠良,岂不是不能积阴德反而损德吗?古人还说:人有太多的阴谋诡计,实是道德伦理之所大忌,即干了坏事虽然别人不知道,但终会得到报应。现在你让本性贪婪的子弟为官,他必定会与下属一同谋划,假公济私,蝇营狗苟,黑白颠到,指鹿为马,使人蒙受不白之冤,却又无处申诉,这不就是古人所说阴谋吗?士大夫们不妨回顾一下我们乡间的情况。看看三十年前的官宦人家,如今存留还在的又有几家?他们败落的原因,就是让愚笨贪财的子弟做了官,而不积阴德遭到报应造成的。有远见卓识的人一定相信这番话是毫无谬误的。
    【评析】柳宗元有一则非常有名的讽刺性寓言,说一性贪之小虫,因为它的背面毛涩,所以东西沾上去后很不容易掉下。可是体虽小,力虽弱,仍然是遇到东西就取来负上,昂着头不顾一切前行,并且负载越多越是有劲,终于到颠倒翻侧再不能爬起。间或有人见到了,心怀怜悯,帮它卸去沉重的包袱。但他一旦能够爬起又拾取如同前番。又喜欢往高处爬,等到筋力疲竭,便坠地摔死。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或看上去形貌魁伟,像是大丈夫;或看上去聪明睿智,象是圣贤哲人;或是身居高官;或是大有名望。但其远见智谋却同这一小虫差不多。多贪多贿,玩乐不爽,于是不顾德义,不顾国法,甘以身试法,身死名败,连家累室而不顾念。此又何苦来哉?
    古代命官一个人犯了事,则因连坐之法,而诛连九族,更至乡邻。
    今天虽然废去连坐这一酷刑,但自己死后,白发苍苍之老父母,黄发嫩齿之幼儿女,尚留在世,世上之人如何冷眼相加,讥言相讽,也全然不顾,又于心何忍?亲恩、师恩、家国大恩,置于何处?一个愚谬贪污之人给社会,给家人造成多大的伤害,多坏的影响啊!所以我们自己不可不为戒,同时要以此来提防如此之人为官,而妨害社会。
    家业兴衰系子弟
    【原文】同居父兄子弟,善恶贤否相半,若顽狠刻薄不惜家业之人先死,则其家兴盛未易量也;若慈善长厚勤谨之人先死,则其家不可救矣。谚云:"莫言家未成,成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亦此意也。
    【译述】生活在一起的父子兄弟辈中,一般来说,品行好与坏的人各占一半。
    倘若那些愚顽不肖刻薄狠毒的人早早死去,那么他那个家庭的兴盛衰荣尚不好下论断;但如果那些慈祥善良,忠厚勤俭的人先去世,那么这个家庭的衰败则是一定的了。俗话说:"不要说家庭还没有兴旺发达,能够使家庭发达的儿子还没有生养出来,不要断言家庭能够永保兴盛,败家的儿子尚未长大。"就是说的这种现象。
    【评析】唐太宗有句名言:"国之治在得人。"其实家族的兴衰更在得人。
    刘禅以近小人,耽酒色,昏庸腐朽而失国。被人讥为"扶不起的阿斗"。而更有得贤主而昌国者。与刘禅同时的曹睿,并非曹丕亲生,郭贵妃代甄皇后后,无有嗣出。曹丕便养曹睿为后,平日虽宠爱有加,曹睿亦玲珑喜人,聪明剔透,然而因并非亲生,加之无有贤德才能出现,所以曹丕立他为太子之心并不坚定。一次曹睿随丕围猎,仆下从丛林中赶出母子两鹿。曹丕张弓发箭,母鹿立毙,小鹿站定,回头视曹睿,睿却双目流泪。曹丕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还不快射,睿答曰:"陛下已射杀其母,臣安忍射其幼子。"曹丕大喜,弃弓于马下,抓住曹睿的手说:"真仁德之主也。"遂封曹睿为太子。后曹睿果然以其若谷之虚怀,无上之仁慈使得将士效命,人臣尽忠,国力大盛,奠定了一统华夏的基础。
    "糜不有初,鲜克有终。"历朝开国之帝尽皆兢兢业业,勤政爱民,心系天下,然而最终落得花花江山,转为异姓。至令天下之人均以为"天下大势,由乱入治,由治入乱。"殊不知这实在是因为后人不思先人创业难艰,决荒垦弃,才得基业,却掷金如土,挥珠如砾,沉湎于享乐腐化所至,秦始皇、秦二世、隋文帝,隋炀帝皆二世而亡,南唐刘煜不过三世。此皆子孙不贤,顽劣刻薄不惜家业之典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生万物,载育万民。国家如此之大基业,尚可毁于一不肖子弟之手,何况家有千金,万金,一屋一室者,又何足道哉!
    养子亦需慎重
    【原文】贫者养他人之子当于幼时。盖贫者无田宅可养暮年,惟望其子反哺,不可不自其幼时衣食抚养以结其心;富者养他人之子当于既长之时。令世之富人养他人之子,多以为讳故,欲及其无知之时抚养,或养所出至微之人。长而不肖,恐其破家,方议逐去,致其争讼。若取于既长之时,其贤否可以粗见,苟能温淳守己,必能事所养如所生,且不致破家,亦不致争讼也。
    【译述】家中经济情况不好的,收养别人的儿子作为后嗣,应当在孩子小的时候就把他过继过来。因为贫困的人没有田产和房屋为依凭以颐养暮年,只有期望儿子长大后来养活自己,不得不从幼小之时就给衣给食,养育其长大,用以培植他对你的感情;而富家大户收养孩子,则应当在孩子长大之后。现在富人抱养别人的孩子时,都害怕让孩子知道自己是养子,所以总是在孩子还不懂事时就将他领养过来。有时从贫困之家领养的孩子,长大后成了不肖之子,恐怕他会败破家业,便商议着要把他赶出家门,于是引起争讼。如果让孩子长大一点后再过继,那时,孩子的品行如何就可以看个大概。真的是个性格温淳敦厚、安分守己的,就一定会把养父母当作自己的亲生父母一般对待,也不至败坏家业,更不至于引起争讼官司了。
    【评析】俗话说:"养儿防老。"因为"光景没有百年好,人活七十古来稀"。
    当自己年强力壮之时,自己能行能走,能食能劳。可年岁稍大,体内机器零件处处磨损,时时发生故障,则不可不有人侍傍于旁,端茶送水,承膝取欢。所以有子之人自不待说,无子之人,则取螟蛉,以续后嗣,绵延香火,四时得以供奉。至少可以年老之时望其反哺,百年之后,入土为安。故而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说。
    然而,袁采以为收养螟蛉也不可以不慎重。贫困人家应幼时抚养以结其心,富贵之家则应"取于既长之时"。他的出发点是贫困人家无财产,不得不靠感情联络,富贵人家有财产,则仅用其守家延嗣养老送终。他的说法不无道理,有时甚合于人情风俗。然而人如果没有感情,便叫他"冷血动物",人与动物之分则很大一部分在于人有感情。如果仅因财大业丰而慢待以心,养子虽能"事所养为生,且不敢破家",但人心远隔,毫无家庭温情气氛。岂不大失所望?故而我以为不论贫者、富者均应"自幼以衣食抚养以结其心"。其心已结,当然亲近。
    况且人子的好与坏,孝与不孝,均在于后天教育。当他年少之时,督促管教稍微严厉一些,他可能心怀怨恨。到他长大懂事,就会知道养父母不仅要让他长大,还要"成人",而不是成为邪恶之徒。子教而成人,子不教而为"贼"的事情,自是很多,此不赘举。
    己子不可轻与人
    【原文】多子固为人之患,不可以多子之故轻以与人。须俟其稍长,见其温淳守己,举以与人,两家获福。如在襁褓,即以与人,万一不肖,既破他家,必求归宗往往兴讼,又破我家,则两家受其祸矣。
    【译述】穷人家孩子多了固然在经济上是个负担,但不可因为孩子多就轻易地把他们送人为子。要等到他们长大一些后,见他性格温柔敦厚,安分守己,这才能把他过继给别人,如此做法则是两家人的福气。如果在襁褓中就送人,万一孩子将来不肖,在败坏了别人家的产业后,又必定会要求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这样往往会引起官司,又会连带着把亲生父母家搞垮,其结果是两家都受害。
    【评析】有一百万富翁,妻子早丧,甚感孤独,每天虽悠游自在,锦衣玉食,然而殊感闷闷不乐。一天,因游玩过晚,回到旅店已近子夜。却听得房后一家喧闹嬉笑。开窗后,看到那房里一穷汉正与众多儿子调皮顽耍。
    虽然个个衣衫破坏,骨瘦形销,但俱是兴高采烈,家中其乐融融,令富翁羡叹不已,便登门拜访,对穷汉说愿花十万元买一个儿子。穷汉一听,大喜过望。遂决定卖一个给他。老大、老二、老三,已年近成人,不日即可自立,并可赚钱养家,不能送人。老四、老五,正是孩童天性,日日疲惫归来,颇讨欢心,令老汉解颐一笑,实是心肝宝贝,亦不送人。
    老六、老七,少即多病。花去许多钱财,日夜厮磨,感情日深,难分难舍,亦不可送人。老八、老九尚在哺乳,如断然送人,如因水土不服而生疾病,骤然死去,亦不痛煞人哉!他双眼逡巡,心思反转,实是难下决心。况兼众子个个噤若寒蝉,瑟瑟后缩,唯恐父亲卖己,神情实令人可怜。穷汉愁肠百解,恼烦异常。不生卖子之心,虽则苦些,何曾如此烦恼。遂快刀斩乱麻:不卖了。霎时,雨过天晴,儿子们欢呼雀跃,穷汉不由双眼迸泪,面绽笑容。
    袁氏虽以为不可轻与人,可其心出于忧愁继子为两家的祸患。殊不知,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一个能够割舍与人。要想完全消两家的祸患,自以不送子与人为最佳。等到孩子大了分门立户,则自己可以选择过不过继以为人子。人家亦可以决定是否收不收养他为螟蛉。
    别人之子不可轻易收养
    【原文】养异姓之子,非惟祖先神灵不歆其祀,数世之后,必与同姓通婚姻者,律禁甚严。人多冒之,至启争端。设或人不之告,官不之治,岂可不思理之所在?江西养子,不去其所生之姓,而以所养之姓冠于其上,若复姓者。虽于经律无见,亦知恶其无别如此。同姓之子,昭穆不顺亦不可以为后。鸿雁微物,犹不乱行,人乃不然,至于叔拜侄,于理安乎?况启争端。设不得已,养弟养侄孙以奉祭祀,惟当抚之如子,以其财产与之。受所养者,奉所养如父。如古人为嫂制服,如今人为祖承重之意,而昭穆不乱亦无害也。
    【译述】养异姓之子作为后嗣,不光祖先和神灵不接受他的祭祀,而且几代之后,必然会有与同姓氏的人通婚的现象,这是国家法律严格禁止的。
    有很多人都这样做,以致最后引起了争端。即便是没有人告,官府也不去追究,难道人们就不考虑一下是否符合情理吗?在江西这个地方,收养别人的孩子,不去掉孩子生父的姓,只是把收养人的姓放在孩子原来的姓氏前边,就好象是复姓。这种做法虽然既未见于记载,也不是法律之规定,但也能看出来,人们反对养子与亲生子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即便是同姓氏本宗族的孩子,如果辈分不对,也不能作为后嗣。鸿雁只是一个小小的生灵,还懂得不乱伦,人却做不到。以致有叔叔为侄儿下拜的状况出现,这在礼法上难道合适吗?而况这样也容易引起争端。实在不得已的话,可以养弟弟和侄孙来传宗接代。不过应该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来抚养,将来把自己的财产也传给他。被收养的孩子也要对待养父像父亲一样。像古人为嫂嫂制服,像今天的人为给祖先延续香火,这种做法只要不搞乱辈分,也没有什么害处。
    【评析】在封建宗法时代,家族的传宗接代是一件大事。如果一个家族没有了接续香火的子嗣,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此,人们在"断了香火"
    之后,就会想到收养别人的孩子来为自己传宗接代。这也可以说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而且也是绝后者痛苦中的一点安慰。袁采之言在当时可能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人的宗族观念已逐渐淡化,有无后嗣已成了一个不很重要的问题了。尤其是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普及,传宗接代的思想已成了一种落伍的观念了。而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大家族,也成了一种昔日的辉煌。
    收养义子当无争端
    【原文】贤德之人,见族人及外亲子弟之贫,多收于其家,衣食教抚如己子。
    而薄俗乃有贪其财产,于其身后,强欲承重,以为某人尝以我为嗣矣。
    故高义之事使人病于难行。惟当于平昔别其居处。明其各称。若己嗣未立,或他人之子弟年居己子之长,尤不可不明嫌疑于平昔也。娶妻而有前夫之子,接脚夫而有前妻之子,欲抚养不欲抚养,尤不可不早定,以息他日之争。同入门及不同入门,同居及不同居,当质之于众,明之于官,以绝争端。若义子有劳于家,亦宜早有所酬。义兄弟有劳有恩,亦宜割财产与之,不可拘文而尽废恩义也。
    【译述】品德高尚的人,看到本家族或姻亲中家境贫寒的子弟,大多会主动地将他们收养在家,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地供给衣食,并提供教育。然而在被收养的人中,难免有些人轻薄庸俗而贪图人家财产,在人家死后,企图强行继承人家的财产。并说:主人曾经把我当作过子嗣,所以收养贫寒子弟的义行竟使人难以施行。对此,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在平时就让所收养者别居他处,并讲明他的身份。倘若自己的子嗣尚年幼,或收养之人的年龄比自己的儿子大,就更应该及早表明态度,以绝争端。娶再嫁女子为妻时,妻子带有前夫的儿子,或作上门女婿而前妻尚留有子,对于这些子弟,要不要抚养,更要提前做出决定,以免将来发生争端。是否算一家人,是否住在一起,都应该当众讲明,并呈报于官,以免日后发生争执。如果收养之人对家庭出力不小,应该及早给予酬谢,父亲所收养的义兄义弟如果对家庭有功劳有恩德,也应分一份财产给他,不要拘泥于当初的条文规定,而彻底抛弃了相互扶持一场的恩义。
    【评析】当日豹子头林冲,在东京城里被高太尉陷害刺配沧州。又在沧州杀了三人,烧了草料场,到柴进庄上,被荐与梁山泊头领王伦。当时王伦看过荐书,思量柴大官人昔日的恩情,便请林冲坐了第四把交椅。但他蓦然寻思道:"我是个不及第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是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我又没十分本事,杜迁、宋万武艺只是平常。如今不争添了这个人,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倘若被他识破我们手段,他须占强,我们如何迎敌?不若一怪,推却事故,发付他下山去便了了,免致后患。只是柴进面上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顾他不得。"此一番寻思,便推粮少房稀,又是小去处,恐误了林冲前程。只因宋万、杜迁、朱贵等说情,便以投名状而决判。后又因扬志之事,许多曲折,终留林冲于山寨。后来晁盖劫了生辰纲,率众好汉杀了官兵,投上山寨后。王伦先还牛羊俱宰,设宴招待,殷勤周到。
    等到饮酒之间,晁盖把胸中之事,从头至尾,都告诉王伦等众位。王伦听罢,骇然了半晌,心内踌躇,做事不得,自己沉吟,虚应答筵宴。众人送下客馆安歇后,晁盖心中欢喜,对吴用等六人说:"我们造下这等弥天大罪,哪里去安身?不是王头领如此错爱,我等皆已失所,此恩不可不报!"吴用冷笑,说出一番话来:"(王伦)虽是口中应答,动静规模,心里好生不然。若是他有心收留我们,只就早早便议定了座位。""兄长不见他早间席上与兄长说话,倒有交情,次后因兄长说杀了许多官兵,捕盗巡检,放了何清,阮氏三雄如此豪杰,他便有些颜色变了。。。早间林冲看王伦答应兄长模样,他自便有些不平之气,频频把眼瞅这王伦;心内自己踌躇。我看这人,倒有顾盼之心,只是不得已,小生略放片言,教他本寨伙并。"后林冲来拜说道:"。。若这厮语言有理,不似昨日,万事罢论,倘若这厮有半句话参差时,尽在林冲身上。"第二日林冲即于寨后水亭子中伙并了王伦。随后于聚义亭中让晁盖坐了头把交椅,总领山寨。
    施耐庵诗曰:"入伙分明是一群,相留意气便须亲,如何待彼为宾客,只恐身难做主人。"王伦于此犯了两大错误。一不该收留林冲,既收留,便不可刁难他,使他一无处可以藏身之配军死心踏地为己效力。
    二不该接纳晁盖等入中山。既接入山,便应虚怀以待之,使晁盖等众心怀恩义,永存敬意。此乃是引狼入室,尚期其完乎?终于身死人手,为世所笑。然而世人笑者,不外是嫌其"嫉贤傲士少宽柔,却把群英作寇仇。"可谁又想到一个有心济人,却无力服众的人,心力交竭。强客压主,主岂能忍之?!于此亦应向王伦洒一捧同情泪了。
    袁采于此段中所述,"质之于众,明之于官,以绝争端"。诚为精辟,然用于有序之社会尚可,其如林冲、晁盖之徒能奈何否?然而即使这样,我们仍应为袁氏此一论述而喝采。
    孤女寡妇,安全居处
    【原文】寡妇再嫁,或有孤女年未及嫁,如内外亲姻有高义者,宁若与之议亲,使鞠养于舅姑之家,俟其长而成亲。若随母而归义父之家,则嫌疑之间多不自明。
    【译述】寡妇准备再嫁,或者有失去父亲的女子年龄还未到出嫁的时候,本宗族或其他亲戚中德义较高的人,应该给她们张罗定亲。让守寡的妇人或小孤女居住在婆家,等到小女孩长大了再为她成亲。如果跟随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就会产生一些说不清的嫌疑。
    【评析】寡妇和不幸而孤的小女孩应该注意自身的安全,但童养媳也是一件不幸的事。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一个小女孩离开母亲,到婆家去守妇道,其境遇可想而知了。由此,我们不禁感叹:封建时代的妇女活得实在是太累了。
    续娶后妻需慎重
    【原文】中年以后丧妻,乃人之大不幸。幼子幼女无与之抚存,饮食衣服,凡闺门之事无与之料理,则难于不娶。娶在室之人,则少艾之心,非中年以后之人所能御。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兼有前夫之子,不能忘情,或有亲生之子,岂免二心!故中年再娶为尤难。
    然妇人贤淑自守,和睦如一者,不为无人,特难值耳。
    【译述】中年丧妻,确是人生中一大不幸。幼儿稚女,无人照顾抚养;一应饮食,衣服等本应由母亲来操办的事情,也无人料理了。因此,中年人丧妻后,很难做到不再娶。如果娶黄花闺女为妻,那么,少女之心是中年人所难以捉摸的。如果娶寡妇为妻,她如同样不能安分守己,也实难控制。况且寡妇如带有前夫之子,则爱子之情,萦挂于怀,嫁过来后又生孩子,如何能确保不生二心!所以,中年人续娶是很费心的。然而,妇女中还是有贤惠、温淑、守妇道的,能使得全家和睦相处,亲密如一,只不过很难遇到罢了。
    【评析】孔子说:"夫子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是说无论你如何思、如何想,天下的道理都是相通的。读罢上则,想起明代柯丹邱所著的四大南戏之一《荆钗记》中,钱玉莲的遭遇。实在是此则的事实佐证。不禁为先哲的远见折服。
    钱玉莲七岁丧母后,父亲续娶。不想继母是个不通道理的人。每日折磨小玉莲,稍有一点差错,非打即骂,毫无一丝亲情。玉莲长大后,由父亲许给穷书生王十朋。岂料继母为有个"老来靠",逼她嫁本村的富户。竟为玉莲设下三条路走:刀上死,水里死,绳上死。并恶狠狠地说:"依了我嫁孙家,多给你房奁首饰,若不肯嫁孙家,剥得赤条条,拣个十恶大败日,一乘破轿子,送到王家,房奁首饰,一点没有,再不许回娘家。"老父亲为了息事,只得退步,忍气吞声。草草地送玉莲到了王家。后来王十朋上京赶考,托付家眷给老岳父,不想孙家仍不死心。谎说王十朋考官后,作了宰相女婿。继母便受了孙家财礼,再逼玉莲改嫁。终于,玉莲忍受不住继母的虐待,投江而死。老父亲孤苦无依,要写状子给官,告老婆是不贤妇。虽说戏曲,结局是大团圆,玉莲得人搭救,终与王十朋夫妻团聚。可这一结局,分明是迎合观众的心理而来。
    玉莲的命运不会如此顺利。
    中年再娶确实让人费心劳神,不可不小心。
    寡妇应自养幼子
    【原文】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人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致破家荡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孰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
    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
    【译述】作为妻子因为丈夫怯懦蠢笨,就自己施展才能,操持家务,掌管钱粮支出借入事务,使得别人不敢小觑欺侮;有的妻子因为丈夫不务正业,就同孩子们一道主持家中营生,使得家庭幸免于破败;有的妻子丈夫早死而儿子尚小,但她却能教养孩子,把亲戚家族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很好,并能料理家务,甚至使家庭日益兴旺发达。这些妇人都是很贤惠能干的女子。对于妇女来说,丈夫早死而儿子尚幼,这时是维持生活,经营家业最困难的时期。因为如果你把家事托付给同宗同族的人,宗族的人未必就是贤良的人,托付给亲戚,亲戚也未必就贤良。并且贤良的人大多不肯多管别人家的私事。只有妇女自己能够识文断字,所托付之人又衣食自给,懂得一些公义道理,或许能度过这个难关。不然的话,很少有不家业破败的。
    【评析】清文宗皇太极得暴疾身亡后,留下博尔济吉特氏(即以后史称"孝庄文皇后")和幼子福临。因为皇太极生前没指定继承人,因而死后"诸王兄弟,相争为乱,窥伺神器"。当时诸王中有力量争夺皇位的是睿亲王多尔衮和皇太极的长子肃亲王豪格,两者之间斗争激烈。最后多尔衮感到势单力薄,暂时作了让步,提出立年方六岁的福临为帝,而多尔衮与济尔哈朗"左右辅政,年长之后,当归政"。于是福临继承了皇位。
    福临即位后,多尔衮要夺皇位的野心并没有消除,随着他的权势不断扩大,想做皇帝的欲望也日益增加。"胜国旧臣之所奉,只知有摄政王(多尔衮)"。孝庄文皇后看到多尔衮植党营私,打击异己,独揽大权。"关内关外咸知有睿王一人。"这种形势无疑时刻威胁着幼帝福临的皇位,于是孝庄文皇后下嫁多尔衮。她企图以此来笼络和控制多尔衮,巩固自己及其嫡子福临的地位。这个包含政治目的的行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缓和阻止多尔衮夺位称帝的作用,尽管多尔衮积极篡位,但是始终未能实现。
    顺治七年多尔衮死后,孝庄文皇后辅助十三岁的顺治皇帝开始亲政,她为了加速镇压抗清力量和南明残余势力,十分重视团结汉族将领,使他们为清王朝效力。如曾破例把平南王孔有德的女儿孔四贞"育之宫中。赐白金万两,岁俸视郡主"。又把太宗皇太极的第十四女和硕公主嫁给平南王吴三桂之子吴应熊为妻。此外她还提倡节俭,曾多次把宫中节省银两赈济灾民。她这种做法一直影响到康熙、雍正两朝。
    顺治十八年,福临死后由玄烨即位。此时康熙年仅八岁,而孝庄文皇后已是整个清朝统治集团中德高望重,一言九鼎的人物。康熙十二年三藩之乱爆发后,孝庄文皇后发散宫中金帛加犒出征驻防士兵。十四年,内蒙察哈尔部布尔尼乘三藩叛乱,清军无力北顾之机兴兵作乱,孝庄文皇后要康熙沉着应战。一面遣使招抚,观其虚实,一面派大学士图海镇压。结果布尔尼被杀,叛乱遂平。由是观之,孝庄文皇后知人善任,临事处置果断而有心计。
    孝庄文皇后经常面授机宜,培养康熙处理政务的能力。康熙曾说:"忆自弱龄,早失怙恃,趋承祖母膝下三十余年,鞠养教诲,以致有成,设无祖母太皇太后,断不能有今日成立。"由此可见,这位贤能的祖母,对康熙成为我国封建社会颇有作为的皇帝起了重要的作用。
    孝庄文皇后,一生经历了清初三朝政局的变化,精心扶立两个幼年皇帝主政,诚为袁氏,所说之"贤妇人","最为难事"也百般周旋,安然得过。
    幼定终身弊处多
    【原文】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可不戒哉!
    【译述】家中的孩子,决不应当在他们年纪幼小的时候,就为他们订下婚事。
    大抵女方订亲,是要找一位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男方订亲,是要找一位可以相依相伴的女子。如果现在看着他们还相匹配,就为他们定下亲事,将来一定会后悔的。因为家族的富贵兴衰是变化无常的。孩子的贤良与否,也得等到长大后才能看出。如果早早议定了婚事,而两家情况不变,孩子均好,当然很好。可是万一以前富裕而现在穷了,或者以前有权有势而现在没了,或者所议定的女婿游手好闲,或者议定的媳妇性格乖僻,不知检点。那么依照以前所定的婚姻行事,则不保要破家毁业,不依婚约则又负不守信义的恶名,并由此引发官司诉讼。对于此,作为父母的人,能不有所警惕!
    【评析】作父母的为孩子早早定婚不过是由于以下几种情况。父母辈之间,因为交情笃好,性情相投,欲作数世厚谊。父母爱子女若心肝宝贝,想使子女早早成家立业,婚事早谐,以便早日抱到孙子,好承宗传代。父母因慕对方钱势,想借此攀宫折桂,光耀门楣。父母看重人家儿女长得聪明俊秀,容貌秀美,因而想及早娉作自家妇婿,免为别家占先。凡此四种,都是将婚姻系于一些不稳定因素之上。使得本来好好的愿望落空,姻亲两家重则反目成仇,轻则呕气,相互嫌恶。因为诚如袁氏所说"富贵盛衰;更迭不常"。家道的兴衰荣辱,是很容易变化的。特别是在古代,官宦人家,因一人得道便鸡犬升天。或一人犯君,整个家族便"呼喇喇似大厦倒"。那些因羡慕人家钱势的不要顿足捶胸,叫苦连天吗?
    又那些数世交好,欲想要靠儿女结亲来延续友谊的,殊不想男女尚小,性情、形貌都没有定格,万一长大后性情不合,彼此又各情有所属,两家大人不是很难决断,进退维谷?况且两家关系亲密,免不了频频往来,礼尚互搭,难免会发生些龃龉。但两家儿女婚姻夹在中间,彼此面和心不和。如果草率完婚,而大人之间交情日疏,表里不一,儿女便要在中间难做人。在古代又战乱不时发生,如果一家搬迁,消息不通,男女各到婚嫁年龄,如何处置?不但耽误儿女青青,且弄不好世交之谊,毁于一旦。那些因爱人家儿女而早早为他们定婚的,一般结果也不会好。小时候聪明的,大了不一定聪明,小时候漂亮的大了不一定漂亮,即使容貌相匹配,其中还有一个品性问题。一旦女婿或媳妇性体不好,德行有亏,不是因爱反而害了子女吗?看来,早早地为子女定婚是有百害而可能没有一益的。
    议亲贵人品
    【原文】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
    【译述】男女双方在议定婚事时,决不可贪图对方的门第和财富。如果双方在形貌品性上不相配,却缔结了婚姻,就会使子女抱恨终身,况且,夫妻不和又会引发许多事端呢!
    【评析】门第观念,是随着世族地主势力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腐朽的地主阶级意识。世族在东汉末年发展起来,到魏文帝时行九品中正法,选举制度被世族地主集团控制,他们尊世胄,卑寒士,完全根据门第的高低来选择官吏。同时在婚姻方面,高门势族也是自恃清高,不与庶族地主官员轻易通婚。门第完全成为判别人品及取官婚配的标准,即所谓:"取士必问家世,婚姻必问阀阅。"在这种情况下,谱谍之学应运而生。世族地主纷纷为自己编撰家谱、族谱,在各地评定门第的等级,统治者则用法律的形式对高门势族加以保护和标谤。
    贞观六年,唐太宗对房玄龄说:现在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已数世衰微,犹抱着他们旧日的门望,自高自大,每当嫁女他族,必广索聘礼。甚至以门第的等级,定聘礼的多少,论数定约,同于市场买卖,损害风俗,旧的门第等级如此轻重颠倒,非改革不可。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又诏令禁止旧世族卖婚,诏曰:"(旧族)吹嘘门望的目的在于勒索钱财,因此连姻必找富室。然而竟有新官之辈,财富之家,慕其徒有虚名的门望,竟相结亲,多纳财货,有如卖婚,于是有的自损家门,甘受屈辱。有的则矜其旧族,对姻亲非礼,自今年六月起禁止卖婚。"
    尽管山东的崔、卢、李,郑家世日趋下落,在政治上无足轻重,但在婚姻上仍十分吃香。一些公卿宰相大臣之家,争相与他们缔结婚姻,并且愿陪送大量资财。而对李唐皇室缔婚则多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唐太宗曾命皇室子女选妃择婿,只挑本朝勋臣之家,"不议山东之族"。
    但房玄龄、魏征、李勣等人,却和山东旧族"盛与为婚"。在门望方面,依靠与山东旧族连姻来攀高门。唐太宗对此虽然不满,但在强大的习惯势力面前也无可奈何,只能迁就了事。
    今天门第观念似有死灰复燃之势,实是男女婚姻之大患,我们不可不防。
    婚配需条件相当
    【原文】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审之罪也。
    【译述】家中男孩要聘媳妇,女孩要定女婿,做父母的得考虑一下自家的子女条件如何,如果自家儿子愚笨平庸,却娶了一个美貌女子为妻,不但夫妻会不和,还会发生其他事情。如果自家女儿又丑又笨还爱争风吃醋,却嫁了一个好女婿,万一夫妻不和,就会被人家抛弃,大凡男女结婚后,因为不般配而导致双方不能和睦相处的,都是做父母的事先没有考虑周全的过错。
    【评析】《醒世恒言》上有一回,叫做《钱秀才错占凤凰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说西洞庭有户人家,家主高赞,有一子一人。女名秋芳,风流不让崔莺,袅娜休言西子,面如桃花含露,体如白雪团成。人物齐整,且又聪明。高赞便想拣个读书君子,才貌双全的配她,财礼不论,要男子亲来,自己相过才可。有一钱青秀士,饱读诗书,一表人才,但年当弱冠,无力娶妻。幸得同县一位表兄,家道颇富,邀他在家读书,供给食宿。表兄姓颜名俊,面貌丑陋,胸无点墨,却好妆扮,穿红着绿,低声强笑,自以为美,又有好高之病,想娶一美女为妻。故而亦未婚娶。
    听得高赞此说,明知自己不行,却是心恋高女美貌,便心生一计,让钱青假冒,替他娶回。钱青受人恩惠,明知不妥,又无办法,便惴惴而行。高赞一眼相中,便择日迎娶。高赞又要新郎亲迎,钱青又不得不再辛苦。迎娶之时忽然起大风,下起大雪,因两家隔湖而住,不能过去,高便决定在己家完婚。钱青心知不妙,再三推脱,不可,不想大风三日方息。
    颜俊在家心急如火。等到迎亲队伍归来,遂不分青红抓住钱青就打。钱青三日之中,虽秋毫无犯,如何说得明白。高赞见人欧打新郎,便率仆从挥拳相向,两家大打出手,满街喧哗。县令听说,捕系两家到堂,问明情况,判高女为钱青之妻。判词曰:"佳男配了佳妇,而得其宜;求妻到底无妻,自作之孽。"
    冯梦龙为诗曰:丑脸如何骗美妻?作成表弟得便宜,可怜一片吴江月,冷照鸳鸯湖上飞。
    设若高老不是详审亲判,岂不误了女儿的终身?而颜俊不自思量,终于偷鸡不着蚀把米。
    媒人之言不可轻信
    【原文】古人谓"周人恶媒",以其言语反复。给女家则曰男富,给男家则曰女美,近世尤甚。给女家则曰:男家不求备礼,且助出嫁遣之资;给男家则厚许其所迁之贿,且虚指数目。若轻信其言而成婚,则责恨见欺,夫妻反目,至于仳离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无媒,而媒者之言不可尽信。如此,宜谨察于始。
    【译述】古人说:"心思缜密的人讨厌媒人。"这是因为媒人大都言而无信,满嘴谎辞。在女方家里说男方如何富裕;在男方家里说女方如何貌美。
    近年来,这种风气更为恶劣,在女方家里,媒人会说男方不要求嫁妆多么丰厚,相反会出一些钱作为女方嫁女之资。在男方家里,媒人则说女方准备了多么丰富的嫁妆。并且虚编一个数字来欺骗男方。倘若轻信了媒人的话,让双方结婚,就会因被欺骗而恼怒在心,至于夫妻反目,因此而离婚的也大有人在。一般来说,婚姻嫁娶固然少不了媒人,可媒人的话决不可全信。鉴于此种情况,作为双方父母,一开始就要谨慎小心,察访清楚。
    【评析】封建时代不同现在,讲究自由恋爱,它依据男女有别,授受不亲的原则,婚姻靠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隔不远,父母尚可打听周祥,稍有距离,则不得不靠媒人的话,得知一滴半点对方的消息。男女双方更不得见面,及到洞房花烛,夫妻才得见面。一瞅,噢!夫婿如何,噢!媳妇如何。于是男子貌如潘安,女子丑于无盐;或女子貌美如花,男子萎锁如虾。然而这样结为夫妇的大有其事。于是不得不叹息自己时乖命舛,上演一出出对花伤心,望月劳情的悲愁故事,令人心酸,令人长叹。故而媒人之言大都不可信。
    男女本应平等对待
    【原文】嫁女须随家力,不可勉强。然或财产宽余,亦不可视为他人,不以分给。今世固有生男不得力而依托女家,及身后葬祭皆由女子者,岂可谓生女之不如男也!大抵女子之心最为可怜,母家富而夫家贫,则欲得母家之财以与夫家;夫家富而母家贫,则欲得夫家之财以与母家。为父母及夫者,宜怜而稍从之。及其男女嫁娶之后,男家富而女家贫,则欲得男家之财以与女家;女家富而男家贫,则欲得女家之财以与男家。为男女者,亦宜怜而稍从之。若或割贫益富,此为非宜,不从可也。
    【译述】嫁女时置办嫁妆,应该量力而行,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可如果确实家道殷实,也不可把她视作外人而不分财产给她。现在这个社会原本就有有小子却不能依靠而依靠女儿家的,甚至死后埋葬祭祀都要由女儿操办的,怎么能说生女儿不如生男儿呢?一般来说,女儿家的心肠最让人爱惜。如果娘家富而婆家穷,就想法从娘家得些财物接济婆家。如果婆家富而娘家穷,就想法从婆家得些财物接济娘家。作为父母亲和丈夫的,对此都应持怜惜的态度而宽容她,等到自己的儿女长大成婚后,如果儿子家里富而女儿家贫,就会想法从儿子家拿一些钱物接济女儿家。如果女儿家富而儿子家穷,又会想法从女儿家得些钱物接济儿子,作为儿女的,对此都应该宽容一些。但是,如果把贫家的财物往富家拿,就不对了,不顺从她便是应该的了。
    【评析】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了妇女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处处依靠作为一家之长的丈夫,经济上的不独立,造成人格上的不独立,因而对她的所作所为,丈夫便有许多挑剔之处。袁采劝诫世人,对女子的"心肠"
    应多宽容、体谅一些,少加指责一些。可见,作为封建士大夫的袁采对女子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同情,因而,他的这种观点也有值得人深思的一面。
    妇人年老宜善待
    【原文】人言"光景百年,七十者稀",为其倏忽易过。而命穷之人,晚景最不易的过,大率五十岁前过二十年如十年,五十岁后过十年不啻二十年。而妇人之享高年者,尤为难过。大率妇人依人而立,其未嫁之前,有好祖不如有好父,有好父不如有好兄弟,有好兄弟不如有好子侄;其既嫁之后,有好翁不如有好夫,有好夫不如有好子,有好子不如有好孙。故妇人多有少壮享富贵而暮年无聊者,盖由此也。凡其亲戚,所宜矜念。【译述】人常说:"光景可以达百年,人活七十古来稀。"这是时光易过,人生短暂。然而,命运不济的人,到年老的时候,光景最难过。大约地说五十岁以前过二十年像过十年,五十岁以后过十年就好像不止过了二十年。那些妇道人家中高寿的,更是难过,因为妇道之人都依靠别人过活。没出嫁前,对她来说,有好祖父不如有个好父亲,有好父亲不如有个好兄弟,有好兄弟不如有个好侄子。出嫁以后,对她而言,则是有好公公不如有好丈夫,有好丈夫不如有好儿子,有好儿子不如有好孙子。
    所以妇道人中存在许多早年享受富贵荣华,晚年却光景惨淡的,原因就在这里。只要是其亲戚,都应想到这一点而多给她些关照。
    【评析】有一老妇人,年轻时家道也颇富裕,丈夫又多眷恋,故而生活幸福安乐。不想丈夫半道得暴病故去。白头偕老的话便随风而散。所幸膝下尚有孩子,虽未成年,扶养艰辛,倒解去不少寂寞无聊之苦。加之儿子性勤谨,妇人心中指望不小,倒也易于打发日月,光阴荏苒,转眼间数年已过。妇人含辛茹苦,儿子也娶妻生子。妇人以能动之手,勤于帮衬媳妇治家,洗衣做饭,打扫场院。等小夫妻下田劳动,便逗引孙子,其乐也融融。孙子又颇解人意,聪明伶俐,能承欢膝下。妇人心里自是感到甜密,以为老年有靠,所受之苦,终不算枉。可是好景不长,年老之人,一日不比一日,兼之多年勤劳,落下腰酸腿疼的毛病,儿子还不说什么。媳妇就显出些眉高眼低,越来越不耐烦侍候老妇人了。开始,媳妇说什么,儿子还当耳边风。可是久病床前无孝子,又说:娇妻唤作枕边灵,十事商量九事成。枕边风吹得多了如何能不动心思。又自思量,自家小家,专靠夫妻二人,几亩薄田,如何能经受老病之人光吃不干拖累人。一日,终下决心。夫妻二人便置老母于一竹筐之中,趁夜静无人,悄悄抬置荒野僻静之处,任其饿死了事。可是孙子从小与祖母厮磨,感情日深,平日便瞒着父母拿些好东西给奶奶吃,夫妻日议,怎会不知,只是人小力微,无可奈何。那夜,夫妻归来,孙子问奶奶如何不见。夫妻初时尚支吾不言,等孙子也说奶奶拖累的话时,夫妻才告诉实情。孙子拍掌说:"真好主意,等你们老时,我自用两个竹筐,把你们一样处置。"夫妻面面相觑,心中大惊。慌忙赶出家门把老母抬回,从此好言好色,尽心侍候。老妇人终得享天年。
    由是观之,袁氏所言"有好子不如有好孙"者,确有道理。
    收养亲戚当得法
    【原文】人之姑、姨、姊、妹及亲戚妇人,年老而子孙不肖,不能供养者,不可不收养。然又须关防,恐其身故之后,其不肖子孙却妄经官司,称其人因饥寒而死,或称其人有遗下囊箧之物。官中受其牒,必为追证,不免有扰。须于生前令白之于众,质之于官,称身外无余物,则免他患。大抵要为高义之事,须令无后患。
    【译述】人的姑母、姨母、姐姐、妹妹等女性亲属中,有些年老而子孙又不孝顺,以至得不到赡养的,应该把她接到家中奉养起来。但同时又要谨慎,因为怕她死后,她的那些不肖子孙胡搅蛮缠而与你打官司,说什么被你收养的人是因为你不给衣食,受饥挨饿死去的,或者说死者留下些财物被你占去。官府接到状纸,必定会调查取证,免不了闹得你家中鸡犬不宁。所以,必须让被你收养的亲戚在生前就把情况向大家说清楚,并在官府备案,讲清自己并无财产,以免今后产生祸患。一般来说,要做一些高尚的事情,事先必须考虑周全,以免留下后患。
    【评析】曹操借王允宝刀刺杀董卓未遂,被董卓识破,画影图形,悬以重赏,行文大下,揖拿曹操。在中牟县,县令陈宫感激曹操忠义,便弃官与操同行。三日后曹操与陈宫到父亲的结义兄弟吕伯奢家探问消息。《三国演义》有一极精彩的描述:操告以前事,曰:"若非陈县令,已粉身碎骨矣。"伯奢拜陈宫曰:"小侄若非使君,曹氏灭门矣。使君宽怀安坐,今晚便可下榻草舍。"
    说罢,起身入内。良久乃出,谓陈宫曰:"老夫家无好酒,容往西村沽一樽来相待。"言讫,匆匆上驴而去。操与宫久坐,忽闻庄后有磨刀之声。操曰:"吕伯奢非吾至亲,此去可疑,当窃听之。"二人潜步入草堂后,但闻人语曰:"缚而杀人,何如?"操曰:"是矣!今若不先下手,必遭擒获!遂与宫拔剑直入,不问男女,皆杀之,一连杀死八口。
    搜至厨下,却见缚一猪欲杀。宫曰:"孟德心多,误杀好人矣!"急出庄上马而行。行不到二里,只见伯奢驴鞍前鞒悬酒二瓶,手携果菜而来,叫曰:"贤侄与使君何故便去"操曰:"被罪之人,不敢久住。"伯奢曰:"吾已分咐家人宰一猪相款,贤侄、使君何憎一宿?速请转骑。"
    操不顾,策马便行,行不数步,忽拔剑复回,叫伯奢曰:"此来者何人!"伯奢回头看时,操挥剑斩伯奢于驴下。宫大惊曰:"适才误耳,今何为也?"操曰:"伯奢到家,见杀死多人,安肯干休?若率众来追,必遭祸矣。"宫曰:"知而故杀,大不义也!"操曰:"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陈宫默然。袁氏防所收养之人不肖子孙的论述可谓备至,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终无只字论及所养之人如何如何,不是他之所失?
    分配财产务均平
    【原文】父祖高年,急于管干,多将财产均给子孙。若父祖出于公心,初无偏曲,子孙各能戮力,不事游荡,则均给之后,既无争讼,必至兴隆。
    若父祖缘有过房之子,缘有前母后母之子,缘有子亡而不爱其孙,又有虽是一等子孙,自有憎爱,凡衣食财物所及,必有厚薄,致令子孙力求均给,其父祖又于其中暗有轻重,安得不起他日之争端!若父祖缘其子孙内有不肖之人,虑其侵害他房,不得已而均给者,止可逐时均给财谷,不可均给田产。若均给田产,彼以为己分所有,必邀求尊长立契典卖,典卖既尽,窥觑他房,从而婪取,必至兴讼,使贤子贤孙被其扰害,同于破荡,不可不思。大抵人之子孙或十数人皆能守己,其中有一不肖,则十数均受其害,至于破家者有之。国家法令百端,终不能禁;父祖智谋百端,终不能防。欲延家祚者,鉴他家之已往,思我家之未来,可不修德熟虑,以为长久之计耶?
    【译述】父祖辈年纪大了,不愿多管理干涉家事。大多将财产均分给子孙了事。如果父亲祖父们用心公正,一开始就无有偏袒,子孙们又都能同心协力,经营家业,而不学浪荡子,那么平均分配之后,不但没有争执,家道更会兴旺。如果父亲祖父长辈因为有过继的子孙,因为有异母之子,因为儿子死了而不喜欢留下的孙子,还因为虽然都一样是子孙,自己却有爱有憎,平日有资助有不资助,但凡供给衣服食物钱财东西,又必然有厚有薄。这就使得子孙在分配财产时强烈要求平均分配。作为长辈又在暗中使分配不均,怎么能期望日后不起争端?如果因为家中有败家子,长辈担心他日后侵害别的孩子的利益,在分财产时虽然迫不得已地要分给他一份,也只能按时给一些钱粮而不将田产平均分他。如果你分他田产,他就觉得自己有了自主权,一定请求长辈订立契约而将田产卖掉。
    而田产卖光以后,他就会去骚扰其弟兄们想再贪占一点,这就必然引起诉讼,使得那些品行良好的子孙被他骚扰祸害,与他一同破家荡产。对此,不能不考虑。一般说来,子孙中即使有十多个人都安分守己,而有一人是败家子,那么,这十几人都要身受其害,乃至倾家荡产。国家法令再严,也无法杜绝犯罪,父祖智谋再高,也不能防止发生上述事情。
    想使家族永远昌盛的,得看看别人家的兴衰历史,好好想一想自己家的将来。难道可以不从现在起修养道德,详细计划,以为未来作一长远打算吗?
    【评析】俗语说:天下老人,都爱惜小儿子。我们不管此话有理无理,只以此表示,以父母之心对待子女,都有爱憎、薄厚之分。十个指头伸出都不能一般齐,子孙中当然有好有坏,有优有劣,人心有所偏让,在所难免。有些见识长的可以把事情办得不显山不露水,小事虽有偏袒,大事并不糊涂。在分房立业的时候持公平端正的心,纵然不被偏爱的子孙,见到分产均当,心下自然没气。而没见识的,自以为我的财产,愿给谁给谁,在分产析业时,明显不公。一时间好像给自己喜欢的儿子添福,但日后,兄弟不和,难免发生争执,得不偿失,甚至多得财物的儿子,都会埋怨老人。况且老人所偏爱的,必然宠溺。容易成为性情不好,事父不孝,不学无术的人。一旦这种事情发生,老人怕有供给不善之忧,又无颜到其他儿子处就养,那时,岂不悔之晚矣!
    立遗嘱宜公平
    【原文】遗嘱之文,皆贤明之人为身后之虑。然亦须公平,乃可以保家。如劫于悍妻黠妾,因于后妻爱子中有偏曲厚薄,或妄立嗣,或妄逐子,不近人情之事,不可胜数,皆所以兴讼破家也。
    【译述】所谓遗嘱,都是有见识的人怕自己百年之后,发生什么争执而生前预写的死后该如何如何处置的文书。但是遗嘱也必须公平,才能使家中免生是非,和睦兴旺。如果因为妻或妾凶狠狡诈,在立遗嘱时对于自己的后妻或孩子有厚有薄,有偏有私,或随便更改继承权,或轻易地驱赶孩子出门,等等,种种不合乎人情礼仪的事,不知有多少。都是引发纠纷而使家业破败的根源。
    【评析】汉高祖刘邦宠爱戚夫人。因为"母爱者子抱"。所以戚夫人之子赵王如意常被高祖抱居膝上。并说"终不使不肖子居爱子之上"。戚夫人也因日夜侍御,数次吹枕边风。建汉十二年,击破黥布军归后,高祖病重,便更想改易太子。留侯张良进谏,不听,叔孙太傅称说引古今,冒死进太子。高祖又假装答应,但他犹想改换太子。然而,终没立下遗诏。等到太子听从张良的计划,引东园公、角里先生,倚里季、夏黄公为心腹时,高祖已莫可奈何了。高祖对戚夫人说:"我欲易之,彼四人辅之,羽翼已成,难动矣。吕后真而主矣!"戚夫人泣,高祖为之楚歌曰:"鸿鹄高飞,一举千里,羽翮已就,横绝四海。横绝四海,当可奈何!虽有矰缴,尚安所施:"易换太子的事情便不再提。孝惠即位后,其母吕后因怨恨戚夫人及其子赵王,便用毒酒药死赵王,把戚夫人的手足断去,眼睛挖去,饮药至哑,放居厕所,叫做"人彘"。连儿子孝惠帝都大病,说:"此非人所为。"
    汉高祖提三尺剑,安天下,见识当然高人一等,然而,爱戚夫人子而不早立遗诏,岂不是大失策!戚夫人虽受宠,却不想她于建天下无功,怎能是吕后对手?他们因爱子,而终丧失儿子性命。高祖、戚夫人都为天下人所笑了。
    遗嘱之文宜预为
    【原文】父祖有虑子孙争讼者,常欲预为遗嘱之文,而不知风烛不常,因循不决,至于疾病危笃,虽心中尚了然,而口不能言,手不能动,饮恨而死者多矣。况有神识昏乱者乎!
    【译述】有些做父亲祖父的担心自己死后孩子们会为财产问题而发生争执,就常常记挂着早早写下遗嘱。然而他们不知道祸福不定,时光荏苒,常犹豫不决。等到他们疾病发作,病势加重之时,虽然心中还明白,但已是口不能言,手不能动,只能含恨死去。何况有人在临终前已是神智不清,就更无法立遗嘱了。
    【评析】曹操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曹操请刘备试指言之。刘备曰:"有一人名称人俊,威镇九州--刘景升可为英雄?"曹操曰:"刘表虚名无实,非英雄。"曹操可谓知人,后来刘备劝刘表乘曹操北征,许昌空虚,趁机袭击,刘表竟说:吾坐据九郡足矣,岂可别图?可知刘表确是胸无大志,目光短浅之人。刘表在家事上亦糊涂。刘备与刘表饮酒,表忽潜然泪下,玄德问其故,表曰:"吾有心事,前者欲诉与贤弟,未得其便"。。"前妻陈氏所生长子琦,为人虽贤,而柔懦不足立事,后妻蔡氏所生少子琮,颇聪明,吾欲废长立幼,恐碍于礼法;欲立长子,怎奈蔡氏族中,皆掌军务,后必生乱,因此委决不下。"玄德曰:"自古废长立幼,取乱之道,若忧蔡氏权重,可徐徐削之,不可溺爱而立少子也。"表默然。刘表病重,商议写遗嘱,令玄德辅佐长子刘琦为荆州之主。蔡夫人闻之大怒,关上内门,使蔡瑁(其弟)张允二人把住外门。刘琦在江夏,知父病危,来荆州探病,被蔡瑁挡住。刘琦立于门外大哭一场上马仍回江夏。刘表病势危笃,望刘琦不来,大叫数声而死。蔡夫人与蔡瑁,张充商议,假写遗嘱,令刘琮为荆州之主,然后举哀报丧。后曹操引大军来攻荆州,蔡夫人又怕刘备、刘琦兴兵问罪,遂决意献荆襄九郡与曹操。
    刘琮虽说:"以先君之业,一旦弃与他人,恐贻笑天下。"然亦无可奈何了。
    后人有诗叹刘表曰:昔闻袁氏居河朔,又见刘君霸汉阳。
    总为牝晨致家累,可怜不久尽销亡!
    刘表因犹豫不决,不能早使刘琦为荆州之主的意思立书为文,公之于众。不但使父子(刘表与刘琦)临死不能面见,大好河山委与他人,贻笑天下,而且使得英雄刘皇叔马跃檀溪,暗曰:"今番死矣!"大呼:"的卢,的卢,今日妨吾!"后世之人当以刘表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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