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二百三十二 ◎职官部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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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胪卿
《六典》曰:鸿胪卿之职,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以率其官属,而供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四方夷狄君长朝见者,辨其等位,以宾待之。凡二王之后及夷狄君长之子袭官爵者,皆辨其嫡庶,详其可否。若诸蕃大酋渠有封礼命,则受册而往其国。
韦昭《辨释名》曰:腹前肥者胪,言以京师为心腹,王侯外国为四体以养之也。辨云:鸿胪,本故典客,掌宾礼。鸿,大也;胪,陈序也。欲以大礼陈序宾客也。
《汉书》曰:田序字子公,连擒大奸,征为大鸿胪。
又曰:典客,秦官,掌诸侯、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元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
《东观汉记》曰:大鸿胪,汉旧官,建武元年复置,属官有丞一人、大行丞一人,有理礼员四十七人,主斋祠、傧赞九宾之礼。
《续汉书》曰: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诸王入,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并属焉。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鸿胪召拜之。
谢承《后汉书》曰:陈纪字元方,遭父太丘长实忧,呕血绝气。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书,图画百城,以励风俗。袁绍以太尉让纪,纪不受;拜大鸿胪。卒官,子群为三公。天下以为公惭卿,卿惭长。
又曰:白嵩字季山,为济南相。甘露降於郡,安帝嘉其致瑞,征拜大鸿胪。
《汉官解诂》曰:鸿,声也;胪,传也。所以传声,赞导九宾也。
又曰:昔唐虞宾於四门,此则礼宾之制与鸿胪之任亦同。
《汉杂事》曰:萧由为陈留太守,入为鸿胪,不任宾赞,还官。
《魏志》曰:崔林字德儒,清河东武城人也。迁大鸿胪。龟兹王遣侍子来朝,朝廷嘉其远至,褒赏其王甚厚。馀国各遣子来朝,问使连属,林恐所遣或非真的,权取疏属贾胡,因通使命,利得印绶,而道路护送,所损滋多。劳所养之民,资无益之事,为夷狄所笑,此曩时之所患也。乃移书敦煌谕旨,并录前世待遇诸国丰约故事,使有恒常。
《魏略》曰:韩宣字景然,为大鸿胪。始南阳曲阜韩暨以宿德,在宣前为大鸿胪。及宣在官,亦称职,故鸿胪中为之语曰:"大鸿胪,小鸿胪,前后治行相曷如。"
《蜀志》曰:杜琼字伯瑜,后主立为大鸿胪。为人静默少言,阖门自守,不与世事。
《吴志》曰:张俨字子节,吴人也。弱冠知名,早历显位,以博闻多识拜大鸿胪。使於晋,皓谓俨曰:今南北通好,以君有出境之才,故相屈行。"对曰"皇皇者华,臣蒙其荣,惧无古人延誉之美,磨厉锋锷,思不辱命。"既至,车骑将军贾充、尚书令裴秀、侍中荀勖等欲傲以所不知而不能屈。尚书仆射羊祜、尚书何祯并结缟带之好。
《唐书·官品志》曰:鸿胪卿位视尚书右丞,掌导护赞拜。
《山涛启事》曰:鸿胪,职主胡事,前后为之者率多不善了。今缺,当选御史中丞刁攸,不审可尔不?
○鸿胪少卿
《后魏职令》曰:鸿胪少卿第四品上,第二清,用雅学详当、明枢达理者。
《隋书》曰:炀帝时,蛮夷朝贡,前后相属。帝从容谓宇文述、虞世基等曰:"四夷率服,观礼华夏,鸿胪之职,须归令望。宁有多才艺、美容仪可以接对宾客者为之乎?"咸以苏夔对,帝然之,即日拜鸿胪少卿。
○典属国
《汉书》曰:武帝以移中监苏武为典属国。
又曰:宣帝甘露二年,以常惠为典属国。
又曰: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成帝河平元年,省并大鸿胪。
○司农卿
《六典》曰:司农卿之职,掌邦国仓储委积之事,总上林、太仓、钩盾、导官四署与诸监之官属,谨其出纳而修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京都百司官吏禄廪,皆仰给焉。
《周礼》曰:冢宰有大府下大夫。郑玄注曰:"大府为王治藏之长,若今司农矣。"
《史记》曰:韩信归汉,汉以为治粟内史。
《汉书》曰:治粟内史,秦官,掌穀货。景帝更名大农令,武帝更名大司农。
又曰:郑当时,字庄,为司农。戒门下:"客至,无贵贱无留门者。"执宾礼以下人。山东诸公翕然称庄上曰:"吾闻郑庄行,千里不赍粮。"
又曰:朱邑为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身为列卿,居处节俭,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及卒,诏称扬其节行,赐邑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又曰:田延年为大司农,坐盗都内钱三千万,自杀。
又曰:平帝元始元年,改大司农曰羲和,以刘歆为之。
《东观汉记》曰: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召诣尚书,将加捶挞,尚书左雄谏帝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孝明永平始加扑罚,非古制也。"帝从之,卿於是始免扑捶。
又曰:高诩字季回,以儒学征拜大司农。在朝以清白方正称。
又曰:辛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称为名卿。
《续汉书》曰:李固为大司农。上信阉官,天下牧守多其宗亲旧故。及受货贿,有诏特拜,不由选试,乱生弥甚。固乃上表具陈盗贼所以兴,由官非其人也。
又曰:大司农卿一人,中二千石,掌诸钱穀金帛。
又曰:赵典字仲经,为大司农,闭门却扫,非德不交。
又曰:耿国字叔虑,为大司农,晓边事,能论议,数上便宜事,天子器之。
又曰:郑玄,公车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
张璠《汉记》曰:陈宠为广汉太守,风声大行,入为大司农。
应劭《汉官仪》曰:大司农,古官也。唐虞分命羲和,四子敬授民时。高祖受命,惩秦之弊,与民休息。逮至文景,国家无事,家给人足,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腐败而不可食。
《魏志》曰:梁习为并州二十馀年,政治为天下最,乃征拜大司农。
《吴志》曰:楼玄为大司农。玄从九卿持刀侍卫,正身率众,奉法而行,应对切直,数迕皓意,渐见责怒。后人诬白玄与贺劭相逢,驻共耳语大笑,谤讪政事,遂被诏诘责,送付广州。
《晋阳秋》曰:司农桓范,字元则,出奔,曹爽云:"大司农印在吾手中,所在得开仓而食。"
《宋书》曰:大司农卿一人,《书》称弃,后稷其职也。
《齐职仪》曰:司农卿耕籍则掌其礼仪。
《隋书》曰:赵元淑转颍川太守,甚有惠政,因入朝,会司农不时纳诸郡租穀,元淑奏之。帝谓元淑曰:"如卿意者,几日当了?"元淑曰:"如臣意,不过十日。"帝即日拜元淑为司农卿,纳天下租,如言而了,帝悦焉。
《唐书·官品志》曰:司农卿,位视散骑常侍,主农功、仓廪,统太仓、导官、籍田、上林令。
韩扬《天文要集》曰:天仓者,大司农也。
《异苑》曰:吴郡岑渊为吴郡,时大司农卿碑注在江乘湖西。太元中,村人见龟载从田中出,还其先处,萍藻犹着腹下。
史游《急就篇》曰:司农少府,国之泉也。
○司农少卿
《后魏职令》曰:司农少卿第三清,用堪勤有幹能者。
《唐书》曰:韦弘机为司农少卿,受诏检校东都营田、园苑之事。高宗谓之曰:"两都是朕东西二宅也。今之宫馆,隋代所造,岁序既淹,渐将颓顿,欲有修造,又费财力,何如?"弘机奏曰:"臣任司农,向已十年,前后省费,今见贮钱三千万贯;若以供葺理,可不劳而就也。"上大悦。
○上林苑令
《汉书·百官表》曰:水衡属官有上林令。
《续汉书》曰:上林苑令六百石,主苑中禽兽;有民居,皆主之;捕得兽,送太官。
《李郃别传》曰:郃以郎谒者,为上林苑令。
扬雄《上林苑令箴》曰:芒芒天田,芃芃作穀。山有陵陆,野有林麓。夷原汙薮,禽兽攸伏。鱼鳖以时,刍荛咸植。国以殷富,民以家给。
○太仓令
《六典》曰:太仓署令,掌九穀廪藏之事;丞为之贰。凡凿窖、置屋,皆铭甎为庾斛之数,与其年月,受领粟官吏姓名。又立碑如其铭焉。
《汉书》曰:淳于意为太仓令。
《续汉书》曰:太仓令一人,秩六百石。主受郡国转漕穀。
《梁冀别传》曰:太仓令秦宫,出入冀妻寿所,语言、饮食独往独来,屏去御者。(宫,冀仓头。)寿姊夫宗欣不知书,因寿气力起家,拜太仓令。
《齐职仪》曰:太仓令,周司徒属官,有廪人、仓人则其职也。
○导官令
《六典》曰:导官令掌导择米麦之事。凡有九穀之用,皆随其精粗,差其耗损而供之。
《汉书·百官表》曰:少府属官有导官。(如淳曰:太官之别主酒也。)
《续汉书》曰:导官令一人,主舂御米及作乾糒导择也。
○太府卿
《六典》曰:太府卿之职,掌邦国赋货之事,总京都四市、平准、左右藏、常平八署之官属,举其纲目,修其职务;少卿为之贰。以二法平物:一曰度量,二曰权衡。
《周礼》曰:天官属有太府下大夫,掌贡赋,受其货贿之入。
《梁书》曰:天监七年,置太府,班第十三,掌金帛,府帑,统右藏令、上库丞、太市、南市、北市令、关津亦皆属焉。
《后魏书》曰:杨播字延庆,弘农华阴人也。播少修敕,奉亲尽礼。累迁右卫将军,从车驾南巡,到悬瓠除太府卿。
《唐书》曰:杨崇礼为太府少卿,虽钱帛充仞,丈尺间皆躬自省阅,时议以为称职。擢拜太府卿,每岁勾剥省便常出数百万贯。在职二十年,公清如一。时太平日久,御府财物山积,以为经杨卿者,无不精好。
《唐书·官品志》曰:太府卿位视宗正,掌金帛府帑,统右藏令。
○太府少卿
《后魏职令》曰:太府少卿第四品上,士人官上用勤笃有幹,细务无滞者。
《新唐语》曰:狄光嗣,仁杰长子也。睿宗朝起复除太府少卿,光嗣频表不起,乃降敕:"朕念卿家门忠於王室,夺卿情理,以答殊恩。卿屡表固陈,词理恳至,循环省览,有足可矜。令遂所请,用劝浮薄,待卿情礼云毕,更候后命,仍编入史。"
○市令
《六典》曰:京都、诸市令,掌百族交易之事;丞为之贰。凡建标立候,陈肆辨物,以二物平市,(谓秤以格,斗以概也。)以三贾均平市。(精为上贾,次为中贾,粗为下贾。)凡卖买不和而攉固,(攉谓专略其利,固谓障,固其市。)及更出开闭共限一价,(谓卖物以贱为贵,买物以贵为贱也。)若参市而规自入者并禁之。(谓在旁高下其价以相惑乱。)
《史记》曰:司马谈祖为汉市长。
《汉书·百官表》曰:内史,属官有长安市长,又长安西市令长、丞,属左冯翊。
《东观汉记》曰:祭遵从征河北,为军市令,舍中儿犯法,遵格杀之。上怒,命收遵。时主簿陈副谏曰:"明公常欲众军整齐,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上乃贷之,以为刺奸将军,语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令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
《晋书》曰:石苞卖铁于邺市,市长沛国赵元儒名知人,见而异之,便与结交。叹其远量,当至公辅。
《齐职仪》曰:市令,周有司、廛、肆、师、司、市、皆其任也。
○平准令
《六典》曰:平准令掌供官市易之事;丞为之贰。凡百司不任用之物,则以时出贷;其没官物者,亦如之。
韦昭《辨释名》曰:释云:平准令,主染色。色有常平之法,准的之也。辨云:主平物价,使相依准。
《史记》曰:桑弘羊以物多腾跃,请置平准於京师,受天下委输,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则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矣。始置平准焉。
《汉书·百官表》曰:司农属官有平准令、丞。
《汉书》曰:赵广汉清洁下士,有名誉。州举茂才,拜平准令。
《续汉书》曰:平准令,秩六百石。
《齐职仪》曰:染署,掌染缯色。少昊置五雉为工正,翚雉氏设五色之工。周有染人之职,掌丝帛以为服。
○左右藏令
《六典》曰:左藏令掌邦国库藏之事;丞为之贰。凡天下赋调,先於输场阅其合尺度斤两者。卿及御史监阅,然后纳于库藏,皆题以州县、年月,以别粗良,辨新旧也。
又曰:右藏置令掌邦国宝货之事;丞为之贰。凡四方所献金玉、珠贝、玩好之物皆藏之,出纳禁令,如左藏之职。
《齐职仪》曰:右藏库,周天府内府之任。天府,物所藏也。内府,掌邦市之出入,以待王用。后汉中藏府令、丞,掌币帛、金银诸物;晋置中黄左右藏。
《太平御览》 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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