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四 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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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編次訂正
光武紀開首即稱「光武」,至即位後稱「帝」。
此仿班書高祖紀,初稱「高祖」,繼稱「沛公」,稱「漢王」,即位稱「帝」之例也。惟光武曾封蕭王,此紀乃省卻稱蕭王一節,稍不同耳。
列傳例皆稱名,獨光武兄縯,則書其字伯升。
此亦本班書王莽傳內,已稱伯升故也。
至其編次卷帙,如循吏、酷吏、宦者、儒林、文苑、獨行、方術、逸民、外戚等傳,既各以類相從矣,其他列傳自應以時代之先後分別編次。乃范書又有不拘時代而各就其人之生平以類相從者。
此亦本之史記,如:老子與韓非同傳;屈原與賈誼同傳;魯仲連與鄒陽同傳。但以類相從,不拘時代。
漢書:黃霸為丞相,朱邑為大司農,而皆入循吏傳,以其長於治郡也;
夏侯勝治尚書,京房治易,宜入儒林傳,而另為列傳,與眭弘等同卷,以其皆精於占驗也;
蒯通、伍被、江充、息夫躬,或國初人,或中葉末造人,而列為一卷,以其皆利口也。
後漢書亦仿此例。如:
卓茂本在雲臺圖像內(明帝永平中,追感光武功臣,乃圖畫二十八將於南宮雲臺),乃與魯恭、魏霸、劉寬等同卷,以其皆以治行著也;
郭伋、杜詩、孔奮、張堪、廉范皆國初人,王堂、蘇章皆安帝時人,羊續、賈琮、陸康皆桓靈時人,而同為一卷,亦以其治行卓著也;
張純國初人,鄭康成漢末人,而亦同卷,以其深於經學也;
張宗、法雄國初人,度尚、楊璇漢末人,而亦同卷,以其皆為郡守,能討賊也;
王充國初人,王符、仲長統漢末人,而亦同卷,以其皆著書,恬於榮利也;
鄧彪、張禹、徐防、胡廣等同卷,以其皆和光取容(與世無爭,討好他人以求容身),人品相似也;
袁安、張輔、韓陵、周榮、郭躬、陳寵等同卷,以其皆明於法律,決獄平允也;
班超、梁慬同卷,以其立功絕域也;楊終、李法、翟酺、應奉同卷,以其文學也;
杜根、劉陶、李雲同卷,以其皆仗節能直諫也;
樊宏、樊謙、樊準、陰識、陰興、陰就同卷,以其皆外戚而有功績可紀,故不入外戚而仍列一卷也;
蘇竟、楊厚、郎顗、襄楷同卷,以其皆明於天文,能以之規切時政也;
周燮、黃憲、徐稚、姜肱、申屠蟠同卷,以其皆高士也。
此編次之用意也。
至崔寔傳載其政論一篇,桓譚傳載其陳時政一疏,馮衍傳載其說廉丹一書、說鮑宣一書,王符傳載其潛夫論中五篇,仲長統傳載其樂志論及昌言中二篇,張衡傳載其客問一篇、上疏陳事一篇、請禁圖讖一篇,蔡邕傳載其釋誨一篇、條陳所宜行者七事。皆以有關於時政也。
至如崔駰傳載崔篆慰志賦一篇、駰達旨一篇,班固傳載其兩都賦、明堂璧雍詩及典引篇,杜篤傳載其論都賦,傅毅傳載其迪志詩,崔琦傳載其外戚箴,趙壹傳載其窮鳥賦,劉梁傳載其和同論,邊讓傳載其章華賦。皆以其文學優贍,詞采壯麗也。
郎顗傳載占驗七事,郭太傳載其遺事九條。此又略仿史記扁鵲等傳體。
儒林傳:五經各先載班書所記之源流,而後以東漢習經者著為傳,尤見各有師法。
卓茂傳敘當時與茂俱不仕莽者:孔休、蔡勳、劉宣、龔勝、鮑宣等五人;來歷傳敘同諫廢太子者:祋諷、劉禕、薛皓、閭邱宏、陳光、趙代、施延、朱倀、第五頡、曹成、李尤、張敬、龔調、孔顯、徐崇、樂闡、鄭安世等十七人,此等既不能各立一傳,而其事可傳,又不忍沒其姓氏,故立一人傳,而同事者用類敘法,盡附見於此一人傳內,亦見其簡而該也。
又有詳簡得宜而無複出疊見之弊者。
吳漢傳敘其破公孫述之功,則述傳不復詳載。
耿弇傳敘其破降張步之功,則步傳亦不復詳載。
宦者孫程以張防誣搆,虞詡上殿力爭,事見詡傳則程傳不復載。
張儉奏劾中常侍,侯覽籍沒其家,事見覽傳,則儉傳不復載。
儉避難投孔褒,褒弟融藏之,後事泄,褒兄弟爭相死,事見融傳,則儉傳不復載。(融曰:「保納舍藏者,融也,當坐之。」褒曰:「彼來求我,非弟之過,請甘其罪。」吏問其母,母曰:「家事任長,妾當其辜。」一門爭死。)
張讓矯殺何進,事見進傳,則讓傳不復載。
劉虞以十萬眾攻公孫瓚,事見虞傳,則瓚傳不復載。
袁紹盡誅宦官二千餘人,無少長皆死,事見何進傳,則紹傳不復載。
此更可見其悉心核訂,以避繁複也。
又其論和熹后終身稱制之非,而后崩後則朝政日亂,以見后之能理國。
論隗囂謂其晚節失計,不肯臣漢,而能得人死力,則亦必有過人者。
論李通雖為光武佐命,而其初信讖記之言起兵,致其父及家族皆為王莽所誅,亦不可謂智。
此皆立論持平,褒貶允當,足見蔚宗(范曄字蔚宗,趙翼避清聖祖玄曄諱)之有學有識,未可徒以才士目之也。
後漢書間有疏漏處
建武十六年民變之由
光武本紀:「建武十六年,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擊所在,殺害長吏,討之則解散,去又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乃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摘,五人斬一人者,除其罪。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及棄城者,皆不以為罪,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惟蔽匿者罪之。於是更相追捕並解散。」案是時天下初定,民方去亂離而就安平,豈肯又生變亂,此必有激成其禍者。而本紀全不著其根由。但上文有「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坐度田不實,皆下獄死」。則是時民變,蓋因度田起釁也。
案劉隆傳:「天下戶口,墾田多不以實,戶口年紀,互有增減。建武十五年,有詔覈檢,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優饒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帝見陳留吏牘,有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怒,不得其故。時明帝年十二,在側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帝詰吏,吏對果如明帝所言。於是遣謁者考實,具知姦狀,守令等十餘人皆死。」據此,則十六年之民變,必因十五年之檢覈戶口,田畝不均而起釁也。其解散,亦必非令盜賊自相捕斬遂能淨盡,蓋因守令皆以檢覈不實坐死,遣謁者為更正,然後解散耳。而范書略不見起滅之由。
光武崩年
光武紀書帝崩,年六十二。然紀又書帝起兵時年二十八。下有更始元年,破王尋、王邑,持節北渡河,鎮慰州郡。二年誅王郎,更始拜帝為蕭王。明年六月,始即位改元建武。是帝年已三十一矣。建武凡三十二年,又加以中元二年始崩,則應是六十四歲。本紀所云六十二,殊不符也。(案前漢書漢王四年幸薄姬,生文帝,年八歲,立為代王。十七年,入為帝。則應是二十五歲。而臣瓚註謂文帝二十三即位,在位二十三年,壽四十六。是文帝年歲亦不符。)
安帝無紀
安帝以延光元年三月崩,閻后立北鄉侯懿即位,是年十月薨。計北鄉侯在帝位,已閱八月,應有本紀,乃范書無之,蓋以未逾年未改元故耳。然殤帝在位僅一年,沖帝在位並只半年,皆為立紀,此不應缺也。
未央宮焚後
班書王莽傳:「長安士民攻莽,三日死。獨未央宮燒,其餘仍案堵如故。及赤眉至,遂燒長安宮室至市里。」又外戚傳:「莽女為平帝后,帝崩,莽篡位,號后為黃皇室主。及漢兵誅莽,燔燒未央宮,后投火中死。」范書更始傳:「王莽敗,惟未央宮被焚,其餘宮殿一無所毀。更始至,居長樂宮。」董卓傳亦言:「赤眉之亂,宮室營守,焚滅無餘。惟有高廟及京兆府舍。」是未央宮當莽死時已被焚,赤眉之亂,則長安為墟,並不特未央宮無存而已。乃獻帝紀:「董卓劫帝西遷,車駕至長安,幸未央宮。」董卓傳亦云:「帝之長安,移於未央宮。尋帝以病愈,大會諸臣於未央宮。」此宮已被焚於王莽之敗,何以獻帝西遷,又有未央以駐蹕耶?案順帝紀:「永和元年,帝西巡幸未央宮。」想王莽時被焚之後,東漢諸帝又曾修葺也。然范書不經見,而先則被焚,後則駐蹕,殊不明析。
唐姬
皇后紀:「董卓弒弘農王,其妃唐姬歸鄉里。及李傕、郭氾破長安,遣兵鈔略關東,掠得姬。傕欲妻之,固不聽,而終不自名。賈詡知之,以告獻帝。帝乃下詔,迎姬置園中,使侍中持節,拜為弘農王妃。初平元年二月,葬弘農王於故常侍趙忠成壙中。」此文殊不明析。
卓以初平元年正月弒弘農王。二月即遷都長安,而葬弘農王亦以是月。蓋將遷時,草草瘞之也。傕氾之亂,則在初平三年,其掠得姬而獻帝迎還冊拜,自是在長安時事。而敘於葬弘農王之前,已屬倒置。
而又曰置園中,所謂園者安在耶?漢時凡諸王葬處,曰「園陵」。其姬妾守園陵者,曰「某園貴人」。(桓帝尊孝崇王夫人曰「孝崇園貴人」。靈帝尊孝仁皇妃曰「慎園貴人」。)今弘農王妃所居之園,即弘農王葬處耶?則是時妃在長安,而葬處在洛陽,時方擾亂,不能送往也,或即宮內之園以居之耶?
吳漢伐公孫述
吳漢傳:「漢伐公孫述,去成都二十里阻江北為營,造浮橋,使副將劉尚屯於江南,相去二十里。帝聞之,大怒,詔曰:『賊若出兵綴公,以大眾攻尚,尚破,公必敗矣!』」以其與尚相隔二十里,不及相救援也。
後漢引還廣都,留劉向拒述,以狀奏上,帝曰:「公還廣都,甚合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擊公也。若先攻尚,公從廣都五十里赴之,適當其危,破述必矣。」案先以相距二十里,謂不足相及;今又云五十里赴救,正可破賊,語似矛盾。蓋漢先營江北,尚營江南,恐述斷浮橋,則彼此不能相救耳。而傳未分別言之。
以字行文
史傳敘事皆書名,未有以字行文者。范書惟光武兄縯字伯升,凡紀傳皆書其字。蓋帝之親兄,舂陵首事,其功最大。且班書王莽傳內,已書伯升。故范書仍之也。
乃范式、張劭合傳,前半篇敘劭事則稱元伯,敘式事則稱巨卿,皆其字也,殊非史體。蓋本當時人為張、范作合傳,蔚宗即鈔入史,不復改訂耳。
于吉無傳
三國魏志有方技傳,備載華陀、管輅等,而道士于吉尤有異術。據江表傳謂「吉制符水治病,吳人爭事之。孫策在城樓會諸將,吉適過,諸將爭下樓迎拜。策怒,令收之,諸將咸為之請。策曰:『此子妖妄惑眾。昔張津在交州,常著絳帕頭,燒香讀道書,卒為南夷所殺。此甚無益,諸君但未悟耳。』遂斬之。」
搜神記謂「策殺吉後,偶出行,為許貢客射傷,歸治瘡。嘗獨坐,彷彿見吉在左右,意惡之。後照鏡,忽見吉在鏡中,因大叫瘡裂而死。」是吉乃漢末一技術之士。陳壽吳志不為立傳,蓋以魏志有方技一門,吳志不立方技,故遺之也。
蔚宗作後漢書,既以華陀入方技矣,于吉在順帝時,已有琅邪人宮崇者,以吉所得神書上之,則其人與華陀同時,而年壽在陀之前。蔚宗既傳陀,何以不傳吉耶。
案范書襄楷傳:「順帝時,宮崇上其師于吉所得神書一百七十卷,皆縹白素朱介青首朱目,號太平清領書。其言以陰陽五行為宗,胹多巫覡雜語。有司奏其書妖妄不經,乃收藏之。」蔚宗或以于吉名已見于楷傳,故不復有傳耳。
漢帝多自作詔
兩漢詔命皆由尚書出,故比之於北斗,謂天之喉舌也。
後漢書周榮傳「榮子興有文學,尚書陳忠疏薦興曰:『尚書出納帝命,臣等既愚闇,而諸郎多俗吏,每作詔文,轉相求請,或以不能而專己自由,則詞多鄙固,請以興為尚書郎。』」
又宦官曹節欲害竇武,擁靈帝上殿,召尚書官屬至,脅以白刃,使作詔版。
此可見詔命皆由尚書郎所撰也。
漢詔最可觀,至今猶誦述。蓋皆簡才學士充郎署之選。而如陳忠所云,則亦有拙於為文及輾轉倩人者,可知代言之職綦重矣。
然亦有天子自作者。
哀帝策董賢為大司馬,有「允執其中」之語。蕭咸謂「此乃堯禪舜之文,非三公故事,長老莫不心懼。」此必非代言者所敢作也。
光武詔司徒鄧禹曰:「司徒堯也,亡賊桀也,宜以時進討。」
立陰貴人為后,詔曰:「貴人鄉里良家,歸自微賤,自我不見,於今三年。宜奉宗廟,為天下母。」
又帝疑侯霸薦士有私,賜書曰:「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欲以身試法耶?將殺身成仁耶?」此等文詞,亦必非臣下所代作者。
明帝登極詔曰:「今上無天子,下無方伯(本引公羊傳之詞)。實賴有德,左右小子。」
章帝詔亦有云:「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
按二帝方在位,而詔云上無天子,人臣代草,敢為此語耶。
不特此也。
明德馬皇后答章帝請封外家詔曰:「吾為天下母,而身服大練。欲以身率下,以為外親見之,當傷心自飭。但笑言太后素好儉,前過濯龍門,見外家車如流水,馬如游龍,倉頭依綠韝,領袖正白,顧視御者,不及遠矣。」
又飭章帝曰:「吾素剛急,有胸中氣,不可不順也。」
此等語,無論非人所能代,且馬后並未稱制,尚書乃帝之近臣,豈有答帝詔而即令帝之近臣代作者。后本好學能文,此詔亦必自作者也。
光武信讖書
讖緯起於西漢之末。
張衡著論曰:「漢以來,並無讖書。劉向父子領校秘書,尚無讖錄,則知起於哀、平之際也。」(漢書路溫舒傳「溫舒從祖父受曆數天文,以為漢厄三七之期。乃上封事以預戒。」溫舒係昭帝時人,則又在哀、平之前。)
案樊英傳,有「河洛七緯。」章懷註曰「易緯稽覽圖、乾鑿度、坤靈圖、通卦驗、是類謀,辨終篇也;書緯琁機鈐、考靈耀、刑德放、帝命驗,運期授也;詩緯推度災、氾歷樞,含神霧也;禮緯含文嘉、稽命徵、斗威儀也;樂緯動聲儀、稽耀嘉,斗圖徵也;孝經緯援神契,鉤命決也;春秋緯演孔圖、元命包、文耀鉤、運斗樞、感精符、合誠圖、考異郵、保乾圖、漢含孳、佑助期、握誠圖、潛潭包,說題辭也。」
此等本屬不經,然是時實有徵驗不爽者。
楊春卿善圖讖,臨死,戒其子統曰:「吾綈囊中有祖傳秘記,為漢家用。」(楊厚傳)
哀帝建平中,有方士夏賀良上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曆運中衰,當再授命,故改號曰「太初元將元年」,稱陳聖劉太平皇帝。其後果篡於王莽而光武中興。(漢書李尋傳:成帝時有甘忠可者。造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十二卷。言漢家當再受命,以其術授夏賀良等。劉向奏其妖妄,甘忠可下獄死。賀良等又私相傳授。)
又光武微時,與鄧晨在宛,有蔡少公者,學讖云:「劉秀當為天子。」或曰:「是國師公劉秀耶。」(劉歆以讖文欲應之,故改名秀。)光武戲曰:「安知非僕?」(晨傳)
西門君惠曰:「劉氏當復興,國師姓名是也。」(王莽傳)
李通素聞其父說讖云:「劉氏復興,李氏為輔。」故通與光武深相結。(通傳)
其後破王郎,降銅馬,群臣方勸進,適有舊同學彊華者,自長安奉赤伏符來,曰:「劉秀發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在野,四七之際火為主。」群臣以為受命之符,乃即位於鄗南。
是讖記所說,實於光武有徵。故光武尤篤信其術,甚至用人行政亦以讖書從事。
方議選大司空,赤伏符有曰:「王梁主衛作元武。」帝以野王縣本衛地之所徙。元武,水神之名。司空,水土官也。王梁本安陽人,名姓地名俱合,遂拜梁為大司空。(梁傳)
又以讖文有「孫咸征狄」之語,乃以平狄將軍孫咸為大司馬。(景丹傳及東觀漢記)此據讖書以用人也。
因河圖有「赤九會昌」之文,光武於高祖為第九世,故其祀太廟至元帝而止,成、哀、平三帝則祭於長安。(本紀)會議靈臺處所,眾議不定,光武曰:「吾以讖決之。」此據讖書以立政也。
且廷臣中有信讖者,則登用之。賈逵欲尊左氏傳,乃奏曰:「五經皆無證圖讖以劉氏為堯後者,惟左氏有明文。」(左傳: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范氏其後也。范歸晉後,其處者皆為劉氏。)由是左氏傳遂得選高才生習。(逵傳)
其不信讖者,則貶黜隨之。帝以尹敏博學,使校圖讖,令蠲去崔發為王莽著錄者。敏曰:「讖非聖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別字,恐疑誤後生。」帝不聽,敏乃因其闕文增之曰:「君無口,為漢輔。」(君無口為尹)帝詔敏詰之,對曰:「臣見前人增損圖書,故學為之耳。」帝深非之。(敏傳)
桓譚對帝言:「臣不讀讖書。」且極論讖書之非經。帝大怒,以為非聖無法,欲斬之。(譚傳)
帝又語鄭興,欲以讖斷郊祀,興曰:「臣不學讖。」帝怒曰:「卿非之耶?」興詭詞對曰:「臣於書有所不學,而無所非也。」興數言政事,帝以其不善讖,終不任用。(興傳)
是光武之信讖書,幾等於聖經賢傳,不敢有一字致疑矣。獨是王莽、公孫述亦矯用符命。
莽以哀章獻金匱圖有王尋姓名,故使尋將兵討昆陽,迄於敗滅。
莽又以劉伯升起兵,乃詭說符命,引易曰:「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以為莽者,御名也。升者,伯升也。高陵者,高陵侯翟義也。義先起兵被殺,謂義與伯升伏戎於新皇帝之世,終滅不興也。
又案金匱,輔臣皆封拜。有王興者,城門令史。王盛者,賣餅兒。莽案符命,求得此姓名十餘人,而二人容貌應卜相,遂登用之,以示神焉。
公孫述亦引讖記,謂「孔子作春秋為赤制,而斷十二公。」明漢至平帝十二世而絕,一姓不得再興也。又引籙運法曰:「廢昌帝,立公孫。」括地象曰:「帝軒轅受命,公孫氏握。」)
光武與述書曰:「圖讖言公孫,即宣帝也。代漢者,當塗高。君豈高之身耶?王莽何足效乎?」則光武亦明知讖書之不足信矣。何以明知之而又深好之,豈以莽、述之讖書多偽,而光武所得者獨真耶?
同時有新城蠻賊張滿反,祭天地,自云當王,為祭遵所擒,乃歎曰:「讖文誤我。」遂斬之。(遵傳)
又真定王劉揚造作讖記云:「赤九之後,癭揚為主。」揚病癭(頸瘤),欲以惑眾,為耿純所誅。(純傳)
是當時所謂圖讖者,自夏賀良等,實有占驗外,其餘類多穿鑿附會,以惑世而長亂。乃人主既信之,而士大夫亦多有留意其術者。
朱浮自言:「臣幸得與講圖讖。」(浮傳)
蘇竟與劉龔書曰:「孔子秘經,為漢赤制,元包幽室,文隱事明,火德承堯,雖昧必亮。」(竟傳)
鄭康成戒子亦自言:「睹秘書緯術之奧。」(康成傳)
所謂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也。范蔚宗曰:「世主以此論學,悲哉!」
光武多免奴婢
光武時彭寵反,其蒼頭(人為黔首,奴為蒼頭)子密殺寵降,光武已封為不義侯矣。其他加恩於奴婢者,更史不勝書。
建武三年,詔民有嫁妻賣子欲歸父母者,恣聽之,敢拘執者,論如律。
六年,詔王莽時吏人沒入為奴婢,不應舊法者,皆免為庶人。
七年,詔吏人遭饑,為青、徐賊所略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聽之,敢拘制不還者,以賣人法從事。
十一年,詔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其殺奴婢,不得減罪。」又詔敢熏灼奴婢,論如律,免所炙灼者為民。又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
十二年,詔隴、蜀民被掠為奴婢自訟者,及獄官未報,一切免為庶民。
十三年,詔益州民自八年以來被掠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或依託人為下妻欲去者,恣聽之,敢有拘留者,以掠人法從事。
十四年,詔益、涼二州,八年以來奴婢自訟在官,一切免為民,賣者無還直。
此皆見於本紀者。
主藉奴婢以供使令,奴婢亦藉主以資生養,固王法所不禁。而光武獨為之偏護,豈以當時富家巨室虐使臧獲之風過甚,故屢降詔以懲其弊耶?案班書王莽傳,謂「貧富不均,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闌,制於臣民專斷其命,姦人因緣為利,至略賣人妻子,逆天心,誖人倫」云云,是莽時奴婢之受害實甚。其後兵亂時,良民又多被掠為奴婢,光武初在民間親見之,故曲為矜護也。
東漢功臣多近儒
西漢開國功臣多出於亡命無賴。至東漢中興,則諸將帥皆有儒者氣象,亦一時風會不同也。
光武少時,往長安受尚書,通大義。及為帝,每朝罷,數引公卿郎將講論經理。故樊準謂「帝雖東征西戰,猶投戈講藝,息馬論道。」是帝本好學問,非同漢高之儒冠置溺也。而諸將之應運而興者,亦皆多近於儒。
如鄧禹年十三能誦詩。受業長安,早與光武同游學,相親附。其後佐定天下,有子十三人,使各守一藝,修整閨門,教養子孫,皆可為後世法。(禹傳)
寇恂性好學。守潁川時,修學校,教生徒,聘能為左氏春秋者,親受學焉。(恂傳)
馮異好讀書。通左氏春秋、孫子兵法。(異傳)
賈復少好學,習尚書。事舞陰李生,生奇之曰:「賈君容貌志氣如此,而勤於學,將相之器也。」後佐定天下,知帝欲偃武修文,不欲武臣典兵,乃與鄧禹去甲兵,敦儒學。帝遂罷左右將軍,使以列侯就第。復闔門養威重。(復傳)
耿弇父況,以明經為郎,學老子於安邱先生。弇亦少好學,習父業。(弇傳)
祭遵少好經書。及為將,取士必用儒術,對酒設樂,常雅歌投壺。(遵傳)
李忠少為郎,獨以好禮修整稱。後為丹陽太守,起學校,習禮容,春秋鄉飲,選用明經,郡中嚮慕之。(忠傳)
朱祐初學長安,光武往候之,祐不時見,先升舍,講畢乃見。後以功臣封鬲侯。帝幸其第,笑曰:「主人得無舍我講乎?」(祐傳)
郭涼雖武將,然通經書,多智略。(涼傳)
竇融疏言:「臣子年十五,教以經藝,不得觀天文讖記。」(融傳)
他如王霸、耿純、劉隆、景丹,皆少時游學長安,見各本傳。
是光武諸功臣大半多習儒術,與光武意氣相孚合,蓋一時之興,其君與臣本皆一氣所鍾,故性情嗜好之相近,有不期然而然者,所謂有是君,即有是臣也。
東漢四親廟別祭
建武十九年,追尊孝宣帝為中宗,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成帝、哀帝、平帝於長安,其舂陵節侯以下四世祠章陵(即舂陵鄉改名章陵)。註引漢官儀曰:「光武雖自高祖而下為第十二帝,而世次則與成帝為兄弟,於哀帝為諸父,於平帝為祖父,皆不可為之後。上數至元帝,始於光武為諸父,故上繼元帝,而為九代。以此計之,宣帝實為曾祖,故追尊及祀之。」
案此議發於張純。純奏光武曰:「陛下事同創革,而名為中興。元帝以來,宗廟祠高皇帝為受命祖,孝文帝為大宗,孝武帝為世宗。今宜皆如舊制。別立四親廟,推南頓君以上,盡於舂陵侯(光武之高曾祖父也)。禮,為人後者為之子,既事大宗,則降其私親。今祫禘(合祭親疏遠近之先祖)高廟,昭穆陳序(天子七廟,太祖居中;二、四、六世居左,稱昭;三、五、七世居右,稱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而舂陵侯四世君臣並列,以卑廁尊,不合禮意。昔高皇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孫受祖,不敢私親,故為立廟,獨群臣侍祠。今宜除四親廟。」詔下公卿議。
大司徒戴涉等議:「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親廟。宣帝、元帝尊為祖父,可親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別為南頓君立皇考廟,其祭上自舂陵,皆群臣奉祠。」帝從之。
是時宗廟未備,故元帝以上祭於洛陽高廟,成帝以下祠於長安高廟,其南頓君以上祭於章陵。
此漢儒泥於大宗不顧私親之說,而定此制也。究而論之,光武以宗室崛起,中興受命,少時並未奉詔入為帝嗣,與哀帝之入繼成帝不同。則有天下後,但立高祖、太宗、世宗、中宗為不祧之廟,其下即祀舂陵四世為親廟,自協情理之正。乃必奉西京諸帝為大宗,而輩行又不可為成、哀、平三帝之後,則又舍此三帝而尊宣、元為祖父,終覺窒礙不可通也。(明臣欲世宗舍武宗而繼孝宗,即本此制。)
惟祫祭合食,則舂陵四世,序入昭穆,不能不以卑廁尊。然有天下者,本有追王上祀之典,光武御極,自應追尊南頓君而祀舂陵以下以天子之禮,正合於周家上祀祖紺至后稷之義,祖紺等為先公,而居文王、武王之上,亦未嘗不以卑臨尊也。
東漢諸帝多不永年
國家當氣運隆盛時,人主大抵長壽,其生子亦必早且多。獨東漢則不然。
光武帝年六十二;明帝年四十八;章帝年三十三;和帝年二十七;殤帝二歲;安帝年三十二;順帝年三十;沖帝三歲;質帝九歲;桓帝年三十六;靈帝年三十四;皇子辨即位年十七,是年即為董卓所弒;惟獻帝禪位後,至魏明帝青龍二年始薨,年五十四。此諸帝之年壽也。
人主既不永年,則繼體者必幼主。幼主無子而母后臨朝,自必援立孩稚以久其權。
殤帝即位時,生僅百餘日;沖帝即位纔二歲;質帝即位纔八歲;桓帝即位年十五;靈帝即位年十二;弘農王即位年十七;獻帝即位纔九歲,此諸帝即位之年歲也。
光武帝十子;明帝九子;章帝八子;至和帝則僅二子,長子勝有痼疾,次子即殤帝也;安帝惟一子;順帝已廢而復立;順帝又僅一子,即沖帝也;質帝、桓帝皆無子;靈帝二子,長辨嗣立,董卓廢為弘農王,弒之,次即獻帝。此諸帝嗣子之多寡有無也。
蓋漢之盛在西京,至元、成之間,氣運已漸衰。故成帝無子而哀帝入繼;哀帝無子而平帝入繼;平帝無子而王莽立孺子嬰。班書所謂國統三絕也。光武乃長沙定王發之後,本屬旁支,譬如數百年老幹之上,特發一枝,雖極暢茂,而生氣已薄。迨枝上生枝,則枝益小而力益弱,更易摧折矣。晉南渡後多幼主嗣位(見東晉多幼主條內),宋南渡後亦多外藩入繼。皆氣運使然,非人力所能為也。
東漢多母后臨朝外藩入繼
范書后妃紀序,謂:「東京皇統屢絕,權歸女主。外立者四帝,臨朝者六后。」章懷註:「四帝,安、質、桓、靈也。六后,竇、鄧、閻、梁、竇、何也。」
竇太后:案章帝時竇后專寵,有梁貴人生和帝,竇后養為己子,而陷貴人以憂死。章帝崩,和帝即位,竇為太后稱制。
鄧太后:和帝崩,皇后鄧氏為太后,立殤帝嗣位。殤帝殂,太后又立安帝,終身稱制。
閻太后:安帝崩,皇后閻氏為太后,立北鄉侯懿嗣位,身自臨朝。未幾懿殂。宦官孫程等迎立順帝,太后乃歸政。
梁太后:順帝崩,皇后梁氏為太后,立沖帝,身自臨朝。沖帝殂,太后又立質帝,猶秉朝政。質帝為梁冀所酖,太后又立桓帝,數年歸政。
竇太后:桓帝崩,皇后竇氏為太后,立靈帝,仍自臨朝。後其父武為宦官所害,太后亦遷於南宮。
何太后:靈帝崩,皇后何氏為太后,立子辨嗣位,身自臨朝。尋為董卓廢弒。
此六后也。
其外藩入繼者
安帝由清河王子入繼;
質帝由千乘王子入繼;
桓帝由蠡吾侯子入繼;
靈帝由解瀆亭侯子入繼。
此四帝也。
然安帝崩,閻太后立北鄉侯懿嗣位,當時稱少帝。是四帝之外,尚有一帝,而范書專指安、質、桓、靈四君。蓋以北鄉侯立未逾年即殂,生前既未改元,殂後又無諡號,故獨遺之耳。其實外立者,共五帝
外藩入繼追尊本生
外藩入繼大統,始自漢哀帝。
當成帝無子,立弟定陶共王子欣為皇太子,帝以太子既奉大宗,不得復顧私親,乃立楚王子景為定陶王,奉共王後。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哀帝。是時成帝母稱太皇太后,成帝趙后稱皇太后,而帝祖母傅太后與母丁后,自以定陶為稱。
有董宏上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養以為子)。及即位後,俱稱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師丹等劾奏宏大不道,免為庶人。傅太后大怒。於是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傅太后為共皇太后。
又有段猶等奏:「不宜引定陶藩國之名以冠大號。」於是直稱共皇,並徙定陶王景為信都王,不復為定陶王立後,欲以己為定陶王後也。
其時師丹議曰:「冠以定陶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也。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所以重正統也。陛下既繼體先帝,奉大宗,不得奉定陶共皇」云云。(師丹傳)此固禮之正也。然身為帝王追尊本生父母,亦情理所必至。
自哀帝尊其本生父為共皇之後,遂為故事。
安帝
東漢安帝入繼時,其本生父清河王慶尚在,未加尊稱。及薨,葬以龍旗虎賁之禮,追諡為孝德皇,妣左氏為孝德皇后,祖妣宋貴人為敬隱皇后(祖即章帝,故不必追諡)。
桓帝
桓帝入繼時,追尊其祖曰孝穆皇,夫人趙氏曰孝穆皇后,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夫人馬氏曰孝崇園貴人,生母匽貴人為孝崇皇后。
靈帝
靈帝入繼時,追尊祖曰孝元皇,夫人夏氏曰孝元皇后,考曰孝仁皇,夫人董氏為慎園貴人。
蓋當時論者,以為三皇無為,五帝有事。故身有天下者稱帝,身未有天下而追尊者稱皇。(說見太上皇帝條內。哀帝又尊祖母曰帝太太后,母曰帝太后,不曰皇而曰帝,亦以身自為帝,故后號冠以帝稱,以協母從子之義。)所以示區別,而立廟京師,既足伸人子之情,兼不紊昭穆之序,此理之得者也。
前明世宗入繼大統,其初亦祇欲不沒其本生父母之稱,尚未有意過為崇奉。使當日議禮諸臣援此例奏請,追稱為興獻皇,立廟京師,則世宗之意亦塞矣。乃舉朝不聞援引及此,但力爭不許其追尊,爭之不得,反議尊以帝稱,而靳(吝惜)一皇字,卒至激而成稱皇稱帝,並入廟稱宗,立主於武宗之上。此則明臣不讀書之陋也。
夫在稱太
皇太后、太皇太后,皆從乎子孫而言也。
漢書孝元傅昭儀傳:「昭儀初為倢妤,上寵之,欲殊之於後宮。以倢妤有子為王,而上尚在,未得稱太后。乃更號曰昭儀,位在倢妤上。」是夫在不稱太也。
乃光武帝廢郭后,封后子輔為中山王,而即以后為中山太后,後輔徙封沛,又稱沛太后。
夫在稱太,究屬不經。
東漢廢太子皆保全
隋唐以後,太子被廢未有善終者。惟東漢則皆保全。
東海王劉彊
光武已立子彊為皇太子,後其母郭后被廢,彊不自安,數因左右陳懇,願就藩國。乃立子莊為皇太子,封彊為東海王。帝以彊廢不以過,故優以大封,賜虎賁旄頭,擬於乘輿。彊就國後,數上書讓還東海,又因皇太子固辭,帝不許。太子即位,是為明帝。彊尋病,明帝遣中常侍、太醫等視疾,並詔沛王輔(彊同母弟)等往視。及薨,贈以殊禮。
清河王劉慶
章帝立子慶為皇太子,以竇后妒,誣陷其母宋貴人,遂並廢慶為清河王,立子肇為皇太子。慶雖幼而知避嫌畏禍。章帝憐之,令衣服禮秩與太子同。太子亦極友愛,入則共室,出則同輿。太子即位,是為和帝。待慶尤渥。慶小心恭孝,自被廢後,尤畏懼。每朝謁陵廟,常夜分嚴裝待旦,約飭官屬不得與諸王車騎並馳。及和帝崩,慶號泣殿前,嘔血數升。既就國,飭官屬時加策戒,以免悔咎。後其子祜入繼統,是為安帝。慶時尚存,及薨,追諡為孝德皇。
濟陰王劉保
安帝已立子保為皇太子,後以讒被廢為濟陰王。帝崩,保以廢黜,不得上殿哭臨梓宮,乃悲號不食,內外臣僚,莫不哀之。閰后迎立北鄉侯懿即位,保以年幼得全。北鄉侯薨,宦官孫程等,仍迎立保即位,是為順帝。
此皆已為太子,被廢後仍能保全者,固由於明、和諸帝之友愛,而亦彊等之善處廢黜,小心謹畏,故泯嫌猜而免禍害也。
又和帝長子平原王勝,本應為太子,以痼疾不得立。和帝崩,鄧后遂立殤帝。殤帝殂,又立安帝。是時勝尚在,亦未聞以怨懟取禍。
蓋自光武及明、章二帝皆崇儒重道,子弟習於孝友之訓者深,故無骨肉之變也。(案西漢昌邑王立為天子,後廢為海昏侯,仍以善終,是西漢本無廢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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