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九候论第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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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决死生,王冰改为三部九候,今从之。
三部者,头面为上部,胸膈为中部,胁腹为下部也。九候者,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三而为九候也。
通体形气,太阳主之,故两举太阳经脉,明其死生,皆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此三部九候之大法也。
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不可胜数。余愿闻要道,以属子孙,传之后世,着之骨髓,藏之肝肺,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必有终始,上应天光,星辰历纪,下副四时五行,贵贱更互,冬阴夏阳,以人应之,奈何?愿闻其方。
胜,平声。数,上声。藏如字。更,平声。此篇论三部九候,故帝问∶余闻九针于夫子,而九针之数,众多博大不可胜数,今余愿闻九候之要道以属我子孙,而使传之后世,其理至微,故当着之骨髓,藏之肝肺。其道至遵,故当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者,令人身而合于天道也。必有终始者,自始至终,终而复始也。合天道则上应天光,而星辰可以历纪;有终始则下副四时五行。贵贱更互,寒往暑来,暑往寒来,而冬阴夏阳,凡此皆天地阴阳之要道。以人应之,奈何?而愿闻其方;方,犹法也。
岐伯对曰∶妙乎哉问也!此天地之至数。
伯赞其问,言九候要道,此天地之至数。
帝曰∶愿闻天地之至数,合于人形血气,通决死生,为之奈何?
愿闻天地之至数,而合于人形血气,通决死生,即上文以人应之之意。
岐伯曰∶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焉。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应九野。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决死生,以处百病,以调虚实,而除邪疾。
一者,数之始;九者,数之终。故始于一,终于九焉。一者,奇也,阳也,故一者天;二者,偶也,阴也,故二者地;三者,参也,参于天地之间,故三者人。因而三之,则天有天地人,地有天地人,人有天地人,故三三者九。以至数而合于天地,故以应九野,九野地里之合于天度也。以至数而合于人身,故人有三部,一部各有三候,可以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而除邪疾,此天地之至数,合于人形血气,而通决死生也。
帝曰∶何谓三部?
三部何在?
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
阴阳之理,从阴而阳,自下而上,故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而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候者,各有天有地有人也。必以指循切而按导之,乃为部候之真。有如后文所云也。
上部天,两额之动脉,上部地,两颊之动脉,上部人,耳前之动脉。
是头面之候有三,而为上部也。详见下文。
中部天,手太阴也,中部地,手阳明也,中部人,手少阴也。
是手阴阳之候有三,而为中部也。详见下文。
下部天,足厥阴也,下部地,足少阴也,下部人,足太阴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肾,人以候脾胃之气。
是足三阴之候有三,而为下部也。足厥阴,肝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足少阴,肾也,故下部之地以候肾;足太阴,脾也,故下部之人以候脾,而合于胃之气。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
下部既明,中部之候奈何。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气;人以候心。
手太阴,肺也,故天以候肺。手阳明大肠,肺之府也,故地以候胸中之气。手少阴,心也,故人以候心。
帝曰,上部何以候之?
下部中部既明,上部何以候之。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头角之气;地以候口齿之气;人以候耳目之气。
上部天,两额之动脉,故天以候头角之气∶上部地,两颊之动脉,故地以候口齿之气;上部人,耳前之动脉,故人以候耳目之气。由此观之,则头面为上部,胸膈为中部,胁腹为下部也。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则为九。九分为九野,九野为九藏。故神藏五,形藏四,合为九藏。五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上文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乃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一部三候,三而三之,合则为九。以至数而合于天地,则九分为九野。以天地而合于人形,则九野为九藏。九藏者,肝肺心脾肾,藏魂魄神意志,故神藏五;大肠、小肠、胃与膀胱,藏水谷糟粕,故形藏四,合神藏形藏而为九藏。若五脏之神气已败,不荣于外,则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此一节论人身三部九候,合于天地之至数也。
帝曰∶以候奈何?
上节论三部九候,此下但论九候之法,故问以候奈何?
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实则泻之,虚则补之。必先去其血脉,而后调之。无问其病,以平为期。
度,入声。九候主周身之形气,故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候其外。调其气之虚实,以候其内,如实则泻之,如虚则补之。必先去其血脉之凝滞,而后调补其血脉之不足,无问其病之外内,要以血脉之平为期,此候之之法也。
帝曰∶决死生奈何?
九候何以决死生。
岐伯曰∶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形气相得者,生。三五不调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形与脉气贵相合也,如形盛脉细而少气,不足以息者,是形体有余,脉气反衰,故危。如形瘦脉大,而胸中多气者,是形体不足,脉气反强,故死。是必形气相得者,生。若形气相为参伍,而不调者,病。若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上下左右之脉,相应如参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者,死。
数,上声。夫参伍不调,而上下左右之脉,相应于指,如参舂者,则病甚,参舂者,此上彼下,彼上此下,不相合地。三部九候皆相失,而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者,死,不可数者,脉体错乱,不可数其至数也。
中部之候虽独调,与众脏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减者,死。目内陷者,死。
夫上下左右,相应如参舂,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设中部之候虽独调,究与上下左右之众脏相失,是上下左右不归于中土,故死。若上下左右之候有余,而中部之候相减,是中土不达于上下左右,故亦死。夫上下左右,归于中部,而五脏之精,皆注于目,今目内陷,则五脏俱绝,故死。此九候以决死生之法也。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
欲决死生,必识病因,帝故问之。
岐伯曰∶察九候独小者病,独大者病,独疾者病,独迟者病,独热者病,独寒者病,独陷下者病。
欲知病之所在,须察九候而诊视之。如察九候,其脉有独小者病,有独大者病;其脉有独疾者病,有独迟者病;脉中有独热者病,有独寒者病;有生阳之气,不能上升,独陷下者病,是察九候而有七诊之病也。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当踝而弹之,其应过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其应疾,中手浑浑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其应上不能至五寸,弹之不应者死。
踝,蛙去声。弹,平声。蠕,音蝉。踝、蠕余篇同。中,去声。上文小大疾迟寒热为病,其病犹轻,若陷下则生阳之气不升,其病必危。故当以两手而按其足踝,其法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夫足外踝上七寸,乃承山之穴,属足太阳,今去踝五寸,则在承山之下,庶右手于病者足上,当踝而弹之,盖左手按脉,右手导引,其脉气之应,过五寸以上,而至于承山。蠕蠕然动者,气之和也,故为不病。其脉应手疾,而中手浑浑然者,乃气盛太过,故病,若中手徐徐然者,乃气虚不足,故亦病。若其应,上不能至五寸,右手弹之而不应者,乃生阳之气,绝灭于下,故死。
是以脱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疏乍数者死。
数,音朔,下同。上文言生阳绝灭者死,此言生阳之气,不能外达,不能上下者皆死。是以脱肉,乃生阳之气,不能外达,身有病而不去者死。中部人,其气上通于天,下交于地,中部之脉,乍疏乍数,乃生阳之气不能上下,故亦死。
其脉代而钩者,病在络脉。
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钩者,乍数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数而言。若其脉代而钩者,乃经络内外不通,故病在络脉;不死也。
九候之相应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后,则病,二候后,则病甚,三候后,则病危。所谓后者,应不俱也。
总承上文而言九候之相应也。阴阳上下,其动若一,不得独小独大,独疾独迟而相失也。脉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后者,浮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矣。二候后者,中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甚。三候后者,沉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危。申明所谓后者,应不俱也,谓浮中沉之脉,不俱应于指下也。凡此皆指而导之之法也。
察其腑脏,以知死生之期。
九候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故察其腑脏,以知死生之期,病在腑则生,病在脏则死也。
必先知经脉,然后知病脉。真脏脉见者,胜死。
见,音现。夫察腑知病,必先知经脉,然后知病脉,察脏知死,须知真脏脉见者,至胜克之日而死。
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九候主周身形气,而太阳经脉之气,营运于通体,故足太阳之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其足不可屈伸者,经绝也。死必戴眼,脉绝也。太阳经脉之气,行于通体,故论九候,而举太阳经脉以明之。
此一节论九候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也。
帝曰∶冬阴夏阳,奈何?
帝愿闻要道,有冬阴夏阳,以人应之之语,故复问之。
岐伯曰∶九候之脉,皆沉细悬绝者为阴,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数者为阳,主夏,故以日中死。
冬阴夏阳,乃一岁之阴阳,夜半日中,乃一日之阴阳,九候之脉,皆沉细悬绝者,为阴脉,阴主冬,故以夜半死;若九候之脉,皆盛躁喘数者,为阳脉,阳主夏,故以日中死。
是故寒热病者,以平旦死;热中,及热病者,以日中死;病风者,以日夕死;病水者,以夜半死。
其脉乍疏乍数,乍迟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一日之内,亦有四时,是故寒热病者,肝血内虚,为寒为热也。平旦,乃寅卯之时,肝木主气,肝脏病,故以平旦死。热中及热病者,心火燔灼,内外皆热也,日中乃巳午之时,心火主气,心脏病,故以日中死。病风者,秋金肃杀之气,病于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时,肺金主气,肺脏病,故以日夕死。病水者,冬令寒水之气,病于肾也,夜半乃亥子之时,肾水主气,肾脏病,故以夜半死。脾脏属土,土灌四旁,若其脉乍疏乍数,乍迟乍疾,乃中土内虚不能四布,故以一日所乘之四季死。辰戌丑未,寄王于平旦、日中、日夕、夜半也。
形肉已脱,九候虽调,犹死。
立形定气,命之曰人。若形肉已脱,坤土内败,诸脏无以资生,九候之脉虽调,犹之死也。
七诊虽见,九候皆从者,不死。
见,音现。小大疾迟寒热陷下,七诊之脉虽见,非同土败,故九候皆从者不死。
所言不死者,风气之病,及经月之病,似七诊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若有七诊之病,其脉候亦败者死矣。必发哕噫。
小大疾迟寒热,为病犹轻,陷下则病非轻,故申明所以言不死者,或病气机而为风气之病,或病经脉而为经月之病,生阳之气犹能上升,似七诊之病而不陷下,故曰非也。此所以言不死也。若有七诊之病,而正气陷下,其脉候亦败者死矣。生阳不升,故必发哕噫,甚则为哕,土气败也,微则为噫,土气虚也。是知七诊之病,不陷下者不死,陷下则死也。
必审问其所始病,与今之所方病,而后各切循其脉,视其经络浮沉,以上下逆从循之。其脉疾者不病,其脉迟者病,脉不往来者死。皮肤着者死。
病有新故,善诊者,必审问其所始病,与今之所方病,然后以证合脉,以脉合证,而各切循其脉,并视其经络之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其脉疾者,经络有余,故不病。其脉迟者,经络内虚,故病。脉不往来,则气血内绝,故死。皮肤着者,久病肉脱,皮肤着者故死。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
脉不往来者死,皮肤着者死,其可治者奈何。
岐伯曰∶经病者治其经,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其可治者,仍当视其经络之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乃为治法也,经居络内,故经病者治其经,孙络居络外,故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见血而愈。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经络。
经络皆主血,若经络之血病,而身有痛者,治其经络。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脉,则缪刺之。
奇邪者,邪不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若其病者,在奇邪,夫奇邪之脉,则当缪刺以治之。
缪刺者,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也。
留瘦不移,节而刺之。
始为奇邪之病,治之不愈,邪留日深,病在于骨,肌肉瘦而邪不移,故当取其骨节而刺之。
上实下虚,切而从之,索其结络脉,刺出其血,以见通之。
《灵枢·刺节真邪》论曰,六经调者,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此上实下虚者,有横络加于经外,外为上,内为下,故上实下虚。切而从之者,切其经之所组而从治之。索其结络脉者,索其络脉之结也。刺出其血,以见通之者,血出结去,见其络脉之通,病可愈也。凡此皆视其经络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之法也。
瞳子高者,太阳不足;戴眼者,太阳已绝。此决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
经脉血气,本于先天水火之所生,故举太阳以终经脉之义。瞳子高者,乃太阳水火之精,不足于上。戴眼者,乃太阳生阳之气,已绝于下,此以先天水火之精,决死生之要,以九候而决死生者,不可不察也。夫病在阴者,补阳以治之,病在足者,补手以治之,此阴阳上下,相为表里之义。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者,言足太阳经脉不足,当补手太阳以治之,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侧,出踝中,故太阳不足,当取手指,及手指外踝之上,乃第五指者,留针以补之,使手太阳之经脉充溢;而交于足太阳,乃为治之之法也。
此一节,言九候七诊,经络浮沉,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亦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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