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刺要论第五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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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首论刺法之要,各有浅深,浅深不得,致有五脏四时之病。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要不綦重欤。
黄帝问曰∶愿闻刺要。
上古以针治病,帝举刺法之要,以教天下后世,故特问之。
岐伯对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
过,平声,下同。浮沉,即浅深。病有浮沉,刺有浅深。犹言病有浅深,而刺因有浅深也。各至其理,各至皮肉脉筋骨之文理,刺所当至,毋容浅也。无过其道,无过其皮肉脉筋骨之道。刺中其道,毋容过也。
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
所谓无过其道者,过之则内伤,是太过而反伤其内也。所谓各至其理者,若不及则外生壅肿。
壅则邪从之,是不及而徒伤其外也。
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脏,后生大病。
贼,害也。所谓病有浮沉、刺有浅深者,若浅深不得,反为大害。内动五脏,后生四时之大病,如下文所云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脉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毫毛腠理,毫毛中之腠理也。皮肤,肺之主也。肌肉,脾之主也。脉,心之主也。筋,肝之主也。骨,肾之主也。髓,骨中精髓也。肺主皮肤,其外更有毫毛之浅。肾主骨,其内更有髓之深。此病各有在,当分别浅深以为刺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溯溯然寒栗。
溯,音素,余篇仿此。此下申明内动五脏,后生大病之意。毫毛腠理,在皮之外。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脏之气。肺主秋,动肺则秋病温疟。温疟先热后寒,故溯溯然而寒栗。
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
皮在肉之外,故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脏之气。脾主四季,每季各十八日,共七十二日。动脾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有腹胀之病,腹胀则心烦,而不嗜食。
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
肉在脉之外,故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脏之气,心主夏。心动则夏有心痛之病。
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脉在筋之外,故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脏之气,肝主春,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
筋在骨之外,故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脏之气,肾主冬,肾动则冬病胀而腰痛。
刺骨无伤髓,髓伤则消烁 酸体解 。
酸,作 。骨在髓之外,故刺骨无伤髓。髓伤则动肾脏之精,故精气消烁而 ,精气消烁而体解 。
然不去矣。
总结上文而言。刺伤五内,则有四时之病,其病必生。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法之要,所当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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