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合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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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方剂,锱铢分两,与今不同。云一升,即今之大白盏也。云两铢者,六铢为一分,即今二钱半。二十四铢为一两也。云三两,即今之二两。云一两,即今之六钱半。
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
凡丸药云如细麻者,即胡麻也。如黍、粟亦然,以十六黍为一大豆。如大麻子者,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即今之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
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准。然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汁。
凡汤中用芒硝、饴糖、阿胶,须候汤熟,绞净清汁,方纳于内,再上火两三沸,烊尽乃服。
凡汤中加酒、醋、童便、竹沥、姜汁,亦候汤熟,绞汁盏内,加入便服。
凡汤中用沉香、木香、乳香、没药,一切香窜药味,须研细末,待汤熟,先倾汁小盏内调服讫,然后尽饮。
凡丸散药亦先咀细片曝燥,才依方派轻重。称净分两和匀,共磨研细末。其天门冬、地黄辈,湿润难干者,冬春略增蚀数,捣膏搀入。夏秋亦同。众药曝燥磨之。
凡筛丸药末,用重密绢令细。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其丸药中,有各研磨者,虽已筛细,和诸药末,又必重复筛过,庶色理和同为佳。
凡丸药用蜜,每药末一斤,则用蜜十二两。文火煎炼,掠去沸沫,令色焦黄,滴水成珠为度,再加清水四两和匀。如此丸成,庶可爆干,经久不烂。
凡药末入蜜和匀,须令力士于石舂内杵捣千百,自然软熟,容易丸成。不然,或散或粘,在手弗妙。一应作糊合者,亦仿此式勿违。
凡通大便丸药,或有巴豆,或加硝、黄丸成者,必用川蜡熔化为衣,取其过膈不化,能达下焦,脾胃免伤,诚为良法。倘人体气壮实,毋以此拘。
凡丸药,或用朱砂末、或用金银箔为衣饰者,必须丸成乘湿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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