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普济方 >卷一 方脉总论
脉论
    十二经其实一脉也。界为十二分而已。何以知之。手太阴起于中焦。出于大指之端。手阳明 注于心中。手少阴起于心中。入掌内循小指。手太阳起于小指之端。
    斜络于目内 。足太阳起阴起于胸中。循小指次指出其入大指循歧骨内出其端。足相贯未尝间断。终而复始云∶焦者原也。人受天地于肺。卯时注于大肠。辰胱。酉时注于肾。戌时注肺。上合鸡鸣。下应潮水覆。古人处百病决死生。
    东方 甲。风、胆。乙。木、肝。
    南方 丙。热、小肠。丁。火、心。
    西南方 戊。湿、胃。己。土、脾。
    西方 庚。燥、大肠。辛。金、肺。
    北方 壬。寒、膀胱。癸。水、肾。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风 木 热 火 湿 土 燥 金 寒 水 丙三焦相火父气也。无状有名。丁命门包络母气也。后天之根。
    甲丙戊庚壬。气。(温热凉寒升浮降沉)
    在天为天元一气。又为寒暑燥湿风火。在人为六腑。又为呼吸荣卫。
    乙丁己辛癸。味。(辛甘淡咸苦酸散缓急软坚收)
    在地为三阴三阳。又为金木水火土。在人为五脏。又为皮肉筋骨脉。
    帝曰∶地之为下否乎。岐伯曰。地为人之下。太虚之中者也。帝曰。冯乎。岐伯曰∶大气举 温 脾 至肝之分野。以肝经言之从火化。神气衰矣。黄帝手走头。足之三阳。从头气谷气三焦之气右迁也。
    闻其说。答曰。男子妇人为得其平。何者。盖左举指来疾者肾也。以者然也。难经曰。浮而妇人主胞胎有孕。所故当常盛。此男子根焉。命之所系。
    有如此者。故经云子。愿闻其说。答事。明君主无为。
    起自心中。出属心左手心脉之右以看 则木火土金水五行 君火之右。退行一水气治之。复行一步颠倒右手尺脉。次心明相火用事。主持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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