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公為泰呂成將以燕饗晏子諫第十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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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公為泰呂成〔二〕,謂晏子曰:「吾欲與夫子燕。」對曰:「未祀先君而以燕,非禮也〔三〕。」公曰:「何以禮為?」對曰:「夫禮者,民之紀,紀亂則民失,亂紀失民,危道也。」公曰:「善。」乃以祀焉。
〔一〕 則虞案:元本、活字各本皆脫「燕」字,顧廣圻據目錄補。綿眇閣本、子彙本與上章誤連。
〔二〕 孫星衍云:「呂氏春秋侈樂篇『齊之衰也,作為大呂』,高誘注:『大呂,陰律十二也。』」◎洪頤烜云:「呂氏春秋貴直篇:『無使齊之大呂陳之廷』,史記樂毅列傳『大呂陳於玄英』,索隱:『大呂,齊鍾名,即景公所鑄。』」◎則虞案:各本皆無「為」字,茲據題增。
〔三〕 則虞案:標題曰「將以燕饗晏子」,為此題者,其知禮矣。周禮大宗伯「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饗在廟而燕在寢,凡饗皆先祼獻而後燕食,是饗兼祭禮與燕禮也。燕於寢,主於盡歡。此云「泰呂成,景公謂晏子」云者,必景公在廟言之。廟非燕大夫之所,饗燕先祭,故晏子以非禮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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