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传记类 >晏子春秋集释 >第五卷 內篇雜上第五
景公夜從晏子飲晏子稱不敢與第十二
    景公飲酒,夜移于晏子〔一〕,前驅款門曰〔二〕:「君至!」晏子被元端〔三〕,立于門曰:「諸侯得微有故乎?國家得微有事乎〔四〕?君何為非時而夜辱〔五〕?」公曰:「酒醴之味,金石之聲,願與夫子樂之。」晏子對曰:「夫布薦席〔六〕,陳簠簋者,有人,臣不敢與焉〔七〕。」公曰〔八〕:「移于司馬穰苴之家〔九〕。」前驅款門〔一十〕,曰:「君至!」穰苴介冑操戟立于門曰〔一一〕:「諸侯得微有兵乎?大臣得微有叛者乎〔一二〕?君何為非時而夜辱〔一三〕?」公曰:「酒醴之味,金石之聲,願與將軍樂之〔一四〕。」穰苴對曰:「夫布薦席,陳簠簋者,有人,臣不敢與焉〔一五〕。」公曰:「移于梁丘據之家〔一六〕。」前驅款門,曰:「君至!」梁丘據左操瑟〔一七〕,右挈竽〔一八〕,行歌而出〔一九〕。公曰:「樂哉!今夕吾飲也〔二十〕。微此二子者〔二一〕,何以治吾國;微此一臣者,何以樂吾身〔二二〕。」君子曰〔二三〕:「聖賢之君,皆有益友,無偷樂之臣,景公弗能及,故兩用之,僅得不亡〔二四〕。」
    〔一〕  劉師培補釋云:「說苑正諫篇作『景公飲酒,移于晏子家,前驅報閭曰「君至」』,則此書古本固有『家』字。下文云『移于司馬穰苴之家』,『移于梁丘據之家』,則此文當有『家』字明矣。」◎陶鴻慶說同。◎則虞案:是也。御覽八百四十四引正有「之家」二字。
    〔二〕  孫星衍云:「『款』,說苑、御覽作『報』。」◎則虞案:說苑「門」作「閭」,是也。下云「玄端立于門」,先報閭,故晏子得及被服在門,此「門」字蓋為「閭」字之殘。
    〔三〕  孫星衍云:「『元端』,御覽作『朝衣』。說文:『褍,衣正幅。』『端』與『褍』通。」
    〔四〕  文廷式云:「微、猶無也,下文司馬穰苴語同。」◎則虞案:說苑「事」作「故」,御覽四百六十八,又八百四十四,兩引亦作「故」。
    〔五〕  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四引「君」上有「今」字。
    〔六〕  孫星衍云:「『布』,御覽一作『鋪』。」◎蘇輿云:「廣雅:『薦,席也。』釋名云:『薦,所以自薦藉也。』」◎劉師培校補云:「書抄百二十二、御覽三百五十五、四百六十八、七百九,並引『布』作『鋪』,下同。」
    〔七〕  則虞案:御覽四百六十八引「與」作「預」。
    〔八〕  蘇輿云:「治要無『曰』字,下同。」◎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四引作「公乃」。
    〔九〕  孫星衍云:「史記列傳:『司馬穰苴者,田完之苗裔也。』齊景公時,……晏嬰乃薦田穰苴。」
    〔一十〕則虞案:說苑亦作「閭」。
    〔一一〕孫星衍云:「『介』與『甲』通。」
    〔一二〕蘇輿云:「治要『叛者』作『兵』,下有『大臣得微有不服乎』一句。」
    〔一三〕蘇輿云:「治要『夜辱』作『來』,非。」
    〔一四〕孫星衍云:「『將軍』,說苑作『夫子』,謬。」◎王念孫云:「案此文本作『願與夫子樂之』,與上文答晏子之言文同一例。後人以此所稱是司馬穰苴,故改『夫子』為『將軍』耳。不知春秋之時,君稱其臣無曰『將軍』者。說苑作『夫子』,即用晏子之文,治要所引正作『夫子』。」◎則虞案:指海本已改作「夫子」。
    〔一五〕則虞案:御覽四百六十八引「與」亦作「預」。
    〔一六〕則虞案:御覽四百六十八作「又移」,八百四十四作「公復移」。
    〔一七〕孫星衍云:「說苑『左』作『右』,下作『左』。」◎蘇輿云:「治要作『擁琴』。」◎劉師培校補云:「書抄一百十引『瑟』作『琴』,治要作『左擁琴』,御覽四百六十八作『左援琴』,八百四十四作『左執琴』。此作『操瑟』,『瑟』疑『琴』誤。」
    〔一八〕則虞案:御覽八百四十四引「挈」作「擁」,楊本誤「擊」。
    〔一九〕孫星衍云:「御覽『出』作『至』。」◎黃以周云:「元刻『出』作『去』,誤。一作『至』,亦非。」
    〔二十〕則虞案:說苑「飲」下有「酒」字。御覽四百六十八無「也」字,八百四十四無「今夕」五字。
    〔二一〕黃以周云:「元刻作『彼』。」◎則虞案:說苑、治要正作「彼」,指海本已據改。
    〔二二〕則虞案:御覽四百六十八作「微二子」,「臣」下無「者」字,「身」下有「也」字,八百四十四引作「無彼二子何以持國,無此一臣何以樂身」。
    〔二三〕王念孫云:「案『君子曰』以下數句,治要及御覽人事部百九、飲食部二所引皆無此文。說苑有此文,而無『君子曰』三字,疑後人依說苑增入,而又加『君子曰』也。」
    〔二四〕則虞案:指海本刪「君子曰」以下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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