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忤合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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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既隱,正道不得,坦然而行,故將合於此,必忤於彼,令其不疑,然後可行其意,即伊、呂之去就是也。
凡趨合倍反,計有適合。
言趨合倍反,雖參差不齊,然後施之計謀,理乃適合。
化轉環屬,各有形勢,反覆相求,因事為制。
言倍反之理,隨化而轉,如連環之屬。然其去就,各有形勢,或反或覆,理自相求,莫不因彼事情,為之立制也。
是以聖人居天地之間,立身御世,施教揚聲明名也。必因事物之,會觀天時之宜,因之所多所少,以此先知之,與之轉化。
所多所少,謂政教所宜多、所宜少也。既知多少所宜,然後為之增減,故曰:以此先知,謂用倍反之理知之也。轉化,謂轉變以從化也。
世無常貴,事無常師。
能仁為貴,故無常貴;立善為師,故無常師。
聖人常為無不為,所聽無不聽。
善必為之,故無不為;無稽之言不聽,故無所聽。
成於事而合於計謀,與之為主。
於事必成,於謀必合,如此者與眾立之,推以為主也。
合於彼而離於此,計謀不兩忠。
合於彼,必離於此,是其忠謀不得兩施也。
必有反忤:反於是,忤於彼;忤於此,反於彼,其術也。
既有不兩施,宜行反忤之術。反忤者,意欲反合於此,必行忤於彼。忤者,設疑其事,令昧者不知覺其事也。
用之天下,必量天下而與之;用之國,必量國而與之;用之家,必量家而與之;用之身,必量身材能氣勢而與之。大小進退,其用一也。
用之者,謂反忤之術。量者,謂其事業有無。與,謂與之親。凡行忤者,必稱其事業所有而親媚之,則暗主無從而覺,故得行其術也。所行之術,雖有大小進退之異,然而至於稱事揚親則一,故曰:其用一也。
必先謀慮計定,而後行之以飛箝之術。
將行反忤之術,必須先定計謀,然後行之,又用飛箝之術以彌縫之。
古之善背向者,乃協四海、包諸侯、忤合之地,而化轉之,然後以之求合。
言古之深識背向之理者,乃令同四海,兼并諸侯,驅置忤合之地,然後設法變化而轉移之,眾心既從,乃求其真主,而與之合也。
故伊尹五就湯、五就桀,然後合於湯;呂尚三就文王、三入殷,而不能有所明,然後合於文王。
伊尹所以就桀紂者,以忤之令不疑。彼既不疑,然後得合於其真主矣。
此知天命之箝,故歸之不疑也。
以天命系於殷湯文王,故二臣歸二主不疑也。
非至聖人達奧,不能御世;勞心苦思,不能原事;不悉心見情,不能成名;材質不惠,不能用兵;忠實無真,不能知人。故忤合之道,己必自度材能知睿,量長短遠近孰不如?
夫忤合之道,不能行於勝己,而必用之於不我若,故知誰不如,然後行之也。
乃可以進,乃可以退;乃可以縱,乃可以橫。
既行忤合之道於不如己者,則進退縱橫,唯吾所欲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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