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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六典

唐六典

作者:李林甫

类型:职官类

简介
    《唐六典》全称《大唐六典》,是唐朝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典。是我国现有的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
    唐玄宗时官修,旧题唐玄宗撰、李林甫等注,实为张说、张九龄等人编纂,成书于开元二十七年(739年),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所载官制源流自唐初至开元止。
    六典之名出自周礼,原指治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后世设六部即本于此。共三十卷,近三十万字。
    开元十年(722)唐玄宗李隆基召起居舍人陆坚修《六典》,并亲自制定理、教、礼、政、刑、事六条为编写纲目,由丽正书院(后更名集贤院)总其事。在中书令张说、萧嵩、张九龄等人的先后主持下,徐坚、韦述、刘郑兰、卢善经等十馀人参与修撰。开元二十六年撰成并注释后,于次年由宰相李林甫奏呈皇帝。所以,书题为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
    《唐六典》是一部关于唐代官制的行政法典,规定了唐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机构、编制、职责、人员、品位、待遇等,注中又叙述了官制的历史沿革。依照唐玄宗的意图,此书本应按《周官》分为理典、教典、礼典、政典、刑典、事典六个部分,故书名《唐六典》。
    因唐代官制与周官大不相同,《唐六典》实际上还是按照唐代国家机关体系进行编纂。此书分三十卷,其篇目为:三师、三公、尚书省;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官侍中省;御史台;太常寺;光禄寺;卫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国子监;少府监、军器监、铸钱监等;将作监、都水监等;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卫、左右羽林军;太子三师、三少、太子詹事府、左右春坊内房内官;太子家令、率更寺等;太子左右卫诸率府;诸王府公主邑司;府、督护州《唐六典》是以唐朝现行各部门机关按卷分篇,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管理体制、机构组织、职权、官员品级、编制员额、考课以及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明确规定。
    《唐六典》是保存至今一部最早的、完整的、具有封建国家行政法典性质的文献。在中国行政立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书中保存了大量唐朝前期的田亩、户籍、赋役、考选、礼乐、军防、驿传、刑法、营缮、水利等制度和法令等方面的重要资料。对唐以后历代会典的编纂具有深远影响。
目录
正文
卷一 三师三公尚书都省
卷二 尚书吏部
卷三 尚书户部
卷四 尚书礼部
卷五 尚书兵部
卷六 尚书刑部
卷七 尚书工部
卷八 门下省
卷九 中书省集贤院史馆匦使
卷十 秘书省
卷十一 殿中省
卷十二 内官宫官内侍省
卷十三 御史台
卷十四 太常寺
卷十五 光禄寺
卷十六 卫尉宗正寺
卷十七 太仆寺
卷十八 大理寺鸿胪寺
卷十九 司农寺
卷二十 太府寺
卷二十一 国子监
卷二十二 少府军器监
卷二十三 将作都水监
卷二十四 诸卫
卷二十五 诸卫府
卷二十六 太子三师三少詹事府左右春坊内官
卷二十七 家令率更仆寺
卷二十八 太子左右卫及诸率府
卷二十九 诸王府公主邑司
卷三十三 府督护州县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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