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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拾遗

作者:赵学敏
    十卷,依据《本草纲目》的体例分为水、火、土、金、石、草、木、藤、花、果、谷、蔬、器用、禽、鳞介、虫等部,删去了人部、而增加了藤部、花部。共收载药品921种,其中纲目未记载过的有716种。可以说本书所载药物绝大部分是纲目未收录的民间药,或已见于当时其它医书上应用的品种,同时也包括一些进口药,如金鸡勒(即金鸡纳皮),东洋参、西洋参、鸦片烟、日精油、香草、臭草、烟草等。此书不仅丰富了纲目之遗,而且对纲目中已载品种,对其中治疗未备或根实未详者,也详加补充。在卷首列正误34条,对《本草纲目》中的欠妥和错误之处加以订正。如《本草纲目》中说,粉锡(铅粉)辛寒无毒,赵学敏则指出有妇人"服铅粉致死,手足皆黯。"说明铅粉有毒,纠正了这一错误。而且赵学敏对于《本草纲目》中分类不恰当的都加以订正。赵学敏编写《本草纲目拾遗》所引据的医药书达282家,引据的经史百家书目也达343家,包括当时罕见的钞本和珍秘本。如汪连仕的《采药书》,李草秘《海药秘录》、《百草镜》,王安卿《采药志》等。
卷一 水部
卷二 火部
卷二 土部
卷二 金部
卷二 石部
卷三 草部上
卷四 草部中
卷五 草部下
卷六 木部
卷七 藤部
卷七 花部
卷七 果部上
卷八 果部下
卷八 诸谷部
卷八 诸蔬部
卷九 器用部
卷九 禽部
卷九 兽部
卷十 鳞部
卷十 介部
卷十 虫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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