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医心方>> 卷第十八

治金疮肠断方第七

    《病源论》云∶夫金疮肠断者,视病深浅各有死生。肠一头见者,不可连也。若腹痛、短气、不得饮食者,大肠一日半死,小肠三日死。肠两头见者,可连续之。先以针缕如法,连续断肠,便取鸡血涂其际,勿令泄,即推纳之。
    《葛氏方》若肠已断者方∶ 以桑皮细线缝合,鸡热血涂之,乃令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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