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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十九
诸菜禁第十三
《稽康养生论》云∶熏辛害目。
《养生要集》云∶葱薤牙生不可食,伤人心气。
又云∶苦 瓠不以久盛食之;有毒,杀人。
马琬云∶葵赤茎背黄食之,杀人。
《食经》云∶诸菜和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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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8 05: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