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子使高纠治家,三年而辞焉。傧者谏曰:“高纠之事夫子三年,曾无以爵位而逐之,敢请其罪。”晏子曰:“若夫方立之人,维圣人而已。如婴者,仄陋之人也。若夫左婴右婴之人不举,四维将不正,今此子事吾三年,未尝弼吾过也。吾是以辞之。”此章与“景公欲见高纠”章旨同而辞少异,故着于此篇。
[ 新都首页 ] [ 古文典籍网 ] [ 教育 ] 更新时间:2025/05/18 04: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