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公谓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予管仲狐与榖,其县十七,著之于帛,申之以策,通之诸侯,以为其子孙赏邑。寡人不足以辱而先君,今为夫子赏邑,通之子孙。”晏子辞曰:“昔圣王论功而赏贤,贤者得之,不肖者失之,御德修礼,无有荒怠。今事君而免于罪者,其子孙奚宜与焉?若为齐国大夫者必有赏邑,则齐君何以共其社稷与诸侯币帛?婴请辞。”遂不受。此章与“景公致千金而晏子固不受”、“使田无宇致封邑晏子辞”章,旨悉同而辞少异,故着于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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