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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情卷九

    ※ 得情卷九
    【原文】
    口变缁素,权移马鹿;山鬼昼舞,愁魂夜哭;如得其情,片言折狱;唯参与由,吾是私淑。集“得情”。
    【译文】
    有口才的人,可以把黑的说成白的;有权势的人,能够指着鹿却说是马;但在有才智的人眼中,只要只字片语就能察出实情。
    369、唐朝某御史
    【原文】
    李靖为岐州刺史,或告其谋反,高祖命一御史案之。御史知其诬罔,[边批:此御史恨失其名。]请与告事者偕。行数驿,诈称失去原状,惊惧异常,鞭挞行典,乃祈求告事者别疏一状。比验,与原状不同,即日还以闻,高祖大惊,告事者伏诛。
    【译文】
    李靖任岐州刺史时,有人告他谋反。唐高祖李渊命令一位御史来审判。御史知道李靖是被诬告的,就请求和原告同行。走过几个驿站后,御史假装原状丢了,非常恐惧,鞭打随行的官吏,于是请求原告再另外写一张状子,然后拿来和原状比对,内容果然大不相同。当天就回京师报告结果,唐高祖大惊,而原告则因诬告而被判死罪。
    370、张楚金
    【原文】
    湖州佐史江琛,取刺史裴光书,割取其字,合成文理,诈为与徐敬业反书,以告。差御史往推之,款云:“书是光书,语非光语。”前后三使并不能决,则天令张楚金劾之,仍如前款。楚金忧懑,仰卧西窗,日光穿透,因取反书向日视之,其书乃是补葺而成,因唤州官俱集,索一瓮水,令琛取书投水中,字字解散,琛叩头伏罪。
    【译文】
    唐朝湖州佐使江琛,将刺史裴光的信,割取信中的文字,组合成文,诈称裴光与徐敬业谋反而提出告诉。
    武则天1唐高宗的皇后(名曌,高宗崩殂之后,称帝,国号周)派御史去推断,都回复说:“信是裴光的笔迹,词句却不是裴光的文词。”前后派三个人都不能决断。
    武则天命令张楚金再去调查,还是查不出实情。张楚金非常忧虑烦闷,仰卧在西窗下,日光透过窗子射进来,于是拿出信对着阳光看,才看出信都是修剪缀补而成的。因而把州官一起请来,要一瓮水,命令江琛把信投入水中,信纸果然一字一字地散开,江琛才叩头认罪。
    371、崔思竞
    【原文】
    崔思竞,则天朝或告其再从兄宣谋反,付御史张行岌按之。告者先诱藏宣妾,而云:“妾将发其谋,宣乃杀之,投尸洛水。”行岌按,略无状。则天怒,令重按,奏如初。则天怒曰:“崔宣若实曾杀妾,反状自明矣。不获妾,如何自雪?”行岌惧,逼思竞访妾。思竞乃于中桥南北多置钱帛,募匿妾者。数日略无所闻,而其家每窃议事,则告者辄知之。思竞揣家中有同谋者,乃佯谓宣妻曰:“须绢三百匹,雇刺客杀告者。”而侵晨伏于台前。宣家有馆客,姓舒,婺州人,为宣家服役,[边批:便非端士。]宣委之同于子弟。须臾见其人至台,赂阍人以通于告者,告者遂称,崔家欲刺我。”思竞要馆客于天津桥,骂曰:“无赖险獠,崔家破家,必引汝同谋,何路自雪!汝幸能出崔家妾,我遗汝五百缣,归乡足成百年之业;不然,亦杀汝必矣!”其人悔谢,乃引至告者之家,搜获其妾,宣乃得免。
    [冯评]
    一个馆客尚然,彼食客三千者何如哉?虽然,鸡鸣狗盗,因时效用则有之,皆非甘为服役者也,故相士以廉耻为重。
    【译文】
    武则天时,有人告崔思竟的堂兄崔宣谋反,当时交付御史张竹岌审判。原告先引诱崔宣的姨太太,把她藏匿起来,反而说崔宣因为小老婆要举发他的阴谋而杀害她,尸体投入洛水。张行岌审判没有结果。
    武则天很生气,命令他重新再审,回复依旧。武则天大怒,说:“崔宣如果真的杀死姨太太,谋反的实情自然明显,没有找到他的姨太太,怎么使案情明朗呢?”
    张行岌害怕,逼着崔思竟去找。崔思竟在中桥南北张贴,悬赏藏匿崔宣姨太太的人,好多天都没有结果。而崔宣家每天私下讨论的事,原告往往知道。崔思竟猜想家中一定有内奸,就假装对崔宣的妻子说:“准备二百匹绢,我要去雇刺客杀原告。”然后在清晨埋伏于门前高台。
    崔宣家有个寄宿的客人,姓舒,婺州人,为崔宣家服役,崔宣待他如同子弟。不久,崔思竟看见这个人走到门前,贿赂看门的人去通报原告。崔思竟一路跟踪到原告家,听见原告说:“崔家要刺杀我。”
    崔思竟拉着舒姓客人至天津桥,在桥上大骂道:“无赖阴险的家伙,崔家要是被抄家,也一定拉你作同谋,你哪有办法洗清罪过?你最好交出崔家的姨太太,我可以送你五百匹缣,回乡去足以建立百年的事业,不然一定杀了你。”
    舒姓客人后悔谢罪,就带领崔思竟去原告家,搜出崔宣的姨太太,崔宣因而无罪。
    [冯评译文]
    一个寄宿的客人尚且如此,那些有三千食客的人怎么办呢?虽然鸡鸣狗盗,在适当的时机可能有用,但都不是甘心效劳的人,所以鉴别人才要以廉耻为重。
    372、边郎中
    【原文】
    开封屠子胡妇,行素不洁,夫及舅姑日加笞骂。一日,出汲不归,胡诉之官。适安业坊申有妇尸在眢井中者,官司召胡认之,曰:“吾妇一足无小指,此尸指全,非也。”妇父素恨胡,乃抚尸哭曰:“此吾女也!久失爱于舅姑,是必挞死,投井中以逃罪耳!”时天暑,经二三日,尸已溃,有司权瘗城下,下胡狱,不胜掠治,遂诬服。宋法,岁遣使审覆诸路刑狱,是岁,刑部郎中边某,一视成案,即知冤滥,曰:“是妇必不死!”宣抚使安文玉执不肯改,乃令人遍阅城门所揭诸人捕亡文字,中有贾胡逃婢一人,其物色与尸同,所寓正眢井处也。贾胡已他适矣。于是使人监故瘗尸者,令起原尸,瘗者出曹门,涉河东岸,指一新冢曰:“此是也。”发之,乃一男子尸,边曰:“埋时盛夏,河水方涨,此辈病涉,弃尸水中矣,男子以青须巾总发,必江淮新子无疑。”讯之果然,安心知其冤,犹以未获逃妇,不肯释。会开封故吏除洺州,一仆于迓妓中得胡氏妇,问之,乃出汲时淫奔于人,转娼家,其事乃白。
    【译文】
    开封胡姓屠夫的妻子,向来不守贞洁,丈夫及公婆天天打她骂她。有一天,她出去汲水后就没有回家,胡家就到官府告诉。刚好安业坊中有一具妇尸在废井中,官府便召胡屠夫去认尸,胡屠夫说:“我的妻子有一脚没有小指,这具尸体脚趾齐全,不是我的妻子。”
    胡妻的父亲向来恨胡屠夫,就抚着尸体说:“这是我的女儿,久失公婆的宠爱,一定是被打死后投入井中以逃罪。”
    当时天气炎热,经过两三天后,尸体已经溃烂,官府派人把它埋在城下,将胡姓屠夫关进监狱,胡某受不了刑求,于是认罪,成为冤狱。
    宋朝法律规定,每年都要派特使复审各路的刑案。这一年,刑部郎中边某一看到这个案子,立即知道是冤狱,他说:“这个妇人一定没死。”宣抚使安文玉坚持不肯改判,于是边郎中派人去查看城门所贴的寻人启事,其中有一则是外国商人寻找逃婢一人,所说的特征和尸体相同,而住所也正在废井附近,但是那名外国商人已经搬走了。
    边郎中于是派人去找埋尸的人,命令他挖出原来的尸体,埋尸者走出曹门,涉水渡河到东岸,指着一个新坟说:“这个就是了。”
    挖开一看,却是一具男尸。边郎中说:“埋尸的时候是夏天,河水上涨,这些人怕涉水,就把尸体丢弃水中,用青巾整束头发的男子,一定是江淮间的新胡虏。”一问,果然如此。
    安文玉这时已经知道胡姓屠夫是冤枉的,但因为没有找到逃妇,还是不肯释放犯人。正逢前任开封官吏调到洛州,一个仆人在狎妓时看到屠夫的妻子胡氏,问她,说是出去汲水时和人私奔,转到妓院,这件事才真相大白。
    373、李崇
    【原文】
    定州流人解庆宾兄弟坐事,俱徙扬州。弟思安背役亡归,庆宾惧后役追责,规绝名贯,乃认城外死尸,诈称其弟为人所杀,迎归殡葬,颇类思安,见者莫辩。又有女巫杨氏,自云见鬼,说思安被害之苦、饥渴之意。庆宾又诬疑同军兵苏显甫、李盖等所杀,经州讼之,二人不胜楚毒,各诬服。狱将决,李崇疑而停之,密遣二人非州内所识者,伪从外来,诣庆宾告曰:“仆住北州,比有一人见过,寄宿,夜中共语,疑其有异,便即诘问,乃云是流兵背役,姓解字思安,时欲送官,苦见求,及称,有兄庆宾,今住扬州相国城内,嫂姓徐,君脱矜愍为往告报,见申委曲。家兄闻此,必相重报,今但见质,若往不获,送官何晚?”[边批:说得活似。]是故相造,君欲见顾几何?当放令弟,若其不信,可现随看之。”庆宾怅然失色,求其少停,此人具以报崇,摄庆宾问之,引伏,因问盖等,乃云自诬,数日之间,思安亦为人缚送。崇召女巫视之,鞭笞一百。
    【译文】
    定州有两兄弟解庆宾、解思安,一同犯罪被判刑流放扬州,弟弟解思安中途逃亡,解庆宾怕被追究责任,竟认城外的死尸,诈称是弟弟为人杀害,迎回安葬,死尸的模样很像解思安,见到的人都无法分辨。
    此外,哥哥解庆宾又说女巫杨氏亲眼见到解思安变成鬼,告诉她被害的痛苦,受饥渴的情形,解庆宾又假装怀疑同军的苏显甫、李盖是凶手,向州官提出告诉。苏、李两人因受不了拷打而认罪。
    案情将作判决时,李崇怀疑而不作判决,秘密派遣两个大家不认识的人,假装从外地来,拜访解庆宾说:“我们从北方来。当时有一个人,经过我们寄宿处,夜里一起谈话,我们看他神情有异,便质问他,他说是流放的逃兵,姓解名思安,当时我们想把他送到官府,他苦苦哀求,说他有个哥哥庆宾,现在住在扬州相国城内,嫂嫂姓徐,希望我们同情他,替他来向你报告,以洗清他的委屈。他说你听到后,一定重重地报答我们,现在他自愿当人质,如果我们找不到你,再送官府不晚。你照顾我们一些,就释放令弟;如果不信,可以跟我们去看他。”
    解庆宾怅然失色,求他们稍作停留。两人就把实情报告李崇,带着解庆宾来盘问,解庆宾伏首认罪,又询问李盖等人,都说是受不了逼供而认罪。天之后,解思安也被缚绑送到,李崇找女巫杨氏来,鞭打她一百杖。
    374、欧阳晔
    【原文】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自临其狱,出囚坐庭中,出其桎梏而饮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动惶顾。公曰:“杀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匕,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此汝杀之明验也!”囚涕泣服罪。
    【译文】
    宋朝人欧阳晔(字日华)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完食物,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大厅上,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不承认,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胸部,这就是你杀人的明证。”这个人才哭着认罪。
    375、尹见心
    【原文】
    民有利侄之富者,醉而拉杀之于家。其长男与妻相恶,欲借奸名并除之,乃操刃入室,斩妇首,并取拉杀者之首以报官。时知县尹见心方于二十里外迎上官,闻报时夜已三鼓。见心从灯下视其首,一首皮肉上缩,一首不然,即诘之曰:“两人是一时杀否?”答曰:“然。”曰:“妇有子女乎?”曰:“有一女方数岁。”见心曰:“汝且寄狱,俟旦鞫之。”别发一票,速取某女来,女至,则携入衙,以果食之,好言细问,竟得其情,父子服罪。
    【译文】
    有个人贪得侄儿的财富,趁侄儿喝醉酒时将他杀死。他的长子与媳妇不睦,想假装自己的太太与那被父亲杀死的表兄弟通奸,就趁机拿着刀子进入卧室,斩下妻子的首级,连同被父亲杀死的表兄弟的首级去报告官府。
    当时的知县尹见心正在二十里外迎接上司,听到报告时已半夜三更。尹见心在灯下观察首级,一个皮肉已经上缩,一个没有,于是问报案的长子说:“这两个人是同时杀的吗?”
    回答说:“是的。”
    尹见心问:“你和你太太有子女吗?”
    “有一个女儿,才几岁。”
    尹见心说:“你暂且留在监狱,等天亮以后再查办。”
    尹见心立即派人将他的女儿带来,女孩来到后带入衙门,尹见心给她糖果吃,很和善而详细地问她,才了解实情,父子只好伏首认罪。
    376、王佐
    【原文】
    王佐守平江,政声第一,尤长听讼。小民告捕进士郑安国酒。佐问之,郑曰:“非不知冒刑宪,老母饮药,必酒之无灰者。”佐怜其孝,放去,复问:“酒藏床脚笈中,告者何以知之,岂有出入而家者乎?抑而奴婢有出入者乎?”以幼婢对,追至前得与民奸状,皆仗脊遣,闻者称快。
    【译文】
    王佐任平江太守时,在政坛上声望很高,最擅长审判诉讼案件。
    有一个百姓报告说捉到进士郑安国造酒。
    王佐问郑安国,郑安国说:“不是故意冒犯法令,只是老母吃药必须清酒。”
    王佐同情郑安国的孝心,就放他走,但是又问他:“酒藏在床脚的箱子里,告你的人怎么会知道,难道有人在你家出入?还是有奴婢出入呢?”
    郑安国回答有小奴婢进去。
    追究结果,查到小奴婢与原告狼狈为奸,于是将两人处以杖刑,听到的人都叫好。
    377、殷云霁
    【原文】
    正德中,殷云霁(字近夫)知清江,县民朱铠死于文庙西庑中,莫知杀之者。忽得匿名书,曰:“杀铠者某也。”某系素仇,众谓不诬。云霁曰:“此嫁贼以缓治也。”问左右:“与铠狎者谁?”对曰:“胥姚。”云霁乃集群胥于堂,曰:“吾欲写书,各呈若字。”有姚明者,字类匿名书,诘之曰:“尔何杀铠?”明大惊曰:“铠将贩于苏,独吾侯之,利其赀,故杀之耳。
    【译文】
    明武宗正德年间,殷云霁(寿张人,字近夫)任清江知县。县民朱铠死于文庙西边廊下,不知道凶手是谁,但有一封匿名信,说:“杀死朱铠的是某人。”
    某人和朱铠有旧仇,大家都认为很可能是他。
    殷云霁说:“这是真凶嫁祸他人,要误导我们的调查。朱铠左邻右舍谁和他亲近?”
    都回答说:“姚姓属吏。”
    殷云霁就将所有属吏聚集于公堂说:“我需要一个字写得好的人,各呈上你们的字。”
    属吏之中,姚明的字最像匿名信的笔迹,殷云霁就问他:“为什么杀朱铠?”
    姚明大惊,只好招认说:“朱铠将到苏州做生意,我因贪图他的财物,所以杀他。”
    378、周纡
    【原文】
    周纡为召陵侯相。廷掾惮纡严明,欲损其威。侵晨,取死人断手足,立寺门。纡闻辄往,至死人边,若与共语状,阴察视口眼有稻芒,乃密问守门人曰:“夕谁载藁入城者?”门者对:“唯有廷掾耳。”乃收廷掾,拷问具服,后人莫敢欺者。
    【译文】
    周纡任召陵侯家相时,廷掾怕周纡严明,想挫他的威严,就在清晨时把一个死人斩断手足,放在寺门。
    周纡知道后立即前往,走到死人身边,好像和死人讲话,暗地观察死人,结果在口眼处发现稻芒。就秘密问守门人说:“昨晚有谁载干草入城的?”
    守门人说:“只有廷掾。”
    周纡就收押廷掾拷问,廷掾只好认罪。
    从此没有人敢再欺骗周纾。
    379、高子业
    【原文】
    高子业初任代州守,有诸生江槔与邻人争宅址。将哄,阴刃族人江孜等,匿二尸图诬邻人。邻人知,不敢哄,全畀以宅,槔埋尸室中。数年,槔兄千户楫枉杀其妻,槔嗾妻家讼楫,并诬楫杀孜事,楫拷死,无后,与弟槃重袭楫职。讼上监司台,付子业再鞫。业问槔以孜等尸所在,槔对曰:“楫杀孜埋尸其室,不知所在。”曰:“楫何事杀孜?”槔愕然,对曰:“为槔争宅址。”曰:“尔与同宅居乎?”对曰:“异居。”曰:“为尔争宅址,杀人埋尸己室,有斯理乎?”问吏曰:“搜尸槔室否?”对曰:“未也。”乃命搜槔室,掘地得二尸于槔居所,刃迹宛然,槔服罪。州人曰:“十年冤狱,一旦得雪。”
    州豪吴世杰诬族人吴世江奸盗,拷掠死二十余命,世江更数冬不死。子业覆狱牍,问曰:“盗赃布裙一,谷数斛。世江有田若庐,富而行劫,何也。”世杰曰:“贼饵色。”即呼奸妇问之曰:“盗奸若何?”对曰:“奸也。”“何时?”曰:“夜。”曰:“夜奸何得识贼名?”对曰:“世杰教我贼名。”世杰遂伏诬杀人罪。
    【译文】
    高子业初任代州太守时,有秀才江槔和邻人争夺住屋,几乎发生殴斗。江槔暗中杀死族人江孜等两人,把尸体藏匿起来,准备诬害邻人。邻人知情因而不敢和他殴斗,把住屋都给江槔,江槔就将尸体埋在房子里。
    数年后,江槔的哥哥江楫误杀了妻子,江槔于是唆使江楫妻子的家人去告江楫,同时诬陷江楫杀死江孜等两人。江楫被拷打而死,没有后代,就由弟弟江盘继承职位。讼案呈上专管刑狱的监司,交付高子业再审查。
    高子业问江槔,江孜等尸体在哪里,江槔说:“江楫杀死江孜后,把尸体埋在房子里,不知道确实的地点在何处。”
    高子业问:“江楫为什么要杀死江孜?”
    江槔慌张地回答:“为我和邻人争住屋。”
    高子业问道:“你和江楫住同一幢屋子吗?”
    “不住一起。”
    高子业说:“他为你去争住屋,杀人后把尸体埋在自己房子里,有这种道理吗?”又问差役说:“在江槔的房子搜查过尸体没有?”
    差役回答:“还没有。”
    于是高子业命人搜查江槔的房子,果然在地下挖到两具尸体,刀刃砍伤的痕迹还很清楚,江槔才认罪。
    州人都说:“十年的冤狱,如今才洗清。,
    州中的大族吴世杰,诬害族人吴世江。世泽窃盗,逼供拷打,吴世江幸而经过数年不死。
    高子业重新审查讼案的纪录,问吴世杰道:“窃盗的脏物有布裙一条、谷物数斛。吴世江有房子和田地,家境富裕,为什么要当窃贼?”
    吴世杰说:“是要劫色。”
    于是高子叶又叫奸妇来问道:“窃贼怎么对你?”
    “强奸。”
    “什么时候?”
    “半夜。”
    “半夜强奸,怎么知道窃贼是谁?”
    “是吴世杰告诉我窃贼名字的。”
    吴世杰这才承认诬告杀人罪。
    380、程戡
    【原文】
    程戡知处州。民有积仇者。一日诸子谓其母曰:“母老且病,恐不得更议,请以母死报仇。”乃杀其母,置仇人之门,而诉于官。仇者不能自明,戡疑之,僚属皆言无足疑。戡曰:“杀人而自置于门,非可疑耶?”乃亲自劾治,具得本谋。
    【译文】
    宋朝人程戡(阳瞿人,字胜之)任处州太守时,有一州民与人积仇。有一天,此人的几个儿子对他们的母亲说:“母亲年老又生病,反正活不了多久,请以母亲的生命来报仇。”
    于是杀死自己的母亲,放置在仇人家门前,再向官府控告。
    仇人没有办法为自己脱罪。
    程戡很怀疑,同僚都说没有什么可怀疑的。程戡说:“杀死人而且将尸体放在自己家门前,不是很可疑吗?”于是亲自审问,把主谋全数查出来,
    381、张举
    【原文】
    张举为句章令,有妻杀其夫,因放火烧舍,诈称夫死于火。其弟讼之,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一活,积薪焚之,察死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果无灰,以此鞫之,妻乃服罪。
    【译文】
    张举任句章县令,有妻子杀死丈夫,并放火烧焯房子,假装丈夫是被火烧死的。丈夫的弟弟提出控诉。
    张举就用两只猪,一只死的,一只活的,将它们放在木柴堆中焚烧。观察后发现,死猪口中无灰,而活的口中有灰。再检验该丈夫口中,发现无灰,因而讯问妻子,妻子于是认罪。
    382、陈骐
    【原文】
    陈骐为江西佥宪。初至,梦一虎带三矢,登其舟。觉而异之。会按问吉安女子谋杀亲夫事,有疑。初,女子许嫁庠生,女富而夫贫,女家恒周给之。其夫感激,每告其友周彪,彪家亦富,闻其女美,欲求婚而无策,后贫士亲迎时,彪与偕行,谚谓之“伴郎”。途中贫士遇盗杀死,贫士父疑女家嫌其贫,使人故要于路,谋杀其子,意欲他适,不知乃彪所谋,欲得其女也。讼于官。问者按女有奸谋杀夫,骐呼其父问之,但云:“女与人有奸。”而不得其主名。使稳婆验其女,又处子,乃谓其父曰:“汝子交与谁最密?”曰:“周彪。”骐因思曰:“虎带三矢而登舟,非周彪乎。况彪又伴其亲迎,梦为是矣。”越数日,伪移檄吉安,取有学之士修郡志,而彪名在焉,既至,骐设馔以饮之,酒半,独召彪于后堂,屏左右,引手叹息,阳谓之曰:“人言汝杀贫士而取其妻,吾怜汝有学,且此狱一成,不可复反。汝当吐实。吾救汝。”彪错愕战栗。跪而悉陈,骐录其词。潜令人捕同谋者。一讯而狱成,一郡惊以为神。
    【译文】
    陈骐任江西佥宪。初到任时,梦见一只老虎带着三支箭,登上船来。陈骐醒后觉得很奇怪,后来审问到一桩吉安女子谋杀亲夫的案件,颇有可疑的地方。
    原来起初女子许嫁给庠生,由于女家富有而夫家贫穷,女家常常接济夫家,丈夫心存感激,常常告诉朋友周彪。周彪家也很富有,早就听说该女子很美,想求婚而没有办法,后来庠生迎亲时,周彪随行当伴郎。途中,庠生遇强盗被杀害,庠父怀疑女家嫌弃自家贫穷,故意派人在半路拦截,谋杀他的儿子,再将女子改嫁,一状告到官府去,却不知道其实是周彪的计谋,目的是想得到该女子。
    诉到官府后,审问的官吏认为是女子设计谋害亲夫,陈骐叫女父来问,只说女子和别人有奸情,但不知道对方姓名。陈骐派女役吏检查女子身体,仍是处女,就问死者父亲:“你儿子和谁来往最密切?”答说是周彪。
    陈骐因而想道:“老虎带三支箭登舟,不是周彪吗?何况周彪又伴随庠生去迎亲,梦中的情形果然是真。”
    经过几天后,陈骐假送一份公文到吉安,说要选有学识的人士编修郡志,而周彪的姓名也在公文上。大家到齐后,陈骐便设宴款待他们,酒喝到一半,陈骐把周彪单独请到后堂,屏退左右,握着周彪的手叹息,假装说:“别人说你杀害庠生,想娶他的妻子,我同情你有学问,而且案子一定,就无法平反,你应当老实说,我才能救你。”
    周彪惊惧地发抖,跪着陈述事情的经过,陈骐纪录他的供词,暗中派人捕捉同谋的人,一次审问就能定案,全郡的人都认为很神奇。
    383、范檟
    【原文】
    范檟为淮安守,时民家子徐柏,及婚而失之,父诉府,檟曰:“临婚当不远游,是为人杀耶?”父曰:“儿有力,人不能杀也。”久之莫决,一夕秉烛坐,有濡衣者,臂系甓,偻而趋,默诧曰:“噫!是柏魂也,而系甓,水死耳!”明日问左右曰:“何池沼最深者,吾欲暂游。”对曰某寺,遂舆以往。指池曰:“徐柏尸在是。”网之不得,将还。忽泡起如沸,复于下获焉,召其父视之,柏也。然莫知谁杀,檟念柏有力,杀柏者当勍。一日忽下令曰:“今乱初已,吾欲简健者为快手。”选竟,视一人反袄,脱而观之,血渍焉,呵曰:“汝何杀人?”曰:“前阵上涴耳。”解其里,血渍霑纩。檟曰:“倭在夏秋,岂须袄,杀徐柏者汝也。”遂具服,云:“以某童子故。”执童子至,曰:“初意汝戏言也,果杀之乎?”一时称为神识。
    【译文】
    范檟任淮安太守时,有一民家子徐柏在成婚前夕失踪,父亲向官府投诉。
    范檟说:“结婚前不应该远游,是被人杀害吗?”
    父亲说:“我儿子力气很大,别人不太可能杀他。”
    这件事经过很久,一直不能决断。
    有一天晚上,范檟独自坐在烛光下,有个身穿湿衣,手系着瓮的人,弯着身子向前走过来,范檟惊异地想道:“啊,是徐柏的鬼魂,是双臂被绑在瓮上丢进水中淹死的。”
    第二天,范檟问左右的人说:“哪一个池塘最深,我想去游览一下。”
    左右的人说是在某座寺庙,于是一起前往。
    范檟指着池塘说:“徐柏的尸体在这里。”于是,找人用网捞,却捞不到;就要回去时,池水忽然起泡,如同水沸一般,于是再捞一次,终于找到尸体。请徐父来看,果然是徐柏,然而还是不知道是谁杀的。
    范檟心想徐柏是有勇力的人,杀害徐柏的人一定是被命令行事的。有一天,范檟忽然下令说:“现在大乱刚刚平定,我想选一些健壮的人来当衙役。”选完以后,看到一个人反穿棉袄,脱下来看,里面都是血迹,范檟大声叱喝说:“你为什杀人?”
    “是以前在战场上沾到的血。”再打开棉里看,血迹已沾到棉絮,范檟说:“倭寇之乱是在夏秋之间,哪里需要穿棉袄,杀徐柏的人就是你!”
    于是认罪,一时大家都赞称范檟见识卓越。
    384、杨评事
    【原文】
    湖州赵三与周生友善,约同往南都贸易,赵妻孙不欲夫行,已闹数日矣。及期黎明,赵先登舟,因太早,假寐舟中,舟子张潮利其金,潜移舟僻所沉赵,而复诈为熟睡,周生至,谓赵未来,候之良久,呼潮往促,潮叩赵门,呼,三娘子。”因问:“三官何久不来?”孙氏惊曰:“彼出门入矣,岂尚未登舟耶?”潮复周,周甚惊异,与孙分路遍寻,三日无踪,周惧累,因具牍呈县。县尹疑孙有他故,害其夫,久之,有杨评事者阅其牍,曰:“叩门便叫三娘子,定知房内无夫也。”以此坐潮罪,潮乃服。
    【译文】 
    湖州有赵三,与周生很友善,约定一同到南都做生意。赵妻孙氏不要丈夫远行,闹了好几天。临行当天清晨,赵三先上船,因为时间还早,在船中小睡。
    船夫张潮贪图他的钱,偷偷将船划到偏避的地方,将赵三丢入水中淹死,再假装睡得很熟。周生到后,看到赵三还没来,等了很久,叫张潮前去催促,张潮敲赵家大门,直呼三娘子,问赵三怎么这么久不来?
    孙氏很惊讶地说:“他已经出门很久了,难道还没有上船吗?”
    张潮回来报告周生,周生也很奇怪,就和孙氏分路寻找,找了三天都没有踪迹,周生怕被连累,于是呈送文书给县府,县尹怀疑孙氏有其他原因而害死丈夫,却苦无证据,拖了很久,无法结案。
    有位杨评事(掌管决断刑狱的官)阅览公文,说道:“敲门就叫三娘子,一定知道她的丈夫不在屋里。”
    因此判断张潮杀人,张潮这才俯首认罪。
    385、杨茂清
    【原文】
    杨茂清升直隶贵池知县。池滨大江,使传往来如织,民好嚣讼,茂清因俗为治,且遇事明决。
    时泾县有王赞者,逋青阳富室周鉴金而欲陷之,预购一丐妇蓄之,鉴至索金,辄杀妇诬鉴,讯者以鉴富为嫌,莫敢为白,御史以事下郡,郡檄清往按,阅其狱词,曰:“知见何不指里邻,而以五十里外麻客乎?赞既被殴晕地,又何能辨麻客姓名,引为之证乎?”又云:“其妻伏赞背护赞,又何能殴及胸胁死乎?”已乃讯证人,稍稍吐实,诘旦至尸所,益审居民,则赞门有沟,沟布椽为桥,阳出妇与鉴争,堕桥而死,赞乃语塞,而鉴得免。
    石埭杨翁生二子,长子之子标,次子死,而妇与仆奸,翁逐之,仆复潜至家,翁不直斥为奸,而比盗扑杀之。时标往青阳为亲故寿,仆家谓标实杀之,而翁则诉己当伏辜。当道不听,竟以坐标,翁屡以诉。清密侦其事,得之。而当道亦以标富,惮于平反。清承檄,则逮青阳与标饮酒者十余人,隔而讯之,如出一口,乃坐翁收赎而贷标。后三年,道经其家,尽室男女,罗拜于道,且携一小儿告曰:“此标出禁所生也,非公则杨氏斩矣。”
    [冯述评]
    又铜陵胡宏绪,韩太守试冠诸生,有一家奴,挈其妻子而逃。宏绪诉媒氏匿之,踪迹所在,相与执缚之。其奴先是病甚,比送狱,当夕身死。其家亟陈于官,而客户江西人,其同籍也,纷至为证。御史按部,诉之,辄以下清,清三讯之,曰:“所谓锁缚者,实以送县,非私家也,况奴先有病乎?”
    遂原胡生,会试且迫,夙夜以狱牒上,胡生遂得不坐。
    是年登贤书,公之辨冤释滞多类此。
    【译文】
    杨茂清升任直隶贵池县知县。贵池滨临大江,使臣往来不绝于途,人民喜好争吵诉讼,杨茂清依习俗管理政事,而且处事明确果决。
    当时泾县有个王赞,欠青阳富翁周鉴金钱,因此想陷害周鉴。他预先买下一个女乞丐养着,周鉴来讨钱时,就杀死女乞丐,然后诬告周鉴把他打昏,杀了女丐。审问的人因为周鉴富有,怕惹嫌疑,不敢为他辩白。御史将此交给郡府处理,郡府下公文请杨茂清前往审判。杨茂清看过诉讼的纪录后,说:“证人为什么不指称凶手是邻里间的人,而要说是五十里外的麻商呢?王赞既然被打晕倒在地上,又怎么能辨别麻商的姓名呢?”又说:“王赞的妻子伏在王赞的背上来保护他,又怎么会被打伤胸部致死呢?”杨茂清就传讯证人,问出一些可疑之处,天亮后到命案现场,又审问当地居民,才知道王赞门前有一条大水沟,铺上椽木做桥,当时王赞先叫女乞丐出来,假装和周鉴争执,因而坠落桥下死亡。王赞没话可说,而周鉴也脱罪。
    石埭有个杨翁生了两个儿子,长子的儿子名标,次子死了,次媳与仆人通奸,杨翁将他们赶出去,而仆人又偷偷跑回家,杨翁不斥责仆人通奸,而以盗贼之名杀了他。当时杨标到青阳为亲戚祝寿,仆人的家人控诉杨标杀人,而杨翁则自首说自己才是罪人。主审官吏不听,竟判定杨标有罪,杨翁屡次申诉,主审官吏却因为杨标富有,而不敢为他平反。杨茂清接到公文后,就派人到青阳,将与杨标一起喝酒的十多人带来,隔离审问,所说的完全相同,于是将杨翁判罪,而释放杨标。杨茂清在外任官三年后,路经杨家,杨氏一家大小,都在路上排列跪拜,而且带着一个幼儿说:“这是杨标被释放以后所生的,如果没有大人相救,杨氏就绝后了。
    [冯评译文]
    铜陵胡宏绪,是韩太守试冠的学生,有一个家奴带着妻子逃走,胡宏绪控诉媒婆藏匿他们,果然查到他们的踪迹,于是捆绑送进官府。家奴先前已患重病,送到监狱后,当天晚上就死了。他的家人一再向官府申诉,而客居胡家的一些江西人,是他的同乡,也都纷纷来作证。御史审查时,就交下来给杨茂清办理,杨茂清再审说:“将家奴捆绑的原因,是要送到县府审讯,并没有用私刑,何况家奴已先得重病啊?”于是判胡生无罪,当时正逢会试日期逼近,杨茂清急速呈上审判的公文,胡生才不必受牵连,而在这一年考中进士,杨茂清辨明冤狱,释放无辜的人,大致如此。
    386、郑洛书
    【原文】
    郑洛书知上海县,尝于履端谒郡,归泊海口。有沉尸,压以石磨,忽见之,叹曰:“此必客死,故莫余告也。”遣人侦之,近村民家有石磨,失其牡;执来,相吻合,一讯即伏。果江西卖卜人,岁晏将归,房主利其财而杀之。
    【译文】
    明朝人郑洛书(莆田人,字启范,号思斋)任上海知县时,曾到履端拜见郡守,回来时船泊于海口。当时有沉尸原被石磨压着,忽然浮出在郑洛书舟前,郑洛书叹息道:“这一定是客死异乡的人,所以无法向我提出控诉。”
    郑洛书派人去侦查,查出近村的民家有一口石磨遗失上半部,拿来互相配合,果然不错。所以一问立即服罪。原来死者是江西的卜卦人,岁末将回家乡时,房主贪图他的财利而杀害他。
    387、许进 姚公 张昺
    【原文】
    单县有田作者,其妇饷之。食毕,死。翁故曰:“妇意也。”陈于官。不胜箠楚,遂诬服。自是天久不雨。许襄毅公时官山东,曰:“狱其有冤乎?”乃亲历其地,出狱囚遍审之。至饷妇,乃曰:“夫妇相守,人之至愿;鸩毒杀人,计之至密者也。焉有自饷于田而鸩之者哉?”遂询其所馈饮食,所经道路,妇曰:“鱼汤米饭,度自荆林,无他异也。”公乃买鱼作饭,投荆花于中,试之狗彘,无不死者。妇冤遂白,即日大雨如注。
    苏人出商于外,其妻蓄鸡数只,以待其归。数年方返,杀鸡食之,夫即死。邻人疑有外奸,首之太守姚公。鞫之,无他故。意其鸡有毒,令人觅老鸡,与当死囚遍食之,果杀二人,狱遂白。盖鸡食蜈蚣百虫,久则蓄毒,故养生家鸡老不食,又夏不食鸡。
    张御史昺,字仲明,慈溪人,成化中,以进士知铅山县。有卖薪者,性嗜鳝。一日自市归,饥甚,妻烹鳝以进,恣啖之,腹痛而死。邻保谓妻毒夫,执送官,拷讯无他据,狱不能具。械系逾年,公始至,阅其牍,疑中鳝毒。召渔者捕鳝得数百斤,悉置水瓮中,有昂头出水二三寸者,数之得七。公异之,召此妇面烹焉,而出死囚与食,才下咽,便称腹痛,俄仆地死。妇冤遂白。
    [冯评]
    陆子远《神政记》载此事,谓公受神教而然,说颇诞。要之凡物之异常者,皆有毒,察狱者自宜留心,何待取决于冥冥哉!
    【译文】
    明朝时单县有农夫在田里耕作,他的妻子送食物给他吃,吃完后就死了。公公说:“是媳妇毒死我儿子的。”于是告到官府,妇人受不了鞭打之苦,只好认罪。之后,很奇怪的,单县竟很久都没下雨。
    许襄毅公(许进,灵宝人,字季升)当时任职山东,他说:“久不下雨,是不是因为有冤狱啊?”于是亲自到单县来,将囚犯一一提出来审问。问到这个案子时,襄毅公说:“夫妇相守,是人生最大的心愿;而用毒杀人,是一种严密的计划,哪有自己送食物去田里毒死人的呢?”
    于是问她送食物所经过的道路,妇人说:“送鱼汤米饭,从荆林通过,没有什么异样。”
    许襄毅公就叫人买鱼作汤,放入荆花,让猪狗来尝试,没有不死的,妇人的冤枉才被洗清,当天就下起倾盆大雨。
    有个苏州人出外经商,他的妻子养了几只鸡等他回来,数年后,苏州人才回家,妻子杀鸡煮给他吃,这苏州人竟立即死亡。邻人怀疑有奸情,向太守陈情。姚公审查之后,猜想是鸡有毒,派人找来老母鸡,煮给临刑的死囚吃,果然毒死两人,冤狱于是洗清,因为鸡吃过蜈蚣等各种毒虫,长久在体内累积毒素。所以豢养牲畜的人家,不吃老鸡,也不在夏天吃鸡,
    明朝御史张昺,字仲明,慈溪人,宪宗成化年间以进士任铅山县知县。有个卖木柴的人,喜爱吃鳝鱼,有一天从市场回来,肚子很饿,妻子于是煮鳝鱼给他吃,大快朵颐之后,却腹痛而死。邻长说是妻子毒死丈夫,将她捉起来送到官府,拷打审问,她都不认罪,讼案一直不能解决,这个妻子因此被监禁了一年多。
    张到任后,阅览公文,怀疑是鳝鱼有毒,请渔夫捕捉数百斤鳝鱼,全部放进水缸中,鳝头昂出水面二三寸的有七条,然后找这个妇人来煮给牢里的死囚吃,才刚下咽就纷纷说肚子痛,不久都倒地死亡,妇人的冤情于是洗清。
    [冯评译文]
    陆子达《神政记》记载这件事,说许襄毅公受神仙指引而如此做,说法甚为怪诞。其实大凡异常的事物都有毒,审察讼案的人自己应当留心,怎可留待深奥的神来决断呢?
    388、袁滋
    【原文】
    李汧公勉镇凤翔,有属邑耕夫得马蹄金一瓮,送于县宰,宰虑公藏之守不严,置于私室。信宿视之,皆土块耳,瓮金出土之际,乡社悉来观验,遽有变更,莫不骇异,以闻于府。宰不能自明,遂以易金诬服。虽词款具存,莫穷隐用之所,以案上闻。汧公览之甚怒。俄有筵宴,语及斯事,咸共惊异,时袁相国滋在幕中,俯首无所答。汧公诘之,袁曰:“某疑此事有枉耳。”汧公曰:“当有所见,非判官莫探情伪。”袁曰:“诺。”俾移狱府中,阅瓮间,得二百五十余块,遂于列肆索金深泻与块相等,始称其半,已及三百斤,询其负担人力,乃二农夫以竹担舁至县,计其金数非二人所担可举,明其在路时金已化为土矣,于是群情大豁,宰获清雪。
    【译文】
    唐朝人李勉(字玄卿)镇守凤翔府时,所辖的城邑中,有一个农夫在耕田时挖到一瓮马蹄形黄金,就送到县府去。知县担心公库的防守不够严密,因而放在自己家里,隔夜打开一看,都是土块。瓮金出土的时候,乡里的人都来观看证实,突然变成土块,大家都惊异得不得了,遂将此事向凤翔府报告。
    知县无法为自己辨白,只有承认将黄金掉包的罪名,虽然供词都有了,却没有办法追究黄金的下落,因而将此案报告李勉。李勉看了以后,非常生气。不久,李勉在宴席上谈到这件事,大家都很惊异。当时的相国袁滋(朗山人,字德深)也在场,低着头不说话。
    李勉问他,为什么不发表意见,袁滋说:“我怀疑这件事是冤枉的。”
    李勉说:“你有特别的见解,此案一定要请你查明真相。”
    袁滋说:“好啊。”
    于是袁滋将此案的资料证物调到凤翔府,观察瓮中共有二百五十多个土块,就在市场店铺间搜集同样体积的金子,但才找足一半多,就已经重达三百斤了,讯问挑担子的人,是两个农夫用竹担抬到县府的,计算金子的全部数量,不是两个人所能抬得动的,表示在路上的时候,金子就已经被换成土块了,至此案情大白,知县获判无罪,洗清冤枉。
    389、李德裕
    【原文】
    李德裕镇浙右。甘露寺僧诉交代常住什物,被前主事僧耗用常住金若干两,引证前数辈,皆有递相交领文籍分明,众词指以新得替人隐而用之,且云:“初上之时,交领分两既明,及交割之日,不见其金。”鞫成具狱,伏罪昭然。未穷破用之所,公疑其未尽,微以意揣之,僧乃诉冤曰:“积年以来,空交分两文书,其实无金矣,众乃以孤立,欲乘此挤之。”公曰:“此不难知也。”乃召兜子数乘,命关连僧人对事,遣人兜子中,门皆向壁,不令相见;命取黄泥各模交付下次金样以凭证据,僧既不知形状,竟模不成,前数辈皆伏罪。
    【译文】
    唐朝人李德裕镇守浙东时,甘露寺的僧侣控告在移交寺院杂物时,被前任住持耗费常住金若干两,引证前几任住持都有互相移交,记载得很清楚,众僧也指证前任住持私下挪用常住金,而且说初上任时,移交的银两数目很清楚,到交出来时银两却不见了。
    审判结束后,罪证照然,但没有追究银两用到哪里。
    李德裕怀疑案子没有审问清楚,于是隐约地对僧人稍加诱导,僧侣于是说出他的冤情道:“多少年来,都是只移交记录银两的文书,其实早就没有银两了,众僧因为我孤立,想乘此机会排挤我。”
    李德裕说:“这种事不难查清楚。”
    就找了数顶轿子,命令相关的僧侣都进入轿中,轿门对着墙壁,彼此看不见,再命令人取各种形状的黄泥来,让每个僧侣分别捏出交付给下任的黄金模式,做为证据,僧侣既不知道形状,当然捏不出来,前数任住持僧侣才伏首认罪。
    390、程颢
    【原文】
    程颢为户县主簿,民有借其兄宅以居者,发地中藏钱,兄之子诉曰:“父所藏也。”令曰:“此无证佐,何以决之?”颢曰:“此易辩尔。”问兄之子曰:“汝父藏钱几何时矣?”曰:“四十年矣。”“彼借宅居几何时矣?”曰:“二十年矣。”即遣吏取钱十千视之,谓借宅者曰:“今官所铸钱,不五六年即遍天下,此钱皆尔未藏前数十年所铸,何也?”其人遂服。
    【译文】
    宋朝人程颢任户县主簿时,有个百姓借用哥哥的宅第居住,挖掘贮藏在地下的钱。哥哥的儿子便控告说:“那是家父所贮藏的。”
    县令说:“这件事没有证据,怎么判决呢?”
    程颢说:“这很容易辨别。”
    就问哥哥的儿子说:“你父亲钱藏多久了?”
    “四十年。”
    程颢问:“他借宅第居住有多久了?”
    “二十年了。”
    程颢立即派遣吏役去拿一万块钱来看,然后对借住的人说:“现在官府所铸的钱,不到五、六年就可以流行天下,这些钱都是在你未贮藏前几十年所铸造的,为什么说是你的呢?”
    这个人于是服罪。
    391、李若谷
    【原文】
    李若谷守并州,民有讼叔不认其为侄者,欲擅其财,累鞫不实。李令民还家殴其叔,叔果讼侄殴逆,因而正其罪,分其财。
    【译文】
    宋朝人李若谷(丰人,字子渊,守并州时,有百姓控告叔叔不认他为侄子,想霸占家财,屡次审查不出事实。李若谷于是命令此人回家殴打他的叔叔,叔叔果然来告侄子叛逆,殴打叔父,因而确定叔侄关系,由于叔叔确实有侵占意图,于是分了家财。
    392、吕陶
    【原文】
    吕陶为铜梁令,邑民庞氏者,姊妹三人共隐幼弟田。弟壮,讼之官,不得直,贫甚,至为人佣奴。陶至,一讯而三人皆服罪吐田,弟泣拜,愿以田之半作佛事为报。陶晓之曰:“三姊皆汝同气,方汝幼时,非若为汝主,不几为他人鱼肉乎?与其捐米供佛,孰若分遗三姊?”弟泣拜听命。
    [冯评]
    分遗而姊弟之好不伤,可谓善于敦睦。若出自官断,便不妙矣!
    【译文】
    宋朝人吕陶(成都人,字元钧,号净德)任铜梁县令时,城中有庞氏三姊妹,共同吞没幼弟的田地。弟弟长大以后,向官府控诉,但都败诉,因而生活非常贫困,沦落为佣奴。
    吕陶到任后一审问,三个人都服罪且交出田地,弟弟感动得哭泣跪拜,愿意卖出一半田地作佛事来报答。
    吕陶告诉他说:“三个姊姊都是你的同胞,在你幼小时,如果不是她们为你做主,难道你不会被他人欺凌吗?与其捐一半田产作佛事,还不如分给三位姊姊。”
    弟弟诚服听命。
    [冯评译文]
    分送田产而不伤姊弟之间的和睦,可说是善于敦亲,如果依法令来决断就不妙了。
    393、裴子云 赵和
    【原文】
    新乡县人王敬戍边,留牛字牛六头于舅李进处,养五年,产犊三十头。敬自戍所还,索牛。进云“两头已死”,只还四头老牛,余不肯还。敬忿之,投县陈牒,县令裴子云令送敬付狱,叫追盗牛贼李进,进惶怖至县,叱之曰:“贼引汝同盗牛三十头,藏于汝家!”唤贼共对,乃以布衫笼敬头,立南墙之下。进急,乃吐款云:“三十头牛总是外甥牛字牛所生,实非盗得。”云遣去布衫,进见,曰:“此外甥也。”云曰:“若是,即还他牛。”但念五年养牛辛苦,令以数头谢之。一县称快。一作武阳令张允齐事。
    咸通初,楚州淮阴县东邻之民,以庄券质于西邻,贷得千缗,约来年加子钱赎取。及期,先纳八百缗,约明日偿足方取券,两姓素通家,且止隔信宿,谓必无他,因不征纳缗之籍。明日,赍余镪至,西邻讳不认,诉于县,县以无证,不直之;复诉于州,亦然。东邻不胜其愤,闻天水赵和令江阴,片言折狱,乃越江而南诉焉,赵宰以县官卑,且非境内,固却之,东邻称冤不已,赵曰:“且止吾舍。”思之经宿,曰:“得之矣。”召捕贼之干者数辈,赍牒至淮壖口,言“获得截江大盗,供称有同恶某,请械送来。”唐法,唯持刀截江,邻州不得庇护。果擒西邻人至,然自恃农家,实无他迹,应对颇不惧。赵胁以严刑,囚始泣叩不已。赵乃曰:“所盗幸多金宝锦彩,非农家物,汝宜籍舍中所有辩之。”囚意稍解,且不虞东邻之越讼,遂详开钱谷金帛之数,并疏所自来,而东邻赎契八百缗在焉。赵阅之,笑曰:“若果非江寇,何为讳东邻八百缗。”遂出诉邻面质,于是惭惧服罪,押回本土,令吐契而后罚之。
    【译文】
    唐朝时新乡人王敬被派戍守边境,留下六头母牛在舅舅李进家,养了五年后,生下三十头小牛。王敬从边境回来,想讨回牛只,李进说死了两头母牛,只还他四头老母牛,其余不肯归还。
    王敬很生气,到县府投诉,县令裴子云以偷牛的罪名命人将王敬监禁,然后派人去追捕李进,李进很惶恐地来到县府,裴子云责骂李进说:“偷牛贼说同你偷三十头牛,藏在你家。”叫贼来对质,用布衫笼罩在王敬头上,站在南墙下,李进急得吐露道:“三十头牛都是外甥的母牛生的,实在不是偷来的。”
    裴子云叫人拿走王敬头上的布衫,李进见了说:“他是我的外甥。”
    裴子云说:“这样就立即还他牛只。”但念在李进养牛五年的辛苦,命令王敬用数头牛作答谢。
    全县的人都叫好。一说是武阳令张允济事。
    唐懿宗咸通年间,楚州淮阴县东邻的百姓以田契向西邻借贷一千缗线,约定第二年加利息赎回。到期后他先还八百缗,约定次日还足后拿回田契,两姓一向是世交,而且只隔一夜,认为一定没有问题,因而没有写契据。
    第二天,剩余的钱送到后,西邻人却不认帐。
    于是东邻人就向县府提出控诉,县府认为没有证据,判东邻人败诉,东邻人又向州府控诉,也得到同样的结果。
    东邻人非常愤怒,听说天水人赵和任江阴县令,只要一句证词就能决断讼案,于是渡江向南控诉。赵和认为县令官位低,而且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地区,一再推辞,东邻人不停地喊冤,赵和只好说:“你暂且留在舍下。”
    赵和想了一整夜,才想出办法来,于是招来几名捕盗的能手,送公文到淮壖口,说是捉到江洋大盗,供出有同伙某某,请求加铐锁送来。唐朝法律规定,持刀阻江的恶徒,邻州不能庇护。果然把西邻人捕到,然而西邻人仗着是农家,又没有参与其事,应对时有恃无恐,
    赵和威胁说要动用严刑,西邻人才不停地叩头哭泣。赵和说:“你所盗取的幸好都是些金银宝物丝锦之类的物品,不是农家的产物,你将家中所藏的财物拿出来辨认。”
    西邻人便放心了,根本没想到东邻人会越境诉讼,于是详细开列钱谷金帛的数目,并注明从哪里得来,而东邻人赎田契的八百缗也写在里面。赵和看了以后笑着说:“你果然不是阻江大盗,但为什么吞没东邻人的八百缗呢?”
    把东邻人传出来对质,于是西邻人惶恐地认罪,押回淮阴,命令他拿出田契然后处罚他。
    394、何武 张咏
    【原文】
    汉沛郡有富翁,家资二十余万,子才年三岁,失其母。有女适人,甚不贤,翁病困,为遗书,悉以财属女,但遗一剑,云:“儿年十五,以付还之。”其后又不与剑,儿诣郡陈诉,太守何武录女及婿,省其手书,顾谓掾吏曰:“此人因女性强梁,婿复贪鄙,畏残害其儿。又计小儿得此财不能全护,故且与女,实守之耳,夫剑者,所以决断;限年十五者,度其子智力足以自居,又度此女必复不还其剑,当关州县,得见申转展。——其思虑深远如是哉!”悉夺取财与儿。曰:“敝女恶婿,温饱十年,亦已幸矣。”论者大服。
    张咏知杭州,杭有富民,病将死,其子三岁,富民命其婿主家赀,而遗以书曰:“他日分财,以十之三与子,而七与婿。”其后子讼之官,婿持父书诣府,咏阅之,以酒酬地曰:“汝之妇翁,智人也。时子幼,故以子属汝,不然,子死汝手矣。”乃命三分其财与婿,而子与七。
    【译文】
    汉朝沛郡有个富翁,家产二十多万,儿子才三岁,就失去母亲。富翁有个大女儿已经嫁人,极不贤淑。富翁病重时,写遗书将财产全部给女儿,只留一把剑,说“儿子十五岁以后交给他”。时候到了,女儿又不把剑给儿子。儿子到郡府控诉,太守何武(郫人,字君公)审问富翁的儿女、女婿,又看过遗书,对属官说:“富翁因为女儿个性残暴,女婿又卑鄙贪心,怕他的儿子受到残害,又考虑到儿子得到财产后不安全,所以只是暂且给女儿保管罢了;至于剑,是决断的意思;约定十五岁,是考虑到他儿子的智力已经可以自己生活了,又想到女儿一定不还剑,寄望当时州县官吏能为他儿子伸张正义,他的思虑实在很深远啊!”何武将全部家产取回,归还富翁的儿子说:“你父有恶劣的女儿和女婿,你能温饱十二年,已经很幸运了。”谈论的人都非常佩服。
    张咏任杭州太守时,杭州有个富翁病重将死,儿子才三岁,富翁命令他的女婿主管家产,而且遗书说:“将来分财产,十分之三给儿子,十分之七给女婿。”
    后来儿子向官府控诉,女婿拿着岳父的遗书给官府看。张咏看过之后,用酒洒在地上,对已死的富翁表示敬意,说:“你的岳父是聪明人,当时儿子年幼,所以把儿子交付给你,不然他的儿子就死在你的手上了。”
    于是命令十分之三财产给女婿,而十分之七给儿子。
    395、某巡官
    【原文】
    有富民张老者,妻生一女,无子,赘某甲于家。久之,妾生子,名一飞,育四岁而张老卒,张病时谓婿曰:“妾子不足任,吾财当畀汝夫妇,尔但养彼母子,不死沟壑,即汝阴德矣。”于是出券书云:“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婿乃据有张业不疑。后妾子壮,告官求分,婿以券呈官,遂置不问。他日奉使者至,妾子复诉,婿仍前赴证,奉使者乃更其句读曰:“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曰:“尔父翁明谓‘吾婿外人’,尔尚敢有其业耶?诡书‘飞’作‘非’者,虑彼幼为尔害耳。”于是断给妾子,人称快焉。
    【译文】 
    有个张老富翁,妻子生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招赘某甲入家门。后来,张老富翁的姨太太生一个儿子,名一飞。一飞四岁时,张老去世,张老生病时,曾对女婿说:“姨太太生的儿子不够资格继承我的家产,应该给你们夫妇,你只要养他们母子,不使他们流离失所,就是你的阴德了。”于是拿出契券写上:“张一非吾子也(张一不是我儿子),家财尽与吾婿(家财都给我的女婿),外人不得争夺。”女婿毫不怀疑地拥有张家的产业。
    后来张一飞长大了,向官府控告要求分家产,女婿以契券为证,官府因而不管。后来奉命出巡的官吏来到,张一飞又去控告,女婿还是拿着契券应讯。
    这位官吏就更改断句的读法说:“张一非,吾子也,家财尽与,吾婿外人,不得争夺。”
    又说:“你岳父明明说你是外人,你还敢拥有他的产业吗?将飞写作非,是怕他儿子幼小会被你伤害而已。”
    于是判断将产业给姨太太的儿子,众人都叫好。
    396、张齐贤
    【原文】
    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相讼。齐贤曰:“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自治之。”齐贤坐相府,召讼者问曰:“汝非以彼分财多,汝分少乎?”曰:“然。”具款,乃召两吏,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货财无得动,分书则交易,明日奏闻,上曰:“朕固知非君不能定也。”
    【译文】
    宋朝时,王室外戚所住的邻里中,有人认为财产没有平均分配,因而互相控告。
    张齐贤(冤句人,字师亮)对皇帝说:“这不是御史台所能判决的,请让微臣亲自去处理。”
    张齐贤对互相控告的人问道:“你不是认为他分的财产多,你分的少吗?”
    “是的。”两造都如此回答。
    张齐贤便让他们详列财物条目,再找两名役使,命令甲家的财物搬入乙的房舍,乙家的搬入甲的房舍,所有的财物都不能动,分配财物的文件也交换,第二天就向皇帝奏报,皇帝说:“朕就知道没有你不能决断的。”
    397、王罕
    【原文】
    罕知潭州,州有妇病狂,数诣守诉事,出语无章,却之则悖骂,前守屡叱逐。罕至,独引令前,委曲问之,良久,语渐有次第,盖本为人妻,无子,夫死妾有子,遂逐而据其赀,以屡诉不得直,愤恚发狂也,罕为治妾,而反其赀,妇寻愈。罕,王珪季父。
    【译文】
    宋朝人王罕(华阳人,字师言)任职澶州时,州中有一个疯妇,屡次去找太守哭诉,胡言乱语,赶她走就会骂人,前任太守一再叱喝驱逐她。
    王罕到任后,独自叫她到面前来,婉转地问她,很久之后,她说话才逐渐正常。原来是因为她为人妻子,没有生育,丈夫死后,姨太太有儿子,就把她赶走,霸占家产。因为屡次控诉都被判败诉,所以愤怒发狂。王罕为她审判姨太太而取回家产,不久,妇人就痊愈了。
    王罕,是王珪的叔父。
    398、韩亿
    【原文】
    韩亿知洋州,大狡李甲以财豪于乡里。兄死,诬其兄子为他姓,赂里妪之貌类者,使认为己子,又醉其嫂而嫁之,尽夺其赀。嫂、侄诉于州,积十余年,竟未有白其冤者。公至,又出诉。公取前后案牍视之,皆未尝引乳医为验。一日,尽召其党至庭下,出乳医示之,众皆服罪,子母复归如初。
    【译文】
    宋朝人韩亿(雍丘人,字宗魏)任洋州太守时,大狡有个李甲以财富傲视乡里。哥哥死后,诬陷哥哥的儿子是别人的,收买乡里中容貌与嫂嫂相似的女子来认侄儿为儿子,又灌醉嫂嫂后将她改嫁,把家产全部侵占。
    嫂嫂与侄儿到州府控告,拖延了十多年,竟然没有官员洗清他们的冤情。
    韩亿到任后,他们又出来控诉。韩亿取历来的案情纪录观览,发现都没有官员请接生婆来作证。有一天,韩亿将这群人全部请到堂下,叫接生婆出来作证,众人才都认罪。母子终于能够回家团聚。
    399、于文傅
    【原文】
    于文傅迁乌程县尹,有富民张某之妻王无子。张纳一妾于外,生子未日卒。王诱妾以儿来,寻逐妾,杀儿焚之。文傅闻而发其事,得死儿余骨,王厚赂妾之父母,买邻家儿为妾所生儿初不死,文傅令妾抱儿乳之,儿啼不受,妾之父母吐实,乃呼邻妇至,儿见之,跃入其怀,乳之即饮,王遂伏辜。
    【译文】
    于文傅调任乌程县县尹,有富翁张某的妻子王氏没有儿子,张某在外娶了一个姨太太,生个儿子尚未满周岁,王氏诱骗姨太太带儿子过来,不久又赶走姨太太,杀儿焚尸。
    于文傅听了,将事情揭发出来,并找到小孩的尸骨。王氏去贿赂姨太太的父母,买邻家的小孩假装是姨太太所生的,说小孩没死。于文傅命令姨太太抱着小孩喂乳,小孩啼哭不肯吃。姨太太的父母才说实话,又把邻家妇女请来,小孩看了,高兴地投入她的怀里,一喂乳就吃。王氏才认罪。
    400、程颢
    【原文】
    有富民张氏子,其父死,有老父曰:“我,汝父也,来就汝居。”张惊疑,请辩于县,程颢诘之。老父探怀取策以进,记曰:“某年某月日某人抱子于三翁家。”颢问张及其父年几何,谓老父曰:“是子之生,其父年才四十,已谓之三翁乎?”老父惊服。
    【译文】
    有个张姓富翁的儿子,父亲早死。有一天,忽然有个老先生说:“我是你的父亲,来和你一起住。”张某很惊奇怀疑,请求县官为他辨别。
    程颢问老先生,老先生从怀里取出一份文书给县官,文书上记着:“某年某月某日,某人抱儿子给三翁。”
    程颢问张某跟他父亲的年纪,接着对老先生说:“这个孩子出生时,他父亲才四十岁,已经称呼三翁了吗?”
    老先生惊惧认罪。
    401、黄霸 李崇
    【原文】
    颍川有富室,兄弟同居,妇皆怀妊。长妇胎伤,弟妇生男,长妇遂盗取之。争讼三年,州郡不能决。丞相黄霸令走卒抱儿,去两妇各十步,叱令自取,长妇抱持甚急,儿大啼叫-弟妇恐致伤,因而放与,而心甚怀怆,霸曰:“此弟子。”责问乃伏。
    [冯述评]
    陈祥断惠州争子事类此。
    祥知惠州,郡民有二女嫁为比邻者,姊素不孕,一日妹生子,而姊之妾适同时产女,诡言产子,夜烧妹傍舍,乘乱窃其儿以归。妹觉之,往索,弗予,讼于府。
    无证,祥佯自语:“必杀此儿事即了耳。”乃置瓮水堂下,引二妇出曰:“吾为汝溺此儿以解汝纷。”密谕一卒谨视儿,而叱左右诈为投儿状,亟逐二妇使出,其妹失声争救不可得,颠仆堂下,而姊竟去不顾。祥即断儿归妹而杖姊、妾,一郡称神。
    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
    李崇令二父与儿分禁三处,故久不问,忽一日,密遣人分告二父曰:“君儿昨不幸遇疾暴死。苟泰闻即号啕,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奉伯诈状,奉伯款引云:“先亡一子,姑妄认之。”
    【译文】
    汉朝时颍川有个富有的家庭,兄弟住在一起,两人的妻子同时怀孕;之后长嫂流产,弟妇生男孩,长嫂便把男孩偷走。诉讼了三年,州郡都不能决断。
    丞相黄霸(阳夏人,字次公)命令小卒抱着小孩,离两名妇女各十步,命令她们自己来取,长嫂抢得很急,小孩大声哭叫,弟妇唯恐伤了孩子,只好放手,但是心里很悲伤。
    黄霸说:“这是弟弟的儿子。”加以追问,长嫂才认罪。
    [冯评译文]
    陈祥判断惠州争孩子的事与此类似。
    陈祥任职惠州时,郡民有两个女儿嫁给相邻的两家,姊姊一直不孕,一天,妹妹生儿子,而姊姊家的姨太太正好同时生产,姊姊于是假装也生孩子,半夜时放火烧妹妹的房子,乘乱时偷走妹妹的儿子。妹妹发觉后来讨,姊姊不给,向州府控告却没有证据。
    陈祥故意自言自语道:“一定要杀死这个孩子,事情才能了结。”就在堂下放置一瓮水,带出两个妇人说:“我为你们溺毙这个孩子,以排解纠纷。”暗地告诉一个小卒谨慎看着孩子,而命令左右的人作出投孩子入水的样子,立即将两名妇人放开,妹妹痛哭失声,急着救孩子,救不到而倒在堂下;姊姊竟然不管。陈祥即刻断定孩子归妹妹,而杖打姊姊,全郡的人都心服。
    寿春县人苟泰有个孩子三岁,遇盗贼遗失,好几年都没找到,后来在同县赵奉伯家发现了,苟泰于是向县府控告,两人都说那孩子是自己的儿子,并有邻居作证,郡县都不能决断。李崇命令两个父亲与儿子分别拘禁在三个地方,故意很久都不闻不问,忽然有一天,秘密派人分别告诉两个父亲说:“你的儿子昨天不幸生病去世。”
    苟泰听了,伤心得又哭又跳,奉伯却只是感叹而已。
    李崇观察清楚,就把孩子还给苟泰,又质问奉伯为什么诈领别人的孩子,奉伯说:“我的孩子刚好在那时死去,所以随便认一个。”
    402、宣彦昭 范邰
    【原文】
    宣彦昭仕元,为平阳州判官,天大雨,民与军争簦,各认己物。彦昭裂而为二,并驱出,卒踵其后。军忿噪不已,民曰:“汝自失簦,于我何与?”卒以闻,彦昭杖民,令买簦偿军。 
    范邰为浚仪令,二人挟绢于市互争,令断之,各分一半去,后遣人密察之,有一喜一愠之色,于是擒喜者。
    [冯述评]
    李惠断燕巢事,即此一理所推也。
    魏雍州厅事有燕争巢,斗已累日。刺史李惠令人掩护,试命纪纲断之,并辞。惠乃使卒以弱竹弹两燕,既而一去一留。惠笑谓属吏曰:“此留者,自计为巢功重;彼去者,既经楚痛,理无固心。”群下服其深察。
    【译文】
    宣彦昭在元朝时担任平阳州判官(节度使、观察使的僚属)。有一天下大雨,百姓与士卒争伞用,各自认为是自己的,宣彦昭将伞分裂为二,并赶二人出门,派士兵跟随在后面,只见那个士卒气愤得不得了,而百姓却说:“你自己失去伞,与我何干?”跟随的士兵把这个情况告诉宣彦昭,宣彦昭用杖刑处罚百姓,并命令他买伞还士卒。
    范邰任浚仪令时,有两个人在市场上抢夺一匹绢,范邰命令将绢裁断,每人各取一半后离去,派人暗中观察,有一个很高兴,一个很生气,于是逮捕高兴的那个人。
    [冯评译文]
    李惠(后魏人)判断燕子争巢的事,就是这个道理的推广。
    雍州官衙屋檐下,有燕子争巢争了好几天,刺史李惠派人将燕巢小心地取下来,派人用细竹子弹两只燕子,后来一只飞走,一只留着,李惠笑着对属下说:“留着的燕子自认为筑巢功夫大,飞走的燕子经过痛苦之后,就失去了坚持的心意。”属下都佩服他观察的深刻。
    403、安重荣 韩彦古
    【原文】
    安重荣虽武人而习吏事。初为成德节度,有夫妇讼其子不孝者。重荣拔剑,授其父使自杀之。其父泣不忍,其母从旁诟夫面,夺剑而逐其子,问之,乃继母也。重荣为叱其母出,而从后射杀之。
    韩彦古[字子师,延安人,蕲王世忠之子。]知平江府,有士族之母,讼其夫前妻子者,以衣寇扶掖而来,乃其嫡子也。彦古曰:“事体颇重,当略惩戒之。”母曰:“业已论诉,愿明公据法加罪。”彦古曰:“若然,必送狱而后明,汝年老,必不能理对,姑留扶掖之子,就狱与证,徐议所决。”母良久云:“乞文状归家,俟其不悛,即再告理。”由是不敢复至。
    【译文】
    后晋时安重荣虽然是武人,但熟习文治的事,曾经任成德节度使。有一对夫妇控告自己的儿子不孝,安重荣拔剑交给父亲,叫他杀自己儿子,父亲哭着不忍心下手,而母亲却在旁边责骂丈夫,并且抢下剑来追赶儿子。问明原因,乃是继母,安重荣因而勒令母亲出去,而从后面杀了她。
    宋朝人韩彦古(字子师,名将韩世忠之子)出知平江府时,有一位士族的母亲前来控告她丈夫前妻的儿子,当时有一位士绅搀扶着她,原来是她的亲生子。韩彦古道:“这件官司兹事体大,本官认为将令郎略加惩戒就好了。”妇人道:“民妇已经告到官府了,但愿大人依法论罪。”韩彦古道:“若是如此,就必须进行一段漫长且繁复的审讯过程,你年纪已老,有可能就所有细节一一分辩吗?我看暂且将你的亲生儿子关入狱中慢慢查证,再考虑如何处置比较好。”妇人想了良久,说:“民妇请求将诉状暂且撤回,他如果仍不悔改,便可告请乡里公断。”于是,那名妇人再也不敢前来告状了。
    404、孙宝
    【原文】
    孙宝为京兆尹,有卖馓者,今之饼也,于都市与一村民相逢,击落皆碎,村民认赔五十枚,卖者坚称三百枚,无以证明,公令别买一枚称之,乃都秤碎者,细拆分两,卖者乃服。
    【译文】
    孙宝任京兆尹时,有个卖圆饼的,在城里和一个村民相撞,圆饼掉落地上,全都碎了,村民认赔五十个,卖饼的却坚持说有三百个,无法证明。孙宝于是命人另外买一个来称一称,再将破碎的饼聚集在一起称,仔细折算重量,卖饼的才认错。
    405、李惠 游显沿
    【原文】
    魏李惠为雍州刺史,有负薪、负盐者同弛担憩树阴。将行,争一羊皮,各言藉背之物,惠曰:“此甚易辨。”乃令置羊皮于席上,以杖击之,盐屑出焉,负薪者乃服罪。
    江浙省游平章显氵公,为政清明,有城中银店失一蒲团,后于邻家认得,邻不服,争詈不置,游行马至,问其故,叹曰:“一蒲团直几何,失两家之好,杖蒲团七十,弃之可也。”及杖,得银星,遂罪其邻。
    【译文】
    后魏人李惠任雍州刺史时,有挑木柴与挑盐的两人,同时放下担子在树荫下休息。将上路时,却争夺一件羊皮,各说是自己靠背的垫子。李惠说:“这很容易分辨。”于是命令将羊皮放置座垫上,用木杖拍击,掉落出来的都是盐屑,挑木柴的人才认罪。
    江淮省游显沿为政清明,城里有间银店遗失一个蒲团,后来在邻居家认出来,但邻居不服,双方互相责骂,无法处理。
    游显沿骑马经过此地,问是何故,叹息道:“一个蒲团值多少钱,而伤了两家的和气,杖打蒲团七十下,把它丢弃就可以了。”于是打出一些细碎的银屑,因而判邻居有罪。
    406、傅琰
    【原文】
    傅琰仕齐为山阴令,有卖针、卖糖二老姥共争团丝,诣琰。琰取其丝鞭之,密视有铁屑,乃罚卖糖者。
    又二野父争鸡,琰各问何以食鸡,一云粟,一云豆,乃破鸡得粟,罪言豆者。
    [冯述评]
    《南史》云,世传诸傅有《理县谱》,子孙相传,不以示人。琰子刿尝代刘玄明为山阴令,玄明亦夙称能吏,政为天下第一。刿请教,玄明曰:“吾有奇术,卿家谱所不载。”问:“何术?”答曰:“日食一升饭而莫饮酒,此第一义也!”刿子岐为如新令,世为循吏》。
    【译文】
    傅琰(南齐人,字季珪)任山阴县令,有卖铁和卖糖的两个老妪争一团丝,一起来见傅琰。傅琰把丝拿来鞭打,细看有铁屑,就处罚卖糖的。
    又有两个乡下老翁争鸡,傅琰问他们各用什么喂鸡,一个说是粟,一个说是豆。于是杀鸡,在鸡腹中取出粟,而判说喂豆的人有罪。
    [冯评译文]
    《南史》记载,世代相传傅氏有《理县谱》,子孙相传,不对外人公开。傅琰的儿子傅刿(梁人)曾取代刘玄明为山阴令,刘玄明一向被称赞为贤能的官吏,政绩天下第一,傅刿去请教刘玄明,他说:“我有奇妙的方法,是你们家谱所没有记载的。”问他是什么方法,他说:“每天吃一升饭而不喝酒,这是第一要义。”
    傅刿的儿子傅歧(字景平)当如新县令,世代都是奉法循理的官吏》
    407、孙亮
    【原文】
    亮出西苑,方食生梅,使黄门至中藏取蜜渍梅,蜜中有鼠矢。亮问主藏吏曰:“黄门从汝求蜜耶?”曰:“向求之,实不敢与。”黄门不服,左右请付狱推,亮曰:“此易知耳。”令破鼠矢,里燥,亮曰:“若久在蜜中,当湿透;今里燥,必黄门所为!”于是黄门首服。
    【译文】 
    东吴主孙亮走出西苑,正在吃生梅,遣宦官到宫内的仓库去取蜜浸渍生梅。取来的蜜中有老鼠屎,孙亮便问管仓库的官吏说:“宦官从你这儿拿蜜吗?”
    回答说:“他刚刚来求蜜,实在不敢给。”
    宦官不服,左右的人请求交监狱官判断,孙亮说:“这很容易弄清楚。”
    就命人剖开老鼠屎,发现里面是干燥的。
    孙亮说:“老鼠屎如果在蜜中很久了,发现里面一定潜透;现在里面还是干的,一定是宦官后来加入的。”
    宦官于是服罪,
    408、乐蔼
    【原文】
    梁时长沙宣武王将葬,东府忽于库失油络,欲推主者。御史中丞乐蔼曰:“昔晋武库火,张华以为积油幕万匹,必燃;今库若有灰,非吏罪也。”既而检之,果有积灰,时称其博物弘恕。
    【译文】
    五代梁时,长沙宣武王即将安葬,尚书府仓库中忽然遗失了油络(车上所垂的丝绳),想追究管理仓库的官员的过失。
    御史中丞乐蔼(字蔚远)说:“从前晋武帝时,仓库大火,张华认为是堆积涂油的帐幕一万匹所造成的。现在仓库中如果有灰,就不是仓库官吏的罪过了。”
    接着派人去检查仓库,果然有积灰,当时的人都称赞他见识广博,心地宽弘。
    409、李耆寿
    【原文】
    李南公为河北提刑,有班行犯罪下狱,案之不服,闭口不食者百余日,狱吏不敢拷讯。南公曰:“吾能立使之食。”引出问曰:“吾以一物塞汝鼻,汝能终不食乎。”其人惧,即食,因具服罪。盖彼善服气,以物塞鼻则气结,故惧。此亦博物之效也。
    【译文】
    宋朝人李南公(李耆寿,江陵人)任河北提刑(提点刑狱的官员)时,有个同等级的官吏犯罪下狱,怎么审问他都不肯认罪,一百多天都闭口不吃,监狱官不敢拷问他。
    李南公说:“我能够立即使他吃饭。”
    命人带他出来问道:“我用一样东西塞住你的鼻子,你能一直不吃饭吗?”
    那个人一听怕了,立即吃饭,因而详细地供出罪证。
    原来此人精于道家的吐纳术,一用东西塞住他的鼻子,就气结了,所以害怕。这也是见识广博的效果。
    410、韩绍宗
    【原文】
    樊举人者,寿宁侯门下客也。侯贵震天下,樊负势结勋戚贵臣,一切奏状皆出其手,然驾空无事实,为怨家所发,事下刑部。部郎中韩绍宗具知其实,乃摄樊举人。时樊匿寿宁侯所甚深,乃百计出之。下狱数日,韩一旦出门,见地上一卷书,取视,则备书樊举人罪状,宜必置之死,不死不可。韩笑曰:“此樊举人所自为书也!”诘之果服。同僚问樊:“何以自为此?”对曰:“韩公者,非可摇动以势,蕲生则必死;今言死者,左计也。”韩曰:“不然,若罪原不至死。”于是发戍辽。
    【译文】
    明朝时,樊举人是寿宁侯的门下客。寿宁侯地位显贵,震惊天下,樊举人因此仗势结交功勋权贵。寿宁侯的一切奏状,都出自他手笔,但所写的奏状常常是无中生有的事,于是被仇家揭发出来。这件案子交给刑部办理,刑部郎中韩绍宗对这件事非常了解,就派人捉拿樊举人。当时樊举人躲藏在寿宁侯府中,防备非常严密,韩绍宗想尽各种方法,终于把他引诱出来。
    樊举人关进监狱几天后,有一天早晨,韩绍宗出门,看见地上有一卷书,取来一看,书中详细地记述樊举人的罪状,且说应该要处死,不处死不行。韩绍宗笑着说:“这是樊举人自己写的。”
    一问果然承认。
    同僚问樊举人为什么要写自己的罪状。
    樊举人说:“韩公的为人是没有办法用威势去强迫的,希望生存反而会被处死,这是必死的人所想出来扭转情势的计策。”
    韩绍宗说:“不对,你的罪还不到死的地步。”
    于是发配到边境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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