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册:陆铭恩《释客问》
    释客问
    泰西圣奥思定会士陆铭恩撰
    释客问 目录
    释客问目录 533
    释客问叙 538
    释客问上卷 539
    第一节 天主创造主宰 539
    第二节 天主即上帝 541
    第三节 天地非由道生 541
    第四节 太极非造物者 543
    第五节 天非理 543
    第六节 天地非由气生 544
    第七节 天地实为物 545
    第八节 盘古非造物者 545
    第九节 事天主非僭分 545
    第十节 事天主乃人本分 546
    第十一节 天主生人 546
    第十二节 人有灵魂 547
    第十三节 应究生死之理 547
    第十四节 天主赋人灵性 548
    第十五节 人之寿夭与天主无私 548
    第十六节 贫富贵贱乃造物次序 549
    第十七节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550
    第十八节 佛非造物者 550
    第十九节 轮回托生不合正理 553
    第二十节 拜纸相非拜天主 555
    第二十一节 不当拜佛、菩萨、义士之相 556
    第二十二节 不当敬鬼神 556
    第二十三节 占卦不合正理 557
    第二十四节 算命系虚浮伪说 559
    第二十五节 烧纸钱不合正理 559
    第二十六节 时日无吉凶 560
    第二十七节 不可妄信风水 560
    第二十八节 堪舆不合正理 561
    第二十九节 娶妾不合正理 561
    第三十节 一夫一妻是正道 561
    第三十一节 男女有别之理 562
    第三十二节 庶子不合天主圣意 562
    第三十三节 模质为天主造物之理 563
    第三十四节 拜北斗不能延命 563
    第三十五节 天之形体 564
    第三十六节 地之形体 564
    第三十七节 日月之形体与日月之蚀 564
    第三十八节 辟羿妻奔月之妄 565
    第三十九节 辟月中丹桂之妄 565
    第四十节 辟嫦娥、丹桂、雷神之说 565
    第四十一节 (阙节) 566
    第四十二节 风、云、雷、雨、流星之理 566
    第四十三节 雷霆击人 566
    第四十四节 四行之理 567
    第四十五节 儒者亦当进教 567
    第四十六节 行善为有所为而为 568
    第四十七节 睡梦之理 570
    第四十七节 天主在天之外 570
    第四十九节 用夷变夏之理 570
    第五十节 天主教之书无文气辩 571
    第五十一节 西士无不轨之事 571
    释客问下卷 573
    第一节 天主存在 573
    第二节 天主系无原之原 574
    第三节 天主惟一 575
    第四节 天主之神 575
    第五节 天主无始无终 576
    第六节 天王无所不能 577
    第七节 天主无所不在 577
    第八节 天主无所不知 578
    第九节 天主全善全美 579
    第十节 天主保存万物 579
    第十一节 天主无形质 579
    第十二节 天主三位一体 580
    第十三节 天主父生天主子 580
    第十四节 天主父子共发圣神 581
    第十五节 天主造物之意 581
    第十六节 天主生天神之意 582
    第十七节 天主生路际弗尔之因 582
    第十八节 天主许魔鬼诱人之意 583
    第十九节 天主许魔鬼在世之意 584
    第二十节 魔鬼诱惑世人之因 584
    第二十一节 天主许魔鬼在世诱人 585
    第二十二节 天堂真福 585
    第二十三节 地狱永苦 586
    第二十四节 天堂地狱之凭据 587
    第二十五节 天堂地狱为赏善罚恶之所 587
    第二十六节 天主造人类元祖 588
    第二十七节 天主生人之意 588
    第二十八节 灵魂之理 589
    第二十九节 三魂之别 590
    第三十节 天主不劳于造生灵魂 591
    第三十一节 天主不苦于审判人灵 591
    第三十二节 灵魂受得赏罚 592
    第三十三节 天主降生要旨 592
    第三十四节 天主降生之说 592
    第三十五节 天主第二位降生之理 593
    第三十六节 天主降生之意 594
    第三十七节 天主降生之事 596
    第三十八节 天主受难之因 597
    第三十九节 耶稣的神人二性 597
    第四十节 耶稣被钉十架乃其圣意 598
    第四十一节 民康物阜系于天主圣意 598
    第四十二节 拜十架之意 599
    第四十三节 天主降生实据 600
    第四十四节 耶稣生如德亚国缘由 600
    第四十五节 天主审判人灵魂 600
    第四十六节 私审判 601
    第四十七节 公审判 601
    第四十八节 天主教食素持珠之义 602
    第四十九节 天主教之斋 603
    第五十节 勿见事有难行而强辩 604
    第五十一节 圣贤之理当合天主圣意 604
    第五十二节 主日敬拜天主之义 605
    第五十三节 进教事主勿待 605
    释客问叙
    甚哉!天主之公赋,人之公受,莫过于理。理者何?辨是非,别邪正之公证也。况晤对天主圣教之重事,可无用以辨之、别之乎?客有每问者,必于枝蔓重复之说,答者繁于应对之劳,于是将与客常言者,择词浅而要理该而明,不事句语文饰,止求人人可解。中分各端,去其枝蔓重复之说,伸其瞭然分晰之理,录之于篇,名曰《释客问》。如人为商贾,欲知金银之真伪,则用取试石以试之。欲人察教之邪正是非,用此为试石云耳。
    时康熙三十三年岁次甲戍
    距耶稣降生一千六百九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泰西圣奥斯定会士陆铭恩谨题
    释客问上卷
    泰西圣奥思定会士陆铭恩撰
    第一节 天主创造主宰
    客曰:天主教向所未闻,而一旦奉行,似乎怪异,只得与君辩明。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未有言天主者,请究其说。
    答曰:天主非他,即造天、造地、造神、人与万物之大主宰也。其本性原是纯神,无形无像,非可以耳目视听者;自有万德万福,圆满无缺,并无福德可加;常生常王,无有终尽;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
    何谓无所不能?盖天主造成天地神人万物,不用材料,不费时刻,不劳心力,以其全能从无中化成万物,一命即有。若要另造千百天地,比现在天地更大更妙,亦一命而就有;若要灭现在天地神人万物,亦一命而即灭,皆归于原旧全无矣。天主既造天地神人万物,又时时刻刻扶持保存,若有顷刻相离,则万物皆灭。
    何谓无所不在?盖天主本体通透天地万物,如火气通透烧红之铁。天主全在万物大小精粗之中,如吾人灵魂全在身中,亦全在四体百肢一般。
    何谓无所不知?盖事物已往、现存、未来,皆在天主眼前,粲如指掌,则万神万人隐微念头,天主皆洞达尽知,纤毫无遗焉。欲再究其妙理,请看下卷详论数端而自明。
    子云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未有言天主者,亦未思乎古经贤传、帝典王谟矣。噫!古圣贤皆钦崇一大主宰,即云上帝是也。《周颂》曰:“执竞武王,无竞维烈,不显成康,上帝是皇。”又曰:“於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商颂》曰:“圣敬日跻,昭假迟迟,上帝是祇。”《雅》云:“荡荡上帝,下民之辟。”又曰:“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易》曰:“圣人烹以享上帝。”又曰:“帝出乎震。”《礼》曰:“五者备当,上帝其飨。”又曰:“天子亲耕,粢盛秬鬯,以事上帝。”《汤誓》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又曰:“维皇上帝,降衷于下民。”《金滕》周公曰:“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孔子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明道曰:“天下贤人,皆上帝之臣。”历观古籍,其语上帝者不一而足。但释上帝未明,言其事则上帝,而直言天主,吾又不安。第古圣贤实知一大主宰,而钦崇之也。
    奈何今之人,诵其诗,读其书,而奉行佛老?况有而无所信者若此,不独忤违乎古圣贤之道,而正忤违乎天理也。且有以释老为虚无,而又拜佛菩萨者,岂非自相矛盾、不知正理之验与?犹病者请多医,一曰此病当用此药,彼曰不然,只病应服只药。医士不和,信从莫定,其病者必至于长逝矣。今人之所行者何异?是非常相反如光黑者。然有光则黑不能在,有黑而光不能存,况百工尚有一定之规矩,何灵魂重事,岂可反无定法乎?
    即所谓天地人物之上有一大主,以其全能化成万有,以其全知开人物类,各得其所也。如国必有统理之君,国内咸顺其命,安可谓天地人物之无主,而曰天自天,地自地,人物自人物?斯言也,犹谓国无君,人无父母,草木无根,江河无源,房屋楼台自造自成,世有此论乎?必云先有一大根、大本、大源也,化成万有,而为天地人物之先。无始无终,能始终万物之妙有,所谓天主也。此道之彰明,奚啻日之光也哉?
    虽然有谈之而莫听,听之而莫信者,有如眼病焉。有此病者,苦于光明而乐于黑暗,贵国而受其病者众矣。故其不但不爱原本之理,而且有恨焉。盖其灵魂昏迷之甚也,常爱慕在黑暗之间,而效呼魂之贱。鸟,其鸟皆飞于夜间,爱食或烂或不烂之物,恨此道理者亦然。其常行为黑暗者,止爱恋其本身,虽义不义之物皆取也。悲夫!此为能朽之乐,如财势机骗美色,故溺于意,而不效乎鹗之贵鸟。其鸟不止飞于昼,且飞空中之上,要察日光之射,而为百鸟之皇后者。人欲行事于昼,当效鹗鸟之事,亦当丢其念头于天上焉。察万物之上有一大根原——真主,而遵守其道理,则死后常生,受万万年无穷之乐;不然下地狱受万万年无穷之苦,予以略究其说。
    第二节 天主即上帝
    客曰:上帝自为上帝,天主自为天主,岂得以圣贤所言之上帝即为汝们之天主耶?
    答曰:子既云天主教向所未闻,今曰上帝自为上帝,天主自为天主,子果知天主否?知,何始云向所未闻;不知,又何云上帝自为上帝,天主自为天主耶?斯言实违正理矣。嗟乎!盖人未晓物之情,何能分开耶?子言皆相反。上古圣贤,能认得天主,有凭据也,予始已述之。所以子何得云“岂得以圣贤所言之上帝即汝们之天主耶?”然上帝有天主之全事情,真为天主也,名异而同焉。子分之,固非上帝无天主全事情;子分之,亦非盖天主止自有自为者,则上帝不能自为自有,固万物独有一大憾。予始有答,有一大根原,合理不过,即天主也,岂独为我们之天主耶?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岂上有二尊乎?
    又曰:既上帝自为上帝,天主自为天主,子言何有次序?曰:“岂得以圣贤所言之上帝。”盖此言本意是,上古圣贤止认得上帝,不认得别事物者,因别事物不是上帝也。嗟乎!古圣贤认得多事物之情,不然不是圣贤。既非圣贤,何能著经典乎,即为汝们之典经耶?
    第三节 天地非由道生
    客曰:不过道生天地耳。
    答曰:《易》云:“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请问,太极与道同否?曰同。盖《易》云太极者,道也。又解曰,理即太极也。又曰,太极则为道之全体。予曰:既是朱子云天即理也,又曰性即理也,又曰理为法则也,子思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如此太极、道、性、率性、理、天、法则都同也。朱子云:“道者,日用事物当然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然则无事物不为太极、道、率性、性、理、天、法则,并无事物不生天地及天地各物。物自生矣,并万事物不过于人之动作而已。子解放此迷路园也,太极、道等都不过于人之动作而已,子解放此迷路园也。
    或曰:不同。予曰:则《易》之言不着就是,太极者,道也;反太极,则为道之全体。
    又曰:既不同,则天系于太极,命系于天,性系于命,率性系于性,道系于率性,则道岂生得天地耶?盖万物大根原全不系于别物者,不然何得谓大根原耶?曰道生天地,性率玄孙,生其高祖焉。
    又曰:既修道之谓教,则道修得,修得岂生得天地耶?盖大根原自有万德万福,不然有缺也,有缺不是全能全知及有终尽。有终尽,万物何来乎?
    又曰:道既是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事物该在于道并及地之先。因道系于物,无物则无道。不然,虚无者,有道无天地无物者。或曰有物,请问那时事物那里出来,那里托赖得耶?因形躯在不得,若无天地所托赖者,又事都系于人,那时无人。盖无天地,则事物在,不得无事物、无道,道岂生得天地乎?不然,道不是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子言不独相反,且亵渎上帝及古圣贤。子始曰: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若真认道生天地,何不归功于道,而归功于天乎?
    又问:子道活甚不活,何能俾得生活天神人并禽兽乎?或曰:活曰道,无物不有,因何石头水火风等不耶?又曰:道既活,有灵明否?无灵明,何施得与天神并人灵明乎?物岂能施得所无者?道有灵明,道无物不有,则无物无灵明者,为何禽兽无推论,草木石等不能觉得乎?有灵明不独该有觉,且该推论也。
    又问:子云不过道生天地耳,有何凭据?或曰:《易》与《鑑》之言,《鑑》之言也。曰:岂不思其又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变化而庶类繁矣。”相传首出御世者曰盤古氏,又曰浑敦氏,释其“相传”二字,出脱三王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之意。既云出脱三王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何又敢云盤古起中国乎?自已相反,岂该信耶?又南轩氏曰:“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又曰:“作史者当自伏羲造端。”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又中国历书不经秦火,可为公证,不容疑也。子又有何凭乎?曰:《易》有云:“太极生两仪。”又曰:“太极者道也。”予曰:中国历书以经秦火…
    又曰:既有凭据,为何南轩氏、太史公敢云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等言乎?既有子显现其凭据也。
    又虽道家有云“元始天尊”。呜呼!其名不过称老子耳,老子与我同类也,则并肩者不知凡几矣,何得谓天尊也乎?斯言也,岂合人之灵明耶?
    第四节 太极非造物者
    客曰:太极为生万物之原,可为天地万物造者。
    答曰:《易》云:“太极者,道也。”又解曰:“理即太极也。”又曰:“太极则为道之全体。”子应察乎太极为三者耶,抑一者耶?为一,无物无太极,因太极者道也,则无物不为生万物之原,并无物不可为天地万物造者,及各物亦自生也;为三者,则子言反《易》之言矣。
    又既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何四象再回生得乾坤乎?信斯言,犹信我孙再回生我者,为得自始也乎?又贵国典籍未载太极有灵明之体,既无灵明,何能造得天地等?太极者,不过为万物之元质料也。
    第五节 天非理
    客曰:天即理也。
    答曰:子之言虽出朱子,岂不思其又曰“性即理”也,亦曰“理为法则”也?既是,因何子不言天即性也乎?请问其三说同耶否耶?若同,天者、性者、法则者,皆不能分也。嗟乎!各物有法则,各有性,各有当行之理,则各物即天也,岂不谬哉!
    又曰:既理为法则也,即天不过为法则也。《易》云:“理即太极也。”则太极即天也。太极者,道也。道无物不有,无物无。嗟乎!天者、性者、理者、太极者,当有分别,所以天自不浑为理与太极也明矣。应分晰而朱子不分者何耶?
    又理者,不过为造之规则,犹造文章焉,其理必定先在人之明悟中运行其理以成文章,其理不过为文章之法则耳,岂理自能文章耶?可见天地中有理,犹国有律法,其律法都系今国君所立,以定宰治得本国,而齐治之权全属乎君,则律法岂有自立亦自明国耶?理即为依附于物者,有天地则有天地之理,有人物则有人物之理,亦从有生之后推论而言,若无天地人物,则理尚无从以附,谓天即理可乎,不可乎?
    第六节 天地非由气生
    客曰:气之轻清者上为天,气之重浊者下为地,天地亦二气结撰而成。
    答曰:气既有清浊,岂为得大根原耶?夫大根原自为万美万妙之原也,则常在,断无变易。气有清浊,自非美妙之原也。气常变,因系于清浊。物不系于浊者,常在而不能变,因为清而无浊,如天神焉。
    若子斯言为是,则万物有多大根原矣?何也?曰:气也、天也、地也、并其交发之气也。要知大根原惟一,不然非根原。子前曰不过道生天地,今云二气结撰而成,何其自相矛盾耶?子之言皆为陷阱,系索而自綑倒其中也。
    又气亦依赖于物耳,试与子言之。氤氲者,天地之气也,如呼吸者,人与禽兽之气一也。有天地然后有氤氲,有人物然后有呼吸,子以天地为气之所为,不几以氤氲生天地,以呼吸为人,不亦大可笑乎?
    或曰:元气为一,此元气化生万物也。曰:元气既为元行之中,止可谓太极。气者不可造为之主,因元气无灵能如理道天地者焉。既无灵能,何能施得天地万物之相乎?既不能有其相,何能造得天地万物乎?所以造天地万物,必定属至明之主,方能造得,元气岂有此大能?无此大能,何得谓天地之主乎?
    或曰:天为父,地为母,天地自能生人物者,何谓另有主宰造天地万物耶?曰:此妄言也。凡自己无能无知,断断不能施于他物者,如雪自无热,何能施他物为热乎,盖物各从其本类,必不能越其类之分焉。犹禽兽止有觉魂,止能生得觉魂之禽兽,断不能越生灵性之体,百类皆然。天然二物而无生活,何能施生,有生活之性耶?
    夫天覆乎人,地载乎人,所以止有覆载之用,止可称为覆载者,称之为父母,决不可也。天地之外,另有造天地之人物主,为人大父母者,犹房屋瓦洞地檯亦不过为房屋覆载者,自然室中必有家主焉。
    第七节 天地实为物
    客曰:据子之说,则以天地为一物,不亦亵渎也乎?
    答曰:子之言,亦不知物者解说之谓也。物者,则所是者,或所有者,不然不为物也,且为虚无矣。则称天地为物,岂亵渎也乎?事者,为百事件系于我人之意耳。
    第八节 盘古非造物者
    客曰:盘古为天地主,似盘古可为造天地万物者?
    答曰:《鑑》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变化而庶类繁矣。”相传首出御世者曰盘古氏,又曰浑敦氏,释其“相传”二字,出脱三王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之意。古史既疑,又何信得盘古为天地主乎?
    又曰:大根原依理,该有一个,并不系于别物者,不然不是大根原。今依《鑑》云,盘古不止是大根原,且系于百万类者,岂可为造天地乎?
    又曰:既盘古为浑敦氏,岂生得天地乎?盖浑敦,解说虚无者。虚无岂生得天地乎?不然,冷生得火之热者。浑敦或又解说浑乱者,或事物无序者、或事物之参杂者,如此,盘古不过为虚无也,或为浑乱也,或无次序也,或参杂也,则虚无或浑乱等为生天地造物主宰也。
    又曰:既浑敦解说事物之浑乱,或事物之无次序,或其参杂者,则事物比盘古先在,不然有不得事物之浑乱等,犹浊水先该有水而后浊之,始曰浊水,事物参杂等,皆该有事物而后参杂之也,如此,子欺慢万物造主。
    又盘古既是人类,不过为中国开创之人君,何能称得为天地造物主乎?
    第九节 事天主非僭分
    客曰:天子祭天地者,礼也;汝们祭天事天,岂非僭分乎?
    答曰:天子祭天地,礼也,天子祭以牺牲;予辈奉事天主,祭向不同也,安得谓僭分乎?
    第十节 事天主乃人本分
    客曰:我们孝敬父母,乃分之当然,而贵教事天,亦系穷高极远之想,何舍本而逐末也乎?
    答曰:子始乎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即前云天子祭天地者礼也。孔子云:“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儒者顺孔子之道,亦拜孔子,则子言相反,及从古圣贤天子至儒者皆系穷高极远之想,亦舍本而逐末也?各教亦然。
    又曰:悲夫!子无一言不冒渎大根原。其本乃是万福美妙、无原之原,造物主宰也,何更重父母于大根原之不如乎?又,既孝敬父母乃子辈分之当然,为何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何《雅》云:“荡荡上帝,下民之辟。”等言乎?因何满州舍父母来贵国,及有官守者舍父母至京都以奉事天子乎?
    又请问:因何该孝敬父母乎?必曰:因生养我们者。况该孝敬一大父母,生存统治万有乎?不然上古圣贤皆错,敬诚奉帝皆错也。
    又,天主十诫首命我们钦崇天主在万物之上,第四诫命孝敬父母,如此第一大本分是钦崇天主之命,次孝敬父母,若其命不犯天主道理者,则又岂舍本而逐末也乎?子言亦道听而途说耳。
    第十一节 天主生人
    客曰:人为父母所生,汝云天主所生,似属难解?
    答曰:人为父母所生,子前云天为父,地为母,天地自能生人物者,何谓另有父母所生,似属难解。
    又,子欲豁然而悟,当先知造人之始。天主初造人,止一男名亚当、一女名厄襪。此二人为我们人之元祖,普天下万民皆从此二人生出。虽然父母生人,不过将本体精血传生儿女肉躯,其肉躯之五官、脏腑、百骸,及其相称大小比例、骨节筋脉、诸络分明、血气贯通等,父母全然不然,皆是天主全知全能也。天主用父母生人,犹如工匠用器具做成有形像之物。若问父母所生儿女其五官等是如何造成,犹问器具自鸣钟转轮消息如何造法也。
    子不闻真西山曰:“生我者父母,然所以生之者,则在于天也。天赋我以气,赋我以形,父母固我之父母,而天亦我之父母也。”因灵魂全不系于父母,乃天主所赋,如男人在母胎大约四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女人在母胎大约八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其灵魂与肉身相结合,即有人全性,就成为人。呜呼!人虽父母所生,实天主生之也,吾人安可昧昧不察,既察又安可徒知也哉?
    第十二节 人有灵魂
    客曰:人死则木石等尔,何灵魂之有?
    答曰:据子之言,贵国因何自天子至于下愚,皆拜祖宗之位,及拜佛菩萨乎?所拜既无肉躯,岂非拜其灵魂而何?不然何凭曰,某佛菩萨有灵感,及神主曰某公神主耶?又,既人无灵魂,何能生活,而亦何能推论乎?
    或曰:凡能活者,皆赖于气。曰:人并禽兽皆有气,因何自古迄今,未见禽兽推论?人尚宰食其肉。又,禽兽伤其同类等及伤人者,何国律无罚禽兽之条乎?又,草木水等物皆有气者,不特无推论,并不能言乎,则人另其气之外有灵魂,扶其生活,而推论忖度者。噫!岂不闻《家语》有云:“宰我问鬼神于孔子,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魂。气者,神之盛也。夫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而魂气归于天,此之谓神。’”《礼记》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宋儒云:“人死则魂升而魄降。”非言灵魂而何?其详载之下卷第廿八端。
    第十三节 应究生死之理
    客曰:未知生,焉知死。死之一说,儒者罕谈。
    答曰:子言为孔子之说。盖其弟子季路“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人不知生死事情,是愚蒙者等尔。若子要晓得生死之情,该学行善之事,才能知死事情者。夫生死为本然之事,时时不断有者。然子未知生死之情,谁有罪耶?欲究其理,应守天主教规,方能通焉。嗟乎!儒者有多谈生死之事,于十二端可见,何谓罕谈乎?
    第十四节 天主赋人灵性
    客曰:性既属天赋,何以有善恶之分耶?
    答曰:圣教止云灵性惟天主所赋,未言属天赋也。儒者曰性属天赋,释氏曰性属佛赋,既出于天与佛,何以有善恶之分耶?即父母生子女有行善而孝者,亦有行恶而不孝者,子所行各异。即一人而言,一时或行善,一时或行恶,何以有善恶之分耶?
    又问:人与禽兽同食一饭一水,因何人食之俾长存人,禽兽食之俾长禽兽,必定是因饭水顺各独之性情。天主赋灵性于人,亦各人顺其本意之事情,则善恶之分,皆属于人之本意耳。
    又,嗟乎!人则有本主张,动止语默皆顺其本主意,所以有善恶之不斋也。天主赋灵性,即赋其主张,而不勉强其行。若天主有强迫人之所行,而绝其主张,吾侪实与禽兽等耳。则天主赋主张都为空虚之功焉。人有主张用其本主意,行善则为功,行恶则为罪,天主因之赏罚焉。况天主亦赋各人本天理,其理为默启吾侪,以别善恶之行,引吾侪应行善之行,而绝恶念者。而善恶之分,实在乎人分之也。即孟子有云:“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今子实弗思耳矣。
    第十五节 人之寿夭与天主无私
    客曰:人既为天主所生,何不使天下之人寿皆百岁,何为寿夭之不齐也?尚得谓天主之无私乎?
    答曰:子非儒徒即佛徒。儒曰:天生乎人。释曰:佛生乎人。请问:天与佛何不使天下之人寿皆百岁,而皈依其教者?子云上帝、佛之无私也,其都该斯言,因为万教公言也,始前云耳。
    又曰:既天主欲人寿皆百岁或千岁等,那时亦有人问得亦然。
    又请问:为何陶冶于一丘土,做多样器皿者,或大小精粗之别、贵贱方圆之殊、红黑各色之不同耶?
    即子支用而言,同一银也,何以有支之买菜,支之买布,或用之多寡,或舍或藏之不齐也?推之无物不然。倘有人责之曰:“子有偏私耳,何其用之不齐耶?”子必曰:“我之物应随吾用之,与子何涉焉?”斯答也,实正理矣,即冶亦然。因丘土为其本材料,做之亦随其意,虽有不齐,岂有私乎?况天主用吾人寿夭顺其圣意也哉,固吾人系天主之所做,而全赖于天主者,天主为本主用,顺其圣意,何有私乎?孟子曰:“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
    又曰:人之不久活者,正天主人慈之意耳。盖天主欲速赏罚乎善恶,因地上行赏不足善者,因天本为万福乐所在,地为苦所,地上立功,始有赏焉。天主岂许善人久活,而迟延其赏,恶人久活而加其罪乎?天主本为慷慨,而实恺悌,所以寿之不齐者,欲速赏乎善人,而或速罚乎恶人。若人寿均齐,则善者久其赏,恶者其罪更加罚亦因之而重矣。私乎?不私乎?
    又曰:凡有形像之物,皆系四行之气而存,天主许其用天本性,而不强迫其效验。其四行之气调和,发生万物而亦存万有者。四行之气常相争,不拘胜形躯,或病或死,或饮食无度,而使其不调者,非病或死,而或夭耶。若男女色欲不节者亦然。孩童之病系于父母气者,因父母构精之际有病,其生儿女因之亦病。或在胎中,母食不宜之物,或怒气,其害皆归子女之躯。乳哺之日,母不慎之亦然,所以有多殃也。如此天主以罚吾人,人亦不知察,而常其反理,其命岂不应出罚乎?天主至公而无私也明矣。而人有谓其私者,亦自私之也。
    人祖未得罪天主,吾人不独不死,且活升于天堂。人祖犯圣命,得罪天主,始罚有死,犹人谋叛国家而罚其死,君岂有私乎?天主之罚近之。
    第十六节 贫富贵贱乃造物次序
    客曰:天主至公,何为富贵贫贱之不同耶?
    答曰:儒云天至公,释云佛至公,道云一般。既然,何为富贵贫贱之不同耶?各教该分晰斯言也。
    又曰:天主造成万物,皆欲有次序,若同为一等,何能有次序?吾人同是富贵,岂有次序乎?何则?无人愿执役,故欲有权位,常相争相詈,无一人归服于人,无农工商贾等,则天下岂有次序,而人岂有衣与食居室乎?有富贵贫贱,愈发显天主至公、全能、全智、全善者。若万有是一等,固无次序,亦不足观。因无文彩,譬画相若,全为一色,固无次序,文彩仅可为画像,何异搽抹也哉?!若万物为一等,不独人不能活,即活亦受多苦。假如万物皆归稻,何有衣、火水、居室、器皿、六畜等乎?若皆归布,亦何有各物乎?既无各物,何能生活得耶?
    又如宫内或贵家中该有百样器皿,如金银铜瓦等器,皆为有用,皆事得于朝廷者,瓦之器更常用于金银之器。天下是一大朝,宜有百器皿以事于第一大皇帝,所以天下该有上等、中等、下等人焉。朝中亦有百官以事天子者,若为一等,不止无次序,且为常乱也。天下为公朝,人人为一等,岂不是常乱焉,则人安可同乎?富贵正所以荫庇贫贱者,贫贱正所以养事富贵者。孟子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
    第十七节 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客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何谓也?
    答曰:天主本为全能全知,万物已往、现存、未来,皆在天主眼前,灿如指掌。因天主通达各物本性,体内外纤毫不遗分,定其始终者,死生有命此也。
    宇宙万物皆天主所造,何独富贵乎?前已有答,无容再赘。
    第十八节 佛非造物者
    客曰:有天子亦有百官,有天主亦有神佛,乃贵教不拜神佛,此何谓也?
    答曰:百官既应拜,何以有亵慢而控之者,即天子亦有杀之者?或曰:民之所控,君之所杀,为其残害斯民,违君命矣。若上而致其君、下泽乎民则不然。即吾人安可拜佛哉?佛为小西洋天竺国一傲慢黑人,系净梵王子摩耶夫人所生,其自说:“上天下地,惟我独尊。”则亵慢父母尊贵等,岂不该慢渎他乎?
    又曰:佛有父母所生,岂能为大根原乎?佛未生以前,而天地万物都有,天地有无,于佛无相涉,何能佛为生天地万物耶?
    又,佛经曰:佛生天地人等。既无生天地人物之功,怎么能得为天地神人之主,而为上下独尊者乎?曰:妙引证哉!此决定以佛经乱说为真,且都是邪说也。因佛是人,怎么能得为天地神人之主,而为上下独尊者乎?
    又曰:佛既为上下独尊,佛生那时有天地人物等,不然佛无父母生得,他亦无人物自比得,曰上天下地、惟我独尊,则佛岂生得天地人物乎?此是佛之始教也。后和尚有攻异端之徒,觉其言自相矛盾,暗设新教。嗟乎!何异以水洗炭,何能去其黑乎?且陷阱更迷道也。曰:万物皆同一类而无别,悉归于佛者。曰:则万物自己生也,因佛是天地人等,天地人等是佛,则天地人等自己生也,岂有此理乎?
    又曰:既万物悉为归于佛,则天子、男女、强弱、善恶、人、草木、天地、孔孟等都为佛者,都归佛也。国君何以杀盗贼赏善人,因何宰禽兽食其肉,不宰人而食之?何女有产而男不然耶?人生人,马生马,桃生桃,各类皆然,何人不生马,马不生人?都归为佛者,又万物归于佛,则佛受得缺,受得缺岂能为得造天地万物耶?因万物大根原是全能全智全善者,论详载在下卷述天主事情之端。
    又曰:既佛造万有,该统治万物,佛统治不得万物,因万物归为佛,若佛统治万物,止统治自己也。
    又,既佛造万有,万物归为佛,则佛造万物止造自己,造自己则先佛是虚无者,虚无岂生得自己乎?
    又,和尚曰救度灵神于轮回六道者,依其言,万物归佛也,则和尚救度灵神救度佛也。可怜佛哉!因从开辟天地数千年始有和尚,只数千年中佛在于地狱受多样之苦,不然佛分开于人物者。
    又,既万物都归为佛,则和尚或骂人恨人,骂恨于佛者。又和尚诵经于佛,祈求于佛,诵经祈求自己也。又和尚食不俱之物,食佛也。又人生子女一次,生佛者。哀哉佛矣!盖佛不止一次为天子、痲疯、强盗,一次童女,一次产妇、妓者,一次光棍,善人、恶人、和尚、道士、理气,一次为天地,一次有灵神,一次无灵神,博学愚蒙者等。且一时为此,万物相反者,及时时不断。佛有生有死,其教相反如光黑者,然谁言光黑相合乎?呜呼!所以万物该各有分焉,而实统御于一大根原,无始而为万物始,无终而为万物终者,则天主也。
    又,万有皆归为佛者,则佛与道一也。儒曰:道生天地万物,无物无道。释曰:无物无佛也。道之不能生天地,无容再述,则佛之不能生天地愈可知矣。何和尚设其名曰佛,而不直言之曰道,非无所为也,正欲昏迷于人,因其无功而坐享催科之无扰也。
    又,和尚曰,佛有三宝,燃灯为已往佛者,释迦为现在佛者,弥勒为未来佛者。请问:只三宝为三佛,或独为一佛?为一则燃灯还在,亦弥勒现在,如此和尚曰有三宝是妄言也。为三则三佛相分开也,分开则万物归不得为佛也。
    又,三佛都有始有终,何能为万物根原耶?造万物之主该常时时不断在,及存养所生之物,不然物已自能存得。噫!物自不能存,详载下卷。论天主为保存万有之篇,物既自能存得,为何人常常有死乎?各物亦然,人之所爱莫过常在,若自己能存,为何不存耶?请问:三宝中谁生天地万物耶?或曰:燃灯生万物,曰:不是。因已往了,并该其所生之物亦已往,佛消灭,其所生万物亦然。即释迦亦生不得天地人物,因释迦不曾在时,天地人物开辟已久。弥勒亦生不得,因其未来物不曾在,生不得别物者。不然,人不曾生,生得别人者。萬曰:燃灯生万物,释迦现在存万物,释迦将亡,弥勒又存之。曰:则万物有三个造成之主,并万物归不得佛者,因有三个佛者。既物归得佛,或归燃灯,则万物不曾在。归了燃灯,或于释迦,或于弥勒,既是燃灯不亡,释迦亦将不能亡,因都该归于弥勒者。又既万物归得于佛,则万物分开于佛者,不然,物变化得于自己者有六道,万物亦分开于佛者,因释氏云六道,后人都归于佛者,如此万物都分开也。
    又,上古圣贤不独不拜而尚辟之。程子曰:“佛氏之言,比之杨墨又近理,所以其害为尤甚。学者当如淫声美色以远之,不尔,则骏骏然入于其中矣。”佛之不可拜也明甚。至于敕封诸庙,不过帝王所封耳。天主纯神也,帝皇人也,纯神能封神,人则不能封神。试观各庙土木,相皆系人所立,亦用人开光点精而后灵。盖自我立之,我拜之,自我点精而使其灵,反自我谄媚而畏,其之愚蒙若此耶。今子省察人有智者,敢不敢拜佛耶?我们进教者,亦拜天神及圣人圣女,盖都全顺天主道理及圣命,犹臣民有顺天子之命而为天子宠爱者,即国人该爱拜而敬之,因得天子宠爱者,但不当拜之如天子。我们教中爱拜天神、圣人、圣女亦然。人逆天主之命,岂不该亵慢之,如亵慢谋叛天子命者之人焉?
    第十九节 轮回托生不合正理
    客曰:轮回之说,贵教亦不信耶?
    答曰:轮回之说,经史未传,不过佛氏创造。万有生命首系于天主,次属于本魂者,魂为本身模也。依理,一质本然有一模者,如一阳本然有一阴者、一阴有一阳然。反理,一阴有二阳,则反理,一质有二模者乎?各模有本效验,各质亦然。既人托生禽兽,则禽兽该有本性事情,并当有人性之事情,则有智、仁、记三司,因何禽兽从古以来无推论、爱欲、记含乎?禽兽所被人托生,必有只三司之效验,如火不拘所在常烧,盖其本性为烧也。三司在禽兽中应用本性之效验,不然无三司,则无托也。
    又曰:既人托生禽兽,两魂浑相同结合,相结合则人、禽兽两魂浑为一个,两魂为一,请问那禽兽所被人托生,有智、仁、记三司否?有只等禽兽托生变人,人不托生于禽兽,因人存其智、仁、记三司者;无三司则人无托生且散灭矣,因失其智、仁、记三司者。岂有此理耶?盖人魂本为神,神变化不得,因无形相,全是神体,无相克,盖不系于四行也。神既变化得于禽兽,贵国拜祖宗、菩萨等,拜禽兽者,有是理乎?因此人既托生于禽兽,两魂不结合,则人性与禽兽性有分开,分开该各性有本效验。禽兽效验,禽兽所被人托生,一时当有明悟、爱欲、记含三司,并一时该无明悟等司,及该一时为禽兽,并为人焉,世上岂有此理欤?盖人性禽兽性相反如冷热,冷热一瞬息中不能同存于一处,因相反焉。人性同禽兽性亦然。
    或曰:佛氏有言,后世有异水,灵神饮此,频忘先世之事。曰:则灵神已顿灭,何则如火热顿灭,其火体亦顿灭,灵神三司虽有相分开,而但顿灭一司,并其灵神皆顿灭。盖三司相结合于灵神,如一果相结合其色、味、香焉,若色顿灭,其果之味与香则与之俱顿灭,灵神顿忘先世之事亦然。
    或曰:灵神止顿忘先世之事,不顿忘现世之事。曰:则灵神顿不忘焉,不然记不得现者之事,又既记得现在之事,灵神托生于禽兽,因何现在不用其三司乎?
    或曰:灵神饮此异水,顿忘如风颠也,曰:如此,善人不但受报于其先德行,且受罚也。嗟乎!只是子等救度效验哉?又灵神是佛,佛是灵神,则佛顿忘如风颠也。又风颠不顿忘先现之事,止其公觉受损坏,所以虽其三司好有乱讲别动作一般。
    又请问:那异水那里出来耶?或曰:出于佛。再问:那异水或是迷魂汤,是佛否?是佛,灵神食迷魂汤,饮佛也。饮佛则佛都归为灵神,灵神归不得为佛,不然人食猪肉等,都归为猪肉等,世上有此理耶?或曰:那异水不是佛。曰:则佛分开于异水,亦各物有分开,并万物归不得为佛也。
    又曰:因何肉身不饮此异水?或曰:肉身亦饮。曰:此言背佛氏之言也。其异水本名是迷魂汤,如是肉身与灵神不同焉,则物有分开耶。
    又问:那异水与斯世所用之水同类否?同类,则非异水也。因何我们食此水,无顿忘先世之事耶?不同类则两水分别,及各物有分开,并归不得为佛者。
    又曰:今世之人必藉前世之魂而托生,则人所生之数,一定有限,生生世世在在处处不外此生人之数,但易姓名而已,何上古地广人稀,三代而后生齿日繁,民居渐稠密也?只时中该有无数托生焉。假如前人托生于禽兽,那禽兽死后或托生否?托生,第二个死后亦该托生别禽兽,至今亦然。既然今禽兽各当有万人并万禽兽魂,及该一质一时有万万相反模者,及一阳当有万阴者。若禽兽者后不托生别禽兽则消灭。请问人魂托生,那禽兽消灭并人魂消灭否?无消灭,该托生于百万禽兽,及无数人魂都归于一个禽兽;若人魂并消灭,不该拜上贤、人、佛、菩萨、祖宗,因都归于虚无,岂该拜虚无者乎?或和尚曰:都归佛也,只胡言,前已辩之。
    又曰:既好人托生富贵人,古圣贤皆托生于富贵之人,为何从其时至今,无听闻贵国中有圣人如古时者乎?若古贤托生,该现在于富贵中并存其本善者,不然都无托生,或托生禽兽,或散灭,此言岂不是亵慢上古圣贤乎?因该常存其善,如火不拘所在,常存本热,显现本性之事情;不然或无火,或散灭。今常见多富贵人,无见为圣如孔子等,所以托生都是不经之谈。或上古魂都消灭矣。或曰:敝国中常有只圣人。曰:既有,因何不解明其本道理?因既为圣人,该可怜人,教其本道理,不然非为圣人。若教其道理,古今贤人道理不相反。如《鑑》云:“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变化而庶类繁矣。”相传首出御世者盘古氏,又曰浑敦氏,释其“相传”二字,出脱三皇五帝以前,许多疑信不安之意,既疑惑,疑何信得其为首出同御世者乎?《易》曰:“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何四象再回生得乾坤乎?南轩氏曰:“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又曰:“作史者当自伏羲造端。”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又琼山曰:“混沌初开,乾坤始奠。”别相反者。
    又曰:既善人托生富贵以赏其善,贵国古时有多圣天子,该赏其善托生于富贵,不止有赏,且有罚焉,因虽极富贵,比不得于天子,纵比得其富贵,都归臣子之分,臣岂比得天子之尊乎?或曰:古天子托生于天子。曰:《鑑》云:“上代有多天子,残贼之极,如桀纣等”。上古天子托生于桀纣等,则不止赏其善,且罚之也。岂有此理,并岂有托生乎?
    又托生乱说始于佛氏,汉朝以前贵国都无此邪教,汉以前无数人已死,都无救度,因无和尚,可怜古人哉!亦可怜今之贫人,和尚不救度其灵神,因无钱财畀和尚,如常时看见。若和尚是善人,并其教为真,虽贫穷之人,都该可怜其灵神而救度之,不然非慈悲也。则和尚不理其教,及不理灵神者,止私理欲救人之财帛耳。
    又假如人果托生于禽兽,则吾人不当骑马,不当用牛耕种,恐此牛马或系吾先人托生,亦未可定,岂不是悖理之事?又使人托生为人,则世人娶妻妾、使婢仆,恐万一系先人托生,岂不大坏人伦?是托生一事,可知必无。又人类元祖不过两人,一男一女,其两人死,若果托生,亦不过托生两人而已,后世无数之人皆从何来?则托生之说,万不可信。然既知灵神不灭,又不托生,其已离肉身究竟何往?
    夫灵魂只有两处,一处是万福万乐所在,就是天堂;一处是万难万苦所在,就是地狱。天堂是我们本家,但不是佛教错讲之西天,今所讲天堂比我们眼目所见之形天更大、更高、更妙、更齐整,永静不动,善人灵神已离肉身,即升其上,受享永远无穷福乐,子省察,若圣教人,该信佛妄言否耶?
    第二十节 拜纸相非拜天主
    客曰:汝们天主相亦纸所画然,则汝们亦拜纸也乎?
    答曰:今各城皆有龙牌所拜,子云拜木牌耶?抑非拜木牌耶?必曰:拜龙牌者,正以伸臣子敬爱之心所寄也,非拜其木也。则岂曰吾侪所拜圣像者不然乎?天主纯神之体,充塞乎天地之间,无所不在,无处不然,即我等昭事之心,亦无处不可,不过借圣相存吾心,表吾敬耳。若谓圣相即是天主,何小视天主,何亵渎天主也乎?然以各庙相为木土者盖亦有说。即观音而言,野史伪传为古时女也,古时之人未必灵感,纵有灵感,其灵有限,据云千百化身,亦止限于千百之数。常观贵国在在处处无不奉事观音者,若庙庙相请,家家相迎,其灵限于千百之数,则有至有不至者,其至者拜观音,不至者非拜土木而何?且观音遵佛氏之教,无夫妇,绝人伦,其身已死,其魂安有灵感,何能作乎威福以佑人也?信而奉之者亦且惑耳。
    第二十一节 不当拜佛、菩萨、义士之相
    客曰:天主有神,忠臣义士亦有神,乃以汝所拜者则谓有神,我们所拜者则谓木石,何出言之不顺耶?
    答曰:天主有神,若子意谓天主相有神也,此是妄言妄证也。盖圣相都无活,岂有神乎?神者本为活神体,圣相止为天主之形相。天主圣相都无神,况佛、菩萨、忠臣义士之相宁有神也乎?佛、菩萨都是人,有始有终,何灵感?即其在日,都无灵感,死后岂有保佑耶?若有,为何自己不保佑常在乎?自己保不得,岂能保佑人耶?忠臣义士亦然,所以我们说佛等相都止为木石,天主无始无终,常生常王,无所不在,无处不然,其灵感无限尽也,因此该拜天主圣相,不当拜佛、菩萨、义士之相也。
    第二十二节 不当敬鬼神
    客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岂非言鬼神之当敬耶?
    答曰:孔子之言鬼神与子之言鬼神大相远绝。子言鬼神,则以古时之人为鬼神也,子前云人死则与木石等耳,则古人岂为得鬼神乎?不然木石有鬼神者。又云:“天主有神,忠臣义士亦有神,乃以汝们所拜者则谓有神,我们所拜者则谓木石,何出言之不顺耶?”请解只自己相反之言也。孔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程注:“鬼神者,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孔子程子亦何曾说人该拜耶?子何得云:“岂非言鬼神之当敬耶?”
    又曰:天地之用功,造化之迹,其德盛矣。依子云,岂非言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之当敬耶?只造化万物无数,则无物不该敬拜无数次也。嗟乎!子言不依背正理,且背古圣贤之教也。
    第二十三节 占卦不合正理
    客曰:贵教不占卦,然则圣人作《易》,亦不合理乎?
    答曰:据中儒云,有太易、太初、太始、太素,后有太极,是为五运。夫太极既居五运之末,则太极非自始者明矣,太极既非自始,何生得两仪耶?
    又《鑑》曰:“伏羲人头蛇身,女娲炼石补天,神农牛头人身。”太史公曰:“夫神农以前,吾不知矣。”如此,《鑑》曰“伏羲人头蛇身,女娲炼石补天”不相合。南轩氏曰:“尧舜以前之事,多有不经。”尧舜在三皇数百年之后,如此恐记著方策者有错误。说圣人作《易》以教人占卦云,因怕因上古人无文字章句,不过卦尽而已,其理乃寄于卦尽爻辞之中。
    又曰:人灵神本坐位者,心也;心之本坐位者,人身中间也。伏羲既蛇身则无人心,无人心自无灵神,无灵神安有明悟?无明悟安得为人耶?夫头者,明悟既合本坐位也,神农牛头,岂有明悟,无明悟何有推论,无推论亦何能为人耶?女娲炼石补天,若天炼石可补,因何从女娲至今无人炼石补之乎?又天能损坏,从女娲至今贵国书载有万万年,因何只万万年无人炼石补天乎?既天不能损坏,女娲岂炼石补之乎?此言皆不合理,岂信得伏羲为人头蛇身、神农牛头人身乎?信此说者,非亵慢如何?所以方策中有多事错误也。能信得占卦,有凭据耶?占卦之事,都不该信。固万有本性体并其事情都有定也,时时不断焉,如惯常可见。若今人生不得人头蛇身及牛头人身者,岂古人生得乎?不然万有性体并其事情不定也,世间岂有此理耶?天本形躯性体不能朽得,因无对克,亦不系于四行之气,女娲岂炼石补得乎?亦不该信上贤做《易》以教人占者,占卦邪教止起于管、辂、京三子之说,所谓论蛇雀子父财官等语,以为趋利避害之术也。
    又曰:用占可知该不该做何事,或寿夭病死能得财官等否。不知万物亦其效验都系于天主之圣意,犹治理其国都系於皇帝之意。若皇帝要赐官某人、不要与别人者,占卦同皇帝意有何相涉乎?或曰:虽然,但用占以能知皇帝之意者。请问:占有灵明否?无灵明何以通得皇帝之意乎?有灵明皇帝同占商量或显现其意否?无商量岂占能知得皇帝之意乎?有商量即委任某人止系於皇帝之意,因商量后惟皇帝决定其事,不然不是皇帝,因无能决定某人做官。另贵国时时不断有百万占者,只占入宫否入。可怜君哉!寝食无闲不入,君该一时中分开于万分,古圣贤亦然,岂有此理?或曰:不然,盖我们用占,不过祈求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等保我们,以能得造化,则得财帛、子女、官等。我们求都不系于占者,止用占以能得易,知有造化否而已,古贤都用占,所以祈求其保我们。曰:全不可信。上贤用占,予前有答,但既用占,上贤在那时,自己报不得死,死后岂能保得人耶?
    又曰:古贤在之时,用占祈鬼神保他,死后岂有能报人耶?另上贤求报于鬼神,依此,鬼神有能,上贤都无能,岂当求其报人耶?又程子曰:“鬼神者,天地之功用,而造化之迹也。”则古圣贤求鬼神、求天地之功用造化之迹,此是无数者,岂圣贤祈求无数者,造化乎?
    又曰:鬼神不过造化之迹,则即为造化之效验,岂发生造化乎?不然子生得其本父亲者。
    又曰:有人用占祈求上贤并鬼神,报其亦容易能得行邪淫、计较、偷盗、瞒骗等凡人帮不好之事,都是不好之人,依此,占人轻慢上贤及鬼神之极,以其为万恶本源也。有人报人为盗,他亦为盗者,报人杀人,他亦为杀人者。上贤鬼神报人行邪、淫、贼、盗等,则都为不好之人,天下岂有此理乎?所以上贤及鬼神岂报得人邪?
    又曰:不拘缘由同于效验,该有符节,以发其效验,不然发不得占,同造化无符节,岂有效验乎?譬如风烧不得物,盖风都无火事情以烧得物者;目不能听,因目无符节同耳者;耳不能视,因耳无符节同目者;占不过虚浮动作者,岂有物事情以同其符节耶?无符节,何能俾得造化乎?
    又曰:物现在不能相合于未在者,占卦之时即现在,造化未在,占岂能付与造化乎?不然人还未在生得别人者。
    又曰:若占能付得人造化,该常有其效验者。如火常烧、水常湿等。占不然,则占不能付与于造化。或曰:多次有效验者。曰:万物用占不用占,自然都常有效验焉。
    又曰:占既有效验,其用亦有利益,因何人避不得官罚耶?为何词状中用多谎言妄证乎?则更托赖谎词妄证于占焉。如何贵国人多是贫难者,亦都用占也。大西洋从来不但有占,且甚辟之,因反天理也。其国虽不尽富贵,决无悬磬之嗟。即西儒在贵国人未有丑其甚么物,且西儒与其多样之物,其西儒都为博学之人,如惯常显明者,所以前朝见用,今又蒙朝廷委任,治理天文,则更好亦更容易顺正理而轻慢占卦焉。又曰:万万百事该有定法,如百工有定规者。万事定法为天理,所以天主付与各人本天理者。顺天理能得吉,逆天理则得凶,吉凶都系于天主,以赏罚吾人,有罪降凶,有全善降吉者。占不止在定法,且不过于庶浮动作者矣。
    或曰:贵教不占,然则尽合正理已乎?曰:占反正理已先言之,用占然则尽合正理乎?又曰:我辈有天主十诫?十诫之内,乃敬主爱人忠群孝亲之事,非大中至正,而何既合正理?何用占乎哉?
    第二十四节 算命系虚浮伪说
    客曰:贵教不算命,何也?
    答曰:算命虚浮之说,同占卦也,所以辩其伪如同辩占焉。即子思有云:“居《易》以俟命。”俟之也,非算之也。明理君子可不察乎?
    第二十五节 烧纸钱不合正理
    客曰:中国祭祀之礼,必以纸钱烧化为敬,何贵教之不用耶?
    答曰:祀先之礼,荐其时食,事亡如事存耳。假如祖先存日,子孙与以伪银,必艴然怒。今以纸钱烧与祖先,何事亡不如存日也?三代以上,不曾有纸,安得有纸钱?子以祭无纸钱而曰不敬,岂三代之人与唐上诸贤,皆属不敬者与?况蔡伦始开其毒,世人不察正理,习俗为是,故不足。惜而明理君子亦相缘习,不亦大可笑也乎?
    或曰:既纸之物烧后自能变化钱银、房屋、人等物,以为人死之用。请问烧后因何变得各人等物,以为人死之用,如用活者,惟变得灰耳?嗟乎!变化超越万物体能,若石不能变化得为人,各物亦然,何纸灰变化银人乎?子前曰:“人死则与木石等耳,何灵魂之有?”既是贵国祭祀之礼以纸钱,何所敬耶?
    又曰:“未知生,焉知死。”死生之事,人常看见,子既不知;死后之事,子未见,何晓得以纸钱烧化为银乎?悲夫!人死不但要有形之物,虽有亦不能用,因其灵是神也,不然不是神。又既灵神死后要财帛,人死之时,为何不带去本财帛乎?
    第二十六节 时日无吉凶
    客曰:日子原有吉凶,不信何也?
    答曰:吾试举一事而言之,人之婚姻,谁不择吉而成?然同日娶亲,白发相守者有之,儿女众多者有之,又不获偕老者有之,终身不育者有之,琴瑟不和者有之,何同时婚姻而后来之祸福迥别?昔纣以甲子亡,武王以甲子兴,时日之吉凶果何凭乎,只虚浮胡说,与占卦算命同类,所以破亦同理也。
    第二十七节 不可妄信风水
    客曰:葬亲当择风水,贵教不择,似乎不妥?
    答曰:人子事亲,死葬以礼,不过如宋儒所谓,避其五患,使封树无暴风之扰,隧域无暗水之浸,斯人子之心无所遗憾耳。今人因以为利曰,葬某山可以发科名,葬某山可以发财帛。则其葬亲非葬亲也,不过藉亲之骸骨而求富贵耳。苟无科名财帛,不知其亲葬耶,否耶?且《家礼》云,人因争各房风水,而致日久令亲于暴露者有之,又贪风水而令其亲于高山绝险穷谷深渊以致遥远难祀者有之。死葬以礼,不可妄信也明矣。
    第二十八节 堪舆不合正理
    客曰:堪舆之家,观山似乎有验?
    答曰:堪舆之家,岂有不葬其亲也哉?其度地相穴,当必至精,宜先有以自验矣。乃杨筠松作《憾龙经》,曾文迪作《青囊序》,未能倡大其后人。即今祖其术者,子孙未必富贵显达,岂真善为人谋、而不善为己谋耶?只邪术,同占卦同,其理可辩也。
    第二十九节 娶妾不合正理
    客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贵教不娶妾何也?
    答曰:据子之言,则伯夷叔齐应有不孝之污,何称之曰圣人也?何其愚蒙若是耶?或曰:先贤、圣称之不一也。嗟乎!圣人则百行悉备,无后而可以为圣人,则无后亦何伤于不孝也?况诛不孝,律有严条,而不及于无后之举,何矧其为大也乎?盖子之有无,非吾人可得自主,而全系于天主之圣意也。虽朱子云:“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不过为娶妻而言,非为娶妾也。且孝之一道,在体亲之心、菽水承欢、继志述事之为,非谓有子而得孝之称。且世之人孰不有子,而不得一孝之名?郭巨埋儿,反居于孝之列,则非以有子而称也明矣。况娶妾违乎天理,天主初生人止一男一女,故一阴一阳谓之正道,若有二,则邪而不正。夫一女不得有二男,一男亦不得有二女,同是一理一情。夫妇彼此相结信,若彼此有邪淫,则夫妇反于婚配之信。且娶妾夫妇多致不和,妻妾相妒,儿女相争,家人各有偏向,合家不宁矣。所以圣教严禁娶妾者。
    又曰:既无后为大不孝者,佛家不但严禁娶妾,且禁娶妻,则全无后,亦存不得人类,因何贵国不但罚诛之,而且养爱之乎?
    第三十节 一夫一妻是正道
    客曰:尧以二女妻舜,然则圣人且有过与?
    答曰:孔子、孟子、曾子、子思等,非圣贤也哉,皆一而无二。然尧妻以二女,而舜受以姐妹也。《易》云:“二女同居,而志不同行。”岂圣人撰之而圣人反之?不同行,志必不和而乖争,圣人安可以致人乖争也?但要知一阳当有一阴,一阴当有一阳,如一天一地,一日一月,各有符节而不紊焉,安可以耳目为理也哉?《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
    第三十一节 男女有别之理
    客曰:“天主生人,何以有男女之别,此实难解。”
    答曰:请问,何以有天地、昼夜、雨睛、冷热、云雷、日月星之各别、各动焉?即月有盈亏,海有潮涸,禽兽有雌雄、牝牡,木有桃李之各别,亦何为也哉?况桃不为李,李不为桃,稻不为麦,麦不为稻乎,各类亦然。即子亦该答吾问,因为万教公者愚哉?万物当有次序,以依各物本类,传生而保存。若禽兽无雌雄、牝牡,人无男女,安有传生而保存其类哉?
    又虽天主常常从虚无中能化成男女,或止男或止女。不要如是者,因人无父母妻子戚属之亲,岂有和爱而顺命,天下安有宁日哉?所以天主可怜吾人,生男女而相育,即五伦始于此。不观孔子系《易》云:“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安可读其词,而不思其义乎?
    第三十二节 庶子不合天主圣意
    客曰:灵魂既属天主赋我们,娶妾既不合天主之命,因何天主亦赋庶子之魂乎?岂非亦合于天主好生之德、人伦之重事乎?
    答曰:子或信天,或信佛等,灵神既属其赋,子辈娶妾既不合天与佛之命,因何天佛亦赋庶子之魂乎?岂非亦合于天佛等好生之德、人伦之重事乎?
    又曰:既岂非亦合于佛好生之德、人伦之重事乎,为何佛教不止严禁娶妾,且严禁娶妻耶?
    又曰:佛家云万物都归为佛也,则佛氏与人、物者亦然,因何子辈自己命,相反之命就是严禁娶妻与妾,子辈都有妻并多有妾耶?
    又曰:既万物都归为佛,则子辈都是佛也,子辈祈求佛?官、财帛等,祈求于自己也;亦和尚诵经于佛,诵经自己也。不然,佛分开于各物,子解汝只迷路圆也。嗟乎!天主既赋万有本性,该许各行其本性之效,精血相结合,若全为洁净,因男女相合之际,无病或无别阻碍,本然生肉身,其肉身以成,而存者要本灵模,则灵魂也,所以天主赋之灵魂。不然天主阻碍各物之效验,则天主空虚赋他本性。犹撒种然,其地与谷俱好,自然发生,虽谷系窃盗一般,若谷因偷盗无发生,是古怪之事;则虽有妾不合天主之命,而生者亦犹是也。好生之德,人伦之重,止有一男一女,因合理也。有妾不但不合天主之命,且犯天理。前有答犯天理,岂合得天主圣意耶?
    第三十三节 模质为天主造物之理
    客曰:天之生物,各有阴阳之理乎?
    答曰:《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又曰:“太极生两仪”,则阴阳;“两仪生四象”,则太阴、太阳、少阴、少阳。然一阴一阳之谓道,即道本为乾坤、日月、大小星辰。朱子曰:“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无物不为天地、日月、大小星辰也。子思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则一阴一阳全归道者,修阴阳之谓教也。《汇》曰:“阴气流行之谓阳,阳气凝聚之谓阴。”如此阴阳一也,犹人或行流或疑黄蜡为蜡也。
    若女为阴,男为阳,或阳为男精,阴为女精,此是止女为阴或其精也;及止男为阳或其精也,禽兽阴阳亦然。若阴阳诸说,模质二者,万物有以该成各物全本之性。譬如各人有灵魂,有肉身,其肉身为质,灵魂为灵模;草木身为质,生魂为模;天、地、水、风、湿等各有本模质者,与该成其性焉。所以天主生物,赋各各模质者。
    第三十四节 拜北斗不能延命
    客曰:北斗主人之生死,拜之延命,不知是否?
    答曰:天有南北边,曰北极南极者,不过如门斗枢耳。或云:有以北斗为北极者。嗟乎!星之体类乎天,但其为更透光者。因其体更易受得日之光,枢纽之北斗,安有灵魂觉耶?无灵觉安能主人之生死,拜之延命耶?拜之如拜门斗也,子问之,吾安得不哂?
    第三十五节 天之形体
    客曰:天之形体如何?
    答曰:天之形体,坚而透光。天主造天,用水为其质,其透光为模者,模质相结而天成焉。其虽无灵觉,无朽烂,盖都不系于四行之气,亦无对克,所以常在也。
    第三十六节 地之形体
    客曰:地之形体如何?
    答曰:地之形体重而黑,天主从虚无中化成地,常定而不动。若有动,春夏秋冬四季年年不一也。盖天下之域有异,或热如小西洋,或冷如沙漠,有六月常昼,六月常夜者。若有迁移,必有新域。贵国自古至今,四季如一,可知地常安妥矣。
    第三十七节 日月之形体与日月之蚀
    客曰:日月之形体如何?日月之蚀又何也?
    答曰:日形体坚圆而极光明,月形体坚圆而黑暗,其光皆系来于日头之射影也。欲知日月之食,当知其周旋普天下。譬如月在贵国地上,日在下,若地遮日光,月之缺光,则为月蚀也。日天高于月天,若日月旋行相对,月遮日光则为日蚀。若月全遮,则为全蚀;不全遮,亦不全蚀也。月蚀亦然。
    日周行完程于三百六十五日三时,其周行完为一年。冬之初起,日头亦起,才回从南边向北,到夏至,日子渐渐起长。夏至起,日头亦起,再回南边,那时日子渐渐短也。进教者更有定算焉,则从圣多默瞻礼,至圣若翰保弟斯大瞻礼前二日,而日子有长。从圣若翰保弟斯大瞻礼,至圣多默瞻礼,日子有短也。
    第三十八节 辟羿妻奔月之妄
    客曰:有云羿妻偷王母药服,遂奔月宫,以为嫦娥,不知是否?
    答曰:此乃道家妖谈,非明理君子所当信者。月形躯不过一坚圆球,圆球岂有宫乎,无宫安能居住耶?又月所在炎热难当,因近日头,并近火界域,岂能活得物耶?又云万形躯属四行之气,以活及存者其生活久不得,而惯常可知。并人止仅一百岁,嫦娥至今有四千年,岂能还在耶?
    或曰:羿妻变为仙女。曰:既羿妻以变,其亦不在。因变化解说一物变于别物者,譬如人食饭菜,六畜食后都变化于人身者,不然人不止有本身,其有以个个食物本身者,岂有此理?羿妻既变化,岂有本身乎?
    又曰:既古时有此药,因何今时无耶?若今时有,何贵国人不用此药耶?有用为何不奔月宫?有奔则月宫不止羿妻在也,及多男女矣。若此,因何子等独信羿妻服药能奔月宫,别人虽服药不能奔乎?为何王母服药无奔月宫乎?今无此药,自然古亦无。又既羿妻偷王母药服,亦奔月宫,何能走得耶?因从地至月,所在无路无水,何能奔得?凡形躯奔走,必要坚凝之路焉?
    第三十九节 辟月中丹桂之妄
    客曰:月中既无嫦娥,岂无丹桂?
    答曰:月形躯中有黑点者,如人面有黑痣一般。所以愚人见之,想其黑点以为丹桂者。况月之处,炎不能活物,都与树相克,岂得生存丹桂之树也乎?
    第四十节 辟嫦娥、丹桂、雷神之说
    客曰:嫦娥、丹桂、雷神,皆有书载,汝曰无此,然则书亦无足乎?
    答曰:古人信经不信传。孟子曰:“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凡百事迹,当以心究其理,辩其是非,不可以耳食目食遂为确据。但今之人,不以心为心,而以耳目为心者,不知凡几矣,深为可惜,深为可笑!孟子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斯语诚然!
    第四十一节 (阙节)
    第四十二节 风、云、雷、雨、流星之理
    客曰:有谓风云雷雨自天而降者,有谓流星降于天体者,有谓润泽则雨师之挥洒,怒号则风伯之鼓吹,震响则雷公之奋武、电武摇光,其说多端,不知是否?
    答曰:风有三界域,下界在地面,中界在更高,上界又更高于中界焉。日头热气及天星之气于地上,拔起其乾气,只地气因湿热为轻也,本然上升,升至第二界之风,若其汹湿热之气,其才回下涌动第一界风,所以有吹风也。云为水之湿气,其气一星拔起,升至第二界之风,其风冷,造水湿气为浓厚,即为云,其云变化为雨也。
    雷光为大热气者,云者于大汹涌抛弃也。其闪电者,为小热气也,云者相触发火热气,只发火发气为闪电者,其闪电舜息中消灭也。
    雷响者为云相触及多次热气进云中,其云因近于第二界之风,为浓厚热气要出,因云浓厚出来,不得那时热气于汹涌破其云者,所以有响焉。
    流星不过热气,其气到于第二界之风,冷气汹涌,丢抛热气,所以愚人见之说为流星者。则岂为□于天体,并岂润泽为雨师之挥洒,怒号为风伯之鼓吹,响震为雷公之奋武、电母摇光乎?
    第四十三节 雷霆击人
    客曰:雷霆击人,此乃天主之罚乎?
    答曰: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所以几次用雷霆以罚恶人,多次不用者,但许雷霆击人,因不要阻碍物本性之效验。不然物无定效验,都为常乱也,即我们难用物也。然天主阻碍火不烧、水不湿、风不吹、地不坚、日不光、月不盈亏,各物效验亦然。天下人不但用物顺其本意,且都为常乱,犹天子统治本国,该多次罚大罪人,几次当许其罪者。盖天子若要罚万罪人,亦不但无次序,且都为乱也。统治主该容及罚多罪者,所以天主多次罚恶人,亦常许万物发其本性效者,但几次阻碍物本性效者,以显现其全能,并其仁爱人之恩,吾人始知敬畏也。
    又假如天子立国法以治其国,若常阻碍律法效验,不止一国常乱,且天子自相反也,天主治万物亦然。
    第四十四节 四行之理
    客曰:自古以来,皆曰五行,金、木、水、火、土,西洋则曰四行,水、火、气、土,何也?
    答曰:子欲明只道理,先该知四行本性之事情。则火十分为热,并有燥气,差不多亦然。土十分为干,并冷气,差不多亦然。水十分为冷,并有湿气,差不多亦然。风十分为湿,并有热气,差不多亦然。形躯之物都包涵四行之气,则热干湿冷也。四行不是形躯本体,止为形躯体附赖者,然形躯有饥爱食干之物,有渴爱食湿之物,日用常行之事也,都不爱食金木二者,依理,金木岂为元行者乎?
    第四十五节 儒者亦当进教
    客曰:我辈遵守儒教,力行不倦,尽足存养,奚用进教也乎?
    答曰:既是,请问尧是儒否?革封人有祝其富寿、多男子,帝曰:“多男子则多惧,富则多事,寿则多辱。”况尧不止是儒者,且为天子也,尚不尽足存养,不然无此三忧也。如此,虽子辈遵守儒教,力行不倦,都不尽足存养。因人心息止不得到能得本所向,如万物祈求本所向,犹石要下坠,因万重之物,本然求下所在;轻物如火求上所在,因轻物之所向要上升,不然息止不得。若无别物阻碍,人心亦然常求其本向,就是其本造恩之主,所以虽人遵守不拘何教,其心息止不得,虽教为圣也。教者,不是人本造主,遵守圣教,不过所用引人能得其真所向已耳。如人要朝天子,先必行路,方能得到而朝之,圣教亦然。盖是正路以能得人心所向也。如此,虽教是圣人遵守,力行不倦,亦不能尽足存养。此圣教是天主之道理,则以人能得其本所向,该遵守天主圣命也。其详明载在下卷。
    又曰:子云止理肉身,不理灵魂。灵魂实为人至尊者,因灵魂,神也,所存养是神,惟行公道之事,省察其本来历,然后明得其授造之事情者,以常爱慕之,及死后享其无穷快乐。灵魂无消无灭常在,所以相似于天神,肉身为人之下分,常愿能得财帛,不分义与否,邪淫等事常爱行者,死后全归土也,所以相似禽兽,皆为古圣贤所不行者,不然岂是圣贤也?行善之事,自然该力行不倦,但有功劳,不然岂为得圣贤乎?天主圣教全引人以能得万德之事,岂无用进教乎哉?
    又曰:既遵守儒教,力行不倦,尽足存养,奚用常爱慕荣职?既得之爱恋未已,尚欲尊荣乎?因何儒者多有宗佛老之教耶?则遵守儒教,力行不倦,无尽足存养也,不然,奚用进佛教乎哉?且佛教为邪教,予前已述。
    第四十六节 行善为有所为而为
    客曰:人之为善,当率性而为,不可有所为而为。若畏天主而为善,岂非有所为而为乎?
    答曰:子前云:“我辈遵守儒教,力行不倦,尽足存养。”今曰:“人之为善当率性而为”等言,曰:依子言,尽足存养系于力行不倦,以能遵守儒教者,则以人之为善,可有所为而为,不然,则子曰“我辈遵守儒”等言皆不着也。
    又曰:力行与率性不同,因力行有功,率性无功,不然,不拘人顺所本性者有功劳。依子言,以尽足存养,该力行不倦,则以人之为善,可有所为而为也。子言皆孩童顽耍,仰吐口水自回其面也。
    又曰:凡人要做事,该有本意所向。如读书者,以为得智识,并为得爵位者;为商贾者,以为得财帛,百工亦然。不然能不得其所向,或其做都是乱焉。或为如疯颠,或如禽兽之行,疯颠禽兽都率本性而为,不然无性也。有性本然有率性,如火自然烧,则以率性依理可有,所为而为,即天理也。天理教人孝敬父母,盖生养吾人,则依天理,岂不当敬拜一大父母?所养生吾人,天主是也。或曰:率性同天理一也。曰:禽兽等物都率其性。盖率性之谓道,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禽兽等物有天理,有天理有智、仁、记灵魂三司者,岂有此理?不然,则禽兽等物能言与推论,及有人全事情者。今禽兽等物无天理,则率性与天理不同焉。
    又曰:修道之谓教,则以为善该修率性,不然无教者。天理同,立教者止能得修率性,即率性与天理不同焉。则人之为善,当修率性而为,并可有所为而为焉,不然依理修不得率性也。
    又譬如天子该有律法,不然,依理治不得国家,且一国都为常乱也。有性该有天理,与治性其率焉。不然性从其率,都是一常乱焉。可见如疯颠贼盗瞒骗等不好之人,该知与人为善,可有所为而为已。
    又曰:古圣贤为善,因何皆归功于天而已,拜天可有所为而为否?不可!古圣贤之言不着则:“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孟子曰:“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诗》云:“荡荡上帝,下民之辟”等,予前有述,无容再赘。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则该有所为而为焉。不然儿女不可敬畏父母,及臣民不当敬畏朝廷。或曰:该敬朝廷因其为本国主,亦当敬畏其父母,盖为生养之恩也,则岂非有所为而为乎?何况该敬畏一个大根原,无始无终,常生常王,天地大主,常造生养保存万有乎?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则该有所谓而为焉,并可畏天主而为善也。
    又曰:既人为善,当率性而为,不可有所为而为,则孔孟等圣贤之道理,有何利乎?为何国有多先生以此道理教于小子耶?若有只道理以教人为圣贤,岂非有所为而为乎?孔子曰:“君子之道四”,则以为君子有四所为而为,子思曰:“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则君子之道有所为而为也。又曰:“君子居《易》以俟命。”则君子有所为而为也。《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
    第四十七节 睡梦之理
    客曰:然则梦乃灵魂之所发耶?
    答曰:明达此理,先该知道睡之缘由者。睡之缘由,因脾胃之稀热气升上于脑囊者中,脑囊为冷也,听以脾胃之稀热气在脑囊做为浓厚者,塞外五官之孔,如日头热气与天星之气拔起,地之乾气升至于中风之界,中界风冷,故地气热为浓厚遮日,脾胃之稀热气升在脑囊中亦然。若气极浓厚,睡为极熟;不甚浓厚,睡亦不甚熟。那进公觉用其相做梦也,犹水浑浊之极为浓厚,斯时不见人面,但慢慢水清,若略清,虽照人面不明,亦照得人面者。人睡中,公觉用其相做梦者亦然。
    第四十七节 天主在天之外
    客曰:天上之外,尚有何耶?
    答曰:止天主在也。盖天主本为纯神,性体无限,尽天主万变移不得于其全能。天上之外,造得千百新天地,比现在更好更妙,天主常在天上外者,不然,天主要化新天地,该新去那边,则天主变移得,变移得不是天主也。
    或曰:天上外都是空者,无所在,何能天主在得耶?曰:天主不曾化成天地万有在那里乎?天主止在如现在,现在与自己者,天主本为纯神,神不倚赖于物者,若倚赖于物,物该在于天主之先,若此万物是天主也,岂有此理?则天主不曾造万有,该在与自己者焉。
    第四十九节 用夷变夏之理
    客曰: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
    答曰:子何不闻,佛教是小西洋天竺黑人国来耶?但亦未察教之合理与否,合理当遵守,否则弃之。物该次序,不然皆为错乱。万物该归一大根本也,如一家有一家长,一府有一守,一省有一抚院,一国有一君,皇天止有一日,天上天下该有一大主,统治万有,并该有一定法,以治臣民者。贵国有多相反之教,岂有定法乎?无定法,何能夷人变夏耶?且夏该变于夷者也。常闻先儒有云“东海西海,心同理同”之说,斯语诚然,人何多疑而不至察乎?
    第五十节 天主教之书无文气辩
    客曰:吾观贵教之书,多无文气。
    答曰:请问,为何先生教初学者,不教做文章耶?自然不教,因初学未达文章之意,认得字后,始教之也。故西儒做书有用文气,有无用文气者也。
    第五十一节 西士无不轨之事
    客曰:或者西士在中国藉传教之名,而谋为不轨之事?
    答曰:未闻海外之人谋中国也。西洋之距中国九万里之遥,三年航海,而谓以数儒生谋为不轨之事,万无此理。且西洋国君岂肯违离故土,舍父母妻子,万死一生跋涉劳苦,老死他乡,以谋万不可几之利?然忠臣义士为君致命者,莫不望爵禄富贵,不及其本身,必及其子孙。况然一身无妻无子,既不为己身之荣享,又不为子孙之基业,人而出此,非愚则狂,而谓无求无欲、不婚不宦者为之乎?又凡有谋于人国者,必内外相通,前后相应。乃以九万里之遥,航海而来,非三年不至,且海外风涛难以逆料,求一字相传,奚啻登天,况其他乎?虽至愚者不应作是想,虽至愚者亦不应作是语矣。
    又西士在中国有一百二十年,从到至今尚有多在朝中,侍君左右,治理天文。前朝受隆宠,现今又受特恩。若西士有谋不轨之意,君不知觉否?若有其意,如此之久,岂能隐藏其意者?当今朝廷特典隆恩,朝内锡建天主堂一座,可谓信如手足矣。又论播传,明显西士皆为忠臣义士者,所以许其国内不拘所在,构做天主堂,以传其圣道理,锡谕于左。
    大学士伊桑阿钦奉上谕:
    前部议将各处天主堂照旧存留,止令西洋人供奉,已经准行。现在西洋人治理历法,前用兵之际,制造军器,效力勤劳,近随征阿罗素,亦有劳绩,并无为恶乱行之处。将伊等之教,目为邪教禁止,殊属无辜,尔内阁同。特谕。
    康熙三十一年二月初二日谕
    礼部尚书降一级臣顾巴代等谨题为钦奉
    上谕事:该臣等会议得查得西洋人仰慕圣化,由万里航海而来,现今治理历法,用兵之际,力造军器火炮,差往阿罗素,诚心效力,克成其事,劳绩甚多。各省居住西洋人,并无为恶乱行之处,又并非左道惑众异端生事。喇嘛僧道等寺庙,尚容人烧香行走,西洋人并无违法之事,反行禁止,似属不宜,相应将各处天主堂俱照旧。
    释客问上卷终
    释客问下卷
    第一节 天主存在
    客曰:有天主何凭据耶?
    答曰:天主二字,是造天地神人万有之主宰。当初无天地万物,而后始有,必定先有造之者,因凡物不能自成,犹房屋必先有工匠架造而后成。有儿子必先有父母所生而后有。若无工匠,岂有房屋?无父母,岂有儿子?况无造物者,岂有天地万物乎?即见万物之次序,可明白有主宰掌管,不然万物必乱。何则?如一国无王,一家无长,其国其家必乱。天地万物之次序从来无错乱,岂曰无主宰掌管耶?犹吾人虽未到京都亲觐天子,但看国内次序无乱,谅京都必有一天子掌管其国,即一省有一抚院,一府有一太守,一县有一县令。可见一国有一天子,国内之人咸从其命,不然无次序,一国必乱。又子仰看日月星辰之次序,年年四季如一;太阳皆向东边上,月则初八上弦,十五则对月相望,月月皆然;潮水依月,月上水长,月落水退,日日如一;春夏秋冬四季,年年不差一点。春则种植,树生萌芽而开花,夏则结实,秋则缺叶,冬则有寒,夏则有热,春秋皆暖,从来未见四季有乱。即禽兽同类本性,如犬本性吠,天下之犬吠相似;鸟鸣各类各别,其声空中虽多而不浑杂。草木亦然,李树今年生李,推之次年、十年所生如一;桃树生桃,李树不生桃,桃不生李,各树亦然。看万物次序,可见有主掌管,不然就乱,一时亦不能相合相连也。
    或曰:如是者皆自然现成之事,何有天主掌管乎?曰:此妄言也。若天地万物无主宰,断然无次序不能安平,犹一国数百年皆为太平,百姓相爱而不相争,家给人足,小人皆顺大人之命。若有人曰:此国太平皆是自然现成之事,何有皇帝掌管乎?此言可信否?决不可信!因国内无君,则敬畏无人,听命无人,则人人都要为尊,各欲顺其自便之意,无礼无律何有太平耶?况天地万物之次序,千年如一,分毫不差,岂无主掌管乎?
    又即见世间多样美好之物,天地齐整,安得不认有主掌管?果非现成自然者,如有一大房屋,外面极齐整,里面有多景致,有多珍宝,花园、果品、六畜、禽鱼诸物皆备其内,若人见此屋,自然问其屋是何人掌管,而积聚斯物耶?或曰:无人掌其珍宝品物,皆是自然而有,斯言可信否?果然,是可笑之言。必曰:此屋之齐整,珍宝布列,禽兽畜岂无主人掌管,断断不信,子未知耳。子今仰观天之日月星辰□其上,群鸟噪于空中,海中之鱼,大小异类,山川精秀,草木茂盛,五谷六畜,果品诸类备办在世,以养吾人,子想只等之事,岂无主掌管?自然有主,予所称天主是也。
    第二节 天主系无原之原
    客曰:天地万物既为天主所生,天主又何人生之耶?
    答曰:天主无所从来,因为万物之根而无根,万物之原而无原者。万物有始有终,如草木禽兽等;有始无终,如天地神及人之灵魂,因皆天主之所生故有始。惟天主无始无终,常生常王,为万有根原,犹树之花果枝叶皆从一根生出,无根即无树,又不能有别根而生其根者。万物都从天主生出,无天主无万物也。若天主有从来之原,非天主也。因那一根生天主、为天主,那根在天主之先,必定为尊贵于天主,犹父亲生子,父必在其先,所以父为尊,而子为卑。若天主有所生之原,何得谓无原之原乎?
    又即各人良知良能,该想曰:我虽为父母所生,父母为祖父所生,祖父曾祖所生,历而推之,所自出之祖是何人生之也?必定有无原之原而为生人者,就是天主也。其尊无对,其贵无尚,先万物无始之始,以为万有之原也。所以生物之能为其本职,赏善罚恶之权为其主,至公无私,无善不赏,无恶不罚,万世之前如万世之后,不能变移,吾人奉敬之不能增其荣光,吾人逆其性命不能减其荣福,因其荣光荣福皆是自有,非由人来也。若国君之权,臣民尊之则为天子,逆之则为独夫,因天子之荣光皆由于百姓。天主万福充满,本自有于生人之前,如生人之后。无所不能,无所不知。若有所不能随其圣意,便非天主;若有所不知不能管治万物,审判人之所行,赏罚人之善恶,亦非天主。如天子无赏罚之权,何得谓天子乎?所以天主之威明令人可惧,天主之全善令人可爱。天主玄妙之事无穷也,奚能言其万分之一乎?则岂有人生之耶?
    又问:万物既天所生,天又何人生之耶?有人生之,则那人在天之先,为更大更贵于天也,如此上古圣贤归功于天有大错;盖不归功于一大根原不错,则圣贤为天一大根原也。如此,万有之原依理皆为一,不然不是大根原。只一大根原,惟为天主也,则天主无物能生之也明矣!
    第三节 天主惟一
    客曰:天地之大,不知有几个天主?
    答曰:子始云:“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请问:“天地之大,不知有几个天?”或曰:天止一个,因上帝当有一个。悲夫!既上帝不是天主,况大根原该为一个,因是造万物之主宰。既上帝是天主,依子言,古圣贤认天主亦惟一,不然,何其皆归功于天而已,且皆归功于多天焉。子思云:“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嗟乎!天主乃是纯神之体,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前已有述,不必再言。犹一国止有一王,一家止有一长。若国有二王,家有二长,国家必乱,不能安平。天地万物古至今次序无错,则岂有二主乎?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又岂上有二尊乎?天主自有全备诸德权能,其造成万物止惟自主。若有二主,万物必须有异,只一个所有,必定那一个所无,所有为全善,所无非全善,非全善必须有亏于善,既不得为全善,何能为得至纯无杂之主乎?
    又若有二主,各有本权,各有本意,只一个所愿,彼一个或不愿;一个要造某物,一个或要坏某物;一以能造,一以能阻;假如一主欲日往南行,一主欲日往北行;一主欲冬,一主欲夏;岂不错乱?今既明白看见日月诸星各行其道,春夏秋冬四时八节,又万物变化,其行动、其次第、其向本等,千年如一,一毫不错乱,则推论明知掌管万物者,必定是一主而无二,有二主不得谓全能,既不得谓全能,何能为生天地万物主宰乎?
    第四节 天主之神
    客曰:天主之神则如何?
    答曰:太阳早出之际,若有红色后有云蔽,或变异其色,人见之曰,只日色皆为风雨之兆,但太阳本体无黄白色等,因太阳本体止是光明也,亦变不得。虽人常说太阳有红白变黄之色,其多色之故,因天地中有多样之气,其气发生多样之色也。
    我们要论天主之妙处亦为如此。因论不得其真圣体,止可论得如其圣效验者,所以我们称其多样之名。若我们想天主,如刑罚恶人,称其为公罚;如赦人罪,称其为仁爱;如化生万有,称其为全能;如统治万物,称其为全知。因其各事情,我们称其个个名者。虽然人论天主事情,称其只多名也,其妙处都不相分开,因都是一成纯神体。如太阳无红色或白变黄之色,不过为人之意想耳。太阳止有一极光,其光超越万色之上,如此天主无那妙处如我想。且天主是一纯神之体,超越万妙之事,但称其此等名者,因我们明悟于一个名字,觉不得其圣体妙处也。其无形无相,非可以耳目视听者;自有万德万福、圆满无缺,并无福德可加;常生常王,无有穷尽;无所不能,无所不在,无所不知,全是玄妙性体;天神不能通达,何我们人能通达耶?若天神与人能通达其圣性者,何得谓天主也!因神人之明悟皆有穷尽。如日光有穷之物,无一人能定仰其光,而无一人能尽究其光;海水虽深而有底,亦无一人能见其底。此有限之物,吾人尚不能尽究其事,况天主纯神之妙,吾人安能尽达乎?犹杯棬不能尽载海中之水,因杯之器小,海之水多。人之明悟比天主纯性之妙,奚啻杯与海水之足譬哉?则人何能尽达天主玄妙之事耶?
    又曰:如我们灵魂之事情全通,不得因是神也,何况人能通明得天主之妙处乎?但如人认得灵魂为其效验,就是灵魂俾活肉身,使其动长及推论爱记得等事情。如此人虽通达不得天主之妙圣体,但认得天主者,盖时时不断见多样之效验,而万物化育并其次序等。
    第五节 天主无始无终
    客曰:天主无始无终,何也?
    答曰:天主乃自有者,其有非由外来之有,所以为无始之有始也。若天主有始,必须有时无也,天主既有时无,必定先有施其有者。此施其有者,又可推论其有从何而来,或曰如此之远,人之明悟,自不能推论到于无穷际,断然有所止其所止者。必无有所从始,而为自有者。曰:所称无始之自有者,天主是也。犹万出于千,千出于百,百出于十,十出于一,其一乃为诸数之始,而无别数在其先,何必再问一之一从何来乎?若一从有于别一,一非一,乃为二等耳。天主乃为万有之始无始者,万物之原无原者,何必再问其始乎?
    天主不能有终,若天主能有终,非天主也,何则?凡属能终之物,其缘故有二:其一,由物之内有相克之情,如人肉身有水火气土之异情而相克,所以能终,其余形质之物亦然。天主至灵无形,则无异情相背,无相背何有终耶?其二,由于物之外,因物有施其有者,而常保存都系于天主之圣意,如热气都于属火或于太阳者,无火与太阳,必无热之气,万物都系于天主之圣意亦然。若天主不赋赐各物其有,本然无物者,若天主不保存各物之有,就灭而归虚无者,惟天主自有,所以无始无终也。
    第六节 天王无所不能
    客曰:天主无所不能,何也?
    答曰:天主无所不能,乃为全能也。凡物之能从物之性,性愈尊,其能愈大。如人之能大于禽兽之能,因人之性尊于禽兽之性;天神之能大于人之能,因天神之性尊于人之性。天主之性,至尊无对,至高无匹,圆全无缺,其能必为全能而无所不及。
    凡物从其性之事情,如太阳是光之原,盖天主赋其本体为万形光之原,所以凡物能受得光者,都是太阳来也,如月星辰之光,都是于太阳来者。如是,凡有其有,都是于天主来也。天主无所不能,因其本性无始无终,所以从无中化成万有,不为全能,断天主不能出于无中之万有,则天主岂不为全能者乎?
    第七节 天主无所不在
    客曰:天主无所不在,何也?
    答曰:天主无所不在,盖天主本体通达万有,如火气通达烧红之铁,而分开于物者。因凡造者,当在于其所造之先。天主保存凡所造者,无物无所天主不在焉。凡造者,必近合于所造之物,如手动某物,手必须近合于某物,以动得他。天主为万物之原,并常存他,所以必常合于物者,则天主无物无所不在焉。
    天主有四样之在:第一样之在,曰以其权能在,就是万物都属于天主之权能。如一国臣民无一不属国君,所以君之权能在于一国。天主亦然,因万所万有无一不属于天主者,所以其能无所无物不在焉。第二样之在,曰以其体在,犹予坐一椅,予体止在此椅之内,而不在此椅之外。天主以其体在无所不在亦然,因天主性体通达万物之内,如灵魂在人,通活遍身。天主尊体,通透充满万所,因此万物之运动保存必原于天主在其内,所以天主全在万物大小精粗之中,不然其物消灭。如人之灵魂不在一肢,其肢死而不动。天主是如无底之海,万物如一包面放在海中,其面外水无所不包,内无所不透,天主透达万物之内外亦然。所以万所万物不能包容天主尊体,而天主惟包涵万物万所,因其性体为无穷际焉。第三样之在,曰以其现在或以目在,就是万物现在于天主之前。如予在客堂,凡在客堂之物皆在予前。虽我身不移动,客堂诸物各各显现于我。如此凡已过、现在、未来之事物,其所运动并神人之意思言行,都在天主之前而,无不常见焉。第四样之在,曰以其宠爱在,就是凡进教之人无罪,得天主圣爱。因人忠心尊守天主圣教之十诫,如臣民忠心敬事尊守天子之命,能得其宠爱焉。只宠爱之在,止天主在于进教无罪人之灵魂,别三样之在,无人无物无所天主不在,不然万物就都再归于旧虚无者。
    第八节 天主无所不知
    客曰:天主无所不知,何也?
    答曰:天主无所不知,乃全知之谓也。凡已过、现在、未来事物,并神人思念言动,天主了然明达,无一不知。天主为造生万物之主宰,则以造保存统治他,必定该知道各物之事情。天主是至公之主,而赏善罚恶之权惟在天主之手,则必知神人心思言行之善恶,以赏罚者。天主不独知已过、现在、未来之事物,且其知为无际之知。天主从无始至无终常见万有,如人登高楼,地下之人或有已过者,或有现过者,或有未到者,一举目而即见,天主超越乎万事物之上,所以事物之前后现在,一举目而无不知焉。
    第九节 天主全善全美
    客曰:天主是万善万美之原,何也?
    答曰:天主乃为万善之善,无善不备;万美之美,无美不全是也。天主赋赐各类本性之事情,譬如天主赋各人一妙灵魂,其灵魂包涵明悟、爱欲、记含三妙之司,赋太阳其美光,亦赋各物其本性之处,如吾人常看见。如此天主,必定为万善万美之原,不然赋赐不得各物本性之妙处,犹光无一不发于太阳,河水无一不出于大海,万物之美善亦无一不出于天主者。
    第十节 天主保存万物
    客曰:天主为保存万物,何也?
    答曰:天主时时不断保存万物,若一舜息中不保存,则万物就灭而归于原旧全无矣。犹火热,水亦保存其热,若火离于水,其水就归于原旧本冷者,天主保存万有亦然。又犹太阳光照天下,若一时不照,即都归暗也,天主俾生万有并存其有亦然。可见万有并其保存,都系于天主之圣意也。
    第十一节 天主无形质
    客曰:天主无形质,何也?
    答曰:天主至灵纯神之性,缘无形质也。凡有形质之物,必有限际,而为彼所汪容者,既为彼所包容,其所必大于其形质,如刀藏于鞘内,刀为质,鞘为所,其鞘必大于刀。天主玄妙之性为无际,岂有所可以容载?既无所能容载,必无形质矣。
    又天主无所不在,处处在,若天主有形质,人人都看见他,自开辟到今,无一人看见得天主,则其无形质也。此理甚明,无容多赘。
    第十二节 天主三位一体
    客曰:天主止有一个,何能包涵三位乎?
    答曰:此为天主圣性之奥,超越人性之上,吾人安能知也哉?但欲略知其意者,非譬之不能也。天主第一位为父,天主第二位为子,天主第三位为圣神,虽位有三,而实一个天主。因三位共是一能、一善、一福、一体也。即三位何有先后大小之分耶?如人止有一个灵魂,但包涵三司,即明悟、爱欲、记含也。明悟不是记含,爱欲不是明悟,亦不是记含。盖有多事物,人能通明其理,或忘记他,或恨爱他,但通明其理不是爱恨,亦不是记得他;而恨爱事物者,不是通明,亦不是记得。因通明事物,惟明悟之本分;记得事物,惟记含之本分;爱事物,惟爱欲之本分。如此,三司者不同焉。但三司只为一灵魂也,明悟是灵魂,爱欲是灵魂,记含是灵魂,但不是三灵魂,止一灵魂也。如是止有一个天主,包涵三位焉。其父之位不是子位,圣神位不是父之位及不是子之位,虽父是真主,子是真主,亦圣神是真主,不是三个天主,止是一个天主也。
    第十三节 天主父生天主子
    客曰:天主父生天主子,何也?
    答曰:夫天主第一位曰父,第二位曰子,与人父母之生子大相远绝。何则?所谓天主第一位生第二位者,系于自己本体之所生,犹太阳生光,此光非由别物而生,系于太阳本体而生也,则无先后之别可知矣。因一有太阳即有光,天主父生子亦然。
    又可比之人对镜,即见自己本像在镜中,纤悉无异,此相从何来乎?缘发于自己之本体,岂有费力时刻传类之事哉,一照而即有也。但人之能止可生虚像,而不能生实体之活像,因照掩而像灭耳。若天主父照见自己之全能全善全福,如人照镜,与己不殊,故生出之像与自己全体相同,只像又非虚像也,真实与父全能善福同为一体,所谓第二位子矣。
    又可比于人之想念,如我胸中想自己之体像、自己之才德,即胸中生一肖己之像。若有生活像之能,则此像便是第二位我矣,何有异乎?但人无其能,即想念之虚像尚有能存,因想存而像成,想止而像止也。天主不然,天主一想自己之全能善福,其所生之像又为灵活真实全能善福,与己无异焉。若此,何有先后之殊,天主父从无始照见与想念本体,故从无始生出子也。
    第十四节 天主父子共发圣神
    客曰:天主父与天主子发出圣神何也?
    答曰:第三位为圣神者,系于天主父与天主子互相亲相爱之情,欲明其理,先当明人亲爱之情何如,方可自悟也。如父母爱子,何人不愿其子才智、尊荣、寿乐等乎?但人之爱,徒有其愿而不能全施其志也。天主不然,天主圣爱本为实体之爱,天主父与天主子互相亲爱,本体之妙、本体全能善福即从本体之全能善福实实发出,是所谓第三位圣神也。天主父与子从无始互相亲爱,本体之妙故从无始亦发第三位圣神。由此观之,虽位有三,而共是一能、一善、一福、一体也,则何有分于先后、大小、贵贱乎?引三位一体之奥,虽人之明悟不能究,而实为至理存焉。若云天主从无始独有一位,并无别位互同其福乐者,则天主之福乐似孑然孤立,便缺而不全。若云有多天主,又非至尊无匹、至高无上而为万物之主宰也。
    第十五节 天主造物之意
    客曰:天主造天地万物有何意也?
    答曰:天主造天地万物有二意:第一意是发显其圣妙事情者,第二意是为人。天主造天地万物不是为自己用,天主是纯神,用不着有形之物。又其本体有万好万福,全备无缺,都不须外物者。有天地神人万物,天主之福毫无加增;无天地神人万物,天主之福毫无减少。其造天地万物,都是为我们而用,天主更爱我们人于父母爱儿女者。父母为儿女,先造房屋,预备田地家具财物,然后交与儿女享用。天主亦是如此,造天盖我们,造地载我们,造日月诸星光照我们,生五谷、百果、六畜、禽鱼养育服事我们,生金、银、铜、铁、线、麻等物皆畀与我们费用者也。
    第十六节 天主生天神之意
    客曰:天主生天神有何意也?
    答曰:当初天主造天地之后,未生人之前,从无中化成无数神以奉敬天主,顺其圣命,听遵其旨,并令天神立功后享天堂之永福。其本体无形相,是灵体无杂,明悟极高,其神无数,分为九品,时时不断在天主之前,如天子朝内有百职以听天子之命。天神为天主使用者,或要加恩于人,或出令以显现人,皆是天神降来报于人者。又天主命天神为护守人类,凡人从母胎中,有一位天神至死常在身傍护守其灵魂;并肉身之生,即引导人为善,若人有善念头,皆系护守天神指引。但人听随其默启之事,不敢为恶,死后同其升天堂,共享无穷福乐者也。
    天主从无中化成神,即显现其圣意,则天主为其本造主,神之本分为服侍而听命,则顺其圣意。而奉敬者,赏其享天主无尽之福乐,逆其圣命而自恃者,罚其下地狱受无穷之苦。
    天神中有一神明悟极高,才能极大极美好,其名称路际弗尔,其见自己之妙,即生骄傲妄想,能与天主相似,欲诸神俱归于伊。三分神其中大约有一分顺之,其二分之心极忠极谦,尊天主圣命,认其为本造之主,此神称天神也,天主即赏其在天堂,报其尊敬之心,坚定于善,永不变易;其余顺路际弗尔者,天主俱革天神之位,罚为魔鬼,俾下地狱,受其骄傲永远之苦,其心已定于恶矣,永不能改移也。
    第十七节 天主生路际弗尔之因
    客曰:天主既为全知全善,为何而生骄傲之路际弗尔乎?知而生之,陷之地狱,似未仁也;不知而生之,是未全知也。斯二者何居?
    答曰:子当将此言自悟也。子之所信,非佛即天,若佛与天既为全知全善,为何而生贵国人多为恶而不善者,如盗贼、贪妬、嗜杀、光棍等乎?知而生之,陷于地狱,似未仁也;不知而生之,是未全知也,二者何居?子亦当解明其理也。此言何异孩童顽耍,仰吐口水,自回其面。
    嗟乎!天主交付神人本主意,以用他立功恭敬天主之圣意然。神人用好其本主意能升天堂,享天主之荣福乐;若神人用不好其主意,天主罚其丢弃于地狱,受无穷之苦。天主初生神人,即发明其圣意者,后神人各用本主意,逆天主之命,所以刑罚之,只罪全系于神人自主意,原来都不系于天主圣意也。孔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则为善或不为善都在人之主意耳。天主若生神人无主意,则无功无罪,岂有赏罚乎?所以天主生神人,赋其主意,以立功后赏其功;若有过犯,罚其罪恶。天主既甘心生神人,赋其主张,不该阻碍其主张。若天主强迫神人主意,天主岂非空赋其主意耶?如有人白白畀财帛我用,顺我主意,若我用其财帛,彼即阻之,岂非空畀我耶?所以吾人无主意则无罪无功,不然亦该赏罚禽兽之动作,则人本身之动如少则壮,壮则老,行走等动作,亦该赏罚者。又天主要神人顺本意者,正发显其全善,因不要强迫神人之主意,而赏罚神人之功罪,始发明其至公,不然天主岂赏罚他乎?再欲究明其理,请详看上卷十四端可也。
    天主从无中化成无数天神,其中有一个头品天神名称路际弗尔,看见其本性美妙才能最大,用本主意即生骄傲之罪,天主即革天神之位,罚做魔鬼,其美妙变为丑恶,丢弃于地狱,受其骄傲当罚之刑。若路际弗尔要谦让,奉敬天主之命,在其主意之上如别天神焉。
    犹国君甘心举一下民,立为众臣之首,然此民不独不谢其君之隆恩,且自夸而逆命,要与国君并其位,同其尊,国君罚其罪,去其位,可乎?不可乎?曾子论圣帝之本分曰:“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可,则天主刑罚路际弗尔,去其位,俾下地狱,必为至公之事;不可,则臣民不当顺其国君之命,且当与国君并其位,同其尊,岂有此理乎?
    第十八节 天主许魔鬼诱人之意
    客曰:天主使魔鬼引人为恶,复又致人于地狱之苦,岂非天主爱人下地狱也乎?
    答曰:子信天或信佛,因何他使魔鬼引人为恶,复又致人陷于恶之罪,岂非天佛爱人陷于恶也乎?噫!子言大错矣。天主岂有使魔鬼引人为恶乎?且天主用魔鬼以罚人之罪,如天子用侍卫百官、用皂颖以罚不法之徒,不然天子百官是不公,天主不形罚恶人亦然,岂有此理,因天主是万公之原也。
    又恶人常爱行奸歹之事,所以天主许魔鬼引其行恶之事也。又天主许魔鬼诱善人,因其人虽善,常有小过,亦许魔鬼诱之。善人知觉其诱,乃更加谨慎奉敬天主,痛悔其过失。如父亲爱善子,欲其希圣希贤,虽有小过,皆警责而无恕。由此观之,天主不使魔鬼引人为恶,惟用以刑罚人罪而已矣。
    第十九节 天主许魔鬼在世之意
    客曰:魔鬼既会害人,天主何不禁止其在世害人乎?
    答曰:天主禁止魔鬼容易之极,能禁而不禁者,有多深意焉。但讲两端:世人或有真为善者,或有伪为善者,其内不同而外动作相似,天主固知之,但用魔鬼试探其为善之真伪。若真善,魔鬼诱之,人德行愈坚愈密;若为假善,魔鬼诱之,人德行必散而消灭。犹金、铜外面相似,用锻炼分其真伪,若金愈锻其色愈光,若铜在金中,火锻之必为消灭。天主用魔鬼试探人,以显明别人其善为真或假者。
    天主又许魔鬼在世,以加圣人之功劳。善人在世功劳愈大,死后赏报更大。善人战胜魔鬼诱惑,功劳愈大。譬如当兵,无仇相战无功,有战得胜后天子始赏其功,更勇更大赏。天主用魔鬼以增圣人之功,若无魔鬼诱惑,人何有得胜,无胜无赏。魔鬼诱圣人,令其愈恳切奉敬天主。可见天主许魔在世,亦为加恩于圣人,并许罚恶人者。如天子有侍卫以罚恶人,天主用魔鬼在世亦然。
    第二十节 魔鬼诱惑世人之因
    客曰:魔鬼诱惑于人,有何意也?
    答曰:魔鬼看见天主生人,俾升天堂,以补其缺,满其空位焉。并见自己本性为尊,人性为卑,能得其所失之永福,所忘之尊位,发怒不已,故生嫉妒,以陷人类,所用千般百计,诱惑扰乱人心,阻人为善。或诱人立邪教,做伪经,以祭礼崇敬魔鬼如本主,求其降福免祸,人陷于罪,升不得天上,受享其失之荣福,且下地狱,共受无限量之苦。
    犹若藩王谋反,天子必罚之,并革去其位。倘天子将其位赐与一卑贱之人,那藩王自然极怒,其人必用多样之计,以令其不能得其所失之位,且得天子之怒,如同其得谋反之罪。魔鬼恨人者亦然。魔鬼虽在世上,常带地狱之永苦。
    第二十一节 天主许魔鬼在世诱人
    客曰:魔鬼既下地狱,必不能出此世间,何以在此诱引于人,此是难解?
    答曰:魔鬼虽下于地狱,若天主命或许他出得在于世,以刑罚人之罪,其常带地狱之永苦,犹天子命。凡恶人常在监中,若天子几次命他出来,以用他顺天子之意,有何不便乎?
    又曰:魔鬼下地狱,既出不得,世间有多魔鬼,不曾下地狱,但此魔鬼亦常带地狱之苦,天主常用此魔鬼以罚人之罪,前已有答,无容再辩。
    第二十二节 天堂真福
    客曰:天堂之福如何?
    答曰:天主造天有两样:一样是我们人目能见之天,日月星辰□其上,此为盖人之天。第二样之天,今人目不能见,称天堂也,为赏善之本所,万福充满,天神及圣人、圣女灵魂在此,亲见天主,享无量无穷之福乐。人在世为善,顺守天主圣教规训,死后皆升其上,又享永远之福。天主造天堂,预备万福有上,以勉励人行善,逆损气血之偏情,多加肉身以苦功,若无赏可望,谁欲为善耶?如当兵者无望爵禄之赏,谁愿奋其白刃之难;读书者无望希圣希贤、图谋荣贵,何愿受寒窗之苦;若死后无天堂福乐之赏,谁人在世甘受贫贱而为善乎?又因天主报赏不在于世,世上之赏罚有尽故。现世有顺守十诫之训,而未蒙赏者,有多为恶及爱富贵未受其罚,岂非赏罚之必在死后乎?不然天主忘人为善之功,任人为恶之便,何得云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乎?岂有此理!
    天堂永福,世上无福可比,人目从来未见,耳从来未闻,心思从来想不到。天主所预备善人之福乐,即将普世之人所享快乐,并各人聪明想像奇乐,并归享于一人之身,亦难比天堂福乐纤毫耳。另为无穷之福也,世上之福皆为伪福,而且不我自主,不我久享,何能称之为福耶?并其中藏有多苦焉。何则?其福不过三者而已,一曰多子女,二曰多寿,三曰多财帛。不知多子女,多其养育之劳;多年岁,多其衰弱之病;多财帛,多其营谋得失之苦。即革封之祝帝尧之辞可知矣,曰:“嘻!请祝圣人!使圣人富贵,多男子。”帝曰:“多男子则多惧,富则多事,寿则多辱,福乎?否乎?”即天子日有万机之苦,而况于奔逐者乎?呜呼!其年不过百岁,快乐几何?财帛无益,声名何保?所以天堂之福乐,彼所无苦、无病、无痛、无阙,灵魂升至其所,安乐无比,因已得其向。明悟亲见天主玄妙事情,爱欲得享天主荣福,常时爱天主在万有之上,万美积聚,满足其愿,无别可望,因皆得了其可定之向;又无别所惧,因已得天主宠爱,永不能忘失。即天主之爱胜于父母爱儿女,永永再不能得罪天主,永不死而常生,虽历亿万年亦然,此为天堂无穷之真福乐也如此。
    第二十三节 地狱永苦
    客曰:地狱之苦何也?
    答曰:地狱在地中间,为受罚之本所,万苦充满,魔鬼同为恶之人共罚此处。其狱中之苦不可胜言,世上无苦可比,因今世苦如画苦,地狱之苦乃为真苦。何则?世苦虽大,不能久,亦不为全苦。地狱之苦,内外皆备。内苦者何?想天主无尽之善、无穷之福、无比之美,皆永失无穷之福乐,不得见天主之至善至美,时刻独结此想,其苦无比。外苦者不止一端,因地狱充满酷毒之火,魔鬼百计之害,其火永炽不灭,魔鬼之害永不息,人之灵魂永不死。受其永苦,虽亿万年,尚如初起,永远无尽,昏黑无光,其中火炽烈热,又有寒冻,惨极!魔鬼或拿人在火中,或拿在冰霜之内,口常吞毒秽难吞之味,鼻常嗅臭气,目常见魔鬼怪异丑像,耳常闻残酷涕泣之声,其身无肢无节不受其苦。因人在世遍体得罪天主,死后遍体无不一受其罚,理之当然,地狱之苦如此。
    第二十四节 天堂地狱之凭据
    客曰:天堂地狱有何凭据?
    答曰:此为甚合理之事,即人之明悟可想也。因天主至公,无善不赏,无恶不罚,赏善无穷福,罚恶无穷苦。人得罪天主,其罪重大无穷,罚以无穷之苦,理之当然。若天主无赏善罚恶之权,不是天主也。如天子无权以赏罚臣民,何得为天子?若此,则无人顺其命,畏其威,所以天子必有权以赏贤能在于职位,以罚恶人于监牢与桁杨耳。天主亦然,所以造天堂以赏人之善,造地狱以罚人之罪,并警惕人为恶耳。既天子有赏罚之权,若有善不赏,有恶不罚,不是公道之主。天主无赏罚亦然,岂有此理乎?则该有赏罚之所在,即天堂地狱也。如天子有爵禄以赏善之人,亦有监牢等苦以罚为恶之人,此理详载次端,观之而愈明。
    第二十五节 天堂地狱为赏善罚恶之所
    客曰:天堂地狱,不过警惕愚夫愚妇之意。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乃现世之天堂地狱也。
    答曰:天上有主否?无主则古圣贤归功于天,天子祭天地皆不着有主。此主公否?不公,则上帝为不公,及古圣贤皆是不公,因皆归功于不公之主;若公,则该赏人之善,罚人之恶。曾子云:“唯仁人放流之进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何况上主无赏善罚恶乎?既有,则当有定处以赏善人,就是天堂;亦该有定所以罚恶人,就是地狱。只两所在,岂止警惕愚夫愚妇之意乎?不公必无赏罚,何《汤誓》曰:“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请问,成汤亦为愚夫愚妇乎?又《书》曰:“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此赏罚不独是现世之天堂地狱也,不然上主不但不公,且古圣贤不能受其赏,不能受赏,何《诗》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三后在天。”《书》曰:“乃命于帝庭。”又曰:“兹殷先多哲王在天。”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而何?有天堂,必有地狱可知矣,不然在上、在天、在帝左右,不止于文王三后等。且凡善恶之人皆在上、在天、在帝左右耳,则上帝为不公也,因赏恶人如赏善人,岂有此理?则该有赏罚之所,就是天堂地狱也。
    依典藉有善而未蒙报,恶而未加谴者,即颜子之夭而贫,盗跖之寿而富。若非天堂之福、地狱之苦,何以报颜子、盗跖之不爽也乎!
    第二十六节 天主造人类元祖
    客曰:天主造人,用何物以造之也?
    答曰:天地万物齐备后,天主始用土做成人身,即赋一妙灵性,即灵魂也。其灵魂与肉身相结合,赋肉身之生活,即有人性,全就成为人,其名称亚当,译言天下万有之皇也。天主俾亚当睡熟,取其肋一骨,化成一女肉身,即赋一妙灵魂,其女名称厄襪,译言万人之母。只两人为我们之元祖,普天下万民皆由此两人生出也。
    第二十七节 天主生人之意
    客曰:天主生人有何意也?
    答曰:天主不是造我们在世间但为生儿女,相传本类,即聚财帛,留扬名声,饮食宴乐等,天主原生人类在世间行善去恶,诚心奉敬天主,为本造之恩主,爱慕如本父,报其洪恩,死后赏在天堂,享天主本体永远之福乐。人在世不久,不过为暂居,天堂乃是我们本家。我们今在世间,如行路一般,故世上之物要看路旁经过者,不要留恋在心。我们在世间,又如兵马在战阵中,当发其勇力,战胜立功,后有赏兵马。当交战时不受赏,俟战胜之日,始赏其功劳。世人常有不明此意者,想望进教后赏其富寿、多男子,以定他心,劝勉他行善。如此想头,犹如要做官之人想望朝廷先赏他金帛,引导其受职一般。天主原许天堂之福,岂有天主赏金帛买尔心,请尔升天堂,受永远福乐,世间岂有此理耶?
    第二十八节 灵魂之理
    客曰:有灵魂何凭据也?
    答曰:若子要明其据,先该知道灵魂之事情,始能明得有灵魂之凭据也。灵魂虽人人止有一个,但其事情并其效验有多分也。称灵魂,因其交付肉身之活命,不然肉身不能生活也。犹或日或火,交付凡物其热,不然别物无热者。活者,解说自己里面动作也。
    灵性解说灵魂之本体性,体不是灵魂,体之付外,其灵魂如为神体,称灵神也,气者止为性体付外之形躯也,形躯不能推论,不然凡形躯推论得既是,因何禽兽等形躯不能推论乎?灵魂为人之神尊体也,肉身为人之下形体也,其体虽下为,更尊于气。盖气是体之付外者,气止为体之效验如热者,不过或日或火之效验耳。即问之博学之士,何有曰热?即为火与日之体乎?况灵性体为尊,与气不同甚远也,不然气为人体,则气该成人之性体,谁可云热?该成日与火之本性体乎?可见人则有灵魂焉。其灵魂如同身,该成人全性,称灵模也。如推论亦通达道理,称明悟也。如有愿或爱或慕或有恨,称爱欲也。如有主意,称主张也。如有记得,称记含也。如真实判断,分别邪正之事,称理也。如清明通达凡道理,称神明也。灵魂虽止是一个,有多名字,盖其事情并其效验为多也。犹一人有多手艺,如裁缝、木匠、铁匠等,虽是一人,有多艺名焉。又如一人有多子女,所称皆为个个子女之父。气岂有只事情并效验乎?盖气不是体,亦无生活。不然,凡气有生命也。若欲其详,请看上卷第十一、十二及十九端可也。
    或曰:心者身之主也,凡身之动,咸听命焉。是心即为身之所以然,岂心之外别有所谓灵魂乎?曰:既心身之主也,而无别所以然,何圣贤云人有灵性,则岂非心之外别有所谓灵魂乎?或曰:灵性与心同然也。曰:人死有心,因何不推论耶?或曰:因其神已散。曰:若此,心与神明有分也,不然何心不散耶?呜呼!神明不能散灭焉,试为子言之。
    又曰:既性与心同然也,朱子云:“性即理也。”又曰:“天即理也。”又云:“理为法则也。”《易》曰:“太极者,道也。”又曰:“理即太极也。”程子曰:“心也、性也、天也,一理也。”如此,心是理、天、法则、太极、道也。上古圣贤皆归功于天而已,则皆归功于心而已,归功于心则皆归功于自己而已,盖各人有心也。又《易》曰:“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则心生两仪等,各人有心,则各人生两仪等。又曰:朱子云:“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则心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等,子解放只迷路园也。
    又曰:朱子云:“理为法则也。”法则不过为事物之次序,次序止为天理效验,如此太极、道、心、性、天止为天理效验也,岂有理乎?则神明、心、性、道等都相分开也。
    又曰:神明为神体,心者为形躯也。神体无形相,不消不灭常常在,盖不系于四行,而无相克之情;形躯消灭,因属于四行,而有相克之敝,则神明与心有分开也。
    《家语》有云:“宰我问鬼神于孔子,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魂,气者神之盛也。夫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而魂气归天,此之谓神。’”《礼记》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宋儒云:“人死则魂升而魄降。”非言灵魂而何盖依子言,人死其心之神亦散,何孔子、《礼记》等云,人已死,其魂升于天,则人另其心者,有灵魂可知矣。
    第二十九节 三魂之别
    客曰:有闻魂有三样,不知是否?
    答曰:然。但有三等,各不同焉。下等称生魂,则草木之魂也。其能扶草木生长,若草木被砍枯朽,其魂即灭。中等称觉魂,则禽兽之魂也。其能扶禽兽生长知觉运动,而不能推论道理,因无明悟,禽兽死,其魂消灭,盖草木禽兽之魂全系于本身也。上等之魂称灵魂,包涵生觉二魂之德,所以其能扶人生长、知觉、运动,复能推论道理,透达万事物之情。只灵魂不倚赖肉身,所以身死而灵魂常在,不死不灭。盖天主之所付,而全不系于父母也。男人在母胎大约四十日成胎,天主即赋一灵魂;女人在母胎大约八十日成胎,天主即付一灵魂,其灵魂与肉躯相结合,即有人全性,就成为人。生觉二魂,倚赖于形体,所以身死其魂随之亦灭。灵魂不死不灭之凭据,不必再述之,前端已略言其凭据。请问,若灵魂能消灭,何贵国自天子至于下愚,皆拜祖宗之位及佛、菩萨乎?拜既无其肉躯,非拜其灵魂如何?不然,何凭曰某佛、菩萨灵感,及牌位曰某公神主耶?
    又曰:天下人不畏死禽兽,而畏死人。何也?岂非其人虽死,尚有未死之分,如惊惧者非灵魂而何?灵魂既不死不灭,后世定有安顿之所止有两处,因人灵魂止有两样,或为善,或为恶。为善死后受赏,在安乐之所,则曰天堂;为恶死后受罚,在苦难之所,则曰地狱。灵魂或得二者之罚赏,乐则永其乐,苦则永其苦,而无息日也。犹天子举一人于朝,或罚于监。天子不革其位,何人敢革?天子不赦其罪,何人敢赦乎?则何轮回之谬哉!
    第三十节 天主不劳于造生灵魂
    客曰:灵性既天主所赋,一日所生,吾不知其几许。然天主日日畀以灵性,天主不亦劳乎?
    答曰:《太甲》曰:“顾视天之明命。”《书》曰:“维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则人之明德、恒性,非天之明命,上帝之降衷而何然?一日有生,吾不知其几许。然上帝日日俾以明命,上帝不亦劳乎?噫!子以天主与人同也,误矣!天神本为纯神,无所不知,无所不在,无所不能,自有万德万福,圆满无缺,并无福德可加,常生常王,无有终尽,其妙处无穷,予述之不一也。若天主造化而任其劳,岂有玄妙之事乎?天主从无中生出万有,不劳心力,不费时刻,不用材料,一命即有,若要另造千百天地,比现在天地更大更妙,亦一命即有;若要灭现在天地神人万物,亦一命即灭,皆归于原旧全无矣。由此观之,则天主日日所付,虽亿万灵性,时时不断,岂有劳乎?请看次端而愈明。
    第三十一节 天主不苦于审判人灵
    客曰:人死其灵魂皆归于天主,则天主终日不闲,拿此灵魂,何其苦也?
    答曰:天主既不劳于畀人灵魂,又何苦于判其灵魂耶?问既同,则答亦同也。
    又曰:人死时节,天主即付其灵魂一大光,以通明其工者,或善或恶。斯时,虽有亿万之灵魂,个个一瞬息中通明本工,则天主岂有苦耶?不观之太阳,虽无灵觉,有限之物,天主付其极光,能照四方,亦人人明白见。凡物在其面前,太阳照临天下,有六千八百九十三年,其光无变无损,不朽不烂。况其造物者,虽时时不断,或俾或交付,凡灵魂光以自明其本工,岂有苦耶?子当猛然自反,开其明悟,以力想本之妙事焉。
    第三十二节 灵魂受得赏罚
    客曰:纵有灵魂为恶,天主必罚;既无肉身,灵魂何所藉以为痛耶?
    答曰:子意以为死后无赏罚,此妄言也。请观论天堂地狱之赏罚可知矣。
    又曰:依儒教,神明同肉身相结合,身是形躯,神明是神体,何得相结合成人之全性耶?因何人死后其神明已散,即归得其旧阴阳乎?阴阳是形躯也,为何神明受得各形物之像,以认得其物?因何神德受得快乐耶?《礼》曰:“五者备当,上帝其飨。”《易》曰:“圣人烹以享上帝。”既神受得享,则受得苦矣。
    又曰:既神受不得乐,为何贵国人献香茶、五牲等形之物于死人乎?噫!虽有形之物罚不得神,则亦畀不得乐于神,但天主赏罚得他。盖天主不止是纯神,且为全能至公,则赏罚得善恶之神。灵魂受得善恶,依理受得其善恶之所当报也。
    第三十三节 天主降生要旨
    客曰:天主则为天主,又何必降生为人?
    答曰:天主降生,原有无限妙理,然其要旨总有三端:一曰降生之说,一曰降生之意,一曰降生之事,亦就其可见可闻之大意而约言之而已。
    第三十四节 天主降生之说
    客曰:何谓降生之说?
    答曰:天主第二位子降生为人,不因人工,为第三位圣神之功。圣神用圣母玛利亚腹中净血成胎,天主付以纯美灵魂,天主第二位子即时降合,与之缔结怀孕于圣母玛利亚。九月而诞生,圣母童身无损,如日光照入玻璃瓶内,日光出入,玻璃瓶不破。圣母怀孕及生产,依然童身。盖天主降生不用人道配合,皆系天主全能神功。试思天主从无物中能化成天地万物,则从童身之母而降生,亦何难之有?所谓天主降生者,天主性与人性结合于一位,名为耶稣,故耶稣亦为真人、真天主。论其为人,系天主所造,其知能诸德皆为有限;论其为天主,即是造物之主,其全能、全知、全善皆限量。天主降生,非向在天,后降于地。天主无所不在,未降生前亦在于地,降生后亦不离天。所谓降生,不过天主至尊无对,下结合于至卑之人性,故谓之降。天主降生为人,非天主化本性而成人,亦非化其人性而为天主,又非两性交合共成一体。人性与天主性各自分明有别,两性同在于耶稣一位。但耶稣虽具两性,其位惟一,犹如人之灵魂与肉身两者共成一人也。
    第三十五节 天主第二位降生之理
    客曰:天主既为一个,包涵三位,何降生得第二个,那二位不降生乎?
    答曰:若子要通明只妙道理,该记得予前述天主惟一,但包涵三位,其位有分也。犹虽各人止有一灵魂,其灵魂包涵三司,即明悟、记含、爱欲,爱欲不是明悟、记含,记含也不是爱欲、明悟,虽三司有分开,而止一灵魂也。
    譬如,虽灵魂认得尽者,说不得只认得是爱欲之工。因爱欲不是所认得之司,止为所爱之司,认得之工止是明悟司之本分。但明悟爱欲止是一灵魂。并是真说灵魂有工于脑中,及有工于心中者,但如心中有工,是爱欲;如脑中有工,是明悟,则两个司不同,虽两个是一灵魂也。
    又譬如以明悟能认得,凡物先该有其物之本相,只物之相同明悟相结合,即明悟认得其物。只认得之相,不是爱欲之相,所以爱欲同他结合不得。因爱欲之相,止为好之相。如此,天主第二位降生,相结合于人之性,第一位与第三位不相结合于人之性,三位都相分开,虽三位止为一天主也。再欲说明其理,请看本卷十二端可也。
    第三十六节 天主降生之意
    客曰:何谓降生之意?
    答曰:天主造天地万物为人享用,养存其生命,此种之恩虽大,比不得降生为人受难之恩。因只洪恩乃是超性之恩,显扬天主爱人之至极。天主降生,亲口教人其妙道理,亦赎人罪,此恩畀人本性之恩远如天渊之隔,虽人时刻不断一心爱慕天主,难报其万分之一耳。天主生天地,以显扬其全能;降生救赎人,以显扬其全仁也。
    当初天主造天地之后,生男女两人,男名亚当,女名厄襪,只两人为人类之原祖。天主生他,即付其心内极好诸德,被满七情,安平肉身,及齐整世界。诸福备足,寒热艰难等苦未有也。不病不死,定年已满,生活升天,受无穷之乐,其子孙世世俱享此福。奈何原祖受此洪恩,就背天主,犯其圣命,天主罚焉。所以肉身始有万苦,灵魂大坏,其罪。为万罪之根,人落为魔鬼之仆,失天主之圣宠,乃为天主之仇,不能升天,因天堂之路断绝,所以人类失享天主荣福之乐。其罪虽亚当一人自犯,传染于后世,因人为其子孙。亚当为万人之原祖,其罪为人之原罪。譬如源水浊,流下之水亦浊;父亲白,生子亦白;父亲黑,生子亦黑;树根坏,其枝干亦坏。亚当为吾人之原祖,其犯大罪,则所生之子孙亦有罪也。又如人犯重罪,天子罚之,并罚其子孙,永不能登于职位。何一人之罪流传,其罚若是耶?因其罪重也,人类之不能升天亦犹是也。
    亚当之罪无穷,则其应受之罚亦宜无穷。犹人得罪平常之人,其罪为小,其罚亦为轻,赎罪不用多价;得罪尊贵之人,其罪为大,其罚为重,则赎罪之价亦重也。倘获罪国君,其罪为更大,其罚无可赎,因国君为尊高也。天主尊贵无比,凡人并天神比于天主,亦不啻如比一滴水于沧海之水。盖海之水,虽多有穷,天主为无穷之主,人得罪天主,其恶无极,其罚亦系无限。所以虽天神及万人齐赎人罪,不能赎其罪万分之一。因要赎无穷之罪恶,该用无穷之功劳。天神并人之功劳,皆为有限有限之功,何能补得无限之罪乎?
    天主至公,无恶不罚,无善不赏,依人罪,当受无穷之罚。依天主仁慈,不忍人类尽下地狱。但白白宽赦人罪,何以见主宰罚恶之全义?尽罚人下于地狱,受无穷之苦,不显天主仁慈之心,独赦则伤义,独罚则伤仁。天主发其全知之妙,所以自要降生,以代人还无穷之债,补无穷之缺,天主显其至公之义;用无穷之功,以赎无限之罪,天主显其至慈之仁。如有人欠人一万银,虽尽家业不能还其万分之一,彼告官而问取,官为公正者审明,命此人债还彼债,或在牢监以到其死。官审如是,不显爱民之心,因其人穷极,果然不能还;若免其偿还,不显公义之情,盖彼不还此人之债。若官要显扬其慈仁至义两情,将自己之银,代彼人偿还那一万银。如是,官显扬其公道,因全还其债;亦显其爱民之心,因甘心代穷人偿债也。
    天主降生,代吾人受难,以救赎我们之罪,全还补人之债。只不是其当然之事,不过天主大发其仁慈,可怜吾人,甘心代我们全补人罪,受难被钉十字架,显扬其公义,补赎我们之债,开天路引我们升天堂,享无限之福,显扬其无穷之仁慈也。
    虽天主受苦受死,不减其尊焉,且可贵可重也。何则?人死有轻贱,有贵重,不在计其死之凌辱,且在受死之缘故,缘故不善,死可贱可轻;缘故善,死可贵可重。譬如强盗死,虽无大凌辱,必为可贱可轻,为其死之故为恶也;忠臣义士,或为本君或为守城保民被杀,虽死时受大凌辱,必为可贵可重。若国君为保万民而死,其死岂非更尊贵耶?
    天主受死之缘故,不是为本身之罪,正是为救赎万人之罪,及开天堂之门,免人受永苦。其死善之缘故安可计?其贵其重,又安可比哉!
    天主降生,名称耶稣,译言救世者,其在世三十三年,亲训其圣教,教人认得天主,改恶迁善。彼时选十二位宗徒,显出甚多圣迹,姑舍而后言之。受难之期既至,自己甘心交付于恶人之手,以受其苦难,被钉十字架死,万世人罪债全赎于此。并开天之路,而人能升天堂。天主耶稣死后第三日而复活,四十日之内多次显现,宗徒订正其圣规。至四十日满,在宗徒弟子一百二十人面前,午时,天主耶稣自己升天上焉。将升天时,谕十二位宗徒分行天下,遍报于万民,天主降生以赎人罪,天门已开,及命其劝化万方之人奉事天主,进天堂之正路。宗徒依天主圣谕,四方播传圣教,多国无数君臣、博士、农民一心奉事天主而为圣人也。其后万国常有多博学之士传天主圣教,如予辈铎德,到贵国以劝人顺从天主圣教,奉事天主,不过承天主命引人升天享无限之福。况贵国是聪明之人,何忘其本主大父而不省察,反以佛、菩萨为主、为父,而奉敬之耶?犹有一童子,本是尊贵者所生之子,有被小人瞒骗说道,尔是我之子。童子无知,信其言,随到其家,奉敬如本父,命其耕田、采薪、牧牛等。其童子长大,明悟虽开,不知认本父及本家本乡之路。偶然有人经过其地,认得此童子为某大人之子,召而问之,子为何在此耕田粗衣而受其苦耶,尔非只小人之子,尔亲父至尊至贵,家业无比,尔本父在某处,若子要归本家,我引尔到本乡可也。此童子听闻那人之言,岂不欢欣感谢其人,而即离小人之家,以归本乡,受本父之洪恩乎?吾人本是天主亲生之子,天主预备天堂之荣福以为吾人受享,奈被魔鬼瞒骗而失荣福,至死后止有同其受无穷之苦。予辈铎德从大西洋来与子等讲明,子等本父止是造天地、宰万物、至尊无对、至高无匹天主也。今劝化子等专心顺守天主圣教,即引导子等行本乡之路以至本家,则为死后升天堂,享本父之家业,受无限荣福。予辈铎德引导子等认子本父,岂非为爱慕子等灵魂,不舍得其下地狱受永远之苦乎?所以予辈大发切爱之心,轻贱世上之福,离本国本乡来传圣教,劝化万人从本亲父之圣意,虽万里程途,波涛艰险,历猛兽蛮彞而有所不避也。冒此而来者,予辈为何而来乎?费用皆来自本国,不过止要人人为善,以得升天,享永永之福。可见只圣教为真也,实实有爱慕人之情,因为天主生人如父生子,人当奉其圣命如子之顺父命也,不然则犯不孝之罪。天主又为人之恩主,时时刻刻降恩于人,人当报谢其洪恩,不然则为忘恩之徒,而犯背本父之罪。
    天主代人受万千苦难,以赎人罪,人当奉事如本恩主,不然犯无情之大罪。子不从本父之命,自不能得父亲家财,理有当然;人不顺天主圣命,岂得天堂之荣福?凡不报谢人惠者,其人自不再加恩;人不报谢天主无比之恩,岂天主再加其恩乎?奴仆不奉敬本主,不能得主人之爱;天主为人本主人,不奉事天主,岂得天主之宠爱?且受其怒其罚耳。吾人不从天主圣教,犯大不孝、大忘恩、大无情之罪,岂可得升天享其永福?按罪而受苦者断断也。
    第三十七节 天主降生之事
    客曰:何谓降生之事?
    答曰:降生事迹,经典载之详矣,如举其略而已。天主降生之时,为汉哀帝元寿二年。降生之夜,夜光如昼,九品天神皆降来朝拜,空中作乐诵云:“上天永福于大主,下地安和于人。”天上显现异星,引导外国三王各来朝觐,奉献多宝贝,不约而来,同日而至。降生之地,曰如德亚国。此时天下万国皆习于异端,惟如德亚始存天主正教,先知圣人预言降生之事,以为人后征符,载在经典。主降生之名曰耶稣,译言救世者,居世三十三年,所显之圣迹甚多,人神俱所不能。一则令人推之立教者,断非寻常,必定有天主权能,方能行此。一则令人知所传之道皆为正教之凭据奇迹,如命风息即息,命海浪平即平,命草木枯即枯,以五饼二鱼饱饫五千余人,如跛者、偻者、聋者、瘖瞽者、疯疸者、癞疾者等,不用药饵,谕痊即痊,负魔命退即退,及死已葬四日者,命活即复活,降生之事者,其略如此。
    第三十八节 天主受难之因
    客曰:天神为神,岂受得难乎?
    答曰:前三十四端已讲,天主耶稣之位包涵二性,即天主性与人性。两性相结合于一位,名为耶稣。所谓天主受苦难,不是天主三位一体之体,不过是第二位降合人性肉身之体。因天主三位一体之体,万不能受苦,若使苦难可侵,便非天主。但天主降生,既是天主性与人性相结合,其两性名称则互相通共。以此之故,所以受难钉十字架死等,虽单系人性之事,其称谓亦与天主本性相通共,因而云天主受难钉十字架死。犹如人身受伤时,其灵魂虽不能伤,但因灵魂与肉身连合共成一人,所以不但云人之肉身受伤,而云某人受伤,此之谓也。
    第三十九节 耶稣的神人二性
    客曰:天主有母而无父,不怪异之事也乎?
    答曰:真西山曰:“生我者父母,然所以生之者则在于天也。天赋我以气,赋我以形,父母固我之父母,而天亦我之父母也。”曰:人有父母,亦天赋人以气,付人以形,不亦怪异之事乎?又既天赋人以气,赋人以形,父母甚么赋人乎?自然赋灵性与身之缔结也,然人以缔结其灵性于其身,止有父母并其本灵,形止为天赋他,何怪异天主耶稣如人性有母而无父,反如天主性有父而无母乎?
    噫!子不知,分开天主耶稣之一位有两性,有天主性,有人性。如人有灵魂,亦有身,两者共成一人之性,天主耶稣两性成其一位亦然。耶稣如天主性,则有父而无母;如人之性,则有母而无父,乃以天主用圣母纯净之血,以成天主耶稣之圣躯。然天主之自能从无物中而生万有,况用圣母纯净之血化成耶稣圣躯,有何难乎?
    第四十节 耶稣被钉十架乃其圣意
    客曰:天主耶稣何不默化恶党,令致无此被钉之事乎?
    答曰:虽天主耶稣能默化与禁止恶党无被钉之事,不要如是者,盖人都有本主意以行,顺其主张。天主不要强迫人之主意,予前已详言,无容再赘。请看上卷第十四端,并本卷第十七端,始可豁然之道理,即孟子有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又曰:既吾主耶稣默化恶党,令致无被钉者天主乎。实辜负其降生之圣意,何得救赎万人之罪,何得补还万人无穷之债于天主耶?请看本卷第三十六端可知矣。
    第四十一节 民康物阜系于天主圣意
    客曰:三代以上,唐尧虞舜乃圣帝明王之治,尚且教化斯民,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岂以耶稣自称之曰天主,其教化斯民,既不能使民康物阜,时雍风变,则亦己矣,反被恶党之钉,何天主尚不及圣帝明王也乎?
    答曰:子或信天或信佛等,既天或佛是造天地万物之主宰,该常在常有权能。既然,为何今世不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乎?岂以上帝或佛自称之谓万有之主,其教化斯民,而不能使民康物阜,时雍风变,何上帝或佛尚不及圣帝明王也乎?
    或曰:予不论上帝等,止论三代以上耳。曰:则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全系于天子耶?既是贵国三代后有多皇帝,其权势更大于三代以上,因何其时无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乎?
    或曰:三代后无圣帝明王。曰:有无都是人,其权能有始有终,亦无权俾下雨,及使不得地多生珍宝财帛,而致令于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
    又曰:既帝为圣,时雍风变、民康物阜等全系于他,则圣帝天上天下有全能,为何皆归功于天而已?因何有生有死耶?因何贵国人都拜天或佛等,而不拜圣帝耶?何子前曰,作善降祥,作不善降殃耶?降祥降殃,儒曰都从天降来,释曰都从佛降来,无一人曰于圣帝降来,则圣帝非全能也。
    嗟乎!子做圣帝,更尊更高于大根原哉!子不知民康物阜等首系于天主圣意,人要否该顺天主圣意,次系于臣民有多地方,以耕得多田。三代以上,地广人稀,田亩无限,地土高腴,种则不计亩,收则四倍于今,果物遍野,六畜繁衍,凡有欲者,皆取满其意而后已。又在于人之行,做善有时雍风变、民康物阜,做不善无时雍风变等地上真福。止在做善之事,死后升天,予已详言在本卷二十五端。后在於皇帝爱臣民,矜恤之,薄税敛,并统治有方,赏善罚恶古时。万国新创,国君皆爱民如兄弟,因国始而人稀也。无仇敌相争则无费用,衣食各足则无盗贼,无兵车则税敛从薄,此君民安堵如此,亦何尝非民康物阜、熙熙皞皞之世乎,不止贵国然也。上古有万国,数百年皆然也。则三代以上,民康物阜,不属於皇帝之权,亦不系于帝之圣可知矣。嗟乎!予前多证万物该有一大根原,生存统治万有之主,其全能无对,则天主也。及第二位白白降生为人,以甘心赎万罪人之债,若天主耶稣要用其权能,不止负其降生之圣意,且强迫恶党主意,何难之有?其不可,不必多言矣。
    第四十二节 拜十架之意
    客曰:耶稣既钉十字架而死,贵教当不忍见此刑具,方为贤肖之子。乃以立为圣号,而拜之此,又何解?
    答曰:天主白白降生,亦甘受苦难,以赎万人之罪。既是圣教之人,当然见此刑具,方为贤肖之子。从天主圣意,止当不忍天主苦难之原故,就是万人之罪,亦各人当痛悔其罪过,并不敢再得罪于天主,方为贤肖之子也。
    又曰:贵国人皆拜天子之恩赐,因是皇帝之物也。况我们该拜天主耶稣圣号,就是十字,盖天主耶稣钉死其上,而本圣血淋漓其上乎。
    第四十三节 天主降生实据
    客曰:天主降生不过出于西士之口耳。
    答曰:贵国有孔子,不过出于士子之口耳,子必曰,岂有此理!盖中国有多典籍,以证有孔子,其本国为东鲁,其墓还在,其后代亦在,则说无孔子岂非狂乱之言乎?况天主圣教有百万典籍证天主降生,其本房屋及墓现在,其弟子今常不断传其圣教,如我们铎德。子云天主降生不过出于西士之口耳,岂非狂乱之言乎?子细细省察,予答始能通达,不独该有天主,且该降生焉。
    第四十四节 耶稣生如德亚国缘由
    客曰:耶稣何不生在中国,乃生于如德亚国何也?
    答曰:国君何不都于广东,而都北京乎?必曰其为一国之主,则国内之地,亦何处不能为都而随其意耳?况天主本为天上天下第一个大主,万国之中亦何国不可降生而顺其圣意耶?天主降生于如德亚国者,盖亦有说。如德亚在天下万国之中,亦当日原祖所居之处,又如德亚人尚未失天主圣教,降生如德亚,其意多端,但谓此者而略言之也。
    第四十五节 天主审判人灵魂
    客曰:人死,天主审判其灵魂否?
    答曰:人死而审判者,理之当然。天主生万物者以显其全能,并生以服事吾人。而生人者,以一心奉事天主,死后升天堂,享其无限之福。奈人虽受此之恩,而不认其为本恩主。又天主遣多圣人劝人从守本分,就是奉事本恩主。人不理圣人之劝化,后天主自己降生,受苦以赎人罪,显其慈悲之至,而人尚不感其无穷之恩,必死后天主重罚于地狱也。譬如有一府人,为恶至极,谋叛本主天子,则先知之加多恩,以动其心,使其自改。又差多朝臣以安慰之,而令其传命曰:已往之罪不追,但当恪守承命于今也。若人不肯悔改,以受只大恩不已,国君又躬亲履其境,面谕而慰之,亲手惠之,彼府人尚悍然不顾其本主之命,本主而后屠灭之,则非刑之不恕,而受戮者为其自召也。
    人既为恶受大刑,本所不在现世,而在死后,名曰地狱,其苦略言于本卷二十五端。永罚在于死后,者盖世上为人之时,天主许人用本主意为恶为善,随其自便后。世乃为天主之时,天主至公,顺其圣意,该赏善罚恶,因人之行藏而自定斯时也,人不能阻其刑而脱天主之手,不得不去于天主之台前,以听判断生平之所行。审判有两样,一为私审判,一为公审判也。
    第四十六节 私审判
    客曰:请解私审判何也?
    答曰:私审判者,是各人各处已死,其灵魂即至天主台前,以听其平生所行之事。人有善恶之别,天主判之亦异。天主审恶者曰:予生天地万物为尔享用,又生一美好灵魂交付于尔,时时刻刻降其保存安养之恩,亦为救尔灵魂,降生受难后,命铎德传遍我圣教于天下,何尔不从耶?其明言佛、菩萨等皆异端惑世之人,尔等何信而承顺之,且忘本父本主之恩,而犯不孝不忠耶?即天主命魔鬼拿其灵魂下地狱,受无穷之苦。对善者曰:尔专心遵守我圣教,锡尔永永不断享我福乐,即命天神携其灵魂同升天焉。
    第四十七节 公审判
    客曰:请解公审判何也?
    答曰:天主耶稣在世之时,面谕宗徒,日后自天再降。来之期既至,先从天降来大火,烧灭天下之人并万物。天主即命天神大发号声,上通天堂,下透地狱,唤死者复活,万国万方墓门即开,喷肉身之灰海,吐肉身宛如未死。善者灵魂降自天堂,恶者灵魂出自地狱,皆与原旧肉身相合,自开辟之人,至判审之日,无一人不复活而听赏罚。此时士农工商、贵贱大小皆无分别。虽居帝王之位,珍宝之乐无有也,又无权势可恃,前之富贵尊荣如云散风灭,止有一身一灵魂,并生平所行之事。因人已复活,永再不死,善恶皆然。善者之肉身,有受四大恩,光倍太阳,轻快如风,不能伤损,万物不能阻隔;恶者肉身极重,丑黑不可堪言。或曰:人既尽烧毁,又何复活乎?
    要知天主全能,原从无中生万有。当初既能从无中化成天地人物,此时取人之焚化灰尘还人原身,何难之有?况复活之身,不可新造,该真是原旧之身。因人在世时为恶,灵魂并肉身都有分,所以死后该共受罚,理之当然。譬如有人共为盗,官捕之不能释此而,盖罪其受罚必固。若人为恶,灵魂与肉身有共,岂可受罚而不共分乎?但灵魂为身之主,故人死止灵魂受罚,而未及肉身。所以大审判之日,天主命人复活,以同灵魂受罚。为善者在世,肉身帮灵魂行苦功,克己淡薄,天主待其复活之日,使其共受,享天堂永永之福焉。
    万民已复活,天主耶稣从天降来,审判万民,而圣容极其尊严,人人畏怕。天主耶稣命天神分开善恶,善者排列于右,恶者列于左。天主即起至公审判,先转目对恶人曰:尔们果是忘恩之人,我真为尔们恩主,尔在世时背我之恩,予安养保存尔等生命,尔何不报谢此恩。予为尔等本主,又为尔等降生受难救赎,尔们不独不奉事我,且奉敬魔鬼如本主,而今该罚尔之重罪,我从开辟时,地狱之永苦以备,为尔们为恶之仇,当去受无穷之罚。即地面裂开吞陷恶人,同魔鬼受永远之罚。地面裂口复合,天主即转喜色向善人曰:从未开辟天地,天国永福以备,为尔们真福,我友与我上升享无穷之福乐才。天主耶稣天神并善之齐升天上焉。公审判者如此,信与否随子自择,但信而专心奉行教诫,死后升天堂,享永永荣福;不信则受地狱无穷之苦。两路在子之前,任子所欲,皆不能免天主台前审判,至此推委不得,曰未知未闻乎。
    第四十八节 天主教食素持珠之义
    客曰:贵教食素持珠念经,与和尚何异?
    答曰:何自天子至于百官皆持珠,则天子百官亦与和尚何异耶?嗟乎!凡事顺人意向,各有分别。如天子百官持珠,意向以为制度服色。和尚意向以为念佛,其念不过阿弥陀佛,口虽诵而心不可解也。天主圣教持珠念经,意惟因日日有习念经几十端于天主。持素者不过记数而已,以记得完未完其数也,岂持珠与和尚同耶?又和尚之珠无十字,我们之珠有十字,则珠亦不同也。
    食素又从天子至于百官皆有斋圜丘之祀,先三日百官皆宿斋宫,即孔子慎斋,近而人人可见者。凡有干旱水溢,有司示谕令人食素,然则亦与和尚同乎?□若此之斋,其意为祭天地而已。和尚之斋,不知物性,止为奉佛而已。天主圣教之斋,惟有克己淡薄,以容易顺天主圣意。如此,圣教食素持珠与和尚大异矣。
    第四十九节 天主教之斋
    客曰:不斋之日,又食牛肉,此何解也?亦贵教以鱼为斋,非怪异之事乎?
    答曰:儒者、释氏之斋,与天主圣教之斋大相悬绝。其禁食六畜,但食得饭菜、荳,一日能多次饱饫,如是之斋,不论男女大小老幼,容易守得口,真是怪异之斋哉。天主圣教之斋,止禁食不俱肉,及一日上午饱食一次,晚食点心而已。天主圣意立只样之斋,使人克己以容易顺守其圣教。盖人不多食,肉身平安,灵魂易用其三司,即明悟、爱欲、记含。肉身常饱,时时生多不好之气,昏迷其灵魂,推论不明,亦难用其记含之司,止易用邪淫不好之欲,亦生多样之病。如日头于地水之上,拔起多地水之气,其气升于第二界之风,做浓云也,其云浓遮掩日头之光不明。人多食,其肉身拔起多气,升于脑囊,造浓云,遮明悟之光,所以推论不明,即记含亦受损坏焉。然人一日止一次食菜,其力□为减少,做不得工夫。所以天主可怜人类,虽斋之日,许其食鱼。盖鱼者,淡薄之质,鱼是水中之物,但进教者不要食鱼肉。天主亦不禁不斋之日许食肉,以□其以容易做工夫,及守得别日之斋。又曰:天主生万物以事人,若不斋之日食不得牛肉,何人用得顺其本意耶?嗟乎!及不斋之日,为何儒者不独食牛,且食猪、鸡、鸭、羊、马、狗等之肉乎?子自夸为儒者,因何食肉耶?既食得凡肉,为食不得牛肉乎?
    第五十节 勿见事有难行而强辩
    客曰:人亦知有一大主,人亦知有一灵魂,人亦知有此本来之良心,但见事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耳。
    答曰:人亦知有田,人亦知有五谷,人亦知本来是好之事,但见耕田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耳。各工亦然,既无耕田,何有得五谷乎?
    又曰:人亦知有书,人亦知读书学为圣贤,人亦知天子贵德尊位,但见读书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自然为不得圣贤,不能得天子之赏;人认得天主圣教为正道理,但因见其事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自然,不能得天主之永福,且下地狱受无穷之苦。譬如人亦知有天子,人亦知纳粮是公道之事,人亦知顺其命为合理,但见纳粮与顺命有难行,故不得不为强辩,自然天子不赏且罚之也,天主亦然。嗟乎!人本分是行善之事,孔子曰:“如不可求,从吾所好。”人尽本分无难也。孔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则故不得不为强辩合理之事,不但有大罪,且是无情之人。禽兽尚知认其恩主,何人不知乎天主,不止是我们之父母,且为吾人大恩主?凡人受别人恩惠,必有常怀酬谢之情,吾人无时无刻不受天主之恩,如生存保养诸恩,吾人岂可不认此恩主而报谢之乎?如有人不断常白白送品物与子,子因不要报谢其恩,故不得不为强辩,此是无义无情之人耶。何况子是更大忘情之人,因故意不要感谢。天恩之大恩,常不断白白赐与子,但故不得不为强辩而忘其大恩也。悲夫!该知道凡人之所收者,皆由其所种,种善则收赏,种恶则收苦而已矣。
    第五十一节 圣贤之理当合天主圣意
    客曰:贵教所行之事,不知与圣贤之理相合否?
    答曰:天子所立律法,不知与臣民之意相合否?嗟乎!臣民之意该相合于天子之律法,不然天子非天子,则臣民为法子,而天子为臣民耳,并其国必乱焉。盖□□各要立国法以依其本意,有是理乎?所以圣贤即是圣贤,其行事该相合其本造主宰之圣意,不然不是圣人也。
    又曰:凡教合理。而为善教者,当教人天上天下上有一人主,统治万有,以赏善罚恶者,并当讲明为善去恶之定法。天主圣教有只样事情则合正理者,其圣法称天主圣教之十诫曰:一钦崇一天主万物之上,二毋呼天主名字,三守瞻礼之日,四孝敬父母,五毋杀人,六毋行邪淫,七毋偷盗,八毋妄证,九毋愿他人妻,十毋贪他人财物。右十诫总归二者而已,爱慕天主在万有之上,与夫爱人如己。子省察天主道理合理否?
    第五十二节 主日敬拜天主之义
    客曰:贵教七日一拜天主,此又何解?
    答曰:天主初五日中生万有以事人,至第六日生人以服事天主,造人为天下万有之主。天主更爱人于父母爱儿女,若父母为爱儿女,先备田地财帛交与儿女享用,天主亦然。其儿女依理该常感谢其父母之恩,况吾人该常不断感谢于天主之洪恩乎?所以□□至七日命人停止百工,得以专心感谢天主洪恩,此日名曰“主日”。因天主耶稣复活之日,不论进教本分,此日当听弥撒,听讲道理。若路途遥远不能到堂者,在其本处该守瞻礼,停止百工,当念经,看圣教诸,想天主事情,以养其灵魂。当各年有瞻礼,单该记得。主日及大瞻礼之期,该几次到天主堂听弥撒,听讲道,详言其载在多书,不必多赘。进教人日日该拜天主,因时受其多恩,此守主日之礼,是天主之命,吾人当守,犹人该从守其父母之命,况人当从守其大父母之命乎?然百姓该纳粮于天子,因其为保一国不陷于仇敌强盗之害,况人该魂之粮于天主,就是遵守天主圣道理行事之事,以天主保存赐人日日之衣食,保人于强仇魔鬼等,死后赏升天堂,享无穷之福乐。
    第五十三节 进教事主勿待
    客曰:贵教事事皆合正理,人人当拜天主,然我亦有是心,而有待焉。
    答曰:子既认得天主道理为真,亦有心从守,因何敢曰而有待乎?然天子有命于子,子敢曰而有待焉?又天主白白畀子无数珍宝,子敢曰受则受耳,而有待焉?呜呼!天主是天上天下万物之主,今开子明悟能认得其圣教为真,盖天主可怜人之洪恩,赐与子并死后赏升天堂,受其无穷之福,岂可云而有待焉?子生命在子自主,不妨曰有待焉,人之生死止在天主圣意,人从守其道理,为其仇敌,因何不怕其偶然罚下地狱,受无限之苦?不知不信者,尚谓非愚则迷。若子非愚迷者等耳,何不哀哉!
    释客问下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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