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丽辞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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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辞第三十五
○皋陶赞文。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文作云。
立斋按:作云是。
○则八句相衔。
梅本作「句句相衔,」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八指序卦之辞,如「受之以屯」,屯者盈也,上下共八句之谓也。句句者,与下文字字为偶,从句句为是。
○率然对耳。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王校本作「自然对耳,」未言所本,于率然二字只云,汪、余、张、冯诸本尔作耳,殊为失校。
立斋按:耳语止辞,尔、助语辞,世多通用,然于古无征。古诗焦仲妻作诺诺复尔耳,盖有别也。后世之尔作耳者,以其音同义近而笔省也,惟耳古又音仍,如耳孙是。
○宋画吴冶。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梅本注云:「冶元作治。」朱云:「宋画吴冶,语出淮南子。」
立斋按:朱改是。宋画见庄子;吴冶见吴越春秋,又见淮南修务篇。
○割毫析厘。
梅本凌本并同。黄本割作剖。注云:「剖一作割。」
立斋按:割剖一也,据西京赋,则作剖是。
○长卿上林。
梅本凌本黄本林下并有赋字。注云:「元脱补。」杨校云:「通变篇上林云,事类篇相如上林云,并无赋字。」
立斋按:杨校是。
○微人之学。
梅本微作征,旁注一拟字,注云:「元作拟。」学下注云:「当作誉。」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事对皆有所征,从征是。
○并贵共心。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纪评云:「贵当作肩。」
立斋按:纪评是。曰并肩,曰共心,指用事行文而言。范注以高祖光武皆帝王,宜作「并贵」非。
○又以事对。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纪评云:「应作言对事对。又言对事对二句,当在止类而求二句之下,于文乃顺。」
立斋按:从纪评是。
○刘琨诗言。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梅本注云:「言元在诗字上。」
立斋按:梅本是。
○西狩涕孔丘。
梅本凌本黄本涕并作泣。杨校云:「四库诸本并作涕。」
立斋按:说文泣,无声出涕也。又涕,泣也,义同。王失校。
○若两事相配。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纪评云:「两事当作两言。」
立斋按:纪评仍以文论,但下言优劣,则以事分,故事字不误。
○踸踔而行也。
梅本踸作今,凌本黄本并同。杨校云:「东方朔七谏、陆机文赋,皆作踸踔。今字说文无,新附有踸字,当据改。」
立斋按:庄子秋水篇:「吾以一足踔而行。」正韵云:「●同踸,音渖绰。」杨校非。
○精未兼裁。
梅本未作味,凌本黄本并同。
立斋按:从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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