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天时避忌
    卷之二:天时避忌
    《内经》云:阳出则出,阳入则入,无扰筋骨,无见雾露,违此三时,形乃困薄。
    《经》云:大寒大热、大风大雾勿冒之。天之邪气,感则害人五脏。水谷寒热,感则害人六腑。地之湿气,感则害人皮肉筋脉。先贤曰:人以一握元气,岂可与大造化敌,康节有四不出之训。
    《书》云:犯大寒,而寒至骨髓,主脑逆、头痛、齿亦痛。又云:不远热而热至,则头痛、身热、肉痛生矣。真人曰:在家在外,忽逢大风、暴雨、震雷、昏雾,皆是诸龙鬼神经过,宜入室,烧香静坐以避之,
    过后方出,吉,不尔杀人。
    《书》云:大忌朔不可哭,晦不可歌,招凶。四时调摄《内经》曰:春三月,此谓发陈,夜卧早起,生而勿杀,逆之则伤肝,夏为寒变,奉长者少。又春伤於风,夏必飧泄。
    《书》云:春夏之交,阴雨卑湿,或引饮过多,令犯风湿,自汗体重,转侧难,小便不利。作他治必不救,惟五苓散最佳。
    《内经》曰:夏三月,此谓蕃秀,夜卧早起,使志无怒,使气得泄。逆之则伤心,秋为疟,奉收者少。陶隐居云:四时惟夏难将息,伏阴在内腹冷滑,补肾汤剂不可无,食物稍冷休哺啜。
    《书》云:夏之一季,是人休息之时,心旺肾衰化为水。至秋而凝,冬始坚,当不问老少,皆食暖物,则不患霍乱,腹暖百病不作。
    《书》云:夏冰止可隐映饮食,不可打碎食之,入腹冷热相搏成疾。
    《书》云:夏至以后迄秋分,须慎肥腻,饼、油酥之属,此物与酒浆、瓜果极理相妨,所以多病者,为此也。陶隐居云:冷枕凉席心勿喜。凡枕冷物大伤人目。《书》云:夏不宜露卧,令皮肤厚,成癣或作面风。
    《书》云:夏伤暑,秋疟。忽大寒,勿受之。患时病由此。
    《书》云:暑月日晒处,有石不可便坐,热生疮,冷成疝。
    《书》云:盛热带汗,当风不宜过。自日中来,勿用冷水沃面,成目疾。伏热者,未得饮水及以冷物迫之,杀人。
    《书》云:五六月泽中停水,多有鱼鳖精,饮之成瘕。
    《内经》曰:秋三月,此谓容平,早卧早起,使志安宁,逆之则伤肺。冬为飧泄,奉藏者少。
    《书》云:秋伤於湿,上逆而咳,发为痿厥。又立秋日勿浴,令皮肤粗燥,因生白屑。又八月一日后,微火暖足,勿令下冷。
    《内经》曰:冬三月,此谓闭藏,水冰地拆,无扰乎阳,早卧晚起,必待日光,去寒就温,毋泄皮肤,逆之伤肾,春为痿厥,奉生者少。
    《书》云:冬时忽大热,勿受之,患时病由此。又曰:冬伤於寒,春必病温。
    《书》云:冬时天地闭,血气藏,作劳不宜,汗出冷背。
    《书》云:冬寒虽近火,不可令火气聚,不须於火上烘炙,若炙手暖则已,不已损血,令五心热,故手足应於心也。
    《书》云:大雪中,跣足人不可便以热汤洗,或饮热酒,足趾随堕。又触寒来,寒未解,勿便饮汤食、热物。
    《四气调神论》曰: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与万物浮游於生长之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 始,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故《天真论》曰:有贤人者,逆从阴阳,分别四时,将从上古合同於道,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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