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二
    道德真经取善集卷之十二
    宋饶阳居士李霖集
    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御注:赋重则田莱多荒,民不足於食。
    吕吉甫曰:一夫耕足以食数口,则奚至於饥哉。而至於饥者,非以其上食税之多故耶。
    王元泽曰:张官赋禄制礼用,则将以富民也。而费多增税末盛本衰,适使之饥而已。
    幽王赋重而楚茨之。《诗》刺魏君重敛而《硕鼠》之诗作。
    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
    御注:政烦则奸伪滋起,民失其朴。
    刘进喜曰:有为则政烦,无为则事简,简则易从,烦则难治。六情难制,由一心之有为。
    吕吉甫曰: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奚难治哉。而至於难治者,非以其上之有为,故难耶。
    王元泽曰:任察生事,将以治民,而人困俗雕,巧伪弥出,愈难治矣。观上古与后世,即其验也。
    无为而治者,舜之所以为帝。垂拱而治者,武之所以为王。帝王兴成,皆原於此。《经》曰:为无为则无不治矣。
    人之轻死,以其求生之厚,是以轻死。
    纂微曰:赋重政烦,民亡本业,则竞求宝货而触法犯禁,轻就死地,以其求养生之具太厚,致有蹈水火而不惧,逆白刃而不惊者,故曰:是以轻死。
    吕吉甫曰: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则奚至於轻死哉。而至於轻死者,非以其生生之厚,故轻死耶。
    温公曰:求利所以养生也,而民常以利丧其生。
    矜生太厚,欲利甚勤,独刑蹈险,视死轻矣。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於贵生。
    御注:庄子曰:达生之情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无以生为者,不务生之所无以为。弃事而遗生故也。弃事则形不劳,遗生则精不亏,形全精复,与天为一,所以贤於贵生。贵生则异於轻死,遗生则贤於贵生。推所以善吾生者而施之於民,则薄税敛,简刑罚,家给人足,画衣冠异章服而民不犯,帝王之极功也。此章言赋重政烦,民亡本业,是以轻死。此三事皆以末伤本者也。贵生则异於轻死,无以生为则贤於贵生。
    人之生章第七十六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
    河上公曰:人生含和气,抱精神,故柔弱。人死和气竭,精神亡,故坚强。
    万物草木生也柔脆,
    河上公曰:和气存也。
    其死也枯槁。
    河上公曰:和气散也。
    严遵曰:阳气之所居,木可卷而草可结也。阳气之所去,水可凝而冰可折也。
    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河上公曰:以其上二事观之,则知坚强者死,柔弱者生。
    唐明皇曰:欲明守柔弱者全生保年,为强梁者亡身失性也。
    吕吉甫曰:道之为物,无形而不争,则天下之至柔弱,而人莫之喻也。故以有形喻之,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则虽有形者,亦以坚强而死,柔弱而生,而况体无形之道,而不致於柔弱,其可得乎。
    是以兵强则不胜,
    御注: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王真曰:夏商之裔,以百万之师,而倾四海。始皇之末,以一统之业,而丧九州。项羽忽霸而遽亡。王莽既篡而旋灭,符坚狼狈於淮上,隋炀分崩於楚宫。此数家兵皆多至数兆,少犹数亿,无不自恃其成,以取其败,此皆兵强则不胜之验也。
    兵恃其强则必骄矜。骄矜者,败亡之道也。秦皇至强,不二世而亡。项氏暴强,不旋踵而灭。
    木强则共。
    御注:拱把之桐梓,人皆知养之。强则伐而共之矣。
    林木茂而斧斤至,木强则伐而共之。
    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御注:柔之胜刚,弱之胜强,老氏之道术有在於是,庄子以濡弱谦下为表。
    仰观乎天,天积气而在上,地积形而在下。远取诸物,木条柔而在上,干坚强而在下。以此推之,则坚强居下,柔弱处上,可知矣。
    是篇泛论人物皆以柔弱者生,坚强者死,欲全生道者,可不鉴兹。
    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天之道,其犹张弓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御注:天之道以中为至,故高者抑之,不至於有余。下者举之,不至於不足。将来者进,成功者退,四时运行,各得其叔。
    严遵曰:夫工人之为弓也,无杀无生,无噏无张,制以规矩,督以准绳。弦高急者,宽而缓之,弦弛下者,摄而上之,其有余者,削而损之,其不足者,补而益之,弦质相任,上下相权,平正为主,调和为常,故弓可抨而矢可行。夫按高举下,损大益小,
    天地之道。
    张君相曰:用弓之道,高者恐过,故抑之令不高。下者不及,故举之令不下。不下不高,中前期也。为行之道,亦务中平,太高则众所不容,伤下则非议所聚,抑高举下,合理源也。
    唐明皇曰:张弓如此,乃能命中,是犹天道亏盈益谦,欲令人君法天字人,故示抑高举下之道。
    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
    御注:满招损,谦受益,时乃天道。
    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
    御注:人心排下而进上,虐独而畏高明。
    王元泽曰:人道任情,故不均。
    河上公曰:人道与天道反也。世俗之人,损贫益富,夺弱与强。
    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唯有道者。
    御注:不虐独而罄者与之,不畏高明而饶者损之,非有道者不能。
    河上公曰:谁能居有余之位,自省爵禄,以奉天下不足者乎。唯有道之君能行也。
    王元泽曰:有道者,与天合道。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居,其不欲见贤。
    罗什曰:得此虚通而无思无虑,岂有心智而欲贵己之贤能。不恃其为,无自伐之心。不居其功,无自满之志。恃为处功则见贤,见贤则是以有余自奉招损之道也。
    此章言天之道以中为至,故抑高举下,损有余补不足。圣人法天,不恃为处功以示其贤,故受益而无损。非知天者,不能与此。
    天下柔弱章第七十八
    天下柔弱莫过於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
    吕吉甫曰:天下之物,唯水能因物之曲直方圆而从之,则是柔弱莫过於水者也。而流大物,转大石,穿突陵谷,浮载天地,唯水为能,则是攻坚强者无以先之也。所以然者以其虽曲折万变,而终不失其所以为水,是其无以易之也。
    水随物万变而不易己者,以其柔弱故也。人能体此,虽应万殊之变,而吾心常一,故能胜物而不伤。
    故柔胜刚,弱胜强,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河上公曰:舌柔齿刚,齿先舌亡。水能灭火,阴能消阳,知柔弱者久长,刚强者折伤,耻谦卑好强梁。
    是以圣人言。
    谓下文也。
    受国之垢,是谓杜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
    王元泽曰:圣人所以能柔弱者,体水以为德也。受国不祥,其纳污守辱之义乎。
    引万方之罪归己,是受国之垢浊也。故为一国之君主,称孤、寡、不谷,是受国之不祥也。故天下之人归往矣。
    正言若反。
    王元泽曰:反於小知之近情,而合於大道之至正。
    苏子由曰:正言合道而反俗,俗以受垢为辱,受不祥为殃,故也。
    此章言柔弱胜刚强。故先举水以为喻,后引圣人言以信之。
    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吕吉甫曰:复雠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不怨飘瓦,是以天下平均,不由此道,则怨之所生也。而人欲和之,不可胜解矣。故曰:和大怨者,必有余怨。不善者,吾亦善之。乃所以为德善。和大怨而不免於有余怨,安可以为善哉。
    人君不能无为无事,谦卑柔弱,而民乃多欲好争,怨恶并兴。人君立法以绳之,其杀人者死,伤人者刑,而和报其怨,奈何奸诈愈甚而怨恶益多,则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
    河上公曰:古者圣人执左契,合符信也。无文书法律,刻契合符,以为信也。
    陆希声曰:古者结绳为约,而民不欺。破木为契,而民不违。何者,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也。故圣人之心,与百姓心,犹左右契尔。契来则合,而不责於人,故上下相亲,怨用不作。
    李荣曰:古者圣人刻木为契,君执於左,臣执於右,为信合之於符契,不复制之以法律,於物无罚,故曰:不责於人。是故不罚不责,何怨何和。
    王弼曰: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
    而不责於人。
    吕吉甫曰: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於人,是乃使复雠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不怨飘瓦,而天下平均之道也。盖古之献牛马者,执右契,右契所以取,左契所以与,则左契者常以与人,而不为物主者也。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居,每以有余奉天下,至於杀人则有司杀者,杀而未尝尸之,则是执左契以与人,而不为物主此,其所以无怨而不责於人之道也。夫岂以和之为悦乎。
    王元泽曰:左契取於人,右契取人。左无事而右主权,故古者分契之法如此也。圣人执左契,不从事於物,而物自来合,吾应其合者尔,所谓感而遂通天下之故也。然则圣人常受天下之责,而无责人之心,是以终无怨。庄子曰:以得为在人,以失为在己,汤曰: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此之谓也。《记》曰:献牛马者操右券,盖献者并券以进,是知左券乃受责者之所执。《史记》曰:操右契以责事。
    故有德司契,
    王元泽曰:不从事於物,而应物之合者。
    严仙曰:求诸己。
    有德之君,司察契信,不令怨生,而后责於人也。
    无德司彻。
    河上公曰:无德之君,背其契信,司人所失。
    严仙曰:求诸人。
    舒王曰:司彻通於事,则不能无责於人。不能无责於人,则不能使人之无怨。此其所以为无德也。
    彻,通也。无德者物物求通,而有和怨之心焉。慈,彻也。秪所以为蔽欤。故曰:乐通物,非圣人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御注:善则与之,何亲之有。
    吕吉甫曰:无亲而唯善人之与,是亦执左契而不责於人之道也。
    王元泽曰:唯天无心,但善则与明,天与圣人同道也。
    此章言有心和怨,不若无心司契。和怨则必有余怨,司契则不责於人。天道无亲唯善,则与是亦执左契,不责於人之道也。
    小国寡民章第八十
    小国寡民。
    河上公曰:圣人虽治大国,犹以为小,示俭约,不奢泰。民虽众,若寡少,不敢劳也。
    臧玄静曰:土地不多为小国。士卒不众为寡民。
    王元泽曰:小国寡民,则民淳厚,盖国大民众,则利害相摩,巧伪曰生。观都邑与聚落之民,质诈殊俗,则其验也。
    小制国则事简,寡聚民则民淳。事简民淳,可以复太古之治矣。
    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
    舒王曰:夫民之寡,则吾之用亦狭矣。故小国之寡民,虽有什伯之器不用矣。
    王元泽曰:十人所共谓之什器。百人所共谓之伯器。清静之治,务使民各遂其生理,而不妄兴作,终无连群聚众之事,故虽器有什伯而不用也。
    使民重死,而不远徙。
    河上公曰:君能为民兴利除害,各得其所,则民重死而责生也。政令不烦,则民安其业,故不远迁徙,离其常处。
    王元泽曰:乐生遂性,故重死。安土无求,故不远徙。
    重死者不轻生也。与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者异矣。不远徙者,安其居也。与万民离散,不安其居者异矣。
    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
    御注:无绝险之迸,故虽有舟舆,无所乘之。无攻战之息,故虽有甲兵,无所陈之。
    纂微曰:刳木为舟,以济於水,斲轮为舆,以通於陆。盖适远之用也。无为之世,山无蹊隧,泽无舟梁,本绝往来,何所乘用。
    张君相曰:兵以讨逆,武以静乱,上既行道,下乃好德,自然从化,何事陈兵。内明舟舆以喻小乘,甲兵以喻小智,行人心安,实相废而不用。
    王元泽曰:民自足於性分之内,则无远游交战之患。
    曹道冲曰;大国不侵,小国守土,介冑戈矛,不战安用。
    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王元泽曰:事简民淳,故无用文契。
    唐明皇曰:舟舆所以利迁徙,甲兵所以徇攻战,两者无欲,故无所乘陈,返朴还淳,复归於结绳之用矣。
    疏曰:古者书契未兴,结绳纪事,故《系辞》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欲明结绳之世,人人淳朴。文字既兴,诈伪日渐。今将使人忘情去欲,归於淳古。故曰:使民复结绳而用之。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
    御注:耕而食,织而衣,含哺而嬉,鼓腹而游,民能已此矣。止分故甘,去华故美,不扰故安,存生故乐。
    唐明皇曰:不贪滋味,故所食常甘。不事文绣,故所服皆美。不饰栋宇,故所居则安。不浇淳朴,故其俗可乐。
    邻国相望,鸡犬之音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王元泽曰:此尽性之治,民亦尽其性。窃尝考《论语》与《孟子》之终篇,皆称尧、舜、禹、汤圣人之事业。盖以为举是书而加之政,则其效可以为此也。老子,大圣也。而所遇之变,适当反本尽性之时,故独明道德之意,以收敛事物之散,而一之於朴诚。举其书以加之政,则化民成俗,此篇其效也。故《经》之义终焉。
    吕吉甫曰:三代以来,至於周衰,其文弊甚矣。民失其性命之情,故老子之言救之以质,以反太古之治。然《诗》、《书》之所言,则止於尧、舜三代,而老子欲反太古之治,何哉。曰:夫道与世交相丧久矣,非大道不足使人反性命之情,言道而不及其世,不足以知大道之已试,此其所以必反太古之道也。然则世去太古也久矣,遂可以尽复乎。曰:未可也。然则其言之何也。曰:礼至於兼三王,乐至於备六代,其文极矣。然而礼不以玄水大羹而措之醴酒和羹之下,乐不以嘒管清磬而加之朱弦疏越之上者,使人知礼乐之意,所不得已者,如彼而所欲,反本复始如此也。方斯时也,孔子方求文、武、周公之坠绪,而赓之老子论其道,与世如此,其意亦犹是而已矣。譬之月建巳,而火始王,而金气已生於其间矣。此五村所以相继而不绝也。故闻古之治,虽有什伯之器而不用,有舟舆而不乘,有甲兵而不陈,则举大事,用大众,非得已也。闻其民结绳而用之,邻国相望,鸡犬相闻,至老死不相往来,则烦文倦令,督稽趣留,而足迹接乎诸侯之境,车轨结乎千里之外,非得已也。则不得已者,常在於此,而所欲复者,常在彼也。则其肯烦事为以深治人之过乎。然则欲天下不安平泰,不可得也。即没而不言,犹屏玄水彻疏越,其孰知礼之宁俭而乐之节乐,而反本复始之意乎。夫圣人之言,岂小补哉。
    居相比也,声相闻也,近而不交,无求之至也。是篇言小国寡民,则事简民淳,可复太古之治。自结绳而下,皆太古之治也。诚举是书,以化民其效,可以如此。
    信言不美章第八十一
    信言不美,
    舒王曰:信者,性也。言近於性则极,天下之至顺。故言之信者不美。夫治天下,至於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老死而不相往来,则治之极。复收敛而归於道,故次之以信言不美。
    王元泽曰:信言要於道,道之出口,淡乎无味,何美之有。
    盗言孔甘,甘者味之美者也。貌言华也,华者色之美者也。巧言如簧,簧者声之美者也。信言者以道而言也,淡乎无味,而非道也。言无华绮,而非貌也。言无韵丽,而非黄也。此所以不美欤。
    美言不信。
    河上公曰:美言者,滋美之华辞。不信者,饰伪多空虚。
    计王曰:言之美,则不能近於性矣。故美言不信。
    王元泽曰:离道而语事物,虽足以美浅闻之听,而非至论也,故不足於信。
    善者不辩,
    善行道者,无辩说。
    辩者不善。
    唐明皇曰:空滞辩说,故不善。
    王元泽曰:言以明道而已。道要不烦,何用多说。孔子曰:辞达而已。
    知者不博,
    御注:知道之微者,反要而已。《经》曰:少则得。
    纂微曰:夫知者谓知其道也。明於理而知根本,得其要而已矣,何必博乎。所谓少则得。
    博者不知。
    御注:闻见之多,不如其约也。庄子曰:博之不必,知辩之不必慧。
    河上公曰:博者多见闻,不知者失要真也。
    苏子由曰:有一以贯之,则无所用博,而日益者未必知道也。
    圣人不积。
    王弼曰:无私自有,唯善是与,任物而巳。
    既以与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王元泽曰:为人者,施於事业,以治天下也。因其势而利之,则吾道不亏,而事业弥广矣。与人者,授之以道也。授之以道,如天生物,吾未尝费而物日以伙。既云无积,故又明能赡足万物,盖唯无积,乃所以能足也。
    曹道冲曰:博施之富无尽,不积之应无穷。妙用日生,求之不屈,大施日与,取之益丰。
    有积也,故不足。无藏也,故有余。圣人不积,亦虚而已。虚故足以应拿,实而不屈。所以与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也。
    天之道,利而不害;
    御注: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而物实利之,未始有害。
    卢裕曰:人道利於此者,或害於彼。天道均平,故有利无害。
    顾欢曰:善者得道以成,恶者得道以化,同归乎一,利而不害。
    天法道,故春夏生之育之,秋冬成之熟之。是利而不害也。
    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吕吉甫曰:老子之言也,内观诸心,外观诸物,仰观诸天,俯观诸地,无有不契,是信也。然而下士闻而笑之,天下以为似不肖,是不美也。言之至近,其指至远,是善也。然而非以言为悦,是不辩也。其知至於无知,是知也。而其约不离吾心,是不博也。而学者以美与辩与博求之,则疏矣。老子之道也,以有积为不足,虽圣智犹绝而弃之,是无积也。故至无而供万物之求,则是愈有而愈多也。而学者於是不能刳心焉,则不可得而至也。凡物有所利,有所不利者,所不利则不能不害矣。唯天之道,无所利则无所不利,无所不利则利而不害矣。凡物之有为者,莫不有我,有我故有争,唯圣人之道,虽为而无为,无为故无我,无我故不争,是天之道而已矣。
    圣法天虽为也,而为出於无为,化成事就不与物争,故能全其圣功也。此章总叙作《经》之旨,体道而言也。道淡无味,故不美。言以明道,故不辫。道要不烦,故不博。圣人体道,故不积。以至无供万物之求,故愈有愈多。天法道,故利而不害。圣法天,故为而不争。诚欲体道德之说,莫尚於利物而· 不争,故以此终焉。
    道德一合论
    未形之先,道与德俱冥。既形之后,道与德俱显。孰为道乎,物莫不由者是已。孰为德乎,道之在我者是已。自其异者视之,道之与德,虽有两名。自其同者视之,道之与德,不离一致。道降为德,而德未始外乎道。德出於道,而道未始外乎德。《南华经》云: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之谓德。自其有一未形而言,谓之道。自其物得以生而言,谓之德。又曰:德总乎道之所一,道德合则浑而为一,离则散而为二。今言《道德经》者是也。
    言《道经》、《德经》者,非也。后人见上经之首取其道可道,因名为《道经》也。下经之首取其上德不德,因名为《德经》 也。兹道德之所以分裂欤。上经
    止言其道,何以言孔德之容,唯道是从,是道不离於德也。若下经止言其德,何以言道生之,德畜之,是德不离於道也。以经考之,道德相须,不可偏举。尝试论之,夫道非德无以显,德非道无以明。道无为无形,故居化物之先。德有用有为,故在生化之后。道居先,故处於上。德居后,故处於下。道德合而为一,不可分而为二也。《西升经》云:道德一合,与道通也。《南华经》云: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存形穷生,立德明道。以是推之,道德相须而不相离也明矣。
    司马温公述要
    太史公曰:老子着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后人因其篇首之文,上篇曰道,下篇曰德。夫道德连体,不可偏举,今从本名。
    道德真经取善集卷之十二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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