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三
    神篇一千言章
    第-章二百五十二言
    元中有神,神之又神,吾不知其神。神中有元,元之又元,吾不知其元。元神和合,道法自然,吾不知其自然。
    元神真道,皆从妙出。五而一,一而五,故元中有神,神中有元。方其为神也,不自知其神。方其为元也,不自知其元。元神和合,亦且不知其和合。故虽自然,亦且不知其然。
    左动右应,右动左应,呼之出之,吸之入之,远之又远,一之又一,神用神,一用一,吾不知其用,吾曰无为。吾非无为,本不知其用。应之者静,神之道。
    道无所不在,充满六合,包含虚空。苟执其机,则无所不应。如抚宫宫动,抚角角起,盖有不知其然而然者,故左动则右应,右动则左应,呼而出之,还复吸之,吸而入之,还复呼之,以为近耶,远之又远,以为多耶,一之又一,是之谓神。虽全於神,吾且不知其用。使神用神,神神更用,则神不知神。使一用一,一一更用,则一不知一。如汞走盘中,一一自圆,无使之者,故吾曰无为。如此则虽无为非无我,我不知其用。应之者静,是谓神之道。
    妙元生神,吾不知之生。吾所谓至生。至妙生妙,妙由妙生,自生之道。吾元言於妙生不可穷,无复得其始,吾能知其已。
    自妙元降而生神,吾不知神之生,盖守妙体元神神自生。吾不知其生,是谓至生。至生者,神生於妙,生不可穷。既不可穷,则无得其始。无得其始,则不见其已。虽不见已,至妙施而寂还,归於妙有,若已者非实已也。吾能知其已,既知其已,可复使之起矣。
    左动左应,吾不在左。右动右应,吾不在右。呼之出之,吾不在外。吸之入之,吾不在内。吾始从而应之,已失吾矣。吾所应运守乎大方之本,故无方。吾所应变立乎大象之首,故无体。
    左动左应而吾不在左,右动右应而吾不在右。则动非我,应亦非我。呼而出之,不知有我之出。吸而入之,不知有我之入。盖我无所不在。《楞严》所谓性空真火,周遍法界,譬如手执阳燧,求火於日,一处执镜,一处火生,遍世界执,遍世界起。人固知其有左有右,有呼有吸,而不知无所不在,殆将无应无动,无出无入,若纤毫有应之之心,则役於物之不暇,又安知吾之为吾哉。唯吾守乎大方以应运,故其运无方。吾唯立乎无象以应变,故其象无体。外无方,内无体,非天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哉。
    吾常变化,吾不知其变化。吾始一於元中,吾方三化至真。与吾为一,一非一,吾用与不用,吾不知其动静,神之又神。
    神之生於元妙之中,如云出山,须臾之间,变态横生,而云未尝自知也。吾体於妙,一化於元,再化於神,三化於真。虽三化而未尝不一,一亦三,三亦一,用与不用,无不皆化。故动亦神,静亦神,神之又神。
    第二章三十三言
    妙元神一七九三,阴阳天地日月,土木火金水。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神在无无之元。
    妙至元涉於象,至神涉於数,故元篇言苍素彤黅之象,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数。揆之河图,则一为下,九为上,三为左,七为右。验之天数,则始青得九阳为木,丹光得三阳为火,素灵得七阳为金,玄上得一阳为水,皆一七九三之数,分布於四方。在阴阳为气数,在天地为运数,在日月为交数,在五行为用数。庄子曰:道与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知其数,夫自无适有而至於三,而况自有适有乎。若以庄子言之,则自有妙之名,而三已具,况自妙而元,自元而神,则巧历已不能算。故自一而二,自二而三,三而又三,以至於不可胜数。唯神虽散,而千万涉於数而非数。故曰:无无之元,谓之一且不可得,而况於三乎。
    第三章一百二言
    天地元合,阴阳元交,日月元抱,三元混无,万象无有,是谓元根。
    元根於无,天地非元不合,阴阳非元不交,日月非元不明。抱者,含元着明之谓也。
    吾元始於初,为神之灵,神生虚无,虚而不屈。吾曰太元之神,初孰能虚,无以生神,初神初妙。一吾始生,妙无虚虚。
    神者生於妙无元始之中,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皆其自然无作之者。故太元之神,初孰能虚,言虚非能可造也。本於至无而生,至神唯本初之神,与本初之妙,合而至用。故曰:一吾始生,神虽生矣,妙无虚虚。
    元虚,太元之真虚。太一,因其初元始,太一之有无,神合於太虚。太虚,元元之神,出入於妙元。
    元虚之元,为真虚。虽太一亦因之元始,太一妙有妙无,必合於元虚之虚,而后为至。故太虚为元元之神,神全则有出有入,虽有出入,其迹不胶,故曰妙元。
    第四章八言
    天地生神,神生天地。
    神者,妙万物而为言,故虚亦有神,实亦有神。虚者神之本,实者神之舍。物之未生,神潜於虚。物之既生,神潜於有。神亦资有以生,故曰:天地生神。有亦资神以立,故曰:神生天地。
    第五章一百四十四言
    元虚元实,神为元一。一藏元虚,神为恍惚。一神不止,恍惚不可得神。真生恍惚,混混於杳冥。吾一不见,吾神不闻,神交於元虚。
    始而为虚,其渐必实。神在虚不加多,神在实不加少。故曰:神为元一。此一藏於元虚,为恍惚之妙,若神不凝,则恍惚不可得神。真始凝於太虚之中,恍恍惚惚,混混於杳冥。虽有一而物莫见,虽有神而物莫闻,然吾一未尝不一,吾神未尝不神。故曰:神交於元虚。神交者,《楞严》所谓见犹离见,见不能及者欤。
    元始之至道,至道之虚神,定之初太一之始。合神合妙,太始元妙,元妙太始。吾元神之元,元不可得,神不可一。变化之道,神明之用,建基立兆,生生化妙。
    至道集虚基神,定之初定极而应,则万神自集。集不知集,以一化万,合妙合神,此妙自然,皆吾本始。妙元之用,求神之元,元不可得。若有得有元,神亦物矣,非神也。由其无得,故神不可一。千变万化,其用不穷。与妙有建基立兆,妙生神,神神转相生,故曰:生生化妙。
    初吾方在一变三,合之神元。元始之神,神变化妙应,妙应变化,神之自然,物不知神,自然神乎神。
    妙合元,元合神,谓之一变三,合之神元。此吾元始之中神,神自变,变而应物,妙应妙变,神之自然,自然之神,神乎神。《易》曰: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夫内无思则心不知心,外无为则身不知身。内不见心,外不见身,则寂然不动。寂以感通,则不以心知,不以身为,无思而无不知,无为而无不为,是谓通天下之故。故者,迹也。而天下之迹,莫能逃焉。此即妙变妙应之谓也。非天下至神,其孰能与於此。
    第六章一百三十四言
    一神妙,一神元,妙神元神,动神静神,出神入神,有神无神,阴神阳神,见神闻神,恍神惚神,左神右神,一神万神,神乎神,神不知乎神。
    神一於妙,神一於元,元亦神,妙亦神,则动而静,出而入,有而无,阴而阳,见而闻,恍而惚,左而右,一而万,莫不由神之变化,神乎神,神不自知其神。
    吾元始之神,神之道神,而后知神。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道以所证者之分量为差次,上可以兼下,下不得知上,唯彼生於此,然后知吾之所。故唯神而后知神,如《楞严》所谓色界一十八天,其间有五不还天。彼色界四禅,但有钦闻不能知见。由是言之,天人之相见者,独欲界六天,色界四禅,十三天而已。且同为色界,而色界中五不还天,己自不能相见,而况於无色界乎。自无色界而上,释氏不名为天。且无色界,尚犹身心灭尽定性,见前无业,果色而况其上者也。此即道家谓之无为,释氏所谓佛也。夫神之所以妙万物者,故能上合太始,下合群物,合太始不知太始之无,合群物不知群物之有,方出於妙而下与物合,唯神能自知,鬼神何足以知之哉。故曰:神妙於一物,鬼神不得其神。
    吾元始神之天,吞赤,内黄,吸苍,服素,收元於吾元宫太一神母。
    元始之天,非期於五色,而五色自生,如眼耳鼻舌之生於形,无使知者,故收元於元宫为太一神母。元即玄,玄即虚,虚为母。於玄之中,吞赤,纳黄,吸苍,服素,是为五行之真色,亦非吾故欲吞之,纳之,吸之,服之,是四者具於太一之中。机动则色应,神动则天随,释氏所谓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汝以空明,则有空现,地水火风,各各发明,则各各现。若俱发明,则有俱现。所谓吞与纳,吸与服,亦发明之义也。
    吾元始一元,七动九镇,神始神终,复於元元。
    数始於一,成於三,中於五,变於七,究於九,故生数属天。自一至五,得阳数三。成数属地。自六至十,得阴数二。易三天两地之义也。故数至五为中,中五不用,至十为极,极复归一。去五与十,则自一至四,为物生之大数。自六至九,为成物之大数。自一生二,而有上下,上下定而中立。既有上有中有下,则为三。既有三,则有左有右有前有后,则为四。三为阳,故人天得之而坚。四为阴,故傍生得之而横。元数之初,一为天,二为地。三天之一即天数为三,两地之二即地数为四。天数纪之以世,地数纪之以界。故世为三,界为四。《楞严》三四,四三宛转。十二,天地之大数。世界、之成壤,尽物类生,以至岁日月星辰,穷十二变为一,旋复此之谓物生之大数。所谓动於七者,政以七纬,星以七纪,岁以七成。所谓七动者,即日月五星为纬。七纪者,四七二十八宿为经。一月晦朔弦望,四七二十八日有奇,而日月交会,一岁十二会,而晦朔弦望四十八有奇,即七七之数也。所谓究於九者,天有九· 天,地有九野,位有九品,人有九等,凡一日之时十有二。全明者七,合有时而明为九。自卯至酉,为全明,寅与戌,为有时而明。故七动九镇至十二而极,此物成之大数也。故一三五为阳中之阳,七九为阳中之阴。得道者能使七之阴绝而返於阳,九之阴绝而还於一,故谓之七返九还。义取诸此,故曰神始神终,复归於元元。
    孰知吾元始,知元始之不神,无不神矣。不神元始之神。
    神之妙,出有入无,变化不测。若遂以变化,为神则非也。盖神本於妙,无出於元始之真,内绝心意,意识返於自然,则神本不神,唯其不神,故神无不神。
    第七章一百五十言
    神不神,不神神,一神含元,万神返一。
    神犹不神,而分神,神犹不神,而神。若心有所思,则神结於所思而止,安能以一为万。神神自用,各不相知哉。犹非心意意识,内绝情解,即万神混生。及其含元自归,万神返一。方其生亦自然而生,及其返亦自然而返,是谓不神之道。
    吾始化於元始不知。神始元,元神母,孰为元元元首。神之元,元之神,相无相有,元始不知。吾生自然之道。
    神本於妙,无终无始。自然而凝,自然而化,化则为神,凝则为妙。妙觉无相,化而为神,神相恍惚,妙觉非无,神相非有。故相有相无,元始不知。
    神动神静,一变一化,神视神听,莫得其眹,神神不昧,吾始得之。
    我无动静而神动静,我无变化而神变化,我无视听而神视听,是之谓神神不昧,莫得其眹,惟元始得之。
    妙定其恍惚杳冥之中,真一自然,渊渊妙宅。神元一生一,神生神。神生神,不若无神。一生一,不若虚一。自然得一。
    知神守神,神始不神。知一守一,一始不一。不神而神,神乃不测。不一而一,万变归一。故恍惚杳冥,真一自然,渊渊之宅,神之本也。是以神神不若无神,一一不若虚一。
    真之元,守真元於无用,神能长生。元生元元,神造化於虚谷,吾宅虚谷之妙。
    得道者守真元於无用,故神能长生。人之所以不能长生者,由内六根散为外用,奔色逐声去而不返。傥能知六受用根奔佚之元,守真去伪,旋元自归,即六根无用,根尘内销,灵光炳然,神生无中,是谓造化於虚谷,长生之宅。
    第八章一百八言
    神妙神元,有无自然,吾不知其用。
    妙元为自然之无神,神为自然之有妙。妙元而神,无中有有。神而妙元,有中有无。皆本自然,吾不知其用。
    用神之晦,定神之明,神明神晦,神交元黄,元黄交神,吾不知其有。
    晦为明之根,妙为神之本。晦而合妙,明而应变,神交元黄。元黄者,天地也。神之交於天地,天地之交於神,涉於有者备矣。涉於有,吾不知其有。
    神不神,元之子。元不元,神之母。神母不生,妙元神合,知母守子,道合自然。
    神为元之子,元为神之母。神之所以不神者,以其出於元。元之所以不元者,以其能生神。知元之母,守神之子,道合自然。
    元之又元,元生黑。神之又神,神生白。知白守黑,神明自来。
    元元之极为玄,玄为黑。神之极为显,显为白。知白守黑,其白不穷。知神守神,其神不测。
    神来无来,元始大朴,元中大朴,众器无有,神元妙器。
    以元中大朴为器,不知器之遇神,神之遇器,谓之无来之神,非器之器,故众器无有。
    第九章六十九言
    神居妙谷,一生虚室,虚空妙谷,吾元始妙宅。
    谷虚而受,妙虚而应,故谷含万象,妙含万神。虚室之中,至白自生,纯一不杂,故谓之一。元始之妙,如谷如室,无所不受,神生元中,动而愈有。
    元一之始,神之居。抱之守之,载之致之。盗之复盗之,盗复盗之,鬼物往来,妙谷冲虚,是谓真贼。
    神之居於元,抱之守之,载之致之。若非我有也,非其有而有之谓之盗。学道者之於神,若用非其有,盗之复盗之,盗之又盗,如鬼物往来,如谷冲虚,愈用愈有,是谓真贼。《易》曰:作易者其知盗乎。易生生之不穷,用之而益有,如盗他人之物,不种不获,自然应用,与此同意。
    神元神武,盗不可见。元神妙一,廓然自得。
    《易》曰:圣人洗心,退藏於密。非古之聪明睿智,神武不杀,其孰能与於此。神未有不显武,未有不杀有,聪明睿智,而能洗心,以退藏有,神武不用,而能致用於不杀,非神藏元,元藏神,不可得也。若极其至,则元神妙一,廓然自得。
    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三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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