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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第十三卦·同人卦

《易经》第十三卦 同人卦 天火同人 乾上离下
    同人卦,象征大家同心同德之意。离为火,乾为天,火光上升,即天、火相互亲和,为同人。象征和同于人。天下为公,有和睦、和平之义。促成世界大同,必须有广阔无私、光明磊落的境界,方顺利畅通,而这也是君子的正道。
    《同人》: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应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应,君子正也。唯君子为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与火,同人。君子以类族辨物。
    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象》曰:“出门同人”,又谁咎也。
    六二,同人于宗,吝。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三岁不兴”,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主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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