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火部第六卷 火之一
桑柴火
    (《纲目》)
    【主治】痈疽发背不起,瘀肉不腐,及阴疮瘰疠流注, 疮顽疮,然火吹灭,日灸二次,未溃拔毒止痛,已溃补接阳气,去腐生肌。凡一切补药诸膏,宜此火煎之。但不可点艾,伤肌(时珍)。
    【发明】震亨曰∶火以畅达拔引郁毒,此从治之法也。
    时珍曰∶桑木能利关节,养津液。得火则拔引毒瓦斯,而祛逐风寒,所以能去腐生新。《抱朴子》云∶一切仙药,不得桑煎不服。桑乃箕星之精,能助药力,除风寒痹诸痛,久服终身不患风疾故也。藏器曰∶桑柴火灸蛇,则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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