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木部第三十七卷 木之四
雷丸
    (《本经》下品)
    【释名】雷实(《别录》)、雷矢(同上)、时珍曰∶雷斧、雷楔,皆霹雳击物精气所化。此物生土中,无苗叶而杀虫逐邪,犹雷之丸也。竹之余气所结,故曰竹苓。苓亦屎也,古者屎、苓字通用。
    【集解】《别录》曰∶雷丸生石城山谷及汉中土中。八月采根,曝干弘景曰∶今出建平、宜都间。累累相连如丸。
    恭曰∶雷丸,竹之苓也。无有苗蔓,皆零,无相连者。今出房州、金州。
    时珍曰∶雷丸大小如栗,状如猪苓而圆,皮黑肉白,甚坚实。
    【修治】 曰∶凡使,用甘草水浸一夜,铜刀刮去黑皮,破作四、五片。以甘草水再浸一宿,蒸之,从巳至未,晒干。酒拌再蒸,晒干用。
    大明曰∶入药炮用。
    【气味】苦,寒,有小毒。
    《别录》曰∶咸,微寒,有小毒。赤者杀人,白者善。
    普曰∶神农∶苦;黄帝、岐伯、桐君∶甘,有毒;扁鹊∶甘,无毒。
    李当之∶大寒。
    权曰∶苦,有小毒。
    时珍曰∶甘、微苦,平。
    之才曰∶荔实、厚朴、芫花为之使,恶蓄根、葛根。
    【主治】杀三虫,逐毒瓦斯胃中热。利丈夫,不利女子(《本经》)。
    作摩膏,除小儿百病,逐邪气恶风汗出,除皮中热结积蛊毒,白虫寸白自出不止。久服,令人阴痿(《别录》)。逐风,主癫痫狂走(甄权)。
    【发明】弘景曰∶《本经》云利丈夫,《别录》曰∶久服阴痿,于事相反。
    志曰∶《经》言利丈夫不利女子,乃疏利男子元气,不疏利女子脏气,故曰久服令人阴痿也。
    时珍曰∶按∶范正敏《遁斋闲览》云∶杨 中年得异疾,每发语,腹中有小声应之,久渐声大。有道士见之曰∶此应声虫也。但读本草,取不应者治之。读至雷丸,不应。遂顿服数粒而愈。
    【附方】旧一,新一。
    小儿出汗有热∶雷丸四两,粉半斤,为末扑之。(《千金方》)。
    下寸白虫∶雷丸,水浸去皮,切焙为末。五更初,食炙肉少许,以稀粥饮服一钱匕。须上半月服,虫乃下。(《经验前方》)。
    筋肉化虫∶方见石部雄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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