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戰國策卷二十八 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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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謂韓公仲
或謂韓公仲〔一〕曰:「夫孿〔二〕子之相似者,唯其母知之而已;利害〔三〕之相似者,唯智者知之而已。今公國,其利害之相似,正如孿子之相似也。得以〔四〕其道為之,則主尊而身安;不得其道,則主卑而身危。今秦、魏之和成〔五〕,而非公適〔六〕束〔七〕之,則韓必謀〔八〕矣。若韓隨魏以善秦,是為魏從也〔九〕,則韓輕矣〔一0〕,主卑矣。秦已善韓,必將欲〔一一〕置其所愛信者,令用事於韓以完之〔一二〕,是公危矣。今公與安成君〔一三〕為秦、魏之和,成固為福,不成亦為福。秦、魏之和成,而公適〔一四〕束之,是韓為秦、魏之門戶也〔一五〕,是韓重而主尊矣。安成君東重於魏,而西貴於秦,操右契〔一六〕而為公責德於秦、魏之主,〔一七〕裂地而為諸侯,公之事也〔一八〕。若夫安韓、魏而終身相,公之下服〔一九〕,此主尊而身安矣。秦、魏不終相聽者也〔二0〕。齊怒於不得魏,必欲善韓以塞魏;魏不聽秦,必務善韓以備秦,是公擇布而割也〔二一〕。秦、魏和,則兩國德公;不和,則兩國爭事公。所謂成為福,不成亦為福者也。願公之無疑也。」
〔一〕 姚本曾作「中」。
〔二〕 鮑本孿,一乳兩子。補曰:孿,來戀、力員二反。
〔三〕 鮑本「利」上有「夫」字。○ 補曰:一本「利害」,無「夫」字。
〔四〕 鮑本無「以」字。○
〔五〕 鮑本轉則二國和。
〔六〕 鮑本「適」下有「兩」字。○ 札記今本「適」下有「兩」字。
〔七〕 鮑本束,猶約。
〔八〕 鮑本謀,謂和不堅而復議之。
〔九〕 鮑本從人而已,非自約也。
〔一0〕鮑本無「矣」字。○ 補曰:一本「韓輕矣」。
〔一一〕鮑本無「欲」字。○
〔一二〕鮑本全秦之事。
〔一三〕鮑本韓人。
〔一四〕鮑本「適」下有「兩」字。○ 札記今本「適」下有「兩」字。
〔一五〕鮑本喻兩國由之。
〔一六〕鮑本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責取。
〔一七〕鮑本「主」作「王」。○ 公仲制和,為德於秦,今責其報。
〔一八〕鮑本言當務此。
〔一九〕鮑本服,猶事。以侯國為上,則相猶為下也。
〔二0〕姚本劉有「者」字。 鮑本後必有違。
〔二一〕姚本錢作「擇豨而割之」,曾、劉作「擇布」。 鮑本布,喻齊、魏。割,喻制之。補曰:「齊怒」,詳文意當作「秦怒」。
或謂公仲
或謂公仲曰:「今有一舉而可以忠於主,便於國,利於身,願公之行之也。今天下散而事秦,則韓最輕矣;天〔一〕下合而離秦,則韓最弱矣;合離之相續,則韓最先危矣。此君國長民之大患也。今公以韓先合於秦,天下隨之,是韓以天下事〔二〕秦,秦之德韓也厚矣。韓與天下朝秦,而獨厚取德焉,公行之〔三〕計,是其於主也至忠矣。天下不合秦,秦令而不聽,秦必起兵以誅不服。秦久與天下結怨構〔四〕難,而兵不決,韓息士民以待其亹〔五〕,公行之計,是其於國也,大便也。昔者,周佼以西周善於秦,而封於梗陽〔六〕;周啟以東周善於秦,而封於平原。今公以韓善秦,韓之重於兩周也無計〔七〕,而秦之爭機也〔八〕,萬於周之時。今公以韓為天下先合於秦,秦必以公為諸侯,以明示天下,公行之計,是其於身大利也。願公之加務也。」
〔一〕 鮑本「天」上有「今」字。○
〔二〕 姚本錢作「予」。
〔三〕 鮑本之,猶此。
〔四〕 鮑本「構」作「搆」。○ 御名。
〔五〕 鮑本亹,罅也。
〔六〕 鮑本太原榆次有梗陽鄉。
〔七〕 鮑本「無」下有「先」字。○ 札記丕烈案:策文「無」多作「无」,而誤複衍也。
〔八〕 鮑本在己之計,無先於此。在秦則為爭,言欲之急。機,言不可失。
韓人攻宋
韓人攻宋〔一〕,秦王〔二〕大怒曰:「吾愛宋,與新城、陽晉〔三〕同也。韓珉與我交,而攻我甚所愛,何也?」蘇秦〔四〕為韓說秦王曰:「韓珉之攻宋,所以為王也。以韓之強,輔之以宋,楚、魏必恐。恐,必西面事秦。王不折一兵,不殺一人,無事而割安邑,此韓珉之所以禱於秦也〔五〕。」秦王曰:「吾固患韓之難知,一從一橫,此其說何也〔六〕?」對曰:「天下固令韓可知也〔七〕。韓故〔八〕已攻宋矣,其西面〔九〕事秦,以萬乘〔一0〕自輔;不西事秦,則宋地不安矣〔一一〕。中國白頭游敖〔一二〕之士,皆積智欲離秦、韓之交。伏軾結靷〔一三〕西馳者,未有一人言善韓者也;伏軾結靷東馳者,未有一人言善秦者也。皆不欲韓、秦之合者何也?則晉、楚智而韓、秦愚也。晉、楚合,必伺〔一四〕韓、秦;韓、秦合,必圖晉、楚。請以決事。」秦王曰:「善。」〔一五〕
〔一〕 鮑本齊記閔三十八年,書韓為齊攻。今從史,定為此十年。
〔二〕 鮑本昭。
〔三〕 鮑本補曰:正義引括地志云,新城故城,在宋州宋城縣界。陽晉故城,在曹州乘氏縣西北。又見楚策。
〔四〕 鮑本「秦」作「代」。○ 原作「秦」,今從史。 補曰:當作「代」。
〔五〕 鮑本禱,言以此求事秦。
〔六〕 鮑本韓難知,而代說如此,何也?
〔七〕 鮑本「也」作「矣」。○ 言非獨代知之。
〔八〕 鮑本「故」作「固」。○
〔九〕 鮑本無「面」字。○
〔一0〕鮑本萬乘,秦也。
〔一一〕鮑本雖得宋地,不能自安。
〔一二〕鮑本敖,出游也。
〔一三〕鮑本靷,駕牛具,在胸者。
〔一四〕鮑本伺,亦圖也,小言之。正曰:伺,窺也。
〔一五〕鮑本齊記有,「韓」字並作「齊」。補曰:趙策,謂魏王曰「韓珉處於趙,去齊三千里」,王以此疑齊曰「有秦陰」;五國伐秦無功,蘇代謂齊王舉說奉陽君之辭曰,「天下爭秦,秦內韓珉於齊」,又云「與韓氏大吏東勉,齊王必無召珉」。而韓策云「韓珉相齊」。蓋韓珉為齊伐宋也。首句不云「韓攻宋」,而云「韓人」,疑「人」即「珉」之訛。蘇代為燕反間,勸齊伐宋,將以敝齊而為燕,恐秦之敗其事,故游說以止之爾。史記恐有所據,當考。 札記丕烈案:鮑氏引史記齊世家,此下「韓」字皆作「齊」。考此策文必本亦作「齊」。史記索隱引此策文異同,不及「韓」、「齊」字,可證。因韓珉而在韓策,後人乃誤改之耳。
或謂韓王
或〔一〕謂韓王曰:「秦王〔二〕欲出事於梁,而欲攻絳、安邑,韓計將安出〔三〕矣?秦之欲伐韓,以東闚周室,甚唯寐忘之。今韓不察,因欲與秦,必為山東大禍矣。秦之欲攻梁也,欲得梁以臨韓,恐梁之不聽也,故欲病〔四〕之以固交也。王不察,因欲中立〔五〕,梁必怒於韓之不與己,必折為秦用,韓必舉矣。願王熟慮之也。不如急發重使之趙、梁,約復為兄弟,使山東皆以銳師戍韓、梁之西邊,非為此也,山東無以救亡,此萬世之計也。秦之欲并天下而王之也,不與古同。事之雖如子之事父,猶將亡之也。行雖〔六〕如伯夷,猶將亡之也。行雖如桀、紂,猶將亡之也〔七〕。雖善事之無益也。不可以為存,適足以自令亟亡也。然則山東非能從親,合而相堅如一者,必皆亡矣。」〔八〕
〔一〕 姚本錢添「或」字。
〔二〕 鮑本昭。
〔三〕 鮑本謂有齒寒之憂。
〔四〕 姚本錢、劉作「痛」。 鮑本「病」作「痛」。○ 攻之深,使之懲創,不敢離秦。補曰:一本「固欲病之」。姚同。
〔五〕 鮑本不助秦,亦不救魏。
〔六〕 姚本錢添此「雖」字。
〔七〕 鮑本言志於亡之而已,無擇也。
〔八〕 鮑本彪謂:秦之大情,此士陳之無餘蘊矣,非蘇氏兄弟不能也。說之著明如此,而聽之者藐藐,豈天亡之邪?蓋漢運將興,而秦為之鸇獺也。補曰:大事記引此策自「秦之」止「益也」,謂論秦最得其情。附見于赧王二十九年,魏獻安邑之後。愚以齊、趙、燕策考之,宜附赧王十六年。說見齊策秦伐魏陳軫合三晉而東一章。
謂鄭王〔校一〕
〔校一〕姚本「謂鄭王曰」至「我將為爾求火也」為一篇,從「東孟之會」至「聖人之計也」為另一篇。鮑本將以上兩篇合為一篇。據文義,從鮑本合為一篇。
謂鄭王曰:「昭釐侯,一世之明君也;申不害,一世之賢士也。韓與魏敵侔之國也,申不害與昭釐侯執珪而見梁君,非好卑而惡尊也,非慮過而議失也。申不害之計事,曰:『我執珪於魏,魏君必得志於韓,必外靡〔一〕於天下矣,是魏弊矣。諸侯惡魏必事韓,是我免〔二〕於一人之下,而信〔三〕於萬人之上也。夫弱魏之兵,而重韓之權,莫如朝魏。』昭釐侯聽而行之,明君也;申不害慮事而言之,忠臣也。今之韓弱於始之韓,而今之秦強於始之秦〔四〕。今秦有梁君之心矣,而王與諸臣不事為尊秦〔五〕以定韓者,臣竊以為王之明為不如昭釐侯,而王之諸臣忠莫如申不害也。
〔一〕 鮑本靡,蔑視之。正曰:靡,散也,忙皮反。補曰:昭釐侯朝魏,見魏策。
〔二〕 鮑本「免」作「俛」。○ 補曰:此書「免」、「俛」通。
〔三〕 鮑本平。
〔四〕 鮑本補曰:孔叢子,「韓與魏有隙,子順謂韓王曰:『昭釐侯,一世之明君也;申不害,一世之賢相也。韓與魏敵侔之國,而釐侯執珪見梁君者,非好卑而惡尊,慮過而計失也。與嚴敵為鄰而動有滅亡之憂,獨動不能支二難,故降心以相從,屈己以求存也。申不害慮事而言,忠臣也。昭釐侯聽而行之,明君也。今韓弱於始之韓,魏均於始之魏,秦強於始之秦,而背先人之舊好,以區區之眾,居二敵之間,非良策也。齊、楚遠而難恃,秦、魏呼吸而至,舍近而求遠,是以虛名自累,而不免近敵之困者也。為王計者,莫如除小忿,全大好也。吳、越之人,同舟濟江,中流遇風波,其相救如左右手者,所患同也。今不卹所同之患,是不如吳、越之舟人也。』韓王曰:『善。』」按此文與策上文略同,其下則異。子順之言,主除忿全好,策文主尊秦,非子順意也。今全錄以俟考者。
〔五〕 鮑本不以尊秦為事。
「昔者,穆〔一〕公一勝於韓原〔二〕而霸西州〔三〕,晉文公一勝於城濮而定天下〔四〕,此以一勝立尊〔五〕令〔六〕,成功名於天下。今秦數世強矣,大勝以千〔七〕數,小勝以百數,大之不王,小之不霸,名尊無所立,制令無所行〔八〕,然而春秋用兵者,非以求主尊成名〔九〕於天下也〔一0〕。昔先王之攻,有為名者,有為實者。為名者攻其心〔一一〕,為實者攻其形〔一二〕。昔者,吳與越戰,越人大敗,保於會稽之上。吳人入越而戶撫之〔一三〕。越王使大夫種行成於吳,請男為臣,女為妾,身執禽〔一四〕而隨諸御〔一五〕。吳人果聽其辭,與成而不盟,此攻其心者也。其後越與吳戰,吳人大敗,亦請〔一六〕男為臣,女為妾,反以越事吳之禮事越。越人不聽也,遂殘吳國而禽夫差,此攻其形者也。今將攻其心乎,宜使如吳;攻其形乎,宜使如越。夫攻形不如越,而攻心不如吳,而君臣、上下、少長、貴賤,畢呼霸王,臣竊以為猶之井中而謂曰:『我將為爾求火也。』
〔一〕 鮑本「穆」上補「秦」字。○
〔二〕 鮑本晉記「斃於原」注,晉韓原。後志,在馮翊夏陽。補曰:左氏僖十五年傳,在同州韓城。
〔三〕 鮑本猶言西方。
〔四〕 姚本曾改「子」作「下」。 鮑本「下」作「子」。○ 僖二十八年。
〔五〕 鮑本尊,謂霸。
〔六〕 鮑本令,謂使。正曰:「立尊令」句。
〔七〕 鮑本「千」作「十」。○ 札記丕烈案:「十」字是也。
〔八〕 鮑本諸侯不從其令。
〔九〕 鮑本「名」作「王」。○
〔一0〕鮑本言志於尊王而已。
〔一一〕鮑本使其心服而已。
〔一二〕鮑本形,在外者,謂地與民。
〔一三〕鮑本遍至其家撫安之。
〔一四〕鮑本禽,鳥,小鷙也。正曰:執禽鳥服役。
〔一五〕鮑本吳之執事者。
〔一六〕鮑本「請」作「謂」。○
「東孟之會〔一〕,聶政、陽堅〔二〕刺相兼君。許異〔三〕蹴〔四〕哀〔五〕侯而殪之,立以為鄭君。韓氏之眾無不聽令者,則許異為之先也。是故哀侯為君,而許異終身相焉〔六〕。而韓氏之尊許異也,猶其尊哀侯也。今日〔七〕鄭君不可得而為〔八〕也,雖終身相之焉,然而吾弗為云者,豈不為過謀哉〔九〕!昔齊桓公九合諸侯,未嘗不以周襄王之命。然則雖尊襄王,桓公亦定霸矣。九合之尊桓公也〔一0〕,猶其尊襄王也。今日天子不可得而為也,雖為桓公吾〔一一〕弗為云者,豈不為過謀而不知尊哉〔一二〕!韓氏之士數十萬,皆戴哀侯以為君,而許異獨取相焉者,無他〔一三〕;諸侯之君,無不任事於周室也,而桓公獨取霸者,亦無他也〔一四〕。今強國將有帝王之亹〔一五〕,而以國先者,此桓公、許異之類也。豈可不謂善謀哉?夫先與強國之利,強國能王,則我必為之霸;強國不能王,則可以辟〔一六〕其兵,使之無伐我。然則強國事成,則我立〔一七〕帝而霸;強國之事不成,猶之厚德我也。今〔一八〕與強國,強國〔一九〕之事成則有福,不成則無患,然則先與強國者,聖人之計也。」〔二0〕
〔一〕 鮑本補曰:姚及一本自為一章,恐非。
〔二〕 鮑本堅,政之副,猶秦舞陽。正曰:說見前。 札記丕烈案:此在東周策。
〔三〕 鮑本韓人。
〔四〕 鮑本「蹴」作「蹙」。○ 蹙,猶留侯躡漢王足,蓋使之佯死。補曰:「蹙」,一本作「蹴」,字通。說文,蹴,躡也;躡,蹈也。
〔五〕 鮑本「哀」作「列」。○ 下同。補曰:「哀」、「列」二字,訛舛不明,且從本文讀之而已。 札記丕烈案:鮑改非也,吳補亦未是。說在前。
〔六〕 鮑本補曰:按哀侯既弒,則無終身相之事。以為列侯,則又非陽堅為賊之事。
〔七〕 鮑本補曰:一本「日」作「曰」。
〔八〕 鮑本「為」,去音,謂蹙之。正曰:下文「天子不可得而為」與此仝,則「為」當如字。
〔九〕 鮑本言無前日之難而可以久相,而曰不為者,過也。
〔一0〕鮑本侯之與九合者。
〔一一〕鮑本「吾」上補「然而」二字。○
〔一二〕鮑本此欲其尊秦。
〔一三〕鮑本「他」下有「也」字。○
〔一四〕鮑本知所尊而已。
〔一五〕鮑本謂秦。
〔一六〕鮑本「辟」作「避」。○ 補曰:一本「避」作「辟」,當音闢。 札記丕烈案:凡「辟」音「避」者,鮑本多作「避」。此非異本,亦不音闢,吳說皆未是。
〔一七〕鮑本立,言彼為帝,由我尊之。
〔一八〕鮑本今,謂韓。
〔一九〕姚本曾、劉無下「強國」兩字。
〔二0〕鮑本正曰:此策時不可考。其說雖多,務尊強國而已,非善謀也。「為名」、「為實」、「為爾」、「為之先」之「為」,去聲。
韓陽役於三川而欲歸
韓陽役於三川〔一〕而欲歸,足強〔二〕為之說韓王曰:「三川服矣,王亦知之乎?役且共貴公子〔三〕。」王於是召諸公子役於三川者而歸之。〔四〕
〔一〕 鮑本征伐之役。
〔二〕 鮑本韓人。
〔三〕 鮑本役,役人。公子,謂陽等輩。貴,言立之為君。
〔四〕 鮑本正曰:時不可考。
秦大國
秦,大國也。韓,小國也。韓甚疏秦。然而見親秦,計之〔一〕,非金無以〔二〕也〔三〕,故賣美人。美人之賈貴,諸侯不能買,故秦買之三千金。韓因以其金事秦,秦反得其金與韓之美人。韓之美人因言於秦曰:「韓甚疏秦〔四〕。」從是觀之,韓亡〔五〕美人與金〔六〕,其疏秦乃始〔七〕益明。故客有說韓者曰:「不如止淫〔八〕用,以是為金以事秦,是金必行,而韓之疏秦不明。美人知內行者也〔九〕,故善為計者,不見〔一0〕內行。」
〔一〕 鮑本「而」上無「然」字,「計」上補「韓」字。○ 為秦所親。補曰:一本「然而」。正曰:「然而」止「以也」句。「計之」恐當作「之計」,謂見親於秦之計,非金無以為親。 札記今本「計」上有「韓」字,乃誤涉鮑也,鮑補「韓」字。丕烈案:依文自通,鮑補、吳正皆非。
〔二〕 姚本曾作「已」。
〔三〕 鮑本金以事秦。
〔四〕 鮑本美人怨韓賣之,又知韓之情。
〔五〕 鮑本「亡」作「之」。○
〔六〕 鮑本此兩者。
〔七〕 鮑本「始」下衍「於」字。○ 補曰:一本無,姚同。
〔八〕 鮑本滛,侈也。
〔九〕 鮑本謂國中隱事。
〔一0〕鮑本見,顯示之。補曰:見,賢遍反。正曰:時不可考。
張丑之合齊楚講於魏
張丑之合齊、楚講於魏也,謂韓公仲曰:「今公疾攻魏之運〔一〕,魏急,則必以地和於齊、楚,故公不如勿攻也。魏緩則必戰〔二〕。戰勝,攻運而取之易矣〔三〕。戰不勝,則魏且內之〔四〕。」公仲曰:「諾。」張丑因謂齊、楚曰:「韓已與魏矣〔五〕。以為不然,則蓋〔六〕觀公仲之攻也。」公仲不攻〔七〕,齊、楚恐〔八〕,因講於魏,而不告韓。
〔一〕 鮑本「運」作「鄆」。○ 下同。後志,瑯邪東筦有鄆亭。正曰:非魏地。運,未詳。
〔二〕 鮑本與齊、楚戰。
〔三〕 鮑本勝則兵敝,又無齊、楚之助,韓可取運。
〔四〕 鮑本內運於韓。
〔五〕 鮑本與之講。正曰:公仲事,當附襄王時。
〔六〕 姚本三本同作「蓋」,一本作「盍」。 鮑本「蓋」作「盍」。○
〔七〕 鮑本從丑之言。
〔八〕 鮑本恐韓、魏合。
或謂韓相國
或〔一〕謂韓相國〔二〕曰:「人之所以善扁鵲者,為有臃腫也;使善扁鵲而無臃腫也,則人莫之為之也〔三〕。今君以所事〔四〕善平原君者,為惡於秦也〔五〕;而善平原君乃所以惡於秦也〔六〕。願君之熟計之也。」
〔一〕 姚本錢添「或」字。 鮑本無「或」字。○
〔二〕 鮑本公仲也。正曰:無考。未必釐王時。
〔三〕 鮑本無為善之。
〔四〕 鮑本謂王
〔五〕 鮑本以見惡於秦,故善之以支秦。
〔六〕 鮑本秦以平原君難之,故惡之;而韓與之善,故亦惡韓。
公仲使韓珉之秦求武隧〔校一〕
〔校一〕姚本《公仲使韓珉之秦求武隧》《韓相公仲珉使韓侈之秦》和《客卿為韓謂秦王》連篇,鮑本分為三篇。據文義,從鮑本。
公仲使韓珉之秦求武隧〔一〕,而恐楚之怒也。唐客〔二〕謂公仲曰:「韓之事秦也,且以求武隧也,非弊邑之所憎也。韓已得武隧,其形乃可以善楚。臣願有言,而不敢為楚計。今韓之父兄得眾者毋相,韓不能獨立,勢必不〔三〕善楚。王曰〔四〕:『吾欲以國輔韓珉而相之可乎?父兄惡珉,珉必以國保楚。』」公仲說〔五〕,士〔六〕唐客於諸公〔七〕,而使之主韓、楚之事。
〔一〕 鮑本「隧」作「遂」。○ 札記丕烈案:「隧」、「遂」同字。
〔二〕 鮑本楚人。
〔三〕 鮑本衍「不」字。補曰:疑衍。
〔四〕 鮑本唐客以楚懷言告公仲。
〔五〕 鮑本初恐楚怒己使珉,今欲相珉,則不怒也。
〔六〕 姚本錢作「仕」字。 鮑本「士」作「仕」。○
〔七〕 鮑本蓋薦之於韓之大臣乃得仕。
韓相公仲珉使韓侈之秦
韓相公仲珉〔一〕使韓侈之秦,請攻魏,秦王〔二〕說之。韓侈在唐〔三〕,公仲珉死。韓侈謂秦王曰:「魏之使者謂後相韓辰曰:『公必為魏罪韓侈。』韓辰曰:『不可。秦王仕之,又與約事〔四〕。』使者曰:『秦之仕韓侈也,以重公仲也。今公仲死,韓侈之秦,秦必弗入。入〔五〕,又奚為挾之以恨魏王〔六〕乎?』韓辰患之,將聽之矣。今王不召韓侈,韓侈且伏於山中矣〔七〕。」秦王曰:「何意寡人如是之權〔八〕也!令安伏〔九〕?」召韓侈而仕之。
〔一〕 鮑本衍「珉」字,下同。補曰:公仲珉,策屢各見,此兩言公仲珉,不可曉。公仲即公仲侈,此云公仲死,後韓侈云云,則韓侈別是一人也。文亦多難通,宜缺。 札記今本無「珉」字,乃誤涉鮑也。
〔二〕 鮑本昭。
〔三〕 鮑本晉陽。注詩,唐國。正曰:唐,未詳。
〔四〕 鮑本言約攻魏。
〔五〕 姚本曾有下「入」字。 鮑本無「入」字。○ 補曰:一本復有「入」字。
〔六〕 鮑本昭。
〔七〕 鮑本懼罪。
〔八〕 鮑本權,猶變也。始說侈而今不入,是變也。補曰:權,未詳,字疑有誤。
〔九〕 鮑本秦人。正曰:無考。 札記丕烈案:「令」當作「今」。上文云且伏於山中,故此問其今者方安所伏也。鮑以為秦人,吳云「無考」,皆誤甚。
客卿為韓謂秦王
客卿〔一〕為韓謂秦王〔二〕曰:「韓珉之議,知其君不知異君,知其國不知異國。彼公仲者,秦勢能詘〔三〕之。秦〔四〕之強,首〔五〕之者,珉為疾矣〔六〕。進齊、宋之兵至首坦〔七〕,遠薄梁郭,所以不及〔八〕魏者,以為成〔九〕而過南陽之道,欲以四國〔一0〕西首也。所以不者〔一一〕,皆曰以〔一二〕燕亡於齊〔一三〕,魏亡於秦〔一四〕,陳、蔡亡於楚〔一五〕,此皆絕地形〔一六〕,群臣比周以蔽其上,大臣為諸侯輕國也。今王位正〔一七〕,張儀之貴,不得議公孫郝〔一八〕,是從臣不事大臣也〔一九〕;公孫郝之貴,不得議甘戊〔二0〕,則大臣不得事近臣〔二一〕矣〔二二〕。貴賤不相事,各得其位,輻湊以事其上,則群臣之賢不肖,可得而知也。王之明一也。公孫郝嘗疾齊、韓〔二三〕而不加貴〔二四〕,則為大臣不敢為諸侯輕國矣。齊、韓嘗因公孫郝而不受,則諸侯不敢因群臣以為能矣。外內不相為,則諸侯之情偽可得而知也。王之明二也〔二五〕。公孫郝、樗里疾請無攻韓,陳四辟去〔二六〕,王猶攻之也〔二七〕。甘茂約楚、趙〔二八〕而反敬魏〔二九〕,是其講我〔三0〕,茂且攻宜陽,王猶校之也〔三一〕。群臣之知,無幾〔三二〕於王之明者,臣故願公仲之國以〔三三〕侍〔三四〕於王,而無自左右也〔三五〕。」
〔一〕 鮑本韓。
〔二〕 鮑本武。
〔三〕 鮑本詘,貶下也。
〔四〕 鮑本「秦」上補「以」字。○
〔五〕 鮑本首,言以兵向之。
〔六〕 鮑本珉者,公仲所善。公仲受兵,則珉病。正曰:珉之議為其國之病也。
〔七〕 姚本曾作「垣」。 鮑本「坦」作「垣」。○ 韓進之。補曰:首垣,魏地。見秦策。
〔八〕 鮑本「及」作「反」。○ 反,不合也。兵薄梁郭,疑於不合而合。補曰:一本「不及魏」,姚同,似義長。
〔九〕 姚本劉作「戍」。 鮑本成,平也,猶和。
〔一0〕鮑本韓、宋、齊、魏。
〔一一〕鮑本言欲攻秦而不果者。正曰:見下。
〔一二〕鮑本衍「以」字。
〔一三〕鮑本亡,謂喪地。補曰:前此四年,齊破燕。
〔一四〕鮑本孟子曰,西喪地。
〔一五〕鮑本此亡國也。
〔一六〕鮑本言其大小相絕,而四國輕以小敵大,故亡。正曰:「所以不者」,再申「不及魏」之說。燕、魏亡地於齊、秦,陳、蔡亡國於楚,則地形已絕,不可復通。韓、齊、宋之於魏,則不然。「絕地形」以下,當有缺文,引言秦事。
〔一七〕鮑本言武王能正貴賤之位。
〔一八〕鮑本「郝」作「赫」,又改作「郝」。○ 元作「赫」。下同。補曰:姚作「郝」。
〔一九〕鮑本從臣,謂儀;大臣,郝也。事,言不得干其事。正曰:見下。
〔二0〕鮑本「戊」作「茂」。○ 札記今本「戊」作「茂」。
〔二一〕鮑本近臣,謂茂。正曰:大事記,此秦武王未逐張儀前時事也。大臣、從臣之名,始見于此。大臣者,張儀、甘茂也;從臣者,公孫郝也。秦武不過防其交通,使之互相伺察而已。
〔二二〕姚本劉本作「也」。
〔二三〕鮑本言急於得二國。補曰:「疾」字恐有誤。
〔二四〕鮑本貴,言不厚二國。正曰:言郝不加厚也。
〔二五〕鮑本補曰:王之明一也,申群臣比周蔽上之說;王之明二也,申大臣為諸侯輕國之說。
〔二六〕鮑本陳,軍陳。以不攻,故解散。補曰:「四」,疑當作「而」。
〔二七〕鮑本宜陽之役。
〔二八〕鮑本欲攻魏。
〔二九〕鮑本違其初約。
〔三0〕鮑本「反」作「攻」,「其講」作「且搆」。○ 初約攻而反敬之,是欲與三國難我也。 札記丕烈案:此有誤字,鮑強為之說,吳亦然,皆未是也。
〔三一〕鮑本茂攻宜陽,可以贖前,若他人則置不檢校。正曰:按史「茂攻宜陽,請約於魏」,此言在未攻宜陽之時,茂黨魏者。楚、趙當時蓋與魏不合,茂約結楚、趙而反其敬,魏且將搆難於我,其欲攻宜陽,王猶檢察之。以此二事,稱王之明智。
〔三二〕鮑本幾,猶近。
〔三三〕鮑本「國以」作「以國」。○ 補曰:當作「以國」。
〔三四〕鮑本「侍」作「待」。○ 待,待其命。 札記今本「侍」誤「待」。
〔三五〕鮑本自,猶由也。欲秦王聽己,勿用左右之說。正曰:謂公仲一心聽王,不由左右。補曰:大事記引此策在韓襄二年、秦武元年。解題云,韓客謂向壽曰,「今王之愛習公也,不如公孫郝」。當時所謂從臣,指愛習而侍從者也。秦用其愛習為人主私人,其權至與大臣相抗,古無是也。愚謂,公孫郝挾韓而議大臣,必不得與而爭於中,故此士欲王自聽。公仲之待事而不由左右陳駕御之術,以稔強明猜忌之見爾。張儀出走,毀者固非一人,而茂攻宜陽,亦以奭為憂。大臣卒為從臣所勝,愛習真可畏哉。
韓珉相齊
韓珉相齊,令吏逐公疇豎〔一〕,大〔二〕怒於周之留成陽君〔三〕也〔四〕。謂韓珉曰:「公以二人者為賢人也,所入之國,因用之乎?則不如其處小國〔五〕。何也?成陽君為秦去韓,公疇豎,楚王〔六〕善之。今公因逐之,二人者必入秦、楚,必為公患。且明公之不善於天下〔七〕。天下之不善公者,與欲有求於齊者,且收之,以臨齊而市公。」
〔一〕 鮑本齊人。正曰:無考。
〔二〕 鮑本「大」作「又」。○
〔三〕 鮑本君本在齊,為秦善之,珉欲使之之秦,過周,周人留之,故怒。正曰:成陽君,韓人。鮑於魏策已言之。今因此言韓珉相齊而怒之,故又云君本在齊。又因魏策成陽君欲以韓、魏聽秦,故生此說,皆非。
〔四〕 鮑本無「也」字。○
〔五〕 鮑本謂周。
〔六〕 鮑本頃襄。正曰:無據。
〔七〕 鮑本明,猶顯示。二大國惡之,天下不能善也。
或謂山陽君
或〔一〕謂山陽君〔二〕曰:「秦封君以山陽〔三〕,齊封君以莒。齊、秦非重韓則賢君之行也。今楚攻齊取莒,上及〔四〕不交齊,次弗納於君〔五〕,是棘齊、秦之威而輕韓也〔六〕。」山陽君因使之楚。
〔一〕 姚本錢添入「或」字。 鮑本無「或」字。○
〔二〕 鮑本韓人。
〔三〕 鮑本兗州郡。
〔四〕 鮑本無「及」字。○
〔五〕 鮑本弗使入莒。
〔六〕 鮑本棘,猶難也。楚攻齊,而不納秦之所封,山陽又韓人,故云。正曰:「棘」義未詳,詩、傳多訓「急」。「楚攻」以下,本文自明。其時不可考。
趙魏攻華陽
趙、魏攻華陽,韓謁急於秦〔一〕。冠蓋相望,秦不救〔二〕。韓相國〔三〕謂田苓曰:「事急,願公雖疾,為一宿之行。」田苓見穰侯,穰侯曰:「韓急乎?何故使公來?」田苓對曰:「未急也。」穰侯怒曰:「是何以為公〔四〕之王使乎〔五〕?冠蓋相望,告弊邑甚急,公曰未急,何也?」田苓曰:「彼韓急,則將變矣。」穰侯曰:「公無見王矣,臣請令發兵救韓。」八日中,大敗趙、魏於華陽之下。〔六〕
〔一〕 鮑本以急告也。
〔二〕 鮑本補曰:攻華陽事,見魏策。
〔三〕 鮑本辰也。正曰:無考。
〔四〕 鮑本公,猶國也,言其不任。
〔五〕 鮑本「王」作「主」。○ 札記丕烈案:史記作「主」。
〔六〕 鮑本記二十三年有。補曰:與前章張翠說同。
秦招楚而伐齊〔校一〕
〔校一〕此篇鮑本在《楚策》。
秦招楚而伐齊,冷向〔一〕謂陳軫曰:「秦王〔二〕必外向〔三〕。楚之齊者〔四〕知西不合於秦,必且務以楚合於齊。齊、楚合,燕、趙不敢不聽。齊以四國〔五〕敵秦,是齊不窮也〔六〕。」向曰:「秦王誠必欲伐齊乎?不如先收於楚之齊者,楚之齊者先務以楚合於齊,則楚必即秦矣〔七〕。以強秦而有晉〔八〕、楚,則燕、趙不敢不聽,是齊孤矣。向請為公說秦王。」〔九〕
〔一〕 鮑本補曰:冷,平聲。冷倫氏之後。
〔二〕 鮑本惠。
〔三〕 鮑本言合他國,不一於楚。
〔四〕 鮑本與齊善者。
〔五〕 姚本三本同去「國」字。
〔六〕 鮑本兵力不屈。
〔七〕 鮑本秦能收楚之善齊者,則其初雖欲合齊、楚,今必背齊合秦。
〔八〕 鮑本衍「晉」字。
〔九〕 鮑本原在韓策。
韓氏逐向晉於周
韓氏逐向晉〔一〕於周,周〔二〕成恢為之謂魏王〔三〕曰:「周必寬而反〔四〕之,王何不為之先言,是王有〔五〕向晉於周也。」魏王曰:「諾。」成恢因為謂韓王曰:「逐向晉者韓也,而還之者魏也,豈如道〔六〕韓反之哉!是魏有向晉於周,而韓王失之也〔七〕。」韓王曰:「善。」亦因請復之。
〔一〕 鮑本晉,周人,使周逐之。正曰:無據。
〔二〕 鮑本「周」下有「使」字。○
〔三〕 鮑本安釐。正曰:無據。時不可考。
〔四〕 鮑本反,謂還。
〔五〕 鮑本有,言得其用。
〔六〕 鮑本道,猶由。
〔七〕 鮑本不反之則然。
張登請費緤
張登〔一〕請〔二〕費緤〔三〕曰:「請令公子年〔四〕謂韓王曰:『費緤,西周讎之,東周寶之。此其家萬金,王何不召之,以為三川之守。是緤以三川與西周戒也〔五〕,必盡其家以事王。西周惡之,必效先王之器以止王〔六〕。』韓王必為之〔七〕。西周聞之,必解子之罪,以止子之事。」〔八〕
〔一〕 鮑本中山人。見其策。
〔二〕 鮑本「請」作「謂」。○
〔三〕 鮑本韓人。
〔四〕 鮑本「年」作「牟」。○ 補曰:一本「牟」作「年」。 札記今本「年」作「牟」。
〔五〕 鮑本三川近西,西讎之,故緤有戒心。
〔六〕 鮑本止韓勿使為守。
〔七〕 鮑本此下登言其效也。
〔八〕 鮑本守三川非緤之欲,登云云,解其罪耳。正曰:韓釐王元年,趙滅中山。大事記載韓、燕、中山稱王,在周顯王四十六年,當宣惠王十年。中山策有張登,去此時甚遠。然此策本不可定為何王之世,鮑強附之。
安邑之御史死〔校一〕
〔校一〕此篇鮑本在《魏策》。
安邑之御史死,其次恐不得也。輸〔一〕人為之謂〔二〕安〔三〕令曰:「公孫綦為人請御史於王,王曰:『彼固有次乎〔四〕?吾難敗其法〔五〕。』」因遽置之。〔六〕
〔一〕 鮑本輸,安邑里名。
〔二〕 姚本三本同,無「謂」字。
〔三〕 鮑本「安」下補「邑」字。○ 補曰:宜有「邑」字。大事記有。
〔四〕 鮑本無「乎」字。○ 補曰:一本「有次乎?吾難敗其法,因遽置之。」
〔五〕 鮑本「其法」二字作「之」字。○
〔六〕 鮑本令聞王言,故立其次。大事記、前漢百官表,監御史,秦官,掌監郡。此策云云,六國已遣御史監掌矣,非獨秦也。正曰:魏都安邑,在惠王未徙大梁前,昭王十年獻安邑於秦,章次不當在此。
魏王為九里之盟
魏王〔一〕為九里之盟〔二〕,且復天子〔三〕。房喜〔四〕謂韓王曰:「勿聽之也,大國惡有〔五〕天子,而小國利之。王與大國弗聽〔六〕,魏安能與小國立之。」
〔一〕 鮑本安釐。
〔二〕 鮑本「里」作「重」。○ 九重,謂王城。欲城之,先盟其眾。正曰:一本「九里」,大事記引之,姚同,說見後。
〔三〕 鮑本赧四十二年,馬犯請梁城周,有「復之」之語。正此二十三年。復,復其尊。正曰:按周紀「復之」之文,謂許梁以鼎事。正義,復,一音扶又反,非謂復王。大事記,按韓非子,魏惠公為臼里之盟,將復立天子,彭喜謂鄭君曰,「君勿聽」云云。戰國策所載與此同,但止言魏王而不言惠王,以臼里為九里,以彭喜為房喜,以鄭君為韓王。所謂將復立天子者,是時七國既稱王,不以周為天子也。或者猶咎孟子勸諸侯行王道,何哉?盟不知何年,附載於慎靚王三年,魏惠王薨之前。按此策當屬惠王。 札記丕烈案:「九」、「臼」,「彭」、「房」,皆聲之轉也。「鄭君」、「韓王」仝此。魏王,依彼知為惠王。
〔四〕 鮑本韓人。
〔五〕 姚本曾本作「惡有」。
〔六〕 鮑本此言韓亦大國。
建信君輕韓熙
建信君〔一〕輕韓熙,趙敖為謂建信侯〔二〕曰:「國形有之而存,無之而亡者,魏也〔三〕。不可無而從者,韓也〔四〕。今君之輕韓熙者,交善楚、魏也〔五〕。秦見君之交反善〔六〕於楚、魏也,其收韓必重矣。從則韓輕〔七〕,橫則韓重〔八〕,則無從輕矣。〔九〕秦出兵於三川,則南圍鄢,蔡、邵〔一0〕之道不通矣。魏急〔一一〕,其救趙必緩矣。秦舉兵破邯鄲,趙必亡矣。故君收韓,可以無亹。」
〔一〕 鮑本趙人。
〔二〕 鮑本「侯」作「君」。○
〔三〕 鮑本趙、魏為鄰,故其勢如此。
〔四〕 鮑本欲為從,必得韓。
〔五〕 鮑本此為從者說也。從宜善韓,而善此二國者,非也。正曰:初無此意,但謂今君之輕韓熙,因交善於楚、魏故也。
〔六〕 鮑本秦之志,常反諸國。補曰:一本「之交之善」。
〔七〕 鮑本從必得韓,而反輕者,國小不得主從。
〔八〕 鮑本最近秦故。
〔九〕 鮑本韓以為輕。正曰:無從者輕,指趙言也。
〔一0〕鮑本謂潁川鄢陵,汝南二蔡、邵陵。
〔一一〕鮑本上三邑皆近魏。正曰:鄢、許屬魏者,策於魏多言許、鄢陵。
段產謂新城君〔校一〕
〔校一〕此篇鮑本在《秦策》。
段產〔一〕謂新城君〔二〕曰:「夫宵行者能無為姦,而不能令狗無吠己。今臣處郎中〔三〕,能無議君於王,而不能令人毋議臣於君。願君察之也。」〔四〕
〔一〕 鮑本秦人。
〔二〕 鮑本韓襄十二年註,羋戎也。
〔三〕 鮑本「郎」,「廊」同。漢官表注,主郎內諸官。正曰:「廊」字通作「郎」,不謂「郎」為「廊」。郎中令,秦官,郎乃其屬。此注在「郎中令」下,非郎職也。大事記謂是時郎中職已親近。
〔四〕 鮑本原在韓策。魏昭策白圭語同。正曰:見下。
段干越人謂新城君〔校一〕
〔校一〕此篇鮑本在《秦策》。
段干〔一〕越人謂新城君曰:「王良之弟子駕〔二〕,云取千里〔三〕馬〔四〕,遇造父之弟子〔五〕,造父之弟子曰:『馬不千里〔六〕。』王良弟子曰:『馬,千里之馬也;服,千里之服也〔七〕。而不能取千里,何也?』曰:『子纆〔八〕牽長。故纆牽於事,萬分之一也,而難〔九〕千里之行。』今臣雖不肖,於秦亦萬分之一也,而相國見臣〔一0〕不釋塞者〔一一〕,是纆牽長也。」〔一二〕
〔一〕 鮑本凡段干皆魏人,今在秦。補曰:史注,段干,魏邑。路史,段干,李姓邑。初邑段,後邑干,因邑而氏。
〔二〕 鮑本良,趙簡子御。駕,馬在車下負軛。
〔三〕 鮑本其言然。
〔四〕 姚本一無此字。
〔五〕 鮑本造父,周穆王之御,不得與王良同時。然學出於造父者,得稱為其弟子,非必與之同時也。
〔六〕 鮑本不能然。
〔七〕 鮑本駕車,馬四,兩服在中央夾轅,兩驂在旁。見太叔于田言馬言服。馬,豈驂耶?
〔八〕 鮑本纆,索也,以牽馬。
〔九〕 姚本曾作「維」。
〔一0〕鮑本戎未嘗相,以其傳國事稱之。
〔一一〕鮑本言障之於下,不解。
〔一二〕鮑本亦在韓策。詳二臣之言,則戎之寵少衰矣,故范睢得而間之。正曰:上章為議己者言,下章言相國之短於用己,皆不見羋戎寵衰之意,為秦亦無明徵,當從舊次。難,去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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